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綠色金融的意義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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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綠色金融的意義

篇1

關鍵詞:綠色金融;可持續發展;綠色金融產品

中D分類號:F832.0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7)003-0-01

Abstract:At present, our country is in an important period of economic transition, the development of green finance has a huge role in promoting China's economy.China is still in the stage of green financial exploration.Many developed countries and new industrial countries develop green finance earlier than our country,so China should avoid weaknesses and take the essence for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green finance.

Key words:green finance;sustainable development;green financial products

一、引言

(一)發展綠色金融的背景

近幾年我國經濟達到了持續增長,但也產生了嚴重的環境問題,經濟發展與環境約束的矛盾日益凸顯[1]。金融作為現代經濟發展的核心,在我國綠色經濟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2]。在這種背景下,綠色金融將是發展綠色經濟的必要戰略,是金融業和環境產業的橋梁[3],因此發展綠色金融是促進我國經濟的綠色發展以及可持續發展的必走之路。

(二)發展綠色金融的意義

綠色金融業務在全球逐步興起,越來越多的國家都在大力發展本國的綠色金融,無疑證明綠色金融對國家的發展具有很大的意義。第一,有利于國家的產業優化升級。利用金融機構的導向作用將社會資金引向有利于環境保護的產業,可以適當的打擊污染嚴重的企業,有利于產業的優化升級[4]。第二,有利于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發展綠色金融,間接地將公眾的投資引向環保產業,引導一些高污染、高消耗的重工業行業轉向污染少的行業,有利于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二、綠色金融概述

(一)“綠色金融”概念

綠色金融,又稱環境金融,目前國內外對綠色金融的定義總體來說可以分為兩類:一是金融業促進環保和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將社會資源引導向環保產業,從中發揮導向作用,促進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二是指金融業自身的可持續發展,金融行業是促進經濟增長的核心,必須保證機構內部資金運行流暢,促使行業內部實現綠色發展。

(二)國內外研究現狀

綠色金融而言,在國外學者的很多文獻中,對其研究各有不同,但重點均體現金融業與可持續發展的關系上。Jeucken(2006)對金融機構的自身可持續發展問題進行研究,得出綠色金融的發展對金融行業自身的可持續發展具有促進作用[5]。國內對綠色金融研究相對于國外來說起步較晚,國內的研究者研究重點主要集中在我國國情上。麥均洪和徐楓(2015)對綠色金融影響因素得出“還款能力”是影響綠色金融的主要因素。宋曉玲(2013)通過研究西方銀行業綠色金融政策主要采取的國際標準,得到西方銀行業綠色金融實踐對中國的啟示,有利于中國綠色金融的發展[6]。

三、我國綠色金融發展現狀

我國的綠色金融業務起步較晚,處于初級階段,主要涉及三個主要的領域,包括綠色信貸、綠色保險和綠色證券,以綠色信貸為主。全球共有60多家金融機構宣布采納赤道原則,其項目融資額約占全國的85%,但我國只有興業銀行一家赤道銀行。國內主要的銀行都有開展綠色金融業務,包括的綠色金融產品類型多、領域寬廣,以國內五大國有銀行和興業銀行為例。中國銀行2015年綠色信貸余額 4123.15億元,同比增長36.96%;農業銀行2015年綠色信貸余額5431億元,同比增長15.6%;工商銀行2015年綠色信貸7028.43億元,比上年增長7.3%;建設銀行2015年綠色信貸7 335.63億元,同比增長50.61%;交通銀行截至報告期內,支持的環保項目節約標煤622.9萬噸,節約水833.6萬噸,減排二氧化碳當量1 409.5萬噸;興業銀行截至2015年,綠色信貸余額8 046億元,減排二氧化碳當量7 161.99萬噸,節約水量28 565.06萬噸??梢姡瑤讉€主要的國內銀行均開展了綠色金融業務,也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為中國的環境保護提供了很大的渠道,各個銀行的主張也各有不同,但都以環境保護為中心,加強社會責任的同時提倡行業內的綠色運營,綠色發展。

四、中國發展綠色金融的建議

(一)政府角度

1.政府財政政策扶持?,F在實行的綠色金融業務目的是保護生態環境,在沒有利益的驅動下很少有機構愿意主動去實行綠色發展,很難產生正的外部性。政府應該給予一定的財政支持,給予金融企業一定的利益分配,提高綠色項目的投資回報率。2.健全法律法規。政府應該加強環境保護方面的立法,探索綠色金融法,以法律形式來引導企業和消費者的行為,促進環保政策的順利實施。

(二)公眾角度

1.提高環保意識。作為公眾,應該最先意識到環境污染的危害,應該提高環保意識,積極倡導綠色環保理念,培養綠色環保意識,為綠色金融打造良好的社會氛圍。2.樹立綠色消費觀。社會公眾作為消費者,應該樹立正確的綠色消費觀,拒絕購買有害環境的消費品,認識到綠色金融產品的益處,積極購買銀行等金融機構推出的綠色金融產品。

(三)金融機構角度

1.創新綠色金融產品與服務。目前,我國的綠色金融產品還不是很多,金融機構應該借鑒國外發達國家的經驗,積極創新綠色金融產品與服務。2.加強金融機構內部管理。金融機構是綠色金融產品的發源地,機構本身應該嚴格控制內部的風險,加強內部風險管理,提高企業的安全性,從本質上健全綠色金融體系。

參考文獻:

[1]鄧翔.綠色金融研究述評[J].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報,2012,06:67-71.

[2]麥均洪,徐楓. 基于聯合分析的我國綠色金融影響因素研究[J].宏觀經濟研究,2015,05:23-37.

[3]Salazar,J.Environmental Finance:Linking Two World [Z].Presented at a workshop on Financial Innovations for Biodiversity Bratislava,1998,(1):2-18.

[4]西南財經大學發展研究院、環保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課題組,李曉西,夏光, 蔡寧.綠色金融與可持續發展[J].金融論壇,2015,10:30-40.

[5]Jeuckn,M.sustainable Finance and Banking[M].USA:The Earthscan Publication,2006.

篇2

【關鍵詞】 綠色信貸 境經濟學 道原則

如今,全球被一股綠色的浪潮包圍,這就是“綠色金融”。它從環境保護的角度重新審視金融行業的在一國經濟發展中的所處地位和承擔責任,研究各種金融工具對社會經濟持續發展的影響和作用,因此綠色金融又被稱為可持續金融。不同于政府的強制約束和限制,綠色金融側重于通過稅收和價格等經濟杠桿來引導資金融通,提高對環保產業的支持力度,加大企業的污染成本,以事前控制代替事后懲罰的方式減少環境污染。即要求金融行業將環保意識貫穿其整個經營活動,在業務設計和運作過程中堅持可持續發展的原則,實現社會資源資金的合理引導分配。

一、綠色信貸的涵義

一般認為,綠色金融由三大部分構成,分別是綠色信貸、綠色保險和綠色證券。其中將環保意識納入金融核心最強有力的體現就是綠色信貸。綠色信貸屬于可持續金融的范疇之內。早期,西方發達國家將考慮環境因素的放貸稱作“道德投資”,也就是現今熟知的“綠色投資”,表示信貸資金只流向有主動意識承擔環保責任的項目或企業。當越來越多的金融機構開始重視這種投資理念時,一些準則應運而生,其中最有影響力的莫過于“赤道原則”。它是由國際金融公司和世界銀行在2003年推出的信貸指南,意義在于辨別、分析和管理金融機構在項目融資中的環境風險和社會風險。至今已有諸如花旗、匯豐等大型銀行在實際經營過程中遵循該原則,履行社會責任。

根據國內外相關研究綜述,本文討論的綠色信貸是指,以商業銀行為主體的金融機構在提供貸款過程中,對利用新能源、從事綠色生產的企業大力支持并施以優惠政策,對不符合可持續發展產業政策及破壞環境的企業實行資金控制,抑制其盲目擴張。

二、綠色信貸理論基礎

1、商業銀行的環境風險管理

在環境問題的研究中,學者們發現有很多因素造成了環境與經濟發展之間的矛盾,其中一個主要原因就是環境的外部性帶來了市場失靈。在市場經濟發展中,政府不僅要運用法律、政治等手段對市場失靈進行調節,還應通過經濟手段來約束規整企業的生產活動。商業銀行綠色信貸即是在這種理念下,政府出臺的一種調節市場失靈、形成環境污染價格的一種經濟手段。因此,綠色信貸作為經濟手段的提出,與政府的直接管制形成互補,雙管齊下。商業銀行在放貸之前,通過對企業環境影響的調查和評估,判斷該企業的環境友好程度,對未通過環保部門審批的項目或企業不予貸款。并且,從借貸資金規模、利率等方面加大對相關新能源、循環經濟、生態經濟等綠色項目的扶持以及對高污染、高能耗企業的打擊限制,實行獎懲分明的借貸制度。由此,企業治理污染的激勵得到了強化,排污成本內部化的目的更容易實現。

2、環境污染與金融機構的環境責任

在各國企業興起環境責任的熱潮中,以商業銀行為首的金融機構也行動起來,將環境保護納入機構的能力建設中。除了類似于企業的環境責任即自身的節能減排外,作為特殊的企業,金融機構應盡的義務還在于:利用各種金融工具對資金進行合理配置,以便實現社會環境的持續健康發展。在追求盈利性、保護股東及存款人收益的同時,進行道德思考,為生態環境的改善提供幫助。金融是一國發展的關鍵環節和工具,自然,在環境污染整治中,它也要發揮重要作用。比如《赤道原則》的推出,這對整個銀行界來說都是具有歷史意義的事件。

三、綠色信貸發展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1、存在問題

(1)可操作綠色信貸標準法規的缺失。之所以說中國綠色信貸的發展還處在起步階段,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相比國際上較成熟完善的《赤道原則》,國內《關于落實環境保護政策法規防范信貸風險的意見》等系列有關綠色信貸政策還只是綜合性、原則性的行動規則,內容大而泛之,缺少具體的放貸指引或環境風險評定、管理標準。各大商業銀行在宏觀指導下,雖然出臺了相關制度規定,但由于關鍵概念不統一(如環保產業的界定等),執行速度和效果也會大打折扣。

(2)綠色信貸專業人才的缺口矛盾。雖然國內商業銀行都意識到綠色金融的發展是大勢所趨,但大部分環境管理還是分配到傳統信貸業務部門進行操作。因此,相比起國外環境專家和信貸專員的配合,國內綠色信貸執行者缺少相關專業背景,還需學習環境風險在信貸評估、審批流程中的實踐應用,提高綠色信貸政策的效果。

(3)政府相關獎懲制度的缺失。環保執法活動開展速度緩慢,綠色信貸在商業銀行內難以貫徹,綠色生產在企業內難以持續,這些現象都可以說明:現有的獎勵或懲治機制無法對綠色信貸相關利益體產生威懾作用,達到預期效果。環保當局對排污企業的經濟懲罰最高也只有10萬元,這對排污企業來說,損失并不大。

2、原因分析

(1)綠色信貸與短期經營績效的沖突。長期以來,中國商業銀行主要盈利來自于大量的存款貸款差額,大客戶帶來的高額信貸利潤是商業銀行賴以生存的基礎。諸如鋼鐵、煤炭等國家經濟支柱行業雖然有高利潤,但往往也是高污染、高能耗行業。商業銀行在響應綠色可持續信貸發展的同時,如果嚴格執行環境評估制度,控制對污染企業的貸款,無疑會大幅削減其信貸利潤。另外,如果驟停對高污染高能耗行業的貸款,勢必造成企業資金周轉困難,甚至停產,由此對放貸銀行帶來更大的違約風險。因此,在中國信貸市場上,綠色信貸開展并不能給商業銀行帶來可見的預期收益。若對污染企業懲罰不到位,在環境評估審查成本增加的基礎上,綠色信貸反而會成為商業銀行短期經營績效受損的源頭。

(2)綠色信貸與地方政府業績的沖突。商業銀行作為節能減排活動的主力,綠色信貸的推行不僅是中央政府的要求,也是自身經營發展的需要。但在執行過程中,往往會受到來自各方的阻撓,比如地方政府。這是由傳統經濟增長模式與環境的矛盾所決定的,可以從兩個層次理解。第一,地方政府對污染企業有包庇縱容的傾向。在企業環境污染還沒有明確衡量指標的前提下,地方GDP增長這一經濟指標成為考核當地政府績效的主要指標。第二,商業銀行難以保持對地方政府的獨立性,商業銀行的企業性決定了它在地區發展離不開當地政府的行政支持和政策傾向。為了保住自身利益,當地政府往往會向銀行施壓,進行行政干預。商業銀行在“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壓力負擔下,只能向污染企業大開綠燈。

(3)綠色商業銀行與非綠色金融機構的沖突。如果所有的金融機構都可以按照綠色信貸的要求,進行環境評審,嚴控排污企業的信貸規模,那么整個信貸市場就是有效的,不會存在資源配置的浪費或資金價格的扭曲,商業銀行可以在規避環境風險的基礎上,實現有效長足發展,既符合綠色金融的要求,又滿足自身經營需要。但這只是理想狀態,實踐表明,并非所有商業銀行或融資機構都能切斷排污企業的資金供給,大家都抱著自欺欺人的心理,認為污染企業總會得到其他商業銀行的支持,在結果不變的情況下,與其讓出本行客戶資源,不如繼續與排污企業合作,保持市場份額。由此可見,資本的逐利性對信貸市場的良性發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進一步發展中國綠色信貸的政策建議

1、完善發展綠色信貸的宏觀體系

《關于落實環保政策法規防范信貸風險的意見》中首次將“從環境監管角度強化信貸安全,以嚴控信貸管理扶持環保工作”作為商業銀行的工作重點提出,并對其綠色信貸政策提出了具體要求,就金融監督管理部門與環境保護部門的協作聯動機制做出了明確安排(宏觀體系總結如圖1所示)。

2、改善商業銀行的內部管理

(1)構建并完善環境風險管理體系。中國商業銀行要想貫徹落實綠色信貸的發展,打造綠色金融,最緊要、最關鍵的環節就在于將社會環境因素融入風險管理過程中,建立一條完善的環境風險管理制度。國內商業銀行應將環境風險考察判斷作為信貸環節的第一步加以重視,對企業環境風險的監查要貫穿始終。如圖2所示,整個環境風險的管理應出現在每個環節,特別是貸款發放后,更要跟蹤監測該企業的污染排放情況,一旦出現違法污染,要強制其整改。

(2)實施綠色信貸的人才培養戰略。綠色信貸發展需要的是熟悉金融、環境、法律等知識的復合型人才。作為一項全新業務,國內商業銀行較難找出大批能勝任的人才。因此,要想加快綠色信貸的發展步伐,一方面應加強對內部職員的培訓,一方面應加強對外交流,引進相關專家,從中國實際出發,處理融資過程中資金投放于環境影響的關系。綠色信貸是傳統信貸業務的延伸和擴展,對資金運用及風險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此前提下,信貸工作者的培訓重點應放在行業劃分、環境評估和風險判別等內容上,并兼顧強化信貸管理、資金風險控制等傳統難點,實現綠色信貸知識的全面掌握。

(3)設計和研發綠色信貸產品。現階段,對綠色信貸概念解讀最為流行的是:僅僅通過借貸資金規模的改變來影響特定企業或行業的經營發展。事實上,綠色信貸的內涵遠不局限于此。在環保意識日益受到關注的今天,商業銀行應借助綠色概念,創造更多信貸產品或金融工具,拓寬利潤渠道,這也是綠色金融的意義所在。在單純資金放出和回收的過程中,商業銀行始終處于被動地位,這不利于其信貸風險的管控。因此,今后綠色信貸產品的發展應該還遵循變“被動”為“主動”的思路,借助政府政策支持,設計資金的多種運用模式。

3、完善相關外部配套措施

(1)完善商業銀行綠色信貸發展的法制體系。目前,國內出臺諸如《環境保護法》、《水資源保護法》等一系列法律政策落實效果并不理想,還停留在指導性原則上,真正實施起來還是會遇到很多障礙。若要從根本上改善綠色信貸發展的外部環境,就要按照“使用者付費”的思路,明確規定企業、政府及商業銀行等利益相關提在綠色經濟發展中的責任和權力。

(2)提升綠色信貸相關標準的可操作性。商業銀行實施綠色信貸政策涉及很多操作標準的問題,而目前有關綠色信貸政策的標準還很不完善,只是把綠色信貸政策大體的框架構建起來了,很多的細節問題還需要進一步完善。事實上,國家環??偩忠呀浺庾R到這一問題,聯手其它經濟部門、國內行業協會、國際組織,積極醞釀綠色信貸可操作性政策,借鑒國際上比較成熟的環保信貸準則即赤道原則及其主要行業的環境、健康和安全指南,制定出適合中國國情的綠色信貸指導目錄、污染行業信貸指南等,以期制定出適合中國的綠色信貸標準。

(3)建立環保信息庫。為了加強企業環保信息的管理,方便綠色金融發展相關單位的交流溝通,環保部門應建立一個詳盡、動態的數據庫,為商業銀行放貸決策提供真實可靠的依據。中國人民銀行下屬的征信管理系統就是一個現實可操作的模板。全國征信系統是國內信用體系的基礎,囊括了個人和企業的各種信用記錄,但從開發至今,該系統并沒有得到有效應用,還停留在供信息查詢的簡單階段。借此綠色信貸發展的契機,應該把信用數據庫建立成更高效、便捷的數據平臺。

(4)建立綠色信貸激勵與約束機制。政府環保部門必須與政府監管部門共同努力,建立有效商業銀行實現綠色信貸政策的激勵與約束機制,為商業銀行實施綠色信貸提供動力和壓力。其中,不僅要有對商業銀行違規向環境違法項目或企業貸款的行為實行責任追究和處罰的措施,而且還要有對切實執行綠色信貸成效顯著的商業銀行實行獎勵的政策。

【參考文獻】

[1] Benjamin J. Richardson Professor Osgoode Hall Law School, Toronto, The Equator Principles: The Voluntary Approach to Environmentally Sustainable Finance, European Environmental Law Review, November 2005.

[2] Eran Feitelson, An Alternative Role for Economic Instruments: Sustainable Finance for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Vol. 16.

[3] 于曉剛:中國商業銀行環境(2009)NEO報告[M].云南科技出版社,2010.

[4] 馬歇爾:經濟學原理[M].北京出版社,2007.

[5] 庇古:福利經濟學[M].華夏出版社,2007.

[6] “中國金融、環境與和諧社會”研討班:日本瑞穗銀行與赤道原則[Z].2006(12).

[7] 吳曉求:中國資本市場分析要義[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6.

[8] 安偉:綠色金融的內涵、機理和實踐初探[J].經濟經緯,2008(5).

篇3

關鍵詞:低碳經濟 碳金融 新型 金融業

我國是世界上減排結構較大的提供者之一,將來5年期間,碳每年的平均交易量約為2×109t。相關人士提出:我國迎來了碳交易的新時期。部分發達國家于2012年需達成5×109tCO2減排指標,我國在市場上出售的減排指標約占全世界的65%以上,從而表明將來大約3×109t來自中國減排指標。由此可以推斷,碳交易同金融之間存在密切的關聯。以下簡要針對碳金融與低碳經濟的相關內容進行分析,僅供參考。

一、碳金融的概念

當前,碳金融還沒有一個完善的定義,我國對碳金融的認知較為統一的觀點為:碳金融指的是同碳相關聯的金融行為,也可以將其稱為碳融資。人們將其看做環保項目的融資內容之一,同時也講碳金融作為買賣碳物質的行為。通常來講,碳金融包含了全部為限定溫室氣體排放服務的金融行為,包含:銀行借貸、直接投資、碳指標買賣等。

二、碳金融的工具

1.碳貨幣

對于碳金融來講,其較為常用的工具為碳貨幣,同時,碳貨幣也是世界各個國家所要爭奪的重點。相關人士認為:一個大國的發展,一般同國際大型產品,尤其是可以與能源結算或者能源計價相綁定等存在密切的關聯。例如:上世紀的煤炭同英鎊綁定、石油同美元綁定等,都表明國際貨幣同能源交易的途徑。同時,著名學者劉穎也強調:碳貨幣對于國家來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碳貨幣是一項構想出的貨幣系統,同時也是衡量社會各個貨幣價值的新指標。在當前碳貨幣系統下,除了國家黃金存儲及經濟實力以外,碳的排放標準必將變成對其貨幣價格及地位造成影響的關鍵條件。在碳貨幣時期,標準的初始制定人員都必將掌握更多的話語權及主動權。

2.碳信貸

相關人士指出,雖然銀行對于綠色信貸的積極性不斷增強,然而,在銀行的總體信貸系統中,綠色信貸所占據的比例依舊較低,最本質的原因在于沒有創建完善的推動綠色信貸前進的環境。包含以下內容:其一,因為關于綠色信貸的定義相對較為模糊,缺乏具體的標準,現今,在銀行進行貸款規模統計期間,沒有創建綠色信貸的專用通道,也沒有讓綠色信貸相關政策發生傾斜;其二,我國相關企業對綠色信貸的要求仍位于初級時期;其三,當前綠色信貸所處的融資項目技術評價較為復雜,銀行在實施期間缺少技術及人力;其四,綠色信貸仍存在一定的項目風險,在控制過程中較為困難。想要推動綠色信貸發展,相關政府及管理部門就需要不斷增強綠色信貸的發展能力,極大政府推動力度,增強發展銀行綠色信貸的能力,頒布相應的優惠及鼓勵方針政策。同時,銀行也需要轉變自身觀念,不再僅重視以往節能減排的信貸,同時還需要關注綠色信貸的業務。想要減弱綠色信貸業務風向,就需要同碳權抵押融資、節能減排借貸相融合。

3.碳期貨

碳期貨指的是以碳買賣市場的交易經驗為基礎,應對市場風險而衍生的碳期貨商品。同時,因為碳排放指標具備容易交易、同質性明顯、參與人數較多、價格變化較快的特征,所以,更適合利用期貨的形式進行買賣。創建碳期貨的買賣市場也能夠遵循價格的相關規律,為相關企業指導期貨買賣提供高效、科學的價格信號。現今,我國對碳期貨的研究越來越深入,旨在通過發現期貨市場的價格規律及風險管理方法,對我國碳資源的定價造成影響,創建同我國需求相吻合的市場系統。

4.碳基金

對于碳基金來講,其是碳匯基金的統稱。世界上一般指的是在清潔生產標準下買賣溫室氣體放權的特定資金。依據我國現今的發展情況,制定了中國形式的碳基金定義,將世界的碳基金更加本土化。一般來講,碳基金可以被劃分成以下四種類別:其一,世界銀行性形式的碳基金;其二,國家形式的碳基金;其三,政府合作形式的碳基金;其四,金融部門設定的盈利形式的碳基金;其五,非政府管理形式的碳基金;其六,私募形式的碳基金。相關人士對碳基金的投資及目標進行了深入探索。對于碳基金的目標來講,其不僅需要對碳匯的增長進行關注,同時還需要對商業部門及公共部門降低CO2排放量的內容予以重視,并且從中挖掘低碳技術的商機,進而促進我國低碳經濟的發展。通常來講,碳基金的投資可以包含以下三方面內容:其一,推動我國低碳技術的開發與研究;其二,增強低碳技術的商業化進程;其三,對孵化器進行投資。

三、碳金融的相關政策

想要促進碳金融的不斷發展,需要創建有利的條件及環境,所以,相關部門及政府需要對其予以一定的方針政策支持。我國著名人士高建平曾指出,需要對五個方面予以關注:其一,創建買賣平臺,對碳排放標準及配額買賣市場深入研究;其二,增大宣傳力度,應讓企業明確CDM標準及節能減排包含的商機;其三,對相關政策進行研究;其四,促進中介市場的形成,激勵民營團體參與到金融活動中;其五,創建鼓勵標準,規劃一定的政策、方針,并給予一定的稅收、信貸、投資導向配套政策,推動金融活動與節能減排相結合,發展低碳經濟。

著名學者王斌建議,首先,創建財政環境基因,進而有助于低碳項目的應用與研發,同時創建節能減排方法;然后,極大人才培養及相關部門的建設力度,增強企業管理人員的低碳觀念及認識,創建高水準、高技術的低碳隊伍;最后,實行低碳城市或低碳園區的試點。

四、總結

總而言之,伴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碳金融必將成為未來搶占市場先機的關鍵。所以,相關人員應及時轉變自身觀念,認清碳金融的重要性,進而促進我國更快進入低碳經濟。因此,對我國低碳經濟與碳金融進行探討是值得相關工作人員深入思考的事情。

參考文獻

[1]劉雪玲.國內銀行業低碳金融業務發展分析[J].中國農業銀行武漢培訓學院學報,2011(04).

篇4

綠色金融宏觀經濟經濟效益

一、低碳經濟背景下綠色金融發展的理論

關于綠色金融的內涵主要有兩種代表性觀點。其一指的是金融業在貸款政策、貸款對象、貸款條件、貸款種類和方式上,將綠色產業作為重點扶持項目,從信貸投放量、期限及利率等方面給予第一優先和傾斜的政策(和秀星,1998);其二指的是金融部門把環境保護作為基本國策,通過金融業務的運作來體現“可持續發展”戰略,從而促進環境資源保護和經濟協調發展,并以此來實現金融可持續發展的一種金融營運戰略(高建良,1998)。

按照綠色金融概念的界定,綠色金融包含了兩個要點,其一是對環保產業(綠色產業)的資金支持,其二是自身業務運作中體現“可持續發展”戰略。

二、綠色金融與經濟增長相關性分析

通過excel散點圖以及相關系數進行分析篩選,認為污染治理投資可以作為綠色金融相近的替代指標進行后續的分析。實際上綠色金融支持低碳、環保產業,其中有大部分資金用于污染治理的投資,因此,污染治理投資可以作為綠色金融理想的替代性指標。同時,選用國內生產總值(GDP)作為經濟增長的指標。通過選取1990-2009這20年的樣本,分析綠色金融與經濟增長的相關性。

1、協整分析及格蘭杰因果檢驗

在指標選取上,仍使用GDP作為經濟增長指標,以同期污染治理投資總額(記為INV)作為綠色金融指標。為消除異方差現象,對GDP,INV進行對數變換,記作Ln(GDP)、Ln(INV)。

(1)平穩性檢驗

在進行協整分析之間,首先對時間序列數據進行平穩性檢驗,結果如下:

(2)協整分析

用最小二乘法對Ln(GDP)與Ln(INV)進行協整回歸,得到以下協整方程:

通過各變量t檢驗、方程的F檢驗、DW檢驗以及殘差項的平穩性檢驗可以得出Ln(GDP)與Ln(INV)存在協整關系。

根據模型參數系數推斷,1單位綠色金融的投資,約可帶動0.50單位左右的經濟增長,這說明綠色金融發展對我國經濟增長具有一定的促進作用。但與此同時,協整方程變量的系數小于1,表明綠色金融發展并不是促進我國經濟增長的重要因素,或者說綠色金融發展仍沒有完全發揮其對經濟增長的促進作用,這與我國綠色金融尚處于起步階段的現實情況是相符的。

(3)格蘭杰因果檢驗

檢驗結果顯示,在5%的顯著性水平下,Ln(GDP) 與Ln(INV)存在單向因果關系,即綠色金融發展是促進我國經濟增長的原因,而經濟增長不是促進綠色金融發展的原因。事實上,考慮到我國綠色金融相關法律法規、機制、標準的不統一和不完善,綠色金融很難成為市場自發的行為,一開始更多地依靠政府的支持和引導,因而要使經濟增長自發地促進綠色金融發展,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

三、我國發展綠色金融的政策建議

綠色金融要發展不僅關乎金融業,還需要政府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其中,政府的主要職責是引導者和保障者,一方面要對綠色金融發展提供良好的政策條件和優惠,另一方面要創建良好的法律和制度環境。金融業是綠色金融的主體參與者,需要從金融業社會責任出發推動我國綠色金融發展;也要進行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的創新,實現綠色金融和社會效益的雙贏。非政府組織和社會公眾既是綠色金融的參與者也是監督者。各組織機構和社會公眾應相互合作、共同努力為我國綠色金融發展做出貢獻。

對政府而言,應制定切實追求可持續的目標,并建立綠色金融的法律法規和機制,同時加快建立綠色金融標準,制訂符合中國特點的綠色金融管理指南,此外還應加強與金融部門的溝通配合,建立完善環保信息共享機制。

對于金融體系而言,各機構應認真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抓住機遇,甄別風險,提高經濟效益,同時開拓金融創新,豐富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

對其他組織及社會而言,目前我國的非政府組織(NGO)己經廣泛活躍在科技、文化、環保等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以“綠色良友”為代表的NGO組織已經具有一定規模,為人民群眾參與經濟、文化、社會生活提供了重要途徑。在踐行綠色金融業務中,可充分發揮NGO組織的推廣和監督作用。

此外,要推動我國綠色金融的發展,必須不斷提升金融業和社會公眾的認識水平,因此需要加強對綠色金融的宣傳。因此,應加大環境保護基本國策和環境法制的宣傳力度,弘揚環境文化,倡導生態文明,以環境補償促進社會公平,以生態平衡推進社會和諧,以環境文化豐富精神文明。

參考文獻:

[1]鄭良芳.構建綠色金融思考與建議.武漢金融,2008(3).

篇5

隨著環境與經濟發展之間矛盾的銳化,如何有效解決這一矛盾,實現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已經成了當前發展的重要課題。在這樣的背景下,發展綠色經濟和綠色金融,逐漸成為當前發展的重點和熱點。金融作為經濟發展內容的一部分,兩者之間必然存在著緊密的關系,而綠色經濟的發展也離不開綠色金融的發展,本文將以兩者之間的關系做為研究對象,進行研究和分析。

綠色金融和綠色經濟的內涵

綠色金融指的是在進行金融投資、融資等活動時,將環境相關因素考慮進入去,通過金融經營活動引導,社會經濟資源,重視生態環境的保護和治理,促進經濟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它是金融部門對環境保護制定的一項基本政策,是用于綠色經濟發展的重要推動力。

綠色經濟指的是需要高新技術的支撐、以實現經濟和環境的和諧發展為目的,是為解決經濟增長和環境惡化的矛盾,是經濟發展適應環境和健康需要形成的一種新的經濟形式。

就魍扯言,金融業的發展和經濟的發展是分不開的,同樣綠色金融和綠色經濟也都是為了調和經濟增長和環境保護之間的矛盾而提出和發展起來的,兩者之間也必然存在著密切的關系。簡單來說,綠色經濟是綠色金融的基礎,而綠色金融也是綠色經濟發展的推動力,為其提供重要的支撐。

綠色金融與綠色經濟的關系分析

綠色經濟是綠色金融的基礎。正如傳統金融是傳統經濟發展的一部分,經濟發展是金融得以發展基礎,綠色經濟也同樣是綠色金融發展的基礎。因為沒有綠色經濟的發展就不會產生需求,就不需要供給,進而促使綠色金融的形成和發展。沒有經濟發展就沒有資金需求,也就無法通過資金來引導對生態環境的重視。發展綠色經濟需要對各個經濟組織的發展行為進行約束,使其在發展過程中重視環境保護,而綠色金融是在資金支持層面通過經濟手段進行干預,推動各個經濟發展機構將環境因素考慮到發展行為當中,從而使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之間的矛盾得以協調。因此可以說,綠色經濟催動了綠色金融的產生,是其發展的基礎。

綠色金融是綠色經濟的重要推動力。綠色金融對綠色經濟的發展的推動和支持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引導資本流向環境友好型企業。綠色經濟的發展必然需要資金的支持,而綠色金融可以通過對融資行為的控制,來引導綠色金融資本向環境污染小、資源利用率高的企業,而是一些對環境污染較強的企業在這樣的綠色經濟發展過程中進行轉型或者淘汰,調整了經濟結構,也將資源進行了重新的分配,將生產要素從傳統生產部門轉移到考慮了環境因素的綠色生產部門,從而推動綠色經濟資源利用率的提高和推動綠色經濟的產業優化升級。首先,從企業層面來看,擁有先進技術的企業得到了金融部門提供的資金和引入的生產要素,在綠色金融的帶動下快速發展,其發展的成果增加,并進一步進入應用從而得到更過的資金支持,以實現技術成果的產業化發展;然后從產業角度來看,由綠色金融理念的樹立,在前期重點為綠色產業中的先進企業提供支持,從而引導了市場的風向,吸引更多的資源涌入綠色產業,從而實現綠色產業的升級,產業結構得到優化。

彌補市場失靈問題。有環境污染引起的市場失靈,在以往通常是通過政府在事情發生之后進行處罰處理,這樣辦事效率較低而且容易出現地方保護,不能夠有效解決這一問題。而綠色金融在前期就將環境風險作為金融風險的一項,在事前事中就進行風險管理控制,從而有效彌補市場失靈引發的問題。

加強綠色金融對綠色經濟作用的措施

施行“綠色信貸”政策。所謂綠色信貸就是在對企業進行貸款、投資和風險評估中充分考慮環境因素,也就是對綠色會計報表中反映出的其生產經營的“綠色”成分加以評估,一方面對環保方面表現較好的企業在貸款方面實行優惠政策,而對表現較差的企業采用高利率的貸款,另一方面對一些高污染企業不予貸款,以此來改善企業帶來的環境污染問題。

發揮政策性金融的作用。政策性金融對綠色經濟的發展具有導向作用,可以通過對國家政策性銀行的政策性金融加以利用,在綠色經濟的環保項目提供政策性的資金支持,同時也通過政策性金融來支持能夠推動綠色經濟發展的企業技術方面的開發和生產,如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和環??萍技夹g研發和設備生產等等,以此在技術方面推動綠色經濟的發展。

加大資本支持力度。對于一些大型企業的上市審批進行綠色評估,支持一些同等發展水平下的,在技術和運作方面較為規范的綠色企業得到上市的優先順序,扶持綠色產業的發展;而支持一些以提高資源利用率或者環境保護為導向的中小企業進行上市;同時也可以促成綠色基金會的設立,對環境保護項目通過籌資進行支持,也可以對一些為環保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加以獎勵,助力環保公益行動的開展和環保事業的發展。

篇6

【關鍵詞】低碳經濟;碳金融;商業銀行

一、碳金融的發展及銀行碳金融業務的開展

(1)低碳經濟條件下碳金融發展前景廣闊。在低碳經濟發展的背景下,碳金融應運而生。碳金融就是指與低碳經濟相關的金融活動總稱,泛指所有服務于旨在限制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各種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動。目前,國內碳金融發展潛力和市場規模巨大,大力開展低碳金融業務,對于促進我國低碳經濟發展以及推進我國經濟增長方式意義重大。(2)銀行業開展碳金融業務的意義。對于銀行業而言,低碳經濟條件下開展碳金融服務的重要意義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作為資金以及其他金融中介服務的提供者,為銀行業的發展提供了潛在的市場空間和業務發展機會;另一方面,作為一個具體的行業,銀行業自身也有著節能減排的責任和義務。(3)銀行業開展碳金融業務面臨的機遇與挑戰。低碳經濟下碳金融的發展亦給銀行業帶來了發展的新思路:第一,低碳經濟要求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模式轉型,不斷推進產品和服務的整合、創新,提高專業化運作水平;第二,低碳經濟將帶來商業銀行業務結構的變化。金融業務結構上要相應壓縮“兩高一?!毙袠I貸款,增加第三產業、節能環保行業融資比重;第三,低碳經濟要求商業銀行創新風險控制方法。金融機構必須有針對性地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和辦法、建立完善風險控制機制;第四,低碳經濟需要一支高水平的專業技術人才和金融創新人才隊伍。機遇與挑戰并存,商業銀行應牢牢抓住這次契機,進行多方位改革、實現自身的跨越式發展,達到自身與社會效益的共贏:第一,有助于商業銀行健全風險管理制度,促進信貸結構的優化;第二,有助于商業銀行拓展業務渠道、增加中間業務的收入,促進銀行收入的多元化。

二、國內銀行業開展碳金融業務中存在的問題

1.國內金融環境制約。(1)中介市場不健全,開展碳金融業務涉及風險因素較多。對于低碳金融業務的開展,國內的相關中介機構缺乏專業完善的技術資金體系支持,尚處于起步階段。(2)缺乏支持低碳經濟發展的相關金融政策。截至到目前為止,國家對低碳經濟發展尚未出現以低利率為核心的綠色信貸政策、相關支持政策及專項優惠措施。(3)項目程序復雜,交易成本高且收入不確定。一個項目審批的機構和技術認證多、審批程序復雜;項目建成后能否投產、能否達到減排效果還是未知。

2.自身發展中存在問題。(1)開展低碳金融業務的社會效益與自身利益的矛盾。這種矛盾有技術水平、自然條件的客觀因素,又有缺乏相應的風險補償、擔保和稅收減免等一系列綜合措施方面的因素。(2)低碳企業文化有待提升。對內,應鼓勵銀行內部實行綠色辦公,明確自身節能減排目標,積極倡導低碳環保理念;對外,應積極在金融消費中優先開展環保型金融產品。(3)銀行業本身對碳金融業務的認知程度有限。國內多數銀行很少認識到談金融的巨大商機,介入較少、淺顯甚至完全沒有介入,且主要集中在產業下游和附加值較低的環節。

三、推動銀行業業務發展的策略及建議

面對國內碳金融業務廣闊的市場前景和巨大的發展空間,我國銀行業應在積極參與碳金融的過程中尋求新的利潤增長點,從而全面提升市場競爭力和自身的可持續發展能力。(1)內部提升,培養與低碳金融業務相關的專業人才。銀行業可以引進熟悉碳金融國際標準的專業人才,同時對內部員工進行專門培訓。(2)把握先機,做低碳綠色信貸的踐行者。大力支持節能產業和污水處理、廢棄物循環再利用等減排行業,將信貸投向政策與國家產業政策相結合。(3)銳意進取,創新相關金融產品,做好低碳風險管理。未來,我國銀行業應繼續研究開發環境與金融互動下的金融工具創新,如:環境產業投資基金,碳金融市場對沖基金、碳信用卡等。(4)勇于探索,做低碳金融服務的創新者。不斷熟悉國際國內的相關碳金融制度和規則、實時掌握政策變動情況。通過與其它金融機構的合作,積極參與國家和地方有關排污權、碳排放權交易平臺建設和標準設定。

參 考 文 獻

[1]藺雪峰.低碳經濟下的金融工程的創新[J].財經界.2009

篇7

他告訴《財經國家周刊》記者,聯合國相關部門也正在研究綠色發展的指標體系,“但該體系恐怕五六年出不來,還得靠我們自己”。

2012年6月,銀監會出臺了《綠色信貸指引》,在信息披露、信貸風險、流程控制等方面首次做出了相關規定,給出了監管部門將日漸重視綠色領域的信號。據上述銀監會部門負責人表示,此刻他們正逐步深化細則,以期盡快頒布綠色信貸統計標準。

倒逼綠色“國標”

“目前我們只有行里自己的標準,來源于國家‘十二五’規劃中對鼓勵類產業和限制類產業的規定,將明確為綠色領域的產業全放進去了?!惫ど蹄y行信貸管理部副總經理殷紅表示。

有一些專家指出,連國家發改委自身恐怕也很難界定的所謂綠色產業,產業支持政策上易出現偏差,當下太陽能光伏產業的窘境就與政策脫不了干系。銀行在具體操作層面上很難把握標準,才會屢屢出現“漂綠”現象和信貸風險。

“不僅是中國,全球范圍都如此。”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所銀行研究室主任曾剛指出。

盡管綠色環保是全球公認的未來方向,但何謂真正“綠色”,國際上也缺乏清楚的概念,具體到每個國家的態度與方案也不盡相同。

近年來頻繁出現的環保事件,促使銀監會加快制定綠色信貸國標。2009年,由于陜西省鳳翔縣東嶺冶煉公司的長期污染,導致當地851名兒童出現血鉛超標;2011年,國家環保部在各地排查的1930家鉛蓄電池生產、組裝及回收企業中,取締、勒令停產及整頓了近1600家;2012年9月,曝出全國“鋁業巨頭”廣西華銀鋁業有限公司四年內發生過9起泄露泥漿事故。

“‘國標’何時出臺、如何出臺?這就是關鍵所在?!痹鴦傊赋?。

銀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對此表示,銀監會眼下正在起草的有關綠色信貸統計文件,也可能成為除資產質量和收益狀況等商業性指標之外,監管部門評價銀行優劣的全新維度。

綠色信貸“國標”是否會真正為監管部門所用,關鍵就在于其范圍的寬窄?!案拍钐藭惺Ч剑珜捔司褪フ呒畹囊饬x?!痹鴦傉f,“此次‘國標’必須具備產業和行業上的差異化特征”。

面對“搞金融的人不懂技術,搞技術的人難懂金融”的現狀,只負責金融領域的監管部門,進行跨行業、跨產業、跨部門之作,實屬不易。

跨界難題

通常,環保企業尤其新興產業企業都具備一定的高科技特征,企業運營中工業標準、能耗技術會涉及大量的新興科技和方法學,以致于綠色產業的制定會涉及到國家發改委、工信部、環保部、國家能源總局、住建部、交通部和鐵道部等多個國家部委。因而,綠色信貸的統計也很難完全由銀監會一家獨攬。

“目前,我們的原始依據是國家‘十二五’規劃及其他相關聯的國家級文件。此外,各大部委有關戰略新興產業、以及產業升級等領域的具體細則,也是主要的參照依據。”銀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說,“做到項目環境效益可測量、可報告與可核實,是此次工作的主要目標之一”。

據悉,綠色信貸統計工作已經初步完成,目前正處于征詢各部委意見和建議的階段,預計今年底將開始在各銀行進行試行,明年可能開始正式實行。

專家擔憂,由于各大部委之間難以協調關系和平衡利弊,銀監會只能在其間不厭其煩地“找最大公約數”。

例如,進行水資源研究的部委專家很可能希望將絕大部分與水相關的項目都錄入綠色信貸之中,而進行電力研究的部委則提倡將更多的電力項目列入其中,各利益相關方勢必會因此產生一些難調和的矛盾。

“先有產業政策、后有金融規劃,這是常理。缺乏發改委來率先制定綠色產業標準,綠色信貸的出臺不會太順利?!鄙鲜鰧<艺J為。

據介紹,“國標”目前初定“十二五”規劃中的三個重點領域為必須支持的綠色領域,即制造業、建筑業和交通業。

其中,制造業擁有國家提倡的七大戰略新興產業,以及諸如硅鋼生產等傳統產業升級的部分,再加上技術裝備行業中效率高、智能化的技術升級設備等,以及能效服務貸款,都可被列入綠色信貸的范疇。

此外,碳排放達標且能耗合格的綠色建筑項目也應該被認為是綠色信貸。相對于公路交通來說更環保的軌道交通,亦可能列入綠色領域。

“這并不代表完備的綠色信貸概念。我們僅剛剛邁出了第一步,一切還在努力探索和完善中?!敝袊y監會統計部專題分析處調研員李曉文說,一個制度并非開始就趨于完美,常常是先摸索,而后逐步規范。

成本博弈

然而,專家指出,綠色信貸發展的最大障礙不在于政策或風險,而在于商業盈利。

在曾剛看來,2005年歐洲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形成后,業界的呼聲和興奮度非常高,普遍認為所有社會成員都應付出一定成本來挽救人類環境,這是高尚且理所當然的事情。但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機沖垮了人們的良好愿景,也凸顯出碳交易不可持續的商業模式,將所有人的焦點重新集中到了如何維系生存之上。由此,曾一路高歌的碳金融市場出現頹靡。

“這是長期利益與短期利益的矛盾。綠色經濟勢必具有外部性成本,會比普通經濟模式高出一部分環保成本,相當于用現在的錢來購買未來。”曾剛稱,“當歐美經濟危機持續至今、失業率居高不下時,綠色經濟自然會在全球范圍內低調起來”。

外部性成本的存在,讓綠色信貸至今仍遭受銀行的本能排斥。前述專家也認為,唯有在項目盈利能力上下功夫,才能從根本上提高銀行積極性,避免僅靠“漂綠”來凸顯其企業社會責任的現象發生。

“銀行不能做慈善更不能無視風險,因而我們考量項目的首要標準還是商業回報能力。”興業銀行可持續金融部一位負責人坦言,盡管身為國內唯一的赤道銀行,興業銀行也無法回避盈利問題。

他告訴《財經國家周刊》記者,按照政府的財政參與度和市場機制的發揮程度,綠色項目的盈利能力大約可分為三類:

第一類即自身能產生現金流,只需少量政府補貼就能良性運作的項目,比如污水處理等。第二類是完全可以純市場運作的項目,有著較為誘人的商業前景,幾乎不需要政府補貼,比如水泥余熱發電、城市新能源公交系統等項目。第三類則是完全由政府主導的諸如國家對山河湖海的治理項目,通過地方融資平臺和銀行承銷債券來解決資金問題。

“經濟效益最明顯的第二類項目,才是銀行應該更多介入的領域?!鄙鲜龈吖芊Q。

但對于第一類和第三類項目,相關專家認為應該從國家補貼方面來尋找解決辦法,因為市場80%的外部融資均來自于銀行,銀行每年好幾萬億元的貸款余額具備很強的杠桿作用,如果政府能對某些特定行業進行補貼,則會引導銀行向該行業有所偏倚。

如果直接給銀行貼息或者允許稅前提取撥備,以及在壞賬核銷程序中給予銀行更大的自主性,可以有效刺激銀行實施綠色信貸的積極性。

篇8

一、綠色金融的實踐及概念

綠色金融英文為Green Finance,是本世紀的一個新概念,又稱為Environment Finance或Sustainable Financing,及可持續發展性融資, 1997年首次出現,就受到部分金融企業的追捧。對綠色金融概念的理解有很多種,但是以以下四種觀點的代表性最為普遍:第一種,指的是金融業在進行貸款政策、貸款條件、貸款種類、貸款對象和貸款方式等方面的運作中,充分考慮到產業與環境的關系,重點扶持綠色產業,從而在貸款的發放、投入量、利率以及貸款期限等方面為其提供優先或便利條件;第二種,以2000年出版的《美國傳統詞典》第四版提供的含義為準: 綠色金融又稱作環境金融,它作為環境經濟的組成部分,將運用金融工具進行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和環境保護作為主要內容;第三種,是把綠色金融視為一種在資本市場和環境經濟中的金融手段,具體包括:綠色保險和綠色信貸兩部分。結合我國綠色金融的實踐來分析,就是把生態觀念與金融環境和金融關系相融合,以金融創新和金融手段引導大部分企業的投資,從而實現低能耗、高產出, 質量和數量并重的金融增長,進而形成可持續發展的金融模式,作為綠色金融的內涵;第四種,指的是要將環境保護作為一項基本國策,引導指金融部門自主的參與到經濟協調發展和環境保護中,進而實現金融產業的可持續發展。

綠色金融受到了國際組織、各國政府、非政府組織以及一些民間金融機構的推崇,他們開展了一系列的綠色金融實踐活動,為今后對綠色金融的研究留下了寶貴的經驗。

美國是綠色金融的第一個踐行國家,早在20世紀八十年代初,美國政府推出的“超級基金法案”中就有對企業要負責生產中造成的環境污染,迫使金融機構和銀行將環境污染作為信貸風險的一項重要內容。歐洲INSEAD的一項調查顯示:歐美共有的綠色金融風險投資企業在2002年已經達到45家,投資的總額達到1億歐元,主要以清潔技術、清潔設備、水以及再生能源為投資的領域。與此同時綠色債券、綠色金融、綠色產業基金和綠色回購協議等形式逐步出現。

由7個國家的10家銀行參與的赤道原則于2003年6月宣布實行,該原則以自愿原則為基礎,在此基礎上實行社會和環境的管理與發展。國際金融公司也出臺了一些有關綠色金融的政策。目前赤道原則的參與機構已達到29家。

二、綠色金融在環境保護中的作用機制

由于我國是發展中國家,對環境問題的重視度與發達國家相比存在著較大的差距。工業企業污染是我國環境的主要問題,造成污染的原因主要有兩點:一是企業缺乏對環境污染的認識,沒有采取相應的預防措施;一是政府只顧發展經濟,而忽略了對環境的保護。于是出現了為了經濟增長對自然資源采取掠奪式的開發,生態平衡的破壞、環境污染成了經濟快速發展的代價。隨著對環境的重視度的提高,政府開始介入環境保護,但是政府往往是在出現問題后才采取措施。這些措施還會受到辦事效率低下、地方保護主義和作風的影響,而喪失其應有的效能。

根據上述敘述可知,要實現我國的環境保護光靠政府的管制是難以實現的,必須借助金融手段,通過市場調節來喚起企業對環境的重視,自覺地投入到環境保護中來。倡導綠色金融,是銀行等金融機構在信貸等業務中將企業對環境的污染作為投資的風險,采取市場管制。同時聯合發揮政府管制和非政府組織、新聞媒體及公眾等社會監督作用,多抓共管達到共同治理環境污染的目的。

在做好管理和監督的同時,還要建立相應的激勵制度,正面鼓勵和懲罰相結合來達到防止環境污染的目的。金融機構介入到環境的污染和治理中就可以迅速形成懲罰和激勵機制,這樣就可以更快速的解決環境問題。

將綠色金融介入到解決環境的相關問題中來,一方面可以激發環保產業的發展;另一方面可以限制環境污染企業,迫使其進行相應的改進,最終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三、現階段我國綠色金融中存在的若干問題

(一)企業融資困難

我國污染企業多集中在中小型企業,而這些企業多是由自籌資金或民間融資的形式建立起來的。他們擁有足夠的運轉資金,根本不需要向銀行進行貸款,由于企業規模較小,無法滿足上市融資的條件,因而綠色金融對這部分企業的制約作用難以實現。

(二)執行困難

原則性和綜合性是目前綠色信貸的基本標準,缺乏有針對性評級標準和指導目。致使金融企業沒有一個參照的標準,想要制定監管措施以及內部實施細則存在著很大的困難,進而導致綠色信貸的可操作性降低。所以說現階段我國的制度還行對欠缺,綠色信貸的執行存在困難。

(三)信息限制

要實現綠色金融對環境的保護,就需要有良好的信息溝通機制。目前我國的信息溝通機制存在著諸多的問題,需要進行完善和改革。由于地方環保部門指定的環境違章信息相對滯后,缺乏針對性,對于銀行及金融機構的審核沒有實際效用,不能為綠色信貸提供參考,從而影響了綠色金融發展。

(四)制度限制

綠色證券是綠色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我國現階段推進綠色證券存在著市場不完善,制度不健全,核查不完善等問題。由于缺乏相關的配套制度和管理,使得綠色證券無法達到其預防污染的目的。

四、促進綠色金融發展的具體措施

(一)創建政策性銀行

應將以節能減排為中心,轉變多種發展方式作為我國當前各項工作的指導性綱領,最終實現“兩型社會”和“環境大國”的既定目標,需要國家和政府下大力度創建一些政策性的“綠色金融機構”和“綠色銀行”。

(二)政策扶持,拓展綠色信貸

發展綠色經濟需要商業銀行在信貸供給等業務中予以支持,推行綠色信貸扶植環保企業,同時限制污染嚴重的企業。采取一系列措施通過企業的融資環節引導企業的發展方向。迫使企業提高環保意識,為環境保護奠定發展的基礎。要實施綠色信貸就必須迅速建立切實可行的風險評估標準,將環境風險作為重點。

(三)建立金融機構適合的監督機構

在全球金融危機的背景下,人們愈發認識到金融機構監管的重要性。目前,對于國家去年出臺的綠色信貸政策,只有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和少數幾家股份制商業銀行落實較好。這種狀況就會導致污染企業即使在上述銀行貸不到款,也能轉移到其他銀行進行貸款,因而也就達不到真正地對污染企業進行約束的目的了。所以,應建立相關機構,監督金融機構的環保措施、環保行為。比如,可以建立金融機構環境信用評級,將金融機構在環保方面的表現納入金融機構信用評級的考核因素之中。對相關措施落實到位的金融機構給予較高的信用評級,反之,則降低其信用等級,以便從融資環節對金融機構施加外部壓力。

五、結論

根據上文的敘述,鑒于我國現有的市場經濟體制和經濟發展的基本國情,要滿足可持續性發展的需要,發展綠色金融勢在必行。這不僅是從環保角度出發,也是從一個企業的長遠利益出發,綠色金融業對企業乃至于國家的可持續發展具有不可替代的戰略意義。根據國外的先進經驗和已經取得成績,應迅速改進我國的金融市場,使之使用國際市場的需要,是未來企業在國際競爭中獲勝的必要保證。而我國現階段的綠色金融發展之后,大多數金融機構僅停留在宣傳的層面。所以,現階段我們的首要任務是在全社會范圍內營造綠色文化,提高社會各界對對綠色價值認同和重視程度,增強企業保護環境的責任感。并結合國外實踐經驗,創建符合我國國情的綠色金融之路。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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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

論文摘要:發展環境金融是實施綠色信貸政策的一條重要途徑。本文以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為例,對如何發展環境金融,并促進柴達木循環經濟可持續發展作一探討。

2007年 7月30日,我國環保總局、人民銀行、銀監會三部門聯合出臺綠色信貸政策,提出要為生態保護、生態建設和綠色產業融資,構建新的金融體系和完善的金融工具,增強信貸資源支持循環水平的效用。發展環境金融是實施綠色信貸政策的一條重要途徑 ,有助于提高柴達木循環經濟可持續發展。

一、 環境金融介紹

(一)定義及發展趨勢

1997年,國外學者首次提出環境金融這一概念。目前,關于環境金融的研究尚處于起步階段,國內外學者也存在多種觀點:①環境金融是金融業根據環境產業的需求而進行的金融創新;②環境金融是針對環境保護,以及為推動環境友好型產業發展而開展的投融資活動;③環境金融就是把循環經濟、金融創新放在一個有機的系統里,探討所有能夠提高環境質量、轉移環境風險、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以市場為基礎的金融創新。

縱觀上述觀點,一個共同的認識是 :環境金融是針對環境保護開展的金融創新 ,研究用于環境保護用途的金融創新工具,因此應具備金融創新的范疇 ,明顯的環保意圖,并能提高循環經濟水平等特征。這就與當前各國政府倡導的綠色、環保等政策不謀而合??梢灶A見,環境金融將成為 21世紀金融業發展的一大趨勢。筆者認為,在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發展環境金融就是要研究如何利用金融創新途徑達到控制污染物排放,保護柴達木地區脆弱的生態環境,促進柴達木循環經濟可持續發展,并達到政府一企業 一銀行多方共贏。

二、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有必要發展環境金融

(一)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面臨嚴峻的環保壓力

循環經濟包括清潔生產、生態工業園區和循環型社會三個層面 ,分別定性為小、中、大循環。目前 ,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圍繞鹽湖化工、煤化工、石油天然氣化工 、有色冶金等四大特色產業,初步形成了格爾木、德令哈、大柴旦、烏蘭等四個循環經濟工業園區,正處于從企業清潔生產向生態工業園區過渡的階段,即小循環向中循環過渡,這一階段的顯著特征是生態保護功能有待改善 ,突出表現在:一是循環利用水平不高。由于柴達木循環經濟仍處于探索階段 ,產業關聯度不高,產業鏈短,資源開發中的廢棄物未得到充分利用,因此破壞環境和資源浪費的情況時有發生。二是水資源缺乏,但利用率偏低。目前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單位面積水資源量僅為全國平均水平的 14%,但萬元 GDP用水量是全國平均水平的 1.9倍。三是減排防污壓力較大。尤其是二氧化碳導致的溫室效應,致使當地溫度在以每 10年 0.44攝氏度的速度上升。

(二)發展環境金融有助于緩解當前的環保壓力

1、發展環境金融與循環經濟的要求相適應,宏觀助解環保壓力。從宏觀上看,環境金融和循環經濟的目標一致,二者均期望在節能減排、保護生態環境的前提下,促進柴達木地區經濟發展,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

2、發展環境金融正向引導企業的環保行為,微觀助解環保壓力。從微觀上看,企業提高清潔生產能力是緩解當前環保壓力的保證。環境金融的關鍵是以環保為宗旨,通過金融杠桿作用,實現金融資源的綠色配置與使用,間接影響循環經濟中的企業的環保行為,激勵企業不斷提高自身環保能力,采取各項環保措施吸引信貸資源。

3、環境金融參與循環經濟有助于實現多方共贏。循環經濟講求以最小的環境代價為成本實現最大的經濟收益,在資源利丌]上“榨凈”,最終政府既保護了生態環境,又獲得了綠色財政;企節省了成本,提升了利潤空間。環境金融與循環經濟并行后,金融支持循環經濟的效果更加突出,銀行也能從循環經濟的發展中收獲更大的效益。

(三)循環經濟為發展環境金融創造了優勢條件

從循環經濟“資源一產再生資源”的生產模式來看循環經濟模式最大程度降低了生產對環境的破壞,節約了資源,增強了企業的盈利能力,并且一定程度上規避了信貸資金因環保因素所形成的風險,信貸資源的“洼地效應”強于傳統經濟模式,為銀行發展環境金融創造了優勢條件。但是金融創新體制的弊端是發展環境金融的最大阻力,如:作為基層金融機構,末經上級授權 ,金融創新難以有效展開 ,并且基層銀行機構創新研發人才欠缺,現行的金融創新產品中難尋針對環保因素的會融創新產品。

三、發展環境金融有助干促進試驗區企業全面采取環保措施

假設柴達木地 企業存在信貸資源爭奪戰,并由此產生博弈行為,柴達木地區從時間依次經歷了“傳統經濟模式——循環經濟模式——循環經濟模式 +綠色信貸”三個階段,三個階段博弈情況如下:

第一階段:銀行向企業投放信貸資金是必然事件 ,企業采取環保措施是偶然事件。因此不管企業采取環保措施與否,銀行均向企業投放信貸資金,并且企業采取環保措施要花費一定的資金成本,此時企業的上策是都不采取環保措施,并且能獲得銀行信貸支持。

第二階段:銀行向企業投放信貸資金是必然事件,參與循環經濟試點的企業采取環保措施是必然事件,末參與的企業可以不采取環保措施。因此參與試點的企業以“符合同家環保產業政策、污染物排放達到相關要求”為獲得信貸支持的取勝條件,但環保投資見效慢,銀行不愿向試點企業提供信貸支持。銀行仍然可以為環保不達標的項目和企業提供信貸支持獲得短期效益。最后導致銀行信貸資金大部分投向非環保企業,對循環經濟的支持作用不充分。

第三階段:銀行向企業投放信貸資金是必然事件,參與循環經濟試點的企業采取環保措施是必然事件,未參與的企業可以不采取環保措施但不能獲得信貸支持。綠色信貸實施后,給予了發展環境金融產品的良好機遇。從期望值角度看,同一條產業鏈條上的所有企業都有意愿采取環保措施,因為同一鏈條上的企業都不希望因其中一個環節的斷裂,而導致自身經營閑難。不同產業鏈條上的企業之間,不采取環保措施的非循環經濟試點企業之間,雖然不存在利害關系 ,但由于綠色信貸政策的硬性約束,為了獲得信貸支持不得不采取環保措施。因此博弈結果是柴達木地區所有企業均采取環保措施,共享信貸資源,最終促進柴達木循環經濟水平上臺階。

四、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的環境金融產品設想

目前罔內外常見的環境金融產品有碳金融、綠色抵押貸款、巨災債券、生態基金等產品,這些產品對設計適合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的環境金融產品有一定的啟發意義。如碳金融中的碳指標交易是通過總量控制與配額指標交易,督促企業采取更清潔的生產技術,或者企業為了節省購買配額的資本,選擇其他可替代的清潔能源。巨災風險證券化是通過發行收益與制定的巨災損失相聯結的債券,將保險公司部分巨災風險(包括人為造成的生態破壞風險)轉移給債券投資者。

(一)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污染物排放指標交易機制

1、產品設想:政府在制定年排污總量指標時,根據上年度排污總量,適當減少下一年度排放總量,并逐年遞減。桐關部門根據每戶企業的規模、清潔技術、排污情況,將排污總量指標公平、公開、科學地分配到每戶企業,規定配額指標可在試驗區范圍內自由交易,并且人民銀彳丁、銀監局等銀行業監管部門要嚴格執行綠色信貸有關規定,監督各家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向指標超額或不足的企業發放貸款。

2、存在困難:(1)企業向銀行虛報排放情況,騙取銀行信貸資金。(2)企業獲得貸款之后,肆意排放污染物,導致全年排放超標。(3)配額指標交易雙方虛報交易情況,為某方制造指標充裕或排放達標的假相。

3、解決措施:(1)由政府相關部門(如環保局、發改委 、經貿委等)、人民銀行、銀監局制定完善的《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污染物排放指標交易機制實施方案》,規定政府相關部門定期向銀行機構通報指標交易情況、授信發生企業的實際排放情況;企業向銀行提供的排放情況需由政府相關部門認證;人民銀行、銀監局制定相應的“信貸指導意見”并承擔 日常工作的監督管理。(2)銀/-i-~ll定與單位排放量相應的單位信貸資金規模,根據企業年度排放剩余指標計算最大信貸投放量,或根據企業使用配額指標的進度,按比例發放貸款 ,遇有違規行為,可暫停貸款發放。對于企業中長期貸款,銀行可根據企業歷史排放情況,保守估計貸款期的排放總量。(3)建立“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污染物排放指標交易市場”,將排放指標證券化,吸引社會資金介入。

(二)柴達木循環經濟綠色債券

1、產品設想:由金融機構發行,專門將資金用于向循環經濟項目貸款的金融債券,也可以由符合條件的大型企業單獨發行,甚至地方政府可將試驗區全部或部分綠色環保企業集中打包,發行“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綠色債券”。所募集的資金全額用于環保產業。

2、存在困難 :(1)如何保證所募資金全部用于企業的環保產業。(2)如何保證債券融資的成功率。

3、解決措施:(1)嚴格審核上市企業的環保資格,鼓勵和支持符合循環經濟特點的企業或項 目通過直接融資渠道發展環保產業。(2)由政府相關部門、人民銀行、銀監局組建債券運作管理委員會,負責債券的上市、日常運作管理及所募資金的使用監管。(3)政府出臺優惠政策,吸引社會資金投資綠色債券。(4) 建立柴達木循環經濟綠色產業投資基金 (未上市股權投資基金 ),所募集的資金主要投資于末上市企業。

(三 )柴達木循環經濟生態補償機制

1、產品設想:一是設立財政專項貼息補償基金,專項用于補償企業因違規排放造成的信貸資金風險,提高銀行發展環境金融產品的積極性 ;二是設立由企業利潤、財政資金組建的重大污染事件補償基金,用于應對人為造成的重大污染事件的應 急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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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商業銀行;綠色金融;效益分析;發展途徑

近年來,由于環境惡化、氣候變暖所帶來的全球氣候異常日益引起了各國的熱切關注。特別是去年年底哥本哈根會議的召開,再一次讓大家的目光聚焦在溫室氣體的調控和低碳經濟的發展之上。金融業特別是商業銀行,作為我國經濟資源配置的核心,更應承擔起保護環境的社會責任。在實踐中,商業銀行往往為了賺取短期利潤,忽視環境因素進行不當的貸款和投資,從而加劇了企業惡化環境的行為。發展綠色金融的途徑,不僅肯定了金融對環境保護和資源配置的積極導向作用,而且也為金融業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了依據和途徑。

一、商業銀行發展綠色金融的效益分析

(一)風險分析

成本的增加是商業銀行履行社會責任的最大阻礙,這種成本的增加主要存在于短期。首先發展綠色金融會給商業銀行帶來額外的貸款成本。銀行甄別企業客戶是否有污染環境的行跡,需要對項目的環境風險進行評估、管理及監測。節能減排融資項目一般期限長、專業性強,商業銀行甚至可能需要聘請專業的環境風險管理咨詢公司對項目進行長期評估和檢測。其次影響環境的項目,商業銀行不再給予融資支持,也會縮小其信貸規模,從而降低盈利性。另外,由于大多數的綠色金融項目目前還比較缺乏經濟性,在實施綠色金融的過程中,可能會面臨更多的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和操作風險。

(二)收益分析

發展綠色金融從長期來看是可以增加商業銀行的利潤的。一方面隨著我國向集約型經濟發展模式的演變,高耗能高污染的企業面臨強制治污改造的風險也越大,商業銀行慎入此類項目,嚴格執行綠色信貸政策,可以有效優化商業銀行的信貸結構和質量,提高銀行防范環境風險的能力,實現可持續發展;另一方面商業銀行履行環保職責可以通過外部經濟的傳導作用為社會帶來更大的福利,并且提高自身的競爭力和美譽度。市場競爭中,很多銀行在體制、技術、服務、人力資源管理方面加大革新力度,以不斷地金融創新為手段,努力降低風險,提高服務水平和盈利能力,提升競爭力。銀行的形象、品牌、信譽也是銀行競爭力的重要方面,承擔社會責任是提升這些軟實力不可或缺的因素。

商業銀行不是慈善家,也需承擔社會責任,在成本和利潤并存的情況下,需要找到既符合環保需要,又能夠帶來收益的模式,這就是未來綠色金融發展的途徑。

二、商業銀行發展綠色金融的現有途徑

(一)綠色信貸

2007年7月,國家環??偩?、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聯合《關于落實環保政策法規防范信貸風險的意見》,以綠色信貸機制遏制高耗能、高污染產業的盲目擴張。綠色信貸政策的推出得到了各商業銀行的積極響應,如中國工商銀行于2007年9月率先出臺了《關于推進綠色信貸建設的意見》,提出建立信貸“環保一票否決制”,對不符合環保政策的項目不發放貸款,對列入“區域限批”、“流域限批”地區的企業和項目,在解限前暫停一切形式的信貸支持要求。招商銀行也于2007年對煤炭、鋼鐵、有色金屬和電力等“兩高”行業進行深入研究,通過強化準入要求,嚴格授信條件來確保貸款企業的較高的產業效率以及較小的環境污染。2008年11月,興業銀行宣布采納《赤道原則》,成為我國第一家赤道銀行,2009年12月,首筆適用赤道原則項目――福建三明的華電永安發電2×300MW擴建項目正式落地。據中國銀監會提供的數據顯示,截至2008年,商業銀行向“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發放中長期貸款22503.2億元,增幅比2007年下降0.19個百分點,貸款呈總量上升、增幅下降之勢。綠色信貸目前只是取得了局部性、階段性成果,由于政策本身存在一些不足之處,與預期目標相比還有不小的距離。

(二)興業銀行CHUEE項目

2006年5月,興業銀行和國際金融公司(以下簡稱IFC)合作推出了能效貸款的創新型金融產品,簽署了能效效率融資項目(簡稱CHUEE)合作協議。IFC通過給興業銀行提供風險分擔機制、為市場營銷合作伙伴提供技術援助,能夠使得客戶和能源最終用戶得到所需貸款、節能的項目服務以及技術援助。針對中國在節能技術運用和循環經濟發展方面的融資需求,IFC創造性地引入貸款本金風險損失分擔機制。根據合作協議,一旦產生不良貸款,將根據約定比例分擔貸款本金損失,IFC對第一損失(總費用以內10%的損失)承擔75%的損失,對第二損失(其他的90%的損失)承擔40%的損失。相應的,興業銀行對第一損失承擔25%的損失,對第二損失承擔60%的損失。從而實現以2億元的風險擔保額,支持最高可達4.6億元的能效項目融資貸款組合。IFC提供的貸款風險分擔機制,使銀行以較小的成本,研發新的貸款產品(如設備按揭貸款、設備供應商貸款和能源合同管理貸款等),拓展新的營銷渠道,并改變了以往局限于抵押品,而今基于客戶現金流的信貸方式,進行風險定價而不是單純的風險規避等,從而使能效融資模式更具商業性、推廣性和可持續性。截至2009年11月末,興業銀行累計發放節能減排項目貸款187筆,累放金額137.37億元。

(三)民生銀行“碳金融”模式

根據《京都議定書》的規定,我國在2012年之前不需承擔溫室氣體的減排任務,只能以發展中國家的身份參與清潔發展機制(CDM)下項目的開發,我國目前的碳金融業務主要就是CDM項目的投融資、經核證的減排量(CERs)的交易以及相關的金融中介服務。銀行得到了CDM項目就可以得到該項目下的融資收益和融資財務顧問收益、談交易衍生收益,吸引眾多銀行紛紛投身于這一業務領域。民生銀行在碳金融方面先行一步,將節能減排貸款與碳金融相結合,創新推出以CDM機制項下的CERs作為貸款還款來源之一的節能減排融資模式――“碳金融”模式,為承擔信貸資金配置的碳約束責任的銀行提供了新的選擇。2008年民生銀行新發放(含續授信)節能減排重點工程、技術創新、技術改造、產品推廣信貸支持23 筆,貸款額24.46 億元。興業銀行依托能效融資項目的知識和經驗積累,創新金融工具,成功運作碳減排貸款業務,開發針對碳交易買家和賣家的兩大產品系列。另外,北京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等諸多小銀行也已經開始試水碳融資業務。

中國銀行和深圳發展銀行均在2007年8月推出了“二氧化碳掛鉤型”人民幣/美元理財產品。掛鉤標的是ECX上市、交易非常活躍的歐盟第二承諾期的EUA期貨合約。中國農業銀行在總行成立了投資銀行部,與湖北、四川等多個省份的十幾家企業達成了項目合作意向書,涵蓋了小型水力發電、水泥回轉窯余熱發電、煉鋼高爐余熱發電等清潔發展項目。目前,國內很多銀行也開始觸及碳金融市場,由于獲取的是間接效益,信貸風險較大,其實銀行的支持力度很低。不可否認,通過發展碳金融交易不僅可以給商業銀行帶來巨大收益和機會,而且也是未來綠色金融發展的一個重要方向。

三、商業銀行發展綠色金融的措施建議

1.政府應加大支持力度,對商業銀行發展綠色金融進行政策性傾斜。政府應制定激勵機制,推動綠色金融發展。商業銀行開展綠色金融,兼具短期帶動經濟增長和長期促進經濟轉型的雙重社會功效,也有助于“十一五”規劃中節能減排目標的實現,國家的有關部門應出臺合理的優惠政策,通過提高收益降低成本來對商業銀行進行必要的鼓勵。例如可以采取在綠色金融發展項目貸款額度內存款準備金要求的適當減免,加大項目貸款利率的浮動范圍,降低綠色金融項目的貸款資本金要求等措施以促使商業銀行的業務向綠色金融領域傾斜。

2.商業銀行應轉變觀念,進行機構建設和人才培養。商業銀行已開始逐漸認識到發展綠色金融在拓寬利潤來源、提高競爭實力的同時,有助于樹立自身良好的社會形象,實現商業銀行的可持續發展,管理層要在戰略上重視綠色金融的發展。在此基礎上,商業銀行應積極進行組織機構的健全,通過改制現有的機構或者成立新的機構,專門負責綠色金融的發展。興業銀行已經先行一步,成立了可持續金融中心,以求為可持續金融業務提供全方位的服務。在人才方面,商業銀行可通過新人員的招募以及現有人力資源的重組和培訓,逐步構建適合開展綠色金融業務的團隊。

3.進行各種金融產品創新

(1)發行綠色金融債券。對于一些社會效益較好但卻需要動用大量資金的環保項目和生態工程,可由銀行通過發行綠色金融債券、金融環保債券來解決。所籌資金可通過優惠貸款提供給企業,支持其研發綠色產品,從事生態農業生產,實現生態工業加工,開展綠色營銷活動。

(2)進行個人消費金融產品創新,鼓勵綠色消費。2010年1月,興業銀行聯合北京環境交易所推出國內首張低碳主題認同信用卡――中國低碳信用卡,這標志著商業銀行開始將節能減排從企業項目領域引入到個人消費領域。商業銀行通過個人消費產品的創新,既可以促進銀行的可持續發展,又可以吸引社會民眾廣泛參與綠色消費、低碳生活,切實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實現良好的環境與社會效益。

(3)結合節能減排項目貨款、開展碳權質鉀融資貨款。只要銀行與CDM業主及發改委三方約定,客戶出售CERs所獲得的資金只能進人指定的帳戶,并在客戶不能償還貸款時,貸款銀行有權處置客戶獲得的CERs。商業銀行以碳權質押,對CDM項目提供貸款支持,不僅促進綠色經濟的發展,而且有利于降低商業銀行的風險。

(4)積極創新其他碳金融業務模式。利用商業銀行下屬的金融租賃中心或者與專業的租賃公司合作,為CDM項目建設階段的提供設備融資租賃服務;憑借自身的信息優勢,作為CDM項目的咨詢顧問,協調項目發起人、國外投資者、金融機構和政府部門之間的業務關系;通過設立專門的資金賬戶,有效管理CDM項目下的資金流動,擔當CDM項目的資金管理人;發揮托管各種基金的經驗優勢,參與托管正在快速成長并大規模進入我國的碳基金等業務都是商業銀行可以嘗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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