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納稅信用管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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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納稅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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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納稅信用;信息共享;獎懲

中圖分類號:D912.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2596(2016)12-0057-02

信用是市場經濟的“基石”,黨的十也把“誠信”作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之一,并明確提出要加強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建設。納稅信用體系作為社會誠信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起著重要作用。我國的納稅信用體系建設仍處于初級階段,進一步完善納稅信用體系,對保證市場經濟的公平和效率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我國納稅信用體系建設的現狀分析

2014年7月,國家稅務總局出臺了《納稅信用管理辦法(試行)》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公布辦法(試行)》兩個辦法,進一步完善了稅收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打造稅務領域信用體系的升級版,并構建納稅信用管理流程和全國統一的納稅信用評價指標和評價方式。此次納稅信用管理辦法的設計實現了幾大創新:一是廣泛采集納稅人的涉稅信息,作為評價基礎。納稅信用信息除了包括納稅人信用歷史信息、稅務內部信息之外,還涵蓋了外部信息,最大限度為納稅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支撐。二是統一規范評價指標和評價方式,對信用信息進行科學評價。不僅明確了納稅信用信息的取數來源,而且從納稅人主觀態度、遵從能力、實際結果和失信程度四個方面來設計信用評價指標,明確對應分值和直接判級方式。三是通過信息化手段實現信用管理的標準化。將納稅信用評價從信息采集、信用評定到結果等環節由“人工評定”改為“計算機生成”,最大限度地保證了評價結果的客觀統一。納稅信用信息在稅務管理系統中實時記錄,按月采集,按年評價。四是推進分級分類管理。針對A級納稅人出臺多項激勵措施,如發票領用、認證、納稅申報、出口退稅等方面給予企業更多便利;對于D級納稅人則重點監控,采取嚴格發票供應、限制融資授信、阻止出境等懲戒措施。并且,國家稅務總局聯合28個部門出臺了對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實施聯合激勵措施的合作備忘錄,聯合20個部門出臺了對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實施聯合懲戒措施的合作備忘錄,形成“褒揚誠信、懲戒失信”的合力。《納稅信用管理辦法》是在積極探索的基礎上逐步完善的分類管理制度,側重于建立守信激勵機制;《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公布辦法》則是新推行的失信約束措施,是納稅信用領域的“黑名單”制度。這兩個辦法實現了涵蓋信息采集、級別評價、結果確定和、結果應用等環節的全過程納稅信用管理,對促進納稅遵從,降低稅收行政成本與社會管理成本有著積極的作用。

二、完善我國納稅信用體系的必要性分析

雖然目前我國納稅信用體系建設已取得一些成就,但還不夠完備,納稅人依法誠信納稅意識不強,稅收失信行為仍屢有發生,納稅信用體系的建設仍然滯后于經濟形勢發展的客觀需要,進一步完善我國納稅信用體系勢在必行。

(一)優化經濟環境的需要。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同時也是信用經濟。法律是信用的最低標準,信用是對法律的有效補充。稅收信用作為社會信用的有效組成部分,對構建和諧、有序的經濟環境至關重要。如果納稅失信,不僅會侵害國家利益,造成稅款流失,更會擾亂市場經濟秩序,危害市場公平。而公平的稅收法治環境是稅收信用體系的有效保障,納稅人的失信行為使得納稅人實際稅收負擔偏離了稅收制度設計的初衷,使得原本公正的稅收制度扭曲,造成稅負不公,不利于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因此,營造公平、和諧、互信的經濟環境要求完善納稅信用體系。

(二)強化納稅意識的需要。當前,我國納稅人誠信納稅意識尚未建立,仍存在假停業、假申報、做假賬等以虛假手段逃避繳納稅款的行為。納稅人不重視納稅信用,追求短期利益,這一方面源于我國現行稅收法制不健全,尤其是有關稅收誠信方面的法律,對守信者保護不夠,對失信者懲處不力;另一方面,稅務機關執法過程中也存在濫用自由裁量權,執法、司法不公等現象,破壞了征納雙方誠信的法律基礎。此外,相關行業信用制度也需同步規范,比如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稅務所、稅務機構等社會中介機構在承接相關涉稅業務時,有的唯利是圖,幫企業瞞報稅,有的甚至與稅務機關內部人員勾結,造成國家稅款流失。因此,稅務中介及關聯人的誠信缺失也是造成納稅人信用狀況堪憂的外部因素。

(三)提高稅收征管效率的需要。當前,出于轉變政府職能的需要,國務院大力推進簡政放權,稅收管理環節也隨之由事前管理向事中事后管理轉變。大量涉稅事項由事先審批改為事后備案,這就要求稅務機關充分運用新手段來加強稅收分析、防范稅收風險。納稅信用體系的建設正是對納稅人加強事中事后管理、引導納稅遵從的有效手段。通過合理設置信用評級指標可以及時發現納稅人在辦理涉稅事項過程中的風險點,并采取相應管理措施,根據納稅信用級別進行分級分類管理,把有限的征管資源用到稅收管理最薄弱的h節。此外,完善的納稅信用體系還可以使征納雙方在相互信任的基礎上辦理涉稅事項,保證涉稅信息的真實性和對稱性,有利于減少涉稅糾紛,提高稅收征管效率。

三、發達國家的納稅信用體系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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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典型信用模式

(1)市場主導型模式,又稱民營模式。這種社會信用體系模式的特征是征信機構以盈利為目的,收集、加工個人和企業的信用信息,為信用信息的使用者提供獨立的第三方服務。以美國為例:一是美國政府于 20 世紀 60 年代末期至 80 年代期間,在原有信用管理法律、法規的基礎上,進一步制訂與信用管理相關的法律,而且幾乎每一項法律都隨著經濟發展狀況的變化進行了若干次修改,目前已形成了比較完整的框架體系。二是設立信用記錄公司。美國政府將征信機構列為獨立發展的市場服務業,通過設立信用記錄公司,對金融市場參加者的信用狀況進行調查登記,將記錄資料輸入電腦數據庫,數據庫一直連續跟蹤客戶的信用變化情況。金融機構可以向信用記錄公司購買該客戶的信用記錄資料。三是建立個人信用檔案。美國的自然人信用體系即每個人的“終生社會安全號(SSN)”,實際上就是個人的信用檔案,由專業資信公司對個人的信用加以記錄并予以公布,一般通過網絡就可以查詢到個人的信用記錄,任何公司、銀行和交易對手都可以有償查詢。(2)政府主導型模式,又稱公共模式。這種模式是以中央銀行建立的“中央信貸登記系統”為主體,兼有私營征信機構的社會信用體系。中央信貸登記系統是由政府出資建立的全國數據庫網絡系統,直接隸屬于中央銀行。中央信貸登記系統收集的信息數據主要是企業信貸信息和個人信貸信息。系統信息主要供銀行內部使用,服務于商業銀行防范貸款風險和央行進行金融監管及執行貨幣政策。(3)會員制模式。這種模式是指由行業協會為主建立信用信息中心,為協會會員提供個人和企業的信用信息互換平臺,通過內部信用信息共享機制實現征集和使用信用信息的目的。這種協會信用信息中心不以盈利為目的。該種運作模式的特點是:一方面,信用信息機構的建立主要是為了增強企業信用的透明性,防范經營風險;另一方面,會員制以“講究誠信,互惠互利”為原則,缺乏信用記錄或信用記錄歷史很差的企業不得入會。日本是采用會員制信用模式的典型代表,日本銀行協會會員單位共同出資組建非盈利銀行會員制機構,在共享信息的同時自覺履行向信息中心提供其掌握的準確全面的個人信用的義務。

二、發達國家信用體系對我國啟示

(1)稅收信用立法亟待完善。美國早在 20 世紀 60 年代末以來,就在原有信用管理法律法規的基礎上,進一步制定與信用管理相關的法律,經過不斷完善,目前已形成了比較完整的框架體系。而我國是 1999 年才開始進行稅收信用體系的探索和實踐。(2)提高納稅評估人員綜合業務素質,加強信用評估機構的獨立性和權威性。世界上發達的征信國家大都依托規范性、權威性征信機構進行稅收信用評估,如美國依靠的是商業化運作的信用管理服務中介機構;德國等歐洲國家依靠的是以中央銀行建立的“中央信貸登記系統”為主體,兼有私營征信機構;日本依托的是以行業協會為主建立的信用信息中心。在我國,稅務機關中沒有專門從事評估的專業人員。納稅信用評估機構提供的是專業化的信息服務,因此,它應該是由國家承認資歷的專業評估人員組成,以獨立于稅務機關和納稅人之外的第三者身份參與評估,從而確保評估結果的公正、公平性。(3)遵循互利原則,實現信息共享。在我國,除涉及個人隱私、商業秘密和國家安全的信息等特殊信息要設立保護措施外,其他政府部門特別是工商、稅務、法院、技術監督、統計、中央銀行等要盡快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將掌握的信用信息公開,使各個部門同時具有信息使用者和信息提供者的雙重身份,實現信息交換自動化,提高信息采集和利用的效率。(4)加強對信用行業的監管,建立稅收信用與個人信用、商業信用掛鉤機制,發揮稅收信用的效力。世界上發達國家將稅收信用分散在種種信用體系中。例如,美國將稅收信用作為個人信用評估體系的重要指標,間接地影響著個人信貸、教育、申請、日常消費、領取失業救濟金及租房等。我國在處理“稅收失信”事件時,也應當多管齊下,除建立稅收信用破產懲罰機制外,還要與個人信用、商業信用掛鉤,使得不講信用者或信用不佳者難以立足,難以生存。

總之,構建稅收信用體系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在借鑒西方發達國家先進經驗基礎上,在政府引導下全體社會成員廣泛參與,共同努力,從多方面、多層次采取措施,建立健全一系列由政府、征稅、納稅和中介機構四方共同參與的信息收集、信用考核、信用評價、信用獎懲和信用監控的信用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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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施分類激勵懲戒,構建誠信征納體系試點背景

2016年4月,河北省地稅局與國稅部門聯合了《納稅信用級別分類服務和管理辦法(試行)》,明確提出稅務機關應按照誠信激勵、失信懲戒的原則,對不同信用級別的納稅人實施不同的服務和管理。此前,我省在納稅信用管理方面,基本上還停留在初級的信用等級評價上,在對評價結果的應用上遠沒有到位。一方面,在稅務系統內部,重評價、輕應用的現象普遍存在。對A類納稅人服務不到位,對D類納稅人遠未強化監管。另一方面,納稅信用尚未融入社會信用體系,未能在其他領域予以應用,未能與其他部門對市場主體的評價、評估、審查結果等形成合力,促進企業守法經營,依法履行義務的功用未能充分發揮。《納稅信用級別分類服務和管理辦法(試行)》的出臺,標志著我省從制度層面對不同信用等級納稅人開始實施分類服務和管理。在全社會共同加強信用體系建設的大背景下,唐山市局積極行動起來,對納稅人實施信用分類激勵懲戒,努力構建誠信稅收征納體系。

二、實施分類激勵懲戒,構建誠信征納體系試點工作思路

(一)構建誠信稅收征納體系,稅務機關堅持依法征收是前提

在組織收入過程中,堅守原則,嚴格做到依法征稅、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堅決防止和制止越權減免稅、堅決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一是堅持稅收法定原則,所有的征稅行為都要有充足的法律法規作為依據,對于稅務機關而言,法無明確不征收;對于納稅人而言,法無規定不繳納,既不能隨意擴大征收范圍,又不能任意提高稅率或單位稅額。嚴格依法征收、依率計征,努力做到應收盡收。二是堅持組織收入底線,堅決不收過頭稅,努力做到豐年不惜收,歉年不虛收,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寅吃卯糧、虛收空轉、混稅種、亂級次,做竭澤而漁、飲鴆止渴、侵害納稅人利益的行為。同時緊盯國內外經濟形勢發展變化、經濟結構調整、方式轉變、重大投資項目落地和稅制改革、征管范圍調整等各種因素的影響,做好收入預測,保證收入平穩、均衡入庫。三是牢固樹立稅收優惠政策不落實就是虛收、就是侵權的理念。對各類符合稅收優惠條件的企業該減的減,該免的免,該退的退。在堅持應收盡收,堅決杜絕和防止“過頭稅”的同時,持續加強稅收優惠政策的落實執行力度,使納稅人真正享受到國家政策紅利,為企業發展提供助力,為將來培育好稅源。

(二)構建誠信稅收征納體系,必須對不同信用等級納稅人實施分類激勵懲戒

一是將A類信用等級納稅人納入“紅名單”,并實施優先辦稅、專家團隊服務、減少檢查頻次、美譽度宣傳、納稅信用貸等12項激勵措施。二是將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中所列明的當事人和納稅信用等級被列入D級的納稅人(以下統稱當事人)納入黑名單。對D級納稅人實施加大評估檢查頻次、提高處罰標準、限制融資授信等8項懲戒措施;對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實施限制取得政府供應土地、限制政府性工程建設項目投標資格、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限制股票、債券發行、限制擔任相關職務等21項懲戒措施。

(三)構建誠信稅收征納體系,建立健全相關機制是開展工作的保障

在各級政府部門的支持下,逐步建立健全了信息傳遞、重大事項例會、激勵懲戒結果通報、激勵懲戒效果宣傳、激勵懲戒動態調整等5項工作機制,并以制度為抓手努力打造改革試點創新亮點。一是提出了“構建誠信征納體系,需要堅持稅收法定原則,稅務機關依法征收在先,納稅人依法繳納在后,稅收法定是對征納雙方的共同約束,征納雙方法律地位平等,征納雙方共同維護稅法尊嚴”的觀點。二是首次將納稅信用服務和管理與對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聯合懲戒進行了有機融合。三是首次將納稅信用D級納稅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一同納入稅收黑名單。四是對組織收入三原則——“依法征收、應收盡收,不應收禁收,落實稅收優惠政策”進行了詳細解讀。五是增加了市縣兩級人大、政協、組織部、住建局、國土局、電子政務辦公室等聯合懲戒部門。六是增加了“限制礦業權受讓、限制國有產權受讓交易、限制政府性工程建設項目投票資格、限制擔任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黨代表等相關職務、限制參加五一勞動獎章、勞動模范等榮譽評選、在‘誠信唐山’網站曝光”等聯合懲戒條款。

三、實施分類激勵懲戒,構建誠信征納體系試點工作進度及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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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是市場經濟內在運行機制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建設現代市場體系的必要條件,也是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治本之策。

近幾年,隨著全國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深入開展,各地政府強化了企業誠信建設的宣傳力度,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的前進步伐有所提高,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的基礎已初步形成。但是,我們也應清楚地意識到,由于我國目前還處于經濟體制轉軌時期,各種配套制度還不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存在著較大的脆弱性和不完整性。不少企業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不惜以損害其他企業和社會利益,以及自身企業信譽為代價,導致各種失信行為屢見不鮮,出現了企業之間不正常的競爭行為。市場欺詐、假冒偽劣、偷稅漏稅、騙稅逃稅、債務逃避、工資拖欠、貸款拖欠等問題比較嚴重。無數企業因此遭受重大損失。特別是我國企業普遍缺乏信用風險意識,企業內部信用管理體系沒有建立起來,沒有設立相應的信用管理部門或職能。商務部、中國外經貿企業協會信用評估部2002年1O月份組織專家對全國上萬家企業進行了信用調研,結果讓人觸目驚心:中國企業因信用問題導致損失5855億元。

具體來講,中國每年因逃廢債務造成的直接損失約為1800億元,由于合同欺詐造成的損失約55億元,由于產品質量低劣或制假售假造成的各種損失2000億元,由于三角債和現款交易增加的財務費用約有2000億元。

因此,企業要進一步加強自身信用建設,重視內部信用管理,自覺地組織和推動企業內部的信用體系建設,深入地研究企業內部信用管理的方法,努力提高信用風險防范能力。

1企業內部信用管理的目標及內容

企業內部信用管理的目標:圍繞企業內部信用管理的內容強化信用自律,建立有效的內部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專門的機構和配備專業人員進行內部信用管理;要在生產、經營的各個環節落實信用責任,加強信用考核,實行全程信用監控;力求企業在實現銷售最大化的同時,將信用風險降低至最低水平,使企業的效益和價值得到最大程度的提高。

企業內部信用管理是一個對企業的受信活動和授信決策進行科學管理全過程。從廣義上說,企業內部信用管理是指企業為獲得他人提供的信用或授予他人信用而進行的以籌資或投資為目的的管理活動。從狹義上說,企業信用管理是指企業為提高競爭力,擴大市場占有率而進行的以信用銷售為主要管理內容的管理活動。

由此可見,規范企業經營行為,制止和減少企業的失信問題是企業內部信用管理的重要環節。企業必須對其內部信用管理的內涵進行重點研究。企業信用的社會外部監管和內部管理互為條件、相互影響、相互促進,要提升企業信用水平,必須積極引導企業注重內部信用管理。加強企業內部信用管理,既是提升企業信用水平的內在要求,又是企業信用的社會外部監管有效實施的基礎條件。抓好企業內部信用管理體系的建立,也就是要引導企業抓住信用管理的關聯環節和重要因素。企業內部信用管理的內涵應圍繞企業生產經營所產生的四大關系以及企業信用管理的核心——信用銷售等方面內容來確定。

1)處理好企業與政府間的法規信用關系。在當前市場經濟中,政府是社會經濟活動的制定者和參與者,對企業的社會經濟活動有著宏觀調控和管理的職能。企業與政府的信用關系,主要體現在企業的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在國家和政府的法律法規及可允許經營范圍內開展經營活動。目前我國的企業大多是在由傳統的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換的背景下建立的,沒有經歷過真正的市場競爭過程。

許多企業錯誤地認為,在中國的市場中只要搞好與市長的關系,便可逃避激烈的市場競爭,逃離倒閉破產的嚴酷事實。所以,有些企業把主要的精力放在找關系隨大流上,忽視了依法納稅、照章經營、提高產品質量、強化企業內部信用管理等環節。事實上,企業要得到政府和社會的認可,就必須提高企業內部的信用管理水平,打造自身的含金量,營造無污染的社會氛圍和經營環境。

2)解決好企業與債權人間的資信關系。企業與債權人之間的關系實際是一種信用合作關系。企業使用債權人的資金,要承擔使用資金過程中出現的風險,并確保支付給債權人約定的資金使用費。企業的資金流轉行為體現在企業經營的全過程,所以規范企業的信用行為必須要規范企業的資金流轉行為。企業的資金使用、流轉、融資必然要與債權人發生信用的借貸關系,所以企業要誠信,正確使用債權人的貸款,依法償還債權人本息,不得有逃廢債權人債務的行為出現。資金的使用風險體現在資金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上,沒有信用支持的借貸契約很難實現和維系債權人和債務人的良好關系。為了規避風險,企業資金信用關系要通過契約的形式固定下來,企業對債權人的資信關系也就體現為企業對契約規則的遵守程度上。

3)維系好企業與企業之間的商業信用關系。

維系企業與企業之間的信用關系是搞好企業生產經營的大前提。企業之間要誠實守信,要嚴格按照合同辦事,生產經營的每個環節都要有信用來保障。企業與企業之間的商業信用關系的失信,導致了企業之間相互拖欠債務的現象。正因為如此,維持企業之間相互良好的信用關系就顯得尤為重要。而在我國,企業與企業之間的商業信用關系的失信行為普遍,使得企業之間相互拖欠債務的現象十分嚴重。你欠我的債,我欠他的債,他又欠你的債,正因這種混亂不堪的循環欠債,人們將其形象地稱為“三角債”。“三角債”產生的后果相當嚴重。受拖欠所累,很多企業都面臨收不到毛收入的問題,致使經濟效益好的企業因缺乏資金而難以擴展生產;巨額的未清償債務的拖欠,使企業或不能進一步向銀行申請貸款,或難以申請到信貸;越來越多的企業會陷入債務死扣之中,每一個企業既不愿意償債,它的債權也無法得到清償。應當承認,“三角債”問題是我國新舊經濟體制轉換過程中國民經濟深層次矛盾的反映。現在,很多企業已經深刻體會到,市場經濟中最重要的東西不是商品、銷售場所等這類的硬件,而是那些無形的東西,即交易規則、契約原則和信譽等。正確處理企業和企業之間的商業信用關系,強化信用意識,才是市場經濟的真正價值所在,是企業發展的關鍵因素之一。

4)處理好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信用關系。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信用關系是企業在與消費者的交易過程中,從產品質量、結算方式、售后服務等諸多方面所作的承諾。在現代社會中,企業與消費者的關系是“唇齒相依”、“共存共榮”的。沒有消費者,企業就失去了存在的價值和可能,尤其是在買方市場的條件下,消費者的偏好將直接決定企業的存亡。因此,企業要通過各種渠道,來收集消費者的意見、接受消費者的監督,從而提高企業的服務水平,保證商品的質量要求。正確處理企業與消費者的關系,應注意以下幾點:①提供質量優良、適銷對路的產品,是良好顧客關系的基礎。②優質、周到的銷售服務是良好消費者關系的重要保證。⑧妥善處理好一切消費者有關的中間環節關系,是實現企業目標的手段。④認真處理好與消費者的糾紛,挽留住老顧客并進一步爭取新顧客。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對企業的評價,是對企業的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的希望和認可。消費者對企業的服務水平評價高,就認為企業具有好的信用,就愿意與企業建立長期的消費關系。

5)掌握好企業信用管理的核心工作——信用銷售。信用銷售是企業銷售發展到高級階段的銷售形式。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斷深入,信用銷售的方式在我國已被廣泛應用,正在靜靜地引發一場企業經營治理上的深刻變革。所謂信用銷售,是與現金交易方式相對的交易方式,即買方預先獲得賣方貨物或服務后,買方按照購貨協議規定的付款日期,以后期償付貨款的商品買賣行為。在這種銷售方式下,賣方企業無法立即收回貨款,其一部分資金被買方企業所占用。據有關統計資料分析,在現代市場經濟體系中,由于以買方市場為特點的激烈競爭以及企業間貿易方式的改進,自20世紀8O年代以來,賒銷已成為國際上居主導地位的交易結算方式。在2008年10月~12月,國際信用保險及信用管理服務機構科法斯集團針對5萬家企業發放了問卷。《調查報告》顯示,被調查企業資金鏈出現了明顯緊張,表現為企業通過賒賬銷售已經成為最廣泛的支付付款條件,其比例已經從2007年的54.1上升至2008年的64.9,與之相對應“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貨到付款的比例已經從2007年的25.8滑落至2008年的12.9。而賒賬銷售額占企業的國內銷售額的比重更是攀升至了51.3%。目前發達市場國家的貿易活動中,80的貿易額是在信用方式條件下進行的。現代市場經濟也是信用經濟,并對企業的經營治理方式產生了深刻的影響。企業的信用銷售管理已成為現代企業管理的核心內容之一。

但是由于我國市場經濟秩序的不完善,企業信用治理和風險控制能力欠缺,管理方式的落后等問題,企業與企業之間的交易出現了“不賒銷是等死,賒銷是找死”的嚴重信用失控局面。能否成功運用信用方式擴大銷售額,將取決于企業本身控制客戶信用風險的能力,包括企業是否建立了一個科學的信用管理制度及在業務中運用先進的信用風險控制技術,否則即使面對信用可靠的客戶,也無從判斷,將大量的優秀客戶拒之門外。

2企業內部信用管理的方法和措施

傳統經濟的企業經營環境治理是在統一計劃之下進行的,企業與企業之間是由同一個管理者管理,因此企業不必過多關心信用和風險問題。進入市場經濟體制以后,企業成了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獨立自主經營的經濟主體。如果沿用傳統的治理體制,其信用風險和矛盾會逐漸變成制約企業健康發展的瓶頸。經營治理目標的偏差、基本治理職能的欠缺、治理重點的嚴重滯后、信用治理方法的落后、相互間信用關系的混亂和失控,是債務拖欠和應收賬款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據外經貿部對全國24家建立“科學信用管理模式”的中國外貿企業調查顯示,信用管理制度實施后的第一年,企業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和銷售費用占銷售收入比重從14~//o下降到9%,賒銷額度平均上升13,壞賬率平均下降了3.6%,綜合經濟小時指標平均上升。

由此可見,企業要想改變信用管理落后的局面,就應該推行現代的信用管理模式,探求企業內部科學的信用管理方法和措施。

2.1建立合理的組織機構

科學的信用管理組織機構是企業的信用管理目標得以實現,業務流程和方法得以順利運行的基本保證。企業信用管理制度的建立、流程的完善,都將最終落實到既有效率又講效果的信用管理部門上來。企業首先應當建立一個由總經理或董事會直接領導下的獨立的信用治理機構,由企業負責財務工作的副總經理或者負責市場和銷售的副總經理來主持這個部門的工作。信用管理人員必須做到,技術上能提供專業的意見和建議,利益上獨立于企業獎懲而提出中立的觀點,責權上能與銷售協調有關商業風險的沖突,操作上能被企業大多數部門所接受,在有效地協調企業的銷售、財務目標的基礎上,使企業內部形成一個科學的風險制約機制。將信用治理的各項職責分解在各業務部門的業務工作之中,企業各業務部門各自承擔屬于自己的信用治理工作。

2.2確定企業信用管理的基本規范

企業內部信用管理與企業生產、經營的各個領域息息相關,與企業外部的政府、社會等信用監管力量相對應。目前企業普遍存在著信用管理不規范的現象,企業信用管理亟待解決的各個方面的問題,構成了企業內部信用管理必須達到的基本要素。因此,加強企業內部信用管理的首要步驟,是對企業所需遵循的信用基本規范做出明確的要求。

企業內部信用管理的基本規范如下:

1)資金信用管理制度。企業應建立嚴格的資信管理制度,保證依法納稅合法經營,按期歸還債權人的貸款,募集資金的使用、變更應嚴格按《公司法》和相關法律法規進行。

2)合同信用管理制度。企業要加強合同信用管理,建立完善適合本企業特點的合同簽訂管理、合同履行管理、合同信用檔案管理、客戶信用管理等制度,并認真抓好落實。在供貨合同實施上,企業應嚴格履行訂貨合同,建立購貨時按合同驗收,違約時依照合同索賠的管理制度。在商業信用授受合同管理上,企業在前期要加強資信調查和評估,中期要建立債權保障機制,后期要強化應收賬款的管理和催收。

3)產品(服務)信用管理制度。企業要建立產品(服務)信用管理制度,自覺遵守對消費者的產品(服務)信用承諾,不生產假冒偽劣產品(服務),不虛假的產品(服務)信息,杜絕產品(服務)價格欺詐行為;要及時與用戶溝通信息,增強互信,增強售后服務,通過實現用戶對產品(服務)的最大滿意度來實現企業價值的最大化。

4)財務信用管理制度。企業要按照新《企業會計制度》、《企業財務通則》要求,建立健全對財務帳戶的登記管理,保全并不得篡改企業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原始憑證,建立有效的內部財務審計制度;要合理俺排調度資金,按時繳納各項稅收,做到依法納稅;除自身不得逃、騙稅和偽造發票外,發現此類違法行為要及時舉報。

5)勞工信用管理制度。企業要建立健全勞工信用管理制度,用工要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嚴格執行用工備案制度,不得非法雇傭童工,不得拖欠和克扣職工工資,不得違背職工意愿,擅自變更勞動合同;要保證職工的勞動保障權利不受侵害,提供健全的勞動保護和安全衛生條件,依法參加并按時足額交納職工社會保險。

6)環保信用管理制度。環境保護是企業對社會公益的應盡義務和法定責任。企業要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有足夠的環保投入使排放污染物達到國家的排放標準及排污總量控制的要求;要建立并實施生產全過程的環境檢測與環保設施運營管理制度,按規定及時進行排污申報登記并交納排污費;不能達到環保標準的企業要限期進行整頓,仍不能達標的要及時轉產退出該領域。

7)安全生產信用管理制度。企業要堅持以人為本,高度重視職工的生命安全,依法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按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大安全投入,改善作業場所勞動條件;加快企業安全標準化建設,加強安全生產宣傳培訓教育,提高企業安全水平。

2.3實施企業信用全過程管理方法

現實工作中,有一些企業由于缺乏一套科學的信用管理方法,所以在信用銷售、應收帳款的清欠等問題上,達不到期望的效果。其主要原因在于沒有按照過程控制和系統分析的原理,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的科學監控。企業信用的全過程管理,指的是在信用管理事前、事中、事后三個階段活動的監督。事前管理側重于收集客戶的信息對客戶的信用等級進行分析;事中管理是根據客戶資料制定授信計劃,確定客戶的授信額度;事后處理就是針對企業的信用行為形成的應收帳款的管理

1)事前管理——客戶資信的規范治理規范企業客戶資料信息是企業信用管理的重要工作。客戶既是企業最大的財富來源,也是風險的最大來源¨。強化信用治理的第一步,就是在與客戶交往之前,必須根據企業的規范和要求對客戶的信用資質進行收集和調查,做好風險評估工作。客戶資信的整合治理大致從以下幾個方面人手:

客戶信用信息的搜集:按照業務流程以信息表格的形式,搜集可能得到的客戶的所有信息。通過電話或者走訪的形式,發現客戶的交易意向以及客戶資料的變動情況。這種信息的變化一直要跟蹤整個商品交易的全部過程。

客戶資信檔案的建立與治理:按照企業的管理規定,建立客戶電子檔案。電子檔案應該在企業各有關部門之間形成共享機制。各部門除了享有使用客戶檔案的權利之外,還有義務對客戶檔案信息進行甄別和增加,并及時通過網絡向信用管理部門進行通報。

客戶信用分析治理:建立客戶檔案的目的是為了對客戶進行信用分析,以明確企業可能遇到的信用風險,為企業最終確定對某一客戶的授信額度提供依據。此項工作應該由專業信用分析人員及其他相關部門的業務人員聯合完成。

客戶資信評級治理:由公司決策層組織有關專家和信用中介機構制定信用評定標準,以保證客戶信用信息的公正性、科學性、有效性。評定標準要參考本行業的行業因素、客戶特點以及信用政策等。

2)事中管理——信用銷售的授信管理授信管理是企業信用管理的重中之重。缺乏必要的規范和控制是企業銷售部門或相關的業務治理部門產生信用風險的主要環節。所以對客戶的賒銷額度和賒銷期限必須進行嚴格的控制。避免銷售人員或者個別治理人員為了完成銷售任務,無限制無防范地加大客戶的賒銷額度。企業要根據建立的客戶檔案直接確定與客戶的信用關系及信用等級,避免個別銷售人員“間接治理”的狀況。因此,必須實行嚴格的規范和制定內部授信制度,制度化治理應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信用計劃及政策的制訂:信用計劃的制定以一年期限內可能發生的授信活動的預算為準。授信總額以企業能正常運轉為限,其中要制定企業現金回收的具體目標,避免由于回收目標的降低而導致企業流動資金緊張,及授信額度無法回收的情況發生。企業要根據信用標準、信用條件、信用政策等要素制定相應的信用計劃及政策。

信用限額的審核確定:為客戶確定授信額度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也是授信管理的落腳點。授信額度的計算是一個科學、精密、復雜的工作過程。要為此項工作建立一整套數學模型,要考慮授信額度預付款風險的關系、客戶親近度的關系、行業內的規則等諸多的因素。

銷售風險控制方法:授信期限到時,企業要完成授信額度的回收。合同的簽訂必須具備有利于回收信用資金的條件和方法,要考慮客戶延期付款和無法付款的情況發生,要具備對客戶監控、追訴、訴訟、沖銷、抵押、收購等法律手段。

3)事后管理——應收賬款的監控和資金回籠應收帳款的管理是企業信用管理制度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從整個企業經營活動來看,只有全部的資金回籠才能代表一個銷售周期的結束。許多企業圍繞應收賬款治理,制訂了一些相應的治理制度,但有些制度缺少治理的系統性和科學性。要改進這方面的治理應加強以下幾方面的制度化規范:

應收賬款總量的控制制度:企業信用管理部門要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制訂合理控制應收帳款的最佳額度,必須對應收帳款可能帶來的收益和潛在的風險進行權衡做出科學的抉擇。在明確的風險下確定最大的應收帳款的規模,或者,在一定的收益下確定最小的商業風險。

銷售分類賬治理制度:對企業的應收帳款進行合理地分類是制定相應政策的基礎。應收帳款分為合同期內和合同期外的帳款管理。在這兩個時間段內,企業都必須合理的控制應收帳款的持有水平,并制定出相應的治理制度,以減少企業的管理成本、機會成本和壞賬損失。

賬齡監控與貸款回收治理制度:帳齡分析是將應收帳款按時間加以分類統計,對不同時段內客戶支付或拖欠情況進行監督控制,這也是企業應收帳款管理水平的具體體現。客戶拖欠資金的時間越長,形成壞賬的可能就越大。信用管理部門可通過帳齡的分析,發現管理中的問題,以便及早采取措施扭轉不利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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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小企業面臨的誠信環境

1、部分企業的信用問題影響到了整體中小企業的形象。在一項調查中,調查數據顯示:樣本金融機構貸款平均違約回收率為47.9%,國有企業貸款違約回收率為39.8%;非國有企業即個體和中小企業貸款違約回收率48.9%;其中國有企業中計劃內破產的企業貸款違約回收率最低,僅為12.1%。一些中小企業在經營的過程中出現問題時往往采取破產的方式來逃避欠債,這就使貸款機構遭受很大的損失,貸款機構也就漸漸對中小企業的信用產生懷疑。盡管許多中小企業的效率及信用等級比較高,但是由于其他中小企業的影響也使其在貸款過程中遭到很大的麻煩。由此可見,中小企業的信用問題不是某一個中小企業本身可以解決的,它需要所有的中小企業聯合起來建立一個良好的信用環境,形成一種相互制約的機制。

2、政府誠信度下降。前些年,各級政府為了加快本地經濟社會發展,在中央一系列鼓勵政策的支持下,大力扶持發展鄉鎮企業、大上工程項目,為了企業穩定、解決人口就業,政府出面承諾擔保向銀行“逼貸”。結果是普遍出現了諸如“企業破產銀行還錢”,拖欠工程款政府是最大的債主等問題。

3、抵押資產變現難。我國產權交易市場的不發達,使許多資產在產權市場上無法變現;中小企業自身的資產有限,而在這有限的資產中可以作為抵押的大部分是房產和一些機器設備,使這部分資產的變現非常困難。如果中小企業的經營出現問題,貸款機構處理這些資產將是很大的麻煩。

二、中小企業存在的誠信問題

1、對消費者而言生產信用不足。許多中小企業為了追求暴利,隱瞞事實、欺騙消費者;產品質量參差不齊,沒有經過嚴格的質量管理和質量管理認證;生產過程中使用一些劣質甚至有害的原材料、采用落后的生產技術進行非法生產。這都會對消費者產生很大的危害,應該杜絕。

2、對社會而言財務信息存在失真。財務信用缺失是許多中小企業存在的一個問題,大量的中小企業為了逃稅避稅都曾想方設法地制造虛假的財務報告,甚至與審計機構串通一氣,從而少納稅或者不納稅;有些企業甚至通過虛設分公司,開設多個不同的賬戶,以達到其套利的目的。虛假財務信息也欺騙戰略投資者和銀行,造成大量資本金的誤投和流失。這不僅使我們國家遭受了一定程度的損失,還擾亂了社會經濟秩序。

3、對金融機構而言融資信用不足。據調查,我國商業銀行向中小企業提供的信貸僅占到大中型企業的0.5%左右,但在業務審批時,每筆業務的流程是完全相同的甚至會比大中型企業的還要繁瑣,為什么會存在這樣的問題呢?這種現象的背后是嚴峻的融資信用問題。一些中小企業缺乏對融資信用的重視,不愿意守信還貸,為中小企業樹立了不好的形象;一些中小企業由于沒有還款能力,信用風險偏高,銀行不愿意放貸。

三、中小企業信用缺失原因分析

首先,中小企業的短命和高違約率是融資難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我國中小企業普遍存在的一個問題是自有資金不足,產品技術含量低,盈利水平低,抗擊市場風險的能力弱,經營前途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倒閉率高。一些銀行管理人員估計,我國近30%的私營中小企業在兩年內消失,近60%在4~5年內消失(由于國有中小企業的調整通常由地方政府和國有資產管理機構進行,故國有中小企業和私營中小企業的情況差別較大)。另外,中小企業貸款償還的違約率要高于大企業的違約率。一些中小企業信用意識差,在出現經營困難時不是從改善經營管理入手,而往往采取逃廢債務的做法。因此,中小企業的高倒閉率和高違約率,使得向其發放貸款的銀行也面臨著較大的風險,這樣就會使銀行不愿意向中小企業貸款。

其次,中小企業治理結構上存在的問題。當前我國中小企業普遍存在財務制度不健全,財務報告真實性與準確性低,投資者的權益難以保障的現象,這些往往都是企業治理結構不健全所致,因為這些企業表面上是有限責任公司,但實際上是家族或私人企業,是個人說了算或內部人說了算。沒有規范的現代企業治理結構,企業經營者的控制權就難以節制,就有可能侵犯所有者的權利,單純的所有者權利就沒有價值,必然使新投資者望而卻步。

四、建立中小企業信用體系

(一)宏觀上國家經濟法律制度的完善以及監控體系的建立

1、有法可依。作為國家的立法機構必須制定完善的經濟法律制度,以此督促中小企業建立自己的信用體系。以法律來約束、打擊那些投機倒把的投機者,維護合法企業的合法權利,保障那些遵紀守法的中小企業的利益,維護我們的市場秩序;進行產權制度改革,使中小企業成為產權明晰的市場主體。從國際上的成功經驗來看,按照市場經濟原則,走商業化的道路,創造良好的法律與制度環境,是建立中小企業信用的一條必由之路。

2、有法必依。我們必須建立相應的監督機構,來監督中小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制度。實行監督機構監督和社會監督相結合。

3、執法必嚴。各地方政府要按市場規律進行管理,公正辦事,嚴格執法,嚴厲打擊各種逃債和失信行為,嚴把信用關。對嚴重違法并屢教不改的中小企業就要予以取締;對誠信守法的規則要從各個方面予以支持,發改委中小企業中心處長宋新力表示,在“十一五”規劃期間,中央財政將加重公共財政支持在中小企業發展中的比例。國家財政支持將著力于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與大企業配套協作和開拓國際市場。目前國家已經增設了中小企業創新基金、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專項補助資金等政策性資金并將進一步加強,其著眼點更多地放到有利于降低中小企業創業與創新的風險上來,重點支持處于種子期、初創期的中小企業,支持技術開發初期的原始創新。

(二)微觀上中小企業要制定長遠的發展計劃,完善公司治理結構

1、中小企業在成立之初就要建立自己長遠的發展規劃。改變人們以往的那種中小企業“一年盛,兩年衰,三年五年寥寥無幾”的看法。長遠的發展規劃能夠使中小企業有明確的發展方向,不會因為近期的利潤而裹足不前。同時,詳細具體的長遠發展規劃能夠使貸款機構對他們充滿信心,改善貸款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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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我國金融領域信用體系的發展來說,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總體框架、社會信用的法律支持環境的營造、信用數據庫建立與開放是當前我國金融系統信用體系建設的三個基本問題。

一、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總體框架

(一)管理框架的建設思路

根據國際上信用體系建設的經驗,在信用體系建設初期,應當以政府為主導,充分發揮政府宏觀管理的剛性作用,隨著信用體系的成熟可以逐漸過渡為市場化運作的模式,應當以社會中介機構作為社會化信用體系的主體。根據我國信用體系建設的基本實際,信用體系建設初期應當將體系建立和營運分離開來,首先由政府部門管理,待信用體系運行成熟后,再采用市場化運作,轉交獨立的中介公司進行企業化管理。其原因是:

第一,從效益角度來看,在信用體系建設初期,通常在信用體系建設的5年內,信用體系的建立成本與服務收益反差大,入不敷出,一般處于虧損狀態,顯然由企業來承擔建立成本很不現實。

第二,從征信數據征集能力來看,在信用體系建立的初期,只有政府憑借行政行為,才能征集、建立起基本的信用信息的數據庫,而企業性質的中介公司很難做到。

第三,從信用消費意識來看,作為信用消費主體的企業和銀行領域,當前普遍消費意識不強,信用消費需求不足。只有依靠政府強化信用管理,才能推動人們信用消費意識的增強。

第四,從信用體系成熟的周期來看,在自發狀態下,信用體系建立到發展成熟是一個漫長的過程,通常需要150年的時間,而在當前日趨激烈的國際國內經濟環境中,社會信用體系快速建立與成熟,必須依靠政府的力量來推動。

(二)層級框架的發展思路

要按照全國統一協調的原則,建立信用體系的層級組織結構,自上而下的層次組織應當是:全國社會信用領導組織機構、信用建設的政府主管部門和銀行領域層面、征信中心、征信中介公司、信用消費企業和個人等五個層面。

(三)信用體系建設中應當堅持的基本原則

第一,統一原則,即達到規劃統一、信用編碼統一以及技術標準的統一,以達到整體推進的目標;第二,主旨多元原則,即信用體系建設要綜合考慮其道德價值、經濟價值和政治價值;第三,整體與局部協調的原則,即要兼顧整體結構與具體細節,運作體制與操作程序的關系;第四,解決當前問題與長遠問題的原則;第五,效率性與公正性結合的原則;第六,以法來統一規范信用建設行為的原則。

二、社會信用的法律支持環境的營造

信用雖然屬于道德范疇,但是作為市場經濟基礎信用體系建設,必須依靠法律來保障其正常、健康發展。根據國外信用體系成熟國家的經驗,通常情況下應用于基本信用管理的相關法律包括公平信用報告法、平等信用機會法、公平債務催收作業法、公平信用結賬法、誠實租借法、信用卡發行及公平信用和貸記卡公開法、電子資金轉賬法等,只有具備了完整、規范社會法律體系為保障,營造了良好的信用管理的法律環境,才能使政府、企業、銀行、各類中介服務機構等的信用定位和活動得到順利發展。當前我國信用管理的法律體系不健全,存在很多方面的缺失問題,必須加強相關法律制度的建設,其中最為重要的方面有:

(一)加強社會信用信息管理方面的法律

這是用于規范個人和企業信用資料等征信信息的法律,它對于界定信用信息的采集、披露和使用程序,防止征信數據的部門壟斷,而導致信用信息公開不當、使用錯位,最終形成信用管理重復建設和惡性競爭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

(二)促進信用信息標準化方面的法律

征集信息數據庫標準化是實現信息評價水平的基礎性工作,應當按照國際通行的數據庫統一編碼及相關標準,出臺相關法律規定。

(三)規范信用中介機構的法規

包括對咨詢機構、評估機構、擔保機構、風險投資基金等信用中介機構管理,以及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風險投資基金、社會資信評估機構和風險投資公司等企業稅收管理方面。

(四)加強信用行為的監督與懲治方面的法律

包括對訴訟審判的效率、審判結果和行政執法內容的執行保障方面,以及對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保障、違法違約侵犯他人權益者依法懲處方面等。

三、信用數據庫建立與開放

征信體系中的數據庫建立是信用體系建設的基礎性工作,應當在信用法律范圍內,進行企業及其個人信用信息的收集,并提供有效的信用評價服務等。根據發達國家的經驗,我國信用信息的建立與開放分3個層次推進:

(一)建立全國性的信用信息征集與管理的決策領導機構

負責組織協調國家的信用信息建設,制定信用征集的標準、業務發展模式和工作指標體系和工作管理辦法,研究確定信用記錄及其公布的制度,積極探索市場經濟變化中的信用信息管理與協調機制。

(二)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為基礎進行全國企業信用體系建設

企業的經營狀況、資本實力、產品質量、品牌及企業完稅、年檢、法人行為、債務糾紛等信息,都屬于信用聯合征信系統的范圍,這些信息征集首先應以國家工商管理部門為基礎,用企業登記號碼作為信用信息的編碼統一,以其具有的企業戶口數據庫為信息征集的基礎平臺,充分利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企業登記年檢系統、信貸登記咨詢系統、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等現有系統的優勢,以此為基礎整合銀行、技監、稅務、海關、保險、公安、法院及相關社團單位的企業信用數據,利用互聯網技術建立起多信息的企業信用數據庫,進而推進社會的企業信用信息建設。

(三)以國家金融機構基礎進行個人信用體系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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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信納稅,就是所有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都能按照稅法的規定,誠實地履行對國家應盡的繳納稅款的義務。誠信納稅是現代稅收法制的必然要求,它從道德和法律兩個層面規范著征納雙方遵循的稅收秩序。目前,許多納稅人還沒有形成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納稅意識,各種偷逃稅行為還比較嚴重,因此在我國鼓勵廣大公民和企業學習稅法知識、提高納稅意識,倡導和推行誠信納稅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

誠信是做人處世之本。作為納稅人,誠信納稅是提高和維護自身信用的需要,是其社會道德信用的重要內容。一個國家,喪失納稅誠信那是最壞的一種社會信用記錄,必將影響其一系列社會活動。依法誠信納稅,是建立公正、競爭和統一的市場秩序的重要條件,它對于實現全面建議小康社會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提倡誠信納稅,有利于全民納稅素質的提升。以前我們一直講公民要依法納稅,現在提出公民要誠信納稅。從形式上看,二者沒有太大區別。但從內涵上分析,二者的差別是很明顯的。這種差別主要表現在:前者只是一個單純的稅收法律規范,納稅似乎是被動的;而后者使納稅成為一種發自內心的自覺的行為。所以說,后者更有利于提高全民納稅意識。另一方面,企業的發展需要依靠各方面的條件,但最根本的是要依靠自身的信用,所謂商無信而不興。是否按照約定償還借款、支付貨款、交付貨物,表明一個企業對其他商家和客戶的商業信用度;是否按照法律規定履行納稅義務,是表明一個企業對國家的納稅信用度。重新修訂頒布的《稅收征管法》規定了稅收優先權原則。如果一個企業不誠信地履行納稅義務,其對外提供的抵押、質押等擔保的信用程度會大大降低,包括它的合并,分立都受到很大的限制。同時,由于企業不誠信地履行納稅義務,還要付出額外的稅收成本,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會使其因此而失去很多的商機。所以,從企業自身生存和發展來考慮,也應當提高自身的納稅意識。提倡誠信納稅,也有利于改進稅收工作,促進稅收執法水平的提高。實踐證明,提倡和實現誠信納稅,僅靠納稅人自身的努力是不夠的,還需要社會各方面為實現誠信納稅營造良好的環境和氛圍。其中最主要的是要求作為征稅主體的稅務機關,要規范納稅服務,做到文明執法;要誠信地履行對納稅人的承諾,為納稅人誠信履行納稅義務創造條件,不斷提高稅收服務水平。同時要做到公平執法,使誠信納稅者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使偷、逃、騙稅者受到法律應有的制裁。只有這樣,才有助于國家依法征稅。

二、我國納稅信用體系現狀

當前,我國稅收流失嚴重已是不爭的事實,據有關組織和專家估計:我國增值稅流失率為44%,所得稅流失率為79%,關稅流失率為56%。筆者認為,納稅人信用的缺失是造成稅源監控難的最主要原因。不講信用,正常的社會關系就難以維系,市場經濟難以發展和完善。一方面,通過信用的方式可以調整稅收征納關系,規范稅收秩序,凈化稅收環境;另一方面,在實施依法治稅的同時,通過稅收信用的形式加以管理、指導、教育納稅人自覺納稅,不斷提高公民的納稅意識,推進依法治稅的進程。然而,我國納稅人在納稅上缺乏的正是信用。現實生活中,由于相當一部分納稅人的納稅意識和法制觀念比較淡薄,稅收的法律法規和相關配套措施不盡完善,征納雙方的互信關系尚未完全建立,誠信納稅的環境遠未形成,依法治稅任重道遠。加之目前我國非現金交易程度很低,現金使用的范圍很廣,頻率也高,通過現金交易使得建假帳、隱瞞收入偷稅的現象十分容易,也比較普遍。同時,由于個人信用制度還沒建立,銀行網絡與稅務網絡互不相連,在納稅人的納稅信用很低的情況下,對稅源實行有效監控就顯得十分困難,特別是對高收入者征收個人所得稅更是力不從心。因此,加快建立納稅人信用體系,積極推行誠信納稅,是解決稅源監控難的最有效的途徑,也是推行依法治稅的必然選擇。

三、建立和完善納稅信用體系的幾點設想

(一)通過宣傳教育為誠信納稅營造良好的社會風氣。一是廣泛開展誠實守信的道德教育。要建立以誠信為原則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道德標準,就必須在全國范圍內大力開展以“誠信興國”為根本的宣傳教育,形成“誠實守信者光榮,爾虞我詐者可恥”的社會氛圍,堅決摒棄非道德主義的行為,使全國人民真正樹立起誠實守信的道德觀,并以誠實守信作為規范各類經濟主體之間乃至一切社會關系之間的行為準則,使市場經濟真正成為“信用經濟”。二是在開展誠信道德教育的基礎上,進一步開展稅務宣傳的專項教育,使誠信納稅的理念深入人心。稅務宣傳應從兩個方面著手:一方面要強化稅收社會意義的宣傳。從稅款使用效益角度,進行“誠信納稅,利國利民”思想的宣傳和教育,使納稅人明白稅收對社會發展帶來的宏觀和微觀效益,從而取得納稅人的信任、理解與支持。另一方面要改進現有的稅務宣傳方式:將稅務宣傳與整個社會的誠信教育結合起來,以誠信教育為基礎,使稅務宣傳落實到誠信這個根基上,使誠信納稅蔚然成風;完善稅法公告制度,使納稅人能夠通過各種公開的、易得的、無償的載體了解各種稅收法律與法規。

(二)完善對納稅人經濟活動與納稅活動的記錄制度。我國稅務部門在納稅征管過程中,一直在收集、保存著各種納稅活動的記錄。但這種納稅記錄作為反映誠信納稅的依據,還有必要盡一步完善:一是建立綜合的納稅人經濟活動記錄。它是對納稅人在經濟領域中所有行為記錄的真實寫照,是全方位評價納稅人經濟活動信用水平的信息記錄。二是健全納稅人的納稅記錄。運用信息化手段,定期對納稅人的納稅信息進行收集、整理、記錄、儲存,建立健全完備的納稅人納稅信息檔案。上述記錄為稅務部門今后能及時掌握納稅人的經濟與納稅信用信息提供方便。

(三)嚴征細管,創造公平的稅收環境。在稅收征管上,要嚴格以稅收法律為依據,做到規范執法,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有利于經濟成分之間、各行各業之間稅負公平合理。同時,要加大對偷稅的打擊力度,使納稅人真切地體驗到不誠信納稅的成本高于誠信納稅成本,從而使納稅人自覺誠信納稅。

(四)提高納稅服務水平,激發納稅人誠信納稅的積極性。要創建誠信的稅收環境,各級稅務機關要轉變理念,把納稅服務作為稅收執法的重要組成部分。積極開展以愛崗敬業、公正執法、誠信服務、廉潔奉公為基本內容的稅務干部職業道德教育,大力培養稅務干部崇高的職業操守。全方位推行“陽光作業”,實行辦稅公開,增強稅收執法的透明度,從制度上確保稅務機關和稅務干部公正執法。開展文明服務,落實“一站式”服務、首問責任制、服務承諾制。創新服務手段,在全國稅務系統建立統一、規范的12366納稅服務熱線,辦好稅務網站,提供法規咨詢、申報納稅、稅收公告、檢舉申訴等綜合服務,建立與群眾暢通的聯系渠道,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建議。

(五)加強部門配合,形成社會合力。稅務部門要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人大、政協等部門的支持,進一步加強與工商、銀行、公安、新聞等部門的協調與配合,形成社會合力。充分利用政府和社會的共有資源,降低納稅成本,提高服務能力。利用銀行電子結算工具,推進多元化電子申報和繳稅進程,加快實現稅收業務的“同城通辦”和“異地通辦”,切實方便納稅人;利用政府和其他有關部門的電子信息系統,實現通用納稅人有關信息一次錄入、各家共享,簡化辦稅手續;定期進行納稅數據信息交換,實現信息共享,及時發現和嚴厲打擊各種涉稅違法行為,凈化稅收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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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完善的個人信用管理體系的現實意義

(一)建立完善的個人信用管理體系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在現代市場經濟中,信用發揮著巨大的作用。就資本運用而言,信用對于生產具有促進作用;從刺激消費需求來說,信用又具有創造購買力的作用。如在美國,銀行利潤的50%左右來自消費信貸,而花旗銀行對消費信貸的比例甚至達到了70%。美國信用消費規模的急劇增長,正驗證著信用交易規模的不斷擴張。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現代市場經濟就是信用經濟,高度發達的信用關系必將進一步提高市場資源的配置效率。近年來,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個人信用交易日益活躍,但隨之而來的失信行為又對市場經濟的發展帶來了不利影響,因此這即為建立完善的個人信用管理體系提供了廣闊的空間,又對其建立提出了迫切要求。

(二)建立完善的個人信用管理體系是進一步發展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的必然要求。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他們是發展城鄉經濟、建立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關鍵。據工商總局統計,2006年我國個體經濟和私營經濟就業人數達1.2億人,占全國就業人數的15.4%,其總產值分別達到10731.6億元和31855.1億元。但是個體經濟和私營經濟在其發展過程中僅靠自身積累很難實現規模經營優勢,他們的發展離不開國家和社會各界的信用支持。由于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的產權特點和資產規模特點,其業主的個人信用狀況就成為其獲得信用支持的決定性因素。因此,建立完善的個人信用管理體系,既有利于規范個體、私營企業主的經濟行為,又能為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提供信用支持,促進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的發展。

(三)建立完善的個人信用管理體系是維持良好的經濟秩序,促進經濟健康、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首先,個人信用管理體系的建立有效增加整個社會的經濟信息,改善交易主體雙方信息不對稱狀況,從而有效避免諸如逆向選擇等消極現象的發生,達到維持經濟秩序的目的。其次,建立完善的個人信用管理體系能夠充分開發個人信用資源,為社會信用管理體系的建立提供充足的數據資源,為經濟的發展創造良好的信用環境。

二、目前我國個人信用管理體系建設存在的問題

(一)信用信息資源供需不足,市場狹小。主要表現在:一方面沒有完整的信用數據庫,在我國“量入為出”的消費觀念還十分盛行,很多消費者特別是在中小城市和廣大農村還是零信用記錄。盡管大城市人們的消費觀念在轉變,但很多人對信用消費仍持謹慎態度。同時,有些企業及個人的信用數據分散在銀行、工商、法院、稅務、海關等部門,不能形成統一的數據使用平臺,加大了信用資源的使用成本;另一方面市場交易主體使用信用信息資源的意識非常淡薄,對信用信息的需求嚴重不足。

(二)缺乏法律保障。信用管理體系運行的環境較差,即法制不健全,人治重于法治,這是建立有效的信用管理體系的最大障礙。法律的不健全一方面表現在無系統的專門法律,2003年12月12日,上海市政府第26次常務會議通過《上海市個人信用征信管理試行辦法》,并于2004年2月1日開始實施,這是國內首次以政府令形式的、并首次為個人信用征信定規的政府規章。此前我國尚無一部完整、系統的規范社會信用活動的專門法律,近幾年除2005年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暫行辦法》外,并無其他專門針對個人信用管理的法律法規出臺;另一方面表現在有的法律內容過于籠統、抽象,甚至相互間也多有抵觸,造成理解上的困難,給法律的執行造成了障礙。

(三)沒有建立科學的信用評價標準。在信用價值的評估方面,我國還處在起步階段,評估模型比較單一,科學性有待提高。在以往的工作中,銀行和信用中介機構根據自己的需要制定了一些信用評價指標,但由于各種局限性,沒有形成科學的、規范的信用評價體系,不能全面正確的反映客戶的信用狀況。銀行內部建立的風險管理機制發展較早,但這種系統內的機制受到信息使用次數、調查成本等方面的限制,范圍較窄,對整個信用體系的作用有限。

三、建立我國個人信用管理體系幾點建議

(一)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個人的信用信息需要法律的支持、規范和保障。而目前我國缺乏統一的信用指導法規,因此信用立法勢在必行。信用立法應主要包括兩大類工作,即對現有的信用法律法規的修改和完善,以及建立相關信用新立法。在借鑒國際經驗與遵從國際慣例并充分考慮我國國情的基礎上,信用立法應圍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1、建立界定數據開放范圍的法律法規,其中包括必須開放的數據源及其監督機構的責任,以及對于向公眾提供不真實數據的懲罰;同時確定必須保密的部分以及確定征信數據的經營方式。2、建立與界定商賬追收的法律法規,其中應包括允許各級工商局開放商賬追收類信用管理公司的注冊,明確用法律或信用手段進行商賬追收的程序和行為約定。3、修改已有的部分授信機構的信用管理規則,注重平等授信、公平授信、合理授信,鼓勵誠實守信。

(二)建立科學統一的信用評估指標體系。沒有科學統一的信用評估指標標準,各評估機構做出的信用評估結果可能大相徑庭,不利于信用管理體系在全國范圍內推廣,也不利于與國際同業接軌。科學統一的信用評估標準是個人信用管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個人的信用信息包含其年齡、還貸情況、履行合約、被客戶投訴、產品質量、融資信譽、納稅情況、涉訴案件、被政府表彰或被處罰情況等,涉及個人及其所擁有企業的多個方面,數據紛繁復雜,如果沒有科學的信用評價標準,則難以直接運用信用資源。對信用信息進行分類整理,通過科學信用評估標準對特定的對象評定出合理的信用等級,簡明反映個人的真實信用狀況,使誠實守信的人得到更多的資源和客戶。

(三)重視征信,夯實社會信用體系的數據基礎,建立公開的信用網絡。征信數據是信用管理和信用咨詢的基石,也是建立個人信用管理體系的基礎。數據的征集要有完整的征信登記制度,要根據市場需求,廣泛搜集個人信用資料,這樣才能為個人信用管理體系的建立提供豐富的數據資源,同時針對當前征信數據由政府各部門主管的情況,我們應當把征信數據集中起來或實行對外有控制的開放,建立起我國各地和整個國家的龐大征信數據庫。并在此基礎上建立公開的、完善的社會信用網絡,實現征信數據的網絡共享,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這是我國信用體系的可靠基礎,唯有這樣才能建立完善的信用管理體系,確保國家信用安全。

篇9

科技型小微企業經營活力強,生產技術先進,對推動我國科技創新和發展發揮了重要的助推作用。但是,隨著科技型小微企業的發展和市場環境的變化,在其發展的道路上產生了諸多風險問題,本文結合目前科技型小微企業在經營發展過程中遇到的財務風險問題,分析其產生的原因,并提出控制風險的管理方法,幫助科技型小微企業健康成長。

關鍵詞:

科技型小微企業;財務風險;管理措施

一、科技型小微企業面臨的財務風險問題

(一)科技型小微企業面臨的違規風險

科技型小微企業容易發生違規問題,面臨較大的違規風險。造成這一情況的原因有兩個,一是科技型小微企業規模小,經營流程簡單,經營決策、管理決策也更注重短期效益。另外,科技型小微企業由于投入資本低,經營方向很容易發生變化,遇到較大的外界經濟影響和沖擊,很容易導致企業破產或者轉行,也就是目前科技型小微企業產生高出生率和高死亡率的“雙高”局面的原因。因此,科技型小微企業更容易在經營期間通過違法財經法規的活動,來獲得高額利潤,使企業面臨高違規風險的原因。二是科技型小微企業的財務人員素質相對不高,對企業違法財經紀律行為的警覺性和抵制性不強,也容易讓科技型小微企業處在違規的風險之中。

(二)科技型小微企業面臨的資金管理風險

科技型小微企業融資難,資本結構不合理,是導致企業面臨較大的資金運營與管理風險的原因。科技型小微企業一般要面臨較大的利息償付壓力,一旦經營效果不理想,會造成資金鏈斷裂,產生企業破產等嚴重的經營管理風險。另外,科技型小微企業創立之初,自有資金的投入量有限,銀行貸款的比例較高,資本結構也不合理,已經面臨較高的財務風險,再加上經營期間的更高的借貸成本,科技型小微企業經營將如履薄冰。

(三)科技型小微企業面臨的財務管理風險

科技型小微企業管理者多數是專業技術人員出身,對財務管理活動的重視程度有限,對財務人才的培養和財務制度建設的投入力度不足。而受到企業成員間的裙帶關系,同學關系的影響,也無法實施嚴格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對于內部經營控制,內部財務管理控制,內部資金管理控制等有效的風險控制措施也無法發揮作用,使得科技型小微企業面臨較大的財務管理風險。

(四)科技型小微企業面臨的融資風險

科技型小微企業融資風險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可選擇融資渠道較少,信貸途徑供給量不足,從銀行獲得貸款的小微企業只占到1%左右;二是融資成本高,銀行融資不行,只能轉向民間借貸機構,而其借貸成本非常高,年息大約在20%-40%之間,而科技型小微企業的利潤也就在20%左右,難以承受高昂的利息成本,使得科技型小微企業在融資活動中舉步維艱,風險增大。

(五)科技型小微企業面臨的信用管理風險

科技型小微企業的信用管理風險主要是受企業銷售理念和銷售方式的影響。科技型小微企業為了擴大市場份額,提高產品的市場占有率,通過不斷放寬信用額度,來獲得銷售量的增加。而對賒銷客戶的審查工作滯后,帶來的就是巨大的應收賬款回收的問題。隨著近幾年國家經濟形勢的變化,國內企業都面臨著資金緊張,資金鏈斷裂的危險,這給科技型小微企業追要應收賬戶增加了難度,企業將面臨著巨大的壞賬損失壓力,阻礙了科技型小微企業的發展。

二、科技型小微企業財務風險產生的原因

(一)經營管理水平低

科技型小微企業經營靈活,既是優點,也是缺點。科技型小微企業轉行相對容易,企業管理者容易忽視管理水平的提升。這種松散的管理思維和形成的較粗的管理制度,很容易使科技型小微企業從事違規的活動,從而引發較高的違規風險。企業內部相互之間的監督約束力也差,加劇了科技型小微企業的財務風險。

(二)資金與生產管理困境

科技型小微企業規模小、經營穩定性差、無形資產占比較高,可利用的抵押標的物有限,使得企業通過銀行獲得貸款的難度增大,導致科技型小微企業普遍存在資金短缺的問題。資金緊張就更加無法進行技術升級改造與進行產品創新,使得較高產品附加值的生產項目無法實施。這樣形成的資金與生產管理困境,是科技型小微企業面臨的資金管理難題,需要通過擴寬融資渠道,來滿足科技型小微企業的發展需求。

(三)財務力量薄弱

科技型小微企業在財務核算上更多的是采用聘用兼職會計或者專業技能不高的專職會計人員擔任。這些財務人員的風險意識較差,風險管理手段也相對單一。在建立一套適合科技型小微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時,不能提供相對專業的意見,并且在實施財務管控過程中也不能發揮出較高的財務管理水平。科技型小微企業薄弱的財務力量困境,增大了財務管理風險。

(四)融資困難

科技型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究其原因主要是當前的金融市場不僅不能如實反映小微企業的總體價值,而且也不能及時發現有價值的小微企業。科技型小微企業無論是發展初期,還是成長階段,資金缺乏使小微企業無法實現產品創新與擴大再生產。一旦遇到較大的經濟波動,企業很容易因資金鏈的斷裂而破產。

(五)信用管理手段落后

科技型小微企業一般并不設立獨立的信用管理機構,對于賒銷的客戶的資料檔案也沒有專人進行管理。當實施急于求成的市場營銷策略時引發的就是大量的應收賬款。而較低的應收賬款周轉率使得企業資金周轉緩慢,有些甚至成為呆死賬,這就給科技型小微企業原來單薄的資金存量狀況,增添了危險因素。所以,科技型小微企業要重視信用管理系統的建設,加強對應收賬款的關系,提高資金的利用效率,降低企業的財務風險。

三、科技型小微企業財務風險控制策略

(一)提升經營行為的規范性

調整科技型小微企業的內部治理結構,就是要捋順內部管理層級,改變松散的管理模式,以規范的管理流程和管理制度,提高企業內部的規范程度。從內部控制角度,不斷完善內部控制措施,對內部控制制度進行重置和改進,特別是在重大管理決策和重大資金使用決策方面,增加可行性分析與風險評估活動,從不同角度提升決策的有用性與科學性。財務部門要根據企業發展戰略及時提出財務專業意見,并適時調整財務管理、資金管理策略,從而滿足相應的發展要求。

(二)建立匹配的資金和生產管理計劃

科技型小微企業的籌資計劃要與生產計劃相匹配,一方面,避免冒進地進行生產擴張,實現資金與生產的適度配比。另一方面,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解決科技型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成本高的問題,積極地從多角度獲得資金,滿足生產經營需求。首先,還是需要國家加大對科技型小微企業的政策扶持力度,在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專項基金和獎勵扶持政策等方面,提高政策惠及的范圍,讓更多有潛質,短缺資金的科技型小微企業獲得財政資金的幫助。也要加大稅收優惠政策的幫扶作用,減少科技型小微企業的納稅壓力,提高企業經營利潤的留存比例。其次,科技型小微企業本身也要拓寬融資渠道,不拘泥于銀行借貸來彌補營運資金的不足,通過積極需求國內和國際風險投資機構的幫助,利用參股合資等方式獲得生產所需資金,優化企業資本結構,降低企業資金成本,保證了資金鏈的完整性和企業的經營安全。

(三)重視對財務人員的培養

鑒于科技型小微企業財務工作與財務人才培養的現狀,企業管理者應該有意識地對本單位的財務人才進行培養,要將財務人員的培養納入到企業的發展計劃中,逐步培養具有較高財務技術能力、職業道德素質并贊同企業價值觀的專職會計人員,在財務核算過程中,發揮出財務人員的聰明才智,通過財務核算控制企業經濟活動的財務風險,提升企業的財務管理能力,保障企業的資產安全。同時,財務人員也要不斷加強學習,適應科技型小微企業的發展要求,樹立與企業同發展的自我完善意識,做出財務人員應有的貢獻。

(四)科學解決融資問題

解決科技型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成本高的問題,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才能實現較好地解決。一方面,需要國家加大對科技型小微企業的政策扶持力度,在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專項基金和獎勵扶持政策等方面,提高政策惠及的范圍,讓更多有潛質,短缺資金的科技型小微企業獲得財政資金的幫助,更要加大稅收優惠政策的幫扶作用,減少科技型小微企業的納稅壓力,提高企業經營利潤的留存比例。另一方面,科技型小微企業本身也要拓寬融資渠道,不拘泥于銀行借貸來彌補營運資金的不足,通過積極尋求國內和國際風險投資機構的幫助,利用參股合資等方式獲得生產所需資金,既能優化企業的資本結構,也能降低企業的資金成本,保證資金鏈的完整性和企業的經營安全。

(五)加強綜合的信用風險管控活動

科技型小微企業應該提升企業風險管控的能力,企業管理人員應該建立并強化風險意識,有計劃地在企業內部建立風險評估和防控體系,讓企業全體人員都參與到風險防控建設事業中,通過全民參與的風險防控,及時發現經營活動事前、事中和事后的風險事項,并從中獲得減少風險損失的有利建議,不斷提高風險識別、風險應對措施的有用性,最終形成一個適合科技型小微企業發展的風險防控網絡。較大的應收賬款規模也會給科技型小微企業帶來管理成本損失,不適合資金緊張的小微企業發展狀況。因此,科技型小微企業應該建立一個科學的、合理的信用政策,來降低信用損失風險。科技型小微企業應該結合自身的產品特點和客戶的企業性質,因地制宜地制定合適的信用政策,在信用期限、信用額度等方面針對不同客戶設計不同的方案,并規定銷售經理認真執行。同時,強化對客戶的信用管理工作,認真調查客戶的信用水平,評估可以采用的信用政策方案,并由單位主要領導審核批準。在應收賬款管理中,添加信用風險預警機制,對賬齡較長,額度較大的客戶,減少或者停止賒銷貨物,避免較大壞賬的產生。

四、結束語

科技型小微企業的財務風險管理工作十分重要,對企業的成長起到關鍵的保障作用。鑒于目前科技型小微企業出現的財務風險管理問題,企業經營者應該從企業戰略、內部管理關系和流程、財務人員隊伍建設等方面入手,加大調整和完善相關制度和機制的力度,從而適應企業的經營成長階段的發展實際,不斷推動企業的發展與壯大,促進企業的健康成長。

參考文獻:

[1]田素嶸.企業財務管理及其風險控制探討[J].品牌.2015(03).

篇10

關鍵詞:個人所得稅法;誠信理念缺失

稅收服務誠實信用,原本是一種道德約束,隨著經濟的發展,人類社會不斷進步,誠信原則已經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早已被奉為私法領域的帝王條款,此外,由于公法與私法相互滲透與融合,誠信原則也被引入到公法領域,將其引入個稅法中,對于完善個人所得稅制度有著不可忽視的作用。

一、個人所得稅流失的現狀

自我國個人所得稅開征以來,個稅為財政和調節貧富差距做出了巨大貢獻,但仍然存在著不盡人意之處,誠信納稅的環境沒有完全建立起來,信用納稅現狀令人擔憂,個稅流失很嚴重。1.納稅人不申報納稅。目前,我國個人所得稅實行代扣代繳與自主申報相結合的征稅模式,代扣代繳只針對工薪階層,還只能是管理規范的工薪階層,對多處取得工資、薪金的群體,管理仍然有難度,許多高收入群體不自覺申報納稅,比如一些公眾人物、演藝人員的巨額收入很難被查清,游離于個稅之外,因此,個稅法實際上就成了工薪階層的稅法,其作用很難實現。以廣東郭某轉股瞞報個稅案為例,2016年廣東市地稅局查辦了一宗自然人涉稅違法案件,該案涉及復雜的股權交易,牽涉的人員眾多,社會關系復雜,其中與該股權交易相關的銀行賬戶有11個,參與交易的公司6家,為了查明案情,廣州地稅局檢查組前后共調取了與股權交易相關的協議45份,經過艱難地調查,層層深入,最終核實郭某取得的1.278億元所得未申報納稅,成功查補個人所得稅2410萬元,此外,還核實了郭某及其他人員尚未實現的合同利益約6億元,潛在稅收超過1億元,由此可見,除了郭某以外,其他人也涉及巨額不申報納稅。2012年,天津開始實施個人兩處或兩處以上的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專項核查制度,截止2016年第三季度,累計核查出69.7萬納稅人納稅不按要求申報納稅,有25.6萬納稅人補繳稅款3.9億元,還有一大部分納稅人仍沒申報納稅。這些只是少數被查出沒申報納稅的代表,還有很多查出未披露的以及絕大多數沒有被查出的,由此可見,我國個稅誠信納稅現狀的嚴峻性。2.納稅人通過偷逃抗等非法手段實現少繳或不繳稅。納稅人除了不申報納稅外,還通過偽造、變造、隱匿、銷毀或設置多本賬本等方式,在申報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實現少繳或不繳稅,特別是很多個體戶,沒有健全的記賬系統,有些甚至根本沒記賬,或者設置多部賬本,真實賬本供自己經營參考,假賬本,多記支出、少記收入和利潤的用于申報納稅,例如,2014年濰坊昌邑市國稅局對一經營飼料的個體戶于某進行了調查,發現其重復套用一企業發票號開具發票銷售飼料油脂,其中查出的涉稅金額高達27.57萬元,查補稅款、滯納金和罰款共55.39萬元。2007年,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宗慶后被舉報,近十年來其在工資外的收入大約有15億元人民幣,沒有申報納稅,按照20%的個人所得稅率計算,應交稅款為3億元。因此宗慶后涉嫌偷逃個人所得稅3億元人民幣。除此之外,納稅人還利用暴力手段抗稅,暴力抗稅擾亂社會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是誠信納稅理念嚴重缺失的表現。

二、個人所得稅流失的原因

首先,造成個稅流失的關鍵是稅務機關與納稅人之間的信息不對稱,由于我國經濟制度的特性,公有制主體之外的社會主體的經營信息,國家很難清楚地知道,只有納稅人自己明白收入、成本和利潤,讓其自覺申報納稅,基于人的自私心理,在利益的驅動下,于是納稅人總會想盡一切辦法隱匿收入和利潤,擴大成本,提供不真實的納稅信息,表面上是誠實申報納稅,實則納稅人作為理性經濟人,總會千方百計地利用信息優勢來保護和增加自己的經濟利益,而稅務機關沒有參與過經濟經營,并不了解經濟行情,征稅依據主要來源于納稅人提供的納稅資料,很難真正判斷其是否造假,使納稅人有機可乘,提供虛假材料,不誠信納稅。其次,稅收法律不完善。伯爾曼曾在《法律與宗教》中提出,“不被信仰的法律形同虛設。”如果一部法律制定出來得不到人們的認同,那就更不用談對其遵守了。我國稅收領域的法律存在著如下問題:一是,德國、日本等國家早已制定了稅收基本法,而我國截至目前仍沒有一部稅收領域的綱領性法律,很多重要規則只規定于條例中,層級較低,權威性不夠;二是,我國的稅法沒有將誠信原則作作為其基本原則,也就是沒將誠信理念這一重要理念引入稅收法律領域,雖說誠信更大程度上是一種道德要求,但也需要將其引入法律中進行強制指引,強化其重要性;三是,稅收法律責任設計不合理,雖對透漏逃避稅等非法行為規定了處罰,但處罰力度過輕,人們敢于違法,因為即使敗露,付出的代價很小,此外,目前我國稅法未引入獎勵制度,對按時足額納稅的人沒有獎勵,而不誠信納稅的人也沒多大的懲罰,于是人們的納稅積極性不高。最后,公民的稅收意識淡薄。一方面,稅務人員將征稅作為一項政治任務,完成征任務是他們的工作,至于怎么完成,完成得怎么樣,不是他們關注的,征稅過程中忽視了法律的相關規定,忘了收稅的最本質特性是依法征稅,有的征稅人員為了完成稅收任務、追求政績,違背稅收法定原則,任意規定稅額,進行估稅或者收人情稅,不平等對待相同條件的納稅人,政府官員都無視法律,不講誠信,又何談讓納稅人誠信納稅;另一方面,由于我國長期處于以家庭為單位的小農經濟時代,納稅人的納稅意識淡薄,對稅收權利義務缺乏正確的認識,認為納稅就是國家單純地強加給他們的任務,卻不曾想到在現實生活中其享受的社會福利、社會資源。稅收是財政收入的保障,沒有充足的財政支撐,何來好的社會福利和公共資源。除此之外,納稅人的道德水平有待提高,人們的收入水平越來越高了,物質需求基本得到了滿足,但是人們思想意識并沒有同物質財富增長的水平相匹配,并不覺得透漏逃稅等非法行為可恥,反倒認為通過“裝飾”納稅申報材料,實現了少繳或不繳稅款是自己的本事。

三、稅收誠信體系的構建

1.建立健全稅收誠信立法。縱觀我國的法律體系可以發現,僅有極少誠信方面的條款規定在民商法領域以及行政規章中,系統立法根本沒有,總的來講,我國關于誠信方面的立法幾乎是空白的。同樣是大國,美國早已形成了比較完備的信用法律體系,其中有關信用管理的法律主要有公平信用結賬法、公平信用報告法以及公平債務催收作業法等十五部法律,已經形成了一個比較系統的法律框架。因此,我國應借鑒美國等信用立法較完善國家的經驗,制定誠信法律以及配套的規章制度,首先應制定一部綱領性的《誠信法》,此外,在稅收領域,也應該制定一部稅收基本法,將誠實信用原則納入稅法的基本原則,同時還應完善相應的具體條款,使之能更好地發揮其指引作用,而不僅僅是空洞的原則,留給人們很大的解釋空間,實踐中運用難度較大。權利與義務是對立統一的關系,沒有無權利的義務,同樣也沒有無義務的權利,傳統觀念認為,稅收僅是納稅人應盡的義務,而沒有相應的權利,這一觀念讓稅收不僅不能被納稅人認同,甚至造成了納稅人的逆反心理,他們會想憑什么無緣無故要交稅,交了并不會受益,稅收只是強加給納稅人的義務,于是,納稅人不可能誠信交稅,這不是納稅人不交,而是制度使他們沒有納稅積極性。介于此,法律在規定納稅義務時,更應該保障納稅人的基本權利,讓納稅人自覺認同納稅義務,減少稅收治理過程中的阻力,同時也約束稅務機關的行為。目前我國的個人所得稅法關于稅收法律責任方面規定不是很完善,稅收法律責任應分為懲罰和獎勵兩方面,激勵納稅人誠信納稅,對于不誠信納稅的人,應規定較重的處罰,增加其社會成本,讓人們不敢觸碰法律的紅線,違法行為一旦被發現,將面臨很重的處罰,使其“一遭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另一方面,對于誠信納稅的人,應規定相應的獎勵措施,比如根據誠信納稅的年限,給予不同的稅收減免、減輕其社會成本或者增加發展機會,讓納稅人能感受到誠信納稅帶來的好處,激勵其誠信納稅。完善稅收法律制度,是依法治稅的前提。2.加強政府稅收誠信體系建設。2.1依法征稅。征稅既是稅務機關法定職責和權力,又是稅務管理的首要環節,稅收法定原則是稅法的首要原則,這就要求稅務部門嚴格依法收稅,杜絕任意估稅和收人情稅等違背法定原則的征稅行為,如果稅收機關不依法征稅,納稅人有權拒絕納稅。政府應當從傳統的管理型向服務型政府轉變,樹立納稅服務理念。稅務人員在征稅過程中要堅持征納雙方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既要嚴格依法征稅,維護國家利益,又要盡最大可能保障納稅人的合法權益,這對構建和諧的稅收征納關系、營造好的稅收環境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政府應以納稅人為本,在征稅過程中為納稅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公開稅收政策、稅收標準、法律責任及辦稅程序等,簡化辦稅程序,創新納稅方式,熱情耐心地為納稅人提供咨詢服務、辦稅服務,提高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2.2合理用稅。稅收是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用稅是征稅的結果,是實現個稅法目的的途徑,是實現實質公平的手段,納稅之后,納稅人關心的是自己所繳的稅究竟用在了哪里,是否合理,所以,政府應當依法合理地使用稅收,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不抱私心,徇私枉法,將每一分稅收用到最需要的地方。首先,納稅人對稅收的用途由知情權,政府應該公開財政預算編制,讓納稅人清楚地知道自己所繳的稅款用在了哪里,是否與自身利益相關,如果納稅人發現沒有,或者是自己所繳稅款被浪費了,這將嚴重影響納稅人的納稅積極性。其次,納稅人對政府用稅有監督權,對不合理的用稅可以提出異議,促使每一份稅收都最大限度地發揮其作用。依法合理開支稅收不僅有利于促進社會公平,改善民生,而且還能讓納稅人產生納稅認同感,自覺誠信交稅。3.加強稅收誠信的宣傳和教育。國家應大力推進公民誠信道德建設,通過電視、網絡、報紙、漫畫和書籍等多種形式加強稅收誠信的宣傳和教育,使各個收入階層、各個年齡階段都能接觸到相關知識,其中涉及的內容應全面且通俗易懂,既有稅收的用途、誠信納稅帶來的好處,又有違反誠信,不依法納稅收到的處罰等,通過一系列例子,讓人們能直觀的明白其中的利害關系,讓更多人認識到誠信納稅的重要性。4.完善監督機制。4.1加強稅源監管。由于征納雙方的信息不對稱,稅務機關不了解納稅人的情況,只從申報材料來計算納稅額,完全不能判斷其是否誠信,導致巨額個稅流失,為了改變這一狀況,可從以下兩方面推進:一方面,稅務機關應改變傳統的“坐堂征稅”方式,即稅務人員坐在大廳等著納稅人申報納稅,或者稅收代繳人前來繳稅,只是為了完成征稅工作,稅務人員應走出辦公室,進入納稅人的家里或公司等生活和工作場所,查明申報材料的真實性以及納稅人的納稅能力;另一方面,政府機關應加強對納稅人經濟發展各個環節的監管,多了解經濟發展行情,這就要求稅務人員要多加強學習,懂得經濟學相關知識,這樣才能真正判斷納稅人提供的納稅材料是否真實,由此使納稅人沒有空子可鉆,只能如實申報納稅。4.2加強信息披露,發揮反面案例的警示作用。政府應通過多種途徑公開不誠信納稅事例,披露盡可能全面、直接,最重要是要公布處罰結果,讓大眾都知道這樣的行為將會面臨很重的處罰結果,使人們不敢隨便挑戰國家權威。此外,對于不誠信納稅人的信息應該送至銀行、投資機構、融資機構和保險公司等,這樣一來,稅收信用污點的人將在工作和生活各方面受到到極大的影響,得不償失,使人們不敢違法。

四、結語

好的制度讓人無法做壞事,壞的制度讓人無法做好事,要使納稅人積極納稅,國家首先完善法律制度,加強稅收宣傳與教育,完善稅收監督機制,此外,網上電子交稅系統、個人信用評級制度等配套設施也必不可少,另一個重要的因素是公民和政府官員的素質,只有全方位建立起一個好的稅收制度,營造好的稅收環境,才能使公民誠信納稅。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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