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業賬務處理流程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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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業賬務處理流程

篇1

一、財務會計課程體系目前狀況及存在的問題

1.課程體系結構劃分不明確

財務會計學課程一般分為初級會計、中級財務會計和高級財務會計3部分。但對于初級、中級、高級的財務會計學課程應該包含的內容,卻沒有統一的認識。在實際的課程內容和教材編寫上難以把握。例如。對于企業最基本、最簡單經濟業務的賬務處理程序和方法、會計核算的基本前提和一般原則、財務會計報告等理論內容。初級會計學闡述過,中級會計學有涉及,高級會計學也有描述,且基本內容差異不大。又如,獨資、合伙企業財務會計學知識,本來屬于初級財務會計學知識,但卻列入高級會計學,造成高級會計學課程內容“忽‘高’忽‘初”.難以形成系統的體系毗又如,非貨幣易,在企業中也是常見業務,其處理的基本內容應放在中級會計。而不是高級會計。

2課程內容體系條塊分散

中級財務會計課程體系的章節安排基本上是按會計要素內容的不同來分類設置的。一項經濟業務的賬務處理往往涉及多個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這必定會造成相同經濟業務在不同章節體系中的重復論述以及課程容量的虛增等。例如,現金折扣的總價法、凈價法的處理,涉及應收賬款、存貨、應付賬款及主營業務收入等,至少在3個會計要素中重復講述。又如,非貨幣易本是一項完整的經濟業務,按會計要素順序來安排,就會造成內容分割,人為增大教學難度。很多會計理論和會計準則的內容是對某一類或全部會計業務的總體描述,在結構上是不宜進行條塊拆分的。例如,中級會計學往往將關于資產減值業務的論述分散地放置于各項資產業務處理的條塊體系中。實際上,資產減值業務是資產期末計價會計方法的具體應用,其凝練度較高,應該集中加以比較論述,這樣既可以在教與學的過程中進行系統、直觀的對比,也可以幫助學習對象充分了解資產減值業務的實質,有利于專業理論被系統地消化和吸收。

3.專業理論與實務層次級差不夠合理

初級、中級、高級會計學的專業理論級差層次存在不合理的現象。具體表現為“兩頭小、中間大”。初級會計學部分原理、概念描述過多。而實務操作內容簡單、數量較少;相對于初級會計課程而言。中級財務會計的內容和難度急劇增加。造成初級會計學起來太容易,中級財務會計又太難。學生難以適應腳。高級會計本應體現專業理論與實務的高度統一.但實際上該部分內容往往是對初級、中級理論與實務內容的重復描述。出現重實務、輕理論的現象,有高級會計實務之嫌。

4.實驗教學薄弱

財務會計是實踐性很強的的課程,由于種種原因,安排學生到企業中實踐越來越難。很多學校都采用手工及電算化模擬實習。電算化模塊主要是針對企業實際開發的,與教學實踐結合不好。

二、財務會計課程體系模塊的劃分構想

針對財務會計課程體系的目前狀況及存在的問題,應調整初級會計、中級會計和高級會計的內容體系安排,同時對中級財務會計內容在教學安排和教材編寫中做重新劃分。并加強實踐環節。筆者對財務會計課程體系模塊的劃分構想如下:

1.初級板塊

分為3個子模塊:會計原理、會計基礎、與中級財務會計的銜接模塊。會計原理子模塊主要包括:會計基本理論的內容,如會計的涵義、目標、職能,會計要素,會計科目與賬戶,復式記賬原理及其應用等:會計基礎子模塊主要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成本計算、財產清查、財務會計報告、會計核算程序等會計核算方法和會計工作組織(會計處理流程);與中級財務會計的銜接模塊主要包括:會計核算的基本準則、賬戶按用途和結構分類、企業的資金循環業務流程、銀行結算方式及簡單的票據業務、稅收基本業務等一系列內容,應將貨幣資金的核算、與貨幣資金收付直接相關的其他會計要素的初始確認和簡單計量、經營成果的簡單核算與計量等作為最基本的會計業務處理置于初級會計學部分。新晨

2中級板塊

鑒于中級財務會計教學中.長期采用以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來劃分教學內容的習慣和以會計要素劃分基本教學內容具有的簡潔、與會計報表要素具有一致性等優勢,對于企業生產經營基本業務內容,如供應、生產、銷售、資金籌集、利潤形成和分配等仍以會計要素來劃分,有利于掌握財務會計的基本業務的核算原則和基本的會計處理方法。但在安排教學內容時,應考慮業務本身的整體性,會計要素之間重復確認和計量的內容應視情況刪減,進行整合。其他仍屬于企業常規常見業務,但有一定理論和實踐難度的內容。如投資、資產計價、資產減值、借款費用、非貨幣交易、債務重組等,應以會計原則為導向來安排。注重內容的整體性。劃分中級會計內容,有利于學生進一步從會計原則高度認識和理解財務會計的要求。

3.高級板塊

高級會計學主要是從會計原則的理論高度出發。結合具體會計準則的基本規定和具體要求。闡述財務會計信息在特定條件下的確認和計量。為全面且高質量地輸出會計信息而服務口】。高級板塊內容應涵蓋企業業務中一些常規內容的延伸,屬于成長中不太成熟的內容,如商品期貨會計、退休金(企業年金)會計、融資租賃會計、中期報告和分部報告以及那些突破甚至否定會計假設的特殊業務。如合并會計報表、分支機構會計、外幣報表折算、物價變動會計、衍生金融工具、企業清算、重組、破產、企業合并與分立。

4.實踐板塊

財務會計的實踐教學環節非常重要。一方面可以提高學生對所學知識的感知度和動手能力。另一方面還可以通過實踐進一步形成初級、中級、高級會計之間的聯系。隨著對大學本科教育教學目標定位的調整。應更加重視財務會計課程實踐能力的培養。實踐板塊內容應包括初級會計實踐和中級會計的實踐。初級會計實踐圍繞初級板塊內容進行??蓪嶒炇业哪M實習與教學計劃中的專業認識實習結合。中級會計實習,既應重視對財務會計核算業務的實習。更應聯系企業的生產、營銷、人力資源等方面來進行。

參考文獻

[1]荊新,孫茂竹,張玉周.財務會計學課程設計的一種新方案[J].會計研究,2002(6):36.

篇2

[關鍵詞]中小企業 稅收籌劃 風險 防范

一、稅收籌劃的風險防范思考

1.稅收籌劃的風險及其涵義

稅收籌劃也稱納稅籌劃或稅務籌劃。 它是指在納稅行為發生之前,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稅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通過對納稅主體(法人或自然人)的經營活動或投資行為等涉稅事項做出事先安排,以達到少繳稅和遞延繳納目標的一系列謀劃活動。稅收籌劃具有合法性、籌劃性和目的性的特點。合法性表示稅收籌劃只能在法律許可的范疇內進行,違反法律規定逃避稅收負擔是偷稅行為,必須加以反對和制止;籌劃性表示稅收籌劃必須事先規劃、設計安排;目的性表示稅收籌劃有明確的目的,即取得“節稅”的稅收利益。

稅收籌劃的風險,通俗地講就是稅收籌劃活動因各種原因而導致的籌劃失敗所付出的代價。由于稅收籌劃是在經濟行為發生之前作出的決策,而稅收法規具有實效性,再加上經營環境及其他因素的錯綜復雜,使其具不確定性,蘊涵著較大的風險。美國著名保險學家特瑞斯、普雷切特將風險定義為。未來結果的變化性。稅收籌劃風險也同其它許多風險一樣,具有不確定性和客觀性兩個不對等的特征。稅收籌劃風險可以通過籌劃的預期結果與實際結果之間的變動程度來衡量,變動程度越大,風險越大;反之,則越小。

2.稅收籌劃風險產生的原因

(1)稅收籌劃基礎不穩導致的風險。中小企業開展稅收籌劃,需要良好的基礎條件。如果中小企業管理決策層對稅收籌劃不了解、不重視、甚至認為稅收籌劃就是搞關系、找路子、鉆空子、少納稅;或是企業會計核算不健全,賬證不完整,會計信息嚴重失真,甚至企業還有偷逃稅款的前科,或違反稅法記錄較多等等,造成稅收籌劃基礎極不穩固,在這樣的基礎上進行稅收籌劃,其風險性極強。這是中小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最主要的風險。

(2)稅收政策變化導致的風險。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變化,國家產業政策和經濟結構的調整,稅收政策總是要作出相應的變更,以適應國民經濟的發展。因此,國家稅收政策具有不定期或相對較短的時效性。稅收籌劃是事前籌劃,每一項稅收籌劃從最初的項目選擇到最終獲得成功都需要一個過程,而在此期間,如果稅收政策發生變化,就有可能使得依據原稅收政策設計的稅收籌劃方案,由合法方案變成不合法方案,或由合理方案變成不合理方案,從而導致稅收籌劃的風險。

(3)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導致的風險。內部完善的管理控制制度體系是企業稅務風險防范的基礎。企業內部的管理控制制度制定是否合理科學,執行是否到位從根本上制約著企業防范稅務風險的程度。稅收籌劃都是建立在內部控制制度得以充分執行前提下的,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尤其是財務制度、內部審計制度如果本身存在缺陷,或者制度完善而沒有切實執行,都是導致稅收籌劃風險發生的隱患。比如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中不相容業務沒有完全分離,會計核算混亂,必然會導致作為籌劃依據的會計信息失真,從而使稅收籌劃方案很難取得實效。

(4)籌劃方案不嚴謹導致的風險。通過對稅收籌劃失敗導致風險發生的多起個案進行分析,過分追求節稅效益,降低稅收成本而忽視對稅法的遵從和內部管理控制制度的規范是一個共性的問題。這些不嚴謹的稅收籌劃方案嚴重脫離企業實際,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則和企業整體經營戰略,沒有從全局發展戰略的角度策劃設計,缺少稅收籌劃必備的全局觀和戰略觀,往往導致稅收籌劃風險的發生。

(5)稅務行政執法不規范導致的風險。稅收籌劃與避稅本質上的區別在于它是合法的,是符合立法者意圖的,但現實中這種合法性還需要稅務行政執法部門的確認。在確認過程中,客觀上存在由于稅務行政執法不規范從而導致稅收籌劃失敗的風險。因為無論哪一種稅,稅法都在納稅范圍上,留有一定的彈性空間,只要稅法未明確的行為,稅務機關就有權根據自身判斷認定是否為應納稅行為,加上稅務行政執法人員的素質參差不齊和其他因素影響,稅收政策執行偏差的可能性是客觀存在的,其結果是:企業合法的稅收籌劃行為,可能由于稅務行政執法偏差導致稅收籌劃方案成為一紙空文,或被認為是惡意避稅或偷稅行為而加以處罰。

3.加強中小企業稅收籌劃風險防范的政策建議

(1)牢固樹立風險意識,建立風險控制機制。稅收籌劃存在潛在風險,而風險的發生必將危及企業的發展和生存,所以企業管理層必須對稅收籌劃的風險給予足夠的關注,對稅收籌劃風險的形式、狀態進行動態監控,對可能發生與預期籌劃結果不符的情況要及時反饋、適時調整,使不確定性因素給企業帶來的稅務風險降到最低程度。

(2)正確認識稅收籌劃,規范會計核算基礎工作。中小企業經營決策層必須樹立依法納稅的理念,這是成功開展稅收籌劃的前提。稅收籌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提高企業的經營業績,但它只是全面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的一個環節,不能將企業的盈利空間寄希望于稅收籌劃,因為經營業績的提高要受市場變化、商品價格、商品質量和經營管理水平等諸多因素的影響,而稅收籌劃也是建立在企業生產經營的良性循環的基礎上,許多稅收籌劃方案的實現都是建立在企業預期經濟效益能夠實現的前提條件下,才能達到預期目的的。所以依法設立完整規范的財務核算體系,建立完整的會計信息披露制度,正確進行會計核算才是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基本前提。稅收籌劃是否合法,首先必須能保證企業正確的核算和符合稅收政策的規定,作為企業會計核算的賬務處理、會計憑證、賬簿、票據都能經得住稅務部門的納稅檢查。因此中小企業應正確核算企業的經營行為,規范會計基礎工作,為提高稅收籌劃的效果,提供可靠的依據。

(3)貫徹成本效益原則,樹立全局觀念,實現企業整體效益最大化。中小企業在選擇稅收籌劃方案時,必須遵循成本效益原則,才能保證稅收籌劃目標的實現。任何一項籌劃方案的實施,納稅人均會在獲取部分稅收利益的同時必然會為實施該方案付出稅收籌劃成本,只有在充分考慮籌劃方案中的隱含成本的條件下,且當稅收籌劃成本小于所得的收益時,該項稅收籌劃方案才是合理的和可以接受的。企業進行稅收籌劃,不能僅考慮個別稅種的稅負高低,需要著眼于企業整體稅負的減輕。一項成功的稅收籌劃方案必然是多種稅收方案的優化選擇的結果,優化選擇的標準不是稅收負擔最小而是在稅收負擔相對較小的情況下,企業整體利益最大化。在選擇稅收籌劃方案時,不能把眼光僅盯在某一時期納稅最少的方案上,而考慮服從企業長期發展戰略,選擇能實現企業整體效益最大化的稅收籌劃方案。

(4)完善內部管理控制,及時掌握政策變化。企業會計核算中不相容業務必須分離,要進一步提高會計核算整體水平和會計信息質量,切實加強對企業內部的管理控制,比如倉庫的存貨管理與物料會計的存貨記賬不能由同一人兼任。一個好的內部控制制度可以從根本上防止失真會計信息的產生,從而避免稅務籌劃風險的發生。因此管理控制制度的健全、科學既是企業稅收籌劃的基礎,也是規避稅務風險發生最基本、最重要的保證。此外,及時掌握稅收政策的更新變化至關重要,對稅收政策的理解不能僅停留在文本表面,要正確把握稅收政策實質,進行稅收籌劃時必須以合法為前提,要全面深入地了解并熟練地運用稅收法律的相關規定,這對企業財務主管人員的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稅收籌劃風險案例中,企業往往由于有關稅收政策精神理解不到位,納稅操作程序不規范,導致稅務風險的發生,造成事實上的偷稅,受到稅務機關的處罰??梢?,只有以完善的內部控制為依托,在充分把握稅法實質,熟悉納稅程序的前提下進行的籌劃才能使企業在最大程度上規避稅收風險。

所以,應當充分認識稅收籌劃的風險,關心稅法的制定、變化、執行,同時,稅收的征收機關,應加強稅法宣傳,讓稅法深入人心。只有在此情況下,稅收征收管理才能實現上臺階。在雙方信息對等、內部核算清晰、把握籌劃成本效益原則的情況下,納稅籌劃的風險才能降到最低。

二、新所得稅法下的納稅籌劃思考

隨著新稅法的審議通過,新稅法與舊稅法在稅收優惠政策、稅率、稅前扣除等方面的差異正在顯著得影響著企業的各項經營活動。企業面對“兩稅合并”及新企業所得稅法對相關政策做出的重大調整,必須在企業經營的各個環節上做出相應調整,通過改變納稅籌劃方式和方法來適應新所得稅法。本文通過對新舊所得稅法的對比分析,提出了當前企業在新稅法下進行納稅籌劃的新思路和進行納稅籌劃的具體方法。

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為了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通過對尚未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應稅行為進行合理的籌劃和安排,利用稅法給出的對自己有利的可能選擇或者優惠政策,從中找到合適的納稅方法,使本身稅負得以延緩或減輕,從而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的一種行為過程。企業所得稅是我國的主體稅種,根據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對其進行納稅籌劃的關鍵是降低應稅收入,盡可能的擴大準予扣除項目的金額,從而降低應納稅所得額,最終達到降低應納企業所得稅的目的。因此,對企業來說,企業所得稅存在很大的納稅籌劃空間。隨著新所得稅法的通過與施行,企業的納稅籌劃活動也會受到一定的影響。新稅法統一了內外資企業所得稅適用稅率、稅前扣除標準以及稅收優惠政策等。針對稅法的諸多變化,企業必須深入了解新稅法,并結合自身發展戰略和經營管理特點,有針對性的調整和籌劃各項涉稅行為,才能保證享受到國家給予的稅收優惠政策,達到降低企業稅負的目的。

1.設立分公司和子公司

企業在計劃投資時,選擇設立分公司還是通過控股形式組建子公司,在企業所得稅納稅上就有很大的不同。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它實現的盈虧要同總公司合并納稅,而子公司只有稅后利潤才能按股東占有的股份進行股利分配。一般來說,如果新組建的公司一開始就能盈利,從母公司集團整體稅負利益考慮,設立子公司和設立分公司并沒有區別,但如新設的子公司可以享受到所在地政府提供的各種稅收優惠和其他經營優惠,此時設立子公司就較為有利。如果預計新組建的公司在經營初期會發生虧損,那么設立分公司可能更為有利,因為在與總公司合并計算企業所得稅時能夠減輕總公司的稅收負擔。

2.選擇好注冊地點

首先,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20%的預提企業所得稅。也就是說,此類企業應就其收入全額征收預提所得稅。而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卻可以免稅,因此外國企業可以選擇通過變更注冊地,在中國境內設立子公司以避免繳納預提稅。其次,居民企業在國內設立子公司時,可考慮設立在某些享有優惠稅率的地區而使企業集團整體受益。

3.企業法律形式選擇

新《企業所得稅法》明確了我國對公司制企業和合伙制企業實行不同稅制。公司制企業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繳納企業所得稅,而合伙企業及個人獨資企業則按《個人所得稅法》的相關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與合伙經營相比,有限責任公司要雙重納稅,即先交企業所得稅,股東在獲取股息收入時再交納個人所得稅;而合伙經營的合伙人或個人獨資企業的出資人只需交納個人所得稅。如果單從納稅負擔的角度出發,在新組建企業時可以選擇設立為合伙制或獨資企業。當然,公司制企業與合伙企業在投資者法律責任、法人治理結構、經營風險等方面相比具有明顯優勢,因此企業應在權衡自身發展前景、規模預測、市場風險等因素后,合理選擇企業的組織形式。

4.對稅前扣除項目的籌劃

企業在不違反新稅法的前提下,通過對各項費用進行充分合理的列支,對各項可能發生的損失進行充分的估計,可以縮小稅基,減少應納稅所得額。比如,新稅法規定公益救濟性捐贈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允許在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企業通過對公益救濟性捐贈的合理籌劃,可以使捐贈之后的稅款節約額大于捐贈額,從而達到降低稅負的目的。

5.充分利用所得稅優惠政策

利用所得稅優惠政策可以結合新稅法的具體規定從如下方面進行籌劃。如:對企業購置用于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按一定比例實行稅額抵免。對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安置殘疾人員以及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實行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的辦法。對企業綜合利用資源,生產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的產品所取得的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計收入。對創業投資企業從事國家重點扶持和鼓勵的創業投資,實行按投資額的一定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以及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實行低稅率政策等。上述優惠政策都存在納稅籌劃空間,對企業來說,準確掌握并充分利用這些優惠政策本身就是稅收籌劃的過程。

6.避免稅收違法行為的籌劃

新稅法對反避稅問題進行了規范,明確規定了限制我國企業在國際虛設外資機構,借以轉移收入、轉移利潤的避稅行為和限制資本弱化的避稅行為。由于新稅法采取反避稅力度明顯加大,特別注重對關聯方轉移定價的防范,增加諸如防范避稅、防范資本弱化、一般反避稅等反避稅手段,使以往主要針對外資企業的反避稅,自然延伸到內資企業,對此企業應提早做出安排,掌握和理解新企業所得稅法有關反避稅規定,防止被稅務行政調查而造成損失。

三、結束語

企業納稅籌必須根據稅法規定的變化及時做出反應,進行必要的調整,只有這樣才能為企業最大限度的降低稅負,從而提高企業利潤。但是企業納稅籌劃是專業性很強的問題,而且必須結合企業自身的實際,這就要求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時必須由精通稅法和企業流程制度的人員進行操作,以確保納稅籌劃的效果。此外,企業在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納稅籌劃時,必須明確兩點原則,一方面不能以欺騙的方式騙取稅收優惠,另一方面是要按照規定的程序申請,避免因程序不當而喪失該項稅收優惠權利。

參考文獻:

[1]蔡昌.稅收籌劃規律[M].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5

[2]艾華.稅收籌劃研究[M].武漢大學出版社,2006

[3]孫鋼.我國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設計思路[J].中國財政,20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