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節假日法律規定范文

時間:2023-06-12 16:38:56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法定節假日法律規定,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法定節假日法律規定

篇1

一、5個國家全年有多少假期?

德國

除全年104天周末休假之外,德國《聯邦休假法》規定每人每年享有至少24個工作日的帶薪休假。加上其他法定節假日,德國假日總和超過150天。

荷蘭

荷蘭法律對不同工種休假作出明確規定。例如,荷蘭媒體從業人員每年享有25個帶薪假,而且包括雇主向員工額外發放的度假津貼。而荷蘭大學研究人員的帶薪假可達到40天,外加年薪8%的度假津貼,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

美國

美國聯邦法定節假日不多,為10天。美國沒有強制規定帶薪休假天數,但人們普遍有休假意識,企業也會比較自覺地安排假期,一般來說至少有15天。

韓國

韓國全年法定節假日共有16天,當中包括各為3天的春節和中秋假期。此外,韓國人的帶薪年假為15-25天。加上雙休日,韓國人全年假期可達到132-142天。

日本

日本法定節假日一年共15天。法律規定,連續工作6個月以上的勞動者,每年可享受10天的帶薪休假。此后,假期隨著工齡按一定比例增加。

二、大長假怎么組合最放松?

德國 根據子女假期靈活調休

德國人休假最大特點是靈活。德國法律規定,人們可以根據自己實際情況分拆安排休假日期。雇員可以提前和雇主協商帶薪休假時間。

有子女的家庭一般選擇寒暑假。為此,德國企業和機構除安排員工休假時讓孩子小的員工優先之外,還會提前兩三個月確定員工休假安排,對暑期工作作出適當調整。為了緩解假期造成的交通壓力,德國學校還錯開時間放假。

荷蘭 不為湊假加班

荷蘭人從不為休假而專門連續加班、周末調休。與中國人東拼西湊的3天小長假相反,荷蘭人經常自由拆分長假。以荷蘭記者布林克為例,今年上半年,她花了一周時間和朋友前往德國“短途游”,夏天又和家人駕車前往東歐度假4周。

美國 小長假+個人年假

對美國人來說,11月下旬感恩節和12月下旬圣誕節兩大聯邦法定節日是每年的“節日季”。不少上班族選擇在感恩節、圣誕節或元旦前后申請休假,可將年末小長假與個人帶薪假結合,拉長休假時間,徹底放松身心、陪伴家人或遠途旅游。

三、小長假怎樣調整最高效?

美國 黃金周末好出游

美國聯邦法定節日只有10天,但分布平均。有意思的是,美國法定節日中超過半數在周一,可與雙休日連起來形成“黃金周末”。很多美國人選擇在“黃金周末”短途出游。另外,如果新年、美國獨立日、退伍軍人日、圣誕節和新選總統宣誓就職日恰好是周六或周日,那么假期將提前或推遲一天,同樣形成“長周末”。

韓國 不人為制造黃金周

在韓國,如果法定節假日與周末(周六或周日)重疊,就不再順延補休。但中秋節和春節兩個節日除外,可以順延補休。今年中秋,韓國人就享受了一個5天的黃金假期:從中秋前一天(9月18日星期三)開始,到22日星期天結束。

當法定節假日與周末不相連時,政府一般不會人為地將它們湊在一起。個人可靈活利用自己的帶薪年休假來彌補這個缺憾,湊成較長的休假天數。

日本 打造三連休

篇2

每一個人年底最期待的東西是什么,當然是放假啦,放假去旅游啦!好了,2022年的放假時間安排表來了,快來看看小編給大家整理的2022年節假日放假調休時間,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22年節假日放假調休時間經國務院批準,現將2022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2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二、春節: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調休,共7天。1月29日(星期六)、1月30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節:4月3日至5日放假調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四、勞動節:4月30日至5月4日放假調休,共5天。4月24日(星期日)、5月7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節:6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

六、中秋節:9月10日至12日放假,共3天。

七、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群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

國家法定節假日計薪天數是怎樣的針對節假日多一天對加班費到底有無影響的問題,北京某律師事務所律師證實,“《通知》理清了一個概念,就是‘月計薪天數’。加班工資應以此計算,而月計薪天數只與雙休日有關,與法定節假日無關,因此對加班費并無影響。”因此在這個新增的“月計薪天數”的意義上,加班費確實比以前按“月工作日”算減少了,但今后無論法定節假日增加到多少天,都對加班費沒有影響。

輪班制職工節假日上班是否有加班工資在交通、鐵路、郵電、航空、旅游等服務行業中,由于連續作業等工作特殊性,常采取你這種輪班制度。這種工作制度,在周六、周日也會上班。按照法律規定,單位在保障你身體健康和與你協商一致的情況下,采用調休轉休的方法,確保你享受休息休假的權利,是不違反法律規定的。只要符合《勞動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你每周平均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就不算作加班。單位不用支付加班費用。但法定的節假日除外。如五一、十一、元旦、春節等,不論是否倒休,也應算作節日加班,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法》和《合同法》的規定,按照工資的三倍標準來計算加班費。

國內適合3天旅游的地方1、拉薩

(西藏自治區)

上榜理由:在 離天堂最近的地方,感受雪原神秘的宗教氛圍。愛情,在這里成為一種接受神旨的宿命。在大昭寺里,沿轉經道走一走,一起在佛前許個愿,點上一盞為愛相守的長 明燈。在電光石火的瞬間,此刻攜手的人兒,堅定一生不離不棄的信念。“那一天閉目在經殿香霧中驀然聽見你頌經中的真言/那一月我搖動所有的轉經筒不為超度 只為觸摸你的指尖/那一年磕長頭匍匐在山路不為覲見只為貼著你的溫暖/那一世轉山轉水轉佛塔啊不為修來生只為途中與你相見”。

2、烏鎮

地理位置:地處浙江桐鄉市北端,西臨湖州市,北界江蘇吳江縣。

必去理由:這個小家碧玉般靜謐的江南小鎮,沒有周莊的名氣,只有寧靜、安詳和讓人感動的滄桑。白墻、青瓦、木隔扇、石板路、烏篷船、木雕、水閣、茶館、深弄水巷,會把你帶入一個如詩如畫的煙雨江南

3、麗江古城

地理位置:位于云南省西北部麗江縣境內。

篇3

又一年的中秋即將來臨,在中秋節這天大家一般都會回家團聚,然后和家人一起吃月餅、賞等,那么中秋節的放假時間怎么安排的,下面給大家分享關于2021中秋節放假時間出爐最新,歡迎閱讀!

2021中秋節放假時間2021年9月19日-9月21日放假調休,共3天。

9月18日(星期六)上班。

其中,2021年9月21日是中秋節,為法定假日。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2021中秋節高速免費嗎不免費。

根據《重大節假日免收小型客車通行費實施方案》,高速公路免費通行的實施范圍:

(一)免費通行的時間范圍為春節、清明節、勞動節、國慶節等四個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及當年國務院辦公廳文件確定的上述法定節假日連休日。免費時段從節假日第一天00:00開始,節假日最后一天24:00結束(普通公路以車輛通過收費站收費車道的時間為準,高速公路以車輛駛離出口收費車道的時間為準)。

(二)免費通行的車輛范圍為行駛收費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載客車輛,包括允許在普通收費公路行駛的摩托車。

(三)免費通行的收費公路范圍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和《收費公路管理條例》規定,經依法批準設置的收費公路(含收費橋梁和隧道)。各地機場高速公路是否實行免費通行,由各省(區、市)人民政府決定。

2021中秋節加班工資如何計算中秋節加班工資如何計算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如果用人單位在節假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則應支付3倍加班工資。

按照標準,10月1日當天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不得以調休等方式代替。

在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用人單位,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可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在這2天上班的勞動者視為加班,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在日工資基礎上除以8小時。

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

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不得低于勞動者所在崗位應得的工資報酬;若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則以本市新的最低工資標準作為基數。

2021中秋節旅游如何維權中秋出游盡興自然是的,但是如果出現旅游糾紛,我們該怎樣維護自己的權益呢?在進行旅游維權時需要注意哪些呢?

篇4

小童于2009年8月進入上海某金店從事營業員工作,于2012年6月離開。2012年7月,小童申請仲裁,要求金店支付包括2009年8月至2012年6月期間雙休日加班工資26452元在內的八項費用共計14萬余元。仲裁委員會和一審法院要求金店支付包括2010年8月至2012年6月期間雙休日的加班工資在內的四項費用共計3萬余元。

上海一中院二審認為,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該案中,小童雖然存在休息日工作的情形,但小童實行“做一休一”、日工作時間為11.25小時的工作制度,即金店安排小童在休息日工作的同時實際上也已經安排小童在周一至周五期間進行了補休,而補休的時間也已經超過小童在休息日工作的時間,故二審改判金店無需支付小童休息日加班工資。

關注一: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就不算加班?

我國勞動領域主要存在兩大類工時制度:一類是標準工時制,另一類是特殊工時制,包括綜合計算工時制和不定時工時制。這兩種工時制度在計算加班時間上存在很大的區別。

根據《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我國的標準工作時間為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如果本案中的金店實行的是標準工時制,盡管小童每周工作時間未超過40小時,但是每天工作超過8小時,也算加班。

綜合計算工時制則是按照一定周期如周、月、季、年等綜合計算工作時間。在綜合計算周期內,某一具體日、周的實際工作時間可以超過8小時、40小時,但綜合計算周期內的正常工作時間應當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相同,超出部分視為加班。

怎樣判斷小童的工作時間是否超出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呢?周工作時間速算方法為:周工作時間=(全周7天×工作周期內天數×每天工作時間)÷工作周期天數。如“做五休二”的職工,每周工作5天,休息2天,一個工作周期為7天,每天工作8小時,周工作時間=(7×5×8)÷7=40小時。

小童是“做一休一”,每天工作11.25小時,周工作時間=(7×1×11.25)÷2=39.38小時,未超出40小時的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如果本案中的金店實行的是綜合計算工時制,則小童屬于正常工作,不算加班。

正因為綜合計算工時制在加班上的特殊之處,所以法律規定,企業如果要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應當經過嚴格的審批制度,需要得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批準。

從本案看,小童所在崗位顯然沒有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否則也不會發生加班費爭議。由于金店實行的是標準工時制,而小童每天工作時間超過了8小時,所以勞動仲裁和一審法院認定小童存在加班,要求金店支付加班費。

但是二審法院認為,即使小童存在加班,金店已經安排小童在周一至周五期間進行了補休,補休的時間也已經超過小童在休息日工作的時間,故改判金店無需支付小童休息日加班工資。總而言之,本案雖然改判了,但是并沒有否認金店安排小童加班的事實。

有人說,既然未經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勞動者每天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只要總的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用人單位也可以不支付加班費,那么為何還要申請綜合計算工時制呢?話不能這么說。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必須遵守《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盡管金店安排了小童補休,可不再支付加班費,但是并不等于其用工行為合法。本案中金店安排小童“做一休一”,每天工作11.25小時,顯然屬于違法超時加班。

《勞動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第九十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并可以處以罰款。”

勞動法專家、上海一中院高級法官郭文龍認為,本案二審判決將當事人利益與國家行政管理規范分解來看,體現了管理性規范與效率性規范相區別的原則。但是本案中金店違法超時加班,仍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另外,本案中金店雖然未經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但是金店的“做一休一”畢竟是一種制度性很強的工時安排,而且安排職工補休的時間也已經超過其在休息日工作的時間。而現實中很多單位需根據生產經營情況靈活安排作息時間,計劃性不強,最近任務多了就多做幾天,任務少了就少做幾天。如企業實行以年為計算周期的綜合工時制,在這一年里可以安排員工集中工作、集中休息,包括可以先集中休息,后集中工作,但如在標準工時制下的這樣安排加班和調休,很容易產生爭議。因為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才可以延長工作時間。

所以用人單位必須規范用工,應當申請綜合計算工時制的,還是要依法申請綜合計算工時制。

關注二:每周工作超過40小時如何支付加班費?

本案中金店安排小童“做一休一”、每天工作11.25個小時,如果實行了綜合計算工時制,小童則不算加班,但是即使實行了綜合計算工時制,如果小童實際總的工作時間超過標準工作時間,還是要支付加班費。這個加班費應當如何支付呢?

綜合計算周期內的正常工作時間應當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相同,超出部分視為延長工作時間,應當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支付加班工資報酬,即另外支付150%的工資報酬。

【相關案例】 小張在一家公司里當保安,每月工資2500元,每工作4天休息1天,每天工作8小時,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做四休一”的小張應有加班費嗎?

小張的周工作時間=(7×4×8)÷5=44.8小時,44.8―40=4.8小時,即每周超過標準工作時間4.8小時。

小張的月工資為2500元,小時工資計算方法為:2500元(月工資)÷21.75天(月平均工作日)÷8小時(每天工作時間)=14.37元,單位每周應另外支付給小張加班費為14.37×4.8×150%=103.46元。

關注三:“做一休一”在節假日工作有加班費嗎?

本案中金店安排小童“做一休一”、每天工作11.25個小時,由于單位在周一至周五期間給予其相應補休,補休時間也超過了雙休日工作時間,所以無需向小童支付加班工資。

但是如果金店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小童工作,單位不能安排其在其他工作時間補休,而應另外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即使是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工作的,也應另外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相關案例】 王某于2011年4月1日進入上海某服裝銷售有限公司從事服裝銷售工作,上班地點在上海某百貨公司。雙方勞動合同中約定,王某實行做一休一輪班制,工作時間參照百貨公司開店和關店時間,每天工作10.5個小時,輪到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也不休息。王某的崗位經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至2012年8月,由于該服裝銷售公司一直沒有依法為王某繳納社會保險,同時自入職以來,單位也一直沒有向其發放加班工資,故王某要求公司補繳社會保險費并補發加班費。公司拒絕,雙方發生爭議,王某無奈訴至勞動仲裁。

篇5

白天裝修超過多少分貝算擾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相關辦法的規定中:“一般在法定休息日、節假日全天以及工作日12時至14時、18時至次日8時,禁止在已經竣工并交付使用的住宅樓內去進行產生噪聲的裝修等擾民的作業。在其他的時段內進行作業的,應當要采取噪聲控制的措施,以減輕對周圍居民的干擾。”一般在白天裝修的噪音會規定在60分貝,要是在晚上裝修則規定噪音要在50分貝,要是大于了60分貝則屬于噪音了,住戶也是有權去投訴裝修者的。

所以業主在進行裝修的時候,一定要去避開大家休息的時間去進行裝修,不能夠進行大聲的敲、鑿、鉆等進行裝修活動。在進行裝修時一定要控制好時間,不要提前或者是超時施工,避免影響到其他業主的休息。

裝修鉆墻要多久太吵了

裝修房子的時候,經常會使用到電鉆,如果施工速度比較快,半個月左右就可以不用使用電鉆了,但是如果施工速度比較慢,至少需要一個月左右的時間。另外,周末是不可以使用電鉆裝修的,否則就屬于擾民行為,鄰居是可以進行投訴的,因為目前我國對裝修是有著明確時間規定的,超過了規定的時間段內裝修,那都屬于擾民行為,都是需要承擔相關的責任的。還有如果是法定節假日,是不可以進行裝修的。

這個就要看裝修的時間延續多久了,按照一般的裝修時間來推算,電鉆的響聲應該是推延至7天左右。

比如在裝修地面的時候,會有一些地方需要用到電鉆,但這個電鉆的使用率不是特別的高。地面裝修大概需要7天左右的時間,這7天之內你會聽到一些其它裝修的聲音,但是電鉆的聲音不會再響。而撞了地面之后,馬上就是吊頂,裝修吊頂使用電鉆的概率也是非常高的,但也只是兩天左右的時間就結束了。

篇6

帶薪年休制度經歷了從1991年首次以規范性文件方式提出,到1995年勞動法再度作出規定,又到公務員法明確列出這樣一個漫長的過程,但由于可操作性不強,加之缺乏剛性約束,這項制度實質上是“一項僅僅寫在紙上的權利”,以至于被人們遺忘。此次國務院法制辦專門就帶薪年休制度大張旗鼓地向社會征求意見,不由得令人心中生出許多期待。

然而,欣喜之余筆者又心生疑慮,誰來保障我們切實享有帶薪年休的權利?帶薪年休制度會不會成為美麗的煙花?

征求意見稿的規定不可謂不詳細,職工權利的規定不可謂不到位。據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的職工累計工作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為15天。法定節假日不計入年休假假期。而且,在廣泛征求意見后,帶薪年休制度必將進一步完善。國家最終以行政法規的形式通過帶薪年休制度,也是可以預見的事。

篇7

除夕是不是傳統節日除夕因常在夏歷臘月二十九或三十日,故又稱該日為大年三十,是中國最重要的傳統節日之一。民間最為重視。家家戶戶忙忙碌碌或清掃庭舍,迎祖宗回家過年,并以年糕、三牲奉祀。

農歷一年的最后一天叫“歲除”,那天晚上叫“除夕”。除夕自古就有通宵不眠、守歲、貼門神、貼春聯、貼年畫、掛燈籠等習俗,流傳至今,經久不息,受漢文化的影響,除夕也是漢字文化圈國家以及世界各地華人華僑的傳統節日。

20xx年,除夕依《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正式成為中國法定節假日,20xx 年,除夕依國務院關于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決定進行調整,不再作為中國法定節假日。

除夕的禁忌禁忌一:“大年三十晚上忌人”。三十晚上,普通人家都要“大團圓”,出遠門的親人也要千里迢迢、迎風冒雪往家里趕,回來跟家人一起吃三十晚上的團圓餃子。這頓晚餐在南方叫“年夜飯”,北方人食面,就吃餃子,民謠說:“三十,合家歡樂吃扁食。”三十晚上,一家團圓,外面揚風飄雪,屋里燈火通明、熱氣騰騰。玻璃窗擦得干干凈凈,水珠還從玻璃上面往下滾。時不時傳來陣陣鞭炮聲。家家享受著天倫之樂,其樂融融。為了保證自家人歡樂的大餐,一般不愿外人突然闖入,無論外人來說話、串門以至討債,都一樣會起著干擾一個家庭內部歡樂的團圓,所以除夕之夜,對“家韃子”之外的人都一律拒絕。

禁忌二:“出嫁女大年三十不看娘家燈”。“三十晚上,出嫁的女兒不能看娘家燈,看娘家燈會死娘家人”,這一條夠厲害的,但“師出有名”。因為舊社會是以男性為主的;出嫁的女兒往往多“婆媳不和”,如果已成為“人婦”的女子(尤其是有錢有勢出身的)盡往娘家跑,那婆婆家就不能保持大團圓了。為了保證婆婆家一家團聚,所以傳衍了這一條民俗,目的是好的,形式是“莫須有”的。既無法律規定,又不見經傳,卻起了凝聚與和諧的作用。

禁忌三:“正月不剃頭”。老天津,剃頭匠從三十早起就干活,無論剃頭打辮子,還是洗、剪男頭,一直干一夜,直到初一早晨。那時剃頭師傅多是寶坻人,天一亮就卷包兒回老家了,再剃頭,找不到師傅了。這是督促人們,在新年前做好一切清潔衛生工作。

禁忌四:“不許摔壞東西”。年下不許摔壞東西,摔了趕緊說:“碎(歲)碎(歲)平安。”這是提醒人們過年別得意忘形,也應小心翼翼、以求吉利,是一種心理暗示、沒別的意思。

除夕的習俗除夕的習俗:年夜飯

除夕夜的年夜飯也叫團圓飯,根據宗懔《荊楚歲時記》的記載,至少在南北朝時已有吃年夜飯的習俗。因為正值冬天,北方人常常在飯桌中間設置火鍋,因此也稱圍爐。

除夕的習俗:傳統座次

按照老禮,除夕夜傳統的座次是“尚左尊東”、“面朝大門為尊”。年宴的首席為輩分最高的長者,末席為最低者。如果是請客,首席為地位最尊的客人,主人則居末席。首席未落座,其余都不能落座,首席未動手,大家都不能動手。

除夕的習俗:飲食特色

北方人年夜飯的菜色中常包括水餃、魚、年糕、長年菜等。因為水餃狀似金元寶,有富貴之意;魚這道菜不能吃完,因為在漢語中“魚”和“余”同音,有“年年有余”的吉祥意思;年糕則有“年年高升”之意;吃長年菜則有長壽的意涵。華南則多有雞、燒肉、發菜、蠔豉等,因為“發菜蠔豉”與“發財好市”諧音。江南的典型年夜飯必有魚,豐盛湯鍋。

除夕的習俗:貼春聯

春聯,也叫“門對”、“春貼”、“對聯”、“對子”,屬于楹聯的一種,是一種獨特的文學形式。

這副世界上最早的春聯,“三陽始布,四序初開”記載在莫高窟藏經洞出土的敦煌遺書上,撰聯人為唐人劉丘子,作于開元十一年(720xx年)。百姓春節貼春聯的民俗從明代才開始盛行,潮流發源地是南京。現在江南地區百姓講究在大年三十上午貼春聯。

除夕的習俗:祭祖

據民俗專家、南京大學民俗藝術研究室主任陳竟介紹,祭祀祖先是除夕的第一件大事。在我國很多地方,這一天,民眾都會在家中擺上豐厚的飯菜,點燃香燭,家長率領子孫們叩拜。北方一些地方的農村還會在家中焚燒紙錢。大年三十傍晚時分,在祖宗像前點上香燭,倒上美酒,擺上菜肴,全家人舉行隆重的祭祀儀式,表達“慎終追遠”的感情。等各位先人用過年夜飯之后,人們才開始享用。

除夕的習俗:貼福字

春節貼福字,是中國民間由來已久的風俗。春節貼“福”字,寄托了人們對幸福生活的向往,也是對美好未來的祝愿。“福”字究竟該怎么貼沒有統一的標準:

篇8

單位名稱: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領導小組辦公室

勞動者姓名:

簽 約 須 知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履行勞動合同有關的各項信息真實、有效。

2、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3、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4、除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條款兩種情形之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5、本合同的附件可以包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等。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柳州市綜治委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住 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系  電話:         

 

乙方(勞動者)  姓      名:                           

戶籍所在地:                          

現居住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期限類型為 (一)  :

(一) 固定期限:自2010年5月 10日起至2011年5月9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 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第二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試用期為  (二)    :

(一)無試用期。

(二)試用期自2010年5月 10日起至2010年8月10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 工作,崗位職責是 主要負責柳州市綜治委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項工作,及配合團市委各項工作。

乙方工作地點為   團市委學校部        。

第四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三)     工時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以  (周、月、季、年)為周期,平均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不定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甲方應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乙方意見的基礎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第六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七條  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除法律規定的特殊情形外,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參考當地人民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線,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

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九條  甲方按下列第    2   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

1、乙方的工資構成為                                    

2、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1000 元/月(周)。

3、                                                 

4、                                                  

(二)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        ,計件單價為        。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800元/月       。

第十條   甲方于每月   10  日前以貨幣或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工作的,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資;安排乙方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和安全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并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范和操作規程。

第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七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的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條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一條  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五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  解除、終止本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其他事項

第二十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八條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保密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九條  以下協議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1、                                                      

2、                                                     

3、                                                   

4 、                                                   

第三十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柳州市綜治委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篇9

一方有探望權利 另一方有協助義務

王瑩與李強雙方曾系夫妻關系,于2012年在民政局協議離婚,離婚協議中約定6歲的婚生子李曉歸李強撫養,王瑩每月享有探望兒子三次的權利。但自離婚一年后,王瑩在外地工作、生活,李強認為王瑩跟孩子相見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拒絕王瑩繼續探望兒子。王瑩至法院,要求判令王瑩對其兒子享有探望權,每月可探望三次;如遇法定節假日超過三天,可以帶回家一次;如遇法定節假日超過七天,可以帶回家三天;寒假可以帶回家15天;暑假可以帶回家25天;李強負有協助義務。

【法官說法】

我國《婚姻法》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李強和王瑩離婚后,婚生之子李曉由李強撫養,王瑩有探望的權利,李強自然有協助的義務。探望子女是不直接撫養子女一方的法定權利。任何情況下,孩子都需要來自父母雙方的共同關愛。現王瑩要求探望李曉理由正當,法院應予支持。王瑩探望孩子的方式,應以確保王瑩與李曉穩定的母子感情交流,并有利于李曉的身心健康和正常穩定的生活條件為原則。現今李曉年紀尚小,一月三次探望不利于孩子的穩定生活和學習,王瑩要求將孩子接走以及節假日、寒暑假長期的探望目前亦不具備現實條件。王瑩的探望時間由法院結合具體案情與李曉的生活、學習情況予以判定。法院判決王瑩可每月探望李曉兩次,李強可在場陪同。

【普法提示】

探望權是指離婚后未直接撫養子女的配偶一方依法享有的在一定時間,以一定的方式探視、看望子女的權利。探望的行使不僅可以滿足父母對子女的關心、撫養和教育的情感需要,同子女保持密切的往來,還以增進父母子女的溝通和交流,減輕子女的家庭破碎感為目的。實踐證明,探望權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探望權是法定的權利,任何人都不得干預。

在審判實踐中,往往有這樣的情況,離婚后與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以種種理由拒絕對方探望子女,對方不能與子女見面,更談不上對子女履行教育、監督、保護等監護權利義務。對此,我國《婚姻法》三十八條明確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探望權的行使不能影響未成年人的正常生活

李麗和張勇于2013年結婚,2014年生育婚生女張曉,2015年二人因感情破裂經法院審理判決離婚,婚生女張曉由李麗撫養。由于離婚前雙方對于婚生女張曉的撫養權爭議很大,導致雙方矛盾激化。張勇認為在離婚之前自己的家人對女兒張曉的感情非常深厚,離婚后要求每周多次探望女兒,李麗以孩子太小為由只允許張勇每周探望一次。張勇對此非常不滿,至法院,要求每周探望女兒兩次,周六日女兒隨張勇及其家人居住。李麗則認為孩子太小,生活習慣等不適宜探視太多,建議一周最多見一次。

【法官說法】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孩子的父或母,有探望孩子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現張勇與李麗已離婚,婚生女張曉由李麗撫養,張勇有探望張曉的權利,李麗有協助的義務。關于探視次數和時間,法院認為張曉尚年幼,探視次數不宜過多。為了張曉有一個相對穩定的生活環境,以利于其身心健康,故對張勇要求每周探望女兒兩次,周六日隨其家人居住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判決張勇于每周六早上九點,從李麗住處將張曉自行接走,并于當日十八時前將送回李麗住處,李麗負有協助義務。

【普法提示】

近年來,在審判實踐中,也常常看到這樣的糾紛發生,有的未與子女共同居住的父或母,頻繁看望子女,影響到對方及子女的正常生活。這些情況使離婚父母之間發生糾紛,既增加訟累,也影響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長。根據法律的規定,可以采取多種形式的探望方式。父母應本著有利于子女成長的原則,結合探望人的實際情況,確定探望的內容。探望人如果有固定的工作、穩定的生活、居住條件,具有在短期內撫養、教育、經濟收入和行為能力的,可以采取在約定一定時間內,由探望人領走并按時送回被探望子女的方式。

探望權的行使應當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

王蘭與吳強原系夫妻關系,二人于2003年登記結婚,婚后于2006年生育一女吳曉。后吳強要求與王蘭離婚,2013年法院判決雙方離婚,吳曉由王蘭撫養,吳強每月支付撫養費。隨后,吳強與王蘭矛盾非常激烈,吳強多次王蘭要求變更撫養關系,要求孩子由其撫養,但均被駁回其訴訟請求。吳強多次要求帶走吳曉探望,均被王蘭拒絕,王蘭認為吳強要求帶走吳曉探望是想強行帶走孩子,自己可以配合吳強探望,但必須由雙方均在現場。吳強以王蘭阻礙其探望權行使為由,要求法院判令其在每周五接走孩子兩天,周六周日與其同住。每個節日至少接走孩子三天。王蘭同意吳強兩個月見一次孩子,一次兩個小時,但王蘭需要在場,不同意吳強接走孩子。如果以后不產生沖突,可以增加時間。

【法官說法】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有協助的義務。探望權的行使有利于保護子女受關愛的權利,故應從有利于對子女的身心健康發展考慮。本案中,吳強要求探望女兒的請求正當亦符合法律規定,應予支持。探望孩子的方式,應以確保吳強與吳曉穩定的父女感情交流,并有利于吳曉的身心健康和正常穩定的生活條件為原則。吳強要求將孩子接走以及節假日長期的探視目前亦不具備現實條件。判決吳強可每月探望吳曉一次,每次三個小時,王蘭可在場陪同。

【普法提示】

探望權雖然是父母的權利主張,但是其根本目的是保護子女受關愛的權利,故應從有利于對子女的身心健康發展考慮,而不是以父母的利益為出發點。因此,在不同的案件情況下應當選擇更有利于緩解子女抵觸心理的探望方式。本案中父母均在現場的探望方式雖然時間短暫,但是能夠較好的緩和彼此矛盾,畢竟父母之間的劍拔弩張,最后受傷害最大的還是孩子。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可以在現實條件具備之后,再協商或者訴訟改變探望的方式。

失獨老人也可以主張探望權

王建國與馬蘭系王仲的父母,王仲為獨生子。王仲與陳琳于2005年登記結婚,于2007年生育一子王曉。王仲因病于2009年去世。在王仲去世之前,王建國、馬蘭與王仲、陳琳、王曉均共同生活,而在王仲去世之后,陳琳帶著王曉回到自己的外地老家獨自撫養王曉,王建國與馬蘭作為祖父母一直沒有見過王曉。多次聯系無果后,二人向法院提訟,請求每周周六或周日探望王曉一次,陳琳應予協助。

【法官說法】

《婚姻法》上雖然沒有明確規定祖父母可以探望孫子女,但亦未明文禁止祖父母探望孫子女,本著法無明文規定即可以的原則,對于祖父母探望孫子女的訴訟請求不應一概否定,而應該結合具體的情況加以確認。探望權屬于身份權范疇,父母作為孩子的血親自然擁有探望子女的權利,而祖父母作為孫子女的直系親屬,享有親屬關系上的權利義務,其探望子女的權利應來源于父母的親權,在親權無法實現的情況下祖父母的探望可以視為是對親權的補充。

王曉幼年失父乃人生之大不幸,王建國、馬蘭夫妻老年痛失獨子,亦屬人生之大不幸,若二人能夠探望王曉,一來可以緩解喪子之痛,二來可以使王曉從老人處得到關愛,有利于其健康成長。在我國,祖孫三代之間的關系十分密切,如果不區分具體情況,一味否定祖父母對孫子女的探望權亦不符合我國倫理。故此,法院對王建國、馬蘭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酌情判決二人可于每月至王曉住所地探望王曉一天,在探望時陳琳可在場陪同。

【普法提示】

關于探視權人的范圍,除包括未行使親權的離婚父母一方外,在審判實踐中法院也會考慮社會公序良俗。法律應該體現人性和人情, 尤其是規定親屬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的婚姻法, 更應該體現人性, 體現親屬之間的親情, 體現近親屬之間的血緣關系。

從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原則出發,探望權其實是一種附義務的權利, 根據法意, 它主要是為了保護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因此當權利人行使探望權時, 實際上是在履行繼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責任, 對子女形成健康的人生觀施加影響。行使探望權其實是更換一種方式教育子女。因此在失獨的家庭中,失去父或母的孫子女、外孫子女也應當在其成長過程中, 在形成人生價值觀和理想的道路上得到祖父母、外祖父母相應的指導和教育。同時,考慮到孫子女、外孫子女對于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義務的規定,在作為獨生子女的父或母死亡后, 祖父母、外祖父母對孫子女、外孫子女的教育, 應當以另一種方式得到延續, 而探望權恰恰能擔當起此一功能。

篇10

    八姐妹遭遇黑心老板

    2004年10月、11月,童曉昆等8名打工妹先后到鎮江市某美容健美中心打工,隨后,8名打工妹與某美容健美中心簽訂了勞動合同,合同期限一年或兩年不等,合同約定“乙方(打工妹)在甲方(美容健美中心)工作滿月勤(每月27個工作日)甲方應每月付給乙方固定工資450元”,“乙方在甲方工作其間分二班制,早班上午9點到下午20 點,晚班中午12點到晚上20點,每月休息3天。”“為確保乙方在甲方安心工作,使甲方的技術骨干得到保障,乙方一經錄用需交納培訓費、實習費1000元,合同期滿后如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未出現任何違規違章情況,甲方如數退還培訓費、實習費1000元,否則視情節輕重扣除。”2005年2月5日美容健美中心向8名打工妹收取上崗費、培訓費1000元,并各出具收據一張,注明“合同到期后如數退回,如上崗期間私自離開一律不予退還”。實際工作期間,美容健美中心發給8名打工妹月基本工資400元,與應發數相差50元,自她們上班至2005年2月6日期間,按國家規定應休息的法定節假日、雙休日天數為37天,按照勞動合同打工妹們只能休息10天左右。2005年2月6日,8名打工妹向老板索要勞動合同發生爭議,她們隨后分別向鎮江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退回押金1000元,支付克扣的工資和加班工資,補繳工作期間的養老醫療保險。

    八名打工妹申請仲裁維權

    鎮江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于2005年4月6日開庭進行了審理,經開庭審理仲裁委員會認為,申訴人提供了正常勞動,某美容健美中心應當按約定足額支付其工資,申訴人在某美容健美中心工作期間,某美容健美中心未足額支付工資的行為,侵害了申訴人的合法權益,應予糾正。關于加班工資問題,按照查明的事實認定少休息天數,被訴人應該按照《勞動法》加班工資的計算方法計發加班工資。關于交納社會保險的問題,申訴人于被申訴人建立勞動關系后,被訴人有義務按國家規定為申訴人辦理社會保險交納手續,并交納相關費用,申訴人要求補繳,與法有據,本委予以支持。關于押金問題,根據合同規定的收取費用的目的及用途,都足以證明收取的該項費用是押金,況且被訴人也未對申訴人進行過有支付憑證的培訓,被訴人收取勞動者押金明顯地違反了法律規定,因此對申訴人要求退還押金1000 元的請求本委予以支持。2005年4月25日,鎮江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8起勞動糾紛案作出裁決,要求鎮江市某美容健美中心支付8個打工妹工資、加班工資,退還押金,補繳養老、醫療保險 等等共計43959.62元。

    八件案子件件都執結

    裁決生效后,8個打工妹于5月17日向鎮江市京口法院申請執行。法院經審查立案后8個執行案子分到了執行庭副庭長于冰和執行員潘順林的手中,望著那些打工妹渴望的眼神,兩位法官感覺身上的膽子沉甸甸的。5月26日,執行法官們就分別簽發了8張執行令。在執行期間,法院及時查封了原來的某美容健美中心的財產,卻招來“第三人”的異議,原來是某美容健美中心法定代表人桓某,對法院的執行采取了對應措施,轉移了財產,擅自變更法定代表人,并虛構公司轉讓協議,來了個金蟬脫殼。某美容健美中心法定代表人桓某對執行法官也躲躲藏藏,很難找到他的形跡,執行工作一時陷入被動。法院隨后動員發動申請人積極配合法院執行,并要求8名打工妹及時向法院提供桓某的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