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服務工作總結范文

時間:2023-04-03 16:4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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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服務工作總結

篇1

一、當前基層納稅服務存在的問題

(一)納稅服務認識有誤區。從稅務機關內部看,一提納稅服務,就認為是行風評議的事,是辦稅大廳、窗口的事;就社會而言,認為稅務機關理應為納稅人提供優質服務,對其它各職能部門要求甚少,對納稅人更無要求可言。“納稅服務、人人有責”的思想沒有深入人心。

(二)納稅服務重點排序錯位。納稅服務的重點要放在“公正”和“效率”兩個方面,而現今一提納稅服務,人們想到的多是文明禮貌、便民設施這些淺層次的服務。背離了這個排序,我們的服務工作就會陷入舍本求末、舉步不前的境地。

(三)納稅服務素質有待提高。當今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納稅人對納稅服務需求不斷提高,而稅務部門“素質化服務”的理念尚未形成,必然影響納稅服務質量的提高。

(四)“重監管,輕服務”根深蒂固。在傳統思維方式的影響下,稅務機關習慣于預先設定所有納稅人為偷稅嫌疑對象,然后逐級制定管理辦法和措施,監控其偷逃稅動向。這嚴重忽視了對納稅人權益的保障,造成全社會陷入納稅信用危機的惡性循環,直接影響了外部投資環境。

二、納稅服務應遵循的原則

(一)法治原則。堅持依法治稅、依法行政是納稅服務的前提。納稅服務是稅收執法的重要組成部分,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提供服務的過程中必須強化依法納稅,防范稅收風險。

(二)公正原則。公正原則是納稅服務的基礎。為所有納稅人創造一個公平、公正的稅收環境是稅務部門追求的目標。

(三)透明原則。公開透明是確保公正公平原則得以落實的有效手段,信息公開是世貿規則對行政透明度的整體要求,也是防止腐敗的治本之策。

(四)效率原則。簡化辦稅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是納稅服務的生命線,全面實現服務“提速”是納稅服務的必然發展趨勢?,F代稅收必須充分利用計算機信息網絡等先進手段,改進申報方式,實現資源共享。

(五)誠信原則。政府誠信使用稅收,是納稅人口服心服納稅的必要前提。稅務機構誠信征稅,是稅務機關作為政府部門取信于納稅人所做出的表率;納稅人誠信納稅是企業信用的標志,是衡量一個國家文明程度的象征。

三、構建納稅服務體系的設想

(一)增強服務理念

1、要從“實踐科學發展觀”思想的要求去認識,做好為納稅人服務工作,就是稅務部門在實踐代表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具體事項,就是在實踐“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思想。具體的檢驗標準有兩個:一是為納稅人創造公開、公正、寬松的稅收環境;二是為納稅人提供快捷便利的辦稅條件。

2、要從依法治稅、以德治稅、樹立稅務部門良好形象的高度去認識為納稅服務工作。為納稅人服務,既是稅務部門履行其職能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又是稅務部門開展精神文明建設、部門文化建設、黨的建設以及優化區域發展環境建設的重要內容。試想:如果沒有納稅人的滿意,哪有征稅方工作的順利發展!我們只有真正解決了認識問題,切實轉變治稅觀念,牢固樹立依法建立“服務型”機關的理念,才能能動地把為納稅人服務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成效來。

篇2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優化納稅服務系列活動,推進全員全過程納稅服務,促進納稅服務“做全、做實、做細、做強”,提高稅務人員服務意識和服務能力,提高納稅人納稅遵從度和自主辦稅能力,提高征管質量和工作效率。

二、主要內容

“優化納稅服務系列活動”突出服務主題,從三方面著手,做好九項工作。

(一)優化辦稅廳服務

在堅持辦稅服務廳原有制度基礎上重點開展以下三項服務:

1、實行領導座班制。市局領導班子成員、機關科室負責人每月到辦稅服務廳坐班的時間不少于1天,實地參與并督導辦稅廳具體工作事務,防范化解涉稅爭議,調查研究納稅服務熱點、難點問題。

2、實施導稅服務。導稅員由大廳工作人員兼任,輪流值班,導稅員值班當天負責全天的綜合工作,指引辦理各種涉稅事項,輔導填寫各類表單,提供納稅咨詢服務,以及及時進行“疏導服務”。

3、強化一次性告知服務。實行首問負責制,首問責任人應主動向納稅人一次性告知所辦事項的辦理程序、準備材料和注意事項,避免納稅人反復咨詢、來回奔波。

責任單位:辦稅服務廳

(二)深化專業化服務

根據不同企業不同需求,有針對性地提供不同定制服務:

4、貼身服務。對重點稅源企業、重點招商引資項目和A級信用等級納稅人實行領導掛點,稅管員貼身服務。市局領導不定期下戶與納稅人溝通,時刻關注其動態,幫助其解決特、急、難涉稅問題;稅管員貼近引導、輔導納稅人,及時解答提出的疑點、難點問題,并提供申報征收、發票管理、減免稅、涉稅審批等基本業務的“一條龍”服務。

5、解讀服務。對重難點政策類企業,實時解讀新出臺的稅收政策規定,通過上門宣傳講解、發放宣傳冊等形式,引導企業用足用活政策,規范企業財務核算,解決具體涉稅問題;對新辦企業提供基礎輔導,采取稅前納稅輔導、辦稅流程演示、稅收政策宣傳等舉措,幫助企業少走彎路、少出差錯。

6、跟蹤服務。對在輔導、評估、檢查中發現的財務管理混亂、賬制不健全的企業,為企業量身制作《稅收政策服務建議書》,建議企業加強內部管理、調整賬務、健全制度并對建議書的內容和實施效果進行跟蹤和回訪。

7、風險規避服務。對中小企業提供風險規避服務,通過提醒、警示、建議等方式,促使中小企業規范賬制、提高申報水平,最大限度幫助企業規避涉稅風險。對納稅人在申報過程中連續出現零申報、低申報或負申報等非正常申報行為進行警示,防止稅收違法行為發生。

責任單位:各基層單位、稽查局、各業務科室。

(三)建立快速響應機制

8、暢通納稅人需求獲取渠道。建立完善納稅服務需求及滿意度調查制度,確立我局納稅服務調查定點單位。發放《納稅服務需求調查表》和《納稅服務滿意度調查表》,利用調查問卷、稅收約談、召開納稅人座談會等形式,了解納稅人在納稅服務方面的訴求,開展納稅服務需求調查1次,開展納稅服務滿意度調查1次。加強調查結果分析,形成納稅服務需求分析制度。

9、暢通納稅人涉稅訴求渠道。圍繞維護納稅人權益,落實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投訴管理辦法》,認真分析納稅服務投訴的表現形式和形成原因,加強納稅服務投訴的管理監督,依法解決稅務行政爭議,建立納稅服務投訴處理結果反饋機制。

責任單位:納稅服務科

三、組織領導

市局成立“優化納稅服務系列活動”領導小組,市局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系列活動”的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納稅服務科。其他各單位也要指定專門負責人,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配合,確?;顒拥捻樌_展。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認識,明確工作目標?!皟灮{稅服務系列活動”是“依法行政深化年”活動的組成部分,也是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的重要舉措。各單位、各干部職工要切實把開展“優化納稅服務系列活動”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議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力求通過推進納稅服務工作使全局干部的工作作風和行業風氣有較大的改觀。

二要搞好協調配合,實行分工負責。總局局長強調“納稅服務和稅收征管是稅務部門的核心業務”,需要全市國稅系統廣大干部職工的共同努力和積極參與。納稅服務科負責全市國稅系統優化納稅服務工作的組織協調,市局相關科室要各負其責,大力支持;各分局、直屬單位要按照市局統一部署,把納稅服務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到人,上下聯動,形成合力,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篇3

第一條為促進和規范政務公開工作,保障公民、法人或其它組織的知情權,加強對行政管理權和稅收執法權的監督,推進依法治稅,根據《*省政務公開條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深入開展政務公開的意見》(國稅發〔*〕69號)等規定,結合地稅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政務公開,是指各級地稅機關(含基層分局、所)依照本辦法規定,向社會公眾或者提出申請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組織公開其行使行政管理權和稅收執法權情況的活動。

第三條政務公開必須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遵循“依法公開、全面真實、及時便民、有利監督”的工作原則,突出重點,穩步推進,確保工作實效。

第四條各級地稅機關必須成立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辦公室工作的局領導擔任,各部門負責人為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作為常設辦事機構(設在本級機關辦公室)。

領導小組職責:按照上級關于政務公開工作的部署要求,確定政務公開的原則、目標和內容,制定中長期工作規劃;指導本局機關和全系統的政務公開工作;研究決定政務公開重要制度文件,協調解決政務公開工作中涉及的重要問題;組織政務公開檢查考核,研究確定政務公開民主評議方案并組織實施;對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和督促檢查。

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負責本局機關和全系統政務公開工作的具體組織協調、監督檢查、業務指導工作;根據工作需要提出召開領導小組會議的意見和建議,并負責會議的籌備和會務工作;起草政務公開文件、會議材料、工作總結及日常工作函件等;負責與各級地稅部門政務公開工作機構的日常聯系,答復有關政策咨詢及工作請示;做好本級政務公開工作檔案的歸集;協調新聞媒體宣傳報道政務公開工作。

第五條各級地稅機關及機關各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為該機關、該部門政務公開工作第一責任人,依照本辦法推進本機關、本部門政務公開工作。地稅機關各部門根據職能,擔負相應的政務公開分工責任。

辦公室是政務公開綜合協調部門,是對內實施政務公開的主要部門。負責制定本級機關政務公開工作制度;統籌規劃和組織開展政務公開;提出完善辦公自動化系統上政務公開相關模塊功能的需求并加強稅收政務信息宣傳工作,審核本級機關制發并擬公開的公文;負責審核本級機關有關政務公開項目、公開內容和形式等事項;指導和督促下級機關的政務公開工作;按規定向上級機關報送政務公開工作計劃和總結;組織政務公開業務工作培訓。

紀檢監察部門負責政務公開監督工作,檢查監督本級機關各部門和下級機關實施政務公開的工作情況;考核本級機關各部門和下級機關政務公開工作;受理違反政務公開工作紀律的投訴并實施政務公開工作責任追究。

納稅人服務中心(含基層分局、所的辦稅大廳)是對外實施政務公開的主要部門,負責建設和更新維護地稅網站、12366納稅服務熱線電話、電子顯示屏、政務公開欄等政務公開載體,經授權組織采集和相關政務公開事項;組織編印和發放地稅法規公告、辦稅指南、內部公開文告等政務公開相關資料;受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對政務公開事項的查詢。

除上述部門外,地稅機關其他各部門均負有對本部門擁有的政務公開事項進行公開的責任,負責為本級地稅機關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或本級機關的辦公室、納稅人服務中心、辦稅服務廳等主要的政務公開實施部門主動提供由本部門擁有的公開事項,或通過其他形式依法自行本部門擁有的政務公開事項。

第六條政務公開應當與電子政務建設緊密結合,與服務承諾制、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等相關工作制度相互銜接,作為目標管理考核的重要內容。

第二章公開內容

第七條各級地稅機關政務公開的內容包括:涉及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稅收執法權運用需要對外公開的事項;涉及稅務部門內部行政管理職權的事項,除要求保密的事項外,均應實行政務公開。

第八條對外公開的主要內容:

(一)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本級機關據以制定或轉發的規范性文件;

(二)納稅人權利、義務;

(三)稅務行政許可和辦稅事項及其依據、條件、程序、時限、須提交的全部資料目錄、負責部門、結果和救濟途徑;

(四)行政處罰事項及其依據、標準、程序、救濟途徑;行政性收費項目及其標準、依據;

(五)符合欠稅公告規定的欠稅情況;

(六)數額較大、影響惡劣的稅收違法案件;

(七)機構設置及職責,主要負責人姓名、職務,地址、郵政編碼和咨詢、舉報、投訴、電話(傳真);

(八)公務員招錄及其條件、時限、程序、結果;

(九)依照有關規定應當對外公開的政府采購事項;

(十)需要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周知的其它涉稅事項,以及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公開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對內公開的主要內容:

(一)地稅工作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工作目標及執行情況和其它工作動態;

(二)重大決策、重要規劃、年度總體目標及執行情況和其它工作動態;

(三)干部人事任免、交流、調配、獎懲、培訓、出國出境情況;涉及干部職工切身利益的住房、醫療、保險、福利、待遇等情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情況;

(四)基建、大宗物品采購等項目的立項和招投標情況;預決算情況和審計情況;固定資產使用管理和處置情況;

(五)稅務行政執法及執法監督情況;開展內部審計與領導干部離任審計情況;

(六)依照有關規定應當公開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下列事項不予公開:

(一)國家秘密;

(二)依法受保護的商業秘密;

(三)依法受保護的個人隱私;

(四)依法必須保密的納稅人涉稅資料;

(五)法律、法規禁止公開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公開形式

第十一條政務公開應根據所需公開的內容和條件,靈活選擇最具實效的對外或對內公開的形式。

第十二條對外公開形式:

(一)地稅機關網站、納稅服務網站、12366納稅服務熱線電話;

(二)辦稅服務廳和辦稅窗口、政務公開欄、辦稅手冊(指南、指引)、電子顯示屏裝置;

(三)政府公共網站、相關部門公開網站及政府機關文告;

(四)報刊、廣播、電視、新聞網站,新聞會、聽證會,電話、手機短信等;

(五)其他便于公眾知悉的公開形式。

第十三條對內公開形式:

(一)會議、文件、簡報;

(二)地稅機關內部網站、辦公自動化系統和政務公開欄;

(三)其他便于干部職工知悉的公開形式。

第四章公開期限和程序

第十四條政務公開的期限要與公開的內容相適應。常規性的工作定期公開,階段性的工作逐段公開,臨時性的工作隨時公開,動態性的內容及時更新,避免信息過期。

第十五條地稅機關一般要按照提出、審核、公開和反饋的程序主動公開政務。主動公開程序分為基本程序和簡單程序。

(一)基本程序。對重要公開事項、非定期公開事項,公開事項擁有部門須于該事項發生、發現、變更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突發性事件應當于該事項發生、發現、變更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根據本辦法規定,對應公開事項進行核實和保密審查,提出公開范圍、形式的意見;公開事項擁有部門初審后,交由辦公室審核,并報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批準后公布,特別重要的事項還開政務公開領導小組會議決定。

(二)簡單程序。對一般公開事項、定期公開事項,擁有公開事項的部門審核并確認公開范圍、形式后,由擁有部門報經分管局領導批準后,主動提交辦公室、納稅人服務中心、辦稅服務廳等實施政務公開部門按照前款時限依法公布,或由公開事項擁有部門按照前款時限通過其他形式依法自行。

第十六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享有要求政務公開、獲取政務信息的權利(要求公開的內容必須符合本辦法規定)。對依申請公開政務情形,各級地稅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依法免費答復,不能在規定期限內答復的需向申請人告知。

第五章考核監督

第十七條各級地稅機關應當自覺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監督,對政務公開中存在的問題應當積極整改。

第十八條各級地稅機關應當對本機關各部門和下級機關實施政務公開的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并把檢查、考核結果作為本機關各部門和下級機關評選先進和目標管理考核,及其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任免、獎勵和個人年度考核的依據之一。

紀檢監察部門參照《*省政務公開考核辦法(試行)》(粵府辦〔*〕62號)的規定組織政務公開檢查考核工作。

第十九條各級地稅機關及機關各部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監察部門會同人事部門核實后,按照管理權限和程序,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視情況做出處理:

(一)不按照上級要求建立政務公開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的;

(二)不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政務公開工作部署和工作措施的,甚至做出與政務公開制度相違背決定的;

(三)對政務公開工作指導不力,不及時解決或者隱瞞政務公開工作中出現的嚴重問題的,造成群訪或其他嚴重后果,影響社會穩定;

(四)弄虛作假,應付甚至設置障礙抵制政務公開檢查、考核、案件查處,或包庇、縱容政務公開工作中的違紀違法人員,或打擊報復投訴人、檢舉人、證明人、調查人及政務公開工作人員的;

(五)不按照規定要求公開政務,或隱匿應當公開事項,或公開內容不真實的;不按照規定及時更新本機關政務公開的事項的;

(六)泄露國家秘密、依法受保護的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及法律、法規禁止公開的其他事項的;

篇4

二OO四年征管科工作總結

2004年,全市地稅征管部門圍繞省局提出的以深化征管改革為總抓手的總體思路和**局長在全市地稅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結合實際,因地制宜,解放思想,在理順征管范圍、夯實征管基礎、完善征管辦法、規范征管流程、明細崗位職責、優化納稅服務、改進征管手段等多方面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啟動了新一輪征管改革,加快了征管工作節奏,創新了工作方法,提高了征管水平,各項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效,現匯報如下:

一、 深化征管改革,全面開展稅源普查工作

一年來,我科緊緊圍繞建立“以申報納稅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強化管理”的稅收征管模式,積極探索征管改革之路,使征管秩序得到進一步規范,征納關系得以理順,納稅人的納稅意識普遍加強。

(一)是合理設置機構,理清工作職責。為建立分工清晰,職責明確,運行高效,協調配合的征管機構,形成征、管、查各環節既相互銜接又相互制約的運行機制,依托計算機網絡進行專業分工,引進監督制約機制,從根本上解決權責不清、疏于管理、淡化責任等問題。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地稅局關于省地稅系統新一輪稅收征管改革方案的通知》(**廳發[2003]39號),對各縣(市、區)城區征管機構的設置及職能的劃分做了相應的調整,結合**地稅的實際情況,制定和下發了《**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征收、管理、稽查業務職責分工的暫行規定》、《**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辦稅服務廳、管理部門工作銜接暫行辦法》、《**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征收、管理、稽查稅務信息資料傳遞暫行辦法》,進一步強化了征、管、查工作協調與銜接。

(二)大力推行多元化申報工作。在推行多元化申報方式中,進一步鞏固了去年推行多元化申報的成果,以銀行網點、郵寄申報為重點,逐步降低單一上門申報比重。到目前為止,通過銀行網點、電話、郵寄三種方式申報的已達了9500多戶,占固定納稅戶的27%以上,其中銀行網點已有3000多戶,電話申報僅**區和**兩地就有1480多戶,而在農村非分局所在地的8000余戶固定納稅戶中有5100多戶實行了郵寄申報,郵寄申報面達到63%。

(四)、認真做好征管核心軟件的上線準備工作。一是成立了征管業務核心軟件上線前期準備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思想,提高認識。二是對2001年以來的所有納稅資料進行分類、分戶整理、歸檔管理。三是結合稅源普查工作,將財務登記表等9類信息采集表下發下去,與稅源普查工作同時進行。并在**市地稅局進行了征管業務核心軟件信息采集工作試點,為下一步征管核心軟件上線做好前期準備。

二、注重實效,夯實征管基礎工作。

(一)、認真做好國稅、工商、地稅信息交換工作。按照全省工商、國稅、地稅信息交換的工作要求,保證工商與地稅之間登記信息的順暢交換和有效共享,加強相互協作和配合,地稅、國稅、工商三家連續四次召開了信息交換聯席會議。對信息交換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認真的研究和部署,查找出現差異的戶數,存在差異的原因,分析問題根源,切實整改,同時加強與國稅、工商等部門的協作配合,進一步加大對漏征漏管戶的清理力度,積極落實戶籍管理制度,確保登記信息的連續性和完整性。目前已按省局要求,完成了第一階段的國稅、工商、地稅的信息交換工作。

(二)、開展納稅評估工作,做好納稅信用等級的評定工作。一是按照《**省地方稅務局納稅評估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開展納稅評估工作。在抓好市直屬局,**區地稅局試點的基礎上,要求各地結合實際,全面開展納稅評估。二是為了營造“依法誠信納稅,共建小康社會”的良好環境,促進我市經濟持續、健康、快速發展,根據納稅人對稅法的遵從度,財務會計核算質量以及社會誠信等方面的情況,本著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經過自評、互評、公示等程序,與市國稅共同開展評定納稅信用等級工作:推薦到省局審批評定的A級納稅信用等級有**等共管戶6戶,單管戶陽光大酒店1戶,申報資料全部符合省局要求,被評定為A級納稅信用單位。全市評定出*****等65戶共管戶,**汽車運輸總公司等13單管戶為“B級納稅信用企業”。對C、D級納稅信用等級的評定工作已布置縣(市、區)局自行評定。

(三)、創新工作方法,優化納稅服務。一是結合“三個服務”學教活動,充分發揮地稅部門的職能作用,營造“便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稅收環境,促進**開發型經濟的發展,制定并下發了《優化發展環境,促進經濟發展三十條》。二是在城區推廣**市*區地稅局“一窗式”辦稅服務方式,實行一人多崗,一窗多能,為納稅人提供便捷的辦稅服務,“一窗式”辦稅服務限時6月底完成;三是根據農村分局的特點,在集中征收的基礎上,調整審批權限,優化工作流程,完善辦稅設施,擴展軟件功能,建立健全有關工作制度。通過調整涉稅管理權限,提高內部運行效率,整合農村分局的辦稅功能,全面推行**分局的“一站式”辦稅服務,目前已在全市農村分局全面推廣。

(四)、加強部門協作,建立健全護稅協稅網絡。為了加強地方稅收征收管理,強化稅源監控,減少稅收流失,堵塞稅收征管漏洞,保障國家稅收收入,維護國家權益,結合**市地稅征管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了《**市地方稅收護稅協稅管理辦法》。對包括公、檢、法、司法、財政、審計、金融、城建、土管等22個職能部門的護稅協稅工作進了規范,并上報市政府批轉執行。

(五)、規范征管行為,實現征管工作“六統一”。按照征管改革的要求,目前已作好了“六統一”的前期準備工作:包括統一全市地稅征管模式;統一征、管、查職責分工、工作銜接、信息傳遞;統一征管流程和稽查流程;統一辦稅服務廳的政務公開內容、服務標準和辦法;統一征管表證單書和資料檔案盒、柜等方面。目前,實現了征管資料盒在全市范圍內的統一。

(六)細化征管質量考核辦法,進一步提高征管質量。根據省局2004年稅收工作目標征管質量的考核內容,結合全市實際,對征管“六率”考核指標進行更加具體細致的量化,確定了征管質量考核的具體方法和原則,加強對征管質量考核工作的指導,將征管質量列入崗位責任制考核。要求基層分局實行一月一考核;縣(市、區)局對基層分局實行一季一考核;市局對各縣(市、區)實行半年一考核。為做好2004年稅源普查工作,確保此次普查做到稅源清,戶數明,為全市新征管軟件的上線打下扎實的基礎,在省局下發的《關于對2004年稅源普查工作進行考核的通知》的基礎上就考核評分標準進行了細化,確保稅源普查工作落到實處。

三、改進工作作風,抓好內務工作。

(一)是做好報表編報工作。根據總局和省局工作要求,編報了2004年度征管報表和征管質量考核報表,做好了今年年報表編報的準備工作。

(二)是加強注冊稅務師相關管理工作。認真做好了每年一度注冊稅務師考試報名、組織工作,做好了各地稅務師事務所的管理、協調、年檢等工作。

四、存在的問題及下半年的工作打算:

今年,征管科在上級業務部門和市局的正確指導和領導下,各項征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體現在:一是到基層進行調查研究不夠,對稅收征管一線的動態掌握不及時;二是由于網絡尚未建成,多元化申報工作進程還不夠快;三是征、管、查協調工作還不到位。

以后,我們將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針,以“三個服務”為指導,繼續推進征管改革進程,進一步規范征收管理,逐步落實征管考核目標,2005工作打算主要是:

(一)認真做好征管業務核心軟件的上線前的準備工作;

(二)全面推行征管工作“六統一”;

(三)強化征管質量考核,組織征管質量檢查;

(四)進一步加強征、管、查工作的協調與配合;

(五)做好稅源普查數據的分析與利用,建立分類的稅源管理和戶籍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