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方案范文

時間:2023-03-26 02:4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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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工作方案

篇1

根據《義務教育法》、國家、省、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及《晉江市2016年小學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晉政文【2016】76號)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2016年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則

(一)堅持劃片招生、就近免試入學原則

(二)堅持"有效證件、分類招生、統籌調劑"招生原則

二、招生對象

小學一年級招收年滿6周歲(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的適齡兒童;確保適齡兒童全部按時入學,嚴禁招收不足齡兒童提前入學。

三、招生名額

一年級招生二個教學班,100名新生。

四、招生時間

5月1日前,發出招生通告,公布招生計劃和招生辦法。

7月5日-6日,接受服務片區內適齡兒童、來晉務工人員子女報名登記。

7月15日,公布適齡入學兒童資格審核結果。

7月25日,公布招生結果和學位余缺情況。學額已滿,不再接受入學申請;學額未滿,繼續接受"統籌調劑"對象入學。

7月30日,不再接受入學申請。

8月25日前:招生結果送羅山教育辦審核。審核時提供新生花名冊及各類證件復印件。

五、入學證件

《戶口簿》、《預防接種證明》、《勞動合同》、《居住證》、《營業執照》等入學時需提供的證件。(證件辦理時間截止當年3月1日不含3月1日)

六、招生辦法

(一)后林社區范圍內居民子女

請準備以下證件的原件(以備審核)和復印件(學校存檔),復印件盡量集中復印或編印在2-3張復印紙上,便于學校存檔。

①戶口簿(父母雙方和新生均需提供)

②預防接種證明(攜帶預防接種證到福埔衛生院開證明)

(二)來晉務工人員子女入學

(1)允許入學對象:招收在轄區內務工、符合以下條件的來晉務工人員子女:

法定監護人必須在后林社區持合法居住證,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企事業單位員工),私營業主辦理營業執照,請準備以下證件的原件(以備審核)和復印件(學校存檔),復印件盡量集中復印或編印在2-3張復印紙上,便于學校存檔。

①戶口簿(父母雙方和新生均需提供)

②預防接種證明(攜帶預防接種證到福埔衛生院開證明)

③父母的勞動合同(或企事業單位出具證明材料)

④有效的居住證

(2)招生辦法:如無法全部滿足符合條件的來晉務工人員子女入學需求的,采用"先到優先"辦法招生。

(3)來晉務工人員子女與我市戶籍學生須同等遵守招生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不予招收入學。

①未能在學校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提供《居住證》、《勞動合同》等"有效證件"或證件辦理時間晚于本文規定的"入學證件辦理時間"的。

②提供假證件、借用他人證件者。

③父母在周邊縣市區務工的來晉務工人員子女。

④不足齡、虛報年齡入學的。

⑤故意隱瞞就學經歷,不辦理正式轉學手續,不提供正確電子學籍號的。

⑥錯過學校規定報名時間且事先未向學校提出申請的。

七、插班生

二到至六年級轉插生登記時間:7月5日,7月6日,條件同上,在原班生報名后,如有剩余學位再電話通知,并按規定辦理轉學手續。

篇2

為進一步規范我校招生工作,全面提高招生工作質量和工作水平,鞏固我縣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改革成果,保證招生工作有序進行,根據《江陵縣2021年中小學(幼兒園)招生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江陵縣實驗中學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一、領導小組

組長:涂曉陽

副組長:陳丹、江宜法、鄒紅

組員:徐方明、章雷、江漢、李亞蘭、張然、袁瓊、曾紅光、黃華軍、

王芳、杜晶晶、余麗瓊、游鳳娥

二、各年級辦班地址

實驗中學西湖校區:一至五年級

實驗校區:六至九年級

三、招生辦法

(1)、實驗中學小學部應屆六年級畢業生

①戶口本復印件及父母(監護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②符合新生入學條件之一資料的復印件。

(2)、郝穴小學應屆六年級畢業生按郝穴小學的要求執行。

5、到校注冊(凡未按時到校登記注冊的,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對象:發放了《江陵縣中小學新生入學注冊通知書》的實驗中學、郝穴小學六年級畢業生。

時間:2021年8月20日

上午7:30-11:30

地點:實驗校區5號樓

6、報名時間:8月30日、31日。

7、其他

(1)七年級新生入學編班不分重點班、實驗班等,電腦隨機派位編班,班主任隨機抽班。

(2)學校不提供學生住宿,原則上不提供校車服務。

(3)聯系人:張然(13886578082)袁瓊(13872366332)

(三)實驗中學新生入學條件(含鄉鎮異動到實驗中學學生)

實驗中學就讀條件(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即可,按內容提供相關原始資料供學校審核):

1、江陵縣郝穴鎮戶口。(戶口簿)

2、監護人為江陵縣城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組織 人事部門調令或任職文件、單位證明、戶口簿)

3、監護人在城區穩定居住。(不動產證(房產證)、戶口 簿、12 個月以上水、電、燃氣繳費憑證)

4、小產權房。(含門牌號住房整體圖片、房屋買賣合同票據、宅基地買賣合同票據、戶口簿、12 個月 以上水、電、 燃氣繳費憑證、所在村組或居委會證明、三人以上鄰居現場簽字證明。)

5、進城務工子女。務工人員勞務合同、12 個月工資銀行 發放記錄、單位為職工繳交社保明細、企業法人簽字蓋章證 明原件、獨立穩定的居住房屋(租房提供合同、交易稅務發 票、居委會證明)。

6、城區企業老板、高管及非江陵戶籍員工子女。(戶口 簿、企業法人簽字蓋章證明原件)

7、拆遷戶子女。(正式拆遷合同、縣(鄉鎮)拆遷辦證 明、戶口簿、城區安置房證明、圖片及居委會證明、(如果 租房:租房合同、交易稅務發票、居委會證明)。

8、城區商業經營戶子女。兩年以上工商營業執照、經營 場所產權證(租房租賃合同、交易稅務發票)、連續 18 個月 水、電繳費票據、進出貨臺賬、獨立穩定的居住房屋(租房 提供合同、交易稅務發票、居委會證明)

(四)實驗中學異動學生操作管理辦法

1、縣內鄉鎮異動到實驗中學,由所在鄉鎮中、小學校安排專人按照教育局2021年招生方案規定條款嚴格審核,對符合轉學條件的學生由原學校審核人簽字認可后報學校校長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由學校集中將學生資料報教育局基教股驗收,驗收合格的學生由基教股根據學位統一安排到校,基教股及實驗中學不接收學生及家長的個人申請。8月27日實驗中學安排專人電話聯系符合轉學條件的學生,轉入實驗中學的學生于8月30日、31日到實驗中學報名。(鄉鎮小學六年級學生由所在鄉鎮中學全部統一辦理初中一年級新生注冊手續,申請異動由初中學校辦理;鄉鎮幼兒園大班幼兒由所在鄉鎮小學全部統一辦理小學一年級新生注冊手續,有多所小學的由總支書記協調。申請異動由小學學校辦理。)

2、實驗中學異動到鄉鎮學校或縣外學校,由學生向接收學校申請,經接收學校同意后辦理入學手續,入學后,由接收學校到基教股辦理學籍異動手續。

3、戶籍為縣外的學生異動到實驗中學,由基教股核定符合轉入條件后轉入實驗中學,由實驗中學到基教股辦理學籍異動手續。轉入實驗中學的學生于8月30日、31日到實驗中學報名。

4、跨縣異動到實驗中學,戶籍為郝穴鎮的學生,學生憑戶口簿直接向實驗中學提出申請,申請時間為8月20日上午7:30-11:30,其中1~5年級在西湖校區,6~9年級在實驗校區。實驗中學根據學位直接安排,報基教股備案。實驗中學集中為異動學生到基教股辦理學籍異動手續。

舉報電話:15090780888

篇3

2021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幼兒園工作規程》和《幼兒園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加強招生管理,確保我區昆鵬街道、靈昆街道2021年秋季幼兒園新生招生工作規范有序開展,現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生對象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適齡兒童。

二、招生原則

(一)堅持“公民辦幼兒園同步招生”原則,全區公辦幼兒園和民辦幼兒園同步承擔招生任務,協同解決適齡兒童入園問題。

(二)堅持“免試入學”原則,優先滿足招生區域內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入園需求。

(三)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主動向社會公開招生信息。

(四)堅持“規范管理、嚴格監督”原則,幼兒園嚴格根據招生政策及辦園規模,依據條件規范招生,并接受有關部門監督。

三、報名時間和要求

(一)線上預登記時間

公辦幼兒園線上預登記時間:2021年6月21日—27日

民辦幼兒園線上預登記時間:2021年7月15日—8月15日

(二)報名要求

擁有公辦園施教區招生條件的適齡兒童可根據各公辦幼兒園招生公告進行線上預登記,具體事項詳見各公辦幼兒園招生公告。     

民辦幼兒園招生事項詳見各民辦幼兒園招生公告,并進行線上預登記,各民辦幼兒園招生公告需提交區教育局備案。

四、招生范圍

(一)公辦幼兒園招生區域(見附件2)

(二)民辦幼兒園招生區域

民辦幼兒園按照招生計劃實行全區域招生。民辦幼兒園既可以在所在街道(鄉鎮)招生,也可以面向其他街道(鄉鎮)所有適齡兒童(包括新居民子女)進行招生。

五、招生辦法

(一)公辦幼兒園招生規定

擁有各公辦幼兒園招生條件的適齡兒童家長(或監護人)根據各公辦幼兒園線上預登記流程及需要提交的相關材料說明進行登記注冊,經幼兒園、教育局審核確認后,若出現預登記人數超出招生計劃數,則按批次進行電腦派位確定入園對象。

政策照顧對象于2021年6月25日前到區教育局招生辦公室(教育科)登記并提供相應材料,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二)民辦幼兒園招生規定

適齡兒童家長(或監護人)在幼兒園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線上預登記,并在規定時間內攜帶適齡兒童戶口簿、出生證、兒童預防接種證、新生入園體檢報告復印件到幼兒園報名。按報名順序進行錄取,額滿為止。

六、政策照顧對象

下列對象的子女可享受政策照顧

(一)烈士、見義勇為者;

(二)洞頭區區域內的現役軍人;

(三)省綠葉獎獲得者、市級及以上勞模;

(四)區級引進高級人才、區級以上拔尖人才、市551工程人才(第一、二層次);洞教基〔2009〕100號文件規定的高級人才的子女;

(五)對洞頭區教育事業有較大貢獻者:

1.區級及以上“三壇”(教壇新秀、教壇中堅、教壇宿將)和名師、名校長、名班主任;

2.獲得市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師德楷模、優秀班主任、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和尊師重教先進個人等榮譽者;

3.其它對我區教育事業有特殊貢獻者。

(六)為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和慈善事業做出巨大貢獻者。

(七)區級以上黨委、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文件明確規定的其他需要照顧對象以及符合《甌江口人才子女就學及人才就醫政策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的對象子女。

七、工作紀律

(一)加強組織宣傳

區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教育科。各幼兒園要根據本實施辦法分別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具體招生方案報區教育局核準后,通過幼兒園微信公眾號、向各社區(村居)張貼招生公告等途徑向社會公布,并要指定專人做好招生政策解釋和來訪接待工作。各有關單位要深刻領會招生文件精神,堅持正確的導向,并做好廣泛宣傳引導工作,使招生政策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爭取家長、社會的理解和支持。在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要及時報告。

(二)嚴格招生程序

各幼兒園要嚴格按照招生條件和招生程序及時安排組織招生工作,嚴格把關入園條件、年齡和體檢,按照衛生部門制定的衛生體檢制度進行體格檢查,合格者方可入園。各幼兒園根據招生計劃進行招生,因特殊情況需要突破的,需報教育局審批。各幼兒園必須嚴格履行幼兒園收費的規定程序,經審批(備案)、公示后,方可按公示標準收費。

(三)建立督查制度

區教育局將聯合相關部門(單位)組織對各幼兒園招生工作進行督查,一旦發現弄虛作假等違反招生文件精神的行為,將給予嚴肅處理。適齡兒童父母要為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證明材料騙取入園資格的,一經查實,將取消錄取資格,并予以通報;凡擅自修改或偽造戶籍證明的,將通報公安等有關部門,嚴肅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要堅決杜絕各種不正之風,以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招生工作信息全面公開,接受社會輿論監督。

區紀委區監委派駐第一紀檢監察組:63388790

區教育局機關紀委:56723130

區教育局教育科:56723137

八、招生咨詢(監督)電話

(一)咨詢電話:

甌江口社會事務管理局:88078658

區教育局招生辦公室(教育科):56723137(553137)

1.公辦幼兒園咨詢電話

洞頭區甌江口第一幼兒園:13857712979

洞頭區靈昆幼兒園:56609016

2.民辦幼兒園咨詢電話

洞頭區靈昆街道中心幼兒園:0577-86986918  13676736577

洞頭區靈昆永興幼兒園:0577-86988898

洞頭區靈昆童星夢幼兒園:13655777795

洞頭區靈昆沙塘幼兒園:13868803005

洞頭區靈昆創智幼兒園:13968828582

洞頭區靈昆春苗幼兒園:13758429687

洞頭區靈昆苗苗幼兒園:13375772746

洞頭區靈昆樂島幼兒園:18058375587

洞頭區靈昆愛兒幼兒園:13857788422

(二)監督舉報電話:

區紀委區監委派駐第一紀檢監察組:63388790

區教育局機關紀委:56723130

九、附注

(一)本方案由甌江口社會事務管理局和洞頭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二)本方案于之日開始施行,此前的靈昆街道幼兒園有關招生規定同時廢止。

 

 

 

附件:1.洞頭區昆鵬街道、靈昆街道2021年秋季公辦幼兒

園招生計劃

2.洞頭區昆鵬街道、靈昆街道2021年秋季公辦幼兒

園招生政策相關規定

 

 

 

 

 

附件1

洞頭區昆鵬街道、靈昆街道公辦幼兒園

2021年秋季招生計劃

 

序號

幼兒園名稱

辦園規模

(班級數)

小班

(班級數)

1

洞頭區甌江口第一幼兒園

9(小、中、大三個年齡段各招收3個班)

3

2

洞頭區靈昆幼兒園

9

3(其中一個小班為原托班直升)

 

 

 

 

 

 

 

附件2

洞頭區昆鵬街道、靈昆街道2021年秋季公辦

幼兒園招生政策相關規定

 

一、洞頭區甌江口第一幼兒園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政策照顧對象子女;

第二批:幼兒本人具有昆鵬街道戶籍;父母在昆鵬街道擁有市場商品住房(以不動產權證書或住建部門出具的溫州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證明為準);管委會及下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子女(單位及社保證明);

 第三批:昆鵬街道區域內企業員工子女(企業及社保證明)。

(二)招生辦法

當第一批、第二批報名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數時,第一批、第二批對象全部接收。當第一批、第二批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時,則第二批對象進行電腦派位入園。如若第一批、第二批登記對象招收后還有空余名額的,則進行第三批此招生,第三批總數若在招生學位數之內,全部接收,若超出學位數,則第三批進行電腦派位。如若第三批對象招收后還有空余名額,再向周邊區域輻射。

二、洞頭區靈昆幼兒園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政策照顧對象子女;

第二批:新靈景園有房產證或安置協議拆遷戶且戶籍在靈昆的適齡幼兒(拆遷產權安置協議或房產證在新靈景園證明、靈昆戶籍證明、身份證);靈昆街道區域內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子女(靈昆街道單位證明、社保證明);

第三批:拆遷產權安置在新靈景園的業主子女(拆遷產權安置協議或房產證在新靈景園證明);

第四批:拆遷產權安置在靈昆范圍的業主子女(拆遷產權安置協議書);

第五批:其他方式拆遷安置的業主子女(市場化安置協議書);

第六批:戶籍在靈昆街道其他村居的適齡幼兒。

(二)招生辦法

當第一批、第二批報名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數時,第一批、第二批對象全部接收。當第一批、第二批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時,則第二批對象進行電腦派位入園。第三批、第四批、第五批、第六批招生辦法依次類推。

 

 

 

 

 

 

 

 

 

 

 

 

 

 

 

 

 

 

 

篇4

一、成立招生領導專班

組 長:陳文勝

副組長:柳春紅

成員:熊志超 賈振林 孫進 曹德先 許能福凡柏林 及全體初三教師

二、實施步驟

1、成立專班,落實方案。研究部署2010年招生政策和紀律。

2、宣傳政策,觀看相關專題片,開班主任會,學生會議,全體教師大會,學生家長會議,把國家和縣委縣政府的有關措施和政策講透,講實。(專業,資助政策)

3、初步調查摸底有意向的學生及家長,做好登記工作。

4、重點走訪,落實到位,送到學校。

三、任務分解

以班級為單位,九(1)班:2,九(2)班:2,九(3)班:8:九(4)班:8。

四、獎勵政策

1、完成招生任務一個人實驗班按一人團高計算教學獎,平行班算一個普高。

2、職教中心給多少現金獎勵全部到相應班級。另外學校按100元每人到位。

3、超額完成任務的或完成任務的教育局獎勵的中級高級指標直接獎勵到成績最為突出者。

4、完成任務的、業績突出的評優評模優先。

五、紀律規定

1、不得參與買賣招生,將學生送到外地就讀。

2、不得參與人情招生,不得將學生信息向外地學校提供。一經發現,向教育局報告。

篇5

為確保我區適齡兒童少年按時入學,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行為,維護教育公平,根據《關于安慶市區2015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意見》(宜教發〔2015〕6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大觀區2015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以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為依據,努力滿足人民群眾“好上學、上好學”的需求,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劃片招生、免試就近入學制度,繼續實行公辦學校“零擇校”政策,切實保障教育的起點公平,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確保所有適齡兒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義務教育,切實維護中小學生的合法權益。

二、招生原則

(一)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全面推行“陽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程序、招生方式、錄取結果等信息全面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區教育局成立義務教育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統一組織實施轄區內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加強對招生工作的全程監管,嚴格審核新生入學條件,把好新生入籍關,加大處罰力度,嚴禁違規招生行為。

(二) 堅持“免試、就近、劃片、對接”招生原則。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法 “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的規定,公辦學校繼續實行“零擇校”,嚴格按“免試、就近、劃片、對接”原則招生,保障轄區內每個適齡兒童、少年具有一個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學位。所有義務教育階段的公辦學校、民辦學校均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試(面試)錄取新生,不得以學生的成績或獲獎證書作為入學的條件或依據,不得招收特長生。自2014年起,凡已用于學區(即一所學校覆蓋的招生區域)生源資格認定的住房在小學階段6年、初中階段3年內,不再作為其他家庭新生入學資格認定的條件。對申請學區學校入學的適齡兒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房地產權證的發證時間須在當年的6月30日前。

(三)堅持“兩個一致”原則。即: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地址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址一致并單獨立戶;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地址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地址一致。符合“兩個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到居住地所在學區學校入學。不符合“兩個一致”原則的,按實際常住地認定辦法及認定順序(下面第四條),確定學區學校入學。

(四)堅持“三個一樣”原則。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按“三個一樣”(一樣就讀,一樣入學,一樣免費)的要求,和城區學生同等對待。

三、招生辦法

(一)小學新生招生:凡戶籍在我區、年滿6周歲(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兒童按時就近接受義務教育。學校原則上不接受未到法定入學年齡的兒童入學,若學位有空余,按出生日期排序適當放寬入學年齡,但不得接收2009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學生,對接收的小齡學生,要在校內單獨公示一周。有學習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殘疾兒童為正常招生對象,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按規定辦理暫緩入學手續,并報區教育局批準。城鄉小學一律按劃定的學區進行招生,不得跨越學區招生。程序如下:

1、各小學于6月15日前將學校招生方案及材料初審組、接待組和材料復核組等招生工作小組材料送區基教科審核備案(鄉鎮由中心學校報送),并在招生前一周向社會張榜公布。

2、登記報名。7月25日至26日,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憑相關材料,根據公布的各小學學區范圍,直接到對應的學校登記報名。報名時須出具以下材料:

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

⑵戶口簿;

⑶房產證;

⑷兒童出生醫學證明;

⑸兒童預防接種證(須經疫苗接種地點查驗蓋章)。

3、招生學校組織審核公示。招生學校根據各自的學區招生范圍和招生原則組織登記、審核、復核,同時校驗房產證、戶口簿等材料,對符合條件的學生名單予以公示,并于7月30-31日將審核合格并公示后的擬錄取學生名單上報區教育局。

4、區教育局集中審核。區教育局組成聯合審核組對各校上報的擬錄取學生名單進行集中審核,并將審核結果下達學校。各校于8月10日集中發放新生錄取通知書。

(二)初中新生招生:我區初中新生招生由招生學校按對接的學區和招生計劃直接招生。程序如下:

1、導出打印小學學生學籍表。小學畢業生學籍表(姓名1)由小學畢業生所屬小學負責從安徽省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中導出學生學籍表正面姓名1打印蓋章,并于6月25日前發放到學生手中,一生一表。對于前期因其他原因發放了學籍表的,學校要做好摸底登記工作,確保每名學生到一所民辦或公辦初中報名,若發現有學生持有兩張或兩張以上學籍表報名登記,將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初中招生學校將其作為入學資格條件之一,并作為學籍注冊的依據,嚴禁個人提留、復制、造假。若學籍表中的家庭住址與報名時提供的實際居住地住址不一致,以報名時提供的實際居住地為準。

2、報名登記。小學畢業生所在小學(含鄉鎮中心學校、村小)通知學生家長,根據公布的各中學學區范圍,于7月25-26日持小學學生學籍表、戶口簿和房產證等材料(附件5)和復印件直接到對應的學區學校報名登記。鄉鎮需要外出的小學畢業生家長應委托人,按時做好報名登記工作。

3、招生學校組織審核公示。招生學校根據各自的學區招生范圍和招生原則組織登記、審核,同時校驗報名材料原件,于7月30-31日對符合條件的學生名單予以公示三天,同時將審核合格擬錄取學生名單上報區教育局。

4、教育局集中審核。區教育局組成聯合審核組對各校上報的擬錄取學生名單進行集中審核,將擬錄取名單上報市教育體育局后,市局下達批準的新生錄取表到學校。審核結果下達后,各校方可退還學生報名材料原件,同時將報名材料復印件進行整理歸檔。各學校依據審批的錄取表,于8月10日集中發放入學通知書到小學畢業生所在學校。

(三)民辦學校招生:我區兩所民辦學校按照《關于安慶市區2015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意見》(宜教發〔2015〕6號)進行招生。5月28日前,民辦學校須上報招生辦法、招生計劃及招生簡章到區教育部門審核備案,并向社會公告。禁止在義務教育階段招生中組織考試、測試,或以招收特長生名義將考級證書和競賽成績等作為入學的依據;禁止在超出教育部門核定的招生計劃外進行招生和超班額招生。規范收費行為,按安徽省教育廳《關于依法規范民辦中小學幼兒園辦學行為的意見》(皖教基[2013]10號)等有關文件執行。以上行為一經發現要依法糾正,對于拒不整改的,取消其當年招生資格,直至吊銷其辦學許可證。

凡自愿到民辦初中就讀的市區小學畢業生,7月18日,持所在小學蓋章的小學學生學籍表,戶口簿等材料,直接到民辦初中報名,每生限報一所民辦初中,凡兼報者將取消報名和錄取資格。7月19日下午,民辦學校將錄取新生花名冊上報市教體局,并及時返還未錄取學生的學籍表,到公辦學校報名登記。

(四)特殊群體招生

1、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按照以流入地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的“兩為主”政策,落實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入學。來市區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須提供以下材料:

⑴持居住證;

篇6

按照鎮黨委、政府的工作安排,鎮計生辦組織檢查了村居委會的計劃生育工作進展情況,發現當前我鎮計劃生育工作還存在一定的問題,為進一步做好我鎮計劃生育工作,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以保證指標為方針,嚴格管理計劃生育工作

一、各項具體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村居委會的責任書沒有進行分解簽定;

2、相關部門沒有出臺計劃生育的優惠政策;

3、為計劃生育辦3件好事有待落實;

4、中心組學習領導干部培訓率達不到要求;

5、入戶、信息變更不及時;

6、個別村居出生不及時上報;

7、協會未開展計劃生育保險業務;

8、未及時掌握流動人口的基本情況;

9、宣傳力度不夠,群眾對新知識、新形式內容的知曉率達不到要求。

二、以加強領導為核心,嚴格管理計劃生育工作

層層簽定責任書,定期研究計劃生育工作;為計劃生育辦3件以上實事目前要辦的一件實事是為計生辦工作人員包括村居委會宣傳員買一份計劃生育保險;與相關部門簽定《綜合治理人口與計劃生育>責任書,各計劃生育兼職委員單位制定和落實有利于人口與計劃生育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并貫徹落實。

三、以學習培訓為內容,嚴格管理計劃生育工作

抓好領導班子和干部職工的學習,計劃下星期舉辦計生干部及成員單位計生工作人員業務培訓班,全面提高基層計生干部、成員單位計生工作人員的整體素質、專業技能、綜合服務能力。具體要做到“三個確保”:即確保領導帶頭學習。確保學習質量,堅持自學與集中學相結合。確保干部職工的學習率達98%。

四、以宣傳教育為抓手,嚴格管理計劃生育工作

1、充分利用電視、廣播、板報、宣傳欄等形式,多渠道、多形式地開展計劃生育保險的宣傳工作,加大面對面宣傳、教育、咨詢、服務和宣傳品入戶的力度。利用節日開展各種宣傳活動。宣傳入戶率達85%,群眾知曉率達80%以上。

2、要面向廣大計劃生育群眾,普及保險知識,提高保險意識,引導其積極參加計劃生育保險。計生辦準備下星期培訓時邀請保險公司業務人員人來講解關于計劃生育保險的內容。

五、以強化措施為重點,嚴格管理計劃生育工作

篇7

組織機構

1、于2017年6月成立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1、學習相關文件,明確工作要求。

校長在學校招生領導小組會議上向全體組員宣講了區2017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同時組織學習相關招生政策,明確要求和操作方法,制定學校招生工作方案,通過組長會議、全體教師會議向全體教師宣講一年級新生招生政策,做到人人了解工作流程,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學校牽頭成立幼小教育銜接課題組,分課題與幼兒園老師密切協作開展科學研究,老師深入幼兒課堂了解孩子日常課堂教學情況,指導幼兒園教師和家長提前做好一年級新生學習生活等銜接項目。同時組織幼小老師開展聯合教研活動,向幼兒園各學科教師開放我校低年級學生教育實況。如:學生行為規范一日常規要求、課堂教學各環節中學生基本教學習慣要求等,讓幼兒教師和孩子了解小學一年級學生的學習和生活情況,促進一年級新生盡快適應小學生活與學習。

2公布招生信息,做好家校互動。

認真做好一年級新生家長的接待咨詢工作,學校通過入村公布招生入學信息,6月10日及時向村居委會張貼“新生招生簡章”告知家長及時到學校進行新生報名。6月20日學區范圍內的適齡健康兒童持戶口證明到學校領取“新生入學告知書”,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全體成員人人參與,按照預定操作順序,有條不紊的幫助家長完成告知書的領取,告知家長在6月25日之前將“告知書”交回學校教導處,對于特殊學生提醒家長于規定時間內到學校報名。對于拿到告知書未來報名的個別學生,學校招生工作小組的成員利用下班后的休息時間,通過上門走訪、電話聯系等形式進行了溝通。

招生工作體會

1、學校領導高度重視2017年新生招生工作,嚴格按照國家招生政策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切實有效的學校招生工作方案。組織全體教師學實學透,做到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使得本次新生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篇8

通  知

 

各義務教育學校:

現將《洞頭區 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溫州市洞頭區教育局

2021年5月26日

(此件公開)

 

 

 

 

溫州市洞頭區 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浙江省義務教育條例》等法律法規,根據《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浙教辦函〔2021〕90號)、《溫州市教育局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溫教辦基〔2021〕27號),現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生原則

(一)就近、免試、免費的原則。適齡兒童(少年)原則上根據戶籍所在地到劃定的施教區學校相對就近入學。

(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推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陽光招生”,完善報名錄取監督工作機制;公民辦學校招生計劃、入學條件、報名時間、公辦學校招生范圍、民辦學校收費標準等信息全面公開。

(三)便民服務原則。全面推行“入學一件事”改革,實現入學登記、報名、錄取、結果公布等流程在招生管理系統進行。

二、招生對象

一年級新生入學對象為六周歲(2014 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適齡兒童。2014年9月1日之前出生的需要提供教育行政部門同意暫緩入學的證明。

七年級新生入學對象為小學應屆畢業生。

三、招生政策說明

(一)適齡兒童(少年)原則上在戶籍所在地施教區學校報名入學(見附件 1)。

(二)父母或本人有不動產(即房產)的,可憑不動產權證在不動產所在地施教區學校登記。針對提供不動產報名時出現的特殊情況,按“附件 5”處理。

(三)父母系洞頭區合法出國、具備有效證明材料的華人華僑子女,在國內監護人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四)我區適齡兒童(少年)因特殊情況,確實需要在跨施教區學校就讀的(除實驗小學、城關小學、海霞中學外),在申請就讀學校班額允許的情況下,持監護人經商(務工)及房屋租賃協議等證明材料到相關學校進行預登記,由教育局統籌安排。

(五)符合條件的新居民子女到居住地學校登記(見附件2),若人數超出居住地學校招生計劃,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符合條件的新居民子女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兩個條件:1.其父母持有我區 e 居卡及居住證,并有相對穩定的住所(簽訂一年以上正式房屋租賃合同),并且連續居住登記半年以上的。其中,在靈昆街道入學的新居民子女,其父母需在我區居住一年以上且簽訂一年以上后續住房租賃協議(截至 2021年 5 月 1日)。2.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在洞頭區用人單位簽訂(或勞動部門備案認的勞動合同(或取得工商執照)達到半年以上。其中,在靈昆街道入學的,其父母需在本區有相對穩定的職業,且至少一人與本區工作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在子女報名月份前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一年及以上,或在本區經商并取得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附一年及以上完稅證明)。

(六)實驗小學、城關小學、靈昆一小、靈南小學、海霞中學均實行分批次招生(具體按附件 6 執行)。

(七)民辦學校(溫州市樂成寄宿中學,即原溫州市洞頭區樂成寄宿中學)與區內公辦學校同步招生,招生范圍為洞頭區和鹿城區。在完成政策照顧對象招生后,民辦學校報名人數超過剩余招生計劃數的,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邀請公證機構參加,按照“全部對象、全部計劃”的要求,依據招生計劃和志愿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并全程接受社會監督。對于因放棄或被取消錄取資格而空出的學位,按電腦隨機派位生成的預錄取順序號依次遞補錄取。未超過剩余招生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取。民辦學校若招不足,經區、市教育局同意后,可跨縣域補招一次。

學校預錄取并繳費確認的學生,將在系統中予以鎖定,不再參加后續任何學校、任何批次的錄取。符合公辦入學條件但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按照當地公辦學校招生同等待遇安排入學。對于被民辦學校預錄取后放棄的(在規定時間內未確認的,視同放棄),以及因弄虛作假被取消錄取資格的,按公辦學校招生細則降批次統籌安排入學。

(八)公辦學校政策照顧對象于6月15日前到區教育局招生辦公室(教育科)登記并提供相應材料,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民辦學校政策照顧對象提交材料時間見相關學校招生簡章。

(九)洞頭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中有中重度視力、聽力、智力障礙的對象,到溫州市特殊教育學校報名就讀(地址:永嘉縣甌北街道和二村,聯系電話:0577-57761128、57782292); 有輕度視力、聽力、智力障礙的對象到施教區學校報名,隨班就讀。

四、政策照顧對象

(一)烈士、見義勇為者子女;

(二)洞頭區區域內的現役軍人子女;

(三)省綠葉獎獲得者、市級及以上勞模子女;

(四)區級引進高級人才、區級以上拔尖人才、市 551 工程人才(第一、二層次)子女;洞教基〔2009〕100 號文件規定的高級人才子女;

(五)對洞頭區教育事業有較大貢獻者的子女:

1.區級及以上“三壇”(教壇新秀、教壇中堅、教壇宿將)和名師、名校長、名班主任子女;

2.獲得市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師德楷模、優秀班主任、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和尊師重教先進個人等榮譽者子女;

3.其它對我區教育事業有特殊貢獻者子女。

(六)區級以上黨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文件明確規定的其他需要照顧對象子女。

五、報名時間和要求

(一)小學和初中新生入學均通過登錄“浙里辦”手機APP或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進行網上報名登記,個別新生需提供材料現場核驗(相關材料見附件 3、附件 4)。每位學生填報一所公辦學校,可以兼報區內民辦學校及招生區域包含洞頭的區外民辦學校,民辦學校最多可報 2 所;參與第一輪未完成招生計劃數民辦學校補招的學生,每人限報 1 所。

(二)小學新生報名登記時間:6月2日至6月30日(民辦小學報名時間為6月2日—6月4日)。

(三)初中新生報名登記時間:6月1日至6月30日(民辦初中報名時間為6月1日—6月3日)。

非溫州市戶籍和不在溫州市小學就讀的適齡少年,需在6月30日前(民辦初中需在6月1日—6月3日期間)將相關材料送報名登記學校審核。

(四)適齡兒童(少年)戶籍遷入施教區時間及房屋產權證明有效時間截止到2021年5月1日。戶籍于2021年5月1 日之后遷入的學齡兒童和未按規定時間報名的施教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由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六、招生計劃

學校

2021年招生計劃

學校

2021年招生計劃

班級數

學生數

班級數

學生數

實驗小學教育集團華中校區(實驗小學)

7

310

海霞中學

6

240

實驗小學教育集團北沙校區(城關第二小學)

1

40

靈昆中學

5

225

城關小學教育集團城關校區(城關小學)

5

200

實驗中學

7

280

城關小學教育集團雙樸校區(城關第一小學)

2

80

霓嶼義務教育學校(初中)

3

120

東屏中心小學

3

120

元覺義務教育學校(初中)

1

45

靈昆第一小學

5

200

洞頭區第二中學

4

160

靈南小學

3

120

溫州市樂成寄宿中學(初中部)

10

480

大門鎮中心小學

3

120

 

 

 

霓嶼義務教育學校(小學)

2

80

 

 

 

元覺義務教育學校(小學)

1

40

 

 

 

鹿西中心小學

1

40

 

 

 

七、工作紀律

(一)加強組織宣傳

區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教育科。各義務教育學校要根據本方案分別制定招生實施辦法(細則),并上報區教育局備案,核準后通過學校微信公眾號等途徑向社會公布,并要指定專人做好招生政策解釋和來訪接待工作。

各有關單位要深刻領會招生文件精神,堅持正確的導向,并做好廣泛宣傳引導工作,使招生政策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爭取家長、社會的理解和支持。在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要及時報告。

(二)嚴格招生程序

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嚴格按照招生條件和招生程序及時安排組織招生工作,特別要嚴格把關入學條件和年齡,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建立學生電子學籍信息,確保本施教區適齡兒童(少年)和符合條件的新居民子女全部入學。小學不得招收不足齡兒童。

(三)建立督查制度

區教育局將聯合相關部門(單位)組織對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進行督查,一旦發現弄虛作假等違反招生文件精神的行為,將給予嚴肅處理。適齡兒童(少年)父母要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證明材料騙取入學資格的,一經查實,將予取消該校錄取資格,并予以通報;凡擅自修改或偽造戶籍、產權、社保、水電費發票等證明的,將通報公安等有關部門,嚴肅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要堅決杜絕各種不正之風,以確保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招生工作信息全面公開,接受社會輿論監督。

八、招生咨詢(監督)電話

(一)咨詢電話:

區教育局招生辦公室(教育科):63482142、56723136。 

實驗小學教育集團華中校區(實驗小學):59391878

城關小學教育集團城關校區(城關小學):56728653

城關小學教育集團雙樸校區(城關第一小學):56728920

實驗小學教育集團北沙校區(城關第二小學):56728176

東屏中心小學:56728152

大門鎮中心小學:56723505

鹿西中心小學:63415600

靈昆第一小學:55872523

靈南小學:86980197

海霞中學:56728807

實驗中學:56728710

洞頭區第二中學:59398969

靈昆中學:55875292

元覺義務教育學校:59389986

霓嶼義務教育學校:55895303

溫州市樂成寄宿中學:55895825

(二)監督舉報電話:

區紀委區監委派駐第一紀檢監察組:63388790

區教育局機關紀委:56723130

九、附注

本方案于之日開始施行,此前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規定同時廢止。

 

附件:1.洞頭區 2021年義務教育學校施教區劃分

2.洞頭區新居民居住地入學學校安排表

3.洞頭區2021年小學新生報名攜帶材料

4.洞頭區2021年初中新生報名攜帶材料一覽表

5.施教區對象提供房產證報名時出現的特殊情況的處理辦法

6.洞頭區實驗小學等五所學校招生政策相關規定

7.洞頭區 2021年義務教育招生工作行事歷

8.洞頭區2021年義務教育入學對象可報名民辦學校名單

 

 

 

 

 

 

 

 

 

 

 

附件1

洞頭區2021年義務教育學校公辦學校施教區劃分

學校

施教區

固定區域

自選區域

實驗小學教育集團華中校區(實驗小學)

新城社區、小樸社區、大樸村、三盤社區

小三盤村、九廳社區

城關小學教育集團城關校區(城關小學)

嶺背社區、上新社區、城中社區、銀海社區、后寮村、寮頂村;打水鞍社區和風門社區(原行政村戶籍且持有村股份合作社股權的居民子女)

城南社區(農齡股、人口股)、后坑村、岙仔村

東屏中心小學

東岙村、東岙頂村、中侖村、洞頭村、壟頭村、惠民村、南策村、大瞿村、半屏社區

后坑村、岙仔村

城關小學教育集團雙樸校區(城關第一小學)

九仙村、東郊村、白迭村、隔頭村、打水鞍社區(部分)、風門社區(部分)、小長坑村、大長坑村、城南社區(部分)

城南社區(農齡股、人口股)、小三盤村、后坑村

實驗小學教育集團北沙校區(城關第二小學)

大王殿村、雙壟村、東沙村、鴿尾礁村、海霞村、柴岙村、

九廳社區、岙仔村

靈昆第一小學

靈昆居委會、周宅村、北段村、九村、葉先村、王相村、沙塘村

甌江口新區

靈南小學

雙昆村、上巖頭村、海思村

甌江口新區

大門鎮中心小學

大門鎮所轄村居

/

霓嶼義務教育學校(小學)

霓嶼街道所轄村居

/

元覺義務教育學校(小學)

元覺街道所轄村居

/

鹿西中心小學

鹿西鄉所轄村居

/

海霞中學

城南社區、城中社區、銀海社區、嶺背社區、上新社區、新城社區、打水鞍社區、風門社區、小三盤村

小樸社區、大樸村、九廳社區(有空余學額時面向這三個社區<村>招生)

靈昆中學

靈昆街道各村居、甌江口產業集聚區

/

實驗中學

東屏街道所轄村居;小長坑村、九仙村、隔頭村、東郊村、大長坑村、白迭村;柴岙村、大王殿村、東沙村、鴿尾礁村、雙壟村、海霞村;三盤社區。

小樸社區、大樸村、九廳社區。

霓嶼義務教育學校(初中)

霓嶼街道各村居

/

元覺義務教育學校(初中)

元覺街道各村居

/

洞頭區第二中學

大門鎮各村居、鹿西鄉各村居

/

 

 

 

 

 

 

 

 

附件2         

洞頭區2021年新居民居住地學校安排表

 

學校

居住地

城關小學教育集團雙樸校區(城關第一小學)

城中社區、銀海社區、城南社區、上新社區(部分)、新城社區(部分)、小樸社區、小長坑村、九仙村、隔頭村、東郊村、大樸村、大長坑村、白迭村、小三盤村、打水鞍社區、風門社區。

實驗小學教育集團北沙校區(城關第二小學)

嶺背社區(部分)、新城社區(部分)、上新社區(部分)、柴岙村、大王殿村、東沙村、鴿尾礁村、九廳社區、雙壟村、海霞村、三盤社區。

靈昆第一小學

周宅村、北段村、九村、葉先村、沙塘村、王相村、甌江口新區

靈南小學

雙昆村、上巖頭村、海思村、甌江口新區

東屏中心小學

嶺背社區(部分);東屏街道所轄村居(社區)。

大門鎮中心小學

大門鎮所轄村居(社區)

霓嶼義務教育學校(小學)

霓嶼街道所轄村居(社區)

元覺義務教育學校(小學)

元覺街道所轄村居

鹿西中心小學

鹿西鄉所轄村居

靈昆中學

靈昆街道各村居、甌江口新區

實驗中學

東屏街道各村居;北岙街道各社區(村居)

霓嶼義務教育學校(初中)

霓嶼街道各村居

元覺義務教育學校(初中)

元覺街道各村居

洞頭區第二中學

大門鎮各村居、鹿西鄉各村居

 

附件3

洞頭區2021年小學新生報名上傳材料

序號

對   象

報名上傳材料

備注

1

施教區戶籍的學齡兒童

1.戶口簿;2.父母或本人房產證(不動產權證)。

 

2

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區有房產的學齡兒童

1.戶口簿;2.父母或本人房產證(不動產權證)。

 

3

華僑、華人子女

1.父母原籍戶口證明;2.洞頭區僑辦證明;3.現監護人公證材料;4.現監護人戶口簿;5.兒童本人的戶口簿或護照。

 

4

政策照顧對象子女

1.戶口簿;2.父母獲獎等有效證件;軍人子女提供軍官證件(或現役軍人證明)。

到教育局招生辦公室(教育科)登記并提交材料。

5

新居民子女

1.戶口簿;2.在洞頭區居住且有穩定住所證明;3.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在洞頭區用人單位簽訂或勞動部門備案認可的勞動合同(或取得營業執照);4.社保材料(就讀靈昆街道小學需提供)。

居住地施教區學校班額已滿時由教育局統籌安排。

備注:個別學生上傳材料需現場核驗,請根據學校通知,攜帶相關材料到學校現場核驗。

附件4

洞頭區2021年初中新生報名上傳材料

 

序號

對   象

報 名 材 料

備注1

備注2

1

施教區戶籍的學齡兒童少年

1.戶口簿。

 

六年級在洞頭區外小學畢業班就讀的學生,還需提供六年級下冊素質報告單。

2

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區有房產的學齡兒童少年

1.戶口簿;2.父母或本人房產證(不動產權證)。

 

3

華僑、華人子女

1.父母原籍戶口證明;2.洞頭區僑辦證明;3.現監護人公證材料;4.現監護人戶口簿;5.兒童少年本人的戶口簿或護照。

 

4

政策照顧對象子女

1.戶口簿;2.父母獲獎等有效證件;軍人子女提供軍官證件(或現役軍人證明)。

到教育局招生辦公室(教育科)登記并提交材料。

5

新居民子女

1.戶口簿;2.在洞頭區居住且有穩定住所證明;3.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在洞頭區用人單位簽訂或勞動部門備案認可的勞動合同(或取得工商執照);4.社保材料(就讀靈昆街道初中需提供)。

 

備注:個別學生上傳材料需現場核驗,請根據學校通知,攜帶相關材料到學校現場核驗。

 

 

附件5

施教區對象提供不動產權證報名時出現的特殊情況的處理辦法

 

1.不動產權人為學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學生及其父母雙方戶口與上述房屋產權人在一起,學生父母又確無其他住房的(需提供無房產證明、實際居住情況與房產地址一致的證明),可持上述不動產權證報名。

2.不動產權證在抵押的,可憑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出具的不動產權證明代替房產證報名;不動產權證未辦理或正在辦理的,可憑住建局出具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登記(或憑房開公司的購房合同及發票)報名;屬民間契約、協議或公證類的不能作為入學的不動產權依據。

3.因重點工程建設被拆遷安置的,可用拆遷安置協議書代替協議書中的安置房房產證報名。

4.房屋產權與他人共有的,其份額占比不得少于50%。

5.非住宅用途的房產、不動產權證登記為住宅用房而實際不是用于居住的均不能作為入學報名依據。

6.上述情況之外的,提交區教育局黨委會研究決定。

 

 

 

附件6

洞頭區實驗小學等五所學校招生政策相關規定

 

一、洞頭區實驗小學招生政策相關規定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政策照顧對象子女;

第二批:戶籍與房產均在施教區,且戶籍地址與房產證(或不動產證)地址一致的適齡兒童。

第三批:戶籍在施教區的適齡兒童。

第四批: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區有房產證(或不動產證)的適齡兒童。

以下情況應向學校提交實際居住的有關證明材料(包括電費收據、電視費收據、水費收據等原始憑據):房屋建筑面積在60平方米(含)之內;房屋產權與他人共有的,其份額占比不少于50%,但份額房屋建筑面積在60平方米(含)之內的。

2021年起,同一套房產3周年內安排一戶產權人子女就讀。

(二)招生辦法

當第一、二批次報名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數時,第二批次學生全部錄取。當第一、二批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時,第二批次學生根據“住、戶一致優先”的統籌辦法,實施以不動產證和戶籍登記時間分別距離限定截止時間的月份提前數相加,從大到小排列順序予以錄取(月數相同時,按天數從大到小排列順序錄取;天數相同時,按戶籍遷入時間先后錄取);如有空余學額,按戶籍登記時間先后順序依次錄取只有戶籍的學生;如還有空余學額,根據不動產證辦理時間先后順序依次錄取第四批次學生,錄滿為止。未能錄取的學生由教育局統籌安排。

二、洞頭區城關小學招生政策相關規定

第一批:政策照顧對象子女;

第二批:戶籍在施教區的適齡兒童;

第三批: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區有房產證(或不動產證)的適齡兒童。

2022年起,第二批為戶籍與房產均在施教區,且戶籍地址與房產證(或不動產證)地址一致的適齡兒童;第三批為戶籍在施教區的適齡兒童;第四批為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區有房產證(或不動產證)的適齡兒童。

三、洞頭區靈昆第一小學招生政策相關規定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戶口在靈昆居委會、周宅村、北段村、九村、葉先村、沙塘村、王相村的適齡兒童。

第二批:父母一方戶口在以上村居的適齡兒童;父母在以上村居有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的適齡兒童;父母在甌江口有房產的業主子女;父母在以上村居內辦企業的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

第三批:居住在以上村居及甌江口新區符合條件的新居民子女。(居住在甌江口新區的新居民子女,由其父母所在企業匯總后報甌江口產業集聚區社會事物管理局)。

(二)招生辦法

當第一、二批次報名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數時,第二批次學生全部錄取。當第一、二批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時,由洞頭區教育局會同甌江口社會事務管理局統籌安排第二批次學生。如還有空余學額,再統籌安排第三批次學生。

四、洞頭區靈南小學招生政策相關規定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戶口在雙昆村、上巖頭村、海思村的適齡兒童。

第二批:父母一方戶口在以上村居的適齡兒童;父母在以上村居內有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的適齡兒童;父母在甌江口有房產的業主子女;父母在以上村居內辦企業的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

第三批:居住在以上村居及甌江口新區符合條件的新居民子女。(居住在甌江口新區的新居民子女,由其父母所在企業匯總后報甌江口產業集聚區社會事務管理局)。

(二)招生辦法

當第一、二批次報名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數時,第二批次學生全部錄取。當第一、二批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時,由洞頭區教育局會同甌江口社會事務管理局統籌安排第二批次學生。如還有空余學額,再統籌安排第三批次學生。

五、洞頭區海霞中學招生政策相關規定

第一批:政策照顧對象子女;

第二批:戶籍在施教區的適齡兒童;

第三批: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區有房產證(或不動產證)的適齡兒童。

以上批次招生后,若有空余學額,可招錄戶籍在小樸社區、大樸村、九廳社區的適齡兒童(少年),空余學額不足的,通過搖號錄取。

 

 

 

 

 

 

 

 

 

 

 

 

 

附件7

洞頭區2021年義務教育招生工作行事歷

時間

事項

5月29日前

民辦學校優待、照顧對象登記、資格審核

5月31日前

優待、照顧對象錄取對象名單導入系統并鎖定

5月31日前

對接公證處確認搖號公證相關事項

6月1-3日(9:00—21:00)

公、民辦學校網絡報名(初中)

6月2-4日(9:00—21:00)

公、民辦學校網絡報名(小學)

6月9日前

第一輪民辦學校報名對象資格審核、公示

6月10日

第一輪民辦學校錄取(初中)

6月11日

第一輪民辦學校錄取(小學)

6月11-12日

第一輪民辦學校錄取繳費確認(初中)

6月12-13日

第一輪民辦學校錄取繳費確認(小學)

6月13-14日

第一輪民辦學校錄取后空余學額補錄(初中)

6月14-15日

第一輪民辦學校錄取后空余學額補錄(小學)

6月16日

第二輪補招民辦學校申請

6月17日

第二輪補招民辦學校名單公布

6月18-19日(9:00—21:00)

第二輪補招民辦學校報名(小學、初中)

6月21—22日

第二輪補招民辦學校報名對象資格審核

6月23日

第二輪補招民辦學校錄取

6月24日

第二輪補招民辦學校錄取繳費確認

6月30日(截止下午5:00)

公辦學校網上報名截止

7月底前

完成公民辦學校招生錄取

8月20日前

各校完成入學通知書發放

9月初

公民辦學校同步注冊學籍

附件8

洞頭區2021年義務教育入學對象可報名民辦學校名單

 

序號

類別

學校

招生范圍

1

市批區管初中

(1所)

溫州市樂成寄宿中學

洞頭區、鹿城區

2

市批市管初中

(4 所)

溫州外國語學校

市區(含洞頭區)

3

北大新世紀溫州附屬學校

市區(含洞頭區)

4

溫州英才學校

市區(含洞頭區)

5

溫州東甌中學

市區(含洞頭區)

6

市批市管小學

(3所)

溫州外國語小學

市區(含洞頭區)

7

北大新世紀溫州附屬學校(小學部)

市區(含洞頭區)

8

溫州英才學校(小學部)

市區(含洞頭區)

 

 

 

 

 

 

 

 

 

 

溫州市洞頭區教育局辦公室               2021年5月26日印發

篇9

(一)“幼升小”劃片招生,促進小學教育公平均衡發展

小學劃片招生源于上個世紀,劃片標準至少是上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劃分范圍。當初教育行政部門相關工作人員了解該區域有多少居民,多少適齡兒童,然后依據學校周邊人口數量大致劃定區域。當初劃定區域時還有個原則,為保證學生上下學安全,劃分時盡量不越過城市主干線。此外,在小學布點時,教育部門盡量按照保證居民500米范圍之內有一所小學布局,這也跟劃分范圍息息相關。近年來,因為城區改造、新樓盤建設、學校建設變化等,全區都面臨在之前劃分基礎上重新調研進行微調。劃片招生、就近入學中的就近指的是相對就近,不是指絕對地理位置的遠近。為此,我區根據學校布局、辦學規模大小、片區路段轄區內義務教育階段學齡人口分布以及樓盤新建情況,重新確定了招生范圍,合理調整了城區學校服務路段。

(二)“小升初”就近入學,促進初中教育公平均衡發展

1.合理劃定招生范圍。區教育行政部門在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導統籌下,根據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布、所在學區、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學原則依街道、路段、門牌號、村組等,為每一所初中合理劃定對口小學(單校劃片)。對于城市老城區暫時難以實行單校劃片的,則按照初中新生招生數和小學畢業生基本相當的原則為多所初中劃定同一招生范圍(多校劃片)。優質初中也同樣納入多校劃片范圍,不搞特殊政策。

2.有序確定入學對象。區教育行政部門充分利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組織實施小升初工作,嚴格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提高學籍管理信息化水平,為小升初學生登記、隨機派位及遏制學生無序流動等提供基礎性保障。單校劃片學校采用對口直升方式招生,即一所初中對口片區內所有小學畢業生入學。多校劃片學校,先征求入學志愿,對報名人數少于招生人數的初中,學生直接入學;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人數的初中,以隨機派位的方式確定學生。隨機派位工作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邀請相關單位和家長代表參與。未在戶籍所在片區小學就讀的學生,如申請升入戶籍所在片區初中,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受理、審核,統籌安排到規定的公辦初中學校就學,民辦學校一律不安排,確保了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公平享受初中教育的“同城待遇”。

3.規范辦理入學手續。區內初中新生入學手續辦理工作在同一時段進行。學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有效證明,到擬升入的初中或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地點辦理入學手續。區教育行政部門及時匯總入學手續辦理信息,對實際辦理入學手續人數超出或不滿計劃數的學校,及時進行必要調整。

(三)“初升高”雙軌并舉,促進高中教育公平均衡發展

普通高中招生的“兩軌并舉”制度,是指普通高中“聯招考試”和“指標到校”兩種招生考試方式同時并行的制度。

1.“聯招考試”。普通高中“聯招考試”要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學業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的評價結果都是普通高中招生的主要依據。“聯招考試”由市教委統一部署,統一組織,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閱卷,統一劃定最低錄取線;市級重點高中和“聯招”高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招生計劃,參照報考學生的學業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按照差額投檔的原則,分批錄取。在招生過程中,避免將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簡單轉換為權重作為錄取依據的做法。各高中學校根據報考學生的學業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確定學校招生標準并進行錄取;對體藝方面的特長生,學校可組織專門委員會加試。組織加試必須經地方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加試內容應主要考查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以及綜合運用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如參照學生初中階段的研究性學習成果,采取面試、答辯等多種形式進行。

2.“指標到校”。教育部《關于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驗區初中畢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地應依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確保公正、公平的前提下,積極探索、試行優質高中部分招生名額分配、優秀初中畢業生推薦等多樣化的高中招生辦法,以促進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均衡發展。”為此,渝北區在實行“聯招考試”招生制度的同時,貫徹執行教育部和重慶市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政策,從2009年開始嘗試推行優質高中部分指標到校、優質高中自主招生的政策。優質高中指標到校、自主招生的辦法是,首先經過渝北區學業質量抽測性統一考試,選拔70%的初中畢業學生,由各優質高中按照學生志愿,以考試成績依據,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從而較大程度地保證了本區優質高中的優質生源。

二、招生制度改革促進基礎教育均衡發展的基本經驗

(一)做好“三個調研”,夯實基礎教育公平均衡發展的基礎

一是開展“學情”調研。根據重慶市政府、市教委相關文件精神,區教委組織開展了對本區轄區內適齡兒童、小學畢業生人數、戶籍、實際居住地等基本信息的基礎統計和專題調研,做到心中有數。二是開展“民意”調研。召開了涉及城市熱點地區龍溪、回興、兩路片區中小學招生座談會,征求了學校意見、街道意見,并從多種途徑征求了部分家長的意見,走好群眾路線。三是開展“經驗”調研。由于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政策有重大調整,渝北區沒有貿然開展,而是采取多種方式調查了解主城其他區縣的經驗和作法,借“他山石”以“攻堅”。

(二)落實“三項責任”,強化基礎教育公平均衡發展的職責

一是履行“主體”職責,做好職能部門的工作。區教委在前期調研基礎上,認真貫切《重慶市義務教育條例》、《渝北區進城務工人員女安排辦法》等法規和政策文件精神,形成《重慶市渝北區中小學招生工作方案》,提請各方討論。二是履行“協調”職責,爭取其他部門的支持。區委、區政府分管領導主持召開渝北區中小學招生工作專題會議,召集區人大、區政協、區辦相關同志及全區各街道分管教育的領導,對今年中小學招生工作進行專題研究。通過會后的再調研、再修改,區教委細化了《重慶市渝北區2013年中小學招生工作方案》、《渝北區2013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宣傳方案》、《渝北區2013年義務教育招生工作應急預案》,進一步明確了招生工作的基本原則和實施辦法。三是履行“匯報”職責,爭取區委區府的領導。全區中小學招生工作一度時間成為全社會高度關注的熱點問題,區教委主動向區級“四大班子”領導匯報,受到區委、區政府的高度重視。有關初中招生工作意見經區政府常務會研究原則同意,其后又經區委常委會審議通過方予實施。

(三)加強“三類宣傳”,營造基礎教育公平均衡發展的環境

在全區相關小中學招生文件下發的基礎上,區教委制定了招生工作宣傳預案,切實做好各種宣傳。一是做好街道和社區宣傳。區教委積極與城區街道和社區領導、干部并通過他們與社區群眾溝通,提前作好宣傳、解釋工作。所有街道、社區甚至部分樓盤均傳達了有關“免試招生,劃片招生,就近入學”及入學“三對口”等招生辦法。二是做好學校宣傳。區教委制定《渝北區2013年中小學招生宣傳提綱》,分發到各學校。各學校按照要求,深入鎮街,深入社區,深入樓盤,深入學生家庭,把“陽光招生”政策及實施辦法宣傳到千家萬戶,做到家喻戶曉。三是做好咨詢宣傳。根據工作預案,落實責任,逐級開通了咨詢熱線電話,答疑解惑,及時掌握并妥善處置實施工作中出現的個別特殊問題。

(四)下足“三大功夫”,謀求基礎教育公平均衡發展的實效

一是下足小學招生工作功夫。全區小學招收新生多年來實行“三對口”操作辦法,積累了比較豐富的經驗。工作重點是嚴格按照調整后的學校服務路段劃片招生,做好個別學生家長的說服解釋工作。對進城農民工等類型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學,采用分級管理,區教委管理直管學校,各教管中心管理轄區內小學校,全力安排適齡兒童入學。二是下足初中招生工作功夫。已經在本區小學就讀的學生,按照“三對口”原則并結合“中小學校對口”,采用“大片區,小路段”方式,就近安排入學。原在區外小學就讀的學生,區教委竭力擴大公辦學校資源,盡力滿足進城農民工隨遷子女、城市建設中拆遷戶子女,配住廉租房、公租房等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平等接受義務教育。三是下足高中招生工作功夫。在試行指標到校、名額分配、推薦等招生辦法時,堅持嚴格程序、公開過程,取信于民,防止走后門的現象。

(五)堅持“三項制度”,落實基礎教育公平均衡發展的保障

基礎教育招生制度改革通過制度建設來體現公正、公平、公開,應實行嚴格的公示制度、誠信制度、監督制度和評估監控制度等,杜絕腐敗現象。

1.公示制度。小學、初中劃片招生路段與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包括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方法、程序,考試費用的收支,以及多樣化的普通高中招生辦法等,應提前向社會公示,征求意見,接受社會監督。要加大宣傳力度,爭取社會各界對改革的理解與廣泛支持。

2.誠信制度。建立小學新生戶口核查、進城務工人員子女信息公布、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綜合素質評價和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的誠信機制。參與命題、審題、閱卷、綜合素質評價、招生錄取的有關人員,要簽訂誠信協議并建立誠信檔案;同時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關人員嚴格履行誠信責任和義務。

篇10

一、健全組織機構,加強統籌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職教招生工作的領導,區教育局成立職教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1),統籌協調全區的職教招生工作。各招生學校和生源學校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并明確專人分管。區教育局領導和科室負責人,按照包片和聯系學校的分工,切實做好招生過程的推進與督查工作。招生學校要成立多個工作組和小分隊,領導分工到片,教師蹲點到校。各生源校領導班子分工負責,定點到班級。建立內外一體、上下聯動的招生網絡,保證各項措施落實到位,招生工作卓有成效。

二、明確目標任務,落實責任措施

根據市教育局下達的目標任務,我區初中畢業生升入職業學校指標3800人(其中區職教中心招生任務2000人)。區教育局下達到各初中校職教生源指標總數為該校畢業生中考成績位列全區后3800名學生數(含缺考),升入區內職業學校(區職教中心、進修學校、區農廣校)人數不低于指標總數的80%(區職教中心要占其中的70%以上)。面對當前生源競爭異常激烈的招生形勢,要完成上述各項指標特別是區職教中心的招生計劃,其工作壓力很大,任務十分艱巨,我們必須增強信心、齊心協力、創新思路,采取有力措施,扎實開展工作,全面完成目標任務。

(一)強化目標管理。招生工作是今后一段時期的重點工作。各招生學校要認真研究并制定切實可行的招生工作方案,組建一支高素質的招生工作團隊,明確目標任務和工作職責,精心組織招生宣傳、報名注冊等工作。各生源校要將生源指標分解到每個班級,把任務落實到每位教師,把工作目標具體到每個學生,實行目標責任制。教育局把職教招生工作納入對學校的年度目標考核內容,作為考察校長工作業績的主要依據之一。對招生校重點考核招生計劃完成率,對生源校重點考核區內職教生源指標完成率,并依此實施表彰和獎勵。學校要把職教招生工作作為對領導班子和教職員工的績效考核重要指標,并根據自身實際制定具體的考核方案和獎勵措施。

(二)加大宣傳力度。做好招生的宣傳動員工作是招生學校和生源學校共同的責任與義務。招生校與生源校要樹立全區一盤棋的大局意識,圍繞共同的奮斗目標,精誠團結,通力協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招生的宣傳發動和各項組織工作。招生校與生源校之間要實現有效對接,互通信息,統一口徑,共同策劃宣傳的內容和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板報櫥窗等媒體,廣泛宣傳國家有關職業教育的政策法規,大力宣傳區職教中心辦學條件的變化、辦學品位的提升和辦學特色的體現;通過舉行演講會、座談會等形式,面對面地與學生及家長交流溝通,積極引導他們樹立正確的擇業觀,更多的采取個別談心和走訪家長的方式,有針對性地幫助學生自我定位,選擇適合自己的專業,耐心地把思想工作做細、做實、做透。

(三)實行匯報制度。中考成績公布后,從7月1日起,各職業學校按學生來源統計招生情況,每兩天報教育局一次;區教育局每周通報一次,每旬報市局一次。各生源校要建立畢業生升學情況登記制度,對所有初中畢業生實行全程跟蹤,隨時掌握每個學生的升學去向和思想動機,及時準確地填寫畢業生升學情況登記表(附件2),安排專人負責分類統計并填好初中畢業生升學情況統計表(附件3),于每月8日、18日、28日將初中畢業生升學情況統計表以電子郵件形式報區教育局職社科,直至省、市停止招生旬報為止,不得延誤。招生工作結束后,各校要按照教育現代化資料建設要求,將初中畢業生升學情況登記、統計資料整理歸檔,按需上報。

(四)加強學校管理。職業學校的辦學水平、辦學質量以及社會聲譽,直接影響其招生工作。因此,我區職業學校特別是職教中心,要趁搬入新校區的大好時機,加快實訓基地和專業建設,加大人才引進和師資培養力度,加強內部管理,增強服務意識,深化課程改革,提高教學質量,靠辦學實力、辦學質量、辦學特色和規范的管理、優質的服務吸引學生、留住學生。

三、嚴肅工作紀律,規范招生秩序

全區的職教招生工作要在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各相關學校按計劃規范組織招生。

普高招生嚴格執行“三限”政策,不得突破招生計劃或低于最低控制分數線錄取學生。職教招生嚴格執行報名注冊有關規定,已被我區職業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得再到其他學校報名,各生源校要嚴格控制生源外流,有效防止學生兩地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