稅務案源管理辦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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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案源管理辦法

篇1

關鍵詞:納稅評估 稅務稽查 良性互動 研究

本文系山東省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納稅評估與稅務稽查關系的研究(J15WB109)的成果。

納稅評估和稅務稽查都是實際稅收征收管理中的重要步驟和環節之一,在實際工作過程中,納稅評估和稅務稽查既相互區別又聯系緊密,正確處理他們之間的關系是保證稅收征管工作順利開展的重要保證,這是實現納稅評估與稅務稽查良性互動的前提和基礎。

一、納稅評估和稅務稽查的概念分析

納稅評估和稅務稽查作為我國稅源監控的兩個重要手段,各自在稅收征管工作中發揮著不同的作用。納稅評估是稅務行政機關依法利用信息化方法,以數據對比分析為手段,對納稅人的納稅申報情況進行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判斷,由此對納稅人采取進一步的征管措施的綜合性的管理行為,其遵循分類實施、因地制宜、靈活簡便和強化管理等基本原則,是稅務機關進行稅收監管的重要手段之一;稅務稽查是稅務局稽查局實施的對納稅人的納稅情況予以監督檢查的管理行為,其基本任務是懲處稅收違法行為,依法保障稅收收入,維護依法納稅秩序,保證公民依法納稅,稅務稽查作為我國稅務征管模式中相對嚴厲的一種手段,是保障納稅人依法納稅的“最后一道防線”,在我國依法治稅進程中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從上述對于納稅評估和稅務稽查的內涵的論述中可以看出,納稅評估和稅務稽查其實既相互區別又相互聯系,其區別之處主要體現在執行主體、工作流程和工作側重點等方面,而其聯系之處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納稅評估為稅務稽查提供準確案源,即當稅務工作人員在納稅評估過程中發現納稅人存在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抗稅或其他稅收違法行為而又符合稅務稽查職權范圍內的違法行為時,要依法將案源移交給稅務稽查部門進行依法處理,另一方面,稅務稽查又為納稅評估的評估指標和預警值提供參考信息,稅務稽查部門根據《稅收征管法》、《稅收征管細則》等有關規定依法對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其他涉稅當事人履行納稅義務、扣繳義務情況及涉稅事項進行檢查處理,以及圍繞檢查處理開展的其他相關工作,在實施檢查時,應當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收集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材料,如依法調取被稽查對象的賬簿、記賬憑證、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等,因此一般來說,其對被稽查對象的納稅情況了解較為深入和全面,這些因素不僅有利于稽查部門的稅務稽查活動,也能為稅務部門的納稅評估指標及評估指標預警值的設立提供基本的參考信息,幫助納稅評估部門及時對評估指標和預警值進行調整,以提高納稅評估實效。

二、構建納稅評估和稅務稽查良性互動分析

納稅評估和稅務稽查作為稅收征管過程中的兩個重要方面,只有在實際工作中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互為補充,才能不斷提高稅務機關的實際稅務征管工作水平,保證稅收收入,維護正常的稅收秩序,因此有必要通過一定的措施來促進二者實現良性互動,這是當下進一步規范我國稅收工作程序,推進納稅人依法納稅的必然選擇。

(一)以納稅評估構建稅務稽查的信息平臺

納稅評估是目前國際上普遍采用的一種稅務管理方式,是稅務機關利用相關信息對比手段對納稅人特定時段內的納稅情況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判斷,在此基礎上進一步采取相應的稅收征管措施的稅務管理行為。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頒布的《納稅評估管理辦法》規定,納稅評估主要由評估信息收集、篩選評估對象、對篩選出的異常情況進行判斷分析、評定處理等部分組成,其中評估信息的采集往往需要遵循多途徑、多樣化的原則,保證評估信息采集可靠、全面;評估對象的篩選主要是稅務機關綜合運用各類對比分析方法來進行對象的篩選工作;判斷分析則是對篩選出的異常情況進行分析后進行判斷;評定處理是對評估中發現的問題進行針對性的處理,如稅務約談、調查核實、處理處罰、提出管理建議、移交稽查部門查處等等不同的方式。可見,納稅評估作為一種對納稅人實施的一種事前的、較為柔性的管理方式,是及時發現各種可能潛在的納稅問題的可靠手段,而這些存在的問題則往往是稅務稽查案源的重要來源之一,通過完善系統的納稅評估工作,將那些嚴重違法稅法的納稅人及納稅行為移交給稽查部門進行依法處理,可以進一步提高稅務稽查機關的稅務稽查工作實效,增強稽查的針對性,進而有效強化納稅秩序和納稅環境,保證依法納稅。

(二)以稅務稽查為手段不斷推進納稅評估水平的提高

稅務稽查不同于納稅評估的特質在于其較強的懲罰性和教育性,作為一種事后的監管手段,稅務稽查是稅務稽查局依法對納稅人的納稅違法行為進行查處,保障納稅收入的法定職權活動,其不僅可以有效懲處納稅人的納稅違法行為,而且還具有一定的懲戒和教育作用,警醒廣大納稅人嚴格依法納稅,更重要的是,稅務稽查還可以有效彌補納稅評估所具有的靜態為主、靈活性不足的弊端,及時對納稅人上交的評估資料等進行準確性和真實性判斷,實時掌握納稅人的第一手財務信息等,從而為納稅評估提供真實可靠的評估材料,不斷提高納稅評估水平。

三、結束語

總之,在實際的稅務征管工作過程中,稅務機關應著力通過建立相關機制等方式,不斷促進納稅評估和稅務稽查之間實現良性互動,從而為切實推進我國依法納稅進程,保證稅收收入創造有利條件。

參考文獻:

篇2

各區、縣計(經)委、人事局、勞動局、財政局、統計局、地方稅務局、殘聯,市政府各委、辦、局和直屬機構的人事、勞動、計財、統計部門:

在貫徹落實市人民政府〈1994〉第10號令頒布的《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工作中,郊區縣反映,對鄉、鎮及以下企業因安置殘疾人沒有達到市政府第10號令規定的1.7%比例,需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時,由于這些單位經濟效益比較低,其從業人員平均工資也比較低,如按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繳納保障金,確有困難。根據這一情況經研究,現對《關于貫徹落實〈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的通知》(京計綜字〔1995〕0139號)作如下補充通知。

一、鄉、鎮及以下企業安置殘疾人就業達不到從業人員總數1.7%比例的,按照市統計局公布的上年最低的區、縣鄉、鎮企業從業人員平均工資,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二、鄉、鎮及以下從事各種經濟活動的具有法人資格的獨立核算企業和經濟組織,繳納1994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按照市統計局公布的1993年最低的區、縣鄉、鎮企業從業人員平均工資2845元繳納。

三、市統計局每年向北京市殘疾人聯合會函告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和最低的區縣鄉、鎮企業從業人員平均工資。

篇3

為進一步貫徹*年全國稅收征管工作會議和*年全國強化稅源管理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做好稅源管理工作,不斷提高稅收征管的質量和效率,現結合近年來工作實踐提出如下指導性意見。

一、加強戶籍管理,夯實稅源基礎

各級稅務機關要嚴格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稅務登記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37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換發稅務登記證件的通知》(國稅發[*]38號)要求,認真做好稅務登記證換發工作。要結合稅務登記證換發工作,對比相關統計資料、工商登記和組織機構代碼信息,對轄區內的管戶情況進行全面清理,摸清稅源底數。要加強對各類企業、代扣代繳單位、個體工商戶及未達起征點的納稅人的戶籍管理。機關、事業單位、社團組織等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單位也要納入管理,并將上述各類納稅人、單位、組織的有關涉稅信息,按照“一戶式”管理的要求,逐戶建立戶籍管理檔案。同時,加強對房屋、土地、車船等財產登記信息的收集和管理。要在利用信息化手段管理納稅人資料的同時,充分發揮稅收管理員在戶籍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強對轄區內管戶的動態監管;定期開展年檢和換證工作,查找漏征漏管戶,及時掌握納稅人的變動情況。

二、堅持屬地原則,實施分類管理要在按行政區劃實行屬地管理的基礎上,對轄區內納稅戶根據生產經營規模、性質、行業、經營特點、企業存續時間和納稅信用等級等要素以及不同行業和類別企業的特點,實施科學合理的分類管理。

(一)強化對大企業和重點稅源的管理。對于跨區域經營并實行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大企業,總局將加強督導,會同企業總部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實行全國聯動管理,并適時制定有效的總分機構所得稅管理辦法;各地要加強對當地分支機構企業所得稅的監管。對于地處縣、鄉的大企業稅源管理工作,上級稅務機關要切實加強指導,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屬于跨國公司、集團公司或者國內跨地區大企業等重點稅源,其稅務登記和日常發生的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等事務性管理工作,可就近在納稅人所在地的稅務機關辦理;其稅收分析以及納稅評估等稅源管理工作,可由上一級稅務機關組織基層進行。上一級稅務機關在進行稅收分析以及納稅評估等工作中獲得的相關信息以及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給基層稅務機關,并加強對落實情況的督導和檢查;基層稅務機關要結合上級的相關信息,針對發現的問題,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落實并將結果及時反饋。開展反避稅調查工作,要充分發揮省、市稅務局的組織、協調作用和專業管理部門的作用,切實提高反避稅工作的質量與效率。

(二)積極推進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管理辦法的執行,對于不同信用等級的納稅人采取相應的管理與服務措施。對于被評定為A級信用等級的納稅人,要按照《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管理試行辦法》實行優惠政策;對于被評定為C級、D級和經常出現涉稅問題的納稅人要作為重點管理對象,嚴格管理。要積極實行國稅局、地稅局聯合評定納稅人納稅信用等級的做法,特別是在評定A級納稅信用等級納稅人時,國稅局、地稅局要執行統一的評定標準,達成一致意見,避免出現同一納稅人被分別評為不同等級的現象。

(三)認真貫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集貿市場稅收分類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154號),進一步規范集貿市場稅收征收管理;落實《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辦法》(總局令第16號),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個體稅收征收管理。同時,要注意加強對未達起征點納稅人的監管。要按照辦稅公開的要求,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在個體稅收征管中全面推行電腦定稅,提高個體定額核定的科學性、公正性與準確性。為有效加強稅源管理,方便納稅人,對地域跨度較大、有一定稅源基礎的鄉鎮,應保留一定數量的稅務所,不要簡單撤并。

三、落實稅收管理員制度,創新管理機制(一)科學配置人力資源,充實稅收管理員隊伍。基層稅務機關要綜合考慮所管轄的稅源數量、稅源結構、稅源地域分布、稅源發展趨勢、基層人員數量與素質等因素,對管理員隊伍進行優化組合,優先保證對大企業、納稅信用等級較低企業以及城區等重點稅源戶的監管需要,并引入風險管理機制,將管理重點放在稅源流失風險較大的環節和領域,以實現管理效益的最大化。有條件的地方要積極探索建立稅收管理員能級管理激勵機制,根據工作難易程度和稅收管理員的能力差異分配任務,做到以能定級,按級定崗,以崗定責,嚴格考核,獎懲分明,調動和發揮稅收管理員工作積極性。

(二)按照“革除弊端、發揮優勢、明確職責、提高水平”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稅收管理員制度。各級稅務機關在落實稅收管理員制度中,要結合實際,按照崗位的不同,制定稅收管理員的工作規范,明確稅收管理員的職能定位和工作重點,正確處理稅收管理員與辦稅服務廳、稅務稽查以及納稅人之間的關系,明確各自的職責和義務,確保稅收管理員集中精力從事稅源管理工作。實行稅收管理員工作底稿制度,以規范稅收管理員的執法行為,形成執法有記錄、過程可監控、結果可核查、績效可考核的良性循環、持續改進機制。切實加強稅收管理員隊伍建設,嚴格監督管理制度。

(三)搭建稅收管理員工作信息平臺,通過技術手段輔助稅收管理員提高工作效率。稅收管理員工作平臺應當包括任務分配、綜合查詢、工作記錄、分析評估以及數據補充和變更等操作功能,并能與“一戶式”信息儲存管理系統等相關業務管理系統實現平滑對接,做到不同平臺之間功能互動、切換便捷和信息共享。

四、加強稅收分析,深化納稅評估(一)重視稅收經濟分析。稅收經濟分析的重點是稅負和彈性分析,主要內容包括分析稅收總量增減變化特點、宏觀稅負水平及變動趨勢、稅收增長彈性的基本特征等,以全面掌握稅源基本情況,找準稅源管理方向和重點,挖掘稅源潛力。在具體分析方法上要重視稅收與經濟結構關系分析,善于將稅收總量增減變化與各稅種及相關經濟指標進行關聯分析,將一個地區稅收增減的總體狀況,分解剖析到具體稅種、具體行業和重點稅源企業等微觀方面,以準確把握稅源變動對稅收的影響,發現稅收政策執行和稅收征管中存在的問題,并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及時解決。

(二)扎實推進納稅評估。各級稅務機關要認真落實《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納稅評估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43號)要求,綜合運用好總局下發的相關稅種的納稅評估指標和評估方法,明確工作職責,深入開展納稅評估工作。要積極探索建立納稅評估管理平臺,運用指標分析、模型分析等各種行之有效的方法,對納稅人納稅申報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分析評估,尤其要注重對納稅能力進行估算,分析、查找企業申報和財務數據存在的疑點和問題,提高納稅評估的有效性和準確性。在評估工作中,要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注重人機結合。

(三)注重綜合評估與分稅種評估的有機結合。納稅評估既要針對納稅人申報繳納的各個稅種進行分析評價,又要對同一納稅人不同稅種加以綜合分析判斷。要采用總局以及各地制定下達的分稅種的納稅評估指標和方法,結合分稅種、分行業的稅收分析成果,針對不同行業、不同稅種的特點開展評估工作,并在評估分析其主要稅種稅款申報繳納情況時,注重分析與其他稅種的關聯性,防止對同一納稅人按不同稅種多頭重復評估。要切實加強國地稅配合與協作,積極探索開展聯合評估和稅務檢查與稽查,做到信息共享,堵塞征管漏洞。

(四)建立稅收分析、納稅評估、稅源監控和稅務稽查之間的互動機制。通過稅收經濟分析發現面上問題,開展企業納稅評估查找具體問題和原因,針對問題采取約談、實地核查等征管措施及時加以處理,對少繳稅的要依法查補稅款,并促進納稅人正確申報,涉嫌偷騙稅的要移交稽查處理。通過分析評估和處理,進一步研究稅收政策、分析評估指標以及管理措施的改進完善,從而實現信息共享,形成以稅收分析指導納稅評估,納稅評估用于稅源管理和稅款征收,并為稅務稽查提供案源,稅務檢查與稽查又促進分析與評估,促進完善稅收政策、改進稅收征管的工作機制。分析、評估是稅源管理的基本手段,目的在于提高稅款征收率,發現稅收漏洞,不僅要依法補繳以前少繳稅款,而且要促使納稅人按稅法及時調整申報,不斷提高納稅申報的真實性。要加強稅源管理部門與稽查和有關職能部門的聯系,建立案件移送、稽查結果反饋和內部監督與責任追究制度,形成以評促收、以查促查、以查促管的良性互動關系,提高稅收征管整體效能。

五、加強發票管理,推廣稅控器具(一)進一步加強發票管理。總結近幾年來基層征管實踐的經驗,大力推進“逐筆開具發票,獎勵索取發票,方便查詢辨偽,推行稅控器具”的發票管理機制創新,使得消費者監督、稅控器具的電子監督、稅務監督多管齊下,促使納稅人依法開票,促進稅務機關以票控稅,切實強化稅源監控。要抓住發票管理的關鍵環節,改進和完善發票“驗舊售新”工作。“驗舊”不僅要審驗發票是否按規定使用,更重要的是要核查納稅人開出的發票金額是否申報納稅。對于企事業單位,應當要求其定期列出所開具的發票清單,并匯總開票金額,隨同使用過的發票一并提交稅務機關“驗舊”,稅務機關則應將納稅人報驗的匯總開票金額與其納稅申報表申報的營業額進行“票表比對”,實現“以票控稅”;對于個體工商戶則可將其報驗的匯總開票金額與稅務機關為其核定的納稅營業額進行“票表比對”,匯總開票金額大于核定的納稅營業額的,當期即應就差額補征稅款,并以此作為下期調整應納稅營業額的參考依據。

(二)積極穩妥地推廣應用稅控器具。各級稅務機關要在鞏固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成果、抓緊落實“一機多票”推廣的同時,嚴格按照“標準化、市場化、行政監督”的推行思路,認真貫徹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信息產業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推廣應用稅控收款機加強稅源監控的通知》(國稅發[*]44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控收款機推廣應用實施意見》(國稅發[*]110號)的各項規定和要求,有計劃、分步驟地在商業、服務業、娛樂業、交通運輸業以及其他適合使用的行業推行稅控收款機。稅控器具推行使用后,要將稅控器具記錄的開票數據與納稅申報數據進行比對,嚴格按規定征稅,真正發揮稅控器具控稅作用。

六、運用法律武器,加強欠稅管理進一步加強對欠稅的管理,盡力壓縮陳欠,防止新欠。在宏觀稅負分析和企業納稅評估時,要注意對欠稅進行分析,找出原因并采取措施清欠。要依照《稅收征管法》的規定,嚴格延期繳納稅款的審批。符合法定條件批準延期繳納稅款的,延期屆滿要立即督促繳納;不符合法定條件不予批準的,從繳納稅款期限屆滿次日起加收滯納金,以防“緩稅”變成欠稅。落實催報催繳制度,對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納稅人,應通知其在不超過15日的限期內繳納。要將納稅人欠稅與納稅信用等級評定掛鉤,促進及時足額納稅。嚴格發票控管,對于欠稅又無合理原因的納稅人,要按《稅收征管法》的規定,收繳其發票或者停供發票,確實需要開具發票的,由稅務機關代開并同時收稅。對已經形成的欠稅,要嚴格執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實施〈欠稅公告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138號)文件規定,限期繳納,并依法加收滯納金。對于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納稅人逾期仍不繳納的,要依照《稅收征管法》的規定采取加收滯納金、阻止出境以及運用稅收優先權、代征權、撤銷權等措施,強制執行并處罰;對欠稅納稅人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等手段妨礙稅務機關追繳的,稅務機關要堅決依照《稅收征管法》規定追繳欠稅、滯納金,并處欠繳稅款50%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嚴守政策界限,嚴格控制減免嚴格按照稅法規定辦理減免稅的審批,切實加強對減免稅納稅人的后續管理。認真貫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稅收減免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129號)精神,嚴格落實稅收減免的原則、申請審批程序、監督管理以及備案制度。嚴格禁止越權和違規審批減免稅,各地稅務機關對地方政府越權制定的減免稅政策不得執行,并按規定及時報告。嚴格執行“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將減免稅審批納入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制度。對已享受減免稅的納稅人,要按規定納入正常申報管理,進行減免稅申報;對減免稅到期的納稅人,要督促其依法申報繳納稅款。強化監督檢查,定期對納稅人減免稅事項進行清理,對因情況變化已不符合減免稅條件的納稅人,要依法立即取消其減免稅待遇;對騙取減免稅優惠的納稅人,要依法予以處罰。

八、加強征退銜接,管住出口退稅建立健全征收環節與退稅環節之間的聯系與配合機制,將征、退稅管理部門之間的銜接制度化。充分發揮稅收管理員在控管稅源上的作用,進一步加強對出口企業逾期未申報退稅、不退稅等出口貨物的征稅管理,全面了解出口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推進出口退稅的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全面開展出口退稅預警、評估工作,提高出口退稅管理的質量和效率。

九、完善征管手段,提高應用水平各級稅務機關要按照總局統一部署,推廣應用綜合征管軟件,提高系統運行質量。加強涉稅數據管理,規范數據的報送、接收、審核、錄入、處理、分類、存儲、維護和清理工作,明確有關部門采集、使用、數據的權限和保密規則,提高信息數據應用水平。做好綜合征管軟件和其他業務系統的運行維護,加強問題的收集、整理和提交等工作,力求新增業務需求與軟件開發同步、政策變化與實際操作變化同步。加強對稅收數據和企業財務數據的采集、審核和評價,利用數據做好稅收分析和納稅評估工作。

篇4

    一、建立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新機制的必然性和重要性

    1.建立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新機制的直接動因。

    北京市地稅局第二個五年規劃提出的征管改革的總體目標是“專業化加現代化”。實現這一目標是一個不斷運行和完善新的管理機制和征管模式并不斷提高水平的過程。這一過程的實質是,一方面要通過全面落實規范化建設實現集約化管理,建立一種“科學、規范、簡捷、高效”的管理機制;另一方面,努力形成以稅款征收和稅務檢查雙軌協調運行為主要特征的,以計算機大系統和專管員職能轉變為依托,以全方位稅源監控為中樞,以一切為納稅人服務為落腳點的稅收征收管理運行新方式。這種新的征管模式的外在表現是稅務機關與納稅人之間形成一種新型的征納關系。隨著征管改革的深入,在落實“兩新”的征管實踐中,各項工作都已步入規范化建設的軌道。這從客觀上要求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要不斷適應征管改革的需要,要適應建立新型征納關系的需要,要建立制度化、科學化、規范化的匯算清繳運行新機制。因此說,建立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新機制是征管改革不斷深化的必然要求。

    2.過去形成的傳統匯紐機制不能適應新的征管模式和新的管理機制的客觀要來。

    過去對企業所得稅進行匯算清繳的基本方法是,由納稅人在年度終了45日內報送企業所得稅申報表及有關財務會計報表,然后由稅務機關在4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這一做法已經不能適應新的征管模式下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需要,不利于從根本上提高所得稅的征管水平。其主要弊端是:(1)由稅務機關進行匯算清繳,從根本上導致稅、企征納雙方法律關系不明確,不利于新型征納關系的建立。(2)稅務機關作為匯算清繳的主體,不可能逐戶核清納稅人的應繳、應退稅款,只能依據納稅人的申報資料進行審核。檢查和確認,嚴重地影響到匯算清繳的質量和效率。(3)這種方法會造成一些納稅人在年度終了存在等靠思想,納稅意識淡漠,缺乏責任心,不利于培養納稅人依法納稅的自覺性和法律意識。(4)由于稅企雙方法律責任不清,不利于稅務部門內部執法自律機制的建立和運行,木利于稅務干部增強執法意識、提高執法水平。(5)在市場經濟逐漸成熟的今天,傳統的匯繳機制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也不能盡快地使稅收征管與國際上通行的做法接軌。

    3.為匯算清繳新機制的建立與運行創造的有利條件。

    為了不斷適應地稅系統征管改革的需要,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從1995年到1996年連續兩年對我市部分集體企業進行了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改革試點工作,取得了一定經驗。1997年以后,試點工作由部分區縣集體企業逐步擴大到其它經濟性質的企業,由盈利企業擴大到虧損企業,由主要是工業企業擴大到各行各業。其主要做法是:轉移主體,明確責任,做好服務,強化檢查。通過試點改革,逐步形成了納稅人。社會中介服務機構、稅務機關相互協調制約的匯繳機制。在試點的基礎上,市局先后出臺了一些適應我市征管實際的匯算清繳管理辦法,從理論和實踐上為建立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新機制奠定了一個堅實的基礎和有利的條件。

    二、逐步建立和完善適應征管實際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運行新機制

    建立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新機制,要以征管改革實際相結合,繼續以深化改革為動力,以明確劃分納稅人和稅務機關的法律責任為實質和根本出發點,以徹底實現匯算清繳工作主體由稅務機關向納稅人的轉移為根本手段,逐步建立和形成納稅人自覺申報納稅、匯算清繳,或委托社會中介服務機構匯繳,稅務機關依法強化檢查并提供優質服務的匯算清繳運行機制,逐步建立和最終形成一種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運行規律的新型征納關系。為此,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工作。

    1.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以征管改革為動力,實現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主體的根本轉移。市場經濟的建立和運行,從客觀上要求企業的生產經營行為和稅務機關的執法行為都要用法律的規范來約束,而匯算清繳主體轉移的實質就是法律責任的轉移,這就從根本上改變了過去責任不清的現狀,明確了征納雙方的法律責任。這樣,一方面有利于稅務部門執法自律機制的建立,另一方面又有利于納稅人增強法律意識,提高依法納稅的自覺性,從而促進新型征納關系的形成。

    2.以為納稅人著想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切實為納稅人提供優質服務。匯算清繳的工作主體實現轉移之后,由于納稅人要對自己的申報行為和匯算清繳承擔法律責任,一旦出現問題,納稅人要接受處理和處罰,承擔稅收風險。因而,納稅人具有自覺學習稅收法規,加強會計核算,提高政策水平和辦稅能力的良好意愿。所以,稅務機關要做好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和宣傳輔導,落實納稅服務。稅務干部要根據企業所得稅征管實際和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要求,對納稅人進行全面深入的宣傳、輔導、培訓,要通過公報送達、發放宣傳材料、稅法宣傳欄、辦稅人員例會等多種形式,把全面輔導與個別輔導相結合,一般輔導與重點輔導相結合,會上輔導與會下輔導相結合,不斷提高納稅服務水平,幫助納稅人提高辦稅能力。給納稅人充電,增強內功,是所得稅匯算清繳主體轉移后做好匯算清繳工作的基礎。

    3.稅務部門要不斷提高自身素質,提高執法意識和服務意識。匯算清繳主體轉移后,稅務干部要對自己的執法行為承擔法律責任,因而從客觀上要求稅務干部要努力提高自身責任意識,依法行政。同時,稅務干部要苦練內功,提高政策水平,熟練掌握有關財務會計基礎知識和查賬、驗證的基本技能。這是稅務干部規范執法行為和為納稅人提供優質服務的前提條件。

    4.充分發揮社會中介機構的鑒證和服務作用,促進匯算清繳質量和水平的提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與運行,為社會中介服務機構的發展創造了一個良好的經濟環境。作為我國境內依法成立的稅務師事務所和會計師事務所,聚集了許多財務稅務方面的專家和優秀的專業人才,他們在財務、稅務方面具有十分豐富的理論和實踐經驗。作為社會中介機構的事務所,一方面能夠較好的幫助企業做好所得稅匯算清繳,代行服務功能;另一方面,能夠充分發揮自身具有的鑒證功能,參與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審核。因此,稅務部門要積極引導、支持社會中介機構的健康發展,規范服務行為,并逐步建立社會中介機構對企業匯算清繳進行審核鑒證工作的運行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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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習目的

稅收作為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組成部分,在全國的經濟中扮演了極其重要的角色。作為西南政法大學行政法專業的一名學生,我旨在通過此次國稅局暑期實習達到兩個方面的目的:一方面,充實專業知識,提高從業技能,在實際工作中感受依法行政、文明行政的重要性以及緊迫性。另一方面,運用所學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深入社會,結合實踐,鍛煉和提高理論聯系實際的能力,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和社會工作能力,培養勞動觀點和協作精神,提高自身素質,實現學生由學校向社會的過渡。

二、實習單位簡介

重慶市沙坪壩區國稅局下設9個職能科室(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稅政管理科、進出口稅收管理科、征收管理科、計劃財務科、人事教育科、監察室、辦稅服務廳)、1個直屬機構(稽查局),9個稅務所,2個事業單位(信息中心、服務中心)。我們實習所在的稽查局共有二十幾位工作人員,除了負責日常的工作除外,其他分為選案組和稽查組,選案組有兩名工作人選,負責查找資料選出存在問題需要稽查的案件,經過集體討論后供稽查人員進行稽查。稽查組共分為四個小組,每組三到四人不等,各組長一名,在現場稽查中起領導作用,主要負責搜集證據。

三、實習成果

在實習的這段時間了,我參加了選案組和稽查組的工作。學習了與稅收相關的各種知識,了解了與稅收相關的政策,參與了稅收稽查工作,對稅務稽查工作的程序及一些稽查手段有了一定的熟悉,在實際工作中盡量的將自己所學的知識用于實踐,在實際工作中檢驗和運用所學的理論知識,感受了第一次理論與實踐的結合,圓滿的完成了實習任務。

1.理論上。實習期間,我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積累了大量的關稅收的相關知識,充實和鞏固了自己的法律知識。稅收是國民經濟的支柱,是政府財政的主要來源,是一個國家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國家通過稅收政策和各級稅收機關,調控國家的稅收情況,平衡中央和地方的財政收入。按照稅種的不同可以把稅劃分為流轉稅和所得稅,而流轉稅具體又可以劃分成營業稅、增值稅和消費稅。其中國稅局主要負責征收流轉稅中的增值稅和消費稅,所得稅中的企業所得稅;按時間不同來劃分,2018年1月1日以前的企業所得稅中的中央級企業、外資企業和金用歸國稅局負責,2018年1月1日以后起凡是新建的企業的所得稅均由國稅局負責征收。在實習期間我感受到,我國的稅收政策制度看起來雖然非常的完善,考慮得也很完善,但在實踐中卻存在許多問題,首要問題是,我國的稅收制度是以發達國家的稅收制度為藍本的,雖然代表了最先進的立法技術,但同時也脫離了我國的稅收是實際情況。西方的稅收制度要求公民具有相當高的稅收知識以及納稅自主意識,稅收工作人員具有很高的稅收專業知識和較強的工作能力,但這是我國目前最為缺乏的,也就是說我們還根本達不到那么高的標準,我們的公民、我們的納稅人始終以仰望的姿態對待我們的稅收政策,這樣又如何能搞好我們的稅收工作呢?所以當前工作應以密切聯系實際,修改制定出適合我國現行狀況的稅收法律政策,建立更完善實用的稅收制度為首。高屋建瓴固然是站得高看得遠,但當我們眼中只看到遠方,而忽視了眼前,那注定永遠只能是遙望,而不能觸摸。

2.實踐中。稽查局主要工作是稅收稽查,稽查工作主要分為四個部分:選案、稽查、審理和執行。

(1)選案。選案也成為案源,主要有四個來源,上級交辦、有關部門專案、專項檢查和群眾舉報。主要有兩名工作人員負責,選案是一件非常復雜的工作,對于上級交辦、有關部門專案和群眾舉報,選案組要在極短的時間內查找到相關企業的經營資料以及納稅申報資料,并整理出重要的需要稽查的問題大致所在。由于目前還主要停留在手工查找操作階段,所以非常的耗時間而且效率不高、效果不好,往往容易遺漏許多重要的信息,非常的不利于我們日常的工作,尤其是對于緊急的問題更是無法及時有效地解決,工作成果大打折扣。除此之外,每年都要進行的專項檢查的工作就更加困難,今年的專項檢查項目是農產品及食品加工。農產品涉及農副產品收購發票問題,非常的棘手,我國目前對農副產品收購有許多的優惠政策,持收購發票可以進行納稅抵扣,但同時收購發票是由經營者自行開出,就出現了大量的虛開收購發票的問題,而我們又無法查證他們的真實性,流失了大量的稅款。對于專管員來說,在沙坪壩區每個人幾乎要負責一百多戶企業,甚至更多,這就使得我們的專管員根本無法詳細地了解和把握它們的真實情況,所以我們選案組無法從他們那里得到翔實的資料,就得我們一個以各企業的去走訪,但我們不下達稽查通知書,我們就無權直接進廠進行了解,要獲得信息無疑是難上加難。通過在選案組工作的幾天時間我有了很深的感悟,我們的工作不能總是停留在手工操作的原始階段,我們應該引進更先進的監察技術,也可以使用多種手段。我覺得,專管員可以把自己管理的企業的生產經營及納稅申報情況用電腦繪制成曲線圖,用電腦進行檢測,當變化過大或嚴重超出預計情況就發出預警,進一步檢測或展開稽查。

(2)稽查。稽查工作是稽查局最為重要的工作,投入了最大的人力、物力。四個稽查小組一般都是各自負責一個案件,獨自行動,但遇到緊急重大的案件也會同時出動。稽查組的主要工作是搜集證據。實習期間,我主要是以稽查員的身份展開工作。我們稽查的案件多數是群眾舉報的,這讓我感受到了群眾對于我們稅收工作的極重要的作用。工作期間,我們偵破了多起案件,有罪證確鑿的,但同時也有被人誣陷的,給了我很大教訓。每次拿到案源,尤其是偵破了幾起案件后,我總是武斷地認為他們犯了罪,未經偵查就已經先入為主,這嚴重的違背了一個法律人的公平正義的職業道德,千萬要不得,同時在日常生活中,這種想法也很不利于個人的發展,容易鼠目寸光,混淆是非,通過這些我受到了很大的觸動。在工作中我接觸了形形的稅務犯罪案件,犯罪越來越技能化,手段越來越高超,也越來越多樣化,做假帳的技術幾乎可以以假亂真,很令人吃驚,同時對于電子證據的使用也越來越頻繁,電子證據的固化成為了一個我們實習期間重要的研究課題,高興的是我提出了一個方法并作為一項建議留給了他們,希望能夠被他們采納。工作中我不止一次的感覺到我的稅務會計知識的欠缺,看起賬本非常的吃力,基本上是從頭學起,耽誤了很多的工作,但是我的組長兼指導老師非常有耐心,教會了我許多會計稅務知識和稽查技巧,我非常地感謝他。一起工作的同事們也非常地關心我們,每次外出都對我們照顧有加,他們總是盡自己所能向我們傳授經驗知識,與我們談工作,談生活,談未來,第一次我感受到自己是個大人了,我要真正開始我的人生了,像是“投筆從戎”新鮮又令我振奮。(面試網 kt250.com)

(3)審理。我們所作的審理工作與法院的工作不同,每個案件稽查結束后,都會召集稽查人員對卷宗進行初步的審查,合格后再將其將給政策法規科送審委會審查后進行上訴。

(4)執行。對于執行我們采取的措施是誰稽查誰執行,案件的稽查人員對案件極為熟悉,無需再進行研究,即節省了人力又節省了時間,可以將判決盡快下達,具有極強的操作性。

四、簡單小結

在稽查局實習的這些日子,對于專業知識、工作經驗和社會閱歷的等各個方面的收獲,對我來說都是極為重要的財富,但我認為最重要的是這些日子我所學到的關于人生,關于未來,最重要的是關于如何做人的知識。局長除了工作之外,每周都要與我們交流,以他自身的經驗教訓,他的人生經歷,告訴我們如何做人,他總是給我們講“你們來稽查局實習最重要的是要學習如何做人”。實習的過程有苦有甜,即使六點多就要起床,即使要在擁擠的公交車上呼吸重慶悶熱的空氣,即使常常要對著各種賬本死光腦細胞,但我同時也感受到清晨徐風的涼爽與暢快,路上人群的辛勤與繁忙以及自我價值實現的成就感,當然更多的是感受到自己的欠缺以及隨之而來的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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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機關效能,建設“效能型、服務型、責任型”機關

武安市上泉村的劉春旺新開了一家磚廠,生產所用原料就有附近電廠廢棄的粉煤灰。他隱約知道,國家為治理環境,對粉煤灰綜合利用實行稅收優惠,但這政策具體是怎樣規定的并不清楚,想去稅務局咨詢吧,卻一直沒能抽出時間。一天晚上,老劉在家看電視,無意中調到了武安市科技點播頻道,屏幕上出現的是武安市國稅局開設的稅法宣傳版塊。驚喜之下,老劉立即撥通免費電話點播了有關粉煤灰綜合利用方面的稅收政策。電視屏幕上出現了圖文并茂、簡單易懂的信息,老劉拿出本子,記下自己想尋找的內容。隨后,老劉就把相關材料準備好并送到國稅局,也很快得到了審核批準其企業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的優惠政策。這是武安市國稅局開展“效能型、服務型、責任型”機關建設的一個縮影。

武安市國稅局近年來不斷創新服務方式,拓展服務范圍,主動為納稅人提供個性化、人性化、規范化服務,密切了征納關系,提高了辦稅效率,構筑起和諧的稅企關系。該局定期舉辦各類財稅培訓班,宣傳稅收政策;辦稅服務大廳向納稅人公開承諾,簡化申報、登記程序,加快工作節奏,推行限時審批,把涉稅事宜歸集在“一個窗口”,變納稅人走“窗口”為稅務人員“一窗式”受理。同時設立了“急事特辦崗”,公開該工作崗位人員的電話號碼,24小時服務。開展以創建 “優質服務窗口”和“優秀黨員服務崗”為內容的“雙優”評比競賽活動,實行跟蹤問效責任制,通過行風評議、形象測評、質量評議、稅企墾談會等形式,廣泛聽取納稅人的意見和建議,促進征納雙方的交流與合作。同時,該局搭建了多元化申報納稅平臺,簡便程序,推行郵寄申報、簡易申報、電話申報、網上申報,節約了征納雙方的辦稅時間,為納稅人開通一條快捷、方便、規范、高效的稅收服務“綠色通道”。

內外并重、標本兼治,加強稅收征管基礎建設

近兩年來,武安市國稅局內外并重、標本兼治,全面夯實了稅收征管基礎。在內部,該局從加強重點稅源管理入手,切實加強稅源的調查和分析,不斷完善稅源監控網絡,建立健全了重點稅源數據庫及分析體系,制定完善行業管理辦法,實施了局長直接管戶制度,班子成員明確對口管理納稅在千萬元以上企業,各分局(所)長也相應直接管理重點稅源。對稅源實行分重點、分行業的分類管理。全市16戶納稅千萬元以上的重點企業,全部安裝TRAS重點稅源監控軟件;對26戶年納稅在500萬元以上的企業實行了稅源快報制度;對74戶年納稅在百萬元以上的企業全部實行了稅源月報制度;全市個體工商戶全部導入征管信息系統;選擇了鋼鐵、煤炭、焦化、電力、商貿、采選等有代表性的45戶企業直接對口計統科報送稅源卡片,實現了對企業產、銷、價格、庫存、利潤、稅金等多層次、多角度的動態控管。增強收入調度的預見性、科學性,掌握組織收入工作的主動權。在外部,加大整頓稅收征管秩序,優化投資環境,將稅收執法與維權相結合、文明優質服務與嚴格執法相結合,實現了“收入型”向“執法型”的轉變。進一步加大特殊行業監管力度,在全市啟運礦產企業電子監控系統和福利企業指紋監控系統,從根本上消除了行業可能引發稅案的隱患。同時,依法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使地方各類企業享受稅收優惠達1.5億元,有力支持了地方經濟發展。

1.在全市啟運礦產企業電子監控系統

武安市為全國58個重點產煤縣(市)和全國四大富鐵礦基地之一,礦點多且分布廣泛,近年來礦產品一直是賣方市場,礦點無票銷售、難以監控的問題表現突出。針對這一管理難點,該局積極報請上級建議推行礦產企業電子監控系統, 2006年5月,邯鄲市政府決定在邯鄲市范圍內正式推廣應用這套系統。武安市政府多次召集相關部門進行專題研究,作為牽頭單位的國稅局,在前期做了大量細致的工作,8月1日,該市召開礦產企業電子信息監控系統推行動員大會,經過信號測試、井架測量、設備安裝、系統調試等環節細心籌劃,精心安排,共對全市104戶鐵礦110井實施安裝推行了礦產企業電子監控系統。2007年1月1日正式運行礦產企業電子信息監控系統。從四個月的運行監控的數據及同期對比來看,該監控系統的效果已初步顯現。2007年1至4月份稅款入庫3901456.15元,同比增長2320920.19元,增長率為146.8% ;戶數管理由監控前的66戶增長到監控后的104戶,增長率為57.6%。礦產企業電子信息監控系統的實施,不僅有利于稅務部門準確、及時、全面地掌握企業的生產情況,從源頭上遏制稅費的流失,規范稅收秩序,而且還可以為國土、安監等部門安上“千里眼”和“電子崗哨”,有效解決了安全生產難以適時監管的問題。

2.在全市推行福利企業指紋監控系統

福利企業的管理既是社會慈善事業的一部分,更是稅收政策兼顧社會公平的體現,也極容易造成國家稅源漏洞。為加強對該行業的管理,今年初,武安市國稅局對符合政策的77戶福利企業安裝上了指紋監控系統,杜絕了在殘疾人員安置、出勤上崗等方面的虛假行為,為福利企業退稅中提供了科學依據,保障了殘疾人員的合法權益,安裝指紋監控系統后,全市77戶福利企業中,有30戶福利企業無法達到要求標準,目前已報停。為了強化后續管理,該局專門組織了對每個企業的考勤機管理人員進行了技術培訓,制定出臺了《指紋監控系統管理辦法》,針對技術故障該局承諾在24小時內解決完畢,保障了福利企業指紋考勤系統正常運轉。福利企業管理的加強,有效地保障了殘疾人的工資和福利,支持了弱勢群體,促進了社會的和諧發展。

篇7

一、保本估稅法的涵義與內容

(一)保本估稅法的涵義

保本估稅法是根據稅收征管法、有關法律和地方政策的有關規定,以個體工商戶實際支出的“三費”信息資料為基礎,運用倒推方法,對已經核定的納稅情況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審核,分析和綜合評定。通過評估及時發現、糾正核定稅中的錯誤,并對異常核定情況進行調查研究和分析評價,為征收、管理、稽查提供工作重點和措施建議,從而對征納情況進行全面、實時監控的一項管理手段。

(二)保本估稅法的內容

以成本租金、人工工資、水電費用三項基本固定費用,通過保本測算個體工商戶的稅收負擔,是保本估稅法的基本原理。個體工商戶在生產經營中發生的費用很多,本文通過簡化的辦法,只對發生的三項主要固定費用關注,而忽視其它發生的費用,是從實際出發對個體工商戶的實際情況正確考量,是落實科學治稅觀的體現,從建設和諧社會的指導思想出發,對個體工商戶弱勢群體進行必要的扶持正是體現國家這一政策,雙定征收是對個體工商戶的“生存型”經營的實際支持。

1.成本租金。是指個體工商戶為了生產經營向承租人實際繳納的金額。成本租金是房屋、設備租賃交換時要維持簡單再生產所商定的最低租金標準,是房屋設備租賃經營盈利和虧損的臨界點。成本租金是以折舊費、維修費、管理費、利息、地租等五項構成。正常情況下,個體工商戶在生產經營之前,與出租人通過協商,議定一個一定時期的租金合同,確定租金額,通常是一個季度,一年,這個租金額就是保本估稅法核定的成本租金。為了確保評估結果的準確性,要求納稅人在納入稅務機關管理,在核定“雙定稅”時必須提供房產、設備租賃時簽訂合同的原件和復印件,經稅務機關審核后,原件歸還納稅人,稅務機關備存復印件。如果納稅人提供的合同租金額相差甚遠,稅務機關根據征管法規定,可以比照同地段的房產租金、相同或類似設備租價確定納稅評估使用的成本租金。

2.人工工資。人工工資是指納稅人在生產經營中為顧傭生產經營人員而支付的人工費或者納稅人因從事個體經營而支出的必要生活費用。人工工資是納稅人實際支付給用工者的支出,可以直接從納稅人列支的工資清冊中獲得,沒有工資清冊的,按照當地政府部門規定的各個行業最低工資標準列支。在確定人工工資時,對使用人數的確定,稅務機關有必要對部分個體工商戶進行實地調查,可根據業主向勞動保障部門繳納的“三金一費”核定其實際顧傭人數,不能只根據納稅人向稅務機關報告的數字評估。

3.水電費用。是指個體工商戶為生產經營實際支付的水電費支出。水電費用是通過向供水局、供電公司繳納的費用,資料來源水電局、供電公司收取費用的有關憑證。

4.行業毛利率。行業毛利率是經過當地政府、稅務機關每年核定的,以法規形式頒布實施具有法律效力有關行業經營數據。毛利率是用以反映納稅人每一元營業收入中含有多少毛利額,它是計算凈利潤的基礎。計算公式如下:營業毛利率=(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主營業務收入×100%。

5.保本估稅法的計算。以成本租金、人工工資、水電費用三項費用之和除以(1-行業毛利率)得出本期生產經營收入,以本期生產經營收入乘以稅率得出本期應繳納稅額。

特別強調的是,在收集資料時要依靠科技手段獲取數據,廣泛采集各方面的信息,努力保障評估信息資料的全面性、真實性、有效性。納稅評估信息資料的缺乏性、真實性,仍然是目前納稅評估的一大難題,納稅評估難免要扮演“難為無米之炊”之“巧婦”。要保障信息資料的全面性,納稅評估信息資料不僅包括稅務機關內部各崗位在日管中整理形成的種種資料、數據,而且還應該包括其他涉稅資料,如賬簿、憑證等。同時要保障信息資料的真實性,單憑稅務機關內部的資料是很難確認其申報的真偽性,所以,有些納稅人對不同部門報送不同的資料數據,如:報送稅務是一套數據,報送銀行又是一套數據,數字不相同,評估結果相差甚遠。所以,外部信息資料與內部信息資料的比對,就能發現評估信息資料的真偽,找出問題的根源。要保障納稅評估資料的有效性,是做出準確的判斷或認定的基礎。所以,對納稅進行評估,首先,要有納稅人縱向涉稅資料的比較,如跨年度比較,其次要有橫向的涉稅比較,如跨行業的比較,這樣才能做出公正、客觀的評估。因此,在現有的征管資料的基礎上,要重視納稅人的涉稅資料信息,加強與工商、銀行等部門的橫向聯系,獲取最新數據;隨時掌握納稅人的經營動態信息,了解結算資金的變化情況。

二、個體工商戶納稅評估現狀

(一)納稅評估促進稅收管理工作質量提高的作用未得到充分認識

現階段的納稅評估工作的重點只限于企事業,對企事業開展納稅評估的作用得到了較高的認識,國家稅務總局在制定納稅評估實施辦法時,也只有對企事業的納稅評估辦法。但是對個體工商戶進行納稅評估,稅務部門就沒有那么重視,稅務部門征管的納稅人不僅限于企事業,還有個體工商戶,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雖然個體工商戶稅收收入占稅務部門組織收入中的比重很小,但是稅法的貫徹不能因為是個體工商戶就另當別論,因此,對個體工商戶開展納稅評估要有一個高度的認識,亟需在對企業納稅評估的經驗基礎之上,盡快開展對個體工商戶進行納稅評估形成共識。

(二)納稅評估工作缺位,評估工作未能得到充分開展

個體工商戶的納稅評估工作,目前《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均無規定。*年3月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開展納稅評估的通知》的規范性文件,詳細規定了對企業進行納稅評估規定,針對建帳企業使用的財務指標進行詳細的設計,但是工作開展起來較為復雜、繁鎖,操作難度大。對沒有建帳核算的個體工商戶來說難以適用,因此許多地方稅務部門雖然成立了專門的納稅評估機構,其實就是針對企業開展納稅評估而成立的。正因普遍對個體工商戶納稅評估的認識不足,如何開展納稅評估思路不清,重視程度不夠,致使評估工作遲遲沒有開展,工作上還處于缺位狀態。

(三)核定的“雙定稅”被誤解就是評估稅

目前,個體工商戶的納稅方法主要是通過雙定稅進行,個體工商戶是否按照稅法規定正確履行了納稅義務,稅務部門核定的定稅額度是否正確、合適,沒有人再作衡量。“雙定稅”是片管員個人通過納稅人報告的數據經核定后報稅所所長審批確定下來按期征收的稅款,可以說“雙定稅”是經過評估過的稅,但是所長在審批過程中多數只是簡單地對雙定表上的數字進行表面審核,對數據的邏輯關系進行審定,至于表里面數據來源的真實與否就不得而知。

(四)沒有系統性的合法的信息來源渠道

當前,個體工商戶一般都是采用“雙定辦法”征收稅款,在日常的稅收管理過程中,稅收的管理資料主要是由管理部門收集,稅務人員往往重企業、輕個體,個體工商戶的征管資料非常有限,大部分的資料是納稅人口頭提供的,這樣稅務部門從資料中得到的真實信息很少,因此利用現有的信息資料開展對個體工商戶進行納稅評估是困難重重,評估結果經不起檢驗。

(五)個體工商戶的納稅評估指標設定存有一定的局限性

如果納稅人提供的信息數據質量不高,資料不全,相關信息不足,但被測算的指標在正常幅度內,就難以確定結果的真實性,實際上,評估對象的規模大小,企業產品類型等因素,都會產生較大影響;另外,單憑評估指標測算很難合理確定納稅申報的合法性和真實性,企業還受到所處的環境、面臨的風險、資金流向等諸多因素的影響,納稅評估指標體系的局限性,制約著納稅評估工作的結果和開展方向,何況個體工商戶還沒有企業一樣的財務指標,所以各地開展起來花式多樣,沒有一個標準化的納稅評估體系。

三、保本估稅法在個體工商戶納稅評估中的具體運用

(一)保本估稅法的測算

對個體工商戶的納稅評估應該評估的稅種有: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個人所得稅、印花稅、土地使用稅、房產稅。

1.營業稅的測算

納稅人每月發生固定租金、人工工資、水電費用之和/(1-毛利率),計算出保本營業收入,用營業收入乘以稅率得出測算的應交營業稅。

2.城市維護建設稅的測算

納稅人每月發生的固定租金、人工工資、水電費用之和/(1-毛利率),計算出保本銷售收入,把銷售收入換算成不含稅的銷售收入,用不含稅的銷售收入乘以增值稅率得出測算的應交增值稅。以應交增值稅乘以城市維護建設稅率得出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同樣可以計算出應交教育費附加。

3.個人所得稅的測算

用保本估稅法測算出保本營業(銷售)收入,用營業(銷售)收入乘以隨征個人所得稅稅率得出測算的應交個人所得稅。

4.印花稅的測算

一般檢查個體工商戶簽訂的房屋、設備租賃、貨物進銷合同,以合同簽訂額乘以對應印花稅率得出應繳印花稅額,同時檢查有關的證照是否帖花。

5.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的測算

主要是檢查房屋出租方出租房屋時是否已經繳納了出租房屋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以出租房屋的合同乘以出租房產稅稅率得出應繳房產稅;如果房產是個體工商戶個人自用的,以使用房產的價值計算應繳房產稅,同時以使用房產的土地面積計算土地使用稅。

6.保本估稅法的修正

保本估稅法采用“三費”和“一率”對個體工商戶進行納稅評估,經營業戶每月發生的三費:固定租金、人工工資、水電費用相對穩定,每月發生的費用占其支付月固定費用支出的90%以上,具有普遍性,因此對一般性的個體工商戶適用,但是,對于一些特殊的個體工商戶,除了發生這三項費用以外,發生的一些比較固定的特殊費用也是很大,如連鎖加盟店,每月發生的連鎖加盟費用占固定費用的25%左右,如果按上述的“三費一率”方法不考慮該費用,評估的結果會產生巨大偏差,因此在使用“三費一率”估稅方法時,對某項費用每月固定發生額占月固定費用達20%以上時,應在三項費用基礎上加上該費用,變成“四費一率”,這是對“三費一率”估稅辦法的修正。

在評估個體工商戶納稅情況時要注意二個問題:

一是不同行業的毛利率問題。不同行業有不同的行業毛利率,毛利率是地方政府經過相關部門調查定期制定頒布,相對固定,使用時要注意適用最新的規定;二是不同行業的個人所得稅負擔率問題。個體工商戶適用的隨征個人所得稅率,不同地區、不同行業是不一樣,是各地方稅務部門根據不同情況定期調整,不是固定不變的。

(二)比較評估結果與核定定額的差異

通過保本估稅法評估得出的結果,主要比較個體工商戶原來已經雙定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個人所得稅三個稅種,得出兩者之間的差異,看原來核定的“雙定稅”是否高了還是低了,通過評估發現應該繳納的印花稅、土地使用稅、房產稅是否已經繳納,已經繳納和實際繳納的數額差異在那里,以此做出稅收征管建議。

(三)提出評估稅收管理建議

納稅評估后必須有工作反饋制度,才能達到納稅評估的目的。在納稅評估工作中,為進一步加強對納納稅評估結果的利用,應有納稅反饋制度,要求對納稅人納稅評估結束后,將納稅評估結果反饋給稽查部門與征管部門,找到相關行業的稽查方向和加強征管的方向。同時納稅評估要有告知制度,將對業戶進行納稅評估的所有事項細化,讓納稅人知道評估結果,目的是為了加強對納稅評估的理解,最大限度的取得納稅人對納稅評估工作的配合,保證納稅評估后對工作管理質量的提高。對存在重大嫌疑的納稅評估對象,在實施納稅評估工作前,要求制定詳細的評估實施方案,保證納稅評估工作的針對性,要有專項評估實施方案。評定后續管理后完善納稅人分級分類管理。將納稅評估的結果與每年的信用等級聯合評定相聯系,完善信用等級聯合評定辦法和后續管理辦法,通過信用等級的評定來加強對納稅人分級分類管理工作,把握稅收征管工作的重點。

(四)保本估稅法測算說明

保本估稅法,之所以說“保本”,實際上是沒有能夠按照稅法規定得出準確的數據的情況下,采用一種折扣的辦法來推算一個接近實際的數,是保本估算法應用的前提,這是個體工商戶的特點決定的。使用保本估稅法對象只能是沒有建帳的個體工商戶,對建帳的個體工商戶適用查帳征收辦法,評估方法適用與對企業納稅評估方法相同。對個體工商戶采用保本估稅法納稅評估分析時,要綜合運用各方面的信息,參照宏觀稅收分析、行業稅負監控、納稅人生產經營以及內外部相關信息,運用數學方法測算出的算術、加權平均值及其合理變動范圍測算預警值,綜合考慮地區、規模、類型、生產經營季節、稅種等因素,考慮同行業、同規模、同類型納稅人各類相關指標的若干年度的平均水平,以使預警值更加真實、準確和具有可比性。納稅評估指標預警值由各地稅務機關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使用保本估稅法要建立一種信息傳導機制,明確出環節間資料傳遞的步驟、時間限制、責任單位,納入征管流程,并以嚴格的督查考核促進落實。一是要征收監控、管理服務、稅務稽查及時將納稅申報資料、發票稽核、財務資料等有關資料傳遞到評估崗位。在現有的征管、申報資料的基礎上,要重視納稅人提供的會計資料信息;依照新的《稅收征管法》的規定,加強與工商、銀行、政府等部門的橫向聯系,獲取最新數據;充分考慮納稅人所處的環境、面臨的風險和資金投向等信息資料;隨時掌握納稅人的經營動態信息,了解結算資金的變化情況,實現對納稅人經營行為的全方位監控。

對企業納稅評估,通常用到幾個財務通用指標:如收入類評估分析指標、成本類評估分析指標、費用類評估分析指標、利潤類評估分析指標、資產類評估分析指標。對個體工商戶的納稅評估就沒有這些指標,只能通過上面所提出的“三費”和“一率”來開展評估,所以得出的數據只一個比較接近實際的數據。評估的結果,也只能測算已經雙定的納稅額是否接近納稅人在經營保本的情況下應該繳納的稅款,這是一個比較保守的數字,但是較為合理可靠。

四、保本估稅法的使用評價

(一)有效加強稅收管理的剛性

1.通用性。保本估稅法簡單實用,合理可靠。評估的依據、過程和結果對于納稅人、稅務機關雙方都能接受,普通稅務人員容易掌握,納稅人也容易理解,不僅適用于地稅獨管戶,也適用于國地稅共管戶,不僅適用農村個體工商戶也適用城市個體工商戶,不管何時何地,不管何人使用,方法科學、合法、簡單實用,對于目前我國的各地稅務機關征管著4000多萬戶個體工商戶來說,是一種簡單易行的納稅評估方法,對于成千上萬的納稅人來說,在沒有建帳征管的情況下,顯然是一種可靠的辦法,通過在基層的實踐證明,無疑是納稅人和稅務人員在評估個體工商戶稅收負擔程度時是較容易接受的方法。

2.公平性公正性。保本估稅法是按照個體工商戶發生的比較固定的“三費”客觀存在事實的為依據,在科學劃分行業的基礎上,通過行業調查了解每個行業的生產經營特點、掌握行業性客觀經營規律,抓住其核心問題的基礎上,以事實數據說話,嚴格按照稅收征管法的規定,完全掌握個體工商戶個體生產經營的租金、人工工資、水電費用成本消耗等關鍵性信息指標和數據,作為評估的依據和標準,因為信息數據指標都是客觀性的特點,因此評估過程和結論對于每個個體工商戶來說都是公平和公正的。

3.增強服務意識。簡單化納稅評估是在依法治稅的前提下為納稅人減少工作干擾,增強為納稅人服務的意識,稅務機關對納稅人在納稅評估過程中發現一般涉稅違章違法行為或疑點后,能夠及時主動約請納稅人溝通相關征納信息,向納稅人進行稅收政策法規宣傳、輔導,促使納稅人主動自查自糾,減少征納稅收成本,減少稅收爭議的一種服務工作方式。保本估稅法能使稅務機關在稅收管理工作中變被動為主動,有針對性地把一般涉稅問題前置,且對個體納稅人起到一種有效監督,減少對納稅人的處罰,節約納稅成本,在大大提高提醒納稅人自查自糾水平。

(二)可以有效提高稅務機關的稅源監控能力

稅收征管質量的高低,取決于稅務機關對各類稅源監控能力的強弱,而稅源監控手段是否先進、科學、易行,又直接影響到征管的效率。在納稅人數量逐漸增多,工作人員相對不足的情況下,加強納稅評估是提高稅務機關稅源監控能力必不可少的措施。保本估稅法就是面對幾千萬的個體工商戶開展的一項稅收監督管理手段,以“雷達檢測站”的方式定期運動個體工商戶的納稅情況進行評估,是稅務機關實施有效管理可靠的方法,借助信息化手段,通過科學的評估,對監控區域內全體納稅人的納稅情況進行“掃描”,及時發現疑點,向其他管理環節傳遞排除疑點的意見,使各項管理措施環環相扣,有效提高稅務機關的稅源監控能力。通過納稅評估,樹立一批誠信納稅人,促進誠信納稅;通過對不同信譽級別納稅人的征管制度設置,形成良好的體制激勵,從而促進征管質量的提高。

(三)使稽查工作更有針對性

納稅評估是稅務稽查實施體系的基礎,有助于稅務稽查明確方向,發揮整體效能。保本估稅法是對個體工商戶是否履行稅法規定的義務,以及履行程度的一種評價。因此,是稅務稽查實施體系的基礎環節,是構建依法、統一、協調的稅務稽查體系的重要內容,其工作質量直接影響到稅務稽查的實施效果。一方面,納稅評估通過評估分析,發現疑點,直接為稅務稽查提供案源,不僅可使稽查選案環節避免隨意與盲目,而且可以使稅務稽查的實施做到目標明確,重點突出,針對性強;另一方面,納稅評估有利于稅務稽查內部的專業化分工,并對稽查實施產生制約,有利于規范稅務稽查行為、完善稅收征管、形成法制威懾的整體效能。納稅評估是稅務機關的執法行為,通過審核個體工商戶納稅情況,分析稅負異常,提醒納稅人規范向稅務機關報告的數據,遏制各種偷稅行為,使稅務機關及時發現日管工作的漏洞和偏差,避免稅收征管中的人為因素所造成的影響。它通過稅務機關的提前預警告知,引導納稅人自行規范納稅義務,自行糾正各種違規行為,提高申報準確率。

(四)增加稅收收入

通過實地使用該辦法,為地方稅收增加了40%的稅收收入,個體工商戶在核定雙定稅過程中,容易產生納稅偏離的問題,在評估中,發現核定的營業額普遍低30%,有的偏離很遠,稅收只收了應繳稅款的三成。同時使用該方法,可以使原來容易漏征的土地稅、房產稅、印花稅征管到位。目前個體工商戶租用的經營場地絕大部分是個人房地產,在小城市縣鎮特別突出,這部分出租戶的納稅大部分被忽略了,流失的稅款比經營戶還要多,必須加強對這塊稅收的管理,在經營戶向稅務機關第一次報送納稅資料時,稅務部門必須同時要求經營戶報送租賃合同原件與復印件,不是租賃關系的,必須提供房產證原件和復印件,沒有房產證原件的要提供相關的資料,證明房產是誰在管理使用,稅務部門同時建立相應的出租戶房屋場地電子臺帳,確保對出租房屋場地的稅收管理。對出租業主定期進行必要的稽查,及時發現和糾正租金的真實性,防止出租業主弄虛作假,通過稅務部門的稽查工作,完善對出租戶出租租金稅收管理的長效機制。

(五)有效預防稅務干部以稅謀私

篇8

一、當前稅源管理存在的問題

問題一:稅源管理機構職能“缺位”。在新一論征管改革中,隨著征、管、查分離和計算機技術的廣泛運用,稅務專管員的職能發生了變化,由“管戶”為主逐漸過渡到以“管事”為主,這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人情稅”和“關系稅”,有利于稅務系統的廉政建設,改革的方向是對的。但是,在一些地方也出現了“兩少一多”現象:稅收管理員下戶調查研究的少了,對納稅人的經營情況、繳稅情況及稅收結構進行認真分析的少了,依靠納稅戶自行申報來掌握稅源、指導征收的多了。如申報不實,出了偷漏稅問題則由稽查部門去處理。這樣一來,在稅源的管理上便出現了“空檔”,管事與管戶在相當程度上脫了節。由于征、管、查之間始終處于變動磨合的狀態,未達到統一和規范,稅源管理的職能存在“缺位”現象。辦稅大廳征收人員不再下戶,就表征稅,被動接受納稅人的申報資料,并不能主動收集納稅人的生產經營和稅源變動情況;基層分局(所)的稅收管理員對稅源控管乏力,由過去的專管員下廠了解企業生產經營情況變成了遠離企業、坐看報表的靜態管理,對轄區內的稅源底數不清,戶籍不明,造成大戶管不細、小戶漏管多,“疏于管理、責任淡化"的問題凸現。

問題二:稅源管理手段相對滯后。在當前稅源管理過程中,單一地以實現稅收的多少將納稅人劃分為重點稅源和非重點稅源,工作重心側重于重點稅源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忽視了非重點戶、非重點稅源、某些行業、某些區域及工作環節的管理,造成稅源管理“頭重腳輕”,征管基礎薄弱,給一些蓄意偷逃稅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傳統的稅源管理手段相繼取消而喪失,而新的信息管理手段又未到位,基層稅務干部普遍感到茫然和無所適從。有的被動地等待信息化建設的發展,寄希望于省局為他們提供“一步到位”的辦法和手段。雖然近些年加大了信息化的建設,實現了征管業務流程微機管理,但目前稅源管理系統只能完成一些基本的統計工作,對稅源的狀況不能運用大量的信息數據庫進行調研、分析和預測。此外,還建立沒有完全意義上的稅源監控網絡和管理監控機制,納稅人生產經營信息傳遞渠道單一、滯后。

問題三:部門協調配合不得力。從外部來看,涉及稅源管理最緊密的工商、國稅、銀行、質監、土管、城建、地稅等部門之間的協作配合還沒有真正建立起來,不能進行有效的信息傳遞,更談不上信息高度共享。從內部來看,征、管、查三部門、機關科(股)室之間、上級局與下級局之間在強化稅源管理方面還存在工作脫節,協調配合不暢,沒有形成各部門齊抓共管、密切配合、協調一致的良性稅源管理機制,適應現代稅源管理的監控體系還沒有建立起來。

問題四:稅源管理力量有待進一步加強。在稅源管理過程中,困擾基層的一個主要問題就是征管力量不足,城鄉稅源管理人力資源分配不合理,存在基層稅源少、人員多,而城區或重點稅源單位稅收任務重、人員少;機關管理人員多、一線稅源管理人員少等不合理現象。基層稅源管理人員應付事務性工作繁重,很難集中精力開展稅源控管,以致對納稅人的信息掌握不全。同時存在部分地區稅收管理員制度落實不到位,稅收管理員日常工作存在任務不明、目標不清、考核不到位的問題。稅收管理員業務水平參次不齊,適應現代稅收征管的工作能力和稅收執法水平不高,工作缺乏主動,不能很好地履行工作職責。

問題五:經濟出現多元化,增加了稅源管理的難度。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知識經濟與網絡時代的來臨,我國經濟與世界經濟深度接軌,各種所有制形式的經濟主體跨國家、跨地區、跨行業相互滲透,長期并存,使納稅主體呈現多元化;混合經濟、網上交易、資產重組等加劇,使征稅對象呈現多元化;經濟主體經營活動的多樣性,使其收入來源也呈多元化,增加了納稅環節確認難度,稅源監管的復雜性與日俱增。而稅務機關對這些變化的應對措施相對滯后,使稅源管理工作陷于被動。

二、加強稅源管理的建議

今年,省局把稅源管理作為三大重點工作之一,提得高度可見,重要性之強。要全面提高稅源控管水平,必須改變傳統的監控思維模式,樹立科學化、精細化、規范化的管理理念,充分利用信息技術,通過人機結合強化對稅源的管理和監控。

(一)理順關系,明確職責,全面建立稅源管理體系。

按照加強管理、講求效率和有利于服務的原則,科學設置基層稅源管理機構,合理調整征管職能,實現稅源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規范化。按照以事定崗、以崗定責、權責統一的原則,建立統一、規范的崗責標準體系,進一步明確征、管、查三部門的職責分工,避免各環節、崗位之間職責交叉或缺位,三部門應加強業務銜接,既要分工,又要協作;既要制約,又要協調,凝集征、管、查合力,實現三者的有機結合,提高稅源管理的整體效能。搞好征管信息系統前、后臺的業務整合與銜接,加強協調配合,做到分工不分家,防止推諉扯皮、效率低下等問題的發生,保證征管業務流程銜接緊密、運轉高效。縣(區)局管理股應為專門的稅源管理部門,主要負責稅源的收集、匯總、分析,監督指導基層分局(所)加強稅源管理;稽查局、辦稅服務廳作為稅源監控的輔助管理部門,主要負責納稅人的稅源采集及稅收征管相關情況的反饋工作。基層分局(所)為稅源管理的主力軍,經常深入到納稅單位進行稅源調查分析,監控掌握納稅人的生產經營、稅源變化情況,掌握一些非常規性的稅源變化情況,特別要加強對改制企業、有偷稅嫌疑的企業、漏征漏管戶、新辦戶、停(歇)業戶、注銷戶、非正常戶等納稅人的監控工作,減少稅收死角。定期、不定期地組織稅收管理員,對某一地區、某一行業的稅源進行專項檢查、調查、預測、分析和控管,將稅源監控置于征管之中,在征管中尋找稅源、監控稅源。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征管、稅政、法制、發票、計財、信息中心、監查審計等部門之間的協調運行機制,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的專業特長和職能功效,積極為基層部門強化稅源管理提供指導、幫助和監督,多渠道多領域地實現稅源的精細化、規范化管理,全方位地構建稅源管理體系。

(二)以人為本,注重實效,把稅收管理員制度落到實處。

1、科學配置人力資源,充實稅收管理員隊伍。縣(區)級局、基層分局要綜合考慮所管轄的稅源數量、稅源結構、稅源地域分布、稅源發展趨勢、基層人員數量與素質等因素,按照稅源管理的需要,結合起征點提高,農村稅源向城鎮轉移和集中的特點,重新整合優化稅收管理員隊伍,科學合理配置人力資源,優先保證對大企業、納稅信用等級較低企業以及城區等重點稅源戶的監管需要,并引入風險管理機制,將管理重點放在稅源流失風險較大的環節和領域,以實現管理效益的最大化。加強稅收管理員的培訓,按照“干什么、學什么,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結合崗位的專業特點和管理的難易程度,有針對性地加強稅收管理員知識更新和技能培訓,切實提高稅收管理員的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

2、建立健全崗責體系,明確稅收管理員職責。積極探索稅收管理員能級管理激勵機制,根據工作難易程度和稅收管理員的能力差異分配任務,做到以能定級,按級定崗,以崗定責,嚴格考核,獎懲分明,充分調動和發揮稅收管理員工作積極性。建立健全稅收管理員崗責體系,按照稅收管理員工作崗位的不同,規范工作流程,明確職能定位和工作重點,減少日常的應付性事務工作,確保稅收管理員有時間、有精力從事稅源管理工作。實行稅收管理員工作底稿制度,規范稅收管理員的執法行為,形成執法有記錄、過程可監控、結果可核查、績效可考核的良性循環機制。

3、建立稅收管理員工作平臺,提高工作效率。積極利用信息技術輔助稅收管理員開展工作,要在征管業務核心軟件基礎上拓展功能,研究開發稅收管理員工作平臺。通過工作平臺規范和固化稅收管理員的工作任務,按照工作流事項,自動分配任務,自動提示完成狀態,變人找事為事找人,方便管理員查詢各項涉稅信息。圍繞管理員工作重點,通過分析、預警、監控、評估、篩選、異常信息處理、臺帳、工作總結等功能模塊,解決管理員“管什么”、“怎么管”、“管沒管”的問題,提高稅收管理員工作的實效性和針對性,有效地加強稅源管理,提高稅收征管的質量和效率。

(三)創新手段,改進方法,實現稅源精細化管理。

1、加強戶籍管理,夯實稅源基礎。基層分局(所)要分區域、分經濟類型、分行業、分類別、分戶建立納稅人戶籍檔案。健全房屋、土地、車輛等信息數據庫。充分運用稅收信息化的手段,加強戶籍管理,做到實有戶數與系統機內戶數一致。加強對納稅人開業、變更、停(復)業、注銷、非正常戶以及外出經營報驗登記等日常管理,定期組織開展戶籍管理情況的專項清理工作,減少漏征漏管戶。

2、堅持屬地原則,實施分類管理。實行分類組織與管理,是目前國際上較為推崇的征管組織形式。根據納稅人規模、行業、企業存續時間、經營特點和信用等級等實行稅源分類管理。重點抓好五項工作:一是抓好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項目、重點稅種等“五個重點”,建立健全重點稅源管理和跟蹤監控制度;二是抓好房地產業、建筑業稅收征管。尤其是這兩行業中的所得稅和土地增值稅征管難度大、漏洞多,要進一步認真研究,全面落實房地產稅收一體化;三是抓好個體經營大戶的征收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規范個體經營大戶的征管,使其生產經營的實際稅負接近申報征收入庫的稅款,減少稅收流失;四是抓好娛樂業、飲食業等高利潤行業的挖潛增收。五是抓好不同納稅信用等級納稅人的管理與服務。

3、加強源頭控制、稅收分析和納稅評估。一是要做到源頭控制與稅收分析相結合。源頭控制就是通過調查研究了解和掌握納稅人實現的稅款數量,以及各稅種收入的潛在分布情況,以便征收過程中心中有數,防止稅源流失。稅收分析主要是對稅收收入的來源和結構進行研究分析,從中了解經濟發展狀況和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情況,以便調整稅收工作部署和征管重點。事前源頭控制和事后稅收分析,兩者都很重要,都是稅源管理的有效方法。但在實踐中,一些單位往往重視一頭而忽視了另一頭,兩者未有機結合起來。有的甚至兩者都未給予足夠的重視,收稅憑經驗,既不作稅源調查也不作事后分析,收稅收到多少算多少,收到哪里算哪里,只要完成任務就行。這種做法難免帶來有稅未收足或收“過頭稅”的問題。要實現源頭控制和稅收分析的最佳結合,要求每個稅收管理員都要做到眼勤、腿勤、手勤,認真負責,不坐等納稅申報等資料,把室內靜態分析與深入納稅戶實施稅源跟蹤或動態管理緊密結合起來,積極主動地掌握稅源情況,并善于從調查分析中發現問題,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二是要扎實推進納稅評估。積極探索建立納稅評估管理平臺,運用指標分析、模型分析等各種行之有效的方法,對納稅人納稅申報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分析評估。在評估工作中,注重綜合評估與分稅種評估的有機結合,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注重人機結合。三是建立稅收分析、納稅評估、稅源監控和稅務稽查之間的互動機制。形成稅收分析指導納稅評估,納稅評估用于稅源管理和稅款征收,并為稅務稽查提供案源,稅務檢查與稽查又促進分析與評估,促進完善稅收政策、改進稅收征管的工作機制。

4、加強發票管理,強化“以票控稅”。大力推進“逐筆開具發票,獎勵索取發票,方便查詢辨偽,推行稅控器具”的發票管理機制創新,實行消費者監督、稅控器具電子監督、稅務監督多管齊下,促使納稅人依法開具、使用發票,促進地稅機關“以票控稅”,強化稅源監控。要抓住發票管理的關鍵環節,改進和完善發票“驗舊售新”工作。積極穩妥地推廣應用稅控器具,要將稅控器具記錄的開票數據與納稅申報數據進行比對,嚴格按規定征稅,真正發揮稅控器具控稅作用。

5、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強稅源管理。按照“功能齊全、監控有力”的原則,進一步擴大征管業務軟件的涵蓋范圍,研究開發統一的計算機軟件進行監控管理,將管理的觸角伸向城鄉各個角落,覆蓋整個稅源分布點和所有納稅戶;進一步拓寬與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之間的信息交換,形成信息聯網;積極推行多元化電子申報、網絡申報,建成一個“集中管理、相互依托、數據規范、信息共享”的稅務綜合信息庫,并使之成為信息處理中心和稅源監控中心。同時,以綜合征管軟件應用為載體向深度發展,積極開發一些輔助程序,提高數據綜合利用率,迅速、準確地進行稅收經濟指標和企業財務指標的分析,滿足監控、分析和決策的需要。充分利用征管業務信息省級集中優勢,運用數據倉庫,對各級稅源數據逐級分析與查詢,實現對征管工作質量與效率考核評價的程序化和自動化,確保稅源管理各項目標的實現.

(四)加強稽查,整頓秩序,營造公平競爭的稅收環境。

一是以日常檢查為重點,堵塞征管漏洞。建立完善日常檢查管理辦法,規范日常檢查工作程序,提高日常檢查的效能。處理好日常檢查與稽查兩者之間的關系,把日常檢查作為納稅評估與稽查之間的橋梁和紐帶,構建一種以納稅評估為基礎,以日常檢查為紐帶,以稽查為總閘的良性互動機制;二是加大稽查打擊力度,整頓稅收秩序。樹立“重點稽查”的意識,對一些稅收秩序比較混亂、征管基礎比較薄弱的地區與行業,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稅收治理,加大對涉稅違法行為的查處和打擊力度,力爭做到檢查一個行業規范一個行業的稅收秩序;三是積極開展涉稅違法案件的分析、解剖和宣傳曝光工作。對查處的案件特別是典型案件要進行分析解剖,研究發案規律、作案特點和手段,及時發現稅收政策和管理上的漏洞,提出打擊、防范和堵塞漏洞的措施,并選擇典型案件進行曝光宣傳。

篇9

一、綜合監管示范區創建標準

綜合監管示范區是指在綜合監管責任區的基礎上,通過集聚工商職能、集成監管要素、集約資源配置,達到“職能綜合化、人員責任化、計劃科學化、過程精確化、痕跡檔案化、考核數字化”監管目標的示范性監管區域。

鼓勵基層工商分局運用信息化、標準化等現代化手段積極開展綜合監管示范區創建工作,創新監管手段。

(一)綜合監管示范區內市場主體的證照管理工作按照《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證照管理規范》實施規范化管理。其中重點行業營業執照持照率100%,亮照率100%;其它行業持照率95%以上,亮照率90%以上;未持照、亮照的處置率100%。無照經營處置按照《工商系統無照經營處置工作指導意見》進行,在合理的時間內做到處置率100%,處置留痕率100%。

(二)綜合監管示范區內消費者申投訴舉報處置率100%,達到訴轉案標準的處置移交率100%。上級部門監測發現并通報的不合格商品下架率、處置率100%。

(三)綜合監管示范區內的重點行業市場主體每年不少于一次實地巡查,商品交易市場的監管按照信用分類監管的要求巡查率達100%,其它行業的市場主體的檢查比例不低于30%;法律法規、《經濟戶口管理辦法》要求或二版軟件中提示需實地檢查的市場主體巡查率達100%。

(四)綜合監管示范區內建立食品經營信用檔案,信用檔案建立率100%;經營者培訓教育100%;乳制品經營戶、連鎖配送企業、食品批發企業、食品總經銷(總)、大型商場(超市)實施電子溯源管理率100%,食品經營者以留存可追溯進貨票據等形式進行進貨查驗率100%。

(五)綜合監管示范區內商標印制企業“六項制度”建立率100%,商標印制違法行為的發現處置率100%;馳名、著名、知名商標企業推行商標管理規范,商標管理制度建立率100%。

(六)綜合監管示范區內戶外廣告登記規范,未登記戶外廣告處置率100%;經工商部門登記的戶外廣告內容合法率100%;經登記的戶外廣告,登記證號規范標注率100%。

(七)綜合監管示范區內經營農業生產資料市場主體索票索證率100%,建立進銷貨臺帳率100%,國家禁用農資商品率0。

(八)綜合監管示范區內巡查監管發現案源的處置移送率100%。

(九)其它工作標準:

1、示范區內根據市場主體的實際變化于5個工作日內及時認領退還,市場主體的認領準確率100%,巡查監管后的市場主體重熱點行業標注準確率100%。

2、示范區內各類信息采集完整,錄入及時率100%、準確率100%。

3、示范區內監督管理痕跡檔案保存率100%。

4、示范區內責任人與經營者、消費者聯系渠道暢通,“監管服務聯系牌”公示到位率100%。鼓勵有條件的示范區在社區、商場超市、校園周邊設立監管聯系點(站),在顯著位置制作公示欄、提示欄、留言欄;鼓勵與公安、城管、稅務等部門聯合成立綜合管理辦公室,對示范區實施綜合管理。

5、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監管任務。

二、綜合監管示范區創建工作職責

直屬分局綜合監管示范區創建工作職責:

(一)在工商局綜合監管示范區創建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框架下分別制定本單位綜合監管示范區創建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二)整合部署上級下達以及本級安排的各種突擊性的專項檢查任務;

(三)指導、督查和考核本單位綜合監管示范區創建工作;

(四)提供示范區創建的相關設施和裝備保障;

(五)組織對綜合監管責任區進行初步驗收工作,在驗收合格的基礎上向工商局提交綜合監管示范區驗收申請;

(六)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基層工商分局綜合監管示范區創建工作職責:

(一)制定本單位綜合監管示范區創建年度工作計劃;

(二)確定、劃分綜合監管責任區,明確人員和崗位職責;

(三)組織開展綜合監管工作;

(四)開展本單位創建督查,落實獎懲措施,確保綜合監管各項目標的完成;

(五)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巡查監管人員綜合監管示范區創建職責:

(一)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在本責任區域內開展綜合監管工作;

(二)對照綜合監管示范區創建工作規范和標準主動開展創建工作;

(三)做好各類信息的采集、歸類、報送、錄入和保存工作,根據需要建立健全綜合監管檔案;

(四)宣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

(五)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綜合監管內容

綜合監管內容主要包括九大類:主體資格類、信用監管類、經營自律類、商品質量類、12315申投訴受理調解、行政調解類、交易競爭類、商標、廣告、合同管理類、服務發展、行政指導類、協調配合類等工商行政管理職能工作。

(一)市場主體資格監管

1、檢查市場主體是否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是否按規定參加年檢或驗照,是否亮照經營;是否設立后超過六個月未開業或者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非公司制企業為1年)。

2、檢查市場主體登記事項是否與實際一致:字號名稱是否規范、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是否一致;經營地址是否與登記一致(涉及一照多址、社區一照、市場一照的地址審查另行規定);注冊資本的核實由各分局結合年檢驗照工作統一開展,日常巡查中對未接到注冊資本不實投訴、舉報或交辦的市場主體可以不單獨核查;通過現場檢查的方式核實經營項目是否超出核準登記范圍。

3、根據上級監管部門的部署,開展內外資企業分期出資的監管工作。

4、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確定的職能范圍和省局重點行業檢查要求進行危險化學品、流通領域食品銷售、商標印制、廣告經營、農資、市場、直銷等重點行業的檢查。重要檢查內容必要時可在檢查表簡述欄中補充說明。

5、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二)市場主體信用監管

1、按照《企業登記管理警示制度》的要求對市場主體實施警示管理:對檢查中發現需要限期改正的、已停止經營的或查無下落的企業,應將檢查結果錄入經濟戶口管理信息系統,生成警示;警示事由已改正或消除的,檢查人員根據權限應當及時解除或提請相關部門解除警示;對相關警示企業履行實地檢查職責;根據實際需要對被警示的市場主體實施信用分類監管。

2、按照《關于建立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監管制度的指導意見》的要求對示范區內商品交易市場實施信用分類監管。

3、開展“重合同、守信用”認定活動。

(三)教育引導市場主體加強自律,指導有關經營戶建立健全商品溯源機制。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測辦法》等法律法規,按照上級工商部門制定的產品監測計劃和實際需要,認真組織、實施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

(五)受理處置12315申投訴。

受理調解《工商系統行政調解暫行辦法》中委托范圍內的消費爭議、合同爭議、商標知識產權侵權賠償爭議等應當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調解的爭議。

(六)對巡查監管過程中發現的屬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確定的職責范圍內和上級委托授權范圍內的違法行為,及時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進行處置。

對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當場查處,需要內部移交的案件線索及時辦理移交手續移交給專業執法機構并做好配合協同工作。

對發現的市場主體違法行為屬于其他行政機關管轄的,應當及時上報。

對上述兩種情況,巡查人員要依法在職責范圍內采取有效監管措施并做好定期回查工作,不得以移交或上報的形式推諉、轉移監管責任。

(七)根據工商行政管理職能,做好商標、廣告、合同管理工作。

(八)運用主體準入、商標廣告發展、知識產權保護、信用評價、動產抵押、商標權、股權質押等工商職能服務市場主體發展。

監督管理人員應當按照《關于全面實施行政指導工作的指導意見》和行政指導十個分類實施方案的要求,綜合運用注冊登記、商標廣告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企業”認定等工商行政管理職能,引導各類市場主體知法、守法,防范創業準入、交易、競爭和退出過程中的法律風險、信用風險,提高企業遵紀守法、依法經營的自覺性。

(九)與相關部門建立協調聯系工作機制,相互配合做好綜合監管工作。

四、綜合監管工作流程和形式

綜合監管示范區監管的流程:

(一)健全經濟戶口。根據登記信息的變化及時認領和退還綜合監管責任區內的市場主體。

(二)制定檢查計劃。按照經濟戶口分類監管要求、年度綜合監管計劃、專項整治要求并結合本階段工作實際制定出具體的檢查計劃。重點明確檢查對象、內容、要求以及檢查結果的處置等相關檢查要素。

(三)實施監督檢查。綜合監管的檢查方式分為書面檢查、實地檢查、商品檢驗、監測檢查。

(四)錄入監管信息。責任區監管人員對巡查監管結果和巡查中采集到的市場主體各類信息進行分類整理,將有關信息及時錄入經濟戶口管理信息系統。

(五)歸檔監管痕跡。對監督管理過程中的文書檔案、音像資料等痕跡材料進行整理,按照規范進行歸檔保存。

(六)總結監管成果。對監督管理過程進行分析、研究,總結綜合監管示范區創建的成果。

綜合監管示范區監管的形式:

(一)日常巡查。指有計劃分批次按序時的對示范區內市場主體進行巡查,動態掌握市場主體基本情況。日常巡查主要適用于:主體資格類、經營自律類、商標、廣告、合同管理類、服務發展、行政指導類。巡查方式主要為書面檢查和實地檢查為主。檢查時應攜帶與日常巡查相關的資料、法律文書,必要的錄像與勘察工具。

(二)定向監管。指以研判輿情分析、違法違規行為發生規律、專項整治的內容、時間和區域等要素特征為基礎而作出的對特定市場主體進行的預先檢查。定向監管主要適用于:商品質量類、經營自律類、交易競爭類、12315申投訴受理調解、行政調解類。巡查方式主要以實地檢查、商品檢驗和監測檢查為主。檢查時應選準檢查對象,明確檢點,制訂檢查計劃,錄入相關信息,制訂處置預案,健全監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