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干部個人履職報告范文

時間:2023-03-19 10:05:04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領導干部個人履職報告,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領導干部個人履職報告

篇1

一、履職審計評價的內容

根據人民銀行機構性質和自身特征,基層行內審部門要把履職審計評價的內容和范圍重點放在審計對象履行央行三大職能以及行使決策、管理、監督等職責上,具體如下:

(一)對領導干部傳達貫徹國家貨幣政策和上級行規章制度及決定等情況的評價。主要包括:是否及時轉發或傳達總行及上級行的有關文件。是否嚴格執行總行及上級行的有關決定。是否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貫徹落實措施,所制定的措施、辦法有無與法律法規和上級行規定相沖突的情況。

(二)對領導干部組織和參與決策情況的評價。重點是領導干部在實施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貸資金運用、金融風險處置、預算資金分配、大額財務開支、基建立項與變更、物資集中采購等重大事項的效果評價。主要包括:重大事項是否實行集體研究決策。是否建立明確的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決策過程有關記錄材料是否完整、規范、真實。有無因決策失誤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嚴重不良后果的情況。

(三)對領導干部實行內部控制管理情況的效果評價。主要包括:是否建立健全本單位、部門的崗位職責、工作制度、業務流程及應急處置預案等。是否明確各項審核、審批權限。是否嚴格執行崗位職責分工和不相容職責分離的制度。重要業務部門內控監督機制是否落實,發現問題是否及時糾正和處理。

(四)對領導干部履行業務管理職責情況的評價。主要包括:是否按規定嚴格履行有關審核、審批職責。是否按規定開展調查研究工作。對重大突發事件是否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有無隱瞞不報或因處置不當造成嚴重后果的情況。本單位、部門及所管理的單位各項主要業務是否合規,有無出現嚴重違規、重大業務差錯和責任事故情況。是否了解掌握本單位及所管理的單位各項業務的風險狀況,對嚴重或突出的風險問題是否及時處理或報告。

二、履職審計評價的方法

在審計實務中,基層行內審人員對履職審計評價方法進行了實踐和探索,常用以下幾種評價方法。

(一)對比評價法。采取縱向和橫向比較,評價領導干部在審計期內的各項工作任務和指標完成情況,如領導干部履職期間的各項工作指標相比較;計劃與實際完成指標相比較;報告期與基期相比較;本年度與上年度相比較等。

(二)定性定量評價法。運用能夠反映領導干部履職行為的相關定性和定量指標,評價領導干部的履職效果。定量評價法(見附表一)直接引用審計查證的數據,評價領導干部的管理行為或經濟行為。定性評價法適用于評價領導干部所在單位或部門內控制度的健全性,內部管理的有效性,金融服務的質效性等。

(三)主客觀因素分析法。對領導干部的行政行為或具體事項的結果進行主客觀分析,推究其具體的主客觀成因,分析該行政行為或事項是領導干部主觀因素,還是客觀因素造成的,進而作出客觀公正的審計評價。

(四)責任區分法。區分領導干部的現任責任與前任責任、個人責任與集體責任、主管責任與直接責任、管理責任與領導責任等,正確區分不同責任之間的界限和不同責任人之間的界限,使審計評價做到責任清楚、明確。

(五)其他評價方法。隨著審計技術的日益成熟,履職審計評價的方法也不斷得到改進和提高,基層行可結合轄內工作實際,選擇開展履職績效評價試點,拓寬領導干部履職績效審計評價的應用范疇。

三、履職審計評價中應注意的幾個事項

為有效開展領導干部履職審計評價工作,避免因審計評價不規范而造成的對審計對象評價有失公允的現象,基層行在開展履職審計評價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一)審計評價應當在審計事項范圍內進行,與審計事項不相關的行為和事項不評價。審計評價必須在《中國人民銀行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審計辦法》確定的審計事項范圍內進行,圍繞被審對象在審計期內貫徹執行國家貨幣政策、組織和參與決策、加強內部控制和履行業務管理等內容進行審計評價,對各級行內設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履職審計評價時,應當重點評價其所在部門內控機制的建立健全情況以及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等。

(二)審計評價要依據審慎性原則進行,審計證據不充分的事項不評價。內審部門對審計對象的評價必須以審計內容為基礎,所作出的結論要有充分的審計證據來支持,這就要求履職審計評價必須依據經審計查證的客觀事實作出,作為審計評價依據的審計證據必須真實有效,審計證據的取得必須合法。沒有審計的不評價,審計證據不充分的事項不評價,否則可能形成審計風險。

篇2

“致治之道,首重隊伍;發展升級,關鍵在人。”黔南州州委書記龍長春說,加快黔南后發趕超和全面小康建設步伐,全州廣大干部必須有激情、在狀態。因此,必須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快節奏,下決心讓干部動起來,激發干事創業的激情,增強敢于擔當的勇氣,讓黔南“不僅醒得早,更要走得快”。

用實績說話:綜合分析研判筑牢“用好干部”基礎

2014,對金姝來說,這是意想不到的一年。

在臨近退休的當口,黔南州衛計委政策法規科科長金姝“意外”地被提拔為黔南州局副局長,成為該州“用實績說話、不唯年齡”提拔的一個范本。

2013年以來,黔南州以年度履職測評、屆中考察、專項調研、專門督查為載體,實施領導干部綜合分析研判,選出德才兼備、實干精神足、業績強的好干部,著力建設開放型創新型領導干部隊伍。

2013年4月和2014年7月,黔南州兩次采取“上評下,下評上,同級互評”多維度測評方式,對州直部門及縣(市)、開發區黨政正職履職情況進行專項測評,對重要崗位干部履職情況進行了綜合分析研判。

2013年9月,在一大批干部參與都勻市棚戶區改造工作啟動之際,黔南州委組織部與都勻市委聯手,共同組織對這一重大工作進程中干部履職情況開展專項督查,對表現突出的干部給予關注。

2014年7月至8月,黔南州委組織部先后派出16個考察組深入州直部門和各縣(市),開展領導班子屆中考察。同時,開展優秀干部專項調研,發現和掌握一批優秀正科級干部。

“專項調研沒有條塊之分,也不局限于黨政機關,目的就是要在更大范圍內發現人才,盤活干部資源,促進合理流動。開展屆中考察和專項調研是要進一步把領導班子和干部情況摸清,把各個層面的好干部發現出來、培養起來、選拔上來。”黔南州委常委、福泉市委書記(原任黔南州委常委、組織部部長)黃偉直言解讀此項工作的目的和意義。

為有效運用屆中考察和專項調研結果,黔南州制定實施了綜合分析研判辦法,考察調研組對屆中考察和優秀干部專項調研情況分析研判,并形成報告后,州委組織部部務會議再進行綜合分析評判,達到個人自我評價、日常考核評價、實績考核評價和綜合分析研判的統一。

“其中,綜合分析研判充分運用增比進位、小康建設、目標考核、干部年度考核等指標來綜合衡量干部。”黔南州委組織部副部長黃怡對記者說。

通過綜合分析研判充實干部隊伍,截至目前,黔南州“70后”縣(市)黨政正職13名,“80后”縣(市)黨政班子成員6名;新提拔“70后”州直部門班子成員31名,其中正職3名;新提拔的縣級干部中45歲以下74人,占42.3%。干部激情得到調動,進一步樹立了良好的用人導向。

干部大交流:優化資源配置讓干部“動起來”

2014年10月25日,黔南州森林防火工作部署會舉行。參會人員發現,與會領導多數換了新面孔,林業局“一正三副”的班子格局中,局長韋成波與另外兩名副局長分別從惠水縣、州委組織部、州扶貧局等單位調任。

2014年9月以來,黔南州以政府機構改革為契機,率先深入推進干部交流輪崗以激活干部隊伍:230名縣處級領導干部、215名科級以下干部“換座”;部分州直機關干部“沉底”到縣以下基層單位或事業單位,乃至“橫跨”至企業;基層部門或事業單位的干部“上行”到州直機關……

黃偉介紹,本次調整共分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2014年7-10月的縣處級干部交流。第二階段為2014年11月至今的州直機關科級以下干部交流。兩個階段共涉及干部445名,僅第二階段調整就涉及61個部門,占州直部門的78.2%。

“駿馬能歷險,犁田不如牛;堅車能載重,渡河不如舟。”“人崗相適、合理配備”是輪崗交流的第一要義。黔南州在2014年屆中考察和州直機關科級干部履職情況專項考察時,專門要求領導干部填寫履職情況自我評價表,并設置“個人崗位意向及理由”欄目,讓干部填寫“志愿”,突出干部交流意愿;在綜合分析研判中突出對干部特點和適崗性的分析。

“干部交流輪崗‘牽一發而動全身’,極其考驗組織人事工作的辯證法和系統戰略思維”。黃偉告訴記者,總結回顧3月底結束的交流輪崗工作,“統籌”是最為醒目的關鍵詞:

統籌政府機構改革與縣市聯動調整。突出全州一盤棋,打破干部部門化、地域化傾向,破除“中梗阻”,與政府機構改革和縣市聯動調整融合統籌。一方面以政府機構改革為契機,整合“兩辦”督查室、外事僑務辦、對臺辦等9個部門,并實行部門“大科室制”,整合機構編制和人力資源。另一方面,進一步打通州直機關與縣(市)、機關與事業單位干部之間的交流輪崗通道,避免干部交流淪為“內循環”。

統籌推進州直部門領導班子年齡結構優化和梯次配備,既加強優秀年輕干部的選拔,又合理使用好其他年齡段干部。不作為改非2人,不適宜現職調整崗位15人。

統籌推動干部交流輪崗,明確州直部門領導班子成員“兩個必須交流”的年齡段和任職年限,確定交流調整的“硬杠杠”。

統籌消化歷次機改和換屆超職數配備的干部,州直部門班子配備一律“不拉長板凳,不疊加整合”,行政正職是黨員的部門一律不實行黨政分設。

據了解,經交流輪崗調整,黔南州縣級領導班子的結構更加合理,功能更加強化。目前,33名州政府工作部門正職的平均年齡比調整前降低了2歲,副職比調整前降低了3.2歲。

圈內外監督:用互聯網方式防治“為官不為”

激活干部隊伍,既要交流輪崗,也須加強干部監督。

用互聯網方式給干部監督帶上“緊箍咒”,成了黔南組織人事部門的又一創舉。

“手機一點,工作盡顯。”為強化對領導干部的日常監督管理,黔南州開發了“州管干部工作記實報告系統”,改以往的書面記實為電子記實、一月一記為一周一記。同時配套開發手機客戶端,便于隨時記錄、隨時查閱。

“但凡有空我總會記上一筆。”雖然從培訓到使用才剛剛過去3個多月,黔南州委組織部副部長黃怡已經是使用“記實報告系統”的老手了。“所有州管干部每周在規定時間內,將本周工作開展情況和下周工作計劃錄入‘系統’,半年和年終也要對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并錄入系統。”

據了解,黔南州四家班子領導、法檢兩長、干部監督管理等相關人員能夠通過電腦和手機隨時查閱所有州管干部的工作記實情況,并可進行評價和“點贊”;部門正職、縣(市、區)正職之間能互相查閱;各部門、各縣(市、區)本班子成員之間能互相查閱;部門(單位)班子成員之間,縣(市)四家班子成員及法檢兩長之間,都勻經濟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成員之間能互相查閱,便于互相了解掌握工作情況、互相監督履職。

近年來,黔南州以黨的群眾路線實踐教育活動為契機,深入推進“效能革命”,堅決整治“惰癥”、“庸政”。

都勻市為糾正部分領導干部“為官不為”傾向,進一步解決落實群眾所牽掛的難點熱點問題,組織開展“廣場問政”活動,在首次“廣場問政”活動中,兩家單位由于滿意率低于70%,負責同志被市委追責免職。貴定縣探索推行“干部召回制度”,對新提拔科級領導干部實行跟蹤回訪,對不具備領導干部能力素質的干部進行“召回”;加強對現任科級領導干部的日常考核管理,對不勝任現職的干部進行“召回”。同時,黔南還涌現出“背篼干部”、“伙計干部”、“快遞干部”等一批為民務實清廉的“好干部”。

篇3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要求,水利局黨組要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融入到水利改革發展的各項工作中,做到同步考慮、同步部署、同步落實、同步考核。認真落實每年向上級黨委、紀委報告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主體情況。黨組主要負責人必須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的意識,堅持抓早抓小,管好班子,帶好隊伍,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領導班子成員要認真抓好分管部門、下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落實“一崗雙責”。

1、加強黨組自身建設,當好廉潔從政的表率。研究制定黨建設工作要點、黨風廉政建設年度工作計劃、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以及按照“三書兩報告”制度的要求,進行責任分解、考核和追究;落實中心組學習制度,強化黨風廉政及警示教育;落實談心談話、民主生活會和述職述廉等黨風監督制度和領導干部廉潔從政相關規定;落實“一崗雙責”,自覺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帶頭接受監督,切實用好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將黨風廉政建設列入年度考核,并實行一票否決制。

2、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嚴格執行組織紀律和組織原則;加大對水利改革發展政策措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五水共治”水利建設項目、水生態文明建設項目、防汛防臺工作紀律等執行力度,確保水利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

3、加大正風肅紀的力度。認真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九項規定、市委十項規定和區委十項規定要求,勤部署勤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黨員干部“”方面的問題。

4、嚴格按照規定選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糾正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認真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深化干部有事制度改革,健全科學的選人用人機制,增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加強先人用人監督檢查力度,落實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和干部“帶病提拔”等問題倒查機制,嚴肅查處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行為。

5、加強水利政風行風建設,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加強基層水利服務站標準化建設,健全基層水利服務體系。繼續開展“清除河障、改善生態”暨“三改一拆”專項行動,加大對群眾反映強烈的違法填埋占用水域等問題執法力度;加強對涉及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水利工程建設和資金的管理,開展農村水利建設項目的行業監管,切實糾正違規行為。

6、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貫徹執行 “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__-2017實施計劃”,制定“權力清單”、“責任清單”, 規范權力運行,明確責任邊界;完善水利重點領域監管制度,落實防控措施,推進“陽光”水利建設;加強監督、批評教育、誡勉談話制度,加大查處案件工作力度,實行“一案雙查”制度;認真對群眾來信來訪,及時答復限期辦結。

7、堅持依法行政、勤政履職,把《憲法》、《水法》等法律法規作為行使權利、開展工作的依據,做到法有授權必作為,法無授權不可為;進一步擴大和鞏固群眾路線教育成果,密切群眾聯系,主動解決好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防止懶政怠政現象。

8、配合協調開展職務犯罪預防工作,深入開展與檢察院聯合預防機制落實的相關工作。

9、每年分別向上級黨委和紀委遞交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主體情況報告。

局紀檢組要按照規定,局紀檢組長在領導班子中不分管其他業務工作,堅持主業主責,要通過參加會議、情況通報、跟蹤督查、廉政談話、約談誡勉、查處問責等方式方法,積極協助局黨組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擔負起監督責任,履行監督職責,加強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監督,督促局相關股室及下屬單位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1、加強對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防汛工作紀律、水利重大工程實施等監督,促進水利重大決策部署的落實。

2、加強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監督,監督檢查“三重一大”制度、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黨政主要領導“五不分管

”和“末位表態”制度、執行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一崗雙責‘等事項。3、加強對水利行政審批、干部人事、資金管理、建設管理、水事案件查處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監督,規范領導干部權力運行。

4、加強對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九項規定、市委十項規定和區委十項規定等有關作風建設各項規定的監督檢查,加大正風肅紀的力度,嚴肅查處違反作風建設規定的行為。

5、認真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加大查辦案件工作力度,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加大問責力度,對發生重大腐敗案件和嚴重違紀行為的股室(下屬單位),實行“一案雙查”制度。

篇4

按照“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堅持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科學規范、依法處理的工作方針,規范黨政領導干部從政行為,建立健全防止利益沖突的規章制度和工作機制,加大源頭治理工作力度,提高預防腐敗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水平,為加快推進全市口岸事業平穩較快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措施和方法步驟

(一)開展學習教育階段(3月1日-3月31日)。組織黨員領導干部深入學習黨的十和十七屆中央歷次全會精神,學習《廉政準則》等黨紀政紀條規,以《市黨政領導干部防止利益沖突暫行規定》、董天祥同志在全市黨政領導干部防止利益沖突工作動員會議上的講話、《關于開展黨政領導干部防止利益沖突工作的實施意見》為主要教材,以市紀委編印的《法律法規匯編》、《勤廉故事集萃》、《典型案例解讀》等為輔導材料,采取集中學習與個人學習相結合、自主學習與專題輔導相結合、理論學習與解決問題相結合等多種形式,使黨員領導干部準確把握防止利益沖突的有關政策法規和紀委要求,增強防控意識,為開展防止利益沖突工作奠定堅實的思想基礎。

(二)排查利益沖突查找問題階段(4月1日-4月30日)。組織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根據工作職能和崗位職責,結合各自的工作和思想實際,對照《暫行規定》的要求,逐項排查履職過程中存在或潛在的利益沖突。一是全面、真實、準確填寫《市黨政領導干部防止利益沖突有關事項報告表》。二是對領導干部填寫的報告表進行認真審核,對于弄虛作假或隱瞞不報的,要根據情節做出嚴肅處理。三是堅決糾正領導干部存在的利益沖突問題。對排查中發現的利益沖突問題,要不折不扣地限期進行整改糾正;不按規定整改糾正或借故拖延的,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予以改正;整改糾正不力的,要根據情節做出嚴肅處理,確保每一個存在利益沖突問題的領導干部思想得到提高,問題得到糾正,行為得到規范。

(三)制定防范措施階段(5月1日-7月31日)。要按照《暫行規定》中提出的關于防止利益沖突的九項主要措施,認真分析利益沖突產生的動因和表現形式,以規范權力運行為重點,建立健全具體管用、切實可行的制度規范和工作機制,防止公權私用。要圍繞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的使用,健全議事規則,規范決策程序,防止利益沖突。要嚴格落實黨政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制度規定,進一步完善民主生活會、述職述廉、民主測評和廉政談話、廉政承諾等黨內監督制度,把落實防止利益沖突情況列入報告、測評和談話內容。要建立健全利益回避和公開制度,逐步形成防止利益沖突的制度體系和監督制約機制。要針對日常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問題,及時完善相應制度,實現用制度管權、按制度管事、靠制度管人,切實把利益沖突防控工作落到實處。

(四)完善提高階段(8月1日至年底)。要根據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調整,工作制度改革和職責權限的變更,以及防止利益沖突工作的實際效果和構建懲防體系的實際需要,及時調整、完善利益沖突防控工作的內容和措施,形成有效防止利益沖突的機制。全面收集利益沖突信息,進行定期嚴判評估,把握防止利益沖突的特點和規律,對可能發生利益沖突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綜合運用廉政談話、責令糾錯、組織處理等措施,及時進行處置,做到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早化解。

篇5

為全面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將法治建設作為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內容,進一步增強領導干部法治意識,提升各級領導干部依法履行職責、依法辦事的能力,促進××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更上新的臺階,××市工商局按照四部委文件精神及局黨組研究決定,確定××市工商局黨組領導班子成員及領導干部(包括非領導職務)、各縣(市、區)工商局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包括非領導職務)、各縣(市、區)工商局基層工商所(分局)長為述法考評對象。

述法內容分為共性內容和重點內容,區別不同崗位職責和對象,突出重點,分類要求。重點內容包括:立足于工作崗位職責要求和依法履職的實際,切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特別是在服務發展、科學監管、消費維權、嚴格執法等方面,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共性內容包括: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及學本文來源:文秘范文法、依法決策、依法辦事、遵章守紀等方面的情況。為確保領導干部述法考評試點工作順利扎實推進,市工商局采取五項措施:

1、提高認識,增強工作主動性。在傳達市述法工作試點文件精神的基礎上,專題召開一次黨組會,貫徹推進會的精神和要求,研究本局年度述法工作的組織領導、計劃安排、內容形式,力戒形式主義和走過場,以扎實的工作作風、嚴謹務實的態度,按照規定要求認真完成好述法工作,并力求創新。

2、立足職能,提升內容周密性。在市里規定的六項述法內容的基礎上,對行政決策、依法行政工作、學法情況等內容進一步細化,進一步突出科學監管、服務發展、維權執法等內容,努力使本部門的述法工作更具有工商職能特點,更符合時展的要求。并明確述法與述職述廉內容一并進行,要求述法工作必須客觀、全面,納入測評內容,接受機關干部和群眾的評議,測評結果反饋本人。

3、主動延伸,擴大工作效應性。把述法活動向縣(市、區)工商局以及基層工商所(分局)延伸,年終在縣(市、區)工商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述職述廉中增加述法的內容,納入縣(市、區)工商局領導班子年度考核和依法行政的考核內容,有條件的單位,還要擴大到主要執法辦案部門的中層領導干部,要求在述職報告中重點就依法行政問題進行報告,供主管領導進行評價。基層工商所(分局)在組織“雙述雙評”的基礎上,還要由基層工商所(分局)長對本單位一年來依法行政情況進行述法報告,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和企業、消費者評議監督。

篇6

一、個人存在的問題

(一)理論水平還需進一步提高

1、學習缺乏主動性、自覺性、計劃性,近兩年雖然在學習上有所注重,但與自己的工作任務,自己的工作職責相比還是顯得儲備不夠,掌握不全,應用不及。

2、學習缺乏思考,缺乏鉆研,缺乏總結,導致學而不精,學而不能用,學習與實踐脫鉤,表現在工作上,常常臨時抱佛腳,解決問題有時依賴查閱資料,依賴開會商討。

(二)領導能力還需進一步加強

1、農村工作管理水平還要加強。雖然在落實各項惠農政策方面工作扎實,在處理各類矛盾方面化解有方法,但對農村一些風俗習慣還不熟悉,對農業生產還不夠了解。導致工作有時切入點不夠準,出臺方案不夠精準。

2、機關管理水平還要加強。當前,文書檔案、會議就餐、財務小車、衛生食堂等各項工作通過幾年的理順,已按部就班、有條不紊,但還細節上還存在很多漏洞和不足,在執行上還有“嚴制訂寬執行”的情況,在操作上還有一定的隨意性,沒有及時總結糾正完善。

3、旅游開發工作能力還要加強。目前我鎮旅游發展思想清晰,旅游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但作為主職領導在旅游和招商引資方面,了解相關政策,學習專業知識,尋找市場,對接開發商等能力還遠遠不夠滿足現有的工作需要,急需要提高。

(三)工作作風還需進一步轉變

1、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少。深入基層檢查工作多,陪領導視察多,但就某個課題專門深入基層調研少,調研次數少,調研深度不夠,調研廣度不夠,今年自己僅寫了5篇調研文章,與鎮黨委的學習制度,與自身的履職需要還有很大的差距,以后要多加強這方面的工作。

2、與干部的交心談心少。平時對干部安排部署工作多,交心談心少,與班子成員交流多,與一般干部交流少,工作交流多,生活關心少。交心談心是促進同志感情,增進同志了解,溝通思想,互相學習,促進工作的主要方法,重要手段,作為主職領導干部一定要從工作出發,從關心愛護干部的角度出發,多與干部交心談心,多幫干部解決家庭實際困難,保證思想暢通,獻言獻策渠道暢通,努力營造更加團結的工作氛圍。

3、對干部管理不嚴。鎮黨委在年初制定了簽到、住宿的 二、分析產生的原因

(一)在理論學習上

客觀上是政府事務太多,工作太忙,能抽出用于學習的時間太少。主觀上還是自己存在自滿的心態,思想上存在惰性。雖然在工作上已經感覺到理論知識不能滿足工作需要,還是不能靜下心來認真學習,主要是降低了對自己的要求,放松了對自己的約束。

(二)在履職能力水平上

篇7

1?郾做好審前調查,開好審計進點會。我們選配了由主管副局長任組長的三名審計經驗較為豐富同志組成試點審計組。在審前調查中,注重了與組織部門的溝通,弄清了書記、鄉鎮長職責任務的重疊點與側重點,與縣考評辦溝通,弄清了鄉鎮年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與紀檢部門溝通,初步掌握鄉鎮書記、鄉鎮長在廉潔自律方面有無舉報反映和組織調查處理情況,同時深入鄉鎮調查了解書記、鄉鎮長開展經濟工作的基本情況,在此基礎上,草擬審計實施方案,經局審計業務會集體討論后完善實施。審計進點會作為搞好審計工作的重要環節,我們采取組織、紀檢、審計三部門聯合召開,鄉鎮黨政班子成員、站所負責人、人大代表、村支書、主任代表參加的審計進點會。會上,審計組宣讀審計實施方案,被審計書記、鄉鎮長報告個人經濟責任履職情況,同時對被審計書記、鎮長完成工作目標任務情況、經濟決策情況、落實惠民政策情況、決策效果、廉潔自律和履職報告真實性等進行民主測評,為審計工作營造了良好的氛圍。

2?郾突出經濟責任,深化化審計內容。我局確立了對鄉鎮黨委書記任期經濟責任以“經濟事項決策、執行監督、結果與績效”為側重點進行審計的思路。在對鄉鎮內部控制制度測評,財政財務收支、債權債務、資產保值增值審計的基礎上,突出了以下五個方面審計內容。一是經濟政策執行審計。我們把落實黨在農村的經濟政策作為審計的重要內容,查閱了任期內鄉鎮黨委出臺、轉發的經濟政策文件和相關會議記錄,結合所涉及相關資金審計,重點對土地承包、農民減負、退耕還林、種糧直補、扶貧開發、救災救濟、農村低保等事關千家萬戶農民切身利益政策執行情況進行審計,看農民應該享受的各項惠農政策是否落實到位。二是重大經濟決策審計。我們在三個鄉鎮審計中,通過查看制度建設、會議記錄和有關文件,檢查鄉鎮是否建立重大決策的規則和程序;是否建立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和咨詢制度;是否建立決策評價和責任追究制度等。抽查部分建設項目,查閱前期可行性調研論證、投資成本與效益分析、以及項目立項報批和招投標等相關資料,查證領導干部在決策中是否做到程序合法、過程民主、結果科學。從審計情況看,不同程度地存在決策制度不夠健全,程序不夠規范,資料不夠完整的問題。三是決策效益審計。主要審大經濟事項決策實施的效率性、經濟性、效益性和群眾的滿意度。選取部分項目,通過調查走訪、實地查勘、計算分析,對項目取得的實際效益與預期效益的進行比較分析,結合群眾滿意度,查證領導干部在重點項目決策、工程管理、經濟社會效益情況。審計后我們認為基本達到預期效益,修路、引水、移民搬遷、產業開發等項目群眾滿意度較高。四是行政執行力審計。查閱了鄉鎮黨委出臺的制度辦法,查證鄉鎮黨委對政府工作是否建立了科學合理的監管、考評機制,是否建立針對政府目標完成情況的評價制度和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追究制度,通過走訪干部職工、班子成員、人大代表、支書、主任,查證鄉鎮政府在落實經濟決策中的措施和辦法的效率性和經濟性。普遍認為書記、鄉鎮長執行力較強,效果也很好。五是廉政建設審計。對照鄉鎮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政準則》,審查鄉鎮黨委、政府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各項廉政規定情況以及個人廉潔自律情況。

3?郾創新審計方法,提升監督效果。一是審前調查與自查相結合。審計組在做好審前調查同時,要求被審計領導干部提供述職報告,被審計單位進行自查并提供自查報告,作為審計組編制審計實施方案的參考。三個鄉鎮的6名被審計領導干部都按時向審計組提交了述職報告,3個鄉鎮也提交了自查報告,為審計組制定完善可行的審計實施方案提供了參考。二是審計與審計調查相結合。我們在做好三個鄉鎮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的基礎上,到縣考核辦、農業局、統計局、扶貧辦、果業局等單位查閱三個鄉鎮的考核結果文件,核實鄉鎮經濟指標完成情況。查閱被審計鄉鎮黨委、政府的會議記錄、計劃總結、經濟工作文件,對領導干部經濟事項決策過程和程序進行審查。深入建設工作、資金受益農戶等方式,對鄉鎮完成經濟工作任務情況、隱蔽在賬外的經濟活動進行審計調查。我們對12個行政村,240多個農戶進行了走訪調查,對建設項目效益、惠農政策落實等情況進行了解。查出鄉鎮個別項目自籌資金未實行會計集中統一核算和部分工程未預留質保金等問題。三是個別談話和民主測評相結合。通過召開座談會、個別談話、設立意見箱、公布舉報電話、開展民主測評等形式,拓展調查對象,深化調查內容,接受群眾舉報。共發出測評票152張,收回152張,測評反映群眾對被審計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比較滿意。共談話36人次,了解到被審計領導干部工作任務完成、經濟決策、廉政建設等情況。四是查找問題與宏觀服務相結合。針對查出的問題,我們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的方法,從體制、機制、制度上探尋原因,提出審計意見和建議。五是決策審計與績效審計相結合。在做好經濟事項決策過程、程序、合規、合法、民主、科學審計的同時,重點對資金量較大的項目進行績效審計,對黨政領導干部的決策能力和經濟活動的管理能力進行評判。對9個項目進行了效益分析。發現個別項目與預期效益有一定差距及改變項目建設內容等問題。

4?郾堅持客觀公正,評價任期責任。在對審計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的基礎上,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結合,以定性為主的方法評價干部。對鄉鎮書記、鄉鎮長共性重疊評價主要是經濟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經濟政策執行情況、重要經濟事項的效益情況、完成經濟工作的執行力情況、債權債務、廉潔自律情況等。對鄉鎮書記的評價我們側重執行政策、經濟決策,宏觀管理,對鄉鎮長的評價測重經濟管理,財政財務收支真實、合法、效益,重點建設項目建設管理等。

篇8

【關鍵詞】 財經崗位 審計 履責

一、財經崗位人員履責審計的涵義

財經崗位人員履責審計,是指審計部門在各級黨委統一領導下,依照有關法規和標準,運用審計程序和方法,對財經崗位人員任職期間所從事經濟活動的行為實施的審計監督。

對這一概念可以理解如下:財經崗位人員履責審計的主體和其他審計類型相同,都是各級審計部門;審計的客體是擔負經費物資計劃、分配和使用管理的非領導職務人員;審計的主要內容是財經崗位人員任職期間在其職權范圍內履行經濟責任的情況;審計的目標是加強經費物資使用管理,提高經費物資使用效益,監督財經崗位人員更好地履職盡責,對財經崗位人員做出客觀公正的審計評價。

二、財經崗位人員履責審計的重要性

1、加強經費使用管理的需要

隨著國家建設形勢和任務的發展變化,對未來的審計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審計只有不斷地改革創新,適應新情況、新變化,才能繼續更好地服務于經濟管理工作。近年來,國家經濟投入逐年加大,財經崗位人員在經濟活動中的職能作用日益突顯,但對其履責的監督管理卻一直是個薄弱環節,財經崗位人員不作為、不盡責行為越來越多,甚至觸犯法律法規,給經濟建設帶來負面影響。對此,迫切需要建立有效的監管機制來規范財經崗位人員的履責行為。實施財經崗位人員履責審計,可以督促相關人員更好地履職盡責,提高綜合能力素質,從而達到加強經費使用管理,提高經費使用效益的目的。

2、監督財經崗位人員正確用權的需要

隨著現代化建設進程的加快,國家經濟投入不斷加大,經費被逐級分配到各級單位使用管理。財經崗位人員普遍擔負著經費物資的計劃、分配、使用管理等職責,擁有著非常重要的建議權和執行權。這類人員管理使用的經費物資越來越多,權力越來越大,責任越來越重,但與之相配套的監督管理機制卻尚未建全完善。隨著財經崗位人員手中權力的日益膨脹及思想防線的松動,出現了利用權力搞權錢交易、揮霍公款、鋪張浪費等現象。近年來,多起經濟案件的發生證實了這一點。由此可見,針對財經崗位人員建立有效的審計監督機制非常必要。實施財經崗位人員履責審計,是加強財經崗位人員監督管理的有效方法和手段,通過審計監督可以起到預警監督作用,達到促使財經崗位人員正確用權的目標。

3、健全預防和懲治腐敗體系的需要

胡主席強調指出,堅決懲治腐敗是我們黨執政能力的重要體現,有效防止腐敗更是我們黨執政能力的重要標志。抓好黨風廉政和反腐敗工作,是審計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要根據形勢的發展變化,努力建立教育、監督并重的懲防體系。可見,審計監督在預防和懲治腐敗工作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是預防和懲治腐敗體系的最后一道“關口”,使命光榮,責任重大。通過財經崗位人員履責審計,可以進一步補充和完善審計監督體系,達到健全優化預防和懲治腐敗體系的目標。

三、實施財經崗位人員履責審計的對策思路

作為一項探索性的審計監督制度,如何在實踐工作中很好地組織實施是研究的關鍵。對此,本文從履責審計的組織領導、對象選取、重點內容等方面,探討了實施財經崗位人員履責審計的對策思路。

1、強化審計組織領導

建立健全財經崗位人員履責審計組織機構,加強履責審計組織領導,是財經崗位人員履責審計有力開展的堅強后盾,也是確保履責審計工作取得切實成效的重要保證。

(1)確立履責審計組織機構。建立履責審計組織機構是強化履責審計的組織保證。由于履責審計工作的綜合性和審計過程的復雜性,必須建立專門的履責審計組織機構來領導、組織、計劃、協調和實施審計工作。目前,我國已相應建立了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組織機構,鑒于在人員組成、機構設置方面與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組織機構的共同之處,建議履責審計不單獨設立組織機構,可依托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組織機構完成工作,并明確履責審計是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從而強化對履責審計工作的組織領導。

(2)堅持黨委統領履責審計工作。堅持黨委統一領導是搞好履責審計工作的根本保證。堅持黨委統領履責審計工作,需要注意以下方面:一是履責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必須由單位分管領導擔任組長;二是年度履責審計工作計劃和審計對象的選定,須經履責審計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報本級黨委審批確定;三是實施履責審計必須由分管領導直接帶領組織實施,審計過程中,審計組要及時向本級黨委匯報有關情況;四是審計報告、審計意見和審計決定要經本級黨委研究審定;五是履責審計工作領導小組每年應向本級黨委報告年度履責審計工作情況。

2、確定審計重點對象

目前,審計工作形勢嚴峻、任務繁重,只有堅持“突出重點、兼顧一般”的原則,科學、合理、有針對性地選取審計對象,才能切實提高履責審計的質量成效。

(1)選取分管經費物資數額較大的審計對象。分管經費物資數額較多的財經崗位人員,權力較集中,一旦出現違法違規行為,所涉及的經費物資數額較大,造成的經濟損失較嚴重。另外,此類人員擁有的職權通常較大,較易成為被拉攏腐蝕的對象。因此,按照審計工作重要性原則,在選取履責審計對象時,應當優先選擇長期分管經費物資數額較多的財經崗位人員,以增強履責審計的針對性和效益性。

(2)選取任現職時間較長的審計對象。任現職時間較長的財經崗位人員,對于本職業務工作已比較熟悉,工作熱情難免有所下降,工作積極性、主動性有所減弱,隨之帶來工作標準和成效降低。另外,財經崗位人員在同一個崗位工作時間較長,對周圍環境較熟悉,如果缺少經常性的監督檢查,出現行為的可能性較大,較易成為不法分子尋租的對象。因此,應當把任現職時間滿三年以上的財經崗位人員作為重點審計對象。通過審計強化對被審計人員的監督管理,起到鞭策和警示作用,促使被審計人員在同一個崗位上更好的履職盡責。

(3)選取負責專項工作任務的審計對象。專項工作任務具有時間緊、任務急、標準高的特點。由于專項工作任務屬于階段性工作任務,專項經費的使用對于專項工作任務以外的事業任務影響不明顯,容易隱藏漏洞,不易通過常規審計發現。因此,審計部門有必要把時間緊、經費投入多的專項工作任務納入履責審計的視野范疇,把分管專項工作任務經費的財經崗位人員作為履責審計對象的重要方面。對于已完成的專項工作任務,應當根據具體情況需要,有選擇的安排履責審計。

(4)選取群眾有不良經濟反映的審計對象。經濟領域的舞弊現象種類繁多,具有很強的隱蔽性和欺騙性,僅靠審計部門常規審計發現的問題十分有限。各級審計部門必須通過多種渠道發現違規違紀行為。群眾的不良經濟反映就是審計部門獲取不良經濟情況的重要渠道,是選取履責審計對象的重要依據。在選取有群眾不良經濟反映的審計對象時,審計部門應當站在客觀、公正的角度,在充分調查取證的基礎上確定審計對象,切不可盲目采取審計行動,對他人造成消極影響。

3、把握審計重點內容

財經崗位人員履責審計的重點是考查被審計人員任現職期間履行經濟責任的情況,履責審計的內容一定要貼近和能夠反映出被審計人員履行經濟責任的情況。

(1)財經法規制度落實情況。一是掌握國家財經法規制度情況。主要審查被審計人員學習相關領域財經法規制度是否及時經常,是否熟練掌握與本職業務相關的國家財經政策法規,理解財經法規制度是否準確,是否存在認識上的偏差,是否與上級的政策精神相符、相一致。二是完善財物管理配套規章制度情況。主要審查被審計人員在分管經費物資范圍內,有無根據上級指示精神和統一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健全財物管理配套制度和措施,分管經費使用審批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經費物資使用管理是否存在制度隱患或漏洞。三是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制度情況。主要審查被審計人員是否嚴格落實國家財經政策法規、行業規章和本級各項配套措施,是否存在違反政策法規搞變通、執行不嚴、搞土政策等問題,有無落實不嚴、執行不力等問題。

(2)經費物資使用管理情況。一是分管經費預算編制情況。主要審查被審計人員編制的分管經費預算是否科學合理,是否符合黨委經費決策意圖和年度工作計劃;各項經費投向投量是否準確,保障重點是否突出,預算編制依據是否充分;大額預算項目是否經過研究論證,預算內容是否合理完整,有無虛列預算項目、擴大開支規模等行為;預算審批程序是否規范,有無未經批準擅自調整、私自變更預算等行為。二是分管經費預算執行情況。主要審查被審計人員是否嚴格執行分管經費預算,是否存在擅自調整、私自改變預算項目、內容、經費標準、數量等問題;被審計人員對下資金撥付是否及時足額,有無不按進度撥付、拖欠經費、克扣經費、不落實經費等問題;年中分管經費預算調整是否合情合理,審批手續是否規范,是否存在隨意調整預算情況。三是留用經費使用管理情況。主要審查本級分管留用經費使用管理是否嚴格規范,被審計人員承辦的各項經濟業務是否存在審批手續不全、依據不充分、程序不規范或越權、越職辦事等問題;重點關注物資集中采購、招投標、合同簽訂、大額經費支付、行政消耗性經費開支等經濟業務的審查,突出對各類經濟業務細節和過程的詳查。

(3)事業任務完成情況。一是通過查看年度工作計劃安排,查閱任務完成相關資料,審查審計對象是否完成年度確立的工作任務和目標,是否存在歷史遺留問題、拖欠、積壓和隱瞞未完成工作等情況。二是通過查看單項工作計劃安排、完成時限,審查審計對象是否按照預定的時間節點保質保量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有無拖拉、怠慢、瀆職等情況,影響了整體工作進展。三是通過查閱工作情況報告、成果鑒定,以及實地考察了解等方式,審查各項事業任務完成質量情況,是否實現預期目標或效果,質量成效是否明顯,是否存在打折扣、降低標準、應付了事等情況,已完成各項事業任務是否存在不良反映。

篇9

一、考核對象

幫扶縣領導,各鄉鎮、縣級各部門、企事業單位,第一書記、駐村幫扶工作組、脫貧攻堅聯合黨總支。

二、考核時間

從2015年起,每年12月上旬開展干部駐村年度考核工作。

三、考核內容

根據考核內容,分類制定考評細則,詳見附件1—6。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注重實績和群眾公認的原則,年終,縣干部駐村幫扶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將會同縣委辦、縣委組織部、縣扶貧移民局等單位組成考核組,對“五個一”落實情況和干部駐村工作開展情況,采取自我鑒定、實地考評和綜合評定相結合的方式,綜合評價考核對象的工作實績,并將涉及干部個人的考核評分反饋干部派出單位。

(一)自我鑒定。由考核對象根據履職情況、工作實績等進行自我總結和評價,認真填寫《考核登記表》和《自查打分表》,與相關佐證資料一并報協調小組辦公室。

(二)實地考評。查,即查閱工作臺賬、工作日志、會議記錄、民情日記、相關表冊和自查報告等資料;看,即實地查看貧困村改善基礎設施條件、培育富民產業、發展社會事業等方面的工作情況;聽,即由考核組主持召開鄉(鎮)干部、村“兩委”班子成員、村民代表和工作隊成員參加的考評會議,縣級聯系部門、第一書記、駐村工作組組長、聯合總支書記代表分別進行述職;評,即考核組結合查、看、聽的情況和分類考評細則對考核對象作出綜合評價。

(三)綜合評定。考核采取日常工作和年終實地考評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縣干部駐村幫扶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將結合考核對象自查自評、日常工作情況和年終實地考評情況,進行綜合評定,評選出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

五、結果運用

(一)縣級領導干部要把對口聯系幫扶鄉鎮、貧困村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發揮優勢,立足實際,明確責任,狠抓落實,確保目標任務完成。其工作開展情況作為重要內容納入年度目標任務進行述職,貧困村不脫貧,縣級領導干部聯系幫扶不脫鉤。

(二)縣級各部門、企事業單位和鄉鎮的干部駐村幫扶工作年度考評結果納入縣委年度目標績效考評的內容,作為考核的重要依據。中央、省、市駐興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駐村幫扶工作考評結果,由縣干部駐村幫扶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向其上級主管部門通報。

(三)第一書記考核等次不占縣年度考核指標,考核結果由縣委組織部反饋選派單位,由選派單位登記完善《公務員(參公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或《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并記入貧困村第一書記人事檔案,作為對第一書記進行表彰、獎勵、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據。考核等次為“基本稱職”或“基本合格”及其以下的,撤銷貧困村第一書記職務,由原單位重新選派。

篇10

1.寫大事。不要什么都寫,要詳略得當,分管工作盡量都點到。

2.寫難事。就是你今年難辦的事怎么解決的,可以重點描述。比如兩學一做怎么創新的,怎么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

3.寫新事。每年都有新形勢新任務新特點,不能每年都差不多。

4.寫個人事。就是有鮮明個人特點的部分,比如提出什么、召開什么、協調什么等等。

年終述職報告怎么寫才不落俗套這要看你怎么布局。一般來說分思想修養、學習教育、業務工作、廉政建設、紀律作風等方面。你分管組織、宣傳、工會可從圍繞一年來的你們部門的中心工作,圍繞上級對分管工作的要求來寫,圍繞相關會議精神部署和文件要求寫,圍繞領導關注和批示要求寫,圍繞述職通知要求寫,從重點、亮點工作入手,側重寫一下,其余可略寫。不要重點的也寫,不重點的也寫,這樣就成流水賬了。

述職的意思是對照崗位職責報告落實情況。先搞清楚崗位職責有幾個方面,上級對這幾個職責有什么樣的新要求高要求。如有沒有群團改革任務這類大事,自己遇到什么難題,又怎么特色推進取得了什么效果?比如組織建設是否面臨階段性問題自己怎么創新改進的。

我認為,不落俗套就是要重點報告大家都關注的大事(廉潔或者其他應該報告的,可以盡可能壓縮),對大事聲動描述(不是小說,生動是素材生動有力度,讓人聽得進去)。不然,讀來讀去什么都說了,重點沒突出,大家聽了也就是一帶而過。至于標題之類,應該是根據內容順其自然,如果你的內容好,不一定要刻意修飾標題。

一、文字只是事情的反映,工作有特色、有亮點、有開拓,報告才會有新意。

二、每年的工作都是那些,內容具有事實性,想要創新也比較難,因此,標題的提練、創新更為重要。但內容要體現特色、亮點來。一般的工作可以帶過,但特色、亮點工作可以著重筆墨。

三、最關鍵的,是要寫得像自己。

給幾個作參考:

一、始終以德立信,增強黨性錘煉,不斷提升自身政治素養

二、始終以學立身,堅持聯系實踐,努力增強能力水平

三、始終以績立行,堅持真抓實干,推進工作取得實效

四、始終以廉立威,踐行從嚴治黨,做好服務落實表率

存在問題及下步努力方向,可簡要帶過。

一、堅持抓學習重調研,不斷提高履職能力和水平。

二、堅持抓班子帶隊伍,為加快XX發展凝心聚力。

三、堅持抓發展保民生,全力為XX發展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