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率論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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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率論文

篇1

[關鍵詞]匯率升值馬克思

一、匯率波動的原因

馬克思認為,正如一般商品的價格與價值并不一致,而總是圍繞著價值波動一樣,匯率在通常情況下也與貨幣平價并不一致,它也是圍繞著貨幣平價波動。這種波動受外匯供求關系的影響,而外匯供求關系又以一定時間內的國際收支狀況為轉移。馬克思指出,“外匯率可以由于以下原因而發生變化:(1)一時的支付差額。不管造成這種差額的是什么原因———純粹商業的原因,國外投資,或國家支出,如戰時的支出等等,只要由此會引起對外的現金支付。(2)一國貨幣的貶值。不管是金屬貨幣還是紙幣都一樣”。此外,馬克思還認為,人們的心理信任因素也會影響到匯率。因此,在馬克思看來,影響匯率波動的原因主要有:外匯供求狀況、國際收支差額、心理預期因素,以及兩國貨幣所具有的或代表的價值量的相對變動。

二、用的匯率理論分析我國目前人民幣升值的原因

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至今,我國人民幣對美元的一直處于升值狀態:人民幣兌美元匯率在2007年升值接近7%,漲幅為2006年的兩倍。人民幣兌美元匯率由06年年底的7.8087上漲到07年最后一個交易日的7.3041,在此前一個交易日,人民幣創出2005年匯率改革以來最大單日漲幅,接近央行規定的波動上限。

我國人民幣升值成為匯率制度改革之后的熱點,下面就用的匯率波動理論來分析一下人民幣升值的原因。

1.近幾年,我國外匯儲備一直保持較快增長速度。數據顯示,2007年全年,我國外匯儲備增加4619億美元,同比多增2144億美元,平均每月增加約385億美元。其中12月份外匯儲備增加313億美元,同比多增38億美元。2007年12月末,我國外匯儲備余額為1.53萬億美元,同比增長43.32%。2005年增長34.3%,2006年增長30.22%。2006年2月底,我國國家外匯儲備超過日本,躍居世界第一。2006年底,我國外匯儲備首次突破1萬億美元,達到10663億美元。

如此驚人的外匯儲備增長速度,如此巨大的外匯儲備,造成外匯的供大于求,結合馬克思的匯率波動原因來看,匯率圍繞著貨幣平價上下波動,受外匯供大于求關系的影響,在我國,外匯必然貶值,即我國人民幣升值。

2.中國國際收支保持“雙順差”。2005年貿易順差達到1018億美元,首破1000億美元大關,2006年該值就達到了1776億美元。報告說,2006年中國國際收支經常項目順差2499億美元。其中,按照國際收支統計口徑計算,貨物項目順差2177億美元,服務項目逆差88億美元,收益項目順差118億美元,經常轉移順差292億美元。2006年中國資本和金融項目順差100億美元。其中,資本項目凈流入40億美元,直接投資凈流入603億美元,證券投資凈流出676億美元,其他投資凈流入133億美元。2007年我國外貿順差達到2622億美元,首次突破2600億美元大關,我國進出口總額首次超過2萬億美元,達到21738億美元。

因為我國一直保持雙順差,所以才有如此大的外匯儲備。所以國際收支順差是人民幣升值的根本原因。

3.人們對人民幣升值的預期也是人民幣升值的因素之一。這兩年中國經濟發展的良好勢頭,讓世界人民對中國人民幣升值充滿了預期,對中國政府充滿信心,那么就會采取一些措施迎接人民幣升值,如提前將美元兌換成人民幣,反而加速了人民幣的升值。

不過目前來看,預期說人民幣升值,不如說美元貶值。因為人民幣對美元是升值的,但是對歐元等貨幣是貶值的,相對而言,美觀對歐元等貨幣也是貶值的,是美元的貶值造成周圍貨幣的升值。

4.人民幣與外匯所具有的或代表的價值量的相對變動。中國的經濟發展迅速,科技也跟著迅猛發展,很多機器代替了人力勞動,收入也隨之增加,這樣無形中也提高了勞動生產率,結合馬克思匯率,單位時間內生產的商品越多,花費的時間越少,那么單位商品的價值量越小,一單位人民幣所代表的價值量也就越少,在其他一單位貨幣所代表的價值量不變的情況下,則人民幣是升值的。例如:在2005年我國匯率改制以前,1美元=8.2RMB,這說明如果生產相同價值量的商品,美國只需要花1美元,而中國需要8.2元人民幣;現在,隨著我國生產率的提高,科學技術進步,我國仍然生產相同價值量的該商品只需要7.063元,假設美國生產率沒有提高或者沒有我國提高的快,那么生產相同價值量的該商品,美國仍他需要1美元,此時,1美元=7.063RMB,相比而言,人民幣是升值的。

因而,從長期來看,一國貨幣的價值高低,在一個開放的國家中,是由該國生產物質的能力決定的。而在自然資源不可改變的條件下,決定一國物質財富的主要是勞動生產率。由此可見:要提高一國的貨幣價值,增強該國貨幣的強勢態勢,只有提高勞動生產率,提高創新能力。

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從1978年到2000年,我國經濟總量翻一番,GDP平均每年增長9.5%。和世界平均增長速度相比,我國的增長速度要高出近3倍。2005年我國GDP增長9.9%,GDP總值達2.24萬億美元,成為全球第四大經濟體,僅次于美國、日本和德國。與此同時,我國勞動生產率年均提高6.6%。根據馬克思勞動價值理論,我國實際物質財富的增加和勞動生產率的提高決定了人民幣的價值已經穩步上升,并將繼續走強。

參考文獻:

[1]汪爭平:《國際金融管理》.中國統計出版社,1998年版

篇2

【關鍵詞】匯率制度固定匯率浮動匯率

近年來,國際上要求人民幣升值的呼聲日益高漲,從2002年下半年開始,日本財相鹽川正十郎在各種場合敦促中國對人民幣匯率重新估值。由于受中國出口產品沖擊,一些歐美國家也加入了要求人民幣升值的陣營。今年9月初,美國財長斯諾訪華并在泰國出席APEC財長會議,圍繞人民幣匯率的辯論達到了。

其實,人民幣匯率問題的實質,并不是人民幣是否應當重估,即它的短期升降與否,而是人民幣匯率制度應采取固定匯率還是浮動匯率。換言之,匯率水平只是最終的結果,形成匯率的機制才是問題的關鍵。斯諾認為,靈活的浮動匯率制度是中國確保經濟增長和金融穩定的最佳選擇。那么,事實果真如此嗎?

一、兩種匯率制度利弊的比較

1.固定匯率制

固定匯率制的優點在于較為固定的匯率有利于投資者核算自己的成本和收益,形成穩定的盈利預期,或者說,國外流入資金的風險貼水較低,從而有利于吸引外資。

固定匯率制的不利影響,一方面是不能靈活反映外匯供求關系,使匯率的市場性喪失或削弱;匯率市場性的喪失或削弱又使其不能反過來調節外匯的供求關系,自動調節功能大大降低,因而只能由政府調節。但政府確定匯率的弊端十分明顯:一是受到主觀影響,如果政府調控能力不強還會出現重大失誤;二是受到客觀因素的牽制,匯率的確定和變動涉及到各方面利益,政府不得不充分考慮;三是受不同政策目標的牽制,匯率目標可能和其他目標相沖突,若匯率水平脫節到相當嚴重的程度就可能引發金融危機。另一方面,“蒙代爾三角”理論認為,資本自由流動、固定匯率和貨幣政策三者不可能兼顧,只能犧牲其中之一而保證實現另外二者。因為假如在固定匯率制度和資本自由流動下采取緊縮的貨幣政策,利率會上升,在匯率不變的情況下,利率的上升帶來對本國投資收益的增加,大量的外國資本會流入,造成本幣升值的壓力,為維持匯率的固定水平,政府要賣出本幣買入外幣進行干預,這樣緊縮的貨幣又被擴張了,貨幣政策無效。因此,在資本自由流動的前提下,堅持固定匯率就要放棄貨幣政策的自主性、獨立性和有效性。

在我國乃至世界歷史上,固定匯率制都曾發揮過它的積極作用。二戰后的布雷頓森林體系,其實質就是一種固定匯率制度,對于戰后各國經濟復蘇和建立穩定的經濟貿易聯系,發揮了不可磨滅的作用。從我國以前的情況來看,資本自由流動不存在,通過政府調整可使國際收支大體平衡,固定匯率制的利大于弊。亞洲國家高速發展的90年代,固定匯率制對于穩定投資者預期也曾發揮了很大作用。但是如果經濟泡沫膨脹,經濟增長減慢,貿易赤字上升,投機資本沖擊的情況出現,此時固定匯率制的不利影響就遠遠超出了它的有利方面。

2.浮動匯率制

浮動匯率制能夠克服固定匯率制的不足,一方面,它能夠靈活的反映外匯供求關系,使匯率更具有市場性,從而反過來自動調節外匯供求;另一方面,浮動匯率不存在“蒙代爾三角”的困擾,能夠使貨幣政策更具有自主性、獨立性和有效性。

但是,浮動匯率制不利于投資者形成穩定的盈利預期,從而不利于外資的引進;同時,浮動的匯率容易導致價格的波動,給抑制通貨膨脹造成困難。

二、匯率制度選擇的條件

固定匯率制度和浮動匯率制度孰優孰劣是國際金融領域長期爭論不休的問題。其實,匯率制度的選擇是由一系列客觀條件所決定的,不同的匯率制度適合于不同的國家,這取決于其經濟實力、外部環境、宏觀經濟調控能力和國際競爭力等。從總體上看,一國采取什么樣的匯率制度必須考慮以下因素:

1.國家的大小和經濟實力的強弱

這里的國家大小是指以GDP衡量的國家大小。大國、強國的經濟實力強,防范和抗拒金融風險能力強,匯率波動在一般情況下不強,適宜實行浮動匯率制。例如美國,是最典型的實行浮動匯率制的國家,但是由于技術革命的影響,勞動生產率提高的速度快,經濟基本面好,國際競爭力強,因此浮動匯率并未帶來不利影響,相反,美國是全球外資引進最多的國家。這類國家通常對貨幣政策的依賴性較大。

小國、弱國經濟實力弱,宏觀調控能力弱,受外部影響大,抗風險能力低,國際競爭力不強,匯率波動性大,若實行浮動匯率,則其負面影響將超過有利影響,造成投資預期差、通貨膨脹無法控制的局面。由于這類國家外部均衡實現難度更大,因此更需發揮匯率政策的調節作用,所以更適宜實行干預程度較大的匯率制度,如固定匯率制或者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

2.經濟基本面的健康情況,外匯儲備充分與否,國際競爭力的強弱

經濟基本面健康,外匯儲備充分,國際競爭力強,具有較強的抗風險能力的國家更宜實行浮動匯率制。相反,經濟基本面不好,或外匯儲備不充分,或國際競爭力不強,抗風險能力弱,幾者不能同時滿足,則宜實行固定匯率制或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以我國為例,我國宏觀經濟基本面比較好,有相當的經濟實力;外匯儲備比較多;但是國際競爭力較弱,特別是金融體系不夠健全,金融監督機制不完善,因此更宜實行政府干預程度較高的匯率制度。

3.資本的流動性

在資本自由流動的條件下,固定的匯率易受到投機資本的沖擊,并可能引發金融危機。在資本流動受到管制的條件下,固定的匯率不會發生大的危險,并且,由于資本流動受到管制,固定匯率與貨幣政策的有效性之間便不再矛盾,例如我國就是如此。

4.通貨膨脹水平

通脹率高,匯率水平對物價總水平影響較大的國家適宜實行固定匯率制,等以后通脹情況有所好轉時,可調整匯制,以避免固定匯率的負面影響。相反,通脹率不高的國家可以實行浮動匯率制。

以上這些條件都不能單獨決定采取何種匯率制度,而應看一定時期的條件組合。沒有任何一種匯率制度是固定不變的,匯制的選擇要根據條件的變化而定。

三、中國目前不具備實施浮動匯率制的條件

1.金融體系不健全,金融監管能力差,抗風險能力弱。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的沉重包袱,資本市場不完善,中小金融機構規模小、競爭能力弱,政府應對突發事件的機制不完備,市場不規范,監管體制不健全等問題都尚未得到有效解決,一旦匯率完全放開,國際游資的沖擊有可能導致金融體系的全面崩潰,引發金融危機,亞洲金融危機的歷史將可能重演。

2.從自由化的次序看,從一個完全管制型的經濟向完全自由化的經濟過渡時,其合理的過渡路徑應該是:在國內金融市場實行自由化之后,才能實行浮動匯率制(李楊、殷劍鋒,2000)。因為只有在金融市場是有效的且利率由市場供求決定的情況下,無抵補的利率平價的假設才可能成立。這時匯市才可能具有有效性,能實現匯率的均衡。一國經濟才能在經歷真實、金融沖擊時具有較高的穩定性。利率是匯率變動的平衡器、緩沖器,其變動方向和匯率是相反的,因此可以減小利率浮動造成的沖擊。目前雖然人民銀行已明確表示要在3年內實現利率市場化,在制定利率政策時也更多地考慮市場因素,但畢竟還受許多關鍵問題制約,短期難以實現。至于有效的金融市場,也因人們投資理念的培育、熟練專業人才的培養、金融法規的健全、金融產品的豐富等都需要在進一步開放中完善,難以一步到位。所以與工業化國家相比,我國的匯率更易于波動。這時實行自由浮動匯率,就等于是本末倒置。印尼就是一個實例。

3.資本市場對外開放和資本自由流動是實行浮動匯率的前提條件,否則,實行浮動匯率制的必要性不大,且可行性也有置疑。雖然加入WTO以來,我國已經采取了多項措施加速資本市場的對外開放和放松外匯管制,但是距離完全意義上的開放和資本自由流動還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而且,在金融體系抗風險能力還未得到加強的條件下,資本市場完全開放和資本完全自由流動都必須謹慎為之。

4.無論是在影響匯率波動的預期方面,還是在匯率的調節機制方面,我國當前都存在誘發匯率不穩定的因素。一是我國還處于轉軌階段,結構調整尚未完成,各項市場制度尚未完全建立,未來的經濟狀況具有極大的不確定性。尤其是中國的銀行業積累了大量不良資產,同時又沒有存款保險制度,很多人對中國的金融業沒有足夠的信心,因此對匯率波動的預期始終未能消除。二是由于我國金融市場和商品市場的價格調整具有嚴重的不均衡性。我國商品市場分割程度較高、信息流動不充分,商品的異質性導致商品流動速度較慢,商品價格調整具有粘性。相反,我國金融市場的生成和發育較為規范,資本的單一性和同質性使資本能夠低成本地快速流動,市場價格調整具有彈性,更易于形成一個統一的市場。商品、金融市場價格調整的差異性造成金融市場的均衡實現快于商品市場,根據多恩布什的“匯率超調理論”,這會加劇我國匯率的過度波動。

總之,我國目前乃至一定時期內不宜采取完全浮動匯率制,央行難以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完全放棄對外匯市場的干預。這樣從邏輯上講,中國匯率制度的設計應當考慮介于固定制與浮動制之間的有管理的浮動制。

四、匯率制度的長期選擇

雖然目前我國還不具備實行浮動匯率制的條件,但是從長期來看,政府干預程度較高的匯率制度(固定匯率或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將不利于實現國家內外部均衡的目標。

1.政府干預程度較高的匯率制度將影響我國貨幣政策的有效性。在政府干預程度較高的匯率制度下,貨幣政策實際上有著維持幣值穩定的雙重目標,對內維持物價的穩定,對外維持匯率的穩定。我國內外均衡的目標常常發生沖突,央行的貨幣政策也就常常顧此失彼。為維系固定平價,央行有義務按市場要求被動地買入和賣出外匯,這使貨幣當局控制貨幣供應量的主動性大為削弱了,同時外匯儲備也被動地受國際收支狀況的影響。具體到我國實際,由于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的連年順差,1994年到2001年底,我國的外匯儲備由1994年的516億美元上升至2001年的2174億美元(數據來源,中經網),增長了3倍,外匯儲備總額僅次于日本,躍居世界第二位。在強制結匯制下,央行相當于在購買外匯的同時,被迫投入大量的基礎貨幣投放量。加之我國目前缺少一個具有深度和廣度的便于進行公開市場操作的國債市場,無法通過在公開市場上的反向操作,來實現沖銷的目的,即賣出國債,買入人民幣,以此來抵消大量收購外匯而多投放的人民幣,穩定貨幣供應量,所以給貨幣調控帶來很大影響。

而且,外匯占款作為央行基礎貨幣投放的主要渠道,本身也存在很大限制:(1)央行的行為受制與外匯的供求狀況,不能自主決定基礎貨幣投放和回籠規模。(2)通過外匯占款投放的基礎貨幣具有結構偏差,在地區上流向外匯供求順差地區,在行業上主要流向出口部門,央行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發生了改變,這給貨幣政策帶來了操作上的困難。

2.在政府干預程度較高的匯率制度下,我國財政政策較為有限。為了面對世界市場日益嚴峻和國內市場內需不足的局面,同時也為了彌補貨幣政策效應的不足,我國連續多年采取了擴張性的財政政策。外貿中大范圍地提高了出口退稅率,以增強出口商品競爭力,對內擴大政府投資支出,以啟動內需。然而,目前財政政策的可延續性令人懷疑:(1)在開放經濟條件下,固定匯率制下的國內財政政策對外國經濟有正的溢出效應。隨著我國開放程度的加大,國內的大規模公共工程建設,將有越來越多的外資公司的參與,大批的原材料和設備需要從國外進口,因此,很大的一部分財政支出轉化為了進口需求,對國內經濟的刺激效應逐漸減弱。(2)在我國,國債主要是由社會公眾和企業或金融機構購買的,大舉借債,其結果直接減少企業投資和私人消費。隨著國有資本的大量進入,中國民間資本的生存空間進一步受到擠壓。有數據表明,2001年,民間投資再次減速,集體和個人投資分別增長8.1%和12.7%,仍低于國有及其他類型投資增長。民間富余的資本沒有得到充分的挖掘,統計表明中國民間儲蓄已逾7萬多億,卻大部分沒有進入投資領域。即使民間投資相對活躍的浙江,目前仍有3500億元民間資金閑置。(3)目前,我國已出現了財政赤字,再大規模舉債,將導致財政負擔越來越大。經過連續數年的增發國債,我國國債余額占GDP的比重由1998年的10%上升到2002年的18.3%,已逼近國際公認的20%的警戒線。正是基于已上,中國當前的積極財政政策將在今后逐步淡出。超級秘書網

3.政府干預程度較高的匯率制度無法使用匯率政策來實現外部均衡目標。在運用政策搭配以實現內外均衡的方案中,斯旺提出以財政貨幣支出政策的搭配來實現內部均衡目標,運用匯率政策來實現外部均衡。然而在固定匯率制下,貨幣政策無法從對匯率政策的依附中解脫出來,并與財政政策搭配實現經濟的內部均衡。而就我國目前的經濟實際來說,要保證一個可持續的,穩定的經濟增長,必須以現階段有效需求的擴大為基礎,而這正需要貨幣與財政政策的有效搭配,在實行擴張性政策,刺激需求的同時,盡可能地減小對私人投資的擠出效應。正如在第1點和第2點所述的那樣,現行匯率制度的安排,使得貨幣政策的有效性大打折扣,而財政政策今后將逐步淡出,內部目標的實現在今后形勢嚴峻。

由此可見,從長期來看,政府干預程度較高的匯率制度將不利于我國內外部均衡的實現,當我國實行浮動匯率制的條件具備之后,匯率制度將必然變為浮動匯率制,當然這將是一個漫長的、漸進的過程。

主要參考文獻:

1.多恩•布什等.宏觀經濟學[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0

2.王世文.鄭海青.進一步開放經濟中人民幣匯率制度的選擇[J].山西經濟管理學院學報,2003.(3)

篇3

關鍵詞:人民幣;匯率;貿易收支;實證分析

一、引言

自20世紀70年代末以來,我國實施改革開放的同時,伴隨著高速的經濟增長、高漲的投資率、快速的技術進步,匯率作為一個基本的經濟變量,逐漸確立了在經濟生活中的中心地位,也伴隨著匯率制度的一系列改革,匯率的調整就和貿易收支聯系起來了。首先是1981年,也就是人民幣匯率制度的改革之時,匯率的調整就和進出口聯系起來了。接著就是1994年1月1日,人民幣匯率實現了官方牌價與外匯調劑價格的統一并軌,從而確立了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而在1996年12月我國外匯體制更是實現了人民幣經常項目的自由兌換。2005年7月21日更是實施了人民幣匯率的重大改革:即時起人民幣對匯率升值到8.11元水平;人民幣不再盯住美元,改為參考一籃子貨幣匯率水平進行調整。這樣,人民幣匯率和貿易收支的聯系變得就更加緊密了。

本文在構建新的實際有效匯率后,運用計量分析方法,對匯率變動對中國外貿的影響展開實證分析。定量分析方法采取的是現代計量經濟學方法——ADF單位根檢驗、Granger因果關系檢驗法和最小二乘法。本文首先介紹國內外匯率變動對對外貿易影響的研究成果,第二部分為本文的核心內容,首先計算出了1986-2002年人民幣實際有效匯率,然后展開實證分析。本文最后得出結論。

二、國內外研究文獻綜述

匯率變動對外貿影響的研究始終是國際金融和國際貿易領域的重要研究問題。對于該問題的研究主要是以特定的經濟環境為前提來進行。各項研究對于其限定時期內的匯率變動與對外貿易的相關關系做出了較為詳盡準確的描述,并得出不同的結論,各自產生不同結論的主要原因在于研究方法和數據選取上的差異,例如時間的推移、經濟環境的變化以及其他決定因素的改變,都會使得前期的研究成功在解釋當前問題時受到局限。

對于該問題的分析,最為著名的就是國際收支的“彈性分析法”。這類分析的重點在于國際貿易在多大程度上對相對價格變化做出反應,更具體地說,就是貶值能否改善國際貿易收支。根據馬歇爾—勒納條件,當進口價格彈性和出口價格彈性之和大于1時,本幣貶值有利于改善貿易收支。在馬歇爾—勒納條件的基礎上,諸多經濟學家進行了進一步的探討,得出的主張大致分為兩派,一派認為馬歇爾—勒納條件通常不成立,另一派認為馬歇爾—勒納條件可以成立。學者主要形成了兩種不同的觀點。以多恩布什(Dornbush,1976),Bahmani-Oskooee(1985,1989),JaimeMarquez(1990),MohsenBahmani-Oskooe和TaggertJ.Brooks(1999)等學者為代表“彈性悲觀派(elasticitypessimists)”。經濟學家認為對外貿易的進出口需求價格彈性之和趨向于小于1,即本國貨幣貶值不利于貿易收支的改善。“彈性樂觀派”(elasticityoptimists)的經濟學家則認為對外貿易進出口需求彈性之和趨向于大于1。主要由Gylfason,Thorvalur和OleRisager(1984),Marquez(1990),MohsenBahmaniOskooe(1998)等學者,通過建立包括行為方程和結構方程在內的宏觀經濟模型,運用協整分析方法等實證分析方法,證明了貶值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善貿易收支。

近年來,國內有關人民幣匯率變動對貿易收支的影響的研究也取得了一些進展。

第一種看法認為我國的進出口需求的價格彈性嚴重不足。這一位著匯率貶值非但不能改善貿易收支,反而會導致進出口狀況的惡化,因而匯率貶值政策將帶來負效果。如厲以寧教授(1991)對我國1970年-1983年的數據分析后認為,我國的進、出口需求價格彈性分別只有0.6871和0.0506。謝建國、陳漓高(2002)采用1978年-2000年的數據,利用雙邊分析法(美國、日本、歐盟)通過實證認為人民幣匯率貶值對中國貿易收支的改善并沒有明顯影響,中國貿易收支的進出口彈性僅為0.089,中國貿易收支短期主要取決于國內需求狀況,而長期取決于國內供給狀況。

第二種看法是我國的進出口彈性出于臨界值,因而匯率變化對我國的貿易收支影響不是很明顯。如陳彪如教授(1992)運用外經貿部統計的1980-1989年的進出口價格指數和貿易量指數進行回歸后得到以下結果:我國的進口需求價格為0.3007,出口需求價格彈性為0.7241.進出口需求的價格彈性之和為1.0248,說明人民幣貶值或升值對改善貿易收支的效果是微不足道的,經濟總體增長能夠使貿易收支改善。據高盛公司做出的一份研究報告表明,中國出口的匯率彈性系數約為0.2,如果以貿易額加權人民幣實際有效匯率下降1%的話;中國的出口額可望增長0.2%,因此實際上,匯率的浮動對目前中國外貿出口增長帶來的影響是微乎其微的。找論文,上論文114。

第三種看法就是匯率貶值能夠改善貿易收支。戴祖祥(1997)以中國為研究對象,研究了兩個時間段。第一個研究的時間段為1981年-1995年,該階段出口價格彈性為-1.0331,加上根據IMF(1994)的統計分析得出的我國的進口需求彈性為-0.3,進出口需求彈性之和為-1.3331,說明我國進出口需求價格彈性滿足馬歇爾—勒納條件;第二個研究的時間段為1985年-1995年,該階段出口價格彈性為-1.1234,同樣加上IMF(1994)的統計分析得出的我國的進口需求彈性-0.3,進出口需求彈性之和為-1.4331,認為匯率貶值有利于貿易收支改善。謝智勇、徐璋等8人(1999年研究得出結論:通過實際匯率所測定的我國進出口商品的需求彈性之和為9.2523,遠大于馬歇爾—勒納條件中的臨界值1,說明我國的進出口商品完全滿足馬歇爾—勒納條件,匯率變動對我國進出口貿易有影響。朱真麗、寧妮(2002)對我國貿易1981年-2000年的多邊和雙邊價格彈性進行了分析,研究對象為美、日、香港,進出口價格彈性之和為-2.71,貨幣貶值能夠改善貿易收支。以上研究得出的結論之所以不很一致,主要原因在于它們基于不同的研究時間、不同的研究方法得出的結果。從時間上看,他們分別研究了70年代80年代90年代的情況,比較結論可知,隨著時間的推移,中國對外貿易價格彈性逐步增大,這與經濟不斷發展、對外開放力度加強的基本宏觀經濟情況是相適應的。

三、人民幣實際有效匯率對中國出口貿易影響的實證分析

(一)選用貿易份額權重,計算1986至2002的人民幣實際有效匯率

1、計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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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匯率經濟增長失業率

1緒論

1.1研究背景與研究意義

匯率即是指一國貨幣與另一國貨幣的兌換比例,也可以說是用一種貨幣表示的另一種貨幣的價格。匯率的變動即是指因一國貨幣價值變動或兩國貨幣價值同時變動,所引起的匯兌比價的波動,對國際貿易與國際經濟合作卻起著非常重大的作用。失業率是指一國勞動人口中,有勞動能力想就業但是未能找到工作的人口所占整個勞動力人口的比重。

在今天這個開放性較強的社會,大國貨幣匯率的稍稍變動就有可能引起國際社會經濟的不小動蕩。宏觀經濟學理論說明,政府使本幣貶值,將促使出口擴大,進而緩和本國失業率。因此,在不同現實和客觀的背景下,有必要進一步研究匯率和失業之間的互動關系,這對于我國宏觀經濟穩定、緩和本國失業率和國際貿易的順利進行,都有很大的作用。

1.2相關領域研究現狀與評述

著名經濟學家Faria,Jo?觔oRicardo,León-Ledesma,MiguelA.指出,在引入長期真實匯率RERt、真實工資率的對數、真實利率與長期就業率Lt之間呈線性相關的關系。作為對匯率和就業之間相關關系最前沿的理論,該理論從長期角度來進行實證分析,揭示了這種類型國家匯率和就業之間的相關性。但是這種理論只是從長期角度進行分析,沒有分析短期內的匯率和就業之間的相關性如何。本文試圖從中短期的角度來分析這種匯率的變動與失業之間的互動關系。

2匯率變動與失業的實證分析

通過對新加坡、中國香港、加拿大、日本、德國等國的匯率與失業率(1997~2004年數據,其中德國是1999~2004年數據,匯率是指的間接標價法下的匯率)之間的SPSS線性回歸分析(見表1、表2)。

(1)分析新加坡元匯率X與失業率Y(%)之間的關系,有:

Y=-5.878+5.658*X

(2.293)(1.374)

該式表示的匯率和失業之間所呈現的并不是負的線性相關的關系,而是正的線性相關的關系。當匯率上升一個單位時,失業率就增加5.658%;匯率下降一個單位時,失業就減少5.658%,即有新加坡元貶值一個單位時,就業則增加5.658%。因為新加坡作為貿易中轉站的作用,可以看出它與日本經濟的差異,日本是直接進行海外出口的那種,而新加坡作為貿易中轉港口,它本身并沒有生產很多的產品來出口,而是有很多國家通過它向第三國出口產品,所以自身匯率的變動應該是一種正的線性相關的關系,即當匯率下降的時候有更多的外貿中轉業務,可以增加國內的就業。

(2)分析中國香港港幣匯率X與失業率Y(%)之間的關系,有

Y=-384.743+50.246*X

(134.429)(17.302)

該式表示的不是匯率和失業率之間所呈現的負的線性相關關系,而是正的線性相關關系,當匯率上升一個單位時,失業相應增加50.246%;匯率下降一個單位時,失業就相應減少50.246%。這種關系說明港幣匯率與香港就業之間具有非常明顯的正的線性相關的關系。這種情況有點類似新加坡的經濟情況。

(3)分析加拿大元匯率X與失業率Y(%)之間的線性關系,有

Y=10.472-1.096*X

(5.117)(3.498)

可以看出,匯率在上升的同時,失業率在不斷的降低。在加拿大,匯率與失業之間是負的線性關系,當匯率上升時,就有失業的下降;匯率下降時,就有失業的上升。該方程式表示的是匯率與失業之間的線性相關程度,即匯率每上升一個單位的時候,失業率就下降1.096%。

(4)分析日元匯率X與失業率Y(%)之間的關系,有

Y=6.450-0.015*X

(3.391)(0.033)

同理,該式也表示出,匯率和失業之間是負的線形相關,匯率上升一個單位,失業率下降0.015%。所以在20世紀90年代后期,匯率和失業呈負的線性相關的關系。(5)分析德國歐元匯率X與失業率Y(%)之間的情況,有

Y=14.653-6.071*X

(1.579)(1.596)

此數據計算的是德國自1999年加入歐元區之后的歐元匯率與德國失業之間的關系。依據表中分析,該數據反映的是匯率和失業之間呈負的線性相關關系,當匯率上升一個單位的時候,失業就要下降6.071%。

3根據數據分析結果進行全面規范分析

通過以上中短期分析可以發現,在5個經濟地區中,有香港和新加坡的失業率和匯率之間是呈正的線性相關,也即是有匯率的上升則有失業的上升,匯率的下降則有失業率的下降。而加拿大、日本、德國的失業率和匯率之間是一種負的線性相關的關系。依據這種短期分析可以看出,各國匯率與失業之間通常情況下是那種線性相關的關系,但是依據不同的國家可以有不同的情況出現,可以是正的線性相關也可以是負的線性相關的關系,這要依據各個國家的自身情況、對外貿的依存度,以及自身貿易發展的類型,是直接出口貿易,還是發展的轉口貿易。

當然經濟本身也有些例外的因素,由于經濟的時滯性作用,一個政策可能并不會很快產生那種政策效果,而是會維持一段時間的原來狀態,比如匯率的上升,由于經濟整體本身也具有慣性,它會維持它原來的經濟運行狀態,所以它也不能馬上起到預定的作用,只有在經過一段時間的調整之后,才會有經濟形勢的轉化。

除了時滯性之外,還有貶值所能改善國際收支的必要條件。馬歇爾和勒那曾經發現了著名的“馬歇爾——勒那定理”,即在總收入不變、貿易商品的供給具有完全彈性的條件下,貨幣貶值能夠改善國際收支的必要條件是進出口商品需求彈性的絕對值大于1。依據這個定理,要貨幣貶值改善國際收支,則要有該國進出口商品的需求彈性大于1。更進一步,這種國際收支的改變能否對就業起到真正的作用呢,或者說國際收支有改善,那么就業問題就是真地好轉了嗎?通常情況下是國際收支的好轉,有經常賬戶下或資本和金融賬戶下的好轉,如果只是某一個賬戶下的好轉,而另一個賬戶沒有變化或者惡化,那么就不能斷定就業情況就一定得到了緩解。如果是外資的涌入造成的國際收支的好轉,就要進一步分析國內的這種投資環境的好處,不能馬上就此斷定外資進入對于國家的就業問題是一個好轉,外資可以投入生產性行業也可以投入金融性的服務類行業,或者采取間接投資的辦法,這些客觀上會對就業產生良好的影響,社會的就業率應該會隨著這種外資的大量涌入開始有較大幅度的上升,必須進一步看到,是不是就業率真的很有持續性呢?未必。因為外資在一般情況下是比較有技術要求的產業,或者是比較追逐利潤的行業部門,他們很重視個人的績效,很講求先進技術的巨大生產性作用,所以在外資進入的開始階段,可能會有就業的上升,但是持續一段時間后很有可能因為技術的要求,或者是該國居民的素質因素,就不會給就業施加正面的影響,相反會使得就業率下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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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唐國興,徐劍剛.現代匯率理論及模型研究[M].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2003

篇5

關鍵詞:全球經濟失衡;人民幣升值;匯率形成機制

一、匯率調整義務的觸發機制:全球經濟失衡

2005年全球經濟面臨嚴重失衡,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美國經常賬戶的巨額逆差,從2000年的4160億美元飚升至2005年的8065億美元;二是亞洲國家經常賬戶大量順差,對美貿易順差,2005年達到了3500多億美元。而美國的2005年對華貿易逆差達2016億美元,因此當今世界的經濟失衡與中美兩國高度相關。中國匯率改革在這種形勢推動下展開,2005年7月進行人民幣匯率改革之路,確定以市場為基礎,參考一攬子貨幣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以實現更加平衡的經濟發展。

經濟失衡美國方面原因:(1)儲蓄率下降是造成經常賬戶逆差的主要原因,過度消費、儲蓄不足,吸收國外儲蓄以維持美國的經濟增長,形成巨大的經常賬戶赤字;(2)投資儲蓄戰略的變化,經濟快速增長刺激了投資支出擴張,收入與資產價值快速增長擴大了消費,減少了儲蓄,引起了儲蓄與投資狀況的關系惡化;(3)美國以貨幣資金為基礎的儲蓄戰略向以資產為基礎的儲蓄戰略轉移,促進了經常項目赤字擴大與儲蓄率的下降。

中國的貿易順差不僅是匯率的問題,且包含其他多種成因:(1)對投資的過分依賴,產業結構調整的主動性弱;(2)對出口的過分依賴,國內消費需求不足,國民實際生活水平提高較慢;(3)缺乏可持續性,經濟增長一直是靠高投入、高能耗來維持,經濟增長的效益與質量較差,消費增長慢,一直在生產的體內循環。而且非科學均衡的經濟發展模式給我國帶來了如環境污染,資源浪費等問題。

分析中美貿易失衡,發現美國的經濟結構失衡所造成的全球經濟失衡具有長期性,且取決于世界經濟與貨幣制度的演進趨向,中國崛起所產生的對于世界經濟的沖擊具有短期性與非制度性的特征,因為其實際上是世界經濟制度的接受者而非領導者。2006年基金組織提出解決世界不平衡問題的“聯合戰略”,要求美國壓縮財政赤字,增加國內儲蓄,日本和歐元區加快結構調整,促進經濟增長;亞洲新興市場國家和地區增加匯率的靈活性和擴大國內需求。

二、內生性的匯率調整義務

(一)匯率正常化

我國外匯儲備的快速增長一定程度上影響外匯供求關系及匯率變動,具有推動本國貨幣匯率走強的效應,但外匯儲備的增長是我國實行對外開放,經濟快速發展的結果,與匯率沒有必然的因果關系,而決定一國貨幣匯率的基礎是兩種貨幣購買力或兩國物價水平,即購買力平價理論。我國經濟的一個悖論是經常賬戶順差與FDI持續流入的長期并存,表明本國儲蓄相對于投資是過剩的,即應輸出儲蓄,同時吸引大量的FDI。意味著在為其他國家的經濟增長提供融資時又將國內高收益率的投資機會提供給了國際資本。RMB低估是一個重要原因,抑制了對進口品消費,增加對FDI誘惑。RMB價值回歸,是實現以本國儲蓄為基礎發展經濟,替代依靠外資發展經濟的關鍵。

RMB相對低估源于美元的貶值,不是RMB匯率的主觀操縱,體現了釘住匯率機制的內生性不足。國際大循環中,匯率不僅是體現為直接的兩國關系,也間接反映一國貨幣在整個國際貨幣體系中的地位,從某種程度上講美元的貶值不應是RMB貶值的免責理由。隨著綜合國力的增強,中國在世界經濟中的地位日益提升,宏觀經濟政策的外部影響也越來越大,應在糾正全球經濟失衡的努力中承擔相應的義務。事實上我國的匯率改革也伴生著國際社會對我國政府央行維持名義匯率穩定的可信度下降之風險。RMB匯率的讓步,對世界經濟的穩定有積極的意義。

(二)匯率穩定性

《基金協定》賦予了成員國對于自己已確定的貨幣平價予以改變的權利,附錄C第6段規定:“成員國除非為了糾正或防止出現基本的不平衡,不應提出改變其貨幣平價”。成員國從事的影響外匯匯率的行為目的不是調節國際收支才是被允許的。但成員國建立平價制度要有共同的標準,不能以黃金或任何一種貨幣為實行或恢復外匯固定平價制度的共同標準。成員國在改變平價制度外匯匯率等方面享有較大的自由,其唯一的約束條件是為了維持國際金融制度,特別是匯率制度的穩定。另外賦予一個國家的貨幣作為國際貨幣制度中央貨幣的職能,勢必使該貨幣發行國取得優于其他國家的地位,等于從法律上認可了該國貨幣的特權及其與他國貨幣的不平等競爭,承認了國際貨幣制度安排與一國的經濟發展、金融政策聯系在一起,這不符合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及各國平等發展的國際義務要求[1]。

美國早就堅持國際社會所需要的并非穩定的匯率制度,而是匯率的穩定制度,它指出浮動匯率可以是穩定的,特別是在匯率變動和匯率危機頻繁發生的情形下更是如此。

三、外生性的匯率調整義務

(一)匯率調整與可持續發展

匯率體現不同貨幣之間的比價同時還是一種經濟杠桿,不但能改變我國經濟與世界其他國家經濟之間的關系,也影響國內外價格從而影響經濟增長的速度和質量。匯率低估有利于提高經濟增長的速度,但不利于改善經濟增長的質量,匯率高估對經濟增長的速度有抑制作用,但對經濟增長質量的改善有刺激作用。所以匯率政策本質上是短期的經濟增長速度與長期的經濟增長質量之間進行權衡,階段不同,匯率政策的選擇不同。目前國內資源相對于經濟增長的需求已捉襟見肘,為解決經濟發展的困境,需發揮匯率的杠桿作用,匯率改革的目標是改善貿易條件,提高經濟增長的可持續能力。

(二)匯率調整與國內經濟結構調整

中國行業結構失衡主要表現為創造外匯的制造業快速發展并成為帶動經濟增長的引擎,而不能創造外匯的現代服務業的發展相對滯后,而匯率實質是貿易品與非貿易品的價值之比。如果缺乏匯率價格杠桿的調節以及稅收、用地等方面對制造業政策傾斜的糾正,制造業與服務業的不平衡發展格局反映到外匯市場上是貿易順差與外匯儲備的增長。進入90年代中期后,新增就業機會多源于服務業,在兩者不平衡的格局下,服務業在吸納就業方面的能力受到了遏制,惡化了國內消費需求不足,同時通過就業方面作用傳導對于消費能力產生了消極作用。所以匯率調整有利于遏制經濟過熱現象,有利于經濟結構的調整,匯率適當提高有助于服務業發展。

(三)匯率調整與貨幣政策獨立性

1993年我國的匯率為5.762,RMB匯率處于市場高估的狀態,當時出于對匯率穩定的追求,使匯率作為政策工具的外部經濟平衡作用基本缺失,也干擾了國內貨幣政策的獨立性,負面效應是:(1)央行調控貨幣供給量主動性下降,實現貨幣政策目標困難加大。(2)以外匯占款為主渠道的基礎貨幣投放方式及收回再貸款的沖銷方式給國內造成資金供給的結構性失衡,給經濟結構的調整帶來困難。

浮動匯率制度有利于國際貨幣金融市場的發展:(1)可防止國際金融市場上大量游資對硬貨幣的沖擊;(2)可防止某些國家外匯儲備貨幣的流失,浮動匯率制度下,國家是沒有義務在國際外匯市場上用外匯儲備貨幣去買進被拋售的本國貨幣,不會出現國家外匯儲備貨幣大量流失。

1994—1997年從央行干預實證可看出由于體制原因,我國利率與匯率之間的關聯度并不大,沒有完善與健全的匯率與利率調節機制,成為利用利率手段調節貨幣市場進而調節外匯市場的嚴重阻礙。國內短期資本流動是政府最難控制的,尤其是在政策限制了匯率靈活性的場合,此問題解決須依賴于財會政策的緊縮和增長匯率的靈活性,須利率市場化與匯率的彈性化,真正實現利率變動—資本流動—匯率變動的貨幣政策的傳導機制。

(四)匯率調整與金融全球化

金融全球化的內涵包括了靜態金融資本的國際流動與動態金融風險發生效應機制的同化。全球化進程中,要求各國盡量實現貨幣的自由流動,但實現貨幣的自由匯兌需要一定的經濟實力,更重要的是國家要具有有效而靈活的調控國內國際平衡的能力,涉及宏觀經濟政策,合理的匯率機制是一個關鍵的因素,匯率的市場化更能體現實際的匯率趨向,應建立RMB的實際匯率政策,以銀行與企業之間通過競價形成市場匯率為基礎建構匯率形成機制。

固定匯率制與獨立的貨幣政策和資本的自由流動不能同時實現,最多只能同時滿足兩個目標,這就是所謂的三元悖論,而現實是這一矛盾已經使很多國家放棄了單一的固定匯率制。資本項目的自由化促進儲備的更為有效的全球分配,有助于資本的最有效益的使用,激勵經濟增長和福利實施。因此我國應加快匯率改革,完善人民幣匯率的形成機制,保持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穩定,有選擇分步驟放寬對資本交易活動的限制。

篇6

[關鍵詞]匯率風險,外匯資產,外匯業務,償付能力,資金運用

目前保險業有超過100億美元的外匯資產,主要來源于保險公司海外上市融資,外匯保單業務收入,少量外資、合資保險公司的資本金和外匯運營資金,以及中資保險公司股份制改造中吸收的外資股份等,其中以人保財險、中國人壽和中國平安三大公司的海外融資為主。自匯率形成機制改革以來,保險公司外匯資產面臨嚴重的匯率風險。至2005年末,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上升了2.5%,由此造成中國人壽、人保財險和中國平安13.6億元人民幣的匯兌損失。在人民幣預期升值的情況下,保險公司若不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損失還將進一步擴大。因此,盡快提高匯率風險管理水平已成為各保險公司的當務之急。特別是保險公司海外投資政策的放開,對保險公司的匯率風險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保險公司匯率風險的類型及特點

匯率風險,又稱外匯風險,是指經濟主體在涉外業務中因匯率波動而蒙受損失的可能性。保險公司所面臨的匯率風險通常是由于匯率波動的時間差、地區差以及幣種和期限結構不匹配等因素造成的。匯率變動帶給保險公司的風險可以概括為三種類型:交易風險、折算風險和經濟風險。其中,交易風險是指以外匯計價成交的交易因匯率波動而引起收益或虧損的可能性;折算風險是指公司為了編制財務報表,將以外匯表示的資產和負債換算成本幣表示的資產和負債時所面臨的風險,它會影響企業向股東和社會公開財務報表的結果;經濟風險是指由于意料之外的外匯匯率變化而導致公司未來經營收益增減的不確定性。

以上三類外匯風險的不同特點,見表1。

由于持有外匯負債、存在對外支付需求以及經營外匯相關業務的要求等方面的考慮,保險公司需持有一定數量的外匯;同時,由于保險公司所持有的外匯資產的數量是動態變化的,因此,保險公司所面臨的匯率風險既包括編制財務報表時面臨的折算風險、匯兌交易時面臨的交易風險,也包括潛在不確定性導致的經濟風險。

二、匯率風險對保險公司造成的潛在影響

在保險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匯率風險對保險公司的外匯資產和負債、外匯業務、償付能力以及投融資活動產生重大影響,形成潛在威脅。

(一)在外匯資產和負債方面

匯率變動對保險公司的影響主要取決于外幣凈敞口是在資產方還是在負債方,主要體現為外幣資產和負債不匹配帶來的重估風險。

一方面,保險公司所持有的外匯資本金會因為匯率的變動而影響其實際價值。人民幣升值會給持有美元資產的保險公司帶來負的財富效應,導致以本幣計算的外匯資本金縮水。

根據亞洲開發銀行和德意志銀行的預測,2006年人民幣可能升值3%-4%,摩根士坦利則認為,到2006年底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將達到7.5。分析匯率改革以來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走勢(見圖1)發現,在今后一段時期內,人民幣將繼續保持穩中有升的趨勢,而且這一趨勢將持續較長時期。如果不采取匯率風險防范措施,保險業現在所持有的外匯資產將遭受更大損失。

另一方面,對外匯負債來說,保險公司的外匯負債主要是應付外匯賠款。人民幣升值將使保險公司在支付等額的外幣賠款時所對應的人民幣實際價值降低。

總之,如果外幣資產多于外幣負債,凈敞口在資產方,人民幣升值雖然會導致外幣資產和負債在折算成人民幣時都有所減少,但資產減少的更多,從而對保險公司造成不利影響;如果外幣凈敞口在負債方,人民幣升值則會帶來正面影響。

(二)在外匯業務方面

匯率變化對保險公司業務的影響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1.影響外幣保單的實際人民幣收入。外幣保單與國內一般保單最大的差異,是外幣保單是以外幣定價。保戶用外幣繳納保險費,保險公司在給付滿期金或理賠金時,也依保戶指定的外幣支付。人民幣升值將使保險公司外幣保單的實際人民幣收入下降。

2.影響保險公司的再保經營。由于保險公司的直保業務通常是用人民幣計價,如果在再保業務中再保攤回賠款以美元計價,那么在人民幣升值的情況下,再保實際攤回賠款的人民幣價值將會下降,保險公司所承擔的實際自負賠款額度上升,從而增加了保險公司的業務經營風險。

3.影響保險外匯業務需求。長期持有外幣資產的民眾在匯率風險意識提高后,會主動尋求規避匯率風險和分散投資風險的措施,從而大大增加對長期型的外幣保單,如外匯儲蓄類保險(外幣的教育金保險)、外幣投資類保險等投資理財性質的保險產品的需求,這將為保險公司拓展保險業務創造出巨大的市場空間。盡管當前外匯保險業務范圍,僅限于人身意外險和財產險等短期險種,不包括投資理財性質的保險產品和長期壽險,隨著經濟形勢的變化,境內居民購買外匯人身保險的限制將會逐步放寬,境內保險公司將逐漸可以經營長期型外幣保單、甚至是投資理財類外幣保單業務。

(三)在保險公司償付能力方面

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是影響公司經營的最重要因素。影響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的因素主要有資本金、準備金和公積金、業務規模及保險費率。除此之外,保險資金的運用、再保險業務等情況也會對償付能力產生影響。

人民幣升值會引起保險公司外匯資本金的實際人民幣價值貶值,也會給公司的業務經營帶來重大影響,進而,會影響到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在外匯資金投資方面,由于政策的限制,中資保險公司不能進行外匯衍生品交易,這使得保險公司無法利用金融衍生產品作為對沖工具來規避匯率風險。在保險外匯資金投資收益不高的情況下,如果未來人民幣升值幅度過大,所獲得的投資收益將無法彌補匯率變動所帶來的損失,也會對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帶來一定影響。

(四)在引進戰略投資者方面

匯率變動也會對國際商業資本的進入產生影響。從積極因素看,對于已進人中國的外國直接投資,其利潤匯出因人民幣升值而實實在在地獲得增加,其所獲得的人民幣收益的國際購買力也得到了提高,匯兌收益將促進已進入外資的擴張。在此示范效應下,如果海外預期人民幣繼續升值,將有利于增強我國保險公司在引進戰略投資者時的談判地位;

從消極方面看,初始資本門檻提高將對新資本的進入產生抑制作用。一國貨幣升值后,就會使該國成為更昂貴的投資地。人民幣匯率升值將導致中國對外資的吸引力下降,減少外商對中國的直接投資。

(五)在海外并購方面

海外并購是我國保險公司實現國際化的主要途徑。匯率變動會影響國內保險企業的并購成本,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保險企業的對外投資能力。一方面,人民幣升值,企業進行對外投資時,一定數量的人民幣兌換的外幣數量就會相應增多,這將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中國保險企業的海外擴張欲望。另一方面,人民幣升值后,保險公司外債本息還付壓力減小,可以在外國向當地金融機構貸款,適時進行海外并購。

三、保險公司匯率風險的防范與化解

隨著國家外匯政策的逐步開放,保險公司的業務范圍和投資領域也在逐步擴大,這對保險公司匯率風險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險公司應增強緊迫感,學習運用先進的匯率風險管理工具和方法,盡快提高匯率風險管理水平。

(一)樹立匯率風險防范意識

長期以來,中國的人民幣匯率水平保持相對穩定,這使得一些保險公司的匯率風險意識較弱,把為防范匯率風險所付出的成本看作是額外負擔。現在隨著人民幣匯率靈活性的逐漸增大,各保險公司必須要增強匯率風險意識。保險公司必須要在公司內樹立全面、全員、全過程的風險管理意識,培育公司統一的風險管理文化,依靠最高管理者到基層員工各個層次的相互配合,把風險管理貫穿到業務的每個環節。

(二)完善匯率風險管理體系

為了更加系統、有效地管理匯率風險,保險公司要改善公司治理結構,完善風險管理的組織架構,建立分工合理、職責明確、關系清晰的組織體系,制定匯率風險管理方面的相關制度,為匯率風險的有效控制提供必要的前提條件。應建立科學、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建立風險調整后的績效考核標準和激勵制度,激勵經營管理人員不斷提升匯率風險的管理水平。要建立風險責任制度和檢查制度,明確各崗位的義務和職責,并通過風險管理部門、合規部門和審計部門的監督,促進匯率風險管理相關制度的有效執行。

(三)加強保險外匯資金運用管理

保險公司可以通過加強保險外匯資金的運用管理,提高保險外匯資金的經營效率等途徑,減弱甚至抵消匯率浮動帶來的損失。

1.加強資產負債管理

加強外匯資金的資產負債管理是加強外匯資金運用管理的前提。保險公司應在充分考慮外匯資產和負債特征的基礎上,制定外匯資金投資策略,使不同的外匯資產和負債在數額、期限、性質、成本收益上相匹配,以便有效控制匯率風險。

2.擴大保險外匯資金運用規模

某保險集團公司海外投資收益率扣除匯兌損失后,依然高于國內投資,從一個側面說明擴大保險外匯資金的運用可以從一定程度上減少匯率損失。因此,保險公司和監管機構應共同努力,擴大外匯資金運用規模,實現外匯資金有效益的流動,以收益沖抵匯率風險帶來的損失。

3.提高保險外匯資金投資績效

即使在人民幣存在預期升值的情況下,選擇適當的投資渠道、提高保險外匯資金的投資績效依然有可能抵消匯兌損失的影響。根據《保險外匯資金境外運用管理暫行辦法》及實施細則的規定,保險公司的外匯資金可投資于銀行存款、外國債券、銀行票據、大額可轉讓存單以及中國企業海外上市股票等投資工具。但目前,保險外匯資金的投資領域主要集中在境內銀行存款,投資品種比較單一,收益局限性較大。因此,保險公司應拓展外匯資金的投資渠道,優化投資組合,以提高外匯資金的投資收益,減弱匯率風險的消極影響。

4.充分利用專業投資管理公司

根據規定,保險外匯資金的境外運用應該實行托管制,并委托境內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或境外專業投資管理機構管理。同時,由于各保險公司單獨進行外匯資金投資的成本較高,因此可以選擇委托資產管理公司投資的方式,通過外匯資金投資專業化來提高投資績效、降低匯率風險帶來的損失。

(四)使用金融產品交易

管理匯率風險是保險公司面臨的嚴峻挑戰,這有賴于金融衍生品市場的完善,尤其是外匯衍生品的豐富。對遠期、掉期業務等金融工具的有效使用有助于保險公司防范匯率風險。由于目前市場上缺乏人民幣匯率衍生工具,所以,通過資金管理的方式,即資產負債方式來管理匯率風險比較適合保險公司。保險監管機構應逐步放寬避險工具的使用,切實做好對沖方面的制度安排,并取消對保險資金投資金融衍生品部分限制,以便保險公司能夠更好地規避風險。

(五)合理配置外匯資產幣種

由于外匯市場上,各外匯對人民幣的匯率波動情況不一樣,為分散外匯波動風險,可以考慮對外匯資產的幣種及相應的持有量進行調整,使一幣種外匯資產升值所帶來的影響與另一幣種外匯資產貶值所帶來的影響產生抵消效應,從而從一定程度上緩解匯率風險,實現資產的保值增值。例如,在當前時期內,根據匯率走勢,可以適當減少美元資產持有量、增加歐元資產持有量。但是,由于各外幣之間以及外幣與人民幣之間存在多重關系,影響匯率波動的因素增多、也更加復雜,所面臨的風險也相對較大,因此,現階段不宜過多進行外幣間的對沖。

篇7

從上述的交易過程不難看出,遠期外匯交易的實質是外貿企業將匯率波動的風險轉嫁給銀行。所以銀行除向企業收取手續費外,還要向企業收取風險保險費,即防范風險的成本。這一成本一般是以成交日的遠期匯率與交割日的即期匯率之間的差額來表示。但因交割日的即期匯率很難確定,所以便用成交日的即期匯率來代替,即假使成交日的即期匯率等于交割日的即期匯率。

運用遠期外匯交易來防范匯率的風險已被國內外眾多企業證明為一種有效的方法。但也有較明顯的缺點。采用這種交易方式,要求外貿企業在簽訂外匯買賣合同時,必須確定企業未來收付的外匯金額,收付期限和交割日等。因為合同一旦簽定,就需按時按量進行交割,這也是遠期外匯交易的一個基本特點,即側重契約的商業行為。但對外貿企業來說,外匯收付期限和交割日一般很難確定,為了避免遠期外匯交易的這一弊端,外貿企業可利用由遠期外匯交易所派生出來的擇期外匯交易來回避匯率風險。

擇期外匯交易,就是在外匯買賣合同中不規定固定的交割日期,而只規定一個交割的時間范圍,企業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某日辦理交割。這種交易方式與遠期外匯交易方式相比大大方便了外貿企業,增加了企業的活動余地,但在采用這一方式進行交易時,企業應注意國內外各銀行對擇期的時間范圍的不同規定。如果中國銀行開辦的擇期外匯交易時間范圍是3個月,則在成交后的第三天起到3個月的到期日止的任何一天,客戶都有權要求銀行進行交割,但必須提前5個工作日通知銀行。

外匯期貨交易是指協約雙方同意在未來某一日期按約定的匯率買賣一定數量外幣的交易。它與遠期外匯交易相比,具有三個優點:(1)投資者范圍擴大。在外匯期貨市場上,只要按規定繳納了保證金,任何投資者(不論大企業、小企業或個人)均可通過經紀人進行外匯期貨交易。但是在遠期外匯交易中,投資者的范圍則比較小,一般是與銀行有良好業務關系的大企業和信譽良好的證券交易商才有資格。(2)市場流動性大,市場效率比較高。在外匯期貨市場上有大量的套期保值者和投機者存在,所以外匯期貨市場上的流動性比較大。(3)外匯期貨契約是標準化的合約,交易的貨幣也僅限于少數幣種,所以外匯期貨合約比較容易轉手和結算。

外匯期貨交易是于1972年5月16日在美國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的國際貨幣市場上首先出現的。經過多年發展,成為當前外貿企業防范匯率風險的主要手段。

外匯期貨交易的目的不外乎兩個:一是套期保值,二是投機。從外貿企業的實際情況來看,一般外貿企業做期貨交易大多是為了套期保值,從而避免或減少企業的貨幣損失。

由于外匯期貨套期保值交易在匯率變動不利于進口企業的情況下,可以使進口企業少損失一些外匯,但當匯率變動有利于進口企業時,它又要使進口企業的外匯盈余少一些,這就是外匯期貨套期保值的特點。1982年,費城股票交易所最先開始了外匯期權交易。1984年,美國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的國際貨幣市場也開始了外匯期權的業務。外匯期權交易與期貨交易一樣,具有嚴格的合同要求,它所買賣的貨幣,一般都是可自由兌換的硬通貨,匯率采用浮動制。期權的到期日與外匯期貨市場的交貨期完全相同。其特殊性僅僅表現在外匯期權的最后交易日是到期月份的第三個星期三之前的星期五。

外匯期權交易除具備上面所提到的一般特點外,還具有其獨特的優越性,主要表現在:(1)外匯期權交易可固定保值成本,使其僅限于期權費;(2)外匯期權交易可對未來發生與否的不確定的外匯交易進行風險管理,因為期權交易獲得的是一種權利而不是義務,外匯期權的執行與否,必須視約定價格的計價貨幣是升值還是貶值而定。

在進出口貿易中,如果進口商事先采用的是外匯期權交易,那么在匯率變動不利于自己的情況下,就可能通過放棄履行期權,而使其損失僅限于其所預付的期權費。但如果采取外匯期貨交易,那么到期時就必須實際履行期貨交易業務。如果外匯期貨發生虧損,也就必須用現貨的盈利來彌補這種虧損,這樣套期保值的作用便大打折扣了。正是基于以上的原因,近年來,外匯期權交易發展很快。投資者為了更好地回避匯率風險,大多采取外匯期權與外匯期貨混合操作的方法,從而為匯率風險的回避提供了更好的方式。

篇8

經典的蒙代爾-弗萊明模型,認為在貨幣政策獨立性、資本流動和固定匯率三個目標之間,不可能同時實現。但該模型的假設并不符合我國目前利率管制和資本管制的經濟現實,本文通過改進的M-F模型分析我國的利率匯率傳導機制。

一、經典的蒙代爾-弗萊明模型

經典的蒙代爾-弗萊明模型認為,開放經濟條件下,特別是在貨幣自由兌換和資本自由流動的條件下,國際

一國貨幣當局企圖通過增減貨幣量來影響國內利率的努力是徒勞的,國內市場上的利率是由國際利率水平和外匯匯率的預期變動率決定的;國內貨幣市場和商品市場正是在這一利率水平的自發作用下實現均衡的。

經典的M-F模型認為,固定匯率制度下貨幣政策之所以無效,是由于在這種制度下。當央行企圖通過增加貨幣供應量、使得LM曲線從LM1向LM2方向右移的方式來降低利率、刺激總需求時,本國利率水平下一旦下降到CM曲線之下,在資本自由流動的條件下,會引起資本外流,并對外匯匯率產生升值壓力。在固定匯率制度下,央行為了維持匯率的穩定,會被迫向外匯市場賣出外匯,買入本幣。這會使貨幣供應量減少,使LM曲線反過來向左上方位移,并返回其初始位置,從而使央行增加貨幣供應量、降低利率、刺激總需求、增加產出的努力發生逆轉,并最終失敗。因此,在固定匯率下,貨幣當局不能自主決定貨幣供應量和LM曲線的位置,也不能有效地影響利率水平,所以貨幣政策是無效的。

二、符合我國實際的M-F模型

盡管目前我國在實踐中選擇盯住美元的固定匯率制度,但由于目前我國的經濟環境并不滿足經典的M-F模型的假設:

1.我國的利率市場化程度很低,存在著嚴格的利率管制,包括存貸款利率在內仍然由貨幣當局直接制定。

2.人民幣在資本項目下仍不可自由兌換,資本的跨國流動仍然受到嚴格的管制。

因為在我國,國內外利率不滿足利率平價關系,利率變動也不會引起套利活動和資本流動。這種利率既是法定利率,也是市場實際借貸利率,它既可以高于也可以低于國際利率水平。所以我國貨幣市場和商品市場正是在這種管制利率的強制作用下被動地實現均衡的。可用管制利率曲線i=i*取代CM曲線。則我國貨幣市場實現均衡的均衡點必定位于管制利率曲線上。

下面分析人民幣降息對貨幣市場的影響。如圖

i1*下調到i2*時,意愿投資是利率投資的減函數,因此管制利率曲線的向下位移會使IS曲線從1點向2點方向移動,即從Y1增加到Y2。從貨幣市場的角度看,管制利率的下降會使企業和居民對銀行信貸資金的需求和投機需求也會隨之增加,這促使銀行體系增加對信貸資金和貨幣的供給,從而使LM曲線發生適應性右移,例如從LM1右移到LM2,最終使IS、LM曲線及管制利率曲線的交點從點1右移到點2,從而使總需求及收入從Y1增加到Y2。

可見在嚴格的外匯管制之下,利率下調不會引起國際間的套利活動和資本外流,因此不會對外匯匯率產生升值壓力,央行不需要為穩定匯率而賣出外匯、買入本幣、減少貨幣供給量,因此我國的貨幣政策是有效的。不過這種貨幣政策的有效性,即1點和2點的水平距離,取決于IS曲線和LM曲線的斜率。IS曲線斜率越大,LM曲線斜率越小,利率下調的引起的總需求和收入水平的增加幅度越大,從而貨幣政策越有效。

盡管根據改進的M-F模型得出我國現行的固定匯率制度下貨幣政策有效的結論,但是這一結論是在嚴格的外匯管制和利率管制的條件下取得的。實際上利率變化常常會帶來非法的將資本項目混入經常項目結售匯來實現資本流入流出,所以現實中利率的變化會對資本流動產生影響,貨幣政策的有效性也受到影響。

三、帶來的思考

篇9

【關鍵詞】匯率制度固定匯率浮動匯率

【正文】

近年來,國際上要求人民幣升值的呼聲日益高漲,從2002年下半年開始,日本財相鹽川正十郎在各種場合敦促中國對人民幣匯率重新估值。由于受中國出口產品沖擊,一些歐美國家也加入了要求人民幣升值的陣營。今年9月初,美國財長斯諾訪華并在泰國出席APEC財長會議,圍繞人民幣匯率的辯論達到了。

其實,人民幣匯率問題的實質,并不是人民幣是否應當重估,即它的短期升降與否,而是人民幣匯率制度應采取固定匯率還是浮動匯率。換言之,匯率水平只是最終的結果,形成匯率的機制才是問題的關鍵。斯諾認為,靈活的浮動匯率制度是中國確保經濟增長和金融穩定的最佳選擇。那么,事實果真如此嗎?

一、兩種匯率制度利弊的比較

1.固定匯率制

固定匯率制的優點在于較為固定的匯率有利于投資者核算自己的成本和收益,形成穩定的盈利預期,或者說,國外流入資金的風險貼水較低,從而有利于吸引外資。

固定匯率制的不利影響,一方面是不能靈活反映外匯供求關系,使匯率的市場性喪失或削弱;匯率市場性的喪失或削弱又使其不能反過來調節外匯的供求關系,自動調節功能大大降低,因而只能由政府調節。但政府確定匯率的弊端十分明顯:一是受到主觀影響,如果政府調控能力不強還會出現重大失誤;二是受到客觀因素的牽制,匯率的確定和變動涉及到各方面利益,政府不得不充分考慮;三是受不同政策目標的牽制,匯率目標可能和其他目標相沖突,若匯率水平脫節到相當嚴重的程度就可能引發金融危機。另一方面,“蒙代爾三角”理論認為,資本自由流動、固定匯率和貨幣政策三者不可能兼顧,只能犧牲其中之一而保證實現另外二者。因為假如在固定匯率制度和資本自由流動下采取緊縮的貨幣政策,利率會上升,在匯率不變的情況下,利率的上升帶來對本國投資收益的增加,大量的外國資本會流入,造成本幣升值的壓力,為維持匯率的固定水平,政府要賣出本幣買入外幣進行干預,這樣緊縮的貨幣又被擴張了,貨幣政策無效。因此,在資本自由流動的前提下,堅持固定匯率就要放棄貨幣政策的自主性、獨立性和有效性。

在我國乃至世界歷史上,固定匯率制都曾發揮過它的積極作用。二戰后的布雷頓森林體系,其實質就是一種固定匯率制度,對于戰后各國經濟復蘇和建立穩定的經濟貿易聯系,發揮了不可磨滅的作用。從我國以前的情況來看,資本自由流動不存在,通過政府調整可使國際收支大體平衡,固定匯率制的利大于弊。亞洲國家高速發展的90年代,固定匯率制對于穩定投資者預期也曾發揮了很大作用。但是如果經濟泡沫膨脹,經濟增長減慢,貿易赤字上升,投機資本沖擊的情況出現,此時固定匯率制的不利影響就遠遠超出了它的有利方面。

2.浮動匯率制

浮動匯率制能夠克服固定匯率制的不足,一方面,它能夠靈活的反映外匯供求關系,使匯率更具有市場性,從而反過來自動調節外匯供求;另一方面,浮動匯率不存在“蒙代爾三角”的困擾,能夠使貨幣政策更具有自主性、獨立性和有效性。

但是,浮動匯率制不利于投資者形成穩定的盈利預期,從而不利于外資的引進;同時,浮動的匯率容易導致價格的波動,給抑制通貨膨脹造成困難。

二、匯率制度選擇的條件

固定匯率制度和浮動匯率制度孰優孰劣是國際金融領域長期爭論不休的問題。其實,匯率制度的選擇是由一系列客觀條件所決定的,不同的匯率制度適合于不同的國家,這取決于其經濟實力、外部環境、宏觀經濟調控能力和國際競爭力等。從總體上看,一國采取什么樣的匯率制度必須考慮以下因素:

1.國家的大小和經濟實力的強弱

這里的國家大小是指以GDP衡量的國家大小。大國、強國的經濟實力強,防范和抗拒金融風險能力強,匯率波動在一般情況下不強,適宜實行浮動匯率制。例如美國,是最典型的實行浮動匯率制的國家,但是由于技術革命的影響,勞動生產率提高的速度快,經濟基本面好,國際競爭力強,因此浮動匯率并未帶來不利影響,相反,美國是全球外資引進最多的國家。這類國家通常對貨幣政策的依賴性較大。

小國、弱國經濟實力弱,宏觀調控能力弱,受外部影響大,抗風險能力低,國際競爭力不強,匯率波動性大,若實行浮動匯率,則其負面影響將超過有利影響,造成投資預期差、通貨膨脹無法控制的局面。由于這類國家外部均衡實現難度更大,因此更需發揮匯率政策的調節作用,所以更適宜實行干預程度較大的匯率制度,如固定匯率制或者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

2.經濟基本面的健康情況,外匯儲備充分與否,國際競爭力的強弱

經濟基本面健康,外匯儲備充分,國際競爭力強,具有較強的抗風險能力的國家更宜實行浮動匯率制。相反,經濟基本面不好,或外匯儲備不充分,或國際競爭力不強,抗風險能力弱,幾者不能同時滿足,則宜實行固定匯率制或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以我國為例,我國宏觀經濟基本面比較好,有相當的經濟實力;外匯儲備比較多;但是國際競爭力較弱,特別是金融體系不夠健全,金融監督機制不完善,因此更宜實行政府干預程度較高的匯率制度。

3.資本的流動性

在資本自由流動的條件下,固定的匯率易受到投機資本的沖擊,并可能引發金融危機。在資本流動受到管制的條件下,固定的匯率不會發生大的危險,并且,由于資本流動受到管制,固定匯率與貨幣政策的有效性之間便不再矛盾,例如我國就是如此。

4.通貨膨脹水平

通脹率高,匯率水平對物價總水平影響較大的國家適宜實行固定匯率制,等以后通脹情況有所好轉時,可調整匯制,以避免固定匯率的負面影響。相反,通脹率不高的國家可以實行浮動匯率制。

以上這些條件都不能單獨決定采取何種匯率制度,而應看一定時期的條件組合。沒有任何一種匯率制度是固定不變的,匯制的選擇要根據條件的變化而定。

三、中國目前不具備實施浮動匯率制的條件

1.金融體系不健全,金融監管能力差,抗風險能力弱。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的沉重包袱,資本市場不完善,中小金融機構規模小、競爭能力弱,政府應對突發事件的機制不完備,市場不規范,監管體制不健全等問題都尚未得到有效解決,一旦匯率完全放開,國際游資的沖擊有可能導致金融體系的全面崩潰,引發金融危機,亞洲金融危機的歷史將可能重演。

2.從自由化的次序看,從一個完全管制型的經濟向完全自由化的經濟過渡時,其合理的過渡路徑應該是:在國內金融市場實行自由化之后,才能實行浮動匯率制(李楊、殷劍鋒,2000)。因為只有在金融市場是有效的且利率由市場供求決定的情況下,無抵補的利率平價的假設才可能成立。這時匯市才可能具有有效性,能實現匯率的均衡。一國經濟才能在經歷真實、金融沖擊時具有較高的穩定性。利率是匯率變動的平衡器、緩沖器,其變動方向和匯率是相反的,因此可以減小利率浮動造成的沖擊。目前雖然人民銀行已明確表示要在3年內實現利率市場化,在制定利率政策時也更多地考慮市場因素,但畢竟還受許多關鍵問題制約,短期難以實現。至于有效的金融市場,也因人們投資理念的培育、熟練專業人才的培養、金融法規的健全、金融產品的豐富等都需要在進一步開放中完善,難以一步到位。所以與工業化國家相比,我國的匯率更易于波動。這時實行自由浮動匯率,就等于是本末倒置。印尼就是一個實例。

3.資本市場對外開放和資本自由流動是實行浮動匯率的前提條件,否則,實行浮動匯率制的必要性不大,且可行性也有置疑。雖然加入WTO以來,我國已經采取了多項措施加速資本市場的對外開放和放松外匯管制,但是距離完全意義上的開放和資本自由流動還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而且,在金融體系抗風險能力還未得到加強的條件下,資本市場完全開放和資本完全自由流動都必須謹慎為之。

4.無論是在影響匯率波動的預期方面,還是在匯率的調節機制方面,我國當前都存在誘發匯率不穩定的因素。一是我國還處于轉軌階段,結構調整尚未完成,各項市場制度尚未完全建立,未來的經濟狀況具有極大的不確定性。尤其是中國的銀行業積累了大量不良資產,同時又沒有存款保險制度,很多人對中國的金融業沒有足夠的信心,因此對匯率波動的預期始終未能消除。二是由于我國金融市場和商品市場的價格調整具有嚴重的不均衡性。我國商品市場分割程度較高、信息流動不充分,商品的異質性導致商品流動速度較慢,商品價格調整具有粘性。相反,我國金融市場的生成和發育較為規范,資本的單一性和同質性使資本能夠低成本地快速流動,市場價格調整具有彈性,更易于形成一個統一的市場。商品、金融市場價格調整的差異性造成金融市場的均衡實現快于商品市場,根據多恩布什的“匯率超調理論”,這會加劇我國匯率的過度波動。

總之,我國目前乃至一定時期內不宜采取完全浮動匯率制,央行難以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完全放棄對外匯市場的干預。這樣從邏輯上講,中國匯率制度的設計應當考慮介于固定制與浮動制之間的有管理的浮動制。

四、匯率制度的長期選擇

雖然目前我國還不具備實行浮動匯率制的條件,但是從長期來看,政府干預程度較高的匯率制度(固定匯率或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將不利于實現國家內外部均衡的目標。

1.政府干預程度較高的匯率制度將影響我國貨幣政策的有效性。在政府干預程度較高的匯率制度下,貨幣政策實際上有著維持幣值穩定的雙重目標,對內維持物價的穩定,對外維持匯率的穩定。我國內外均衡的目標常常發生沖突,央行的貨幣政策也就常常顧此失彼。為維系固定平價,央行有義務按市場要求被動地買入和賣出外匯,這使貨幣當局控制貨幣供應量的主動性大為削弱了,同時外匯儲備也被動地受國際收支狀況的影響。具體到我國實際,由于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的連年順差,1994年到2001年底,我國的外匯儲備由1994年的516億美元上升至2001年的2174億美元(數據來源,中經網),增長了3倍,外匯儲備總額僅次于日本,躍居世界第二位。在強制結匯制下,央行相當于在購買外匯的同時,被迫投入大量的基礎貨幣投放量。加之我國目前缺少一個具有深度和廣度的便于進行公開市場操作的國債市場,無法通過在公開市場上的反向操作,來實現沖銷的目的,即賣出國債,買入人民幣,以此來抵消大量收購外匯而多投放的人民幣,穩定貨幣供應量,所以給貨幣調控帶來很大影響。

而且,外匯占款作為央行基礎貨幣投放的主要渠道,本身也存在很大限制:(1)央行的行為受制與外匯的供求狀況,不能自主決定基礎貨幣投放和回籠規模。(2)通過外匯占款投放的基礎貨幣具有結構偏差,在地區上流向外匯供求順差地區,在行業上主要流向出口部門,央行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發生了改變,這給貨幣政策帶來了操作上的困難。

2.在政府干預程度較高的匯率制度下,我國財政政策較為有限。為了面對世界市場日益嚴峻和國內市場內需不足的局面,同時也為了彌補貨幣政策效應的不足,我國連續多年采取了擴張性的財政政策。外貿中大范圍地提高了出口退稅率,以增強出口商品競爭力,對內擴大政府投資支出,以啟動內需。然而,目前財政政策的可延續性令人懷疑:(1)在開放經濟條件下,固定匯率制下的國內財政政策對外國經濟有正的溢出效應。隨著我國開放程度的加大,國內的大規模公共工程建設,將有越來越多的外資公司的參與,大批的原材料和設備需要從國外進口,因此,很大的一部分財政支出轉化為了進口需求,對國內經濟的刺激效應逐漸減弱。(2)在我國,國債主要是由社會公眾和企業或金融機構購買的,大舉借債,其結果直接減少企業投資和私人消費。隨著國有資本的大量進入,中國民間資本的生存空間進一步受到擠壓。有數據表明,2001年,民間投資再次減速,集體和個人投資分別增長8.1%和12.7%,仍低于國有及其他類型投資增長。民間富余的資本沒有得到充分的挖掘,統計表明中國民間儲蓄已逾7萬多億,卻大部分沒有進入投資領域。即使民間投資相對活躍的浙江,目前仍有3500億元民間資金閑置。(3)目前,我國已出現了財政赤字,再大規模舉債,將導致財政負擔越來越大。經過連續數年的增發國債,我國國債余額占GDP的比重由1998年的10%上升到2002年的18.3%,已逼近國際公認的20%的警戒線。正是基于已上,中國當前的積極財政政策將在今后逐步淡出。

篇10

每個國家都會面臨匯率制度的選擇問題,匯率制度的選擇一直是而且還將可能是國際金融領域中最重要與爭論最激烈的問題。有關的理論文獻開始是集中于討論固定匯率與浮動匯率之間的優劣問題,隨著世界范圍內的金融危機的不斷發生,有關匯率制度選擇的關注重點也轉向每種匯率安排在防范風險的能力方面,討論集中于哪一種匯率制度更適合應付日益增長的國際資本流動性與世界資本市場的不穩定性。而且經濟學家還開始對不同匯率制下的經濟績效進行比較研究,想知道是不是會有一種匯率制度對經濟的影響要好于其它制度。因此有關匯率制度的討論以及相關的政策觀點都是隨著時間演進的,它們很少獨立于國際金融市場的特征之外的。本文第一部分對匯率制度選擇的理論爭論進行回顧;第二部分考察匯率制度的分類方法及其演進,看能不能夠從中發現匯率制度發展的長期趨勢;第三部分集中介紹匯率制度與經濟績效的實證研究;最后一部分是文章的結論。

一、匯率制度選擇的理論爭論

阿利伯(Aliber,2000)將有關匯率制度選擇的主要問題歸納為:“固定還是不固定”和“實行還是不實行最優通貨區”。對這兩個問題的最古典的回答是始于19世紀的工業革命時期,由于實行的金本位制,那時的答案就是將貨幣固定于黃金,這是一種內生的固定匯率制度。凱恩斯(Keynes1923)將“內部穩定”(一個穩定的價格水平)和“外部穩定”(一個穩定的匯率和國際收支的平衡)嚴格的區分開來。在國內價格名義剛性的情況下,Keynes更傾向于保持國內穩定,從而也就提倡浮動匯率制度。但在那個時代,許多的經濟學家都是浮動匯率制的懷疑論者。最有名的是Nurkse(1944),他認為1922年到1926年法國法郎的經歷證明在浮動匯率制下,投機在總體上是非穩定性的。隨著1964年布雷頓森林體系的建立,世界經濟選擇了“美元與黃金掛鉤,其它貨幣與美元掛鉤”的可調整的固定匯率制度。

在布雷頓森林體系運行的過程中,兩種截然相反的觀點出現了,這兩種觀點也成為以后分析匯率制度的理論基礎。以弗里德曼(Friedman,1953)為首的一批經濟學家提出浮動匯率在吸收外部沖擊方面可能的優點,因此極力主張浮動匯率制;而以蒙代爾·Mundell,1991)為首的另一批經濟學家反駁了這一觀點,他們指出,根據經濟條件的不同,一些經濟體維持固定匯率可能會更好。眾所周知的“最優通貨區理論”(Optimalcurrencyareastheo-ry)是他們的主要觀點。

在布雷頓森林體系崩潰之后,除了歐洲貨幣體系(EMS)之外,大多數的工業化國家選擇了浮動匯率制。新興市場經濟國家也逐漸從固定匯率體系轉向浮動匯率體系,而這種轉變通常是在經歷了貨幣危機之后。因此這一時期有關匯率制度選擇的研究是與貨幣危機理論結合在一起的。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克魯格曼(Krugman,1979)的第一代與Obsfeld(1994)的第二代貨幣危機模型,克魯格曼研究了固定匯率制下國際收支危機的模型,認為危機的主要原因是和固定匯率制不相容的貨幣、財政政策。他指出國內信貸超過貨幣需求的過度增長,將導致中央銀行外匯儲備的損失,而中央銀行的外匯儲備是有限的,在投機的沖擊下,固定匯率制最終將崩潰。而Obsfeld的第二代貨幣危機模型則強調危機的出現與基本經濟因素無關,而是由預期因素導致的,危機本身導致政策變動,促使危機自動實現。這兩種理論分析了貨幣危機產生的兩種不同原因,前一理論強調的是貨幣危機的政策根源,而后一理論關注的則是固定匯率制這一制度本身的某些缺陷,而現實中的貨幣危機常常是這兩者的結合,即不合理的經濟政策與存在某種缺點的匯率制度相結合,是導致貨幣危機發生的不可分割的兩方面原因。

從1990年開始,世界上許多國家開始轉向實行資本自由流動,而根據以上的貨幣危機理論的分析,固定匯率制在資本自由流動的情況下,其維持成本是相當高的,因此有經濟學家提出“固定匯率已死”(Themirageoffixedexchangerateregime)的假設(Obsffeld&Ro—goff,1995),因此他們建議一國應該開始轉向更靈活的匯率制度,但另一些經濟學家的研究表明實際情況卻與此相反,在東南亞金融危機之后,隨著固定釘住制的崩潰,許多國家并沒有轉向浮動匯率,而是采取了相反的道路,比如歐洲大多數國家選擇了貨幣聯盟,而另一些國家(如厄瓜多爾)則選擇了單邊美元化。而在一些聲稱允許其貨幣自由浮動的國家,實際上卻在外匯市場上積極的干預匯率,以將匯率維持在對某一貨幣的一個狹小的幅度內,這反映了這些國家對大規模的匯率波動存在一種長期的害怕。這就是所謂的“害怕浮動論”(Fearoffloatinghypothesis),它是由Calvo和Reinhart(2000)提出的。“害怕浮動”的原因是因為在這些國家,貶值有緊縮效應,而這同這些國家的經濟政策長期缺乏公信力(Credibility)有關。害怕浮動論因此主張,由于新興經濟體有結構性的不適于浮動的理由,故這些國家應該實行完全美元化。

進入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以來,新興市場經濟體發生了一系列的貨幣危機,比如1994年的墨西哥、1997年的東南亞、1998年的俄羅斯和1999年的巴西以及2000年的阿根廷。在這一背景下,國際學術界開始從可持續性和危機預防角度,重新研究國際資本高度流動條件下新興市場經濟體的匯率制度選擇問題。例如Summers(2000)指出以上這些危機的根源是嚴重的銀行和金融部門的脆弱性,以及短期資本的流入。日益增長的資本流動性,使政府對匯率的承諾變得十分脆弱。也就是說,由于國際資本的自由流動,“軟”的釘住匯率制變得不可行。Summers其實是在用“不可能三角理論”(Theimpossibletrinity)來解釋中間匯率制的不可維持性。這一理論認為:開放經濟不可能同時擁有資本自由流動、獨立的貨幣政策和固定匯率,在資本自由流動的條件下,嚴格的釘住制和浮動匯率制是最適合新興市場經濟體的匯率制度選擇。從這一理論中導出的結論就是有關匯率制度選擇理論中的“兩極論”(Bipolarview)。這一理論首先由Eichengreen(1994,1998)指出,該理論的主要觀點是認為,唯一可能持久的匯率制度是自由浮動制或具有非常強硬的承諾機制的固定匯率制(如貨幣聯盟和貨幣局制),介于這兩者之間的所有中間匯率制度(Intermediatere—gimes),包括“軟”的釘住匯率制度如可調節的釘住、爬行釘住、目標匯率制以及管理浮動制,都正在或應該消失。因此,未來的匯率制度只剩下完全自由浮動匯率制和“硬”的釘住匯率制這兩極。由于中間制度消失,形成所謂“空缺的中部”(Thehollowmiddle)。因而這一理論又被稱為“中間制度消失論”(Thehypothesisofthevanishingintermediateregime)或“中空匯率制度理論”(Hollowingouttheoryofexchangerateregime)。

金融危機中釘住匯率制度的崩潰,使一國面臨退出現行匯率制度,選擇采用另一種與本國經濟更適合的匯率制度的問題。對這一問題的研究就形成了匯率制度選擇理論中的“退出戰略”(ExitStrategies)理論。關于“退出戰略”的研究,首先要考察的是退出的[來

動機。一國退出釘住匯率制的動機主要是基于成本和收益的考慮。釘住匯率制的收益是引入匯率名義錨效應,對一國反通貨膨脹政策的效果十分明顯;但其成本是缺乏調節彈性,久而久之其維持成本會相當高,最終一國將不得不退出固定匯率制。研究表明,最佳的退出戰略,是在估計出釘住匯率的邊際收益等于邊際成本的時間點上退出(Edwards,2000)。另外,對于經歷高通貨膨脹的國家,在實行釘住匯率制后不久,便應考慮采用較有彈性的制度(Dombusch,1997;Tomell和Vevlasco,1998);其次,“退出戰略”還研究了退出的時機與退出的步驟問題。在退出的時機選擇上,一國應該選擇外匯市場相對平靜的時期,或是其貨幣趨于升值時,特別是當有大量資本內流時。就退出的步驟而言,如果退出發生在外匯市場平靜和匯率升值時,可采取緩慢的步驟,逐漸推進到新的較有彈性的匯率制度。如在危機情況下被迫退出的話,則應該迅速采取行動,同時還需要采取一些搭配政策,如緊縮性的貨幣和財政政策及執行一系列的經濟改革政策,來防止“過度貶值”和輪番貶值。最后,“退出戰略”還研究了退向何處的問題。一般而言,對大部分的新興經濟體來說,彈性較大的匯率制度是有利的,但具體來說,一國從釘住匯率制退出來以后要采取何種匯率制度,應根據各個國家的具體情況而定(Eichengreen和Masson,1998)。

從以上的理論回顧可以看,對于匯率制度的討論以及相應的政策觀點都是隨著時間演進的,它們很少獨立于國際金融市場的特征之外。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在資本市場相對封閉的條件下,外部沖擊相對也是無關緊要的,而且許多國家都在與通貨膨脹作斗爭,因此這個年代的經濟學家集中于研究匯率制度作為穩定工具的作用。而進入九十年代后,資本流動性的加強使理論文獻所強調的問題也相應改變,討論主要集中于不同的匯率制度在吸收外部沖擊或預防風險方面的作用。但爭論的結果是沒有一致意見的。

二、匯率制度的分類及其發展趨勢

對于匯率制度選擇的問題在理論上是沒有一致意見的,現實經濟中匯率制度的復雜多變性也與理論分析相符。整個二十世紀就幾乎將所有的匯率制度都演繹了一遍。從1914年前的古典黃金本位制開始,接下來是一戰后的短暫的自由浮動制時期。然后就又恢復了金本位制(稱之為金匯兌本位制),這一制度在1930年初的世界性金融危機中崩潰,隨之誕生的貨幣集團并存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在二戰后,布雷頓森林體系在全球建立起了可調整的固定匯率制,這一制度一直延續到1970年初。在這之后,國際貨幣體系進入一個多種匯率制度并存的混合匯率制度時期,我們也將其稱為牙買加體系時期。二十世紀國際匯率制度的演進可以用下表來描繪。

匯率制度一直處于發展變化之中,特別是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以來匯率制度發生了出入意料的變化,這更讓人們在面對匯率制度的選擇問題時感到迷惑,到底哪種匯率制度是最好的?匯率制度的長期發展趨勢是什么?下面我們根據現在流行的幾種匯率制度的分類方法來考察一下匯率制度的發展趨勢。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在它的《匯率安排和匯率管制》和《國際金融統計》(IFS)中是根據成員國報告的匯率制度對匯率進行分類的。這些匯率安排的分類(2001年3月31日上)可以歸納為8種匯率制度:1.無獨立法定貨幣的匯率安排。(39個國家),2.貨幣局制,度(8個國家),3.盯住一國貨幣或一籃子貨幣(44個國家),4.水平帶內釘住制(6個國家,5.爬行釘住(4個國家);6.爬行帶內浮動(5個國家);7.不事先公布干預方式的管理浮動制(33個國家);8.單獨浮動(47個國家)。(資科來源:InternationalMonetaryFund,In-temationalFinancialStatistics,2001,pp·124—125)。

Fischer(2001)將以上的匯率安排歸納為三組:“硬”的釘住制(包括1和2,共有47個成員),中間匯率制度(包括3—6,有59個成員),和浮動匯率制度(包括7和8,有78個成員)。從以上數據可以看出,到2001年3月底,世界上大約有三分之一的經濟體,這其中大多是發展中經濟,實行的是中間匯率制度。Fischer指出在過去的十年中,隨著“硬”的釘住制和浮動匯率制在比例上超過“軟”釘住制,中間匯率制度正在逐步消失(見圖1,在1991年實行硬釘住制的國家有25個,占16%,而到1999年則上升到45個國家,占24%;同樣,在1991年,實行中間匯率制的國家有98個,比例為62%,而到1999年數目下降到63個國家,比例為34%;實行浮動匯率的國家數量在1991年為36個,比例為23%,到1999年的數量則為77國,占42%)。他預期“兩極論”將適用于新興市場經濟。而在硬釘住制與浮動匯率制之間的選擇則根據經濟體的特征,特別是他們的通貨膨脹歷史而定。硬的釘住制對于有長期的貨幣不穩定歷史的經濟體或者對在資本與經常帳戶交易幾乎與其它經濟體實現了一體化的經濟體適用。Summers(2000)的研究也發現最近的貨幣危機的根源不是財政赤字和經常帳戶危機,而是銀行和金融部門嚴重的脆弱性和短期資本的流入。他指出在金融自由化和資本自由流動的情況下,固定匯率制的表現是非常糟糕的,他認為選擇正確的匯率制度就意味著“從可調整的釘住匯率這樣的中間匯率向兩極匯率制度(浮動和固定匯率制),如果必要的話可通過放棄獨立的貨幣政策來支持”。

但也有人反對以上的“兩極論”觀點,因為兩極論是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公布的分類標準來進行研究的,但是基金組織的分類方法,特別是1998年以前的分類方法,可能只簡單的反映了成員國匯報的法定匯率制度。然而,基于金融市場和宏觀經濟變量實際運行的事實上的匯率制度可能更準確。一些經濟學家就是根據事實上的匯率制度研究來反對“兩極論”的。Levy-Yeyati和Sturzenegger(2000,2001)根據匯率波動率(以一年中名義匯率平均每月的絕對變動百分比計算)、匯率變動的標準差(以匯率每月變動率的標準差計算)、以及外匯儲備的波動率(以國際儲備相對前一月的貨幣基礎的每月平均變動率計算)這三個宏觀經濟變量,將經濟中的匯率制度分為四類:浮動匯率制、中間匯率制、固定匯率制和其他匯率制。這一分類方法又稱為LYS分類方法。按照他們的分析,歸為“中間匯率制度”的經濟體的數量仍然超過所有經濟體的四分之一。Masson(2001)還指出中間匯率制度還將繼續構成實際匯率制度一個可觀的部分。另外,Frankel(1999)也強調,兩極匯率并不是對所有國家普遍適用的,它只在一定時間內對某些國家適用。

三、匯率制度與經濟績效

在匯率制度的選擇問題上,理論界是沒有一致意見的,而研究匯率制度理論就是為了給現實經濟選擇匯率制度提供指導。匯率制度對現實經濟有沒有影響?是不是不同的匯率制度對經濟績效的影響都是一樣的?有沒有一種匯率制度的表現要好于其它的制度?這些就是匯率制度和經濟績效所要研究的問題。關于匯率制度與經濟績效關系的研究,已經積累了大量的文獻。傳統的研究集中于關注匯率制度與通貨膨脹和經濟增長這兩項指標,提出了通貨膨脹與經濟增長的替代關系,即固定匯率制可以有較好的通貨膨脹率,但是以較低的經濟增長率為代價的。而新近的研究則在兩個方面做出了進展。首先是根據各國事實上匯率制度,而不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記錄的法定制度來進行相關研究。第二是將研究領域擴展到了匯率制度與金融體系的關系上(張志超,2002)。下面我們從匯率制度與匯率的表現、匯率制度與價格(通貨膨脹)的表現、匯率制度與真實經濟變量的表現以及匯率制度與銀行危機的關系等方面來分析匯率制度與經濟績效的關系。

首先我們考察不同匯率制度下的匯率的表現。研究這一關系的最好時期是第一次與第二次世界大戰之間這段時間,因為這一時期有三種主要的匯率制度:1919-1925年的自由浮動制,1926—1931年的金匯兌本位制下的固定匯率制和1931—1939年的貨幣集團間的管理浮動制。正如所料的,這時期第一階段的匯率波動是最劇烈的,以標準差計算,歐洲十國和美國在1920年的自由浮動匯率制下的名義匯率波動率是1930年的管理浮動匯率制下的四倍(Eichengreen1998)。而且1920年的前半葉的匯率波動比布雷頓森林體系崩潰后的1970年的匯率波動還要大(DeGmuwe,JanssensandLeliaert1985)。事實上,這一階段的匯率是整個二十世紀中波動最大,也是匯率偏離購買力平價最遠的時期。除了兩次世界大戰之間這一段時期之外,匯率(名義和實際上的)最穩定的時期是金本位時期,其次是布雷頓森林體系時期,而且這兩個時期也是匯率變動的離差率最小的時期。

其次,就不同匯率制度下的價格表現而言,固定匯率制下的表現最好。古典的金本位制,雖然也有短期或中期的價格變動,但它的通貨膨脹率是所有匯率制度中最低的。在布雷頓森林體系時期,通貨膨脹雖然經常有但沒有趨勢性,而且平均來說,這一時期的通貨膨脹要大大低于1973年之后的有管理浮動時期。另外,在古典金本位制和布雷頓森林體系時期的通貨膨脹與兩次世界大戰期間多變的匯率制度時期以及1973年之后的混合匯率制度時期相比,有一個更明顯的收斂趨勢(Bordo和Schwartz,1996);Ghosh等人(1997,1998,2000)的研究也發現,實行釘住匯率制的國家,通貨膨脹率要低得多,其波動性也較小;實行貨幣局制度的國家,其通貨膨脹表現要優于實行“軟”釘住匯率制的國家。這說明,固定匯率制,特別是比較“硬”的釘住匯率制度對于反通貨膨脹是有積極成效的。

雖然匯率和價格表現在固定匯率制下比浮動匯率制下要好,但就真實經濟變量而言這種地位就不是那么明顯了。特別是在金本位制下,其真實人均經濟增長率比任何一個時期都要低,而且增長率的波動也很大。這就是,純粹的金本位制雖然對匯率和價格的穩定有利,但卻是以經濟增長和就業為代價的。毫無疑問,這也是許多國家不愿意維持金本位制的原因(Nugent,1973)。而相反,在布雷頓森林體系時期,我們可以看到所有匯率制度下最高的收入增長率和就業率(BordoandJonung,1996)。雖然在1973年布雷頓森林體系崩潰之后,在世界許多地方的經濟增長率開始放慢,但沒有證據證明真實經濟變量的變動(除了匯率的變動)與匯率制度系統相關。Baxter和Stockman(1989)對49個樣本國家的研究發現,匯率制度的選擇(浮動,釘住,合作)在解釋1973年之前和1973年之后的經濟變量的差異性方面沒有什么顯著性。Levy-Yeyati和Sturzenegger(2000,2001)利用后布雷頓森林體系時期(1974—1999年)154個國家的數據建立了LYS數據庫,并根據事實的分類法,而不是IMF所提供的法定分類法來研究匯率制度對通貨膨脹、名義貨幣增長、實際利率和經濟增長等宏觀經濟變量的影響。他們的研究發現,對于發達國家而言,匯率制度與經濟績效之間沒有顯著的聯系。而就發展中國家而言,實行“長期”釘住制度(即連續五年或更長時間的釘住匯率制)比浮動匯率制有更低的通貨膨脹率,但是以更低的經濟增長為代價的。在“硬”釘住制(即貨幣局制或無獨立貨幣的國家)下也存在這種通貨膨脹與經濟增長的替代關系。但它的經濟增長表現與傳統的釘住制并沒有明顯差別。而相反,“短期”釘住制(少于五年的釘住匯率制)明顯要比浮動匯率差,因為它的經濟增長要慢于浮動匯率制,而在通貨膨脹指標上卻又沒有任何優勢。綜合以上研究,我們似乎可以說,在長期中,實際經濟績效可能并不與匯率制度系統相關。

新近的研究將匯率制度與經濟績效之間的關系從傳統的通貨膨脹和經濟增長這兩項指標轉向了匯率制度與金融體系的穩定之間關系的研究上。Eichengreen和Hausmann(1999),Eichengreen和Rose(1998),以及Hausmann等(1999)主要在理論方面研究了匯率制度與金融穩定性之間的潛在聯系。在實證方面,Eichengreen和Rose(1999)利用發展中國家1975—1992年間的數據來集中研究外部因素(外國利率和OECD國家增長率)在導致銀行危機方面的作用。Eichengreen和Arteta(2000)基于發展中國家1975—1997年間的面板數據,考察了匯率制度、金融自由化和存款保險制度對銀行危機爆發的可能性的影響。這兩個研究都得出匯率制度對銀行危機爆發的可能性沒有顯著影響的結論。Domae和Peria(2000)的最新研究是利用包括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內的,過去二十年(1980—1997)的數據來考察匯率制度的選擇與銀行危機爆發的可能性、銀行危機的成本、以及銀行危機持續的時間之間的聯系。他們的實證研究發現,在控制了宏觀經濟和外部因素之后。固定匯率制減少了發展中國家發生銀行危機的可能性。但如果一國發生了銀行危機的話,則按所損失的產出增長來衡量,實行較僵硬匯率制度的國家要承受較高的危機成本。而且,那些在危機之前經歷過高通貨膨脹率以及有較高銀行信貸與GDP比率的國家,在危機期間有可能要承受更大的產出損失。不過,沒有證據顯示匯率制度對銀行危機的財政成本有影響。至于銀行危機的持續時間,主要是和危機前信貸繁榮的程度有關,匯率制度彈性程度的大小,未發現對此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