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衛生環境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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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衛生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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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醫療衛生;財務問題;財務規劃

自改革開放后,我國醫療衛生事業已經歷了三十多年的改革歷程,對醫療衛生事業不斷的改革,使得我國醫療衛生事業得以快速發展。在醫療衛生事業的改革中,資金占據著主導作用,只有足夠的資金才能保證醫療衛生事業的穩定進行及持續發展,而資金作為財務管理的載體,由此體現出財務管理在醫院管理中占據著核心地位。醫療衛生單位在新的醫療衛生環境下,應注重其財務規劃,從而保證其可得以持續發展。

一、醫療衛生單位財務管理中所存在的問題

隨著醫療衛生體制的改革,醫療衛生單位也將面臨著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而財務管理作為醫療衛生單位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其自身的發展具有重要影響。但其財務管理中還是存在著多方面的問題,其大致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1、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

財務管理制度是規范醫療衛生單位經濟活動的重要保證和基礎,直接影響著單位的生存和發展。一個醫療衛生單位能夠得以持續發展,與其醫療衛生單位所建立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是密不可分的,隨著國家對醫療服務水平的高度重視,多次強調了財務管理對其發展的重要性,并加強對其單位財務管理制度的檢查監督,但大部分醫療衛生單位卻沒有真正去對其完善和執行,由于財務管理制度得不到加強和完善,對資金不能進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導致醫療衛生單位的運行受阻,從而影響到醫療衛生單位的發展。

2、預算管理不完善

醫療衛生單位預算是國家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醫療衛生單位根據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是財務活動的根本依據,也是落實收支管理責任的有利保證。雖然預算管理在醫療衛生單位管理中占據重要位置,各單位也在逐步去進行完善,但我國醫療衛生單位預算管理中依然存在著較多的問題,其主要表現為預算編制缺乏科學依據、工作人員缺乏預算意識、預算執行缺乏監督管控等方面,由于醫療衛生單位預算管理中存在著種種問題,對財務管理工作的正常運行產生較大的影響。

3、投資管理盲目性較大

現今醫療衛生單位發展的主要目標是實現其可持續發展戰略,而有效的投資是實現這一目標的一種有效手段。醫療衛生單位的投資主要表現在其基礎設施建設方面,如醫療建筑、醫療設備等方面,但部分醫療衛生單位卻一味追求眼前利益,不顧客觀條件和自身能力,無視國家相關政策,缺乏對醫療衛生單位長遠的發展思考,同時其投資也缺乏一定的科學性,如在醫療建筑建設方面,醫療衛生單位對所投資項目的投資規模、資金結構、建設周期以及資金來源等缺乏科學的籌劃與部署,缺乏系統的規劃,導致建設過程中造成資金浪費,極大地阻礙了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現。

二、新醫療衛生環境下的財務規劃及策略

隨著醫改的不斷深化,在新的醫療衛生環境下,要想得以持續發展,醫療衛生單位的財務規劃顯得尤為重要,而財務規劃是籌資計劃、財務管理、投資計劃的統稱,因而在此提出了相關的財務規劃及策略。

1、完善財務管理制度

財務管理制度是醫療衛生單位針對財務管理、財務工作制定的相關制度,其訂立原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并結合醫療衛生單位具體情況制定,在實際工作中起規范、指導作用。隨著社會注意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發展和醫療衛生改革的推進,醫療衛生單位也將面臨著激烈的市場競爭,若想醫療服務活動能得以順利進行,就必須完善財務管理機制,建立一套系統的、科學的、完整的、規范的及以財務管理為中心的財務制度,使醫療活動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效地履行財務管理職能。

2、加強預算管理制度

醫療衛生單位預算是指未來年度單位運營全過程的計劃,是醫療衛生單位經濟運行的主線。在醫療衛生單位實行全面預算管理中,其對單位提高管理控制水平,提升市場競爭力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為了保證醫療衛生單位預算管理能夠切實可行,在編制預算時需嚴格按國家衛生行政管理部門下達的衛生事業發展計劃、以往年度的預算執行情況、單位的業務規劃及工作目標等依據來執行,加強單位預算的管理,確保醫療衛生單位發展戰略和工作計劃的順利完成。

3、完善投資管理

隨著醫療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以及人們群眾對醫療服務需求的日益增加,給醫療衛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醫療衛生單位應完善其投資管理,根據自身實際發展情況及發展戰略目標,加大在醫療建筑、醫療設備等方面的投資,擴大其發展規模,確保相關投資的質量,保證對醫療衛生單位的發展無影響,并加強單位科學管理工作的進行,不斷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從而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占有一席之地。

4、提高財務人員的綜合素質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醫療衛生單位在財務管理中所涉及到的問題也會隨之增加,為更好地解決財務上的問題,這就要求財務人員需具有較高的綜合素質。為提高財務人員綜合素質需從以下幾方面做起:一是加強財務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培養對工作的責任心;二是提高財務人員的法制觀念與法律意識;三是重視對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使得財務人員通過不斷的學習掌握新知識、新技能。通過財務人員綜合素質的不斷提高,保證了醫療衛生單位財務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對其實現可持續發展戰略具有重要的意義。

參考文獻:

[1]王肖莉.醫院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分析及對策[J].中國醫藥導報,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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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腹腔鏡手術;異位妊娠;生育要求

[中圖分類號] R713.8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7210(2013)02(a)-0046-03

異位妊娠(習稱宮外孕)為一種常見的臨床婦產科急腹癥,是因受精卵未在子宮體腔內著床引起,如治療不及時或治療方法不妥,后果嚴重[1]。目前,有效的治療方法包括腹腔鏡手術、傳統開腹手術和保守藥物治療。據報道,該病發病率近年明顯上升,且發病群體呈年輕化趨勢,在未婚和已婚女性中發病率正在逐年攀升[2]。可見有生育要求的患者日益增多,而保留生育功能是對該群體治療時的關鍵。本研究通過將我院收治的有生育要求的異位妊娠患者147例分為兩組,分別行傳統開腹手術合用藥物治療和行腹腔鏡手術合用藥物治療,對比兩組24個月內宮內妊娠率等的療效,旨在優選更好的保留生育功能的治療方案。現報道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147例有生育要求的異位妊娠患者均為2007年3月~2011年12月我院收治的婦科患者,均要求保留輸卵管功能。按照患者及其家屬的意愿和患者檢查情況分為兩組,分別為:行腹腔鏡手術并合用甲氨蝶呤(MTX)和米非司酮配合治療組(以下簡稱觀察組)74例和行傳統手術并合用MTX和米非司酮配合治療組(以下簡稱對照組)73例。其中,74例觀察組患者年齡18~39歲,平均26.3歲;未產婦34例,經產或有人工流產史40例;輸卵管壺腹部妊娠54例,峽部妊娠18例,傘段妊娠2例。73例對照組患者年齡18~40歲,平均26.5歲;未產婦33例,經產或有人工流產史40例;輸卵管壺腹部妊娠52例,峽部妊娠19例,傘段妊娠2例。兩組患者年齡、生產史情況和妊娠部位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 > 0.05),具有可比性。

病例入選標準[3]:①患者停經伴腹痛且近期陰道不規則流血;②血β-HCG檢查呈懷孕反應;③妊娠附件包塊直徑< 5 cm;④輸卵管管壁完整,或只有較小破裂。病例排除標準[4]:①休克型異位妊娠;②宮內妊娠。

1.2 方法

1.2.1 對照組 術前禁飲食,均采用硬膜外麻醉,術中留置導尿管和常規心電圖監測,按傳統術式于臍恥之間手術切口4~5 cm,行傳統開腹手術。另外,術中在患者輸卵管病灶處均局部注入MTX 25 mg,術后口服米非司酮3 d,25 mg/次,2次/d,服藥后禁食1 h,并行術后常規護理。

1.2.2 觀察組 術前禁飲食,均采用腰硬聯合麻醉加異丙酚靜麻,術中留置導尿管和常規心電圖監測,患者取頭低足高位或平臥姿勢,臍輪下建立CO2氣腹,維持壓力在10~12 mm Hg(1 mm Hg=0.133 kPa)。臍孔下切口(1.3±0.2)cm,左下腹、臍輪下緣和右下腹作為穿刺點,3個套管針(Trocar)分別在穿刺點行0.5、1.0和1.0 cm穿刺后,分別置入腹腔鏡、吸引器和把持鉗。有內出血者吸凈盆腔積血,術野清晰后探查盆腔妊娠部位,據妊娠部位等不同行腹腔鏡手術:壺腹部妊娠和峽部妊娠多行輸卵管開窗(造口)術;輸卵管傘端妊娠行取胚術。另外,術中在患者輸卵管病灶處均局部注入MTX 25 mg,術后口服米非司酮3 d,25 mg/次,2次/d,服藥后禁食1 h,并行術后常規護理。

1.3 觀察指標

兩組術后排氣時間、術后β-HCG降至正常時間、住院時間、輸卵管通暢率和24個月內宮內妊娠率。于術后1、3、5、7、14 d查血β-HCG,記錄降至正常時間,如出院時仍為陽性,隨訪(每半個月測一次)至陰性并記錄;受試病例出院后均隨訪24個月觀察宮內妊娠率。

1.4 療效評價

根據患者的檢查和監測數據,療效評價分為治愈和無效。治愈:術后臨床癥狀自覺消失或減輕,術后3 d血β-HCG下降大于50%且最終降至正常值,實驗室檢查能見絨毛組織,痊愈出院;無效:術后臨床癥狀未減輕,反復腹痛,術后3 d血β-HCG未改變、升高或下降不明顯,B超檢測證實包塊增大。

1.5 統計學方法

所有研究數據均采用SPSS 17.0統計學軟件包進行統計分析,計量資料數據以均數±標準差(x±s)表示,比較采用t檢驗。組間率的比較采用χ2檢驗。以P < 0.05為差異有統計學意義。

2 結果

2.1 療效比較

觀察組異位妊娠患者74例,治愈73例,治愈率為98.6%,1例由于盆腔粘連嚴重而中轉傳統開腹術;對照組73例均治愈,治愈率為100.0%。兩組療效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 > 0.05)。見表1。

2.2 術中、術后情況比較

觀察組術后β-HCG降至正常時間與對照組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 > 0.05);觀察組術后排氣時間、住院時間、輸卵管通暢率和24個月內宮內妊娠率與對照組比較,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均P < 0.05)。見表2。

3 討論

腹腔鏡手術已成為外科手術的主體,其應用于臨床婦科也極大地促進了婦科手術的發展。腔鏡手術作為異位妊娠治療方法的一種,具有手術刀口小、康復快、腹壁瘢痕輕微、治愈率高等優勢[5],已得到廣大醫患的信任和青睞。隨著臨床對異位妊娠患者行腹腔鏡保守治療手術的增多,術后發生持續性異位妊娠(persistent ectopic pregnancy,PEP)的病例也逐漸增多。為防止PEP的發生,我院采用術中在患者輸卵管病灶處局部注入MTX 25 mg,術后口服米非司酮3 d,術后β-HCG在(14.2±4.7)d內均降至正常值,治愈率為98.6%,效果較理想。分析原因:MTX是抗代謝藥,其作用機制是抑制二氫葉酸還原酶,導致葉酸合成障礙,最終破壞DNA合成,異位妊娠的滋養細胞對MTX非常敏感,通過上述作用機制最終胚胎被殺死而達到治療目的[6]。但MTX具有骨髓抑制、肝腎損害等嚴重不良反應,本研究MTX直接注入局部病灶,很大程度降低了不良反應。另外,本研究還合用了米非司酮口服給藥,效果較理想,可能是由于MTX與米非司酮能產生協同作用。

隨著發病群體呈年輕化趨勢和人們生育觀念的改變,有生育要求的患者日益增多,手術治愈且保留生育功能已成為婦科研究焦點之一。傳統的開腹治療異位妊娠行輸卵管切除,破壞了正常生理功能,減少了術后生育機會,對需保留生育功能的患者不利。與之相比,腹腔鏡手術具有以下優勢[7-10]:①術前能對患者確診,避免因假陽性而誤診;②不切除輸卵管,保留輸卵管正常生理功能;③術后患者月經恢復便可受孕;④術后恢復快、安全系數更高等。本研究結果顯示:與對照組比較,術后排氣時間、住院時間、輸卵管通暢率和24個月內宮內妊娠率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均P < 0.05);兩組術后β-HCG降至正常時間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 > 0.05)。其中,兩組術后β-HCG降至正常時間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 > 0.05)可能是由于兩組均合用了MTX和米非司酮;觀察組術后排氣時間、住院時間較對照組明顯縮短,說明腹腔鏡手術治療異位妊娠恢復快,能減輕患者痛苦,而且更加安全;在輸卵管通暢率和24個月內宮內妊娠率方面,觀察組明顯優于對照組,說明對于有生育要求的異位妊娠患者應盡可能選擇腹腔鏡手術。

總之,對于有生育要求的異位妊娠患者,腹腔鏡手術聯合MTX和米非司酮療效確切、安全性高、并發癥少,且在保留生育功能方面較傳統開腹手術更具優勢,可作為優選治療方案進行推廣。

[參考文獻]

[1] 張玉春.腹腔鏡下保守性手術治療異位妊娠89例[J].中國醫藥導刊,2011,13(12):2190-2196.

[2] 楊愛華,曹雅琴,曹保利.腹腔鏡治療異位妊娠臨床療效觀察[J].中國醫藥導報,2011,8(23):161-162.

[3] 王彩霞,胡晴麗.腹腔鏡保守手術及藥物保守治療有生育需求的異位妊娠療效觀察[J].山東醫藥,2011,51(10):98-99.

[4] 寇金玲.腹腔鏡保守手術聯合藥物防治輸卵管妊娠后持續性異位妊娠的臨床研究[J]. 腹腔鏡外科雜志,2010,15(2):133-134.

[5] 董毅,黃子嬌.急診腹腔鏡與傳統開腹手術治療輸卵管異位妊娠療效觀察[J].中國婦幼保健,2012,27(9):1403-1404.

[6] 李梅桂,張妮,何遠紅.甲氨蝶呤聯合米非司酮預防腹腔鏡手術后持續性異位妊娠的療效觀察[J].中國醫藥導報,2010,7(4):49-50.

[7] 于世霞,王殊,謝霞.異位妊娠腹腔鏡手術不同方法對生殖能力的影響[J].中國誤診學雜志,2012,12(5):1047.

[8] 何秋玲,劉冬艷.腹腔鏡手術治療異位妊娠臨床分析[J].河北醫藥,2012,18(4):481-482.

[9] 陸劍寧.腹腔鏡手術聯合米非司酮治療未破裂輸卵管妊娠效果觀察[J].臨床誤診誤治,2010,23(1):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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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加強對醫療廢物的安全管理,有效控制醫療廢物擴散病原體,防止疾病傳播,保護和改善衛生環境,保障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省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規范(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醫療廢物,是指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醫療廢物的收集、運送、貯存、處置以及監督管理活動。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處置單位,從事醫療廢物的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等活動時,均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四條全市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產生的醫療廢物實行定點集中無害化處置,建立健全以市醫療廢物處理中心為主體,布點合理的全市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體系。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對醫療廢物運送、貯存、處置活動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活動中的環境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公安、交通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與醫療廢物處置有關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醫療廢物管理的一般規定

第六條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建立健全醫療廢物管理責任制,其法定代表人為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履行職責,防止因醫療廢物導致傳染病傳播和環境污染事故。

第七條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制定與醫療廢物安全處置有關的規章制度和發生意外事故時的應急方案;設置監控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負責檢查、督促、落實本單位醫療廢物的管理工作,防止違反本辦法的行為發生。

第八條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對本單位從事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應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

第九條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采取有效的職業衛生防護措施,為從事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必要時,對有關人員進行免疫接種,防止其受到健康損害。

第十條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國務院《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登記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處置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第十二條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

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時,醫療廢物產生和處置機構應當采取減少危害的緊急處理措施,對致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同時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及時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居民通報。

第十三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轉讓、買賣醫療廢物。

禁止在運送過程中丟棄醫療廢物;禁止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者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

第十四條禁止郵寄醫療廢物。

禁止通過鐵路、航空運輸醫療廢物。

禁止將醫療廢物與旅客在同一運輸工具上載運。

禁止在飲用水源保護區的水體上運輸醫療廢物。

第三章醫療廢物的收集和貯存

第十五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及時收集本單位產生的醫療廢物,并按照類別分置于防滲漏、防銳器穿透的專用包裝物或者密閉的容器內。

個體診所醫療廢物管理工作應設專人負責、分類收集。

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應當有明顯的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

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的標準和警示標識的規定,由國務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共同制定。

第十六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使用防滲漏、防遺撒的專用運送工具,按照本單位確定的內部醫療廢物運送時間、路線,將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至暫時貯存地點。

運送工具使用后應當在醫療衛生機構內指定的地點及時消毒和清潔。

第十七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醫療廢物的暫時貯存設施、設備,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醫療廢物暫時貯存的時間不得超過2天。

第十八條醫療衛生機構建立的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設施、設備應當達到以下要求:

(一)遠離醫療區、食品加工區、人員活動區和生活垃圾存放場所,方便醫療廢物運送人員及運送工具、車輛的出入;

(二)有嚴密的封閉措施,設專(兼)職人員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

(三)有防鼠、防蚊蠅、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四)防止滲漏和雨水沖刷;

(五)易于清潔和消毒;

(六)避免陽光直射;

(七)設有明顯的醫療廢物警示標識和“禁止吸煙、飲食”的警示標識。

第十九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根據就近集中處置的原則,及時將醫療廢物交由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處置。

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廢物,在交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處置前應當就地消毒。

第四章醫療廢物的運送和處置

第二十條從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活動的單位,應當向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經營許可證。禁止無經營許可證或者不按照經營許可證規定從事醫療垃圾收集、貯存、處置的經營活動。

第二十一條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至少每2天到醫療衛生機構收集、運送一次醫療廢物,并負責醫療廢物的貯存和處置。

第二十二條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運送醫療廢物,應當遵守國家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的規定,使用有明顯醫療廢物標識的專用車輛。醫療廢物專用車輛應當達到防滲漏、防遺撒以及其他環境保護和衛生要求。

運送醫療廢物的專用車輛使用后,應當在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場內及時進行消毒和清潔。運送醫療廢物的專用車輛不得運送其他物品。

第二十三條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安裝污染物排放在線監控裝置,并確保監控裝置經常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第二十四條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處置醫療廢物,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保護衛生標準及規范。

第二十五條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按照環境保護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定期對醫療廢物處置設施的環境污染防治和衛生學效果進行檢測、評價。檢測、評價結果存入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檔案,每半年向所在地環境保護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一次。

第二十六條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處置醫療廢物,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醫療衛生機構收取醫療廢物處置費用。

醫療衛生機構按照規定支付的醫療廢物處置費用,納入醫療服務成本,通過調整醫療服務價格解決。

第二十七條收取醫療廢物處置費必須嚴格執行收費標準,并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票據。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按照職責分工,對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從事醫療廢物的收集、運送、貯存、處置中的疾病防治工作,以及工作人員的衛生防護等情況進行定期監督檢查或者不定期的抽查。

第三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從事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中的環境污染防治工作進行定期監督檢查或者不定期的抽查。

第三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交換監督檢查和抽查結果。在監督檢查或者抽查中發現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存在隱患時,應當責令立即消除隱患。

第三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對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和監督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行為的舉報、投訴、檢舉和控告后,應當及時核實,依法做出處理,并將處理結果予以公布。

第三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對有關單位進行實地檢查,了解情況,現場監測,調查取證;

(二)查閱或者復制醫療廢物管理的有關資料,采集樣品;

(三)責令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停止違法行為;

(四)查封或者暫扣涉嫌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場所、設備、運輸工具和物品;

(五)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進行查處。

第三十四條發生因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傳染病傳播或者環境污染事故,或者有證據證明傳染病傳播或者環境污染的事故有可能發生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采取臨時控制措施,疏散人員,控制現場,并根據需要責令暫停導致或者可能導致傳染病傳播或者環境污染事故的作業。

第三十五條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對有關部門的檢查、監測、調查取證,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和阻礙,不得提供虛假材料。

第三十六條物價、財政等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醫療廢物收費的監督檢查。

第六章罰則

第三十七條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建立、健全醫療廢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設置監控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的;

(二)未對有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的;

(三)未對從事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采取職業衛生防護措施的;

(四)未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或者未保存登記資料的;

(五)對使用后的醫療廢物運送工具或者運送車輛未在指定地點及時進行消毒和清潔的;

(六)未及時收集、運送醫療廢物的;

(七)未定期對醫療廢物處置設施的環境污染防治和衛生學效果進行檢測、評價,或者未將檢測、評價效果存檔、報告的。

第三十八條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貯存設施或者設備不符合環境保護、衛生要求的;

(二)未將醫療廢物按照類別分置于專用包裝物或者容器的;

(三)未使用符合標準的專用車輛運送醫療廢物或者使用運送醫療廢物的車輛運送其他物品的;

(四)未安裝污染物排放在線監控裝置或者監控裝置未經常處于正常運行狀態的。

第三十九條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傳染病傳播或者環境污染事故的,由原發證部門暫扣或者吊銷執業許可證件或者經營許可證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在運送過程中丟棄醫療廢物,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者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的;

(二)未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制度的;

(三)將醫療廢物交給未取得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的;

(四)對醫療廢物的處置不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保護、衛生標準、規范的;

(五)未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對污水、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排泄物,進行嚴格消毒,或者未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排入污水處理系統的;

(六)對收治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醫療廢物進行管理和處置的。

第四十條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時,未采取緊急處理措施,或者未及時向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傳染病傳播或者環境污染事故的,由原發證部門暫扣或者吊銷執業許可證件或者經營許可證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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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醫療衛生機構有《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建立、健全醫療廢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設置監控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的;

(二)未對有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培訓的;

(三)未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或者未保存登記資料的;

(四)對使用后的醫療廢物運送工具或者運送車輛未在指定地點及時進行消毒和清潔的;

(五)依照《條例》自行建有醫療廢物處置設施的醫療衛生機構未定期對醫療廢物處置設施的污染防治和衛生學效果進行檢測、評價,或者未將檢測、評價效果存檔、報告的。

第三條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有《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建立、健全醫療廢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設置監控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的;

(二)未對有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培訓的;

(三)未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或者未保存登記資料的;

(四)對使用后的醫療廢物運送車輛未在指定地點及時進行消毒和清潔的;

(五)未及時收集、運送醫療廢物的;

(六)未定期對醫療廢物處置設施的污染防治和衛生學效果進行檢測、評價,或者未將檢測、評價效果存檔、報告的。

第四條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有《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情形,未對從事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采取職業衛生防護措施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條醫療衛生機構有《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貯存設施或者設備不符合環境保護、衛生要求的;

(二)未將醫療廢物按照類別分置于專用包裝物或者容器的;

(三)未使用符合標準的運送工具運送醫療廢物的。

第六條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有《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貯存設施或者設備不符合環境保護、衛生要求的;

(二)未將醫療廢物按照類別分置于專用包裝物或者容器的;

(三)未使用符合標準的專用車輛運送醫療廢物的;

(四)未安裝污染物排放在線監控裝置或者監控裝置未經常處于正常運行狀態的。

第七條醫療衛生機構有《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在醫療衛生機構內運送過程中丟棄醫療廢物,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者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的;

(二)未按照《條例》的規定對污水、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排泄物,進行嚴格消毒的,或者未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排入醫療衛生機構內的污水處理系統的;

(三)對收治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醫療廢物進行管理和處置的。

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衛生機構外運送過程中丟棄醫療廢物,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者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條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有《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的情形,在運送過程中丟棄醫療廢物,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者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九條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和依照《條例》自行建有醫療廢物處置設施的醫療衛生機構,有《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的情形,對醫療廢物的處置不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保護、衛生標準、規范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條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有《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并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制度的;

(二)將醫療廢物交給或委托給未取得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的。

第十一條有《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醫療衛生機構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露、擴散時,未采取緊急處理措施,或者未及時向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露、擴散時,未采取緊急處理措施,或者未及時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二條有《條例》第五十條規定的情形,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阻礙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執法人員執行職務,拒絕執法人員進入現場,或者不配合執法部門的檢查、監測、調查取證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原發證的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暫扣或者吊銷醫療衛生機構的執業許可證件。

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阻礙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執法人員執行職務,拒絕執法人員進入現場,或者不配合執法部門的檢查、監測、調查取證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由原發證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暫扣或者吊銷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經營許可證件。

第十三條有《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的情形,不具備集中處置醫療廢物條件的農村,醫療衛生機構未按照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疾病防治的要求處置醫療廢物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未按照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環境污染防治的要求處置醫療廢物的,由縣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四條有《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情形,未取得經營許可證從事醫療廢物的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等活動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下的罰款。

第十五條有《條例》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規定的情形,醫療衛生機構造成傳染病傳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處罰,并由原發證的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暫扣或者吊銷執業許可證件;造成環境污染事故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并由原發證的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暫扣或者吊銷執業許可證件。

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造成傳染病傳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處罰,并由原發證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暫扣或者吊銷經營許可證件;造成環境污染事故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并由原發證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暫扣或者吊銷經營許可證件。

第十六條有《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的情形,轉讓、買賣醫療廢物,郵寄或者通過鐵路、航空運輸醫療廢物,或者違反《條例》規定通過水路運輸醫療廢物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轉讓、買賣雙方、郵寄人、托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篇5

我院開展優質護理服務以來,圍繞一切為臨床服務的宗旨,積極轉變服務觀念,改變工作模式,優化工作流程。為了把時間還給護士,把護士還給病人,提高優質護理服務,營造良好執業環境;也為了讓廣大醫護人員合理、安全地使用一次性無菌醫療衛生用品。我院對一次性無菌醫療衛生用品,進行了科學化、規范化的管理,實行由消毒供應室統一領取、儲存、發放,進行集中式管理。從2010年4月開始,醫院所使用的一次性無菌醫療衛生用品,先由器械科統一采購,再由消毒供應室從器械科統一領取、合理儲存、集中發放。通過加強對一次性無菌醫療衛生用品的入庫、儲存、發放等制度的實施,杜絕了不合格產品發放到臨床,有效地保證了臨床醫療護理工作的安全進行。現介紹如下。

1消毒供應室集中式管理措施

1.1一次性無菌醫療衛生用品入無菌庫前的驗收管理由器械科領回的一次性無菌醫療衛生用品需進入無菌庫儲存。無菌庫要設立專人負責并建立登記賬冊嚴格把關,對進入無菌庫的一次性無菌醫療衛生用品要認真查對。要做到入庫時,清點數量、查對規格型號。看包裝是否完好,是否有合格證,看生產批號、有效期批號等,最后要做好驗貨記錄,保證來貨產品記錄的完整性、準確性和可追溯性。記錄的內容包括進貨日期、品名、規格型號、供貨單位、生產廠家、醫療器械產品注冊批號、生產日期批號、滅菌批號、有效期、數量、合格證、入庫日期等,如遇有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無菌醫療衛生用品,或其質量有疑問的一次性無菌醫療衛生用品,拒絕入庫。

1.2一次性無菌醫療衛生用品無菌發放間內儲存的管理

1.2.1一次性無菌醫療衛生用品存放的要求由無菌庫進入無菌發放間的一次性無菌醫療衛生用品,我們設專人進行管理。把外包裝拆掉,根據產品的性能、特點、包裝條件等分類放置于距離地面20cm,離墻5cm,離屋頂50cm的無菌柜內進行保管,無菌物品發放間要求環境陰涼、干燥、干凈及通風良好。室內安裝了空調機、去濕機、及空氣消毒設備。潔凈度達到了空氣內含菌量≤500cfu/m3[2],存放時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按順序放置。做到標志明確醒目(標明物品的名稱、規格、數量)并認真做好有效期管理。隨時掌握各科室物品使用的動態需求,設置合理的庫存量,避免超量及過期引起的浪費。

1.2.2儲存一次性無菌醫療衛生用品環境的檢測儲存一次性無菌醫療衛生用品的無菌庫及無菌發放間,必須保持清潔、通風、保證適當的溫度20℃~22℃,濕度≤60%。進入無菌發放間時工作人員要洗手、戴口罩、穿隔離衣、換拖鞋。每日用300mg/L的有效含氯消毒液擦拭操作臺地面和無菌柜內面。上下午用紫外線照射消毒各1h,做好記錄。為了保證一次性無菌醫療衛生用品的質量控制,對存放環境及工作人員的手進行監控。每月對無菌庫及無菌發放間空氣、操作臺、及工作人員的手進行采樣均達到了醫院感染管理的要求,保證了一次性無菌醫療衛生用品存放的安全。

1.2.3一次性無菌醫療衛生用品發放的管理對一次性無菌醫療衛生用品發放采用統一發放和零星領取的方法。統一發放:規定每周一、周四,由下收下送人員將各科室需要領取物品的領料單取回,無菌庫專人進行登記,準備出各種需要領取的物品;然后由下收下送人員清點裝入無菌配送車送往各個科室,科室接收人員及配送人員雙方查對清楚后驗收并簽字。同時對下送車回來后立即用1000mg/L有效含氯消毒液擦拭沖洗擦干備用,避免由運送環節對一次性無菌醫療衛生用品造成的污染。零星領取:為了不影響臨床工作,科室內急需物品可隨時領取。發放時嚴格查對,不得把包裝破損,失效、霉變的產品發放到臨床。做好發放記錄,發放記錄應具有可追溯性,應記錄一次性無菌衛生用品的出庫日期、名稱、型號規格、制造廠名、產品商標、滅菌有效期、生產批號、包裝密封完好、使用科室等以建立質量追溯系統。醫護人員在臨床使用一次性無菌醫療衛生用品時,出現異常情況或可疑,應立即停止使用。保留樣本送檢,如有問題可根據領料單上的記錄,將發放到科室的所有物品追回,保存反饋追溯記錄,及時報告護理部、醫院感染管理科和采購部門,使負責部門及時調查核實后報告衛生行政部門。無菌庫工作人員,每日都要對庫存和發放的物品進行清點核對,做到賬物相符。每月對科室領取的一次性物品進行統計匯總并做報表一份交護士長,護士長統一報醫院財務科。

1.2.4一次性無菌醫療衛生用品回收的管理使用后的一次性無菌醫療衛生用品,醫院感染管理科按衛生部醫院感染管理要求,設專人進行回收集中處理[3]。

2實施效果

篇6

摘 要 近幾年來,黨和政府十分重視基層醫療衛生工作,把基層衛生擺在了醫改的重要位置。尤其在加強基層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上出臺了一系列政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當前基層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中還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我所結合湖南省全省衛生人才發展現狀與存在的問題,查閱大量文獻,提出實施3+1模式、現有基層衛生人員培訓、轉變醫學院校辦學理念、完善和落實相關政策措施等四點建議。

關鍵詞 衛生 人才 基層 培養

一、目前衛生人才隊伍建設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基層醫療衛生隊伍整體素質較低、結構不合理。湖南省衛生計生委資料顯示:目前全省縣市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學本科生僅占7%;醫學中專學歷比例達到46%;仍有9%的人員無醫學學歷。副高及以上職稱不到1%,中級職稱僅為12%,仍有18%的衛技人員無職稱。

(二)衛生人才下不去。現在醫學畢業生大多不選擇到基層就業,主要認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條件艱苦、待遇差、事業發展空間小。大多醫學畢業生都存在“寧愿坐在小車里哭,也不愿坐在自行車上笑”的心理。

(三)衛生人才留不住。即使通過努力,少量衛生人才進入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也難以留住。編制偏緊、待遇太低、工作環境差、住宿條件差、生活環境差等都是衛生人才留不住的主要原因。2012年,安鄉縣某基層衛生院一次性從湖南中醫藥大學引進本科畢業生6名,待相繼考取資質或研究生后全部辭職。該縣2012年-2015年共從湘西龍山衛校引進護理畢業生近100名,目前仍在崗工作的寥寥無幾。

(四)醫學院校辦學理念、培養模式與基層需求存在差距。一是部分醫學院校把培養高端人才、考研量作為其主要追求目標,忽視了基層需求;二是部分醫學院校課程設置沒有結合基層實際需求;三是部分醫學院校對醫學生的思想教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欠缺,醫學生極少有獻身基層衛生事業的精神。

(五)基層衛生機構信息閉鎖,很多醫學生甚至醫學院校教師了解目前基層衛生事業發展狀況的少,科學評估其發展前景的更少。在畢業生就業選擇時偏聽偏信,沒有到基層工作的動機。

二、關于基層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幾點建議

針對當前基層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就如何進一步加強基層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提幾點建議。

(一)實施基層醫療衛生人才培養3+1模式。目前,國家已經實施5+3模式培養全科醫生。但是,這種模式仍存在一定局限性,建議各醫學職業技術學院針對基層衛生發展實際,采取3+1模式為基層培養衛生人才。即在醫學大專生畢業后,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簽訂培養合同,對其在縣級以上醫院進行為期一年的規范化培訓,培訓合格后,安排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培訓期間,由各級財政共同解決其工資、培訓經費、社會保障費用,并給予一定的生活補助。

(二)加強現有基層衛生人員培訓。提升基層衛生人員水平,關鍵要加強現有人員培養。建議以省為單位設立基層衛生技術人員專項培訓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建立完善基層衛生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制度。鼓勵在崗人員提升學歷教育,適當降低成人高考分線數,采取比較靈活的學習方式,使這部分人員到有資質的醫學院校接受教育。學習期間,給予一定學費補助。

(三)轉變醫學院校辦學理念,為基層培養更多適宜人才。建議醫學院校進一步轉變辦學理念,堅持面向基層、面向農村培養適宜的衛生人才;適當調整教學課程,面向基層合理開設相關醫學課程;加強醫學院校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聯系,加大醫學生到基層實習和實踐的力度,使醫學生更多地了解農村衛生狀況,樹立更加牢固的為老百姓服務的思想;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積極指導、引導醫學生到農村基層醫療機構就業。

(四)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衛生人才流向基層。一是進一步改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生活環境和條件。根據農村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實際需要,建議進一步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業務用房建設、職工公租房建設、配備相應醫療設施設備,并列入醫改“十三五”規劃,既改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服務環境和條件,使引進的人才有用武之地,也同步改善基層衛生人員的生活環境和條件,讓引進和留住的人才在基層能“安居樂業”。二是根據實際需要適量增加編制。建議按服務人口0.8-3‰比例安排醫務人員編制,并降低準入門檻,取消招考比例3:1的限制,以滿足農村基層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需要。三是建立健全長效的工資待遇保障機制。對于核定的編制,建議各級財政按一定比例實行全額工資待遇保障。同時建議調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績效工資標準,使其體現其行業特點和勞動價值,從制度層面解決農村基層衛生技術人員收入下降問題,穩定農村衛生人才隊伍。對長期在農村衛生機構工作的高級職稱人才,建議給予特殊崗位津貼。對條件艱苦的邊遠山區基層衛生人才,建議給予必要補助。四是加大典型宣傳力度。重點宣傳扎根基層衛生服務數十年的醫務人員(如連續工作三十年以上),以及志愿到偏遠地區服務的醫學生,以他們的先進事跡感染人、鼓舞人,使更多的衛生人才樂意到基層服務,為維護農村群眾的健康做出貢獻。

參考文獻:

篇7

【關鍵詞】 農村;衛生院;文化建設

十報告提出,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建設。“文化是民族的血脈,是人民的精神家園。”文化對于一個民族是精神之根,對于一個單位則是發展的動力之源。作為承擔農村基層衛生行政兼醫療預防工作的綜合性機構,鄉鎮衛生院應在日常工作中加強文化建設,培育既具有先進文化共性又具有鮮明個性的文化體系,打造醫療衛生服務品牌,通過文化建設推動各項工作有序開展,有力地推動基層衛生事業的科學發展、跨越發展。

1 環境文化

把衛生院的環境建設上升到文化層次,就是在建設硬件的同時,提升其軟實力。首先,要打造一個溫馨的內部環境,讓衛生院的每一個角落都能“說話”,讓醫護人員的一言一行都給人以自然的親近,給患者、陪護人員和探訪人員一個親切、溫馨的感覺。其次,要爭取一個和諧的外部環境,通過衛生院的宣傳工作,以及包括患者在內的社會公眾口口相傳,樹立一個良好的對外形象,營造一個有利于衛生院和諧發展的外部環境。再次,要適度加強投入,建設一個適應工作開展和事業發展需要的物理環境:包括院容院貌、醫療服務設施、視聽環境等,其狀況如何,影響衛生服務水平,影響群眾滿意度。最后,要善于培育一個高尚的人文環境,培育醫務工作人員的醫療服務理念,提升員工的精神風貌,保持員工積極上進的思想狀態。

2 制度文化

制度文化是人與物、人與管理制度的結合部分,是為實現工作目標對基本醫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基層衛生行政管理行為進行規范的文化。嚴格落實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同時,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規章制度,構建科學、規范的制度體系,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提高管理效率。通過制度來規范和引導行為,通過實踐來檢驗和完善制度,形成良性循環。制度制定過程中要善于創新,善于聽取群眾意見,善于借鑒和學習其他單位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成熟經驗。對既有制度要及時修正、補充,該廢止的要及時廢止。上升為文化的管理制度,必然是內化了的管理制度,是干部職工自覺奉行、積極遵循、主動實踐的行為準則,是符合實際,科學、有效、完善的管理方式的體現,是實現各項工作目標的有力措施和保障。

3 管理文化

鄉鎮衛生院承擔的職能并非單一的醫療救治,可以說是一個綜合性的管理和服務機構。如何實現這一機構的健康、有序發展,使其綜合效能達到最優,科學、有效的管理是至關重要的。上升為文化的管理,應當不是機械的命令和服從,而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一種良性互動,是一種不斷改進的管理,是一種以人為本的管理,能夠充分發揮被管理者的能動性和創造性,能夠調動被管理者積極參與管理,實現單位的和諧運作。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應當加強員工的思想道德和醫療技術培訓,提升思想道德素質和專業技術水平;要堅決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加強績效考核;要廣泛善于聽取意見和建議,做到廣開言路、集思廣益;要加強與村衛生所(室)的聯動,優化醫療資源,實現集約化管理,形成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有效網絡。

4 服務文化

服務文化是長期形成的服務理念、職業觀念等服務價值取向的總和。要培育醫療衛生服務核心價值體系,樹立人本理念,強化服務意識,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建設醫療衛生服務文化。服務文化一旦在廣大醫務人員頭腦中得到普遍內化,這種文化就可以給服務以支撐,大家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就會不斷地被激發出來。在服務文化建設中,要深入鄉村,深入群眾,通過廣泛調研,確定本單位在工作開展中的優勢和亮點,找到缺陷和不足,有針對性地做好服務文化設計和規劃,通過考核管理、群眾評價反饋、優勝劣汰等機制,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在實際工作中,各個地方的條件和基礎不同,鄉鎮衛生院服務文化應當是多樣性的,通過培育高品位的服務文化,引領建設一個高品味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單位。

5 廉政文化

近年來,醫療衛生行業出現的一些不正之風導致醫患關系緊張,醫療事故頻頻發生,加上醫療費用持續增長,基層群眾醫療負擔不斷加重,看病難、看病貴等問題長期得不到有效解決,引發群眾不滿和輿論關注。切實糾正各種不正之風已成為醫療衛生行業的當務之急。因此,加強鄉鎮衛生院廉政文化建設,顯得非常必要和迫切。干部職工應當遵循廉潔從醫的思想道德要求,不斷將其作用于內心世界,形成尚廉、求廉的文化動力,營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圍,共同培育恪守職業道德、愛崗敬業、廉潔自律、遵紀守法的職業文化,形成以廉為榮、以腐為恥的風尚,用健康向上、追求清廉的文化充實精神世界。要積極推行政務公開,加強廉政教育,強化監督、懲防并舉、預防為主,堅決杜絕各類吃拿卡要等違法違紀行為。

6 品牌文化

篇8

【關鍵詞】醫療廢棄物;逆向物流系統;醫療廢棄物處理時下各級醫院產生的醫療廢棄物逐漸增多,其合理處置需求日益突出。盡管各地政府和各級醫院為應對此問題采取了相應措施,但其措施具有滯后性,且管理理念相對落后,以致醫療廢棄物得不到及時處理,并在處理過程中有流失,給生態和生活帶來嚴重危害。依據逆向物流系統的特性,在醫療廢棄物的處置中它將發揮重要作用。

1逆向物流系統

與傳統供應鏈反向,為價值恢復或處置合理而對原材料、中間庫存、最終產品及相關信息從消費地到起始點的有效實際流動所進行的計劃、管理和控制過程。它以市場為導向,利用發達的信息技術,通過供應鏈成員將物資從供應鏈的下游向上游移動。在醫療廢棄物處置費用不斷增加的情況下,采用逆向物流系統可使相關單位獲得可觀的環境和經濟效益。

2醫療廢棄物及其處理現狀

醫療廢棄物,是指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的廢物。較之發達國家在醫療廢棄物的處理、安全轉運和規范管理等方面形成的完善體系和先進處理技術,我國則存在一定的問題。

2.1政府在醫療廢棄物的處理方面投入不夠,科研隊伍培養未跟上。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片面追求經濟發展,在經濟發展方面投資力度遠大于環境保護方面的投資力度,以致每年僅有不多的醫療廢棄物得到無害化處理,且有部分廢棄物在流通中不知去向。

2.2醫療衛生機構對醫療廢棄物的管理體系不健全。醫療衛生機構的管理者在追求醫院的經濟效益及醫療水平提高時,并未形成健全的、有效的醫療廢棄物規范處理、管理體系,且疏于對從業人員的培訓及宣傳教育,防范意識不強。規范的從業人員較少,難以有效控制,加大了醫療廢棄物外流的可能性。加之醫療廢棄物的收集、轉運、儲存不規范,分類收集度不高,提供的專用包裝物、容器和運輸車輛等較少,運輸中的污染現象很難規避。因此相關衛生機構建立和健全科學有效的醫療廢棄物管理體系已迫在眉睫,將對醫療廢棄物處理及環境保護有著積極意義。

2.3外部監管部門監管不到位。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將醫療廢棄物交由取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的醫療廢棄物集中處理單位,統一回收,集中分類處理,任何一級機構不得私自處理。但較多地方的醫療衛生機構并未完全依照規定進行合理處置,少量機構伴有將部分醫療廢棄物隨意混合、燃燒、丟棄的現象,這種行為不僅對當地的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的危害,還給當地群眾的生活和健康埋下了安全隱患。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廢棄物管理中所暴露出的諸多問題,反應出外部監管部門監管的不到位。提議縣級及以上地方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應當嚴格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對所轄區域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定期監督檢查和不定期抽查。

3逆向物流系統在醫療廢棄物處理中的作用

逆向物流系統是一種新型的物流應用系統,在醫療廢棄物的處置方面扮演重要角色,在回收成本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根據逆向物流系統的特性,其在醫療廢棄物處置中通過收集、分類、運輸、追蹤等方式發揮其特有功能。

3.1逆向物流系統以下游產物為基礎,結合其供應鏈特性,可有效的搜集醫療廢棄物。現階段,醫療廢棄物錯綜復雜,種類繁多,收集、回收困難。依據逆向物流系統,醫療廢棄物的處置必然要設立專職專崗人員定時收集、處理,而且人員要經過嚴格的培訓,具有必要的防護措施。此系統為相應的管理部門及醫療衛生機構提供合適的方式方法,可幫助各單位按照相關的政策及法規對醫療廢棄物的收集進行監督和管理。從收集、回收上控制外流及其他不規范處置,近而有效回收利用,遏制醫療廢棄物的危害。

3.2逆向物流系統對醫療廢棄物的合理分類可促使其高效運轉,并可規范處置廢棄物。收集起來的醫療廢棄物應嚴格按照政府衛生部門頒布的《醫療廢物分類目錄》進行分類,經過嚴格分類的醫療廢棄物可使逆向物流系統運轉高效化。相對于整個逆向物流系統而言,醫療廢棄物的分類顯得猶為重要,只有分類好的收集物,才有助于整個系統進行良性運轉。同時,暢通的逆向物流系統促進醫療廢棄物的回收與處理,兩者相輔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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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設背景

電子健康卡是國家衛生健康委頂層規劃的全國通用就診服務卡,旨在解決醫療衛生機構“多卡并存、互不通用”堵點問題,方便群眾就醫和健康管理。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關于加快推進電子健康卡普及應用工作的意見》標志著電子健康卡(碼)由試點轉為全面普及應用。電子健康卡采用國家標準二維碼技術和國密算法,為每位居民生成個人唯一、全國通用的“電子健康二維碼”,可實現對各地目前在用的醫院就診卡、母子健康手冊(婦幼保健卡)、預防接種證、醫保卡等各類健康服務介質的兼容使用和統一管理。居民通過電子健康卡將能順暢連接預約掛號分時就醫、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電子健康檔案授權調閱、互聯網診療等各類醫療健康服務,對推進健康建設,推動醫改政策落地,助力健康精準扶貧,提升行業服務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建設目標

嚴格遵循國家和省相關標準和有關文件精神,按照全縣統一規劃,以縣級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重點,逐步完成全縣各級醫療衛生機構的電子健康卡應用環境改造,不斷豐富電子健康卡應用場景,實現全縣健康醫療服務“一卡通用”。按照“標準統一、安全可靠、開放兼容、保障應用”的原則,建設穩定高效、安全可靠的電子健康卡應用及管理系統,確保各級電子健康卡管理系統無縫對接、身份認證體系統一、數據安全可靠。利用電子健康卡的身份識別功能,基于縣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實現對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的整合、共享、調閱和管理。

三、建設內容

根據市電子健康卡建設實施方案,改造全縣醫療衛生機構信息管理系統,實現對電子健康卡的應用支撐,為居民在預約就診、健康檔案共享、家庭醫生簽約、婦幼保健、預防接種、便捷結算等方面提供惠民服務。

1、制訂電子健康卡建設實施方案。方案內容涵蓋電子健康卡的建設目標、建設內容、技術路線、實施計劃、任務分工和保障措施等,并報市衛生健康委備案。

2、推進用卡環境改造工作。積極推進轄區內醫院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電子健康卡用卡環境建設改造,購置掃碼設備,完成相關業務系統升級、識讀終端和自助設備改造等工作。

3、縣級醫院建設內容

(1)制訂建設實施方案。方案內容涵蓋電子健康卡的建設目標、建設內容、技術路線、實施計劃、任務分工和保障措施等,方案報縣衛生健康委備案,完成建設后須實現與市、縣級電子健康卡系統互聯互通,通過互聯互通測試后方可正式上線發卡使用。

(2)院內業務系統改造。各醫院搭建前置服務器,按照《省電子健康卡應用接口文檔》通過專網或電子政務網實現與市級電子健康卡系統的互聯互通,通過調用前置服務器的接口服務,實現對電子健康卡二維碼的加密和解密服務。同時要積極協調院內信息系統開發商,逐步完成院內涉及電子健康卡應用的各業務系統升級改造。如醫院自有APP需集成電子健康卡的,需使用市電子健康卡系統提供的統一SDK。

(3)部署或升級終端設備。部署、升級自助服務機、報到機、窗口掃碼設備等所有用于支撐電子健康卡應用的終端設備,以支持電子健康卡的應用,所有相關設備須符合國家衛生健康委《電子健康卡技術規范》有關要求。

四、實施步驟

(一)籌劃準備階段(2020年4月-2020年5月)頂層設計,編制方案。

1、結合我縣實際編制建設實施方案,報市衛生健康委備案;

2、確定我縣居民電子健康卡試點運行醫療機構。在自愿的基礎上確定縣中醫院、白塔畈鎮和燕子河鎮中心衛生院為試點醫院。

(二)試點實施階段2020年6月-2020年7月)夯實基礎,逐步實施

1.在試點基層上,完成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用卡環境建設,并實現與市級電子健康卡系統的互聯互通。

2.各縣級醫院完成電子健康卡用卡環境建設,可支撐電子健康卡的發卡和應用,并實現與市級電子健康卡系統的互聯互通。

(三)全面推廣階段(2020年8月底前)全面推廣,擴大應用。

1.全面完成縣、鄉、村各級醫療衛生機構開展電子健康卡應用環境建設,逐步擴大電子健康卡應用范圍。

2.加強對電子健康卡的應用監管和宣傳推廣工作,各醫療單位探索深化電子健康卡應用,逐步實現“一卡多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衛健委成立縣電子健康卡建設工作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全面推進電子健康卡建設,各醫療機構要及時成立組織,明確專人,制定方案,報縣衛健委備案。

(二)明確責任分工。縣衛健委負責全縣電子健康卡項目建設和工作推進、電子健康推廣使用的統籌管理工作。

縣級人民醫院、縣中醫院負責組織協調本院包括醫共體成員單位的電子健康卡軟硬件建設和各系統用卡環境改造、使用終端的優化改造等,以及與電子健康卡信息系統的對接開發實施工作,優化醫療機構就醫服務流程,開展單位內電子健康卡的用卡宣傳和引導工作等。

基層醫療機構在衛健委、醫共體牽頭醫院的統一部署下,積極配合用卡環境改造,配備電子健康卡掃描終端,將電子健康卡進行宣傳推廣使用。

科大訊飛負責完成基層醫療HIS、區域LIS、區域PACS、區域心電、區域公衛與電子健康卡管理系統、電子健康卡應用密碼機接入、虛擬化SDK程序包、虛擬化應用接口等開發工作及國家平臺密鑰管理系統的對接工作。負責全縣醫療衛生系統與市等上級系統的有效對接,保證全民健康信息平臺的集成度和成熟度。

(三)強化保障措施。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承擔的原則,醫共體牽頭醫院承擔本單位的全部軟硬件改造、安裝、運維服務等費用;衛健委、醫共體牽頭醫院承擔基層衛生醫療單位的全部軟硬件改造、安裝、運維服務等費用。各單位要積極爭取,切實保障電子健康卡建設、應用、宣傳推廣等經費。

(四)加強實名管理。加強醫療衛生服務的實名制管理,重點將醫院自建的就診卡及基層衛生、婦幼保健等系統按照“統一標準、開放兼容”原則,統一接入電子健康卡注冊管理體系,全面實現實名制就醫和“一卡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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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不斷加強衛生服務體系建設,鞏固發展三級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主要指的是以縣級醫療服務機構為龍頭,鎮鄉衛生院為主體,村衛生室所為基礎的衛生服務體系。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建立能夠為農民提供基本的衛生服務,同時也可以緩解農村地區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為了實現農村地區“小病原則不出村、一般疾病不出鄉、大病基本不出縣”的目標,自2006年,衛生部等部委制定并正式實施《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該規劃中國家預計投入農村衛生建設資金216.9億元,這是我國投資力度最大的一項農村衛生服務建設規劃。國家強力構建以政府投入為主體的經費保證制度機制,努力實現基本衛生保健服務覆蓋全體公民的目標,特別是重點扶持中西部地區。自2009年至2011年三年期間,中央和各級地方政府在我國45個縣共安排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項目4 843個,其中包括71個縣級醫院、427個鄉鎮衛生院和4 412個村的衛生室。國家在45個縣增加醫療衛生機構總數較2008年多410個,其中村衛生室增加總數為291個。15 052個村已經建立衛生室,達到應建數的90.5%。在我國縣級醫院中,已經有半數醫院達到二級甲等水平。隨著三級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健全與完善,農村地區也加強了對疫情的監測網絡建設。農村地區已有100%的疾病預防控制中心、93.5%的醫療衛生機構和70%以上的鄉鎮衛生院實現了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網絡直報。國家也非常關注困難地區重大傳染病、地方病①和職業病的預防和控制,給予了專項補助。對艾滋病、乙型肝炎、結核病、血吸蟲病等嚴重傳染病患者實行免費或低收費治療。

(二)國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逐步加強農村衛生人才培養

近年來,我國政府非常注重鄉村醫護人員隊伍的建設。農村地區醫生素質及醫生人數是否充足直接關系到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建設。根據國發辦[2011]31號精神《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我國要進一步完善鄉村醫護人員隊伍建設②。我國農村地區醫療衛生人員技術偏低且長期處于人員不足的狀態。針對這種情況,國家不斷增加醫務人員的數量。截至2011年6月底,縣、鄉兩級醫療衛生從業技術人員較2008年增加7 889人。村衛生室的衛生人員增加了1 076人。同時,我國也加強了對農村地區醫療衛生人員的培訓力度,并安排部分培訓專項補助經費,對農村地區的衛生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開展大規模的崗位培訓。從2009年至2011年,我國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人員接受各類培訓的人數達13.47萬。提高農村地區醫療衛生人員的整體素質有效地推動了我國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完善。

(三)新農合制度的實施使農民醫療保障得到整體提升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及現代化建設的不斷深入,“三農”問題成為關系國家大局和民生的根本問題。解決農民的醫療保障問題已經成為為農民謀福利的重要工作之一。2002年10月,國家提出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該制度是由政府組織,農民自愿參加的合作醫療制度。籌資方式主要來源于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新型合作醫療制度是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關系到我國幾億農民的利益,是深化我國農村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舉措。從新型農村醫療合作制度實施以來,政府加大了財政投入,這也是我國歷史上第一次為解決農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問題進行的大規模資金投入。到2008年底我國已經建立了全面覆蓋有農業人口的縣(市、區)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③。新型農村醫療合作人均籌資水平由2003年的30元提高到2012年的300元左右。2012年,新農合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進一步提高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額提高到全國農民人均純收入的8倍以上,且不低于6萬。我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保障了農民獲得基本衛生服務,在減輕農民的疾病經濟負擔的同時,緩解了農民因為疾病致貧和因病返貧的問題。

二、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存在的問題

建立權責明細的分工協作機制、加大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資金投入、改革和創新我國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管理體制已經成為全面提高農村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提高農村地區人民健康保障水平的重要途徑。但是我國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雖然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但是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

(一)城鄉投入結構嚴重失衡,農村醫療衛生資金投入不足

隨著我國醫療改革的不斷深入,醫療衛生事業取得了較大的成就。政府在公共衛生中的財政支出費用比例也有所提高。但我國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仍然存在資金投入不足,同城市相比投入結構嚴重失衡的問題。根據我國第六次人口普查結果顯示,我國50.32%的人口居住在農村,但是我國的財政投入多半集中在城市,80%的醫療資源主要集中在城市。農村醫療衛生事業的財政投入嚴重不足,政府用于農村衛生事業的投資費用比例偏低,在預防保健等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經費的投入方面也存在不足現象。資金投入不足直接導致農村基礎醫療衛生條件差且建設能力有限。雖然農村地區的衛生室數量有所增加,但仍然存在衛生室布局不合理、資源總體不足的現象。在藥品配備方面,現有農村衛生所、社區醫療衛生站所能夠開的藥品種類僅有118種,可以采用的注射針劑也只有18種。由于資金投入不足,農村所擁有的醫療器械更是十分有限,設備更新周期緩慢,醫療器械老化,與城市醫療情況相比懸殊很大。農村的就醫環境也不容樂觀,由于資金有限,無法對就醫環境進行修繕和改建,很多街鎮衛生院用房多為七八十年代建設,房屋大多數陳舊破損,面積不足。很多村鎮的就醫環境已不適應醫療衛生現代化和群眾的健康需求。

(二)醫療衛生隊伍建設滯后,技術人才缺乏

我國農村地區醫療人員隊伍建設相對滯后,技術人才缺乏。農村地區的醫院吸引留住人才能力也十分有限,人才主要都集中在交通方便的縣直醫院或效益比較好的鄉鎮衛生院,很少有人喜歡到偏遠山區工作,特別是本科應屆畢業生更不愿意到鄉鎮衛生院工作。我國農村地區的醫療衛生人員,普遍學歷偏低,大專以上學歷人員僅占14.5%,75%的醫療衛生人員沒有正規學歷。且農村地區醫療衛生隊伍老化、現有技術落后、技術教育和培訓不足,這些已經嚴重影響了我國農村地區的醫療衛生服務水平。農村地區的醫療衛生人員素質也直接關系著農村地區人口的生命和健康。據統計,我國鄉鎮衛生院中20%不具備計生能力,50%不能進行下腹部手術。縣、鄉兩級醫療機構衛生技術人員比例偏低,村衛生室具有鄉村醫生執業資質的人員數量不足,還不能完全滿足需要。一些主治醫師雖然有相關醫療資格證書,但仍存在年齡偏大、基本素質低等問題。一些年輕的醫生更是存在水平不足、缺乏實際操作經驗的問題。部分庸醫因為不懂醫術,開大方,濫用抗生素和激素等問題,對人體健康造成了嚴重的損害。此外,農村還存在游醫難以管理的現象。很多沒有專業技術的假冒醫生通過欺騙,不僅治不好病還騙取錢財,對農村人口的健康造成了很大的危害。很多不法藥販將假冒偽劣和城市過期藥品倒賣到農村,這給農村地區的醫藥環境帶來了很大的危害。農村地區醫療衛生人員的素質已經成為制約完善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瓶頸。

(三)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監管不到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保障程度還比較有限

從監管保障機制來看,我國農村公共服務缺乏必要的監督機制。我國應該進一步明確農村公共服務的法律法規,以法律法規形式規范和保障各級政府對農業和農村的建設和投入。對各級政府的農村公共服務項目、內容、進程、資金等方面予以明確的規定,并對各級政府所提供的農村公共服務質量和數量進行有效的監督。從法律的層面來看,通過法律來監督政府公共服務行為,也是維護公民權利和義務的保障。從監督的深度和廣度來看,農民參與監督也是提高政府公共水平的重要途徑之一,因為農民來自基層,更加明晰基層公共服務的具體要求。他們可以通過公共問詢、行政問詢等方式充分表達自己的意見和建議。從農村公共服務供給現狀來看,我國農村地區普遍存在醫療機構網點分散、規模小、設施簡陋、專業人員數量不足的現象。農村大多數的群眾依法保護自身權益和自我防范意識不強,加之我國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監管不到位,農村基層藥品市場的監管一直比較薄弱,部分農村基層單位藥品質量不過關。受我國基層醫療現有的體制機制影響,農村地區的諸多衛生所都已轉為私人性質,鄉鎮衛生機構已沒有領導衛生所的權利。即使是上級衛生部門也只是在特定時期,就特定的問題進行排查,很難做到對農村基層醫療機構的實時監督。我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建立雖然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農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但由于還未建立統一的全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網絡信息共享平臺,市外診療監管往往只能采取外出實地核實或者是電話核實等原始辦法。高昂的監管成本往往制約監管機構監管的頻率和力度。另外,我國新型農村醫療的保障程度還比較有限。如表2003—2012年新農合開展情況所示,雖然我國新農合參合人數及參合率逐年提高,但是其社會滿意度仍然很低,社會滿意度低主要源于農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水平低的擔憂。

雖然2013年,各級財政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補助標準由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280元,中央財政對西部和中部地區的分擔比例也分別從2012年的65%、55%提高到80%和60%,對東部地區的補助比例也相應提高。但是總體來講,因缺乏集體經濟和其他社會慈善資金支持,受制于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的不同及地方政府財政投入總量的限制,我國新型農村醫療的保障程度還比較低。此外,新農合的保障范圍有限。新農合主要是以大病統籌和兼并小病理賠的農民醫療互助制度,例如門診、跌打損傷等并不在新農合的保障范圍之內,這使得農民實際受益的范圍并沒有預想的大。很多農民也因缺乏風險意識不愿意參加新農合,他們只從自己短期的利益得失考慮,認為自己目前身體狀況良好,小病又不能報,加上門診報銷費用偏低沒有必要花冤枉錢參加新農合。少數中老年農民雖然想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但還存在因經濟困難無力按期繳納新農合參保資金的情況。還有部分外出務工農民,因其流動性大不愿在本地繳納新農合的情況。部分參合農民因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服務態度、診療質量不滿意,或者認為報賬程序過于繁瑣而停止繳納。

三、推進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的建議

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是純公共產品和半公共產品。在推進我國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完善建設的過程中,必須彰顯以政府投入為主導,強化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體制機制,強化農村地區醫療基礎設施建設和人才隊伍培養,統籌城鄉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完善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是加快打造“農民健康工程”的重要途徑。

(一)以政府為主體,積極增加資金投入,加快基層醫療基礎設施建設

農村醫療衛生事業是純公共產品,需要更多的政府支持。針對我國目前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所存在的問題,政府要積極增加資金的投入量,用來加快基層醫療建設。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及財政部、發改委、衛生部《關于印發關于衛生事業補助政策的意見的通知》都指出農村公共衛生經費的重要性,并強調一定要保障農村公共衛生服務所需經費,并進行統籌安排。政府的經費投入一方面要加快農村醫療衛生設施建設,著力改善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環境的滯后狀況。要加大對我國村鎮衛生機構基礎設施建設的資金投入,整合農村地區醫療衛生資源、改善醫療基礎設施、引進先進醫療設備,并有計劃有步驟地分批解決我國基層醫療房屋、醫療設備不足的現狀。為農村地區提供基本的醫療服務和公共衛生工作所需要的基礎設施和條件。另一方面,政府應動員全社會參與到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建設中。鼓勵和支持各類社會資本和投資主體參與到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建設中。

(二)加強人才培養,健全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人才隊伍

政府要更加重視并制定農村衛生人才培養和培訓計劃,加快培養面向農村地區的醫學人才。我國可以通過制定更優惠的政策引導并鼓勵本科及以上的大學畢業生和城市醫療衛生技術人員到農村服務,或輪流下派醫療衛生技術人員到邊遠山區衛生院工作。目前,該政策已經在我國部分省市實施,部分省市規定凡是晉升中級以上職稱的醫療衛生技術人員必須到鄉鎮衛生院工作兩年以上。在醫療衛生技術人員培訓方面,應建立健全繼續教育制度。一方面要加強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衛生技術人員學歷教育和業務培訓,不斷更新醫學知識,提高業務水平。另一方面要求鄉鎮衛生院的臨床醫療人員必須達到執業助理醫師以上資格,其他衛生技術人員必須具備初級以上執業資格。同時,對鄉鎮衛生院應制定一些優惠政策,例如在招聘大專以上畢業生時,要使其待遇與大城市醫院人員一樣。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要進一步推行全員聘用制,并采用競爭上崗、按崗擇人、按事定崗、擇優聘用的原則,形成具有激勵機制的人事管理制度。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面,要進一步推行績效工資,按個人業績定報酬,重實績、重貢獻的分配原則。同時也可以進一步發揮志愿者隊伍的作用。大力提倡醫療衛生機構或醫學院校學生和老師加入志愿者隊伍,為農民提供醫療衛生服務。例如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絡①就可以通過發揮城鄉志愿者,推動和鼓勵具有醫療衛生專業知識背景的志愿者到農村提供義務醫療衛生服務項目。

(三)統籌城鄉醫療衛生發展,著力創新體制機制

加快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是統籌城鄉發展的重要環節。農村醫療衛生工作是統籌城鄉一體化的重要途徑之一,要通過統籌城鄉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和優化城鄉醫療衛生資源的配置,不斷地加強農村地區三級衛生服務網絡的建設。不斷加強城鄉醫院之間的對口支援,促進醫療資源縱向共享,推動城市大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合作。統籌城鄉醫療衛生發展也可以以社區為單位建立健全衛生服務體系,形成城鄉醫療衛生機構的互動。醫改也應把村級醫療衛生機構和鄉鎮衛生院作作為改革的主體。通過加強農村醫療衛生工作改革,形成促進城鄉統籌發展的局面。同時,通過抓住影響農村醫療衛生工作的突出矛盾和問題,積極推進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體制機制創新。要建立高效的農村衛生管理體制,形成以縣直醫療衛生服務單位為中心,鎮鄉衛生院為樞紐,村衛生室所為基礎的三級醫療預防衛生保健網絡。強力發揮該網絡的整體功能,注重相互之間的銜接、暢通和互動,使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有機結合。

(四)提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增進基本醫療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