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論文范文
時間:2023-03-18 14: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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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1.1項目規模和進度要求
項目的規模較小、進度要求時間短,則合同類型的選擇余地較大,固定總價合同、單價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都可選擇。項目規模大、進度要求時間長,合同履行過程中的不可預測因素多,合同類型選擇有局限性,這類項目不宜采用總價合同。
1.2項目的競爭情況
市場上愿意承包建設項目的承包商多,建設單位擁有較大的主動權,可按照總價合同、單價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順序進行選擇,而且利于建設單位造價控制。如果市場上愿意承包項目承包商較少,則承包商擁有的主動權較多。
1.3項目的復雜程度
項目實施過程復雜,則意味著:①對承包商的技術水平要求高,建設單位可選擇的余地小;②不確定因素多,項目的實施風險較大。承包商對合同類型的選擇掌握有較大的主動權。相反,項目的復雜程度低,建設單位對合同類型的選擇掌握有較大的主動權。
1.4項目的單項工程明確程度
單項工程的類別比較清楚,可選擇的合同類型較多,總價合同、單價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都可以選擇。如果單項工程的類別已經明確,但實際工程量并不確定,宜選擇單價合同。如果兩者都不滿足,則不能采用單價合同與總價合同。
1.5項目的外部環境因素
項目的外部環境是指項目所在地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環境。如果項目的外部環境差意味著項目面臨的風險大、確定的因素多,承包商不能準確預見項目實施過程中可能會遇到的問題,宜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2建設項目工程承包合同訂立應注意的問題
訂立建設工程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等基本原則。在實踐中,要特別注意以下問題。
2.1多采用合同示范文本
采用合同范本對于建設單位來說是比較有利的,一般業主對于基建并非很專業的人員,在合同條款簽訂上難免因疏忽而出現紕漏。合同范本分為協議部分、通用條款、專用條款三部分。專用條款中將工程中可能發生的問題及解決辦法作了說明,因此合同簽訂時,一般只需要對合同的專用條款部分細加研究,按照專用條款中列出的骨架進行合同具體條款的細化,就能簽訂一份全面的合同。
2.2工程預付款保函和履約保函
保函是由銀行開出的為承包商提供擔保的保證文件。承包商在銀行開取保函時,視其在銀行的信用額度向銀行提交的與保函金額相等或者部分比例的保證金。一般在合同開始執行時,承包商必須提供與預付款金額一致的預付款保函或者為合同價格5%~10%的工程履約保函,而隨著工程進度的發展,對進度工程量的結算逐步取代了保函的作用。承包商沒有按照約定實施合同內容,而建設單位不能對承包商進行有力的控制,建設單位將失去其控制工程的能力,執行保函制度為建設單位更好管理項目提供了條件,承包商不很好履行合同內容建設單位將向銀行提出提取保證金要求,使損失得到補償。
2.3采用施工總承包負責制
大、中型工程項目,宜采用施工總包負責制。從結構分解角度來講,將工程的無限分解性,采取平行分包的方式進行管理,讓各參與方進行競爭。表面上看有利于造價控制,但實際實施過程中由于工作交界過多,需要協調的問題呈幾何級數的增加,不利于項目有效管理。
3建設項目工程承包合同實施過程中的應注意的問題
3.1控制工程款的撥付
在工程建設中,工程款是否到位是承包商最關心的問題,承包商要及時要求建設單位撥付工程款。建設單位對工程款的支付要有一個詳盡的計劃。基本原則是:支付的工程款總額要小于承包商所完成工程量的預算額,并且預付款的比例也不宜過大,在20%~30%較為合理,一方面滿足了承包商前期的花費,另一方面也不至于使承包商取得了過多的工程資金,在后續的施工過程中過于松懈。
3.2控制各項有關費用的施工簽證
施工過程中,施工簽證是在所難免的,建設單位對簽證要認真核實簽認的工程量。對于工程定額中活口費用的簽認一定要慎重。認真核查項目該不該發生,為什么發生,責任方是誰。對于不屬建設單位責任,都不予簽證。對活口費的概念要有一個清楚的認識,活口費是定額制定時無法統一標準而實際工程中不可避免地要發生的費用,不要讓活口費成為承包商增加費用的借口。
3.3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
建設項目中,建設單位與承包商的矛盾是常有的,在買方占主導的市場環境中,建設單位占有有利的地位。但如果承包商的管理能力很強時,承包商常常會因為建設單位的原因、設計單位的原因及其它與承包商無關的原因提出索賠。索賠的承包商管理能力的一種體現,承包商沒有較高的管理水平想要取得索賠成功是不易的,這就要求承包商加強索賠管理。建設單位及監理單位,也要加強索賠管理對于因承包商原因產生的損失向承包商提出索賠。另外各方也要加強索賠的管理能力。
3.4加強合同法律意識
建設單位或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意識,合同簽訂工程中,雙方未就合同條款往往未就合同條款進行詳細的說明,對違約責任,違約條件未做具體規定,將會導建設項目工程合同糾紛產生。因此,在簽訂合同過程中,要對合同每一條款進行嚴密的審查,確保條款嚴謹,盡可能的降低因合同訂立法律意識不強造成不必要的糾紛。
3.5加強合同及文件歸檔管理
合同作為建設單位與承包商之間的法律文件,合同簽訂后要對其進行妥善的管理。鑒于建設工程項目周期長,不確定因素多。在經過一個較長的建設周期之后,在進行決算時很多問題要依靠相應記錄來解決。因此,資料歸檔工作決不是簡單的文檔管理問題,應由專人負責到底,同時要盡可能的采用信息化管理,要為每一份合同建立一份電子檔案,制作付款申請單、合同臺賬、付款情況明細表等。及時更新合同付款、變更、附加等內容,實時掌握每一項合同的情況,做到合同履行過程中每履行一項內容、支付一筆款項都加以記錄,實現動態管理。
4結論
篇2
摘要:雖然風險是發包方和承包方在市場上博弈的結局,但承包方的弱勢地位以及管理失控是其合同風險加大的主要原因。本文在分析合同風險成因的基礎上,探討在合同內容中應注意的若干問題。
關鍵詞:合同風險;成因;內容
1合同風險主要成因
許多承包方在工作中重中標,輕履約;重報價,輕措施;重義務,輕權利,重口頭承諾,輕證據保留;重實體規定,輕程序過程;重客觀性,輕時效性。這直接導致施工還沒有開始,風險已經臨門。具體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承包方主動或被動放棄自己的權利。承包方攝于發包方對中標單位的決定權,放棄自己的權利;心理上不敢與發包單位進行平等的協商,對許多隱藏著風險甚至重大風險的中標條件、不合理要求和不利客觀環境因素,自愿不自愿地予以接受。更有一些承包方,為了爭取中標機會,在響應招標文件實質條件之外,又進一步放棄自己的權利,提出超出公平范疇的更為優惠的要約條件,以至帶來更大的風險。
承包方對合同風險控制工作不夠重視,放任風險的發生和存在。不分析風險如何控制,而是一廂情愿地、毫無根據地期望中標后遇到開明的發包方,在合同談判和實際履約過程中,給予巨大讓步,甚至于期望在履約過程中修改合同,以挽回在投標過程中的被動。這無疑把企業置身于難以預測的險境。
在項目上,項目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由于缺少風險意識、缺少責任心或者缺乏經驗,致使許多重大風險,未能被正確識別和有效處置。
缺少科學、有效的風險控制方法。許多承包方沒有從預防風險的角度,由專業人員對招標文件進行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對現場勘察、審查圖紙、復核工程量,分析合同條款等重要的基礎工作,做的不深不細,因而在投標文件中埋下巨大隱患。最終轉化為合同風險和經營風險。
在合同談判和簽署階段,沒有組織專業、高效的談判班子。對關鍵問題,沒能發現和有效處置,導致施工合同中存在重大風險因素。對重大問題,如計價方式、職責權限、工作程序、工作標準、獎罰額度等,沒有認真的討論并用準確的文字固定下來。特別是沒有對發包方的義務和責任加以明確,而自己的義務十分沉重。
對程序問題和時效問題不夠重視。承包方在這方面的教訓很多。如合同中約定工程延期、設計變更等重大事項必須由業主確認后才可以實施,任何未經后者確認的上述決定,都是無效的。如果違反上述規定,重大問題完全請示監理工程師,則可能因程序上的錯誤而受到損失。還如在合同中約定,工程款的給付,或是經過驗收或是經過專家測試,但在工程完工之后,發包方又用各種手段不做驗收、測試等工作,導致承包方工程款無法及時收回。
施工合同中對許多工作都有時間上的嚴格規定,必須在規定的時間里完成相關手續的辦理。一些承包方,由于疏忽、工作拖踏等原因,不及時簽證,以至超過時效。
不重視或者不擅長索賠工作。索賠是當事人在合同實施過程中根據法律、合同規定,對于并非由于自身過錯造成的損失向對方提出補償要求,它是承包方轉移風險的主要途徑。但在工作中許多承包方對索賠工作不夠重視,表現為不敢索賠和不知道該如何索賠。不敢索賠,認為會得罪發包方,破壞合作關系,不利于履行合同;不知如何索賠,是對合同及相關條款缺乏深刻理解,不能以此為基礎進行工作,相關證據沒有全面、及時收集及有效處置,不及時主張權利,項目上相關人員工作素質的低下,致使索賠工作無從下手,無法達到規避風險、保護自身權益的效果。這些都會使索賠工作變得異常艱難。
2在合同內容方面應注意以下問題
技術供應問題。施工圖紙供應不及時,這是施工中常遇到的問題。有時個別圖紙即使到達現場,但由于圖紙不系統,承包方無法正常和系統地組織施工,也會造成工期和成本的損失。在某一水電項目施工中,大壩施工圖到位比合同規定的晚了數月,承包方無法開展工作,為此而蒙受了很大的損失。
有時技術規范、質量標準和參加驗收的單位和人員、驗收的程序不明確,只是含混地約定現行的技術標準和規程規范,而不明確指定文本。若發包方在驗收時采用其它規范,很可能以不符合規范為借口,不進行驗收和結算,甚至成為要求返工、拆除已完工部位的依據。質量標準不明確的情況較為少見,但也有這種現象,即只約定符合國家施工標準,而不明確符合哪種行業標準,這在工作中常成為爭論的焦點。當然,在許多情況下都沒有約定如何評定工程質量是否達到標準,難于進行評定,承包方權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驗收過程中,由誰參加驗收和如何驗收等細節問題,如果在合同中不加以明確,發包方為了達到自身目的,甚至為了非法利益,更可能進行操縱。對承包方而言,其風險是不言而喻的。
在技術供應方面存在的另一個問題,是業主現場工作人員對承包方提出的技術問題不進行解決或不正確、不及時解決,并嚴重影響施工生產問題,監理工程師也有類似問題,但在大多數施工合同中,缺少約束條款。
施工準備不充分問題。由于發包方提供的施工現場不具備施工條件,合同約定的開工期限又不允許順延,致使承包方進場后,無法迅速展開施工,致工期損失和人員設備的窩工。如果合同中對施工現場的描述不夠準確詳盡,之后又得不到相應的簽證,工期和經濟損失則很難避免。
地質資料不準確的問題。“地質資料不準確”是發包方和承包方都不可能完全預料到的風險,應當合理分擔。但在招標文件中發包方所提供的資料往往都將風險轉移給承包方。
工程計價方式問題。實踐中,對于設計工作達到一定的深度,邊界條件較清楚,工程量變化不大,施工難度小的項目,發包方一般都采用固定價合同方式,以求得自身風險最小,承包方風險較大,并且以較低的報價中標。承包方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很難變更承包價。在這種合同條件下,承包方的索賠機會幾乎沒有。投標這樣的工程,承包方將面臨投標時間過于短暫、無法進行深入工作的風險,有價值的重要信息掌握不準確和不充分的風險,工作質量低下的風險。
預付款、進度款問題。主要是發包方不兌現承諾,不撥付預款。一般情況下,發生此問題,主要是合同對發包方違約的后果責任沒有約定,或者是沒有嚴格的、細致和量化的規定。也有的是承包方在有約定的情況下,沒有主張權利,不進行抗辯,或者失去時效,從而利益受到損害。
對于工程款,之所出現拖欠,承包方的權益受到損害,主要也是由于缺少細致的合同條款約定,特別是缺少對發包方逾期撥款的大力度的、量化的、可操作的制裁措施,這導致發生爭議時,承包方沒有相應的合同條款支持,承包方又沒有采取有效的對抗措施。這樣發包方在違約后沒有后果責任,給承包方造成損害。
工期問題。招標文件中,發包方對工期已經做了要求,但一般而言,該工期已被壓縮。由于各種因素的限制,工期滯后的可能性非常大。承包方一般主要是工期風險,發包方則主要是工期利益。合同中發包方往往對逾期交工課以重罰,所以這一風險也就很大。施工時防范工期風險只能是合理的和有效的施工組織。而最為重要的是,在投標之際就應當科學測算,權衡利弊,量力而行。工作中常有對開工和竣工發生爭議的情況,主要原因是合同中沒有明確這些重要概念,界定比較模糊。承包方應當力主對此予以明確,并要規定必需辦理相關手續。
工程變更問題。有的施工合同對工程變更的范圍、程序、計算依據,以及對設計變更相關手續的取得等程序性問題,如現場簽證、材料價格的簽發、確認等,沒有細致的約定。這導致工程變更出現許多問題,發生爭議,而承包方又難以保護自己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