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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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篇1

[關鍵詞]鐵路建設工程;問題;解決對策

中圖分類號:TH55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7)10-0144-01

前言:鐵路建設工程是我國進行現代化發展與建設過程中所必須進行重視的內容,這不僅對于國家的交通運輸水平具有直接的影響意義,還能進一步方便國民的出行。在進行鐵路建設工程的發展過程中,提高其工程質量以及效率一直是十分重要的內容,想要保證鐵路建設工程的施工質量,其管理工作是基本的影響因素。加強對于鐵路建設工程的管理能夠有效的提高建設工程的工作效率,同時在管理中還能對施工的質量進行及時的監控,在我國鐵路建設工程水平的提高中具有重要的意義。

1.我國鐵路建設工程管理的發展概況

1.1 我國鐵路建設工程管理的發展背景

在國家發展初期階段,經濟水平處于較為落后的狀態,與其他發達國家相比具有較為顯著的差距。由于經濟的落后,導致國家對于各項發展項目的重視程度較弱,鐵路建設工程作為一項重要的發展內容,國家對其的經濟投資力度有待提高。所以在當時鐵路建設工程中還存在較多的問題,其中管理工作不到位較為突出。近些年隨著我國經濟的逐漸好轉,國家對于現代化建設的重視程度逐漸加強,其中將提高鐵路建設工程管理水平作為一項重要的基本目標,這對于鐵路建設工程的完善與進步具有重要的影響意義。

1.2 我國鐵路建設工程管理的發展現狀

目前我國正在積極的進行鐵路建設工程的改革與完善,主要就是對其管理工作進行必要的加強。合理完善鐵路建設工程管理標準,使管理工作的實施更加有效,從而提高鐵路建設工程的總體質量以及安全保證。雖然現階段我國鐵路建設工程管理水平已經有了一定程度的加強,但是還存在一些有待進一步解決的問題,這些問題主要存在四個方面,成本管理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工程標準化管理不夠完善、工程質量管理有待提高以及工程安全管理存在問題。只有從這四個問題入手對鐵路建設工程的管理工作進行完善與提高,才能從根本上做到鐵路建設工程的改革,促進鐵路建設工程總體水平的加強,使我國在國際中的爭能力有所增強。

1.3 重視鐵路建設工程管理發展的必要性

隨著國民生活水平的逐漸提高,國家對于交通運輸能力的要求也不斷的加強,所以在現代化的發展過程中,鐵路建設工程已經成為一項十分重要的內容。鐵路建設不僅對國民的出行方便起到重要的支持作用,更為重要的是能夠帶動我國運輸業的發展,進而保證國家的經濟水平在未來的發展中有更好的提升,這在現代化社建設中尤為重要。重視鐵路建設工程管理發展十分必要,在現有的基礎上提高鐵路工程的質量,同時保證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有效性,使我國鐵路建設工程的施工水平得到顯著的提升。

2.鐵路建設工程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2.1 成本管理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

目前在我國鐵路建設工程管理中還存在一些有待進一步解決的問題,其中成本管理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是一項重要的內容。鐵路建設工程的開展需要大量的資金成本,所以在施工之前要對所需要的成本進行詳細準確的預算[1]。但是目前我國鐵路建設工程中相關的管理人員對于成本管理的意識較弱,導致其在進行成本預算中不能有效的保證結果的準確性,對于很多施工環節中所需要的成本進行忽略,所以使得在進行正式的施工中發生資金短缺狀況,這不利于鐵路建設工程的順利進行。

2.2 工程標準化管理不夠完善

在鐵路建設工程發展的過程中,現階段工程標準化管理不夠完善也是存在的一個嚴重問題,這使得我國鐵路建設工程高效快速的施工造成較大的影響。工程標準化管理不夠完善主要體現在對施工中各個環節的管理沒有統一明確的標準,使得各個施工環節不能進行有效的銜接,從而提高施工效率。工程標準化管理對于鐵路建設工程來說十分關鍵,標準化不僅有利于對各項施工環節的管理還能夠通過對比分析找出某一環節中存在的問題,從而及時的進行整改,以免其對整體施工造成嚴重的影響。

2.3 工程質量管理有待提高

在未來的發展中,鐵路建設工程的整體質量有待進一步加強,這就要求工程質量管理水平得到一定的提高。目前在我國鐵路建設工程施工的過程中,工程質量管理由專業的管理人員進行負責,但是存在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管理人員的基本素質具有較大差距,一些管理人員不能較好的掌握相關管理的標準對鐵路建設工程進行有效的管理[2]。工程質量管理水平較為落后導致國家的鐵路建設工程發展較慢,所以想要使我國鐵路工程在未來有更好的發展就要努力提高整體質量水平。

2.4 工程安全管理存在問題

安全問題是所有施工工程中十分重要的一項內容,在鐵路建設工程中也不例外,但是目前鐵路建設工程的安全管理還存在一些問題,導致其施工的安全性受到一定的影響。鐵路建設工程中的安全管理較為薄弱,相關的安全管理條例有待進一步的完善,在各項施工環節中都存在一些危險性較大的工作,需要安全管理進行進一步的重視。現階段我國鐵路建工程中的安全管理人員在進行管理工作時也不夠嚴格,所以導致施工人員對安全性問題較為松懈,容易引發施工過程中的危險,嚴重的將威脅到施工人員的生命。

3.提高鐵路建設工程管理水平的基本措施

3.1 加強鐵路建設工程成本管理

想要使我國鐵路建設工程的管理水平進行有效的提高,首先就要加強鐵路建設工程管理。鐵路建設工程的相關部門要對成本預算加以重視,在施工前對施工工程所要的所有成本進行準確的計算,根據成本預算中的內容對施工所需材料以及其他施工器械進行嚴格的把控,保證所有的花銷在成本預算之內。加強鐵路建設工程成本管理能夠有效促進鐵路建設工程的發展,使工程的經濟效益得到顯著的提高,這對我國未來的經濟建設也起到重要的影響意義。

3.2 完善工程標準化管理

完善工程標準化管理也是我國鐵路建設工程發展中的重要目標,想要完善工程標準化管理首先就要對現階段的標準進行細致的研究與掌握,根據不同的施工環節工作進行相關統一考核以及檢查標準的制定,保證其在管理過程中更加便捷有效,同時提高了管理工作的效率。

3.3 提高對于工程質量管理的監制

提高對于工程質量管理的監制是提高鐵路建設工程的管理水平的重要基礎,在現有的工程質量管理監制的相關條例上,針對工程質量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合理增加必要的質量管理條例,同時嚴格執行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有效提高鐵路建設工程的施工質量。

3.4 增強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視力度

現階段增強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視力度也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內容,鐵路建設工程要對施工安全加以重視,對各個環節的施工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工作,使其能夠更加正確合理的進行施工,防止安全性事故的發生。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不僅對施工人員的生命有著基本的保證,更為重要的是能夠提高鐵路建設工程施工的有效性。

4.結語

鐵路建設工程是我國現代化發展中較為重視的內容,雖然現階段鐵路建設工程管理中還存在一定的問題,相信經過在未來的不斷努力后我國鐵路建設工程管理水平將會有極大程度的提高,進一步的將促進鐵路建設工程施工質量的加強。

參考文獻

篇2

關鍵詞:電務工程 分包問題 思考和應對措施

本公司為中鐵二十四局集團上海電務電化有限公司,由原來上海鐵路局上海、福州和南昌工程總公司下屬三家電務工程公司及安徽、江蘇二家電務工程隊組建合并而成,注冊資本為人民幣壹億元,公司類型為一人有限公司(法人獨資),經營范圍為鐵路通信、信號、電力設備安裝、施工。混泥土制品加工,電務設計施工,電信工程,鐵路電氣化工程。本公司的資質等級:鐵路電務工程專業承包壹級,電信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建筑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叁級。本公司安全生產許可范圍:建筑施工。

本公司為鐵路電務施工、設備安裝的專業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59號《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四十條:本規定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2001年4月18日建設部頒布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87號〉同時廢止。)第二章 資質序列、類別和等級 “第五條 建筑業企業資質分為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和勞務分包三個序列。”和“第六條……取得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以下簡稱專業承包企業),可以承接施工總承包企業分包的專業工程和建設單位依法發包的專業工程。專業承包企業可以對所承接的專業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將勞務作業依法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的規定,由此可以清晰地知道,本公司屬于資質序列三個序列中的第二個序列,承接的工程是專業工程,分(發)包方是施工總承包企業或者建設單位,所承接的工程可以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將勞務作業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勞務承包企業進行作業。這里強調了專業公司的專業工程不能全部或者部分外包。這樣規定的理由,我們認為,占工程總成本約70%的材料費,在技術性能上和質量期限上有設計的要求,施工企業按照設計的要求,并按照“降低成本增長效益”的原則,在企業的材料供應的合格供應商中進行招投標,選擇價格最合理、技術性能和質量期限上最優的材料用于工程施工,這對最終生產出優質的完工產品,是從源頭上進行控制管理,是至關重要的。如果工程進行外包,即使外包單位有施工的資質和能力,由于管理環節的增加,間接等費用必然會隨之上升,因而在預算價格一經確定的情況下,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都要考慮自身營利的那一塊,如果監管不到位,最終投入到工程材料成本上的費用勢必減少,從而材料在技術性能上和質量期限上均達不到設計上的要求,用料上存在以次充好、工藝上存在偷工減料的現象,最終生產出不合格的產品,給國家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給人民的生命帶來重大的隱患;如果外包單位沒有施工的資質和能力,一旦失誤,其后果更是不堪設想!因而,我們應該認真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的要求去做。

為了加強對建設工程質量的管理,保證建設工程質量,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并結合本公司在2007年接受國家審計署審計宣杭線十四標和武九線新四標及拆遷工程的實際案例,我們又認真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在2000年1月30日的第279號令《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有關條款。該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三條規定:“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依法對建設工程質量負責”; 第四章 施工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第二十五條規定:“施工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禁止施工單位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或者以其他施工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施工單位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施工單位不得轉包或者違法分包工程”; 第九章 附則:第七十八條規定:“……本條例所稱違法分包,是指下列行為:一是總承包單位將建設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的;二是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中未有約定,又未經建設單位認可,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部分建設工程交由其他單位完成的;三是施工總承包單位將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四是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建設工程再分包的。本條例所稱轉包,是指承

包單位承包建設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給他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其他單位承包的行為”; 第八章 罰則 第六十二條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對施工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零點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第七十五條規定:“本條例規定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和吊銷資質證書的行政處罰,由頒發資質證書的機關決定;其他行政處罰,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法定職權決定。依照本條例規定被吊銷資質證書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通過認真學習,我們認為,本公司在進行鐵路電務施工過程中,按照條例規定,要做到以下四點:一是對建設工程質量負責;二是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三是禁止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四是不得轉包或者違法分包工程。如果違反該條例,不但影響企業的信譽和發展,性質嚴重的話,還會影響企業的生存。所以說,認真貫徹執行該條例,是非常重要的。根據國際內部審計專業實物框架中內部審計的定義:“內部審計是一種獨立、客觀的確認和咨詢活動,旨在增加價值和改善組織的運營。它通過運用系統的、規范的方法,評價并改善風險管理、控制和治理過程的效率,幫助組織實現其目標”的要求,我們評估了組織在運營過程中,主要的風險是:工程分包,因而在制定年度計劃中,考慮適當覆蓋面的情況下,重點安排有工程分包方面問題的項目。通過對這些項目運營情況的審計,發現工程分包主要存在以下兩個方面問題:一是正式工程存在基礎設施項目分包:材料部分:水泥、砂、石、鋼筋及鋼管等;人工費部分:作業人員和管理人員;二是遷改工程存在遷改項目均分包給產權單位施工并管理。

下面選擇本公司下屬二個項目部的審計實例來說明工程分包方面的問題和公司審計部在評價并改善工程分包風險管理方面的一點思考和應對措施。

根據公司二八年審計計劃的安排,公司審計部和工程部物資主管人員組成審計組于2008年5月19日至22日,對中鐵二十四局集團有限公司蕭甬鐵路電氣化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后期經濟活動情況進行了審計。在審計過程中,我們發現項目部在2007年4月18日與福建省安溪振興電務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簽訂了《蕭甬鐵路電氣化工程通信、信號、電力、改遷工程勞務承包合同》(以下簡稱合同)。該合同一、承包范圍及內容是這樣規定的:一是本合同適用甲方(項目部)所承接的蕭甬鐵路電氣化工程通信、信號、電力、改遷工程全過程的勞務。二是承包內容:材料、設備大小運輸;開挖電纜溝、地線溝、開挖過道、電纜敷設;打地線角鋼;開挖、修補水泥路面及路肩、水溝;砌石圍;漿砌電纜溝及電纜槽預制、箱盒基礎預制等;開挖土方;砂磚防護、基礎硬面化;立桿、箱合安裝、機架安裝、鋼軌絕緣安裝;青苗賠償、點工配合等輔助工作。三是工程所需的當地用料及其他零星材料購買。合同附件通信、信號、電力、改遷項目承包單價表里有人工費、材料費和運雜費的工作細目單價清單,材料主要有水泥、黃沙、石子、鋼筋及鋼管等。該合同另規定計價方式的管理費:甲方付給乙方承包項目總工費10%的現場綜合管理費(不含乙方施工中的運雜費)。從合同的承包范圍、內容及管理費的規定來看,該合同不是“工程勞務承包合同”,而是“工程分包合同”。再從項目部“勞務計價統計表”、“工程勞務結算劃分表”和會計列賬的情況來看,至審計日,項目部同意批準乙方工程結算款為16,377,060.40元,其中材料費為4,328,169元,占工程結算款的26.43%,會計也將該4,328,169元列在“工程施工—材料費”項下,因而此項經濟業務不是勞務分包,而是工程分包。審計發現,乙方有營業執照,經營范圍為:鐵路電務工程,鐵路電氣化工程,機電設備安裝工程,水利水電設備安裝工程;主要資質等級:鐵路電務工程專業承包叁級(暫定);安全生產許可證許可范圍:建筑施工。我們認為,按照鐵路工程概算指標核算內容,項目部分包的基礎設施防護等工程是蕭甬鐵路電氣化工程有機的組成部分,雖然乙方“三證”齊全,而且還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但由于建設

工程總承包合同中未有約定,又未經建設單位認可,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二章 第六條和《條例》第九章 第七十八條規定,項目部存在違法分包的問題。如果外部審計,一旦定性為違法分包,按照《條例》有關條款的規定,企業就要遭到相應的處罰,應該說,其后果是相當嚴重的。

項目部存在這個問題的主要原因,經過分析,我們認為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一是項目工程量大,工期緊;二是承包單位不接受純勞務承包,要求部分項目工程承包;三是項目部在思想上沒有真正認識到存在工程違法分包問題的嚴重性。內部審計的定義,要求內部審計部門在確認組織運營情況的同時,要獨立、客觀地提供如何改善組織運營情況的咨詢活動,目的在于改善組織的風險管理,以達到控制和治理過程的效果,幫助組織增加價值和實現其目標。根據內部審計定義的要求,針對項目部在工程分包方面的主、客觀原因,我們要求項目部認真進行整改。具體的整改思路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來考慮:

首先,項目部要實事求是地主動向建設單位匯報工程分包方面的問題,以取得建設單位的同情和諒解,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盡量取得建設單位的認可證明。

其次,項目部對原合同不適當的條款,要認真進行整改,以規避工程分包帶來的風險。建議項目部對原合同一、承包范圍及內容“工程所需的當地用料及其他零星材料購買”條款改為:“由于工程款資金不能及時到位的原因,工程中所需的當地用料及其他零星材料,在甲方的監控下,由乙方在當地購買,資金由乙方墊付,經甲方檢驗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乙方墊付的材料資金,甲方在與乙方進行工程勞務款結算時一并支付”。經過這樣修改,材料原來有乙方購買,變為在甲方的監控下在當地進行購買,而且在甲方檢驗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在材料質量上進行了把關,從而保證了工程的質量。這樣操作的原因,主要是甲方工程款資金沒有及時到位,如果等到工程款資金到位,讓甲方自行進行材料采購,可能會影響工程的工期;為確保工程施工的進度,經協商,由乙方勞務配合這塊工作量所需材料的資金先由乙方墊付,等到在甲方與乙方進行工程勞務款結算時再歸還。通過以上的修改和合理解釋,合同的標題和內容就相互吻合,從形式上可以規避目前分包帶來的風險。

最后,在對材料數量、價格、質量等把關上,要求項目部與自行采購一樣來管理:要有用料計劃表;要有供應商選擇的資料,必遵循企業訂貨報價控制制度,選擇最有利于項目施工和成本最低的供應商;對乙方在當地購買的材料進行檢驗點收。收貨部門還應在可能的范圍內對有技術要求的材料應將部分樣品送交專家和實驗室對其質量進行檢驗,出具驗收單或檢驗報告單或作為入庫單的一項內容。會計部門對發票、賬單、驗收單、入庫單以及其他有關憑證審核后,經項目授權人審批后進行列賬:借:材料采購 貸:應付賬款,同時做:借:原材料 貸:材料采購;領用材料時,會計部門根據領用單列賬:借:工程施工——材料費 貸:原材料。經過這樣的整改,合同相關條款的規定與實際運營情況相互吻合,從而改善了項目部的風險管理,確保了工程的質量,降低或者化小了外部審計帶來的風險,幫助組織增加價值和實現其目標。

根據公司二一年審計計劃的安排,公司審計部于2010年3月22日至28日,對中鐵二十四局集團有限公司漯阜鐵路工程指揮部第八項目分部(以下簡稱項目部)中期經濟活動情況進行了審計。在審計過程中,我們發現項目部在2009年12月25日與太和縣滕鑫電力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簽訂了《電力線路改造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稱:漯阜鐵路沿線35kv及以下電力線路過軌改造;建設地點:太和縣境內漯阜鐵路沿線(鐵路里程d1k162+705至d1k180+480、共14處);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質量;承包內容:35kv及以下電力線路過軌改造(共14處),附太和供電公司批準的漯阜鐵路電氣化電力線路改造二期方案和工程量表;承包合同價款:叁佰叁拾萬零捌仟元整(¥3,308,000)。從合同承包方式和內容來看,此項經濟活動是工程分包。項目部為什么要將此工程項目進行分包?

一是這是地方遷改工程,不是鐵路正式工程;二是地方產權單位要求他們自行遷改,不同意鐵路施工單位進行遷改,最終接收單位也是該產權單位;三是工期很緊,如果定要自行遷改,與

權單位關系沒搞好,在實際施工中可能會碰到諸多麻煩,從而會影響正式工程的工期。

由于以上這些原因,項目部未經建設單位同意,自行將遷改工程分包出去;也未取得承包單位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在施工合同中只有配合的條款,沒有監督管理的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79號《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一章 總則 第二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有關活動及實施對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必須遵守本條例。本條例所稱建設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的規定,我們認為,項目部目前這種做法,是有風險的。

根據《條例》規定,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的,必須遵守本條例,因為項目部的電力線路改造工程是“改建鐵路漯阜至阜陽增建二線工程”整體有機的組成部分,理應要實施對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所以項目部的工程分包要取得建設單位的批準或認可;地方遷改工程雖然不是鐵路正式工程,但就地方而言,它有行業技術上和質量上的要求,因而施工單位一定要有相應的資質,而且必須“三證”齊全;如果施工單位沒有相應的資質,那么“包工期、包安全、包質量”的條款就缺乏可信度;如果施工單位“三證”齊全,萬一沒有“包工期、包安全、包質量”,那又怎么辦?因而,項目部與施工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中要有監管的條款,在實際施工中,要有實施監管的書面材料。

遷改工程確實有它的特殊性,但我們認為,項目部也應按照《條例》的規定,實施對建設工程質量進行其真正意義上的監督管理。針對以上問題,我們建議項目部要按照以下意見進行整改:一是工程分包要報經建設單位的批準或認可;二是要盡快索取施工單位的“三證”;三是對部分不適當的合同條款要進行修改,并取得雙方的認可。

通過以上這樣的整改,項目部對其分包出去的工程進行了真正意義上的監督管理,確保了工程的質量,從而規避了“包而不管”、“以包代管”的審計風險。

以上是關于本公司以風險為導向對工程分包實施審計發現問題的一點思考和應對措施。由于本公司是鐵路電務專業施工的企業,工程分包方面的問題有其特殊性,因而對這方面問題的思考、分析和應對措施也有其片面性,故借此機會懇請大家給予指導和幫助,以利于我們更好地做好內部審計的確認和咨詢工作,更好地發揮內部審計的監督和保證作用。

參考文獻:

篇3

主題詞:鐵路 ,施工 ,分包管理

Abstract: the current railway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the mode of most is a construction contract price, but as a railway industry department has not yet issued the railway engineering measures for the management of the subcontract, can only reference construction ministry "housing construction and municipa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in the base of the subcontract management method" to refer to. As the construction unit, how to effectively manage of the subcontract works, is the construction unit are currently facing the biggest challenge. The author's own practice, how to adapt to the current railway construction and how to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mode is proposed as feasible measures.

Keywords: railway, construction and the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F530.3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分包及分包模式

我國在建筑領域將分包行為共分為三種,分別是專業分包、勞務作業分包和轉包。專業分包是指施工總承包企業(以下簡稱專業分包工程發包人)將其所承包工程中的專業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其他建筑業企業(以下簡稱專業分包工程承包人)完成的活動。《鐵路建設項目施工總價承包標準招標文件補充文本》中合同專用條款第4.3.2規定:“一般分包應在投標時提出,納入合同,特殊情況下,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其它需要分包的工程必須經建設單位批準。”勞務作業分包,是指施工總承包企業或者專業承包企業(以下簡稱勞務作業發包人)將其承包工程中的勞務作業發包給勞務分包企業(以下簡稱勞務作業承包人)完成得活動。轉包是指施工總承包單位建設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給他人或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其它單位承包的行為。由于轉包容易使不具有相應資質的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以致造成工程質量低下,建設市場混亂,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均作了禁止轉包的規定。

二.建設工程實施施工分包的基本原則

1.建設工程施工分包活動必須依法進行。發包人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依法實施的分包活動進行干預;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須具有相應的資質,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業務,嚴禁個人承攬分包工程業務;專業分包工程除在施工總承包合同中有約定外,必須經發包人認可,專業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須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勞務作業分包由勞務發包人與勞務作業承包人通過勞務合同約定。勞務作業承包人必須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務。

2.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必須實施合同管理。分包工程發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應當依法簽訂分包合同,并按照合同履行約定的義務;分包合同必須明確約定支付工程款和勞務工資的時間、結算方式以及保證按期支付的相應措施,確保工程款和勞務工資的支付;分包工程

發包人應當在訂立分包合同后7個工作日內,將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分包合同發生重大變更的,分報工程發包人應當自變更后7個工作日內,將變動協議送原備案機關備案;分包工程發包人可以就分包合同的履行,要求分包工程承包人提供分包工程履約擔保。

3.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必須健全項目組織管理機構。分包工程發包人應當設立項目管理機構,組織管理所承包工程的施工活動。項目管理機構應當具有與承包工程的規模、技術復雜程度相適的技術、經濟管理人員。其中,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項目核算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是本單位的人員。

4.禁止將承包的工程轉包,禁止轉讓、出租企業資質證書或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企業名義承攬工程。不履行合同約定,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發包給他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發包給他人的,屬于轉包行為。分包工程發包人將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現場設立項目管理機構和派駐相應人員,未對該工程的施工活動進行組織管理的,視同轉包行為。分包工程發包人沒有將其承包的工程進行分包,在施工現場所設項目管理機構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項目核算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不是工程承包人本單位人員的,視同允許他人以本企業名義承攬工程。

三、施工分包責任、違法施工分包的界定

分包工程承包人應當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其承包的工程向分包工程發包人負責,分包工程發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就分包工程對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分包工程發包人對施工現場安全負責,并對分包工程承包人的安全生產進行管理,專業分包工程承包人應當將其分包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安全方案報分包工程發包人備案,專業分包工程發包人發現事故隱患,應當及時作出處理。

分包工程承包人就施工現場安全向分包工程發包人負責,并應當服從分包工程發包人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違法分包包括分包工程發包人將專業工程或者勞務作業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工程承包人的;施工總承包合同中未有約定,又未經業主認可,分包工程發包人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專業工程分包給他人的。

違反分包管理辦法規定,轉包、違法分包或者允許他人以本企業名義承攬工程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予以處罰;對于接受轉包、違法分包和用他人名義承攬工程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四、發包人對分包商資格的審批

承包單位選定分包商后,應向監理工程師提出申請審批分包商的報告。申請報告的內容一般應包括以下幾方面:關于分包工程的基本情況,說明擬分包工程的范圍、內容及本次分包工程價值占合同總價的比例;關于分包商的基本情況,包括該分包商的企業簡介,生產技術實力,企業過去的工程經驗與業績,企業的財務資本狀況等;分包協議草案;說明主承包商工藝、分包商設備和到場時間以及材料供應情況等。

監理工程師審查承包商提交的申請審批分包商的報告。審查時,主要是審查分包商是否具有按工程承包合同規定的條件完成分包工程任務的能力。審查后,如果認為該分包商不具備分包條件,則不予批準。若監理工程師認為該分包商基本具備分包條件,則應將意見報送至發包人,征地發包人同意后,批準分包。主承包商收到監理工程師的批準通知后,應盡快予分包商簽訂分包協議,并將協議副本報送監理工程師備案。

五、發包人對分包商的管理

鼓勵發展專業承包企業和勞務分包企業,提倡分包活動進入有形建筑市場公開交易,完善有形建筑市場的分包工程交易功能,是我國建筑市場管理改革的重大舉措。保證分包商的質量,是保證工程施工質量的一個重要環節和前提。因此,業主和監理工程師應對分包商資質進行嚴格控制和有效的管理。業主或監理工程師對分包商的管理措施有以下幾個方面。

1.嚴格執行監理程序,并要求分包商嚴格遵照執行,若發現分包商在執行過程中有違反規定的監理程序的行為,監理工程師應及時發出指令要求總承包商及時停止分包商的施工工作。

2.鼓勵分包商業參加工地會議。分包商是否參加工地會議,通常是由總承包商決定的。但在必要時,監理工程師可向總承包商提出分包商參加工地會議的建議,加強分包商對工程情況的了解,提高其實施工程計劃的主動性和自覺性。

3.檢查分包商的現場工作情況。監理工程師一方面要督促總承包商嚴格監督分包商履行合同和認真實施分包工程,保證分包工程質量。另一方面也應對分包商的現場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檢點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分包商的設備使用情況,即根據分包協議中規定的設備種類、數量及可用程度等進行核實;分包商的施工人員情況,要根據分包協議中有關配備人員的規定,檢查其人員資質及質量保證與控制系統的情況;實施工程的質量是否符合工程承包合同中規定的標準。4.對分包商的制約與控制。為了保證工程質量,避免或減少由于分包商不規范的施工行為所帶來的損失,監理工程師可通過采取一定手段和指令,對分包商進行有效的制約于控制。

5.停止施工。當分包商違反合同、規范及監理程序,而且不積極接受監理工程師提出的意見予以改進時,監理工程師有權書面指令主承包商暫停其施工,直到工作得到改進,獲得滿意結果。

6.拒絕簽署付款憑證。分包商的施工質量未達到合同要求的保證時,監理工程師有權向總承包商拒絕簽署與之有關的支付證明。

7.取消分包資格。若監理工程師發現分包商由于技術能力差,無法按合同要求保證分包工程質量;或分包商無視監理工程師警告,忽視分包工程質量和進度要求,造成嚴重危害和影響時,監理工程師可書面建議或要求主承包商取消分包資格。

六、結束語

盡管鐵路一直沒有出臺關于分包管理的規定,但是我們可以充分借鑒原建設部頒發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置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確切把握專業分包、勞務分包和轉包的內涵,合理界定分包與違法分包及轉包的界限,依法合規建設,全面提高建設管理水平。筆者以自身實踐提出分包管理的要點,以此引起管理者的高度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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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current ,railway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ing mode is the construction price contract, but as the railway industry competent department Ministry of Railways has not yet issued railway engineering subcontracting management approach, but refer to the Ministry of construction" housing construction and municipal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subcontracting management approach". As an construction owner, how to effectively subcontract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owner, is faced with the biggest challenge. The author combines oneself practice, on how to adapt to the current railway construction contract model and how to strengthen subcontracting management, puts forward some feasible measures

Keywords: Railway ;Construction ;Subcontract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