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申報材料范文

時間:2023-03-31 17: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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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申報材料

篇1

一、加強領導,強化認識,建立健全農民合作社發展機制。

我鄉黨委、政府高度重視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成立農民合作社發展領導小組,指派專人負責,制定了鄉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規劃,明確各階段發展目標及具體措施。積極引導合作社適應市場需求,以市場為導向,做到資金、技術、勞動力、土地等生產要素的合理配置。積極為合作社傳遞市場信息、指導發展思路,進一步完善和規范農村專業合作社,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促進了專業生產的發展和產業結構的調整,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二、圍繞“一村一品”,帶動農民專業合作社全面發展。

目前,全鄉38個行政村已發展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168家,達到了每個村莊都發展有農民合作社。按行業劃分:種植業130家,畜牧業28家,其他10家,今年新增91家,同比增長118%。帶動農戶11595戶,占全鄉農戶總數的70%。經營形式主要有以下2種:一是“合作社+專業大戶+農戶”。主要通過作為骨干成員的專業大戶開展生產示范和流通經營,為農戶提供間接服務。二是“合作社+基地+農戶”。合作社通過、協調和規范農戶的生產經營活動。通過合作社的運作模式,農民收入逐年增加,合作經濟組織也不斷狀大。按照利益聯結機制,緊密型合作社占24%,松散型合作社占76%。

三、多措并舉,積極為合作社排憂解難。

一是認真學習,廣泛開展宣傳發動和培訓。多次召開會議研究部署,以宣傳發動、培訓人員、學習法律法規為突破口,解除農民的種種顧慮,使之充分認識入社的好處,辦社的意義。分類指導,制定規劃,建立各類合作社培訓班,指導農民辦社、入社,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是加強內部管理,構建科學的運行機制。為了解決合作社合作水平低,內部運作管理不規范的問題,我鄉堅持“自愿、民主、互助、平等”和“民辦、民管、民受益”的基本原則,重點做到四個方面:即有一個可行的示范章程,有一個良好的運行機制,有一個嚴格的管理制度,有一個合理的利益分配方法。并做到三個堅持,即堅持民主辦社;堅持入社自愿;堅持以農民為主體。

三是完善規范。“按照先發展后規范,邊發展邊規范”的要求抓好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設和管理。按照標準完善合作社的章程,財務制度,議事規則,發展規化,落實合作社的基地,明確合作社的責權利。建好一批規范的合作社。如修學花生購銷合作社、新科農業種植專業合作社、沙園果蔬專業合作社等。

篇2

學歷、資歷條件執行《關于印發國際商務專業高級技術資格評審條件(試行)的通知》(人發〔〕18號)、《關于深化我省職稱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粵人發〔〕178號)。職稱外語條件執行《關于調整完善我省職稱外語政策的通知》(粵人發〔〕120號)。計算機條件執行《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科目更新有關問題的通知》(粵人社發〔〕176號)。

同時申報兩個系列專業技術資格的,按《關于明確當前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若干問題的通知》(粵人發〔〕197號)有關規定執行。有關政策、申報條件、申報程序、表格和申報材料要求可登陸我廳網站(),在“內設機構”-“人事處”-“國際商務專業技術資格專題”欄目內查閱。

二、申報、審核和公示要求

(一)申報人應對照相關政策,認真、客觀、如實申報,并一次性向所在單位提交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之后一律不得再對材料進行調整和補充。

(二)申報人所在單位負責審核鑒定申報材料,重點把握四個方面:

1.申報材料的合法性。即是否符合高級國際商務師資格申報條件。

2.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即申報材料是否與申請人的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論文、業績及所起作用、年度考核等客觀事實相符。

3.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即申報的基礎材料、業績成果、論文著作等是否完整提交,評審表中必填欄目(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業績成果、論文和時效等)是否空白,是否如實填報負面情況,是否如實填報同時或不同時申報其他系列的資格及其名稱。

4.申報材料的時效性。申報材料的時效截止于今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業績成果、論文、職稱外語考試、計算機模塊考試合格證、學歷(學位)證等,不作為今年評審的有效材料。對符合要求的材料,由人事、財務等部門按照“申報材料要求”加具審核意見;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注明原因退回,并及時告知申報人。

(三)實行“雙公示”制度。

1.評審前公示制度。申報人所在單位人事(職稱)部門要及時按規定將申報材料進行公示并公布單位投訴受理部門與電話,公示要同時在單位顯著位置和單位網站首頁上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受理主要由單位人事(職改)部門負責,接受單位紀檢、監察部門的指導和監督。凡經受理查實存在弄虛作假和其它違規行為的申報材料一律不予報送,并按有關規定處理;對舉報問題一時難以核實的,應如實注明,先行報送,但不得停止核查,核查結果應及時報送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

公示結束后,由單位紀檢(監察)或人事部門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前公示情況表》(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用表八)和《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上如實加具意見并加蓋公章,作為申報材料的一部分一并報送。

2.評審通過人員公示要求。經評委會評審通過的,單位人事(職稱)部門應按評審前公示制度要求再次進行公示。公示結束后,由單位紀檢(監察)或人事(職改)部門在《評委會評審通過人員公示情況表》上如實加具意見并加蓋公章,報送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凡經受理查實申報人存在嚴重弄虛作假和其它嚴重違規行為的取消今年申報資格,評審后查實的取消其獲得的高級國際商務師資格。申報人從下年度起3年內不得申報本資格。

三、申報時間

8月16日至9月15日(每工作日上午9:00-11:30時,下午2:30-5:00時),逾期申報不予受理。

四、申報地點和聯系人

篇3

今年廣州市律師高級、三級律師、三級公證員資格評審工作全面采用“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系統”進行網上申報,并通過該系統實行“在線評審”。請申報人及各有關單位登錄廣州考試信息網()或中國廣州人事網(),點擊“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系統”,進行網上申報、審核和生成有關用表,并上傳“證書、證明材料”。

二、受理材料時間、地點

受理材料時間為:2010年8月31日至2010年9月4日(辦公時間:上午下午)。請各單位務必在上述時間內按照申報材料要求(見附件1)將材料報送至廣州市專業技術資格評價中心(地址:廣州市小北路266號北秀大廈8樓810室)。

三、評審專業范圍

(一)廣州市律師高級資格評審委員會不設專業組

(二)廣州市三級律師資格評審委員會不設專業組

(三)廣州市三級公證員資格評審委員會不設專業組

四、申報評審條件和有關政策

(一)專業技術資格條件,學歷、資歷條件,職稱外語條件,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兩個系列的專業技術資格,市外來穗人員申報評審,公示要求等有關政策,依照《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做好2010年度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穗人發〔82號)文件執行。

(二)根據文件要求,實行行業準入或上崗資格的專業,申報人須提交相應的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或上崗證。因此,申報律師資格須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執業證,申報公證員資格須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員執業證。各有關政策文件可在網址的“職改文件”和“專業技術資格條件”欄目查找。

五、論文鑒定

今年在律師高級資格評審委員會中開展論文鑒定工作,申報人須挑選兩篇論文(著作)為代表作,并填寫《論文鑒定申請表》(見附件2,可登錄廣州考試信息網()“職稱評審”專欄“表格下載”專區下載)。

六、申報及審核要求

(一)申報人應根據自己的專業技術崗位情況,對照省的職稱政策和相應專業資格條件要求,認真、客觀、如實申報,并按規定一次性向所在單位提交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之后一律不得對材料進行調整和補充。凡未如實申報和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并核實,取消今年申報(或評審通過)的資格,并從下一年度起3年內不得申報,視情在全市范圍進行通報批評。

(二)申報人所在單位應從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時效性等方面認真審查申報材料,同時還應登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系統”核對申報人所提交的紙質材料是否與網上錄入及上傳的資料相一致,并在評審系統及紙質材料的相應欄目中加具意見。

(三)申報人所屬主管部門應從材料的數量、程序、條件等方面認真審核申報材料,同時還應登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系統”進行審核,并在評審系統及紙質材料的相應欄目中加具意見。紙質評審材料統一由主管部門密封后加蓋騎縫章。

七、評審收費

評審費用按廣東省人事廳《關于轉發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復函〉的通知》(粵人發〔〕35號)規定收取。

(一)高級評審費,每人780元(含論文鑒定費200元);

(二)中級評審費,每人450元。

附件:

篇4

林業高級工程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按照省林業廳、省人事廳《安徽省林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標準條件(試行)》(林人〔〕70號)執行。申報人的專業工作年限統一計算到2012年12月31日。

二、申報材料

(一)各市及省直管縣人社局或省直廳(局)人事部門委托評審函1份;

(二)《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3份;

(三)《2012年申報林業高級工程師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簡明情況登記表》一式20份(須為A3打印件,格式見附件1,附件1-4請登錄安徽林業信息網()首頁“內設機構-人事教育處”欄目下載),破格申報人員還應填寫《破格申報人員審批表》(附件2)1份;

(四)《個人業務自傳》打印件1份,內容必須如實反映申報人任現職以來的工作表現、業務能力、專業成果、社會和經濟效益等,一般在2500字左右,并需經申報人所在單位審核蓋章;

(五)任工程師職務以來的論文、論著原件。根據省林業廳林人〔〕5號文件精神,在縣城以外(不含縣城)基層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可提供論文打印件,無需正式發表。

(六)提交評鑒的論文復印件(須將每篇論文的作者、單位等相關信息遮蓋后,各復印3份;正常申報人員提交2篇評鑒論文,破格申報人員提交3篇評鑒論文);

(七)相關的學歷證書、任職資格證書、聘任證書、獲獎證書、外語考試和計算機考試合格證(或免試審批表)及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原件經審查后退回,復印件須由申報人所在單位審驗蓋章;

(八)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張;

(九)《林業項目鑒定意見表》及相關業績證明,項目鑒定表上須有2名同行專家對該項目的鑒定意見。項目鑒定專家還須填寫專家本人主持或承擔過的重大林業工程項目或重要技術開發、推廣與課題研究等情況,并經專家所在單位審核確認(鑒定意見表及項目鑒定專家條件見附件3);

(十)《申報林業高級工程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一覽表》(見附件4,填好后貼在申報材料袋封面上)1份。

三、時間安排

(一)申報材料報送時間為2012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二)繼續教育培訓、專業知識水平考試時間初定為8月15日至8月20日,面試答辯時間初定于11月上旬,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也請及時瀏覽“安徽林業信息網()內設機構人事教育處”欄目)。

四、其他要求

(一)各地、各部門在組織申報推薦和評審工作中,要嚴格按照《安徽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實施細則(試行)》(皖人發〔〕81號)的相關規定,經個人申請、用人單位審查同意并公示后,逐級上報。申報人員所在單位及各市、縣(區)林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各負其責,按照職稱資格條件審查的有關規定和程序,嚴格把關,認真做好申報材料的審核工作,確保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對不符合資格條件和程序的人員一律不得上報。對申報人所學專業與所從事專業工作不相符的,須提交接受本專業的繼續教育證明。對資格審查未通過者,應及時將申報材料退回,并說明原因。

(二)根據省林業廳林人〔〕70號、林人〔〕5號文件規定,繼續對申報人員的論文實行前置評鑒;申報人員參評的論文要求選題正確,闡述清晰,條理清楚,研究方法科學,具有本專業較高學術及應用價值;提交評鑒的論文,每篇字數均不得少于3500字。

(三)繼續實行面試答辯。為全面、客觀、科學地評價專業技術人員的學術水平,根據《安徽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實施細則(試行)》及省人社廳有關規定,申報林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必須參加由全省林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統一組織的面試答辯。通過面試答辯的人員方能申報職稱評審。

篇5

第一條為了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民營經濟發展的決定》(粵發〔*〕4號)精神,扎實推進全省中小企業培訓工作,引導社會培訓機構有序地開展中小企業專業特色培訓,構建覆蓋全省的中小企業培訓示范機構網絡,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培訓示范機構的認定工作由省中小企業局組織有關部門領導、著名專家學者以及專業人士組成的培訓示范機構認定工作小組負責。

地級以上市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當地培訓示范機構的申報初審工作。

第三條對認定的培訓示范機構,采取每三年重新認定一次的辦法,實行動態管理。

第二章申報條件與申報材料

第四條符合下列條件的培訓機構均可自愿申報認定為省培訓示范機構:

1、獨立法人單位。

2、具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內部管理制度,財務狀況穩定。

3、開展某項專業特色或專項技能培訓工作2年以上,近2年培訓超20場次,受訓人數超1200人次。

4、根據專業特色或專項技能培訓的要求,擁有高水平的專業師資資源。

5、培訓運作規范,收費合理,受到所在地中小企業的良好評價。

6、積極配合中小企業主管部門,開展論壇、講座、公開課等公益。

7、在開展中小企業培訓服務中接受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

第五條申報材料

1、廣東省中小企業培訓示范機構申請表。

2、廣東省中小企業培訓示范機構推薦表。

3、可行性論證報告(包括課程設置、教材選定、收費標準、師資狀況等資料)。

4、本機構為中小企業培訓服務的主要師資人員的構成情況。其中申請中小企業培訓師資資格的按《廣東省中小企業培訓師資人才招聘細則》辦理。

5、上年度財務報表復印件。

6、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資格證或社會團體法人資格證復印件。

7、從事培訓業務資格資質證明文件或證書復印件。

上述材料屬復印件的,須由所在地級以上市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并在復印件上加蓋公章。

第三章推薦要求與認定程序

第六條推薦要求

1、申報機構提供5家中小企業培訓服務對象或3個社會團體或1個省級行政主管部門的評價推薦意見。社會團體可以是省級以上中介服務行業組織或市級企業行業協會、商會等組織。

2、同一家中小企業、社會團體或行政主管部門每年推薦培訓示范機構一般不超過2個。

3、推薦單位須出具有實際考評依據的文字材料,并對所出具文字材料的真實性承擔責任。

第七條認定程序

1、符合申報條件的培訓機構向所屬地級以上市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申報,省培訓機構直接向省中小企業局申報。

2、地級以上市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真實性、完整性審查后提出初審意見,填寫廣東省中小企業培訓示范機構推薦匯總表,連同申報材料報送省中小企業局。

3、省中小企業局組織示范機構認定工作小組對申報材料、申報機構的經驗、業績、效果以及申請機構實地設施等狀況進行復審。

4、復審合格的由省中小企業局發文公布培訓示范機構名單。

第四章權利、義務與管理

第八條權利

1、有權優先獲得中小企業培訓計劃相關項目的舉辦權。

2、優先申請省扶持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資金補助。

第九條義務

1、原則上按企業要求或年度培訓計劃舉辦相關培訓。

2、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年度培訓計劃舉辦的個別免費培訓、公開課或論壇時,各培訓示范機構應全力支持配合。

3、協助建立中小企業案例庫或完成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的其他任務。

第十條管理

1、省中小企業局頒發牌匾,并在媒體上公布認定培訓示范機構名單,提高知名度。

2、開展中小企業培訓過程中必須接受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

3、培訓示范機構每年要撰寫年度書面總結,于當年12月底前報當地地級以上市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匯總后報省中小企業局。

4、培訓示范機構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由省中小企業局取消其培訓示范機構資格,并在省中小企業服務體系信息平臺上公布。

(1)經查實申報材料虛假的;

(2)被司法機關處罰的;

(3)受到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行業組織處分的;

篇6

根據浙江省統計局、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13年度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評審有關事項的通知》(浙統〔2013〕51號)要求,現將我市2013年度高級統計師資格申報評審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范圍和條件

凡持有效的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考試成績合格證,并符合《浙江省高級統計師資格評價條件(試行)》(浙人專〔2003〕158號)有關規定的人員,均可申報高級統計師資格評審。

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申報人員,需取得有效的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相應合格證書或符合相應免試條件;40周歲以上(含40周歲)人員,職稱外語不作為必備條件,作為專家評審的參考依據。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需取得全國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4個以上模塊(科目)合格證書或符合規定的免試條件,年齡在45周歲以上(含45周歲)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要求。

二、截止時間

評審資歷計算時間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成果業績、著作論文等評審材料的截止時間為材料受理的截止時間。

三、申報材料要求

申報高級統計師的材料要求真實規范、書寫清晰、手續齊全、裝訂完備。各單位要對申報對象提交的評審材料進行審核,并采取適當方式進行公示;申報對象和單位要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在《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材料真實性保證書》(附件2)上簽字蓋章。有關復印件須經單位及當地人事部門核對原件驗證蓋章并由經辦人簽名后才能上報。材料報送要求詳見《申報高級統計師資格材料要求》(附件1)。

四、報送程序

由申報人員本人提出申請,按照高級統計師資格申報材料的要求,提供申報材料,并填寫有關表格,經所在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后,報送所在縣(市)區統計局。各縣(市)區統計局對本區域申報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報同級人事部門復審后,由縣(市)區統計局報市統計局。市直單位的申報材料經主管部門資格審核后,直接報市統計局。評審材料經市統計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統一報省統計局。

篇7

根據《國家藝術基金章程》,結合《國家藝術基金項目資助管理辦法》《國家藝術基金財務管理辦法》,制定本指南。

一、資助對象

本項目資助滿足藝術事業當前和長遠發展需求的藝術人才培養項目。重點資助特殊的、急需的、緊缺的高端藝術專業人才、復合型經營管理人才和理論評論人才培養項目。

二、資助范圍

本項目資助范圍包括:舞臺藝術,美術、書法、攝影,工藝美術等領域的藝術專業人才、經營管理人才和理論評論人才培養項目。培養方式包括課堂教學、交流采風、藝術創作實踐和經營管理實踐實訓等。

(一)項目設計要遵循高層次、小批量原則,體現靈活性、多樣化特點,鼓勵

藝術經驗的直接傳授和在實踐中提升經營

管理能力,圍繞具體創作任務出作品、出

人才。

(二)藝術專業人才培養重在藝術實

踐和經驗傳授,注重提升專業技能、拓寬藝術視野和培養創新能力;經營管理人才培養重在培養熟悉藝術創作生產規律,了解市場運行機制,能夠做好藝術作品宣傳推廣和市場經營工作的復合型人才;理論評論人才培養重在培養能夠圍繞當下藝術實踐開展藝術批評活動的理論評論人才;“高端藝術人才境外研修計劃”重在選派、支持優秀藝術人才赴境外藝術團體和經營機構學習實踐,提升專業技能和經營管理

能力。

(三)申報項目應是在 2016年1月1

日至 12月31日之間實施的項目。跨年度

實施的項目在申報時應特別注明。

三、資助額度

藝術基金依據藝術門類、規模體量、成本投入等因素,通過承擔項目的單位或機構為每位學員提供 3萬元至 10萬元的資助資金。

四、資助方式

(一)本項目為公益性資助項目。藝術基金對教師聘請、學員食宿、租賃培訓場所和開展藝術實踐活動等給予資助。承擔項目的單位或機構須將資助資金全部用于項目開支,不得向學員收取學費等其他費用 ,不得與自行舉辦的其他培訓項目拼班、交叉。

(二)對立項資助項目,藝術基金將先期撥付資助資金總額的 80%作為啟動經費;項目完成并驗收合格后,撥付剩余 20%的資助資金。

(三)承擔項目的單位或機構應適度控制培訓規模,原則上參加培訓的學員應控制在 30名以內,最多不能超過 50名。要面向全國通過競爭擇優遴選培訓對象,不能辦成單位或機構內部的業務培訓。學員確定后應將名單及個人簡歷送國家藝術基金管理中心備案。

(四)承擔項目的單位或機構應保證培訓時間。原則上每期培訓時間應不少于兩個月,不超過六個月,且集中培訓時間應不少于一個月。培訓可依據具體項目的特點和人才培養要求分批次、分地域進行。

五、申報條件

(一)本項目的申報主體為單位或機構。申報項目的單位或機構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2012年

1月1日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地同級行政機關登記、注冊的單位或機構。因事業單位體制改革重新登記、注冊的,登記、注冊時間可與改革前連續計算。

2.

具備完善的管理制度、實施項目的師資力量和設施條件,能夠提供詳實、可行的培訓方案。

(二)每家單位或機構可申報 1―2個項目。由多家單位或機構合作完成的項目,應由其中一家單位或機構作為申報主體進行申報,并由主要合作方在《國家藝術基金(一般項目) 2015年度藝術人才培養資助項目申報表》上簽署同意意見并加蓋公章。

(三)已獲得“國家藝術基金 2014年度人才培養資助項目”立項資助的申報主體,在資助項目結項驗收前,不得再次申報本項目。

六、申報時間

本項目從 2015年3月1日起開始申報,至5月1日截止申報。管理中心在申報期內受理項目申報,并提供相關咨詢服務,逾期不予受理。

七、申報程序

(一)申報主體在規定的申報受理期內,登錄國家藝術基金網站( http:// ),通過“國家藝術基金網上申報管

理系統”,按要求填寫《國家藝術基金(一般項目) 2015年度藝術人才培養資助項目申報表》,上傳申報材料,并將申報表和申報材料郵寄到管理中心。

(二)管理中心將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核查。符合相關規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相關規定以及提供申報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將通知申報主體。

(三)對申報主體寄送的申報材料,管理中心按規定管理和使用,且不退還,請自行備份底稿。

八、申報材料

(一)《國家藝術基金(一般項目) 2015年度藝術人才培養資助項目申報表》;

(二)同級行政機關頒發的登記、注冊證書復印件(須加蓋本單位公章),因事業單位體制改革重新登記、注冊的應特別注明;

(三)開展藝術人才培養活動的工作方案;(四)申報項目涉及境外培訓活動的,須提供與境外合作機構的合作協議;

(五)申報材料在網絡提交后,須下載、打印并郵寄 1份到管理中心。申報材料為文字材料的,要求統一用 A3紙雙面印制,中縫裝訂,并在指定位置加蓋公章。申報材料中的照片,尺幅應為 8―10寸,夾在文字材料內,不要裝訂在一起。申報材料為照片和音頻、視頻的,須將電子文件存放在 U盤中一并郵寄;

(六)申報材料應于 2015年 5月1日

前郵寄給國家藝術基金管理中心評審部(以郵戳或交寄單為準)。郵寄地址:北京

市東城區青龍胡同 1號歌華大廈 A座16層,

郵編: 100007,聯系電話: 400-025-9525。

九、簽約實施

(一)確定申報項目為立項資助項目

后,管理中心將與申報主體簽訂《國家藝

術基金資助項目協議書》。《國家藝術基金(一般項目) 2015年度藝術人才培養資助

項目申報表》作為協議書附件,具有同

等約束力。

(二)申報項目立項后,申報主體應同

意按照藝術基金安排,參加藝術基金組織

的出版、展覽、演出等公益性活動。

十、監督驗收

(一) 2015年度藝術人才培養資助項

目應于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結項驗收。

如確需延期完成,必須于 2016年10月底

前以書面形式向管理中心申請,獲得批準

后方可延期。

(二)管理中心將按照《國家藝術基金

資助項目監督管理若干規定》,對資助項

目實施情況進行監督,并組織專家對資助

項目進行結項驗收。由多家單位或機構合

作完成的項目,申報主體應及時將獲得立

項資助信息告知各合作方,負責在實施過

程中與各合作方的協調,并作為責任方接

受審計和監督。

(三)申報主體要保證申報項目在申報及后續實施過程中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及其他合法權益。如有侵犯,申報主體應依法承擔全部責任。

(四)申報主體有以下情形的,管理中心有權對該項目重新審核,并依據其嚴重程度分別或同時采取暫緩撥款、終止撥款、追回部分或全部資助款項、撤銷對該項目的資助以及三年內暫停申報主體申報資格等相應措施,并依法追究相關單位、機構和個人責任:

1.

申報主體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及其他合法權益;

2.

項目實施內容、經費支出、結項成果等與《國家藝術基金資助項目協議書》的約定存在重大差異;

3.

申報主體存在其他弄虛作假、挪用資助資金、違反《國家藝術基金資助項目

協議書》等情形;

4.申報主體有其他嚴重違法違紀行為。

十一、其他

(一)資助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和在結項驗收合格后的出版、展覽、演出等活動中,均應在相關材料顯著位置注明該項目為“國家藝術基金資助項目 ”。

(二)資助項目結項驗收時,申報主體應按要求提交完整的成果材料。

(三)藝術基金對申報主體在項目申報、實施過程中與第三方產生的糾紛不承擔任何責任。

篇8

根據《浙江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浙人專〔〕351號)和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為做好今年全市技工學校教師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推薦和評審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正常申報專業技術資格按《技工學校教師職務試行條例》(以下簡稱《試行條例》)規定執行。其中各地(人事)勞動保障部門所屬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就業訓練(指導)中心(站),其教師專業技術資格的申報可按照技校教師的有關規定申報。依法經批準的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的專任教師按照《民辦教育促進法》的規定執行。

(二)1970年以前大學專科畢業,長期從事技工學校教學工作的人員,如業績突出,工作業務教學水平均達到《試行條例》規定的技校教師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的,可參照1970年至1976年入學的大學普通班畢業生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條件執行。

(三)破格申報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條件見附件9。對既不具備規定學歷(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專業必須與本人最高學歷的專業一致或相近),又不符合任職年限要求的,一般不得推薦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今年申報資格的資歷計算到2011年12月31日,在此期限內已到離退休年齡的(公辦技工院校按規定經批準延長離退休的除外),不列入申報范圍。

二、申報對象計算機能力等有關要求

(一)計算機要求。根據有關規定,凡年齡在45周歲以下,申報評審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須通過3個科目(模塊)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申報評審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須通過4個科目(模塊)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免試條件按浙人專〔〕351號文件規定執行。

(二)職稱外語要求。凡申報技校教師系列專業技

(三)年度考核要求。申報對象的年度考核為任現職以來合格(稱職)以上。

(四)優秀教案要求。為更加全面地了解申報者的教育教學水平,申報技工院校教師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須提供代表本人教育教學水平的優秀教案。

(五)公示要求。申報對象所在單位在材料上報前,應將申報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的基本情況在單位內張榜公示,并按《寧波市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材料公示確認表》要求如實填寫公示情況。評審結束后,將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的名單。公示內容、公示形式及時間等按甬人專〔2004〕32號文件規定執行。

(六)繼續教育要求。專業技術人員專業課繼續教育仍由各技工學校自行制定培訓計劃,并報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組織實施,考核合格后,其參加教育的課時由培訓單位記入繼續教育證書,并由市人力社保局確認驗印。技校教師初級專業技術資格的評審除增加必須參加繼續教育外仍按原規定執行。

三、申報程序

申報中、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的,由申報對象個人提出,所在單位核實材料,市屬單位報單位主管部門資格審核,縣(市)、區報當地人事部門資格審核,并出具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托函,報送市人力社保局。

四、工作要求

(一)進一步完善教師崗位聘任制。為加強技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管理,規范技校教師職務評審工作,各校要嚴格按照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完善教師崗位任期聘任制。對本校轉崗任教或外調進校擔任教師崗位的非技校教師系列專業技術人員,各校要在對其進行專業知識、業務能力測試的基礎上,試聘一年。對勝任試聘崗位的人員,及時做好轉評工作。對未經試聘或試聘期不滿1年的人員,暫不受理。對試聘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應予降職試聘或調離教師崗位。對轉任現職未滿1年的人員,不得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

(二)強化評價和考核工作。為進一步提高專業技術人才評價的科學性、客觀性、公正性,對申報中、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的工作實績考核采用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書面審查與現場聽課(申報中、高級人員采用現場聽、說課)相結合的方式。

五、申報材料及時間要求

篇9

第二條  根據(89)建材人字203號文發下發的“國家建材局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經常化制度化暫行辦法”,規定國家建材局工程技術評審委員會由國家建材局科學技術委員會(以下稱科技委)常委組成,科技委的正、副主任擔任評委會的正、副主任。

第三條  評審范圍

(一)局機關及未被授權評審高級工程師的國家建材局局屬企、事業單位的高級工程師的任職資格。

(二)國家建材局局屬企、事業單位(大專院校除外)的行政正職的高級工程師任職資格。

(三)其它單位委托評審的有關建材及非金屬礦專業的高級工程師的任職資格。

第四條  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包括:

(一)各單位評審委員會已通過推薦的高級工程師任職資格人員總表(含姓名、性別、年齡、職務、文化程度、所學專業、畢業時間及畢業學校等),并按符合聘任條件程度列出順序。

(二)技術職務呈報表(二份)。

(三)業務考績檔案材料(一份)及外語考核證明材料。

(四)代表本人主要工作成績、技術水平和業務能力的報告、工作總結及論著等。

上述申報材料必須按要求填寫清楚、齊全,經國家建材局人事改革司核準后于每年九月中旬統一送交國家建材局科技委辦公室,任何單位或個人直接送交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第五條  評審程序

(一)評審前由國家建材局科技委辦公室將申報材料分送兩名評委作為主審人事前審閱。

(二)評審會議于每年九月下旬召開。

(三)評委會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會議,開會時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到會方為有效。評審時由主審人向全體評委介紹申報者的學歷、資歷、工作成績、論文著作、外語水平及基層單位推薦意見等情況,并提出綜合評價意見。

(四)評委按申請人的任職條件,在充分醞釀、民主評議、綜合衡量的基礎上,進行無記名投票表決,得票數目超過評委會全體委員的二分之一以上者視為通過。

(五)評審后,國家建材局科技委辦公室將評委會通過名單及呈報材料退交國家建材局人事改革司審批。

第六條  評審紀律

(一)全體評委必須嚴肅認真、大公無私、實事求是、堅持條件、確保評審質量。評委在評議時應勇于發表自己的意見和看法。

(二)評委必須忠于職守、嚴守秘密,凡會上各評委的發言及討論情況,不準以任何方式向外泄露。

(三)評委要保管好與評審有關的材料,不準讓評委以外的人閱看。

(四)全體評委必須準時參加評審會議,若有特殊情況,應事先向主任(或副主任)請假。

第七條  回避制度

(一)凡申請評議者涉及評委本人或其親屬必須回避。

(二)凡屬回避的評委,不參加該申請者的評議討論,投票時可視同該評委投贊成票,統計時,在該申請者的總票數中扣除。

篇10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以下簡稱創新基金)是1999年經國務院批準,科技部、財政部共同管理的一項專門用于扶持和引導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活動的政府專項資金。創新基金以技術創新項目為對象、以市場為導向,重點支持技術的第一次商品化過程,重點支持種子期項目和初創期企業,通過無償資助、貸款貼息等方式扶持和引導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活動,對促進科技成果的轉化,培育一批具有中國特色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加快高新技術產業化進程等起到積極的作用。

1福州市創新基金工作的現狀及存在問題

福州市作為科技部指定的直接從事為科技型中小企業申報創新基金項目服務的服務機構,只有福州市生產力促進中心與福州市高新技術產業創業服務中心兩家。前者主要為除孵化器內企業外的全市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提供企業申報注冊、材料形式審查、項目申報、申報咨詢等科技服務,并接受項目推薦單位、項目組織單位委托,協助項目監理、驗收工作。而后者的服務對象主要為孵化器與各科技創業園內的高新技術企業,服務功能類同。兩家服務機構自賦予創新基金服務職能以來,在上級有關職能部門領導下,至2007年共受理并推薦了200多項科技創新項目,其中61項獲得國家創新基金的立項支持。

福州市科技型創新基金申報工作開始于2003年,由于科技部該專項基金剛設立不久,地方科技管理部門、科技服務機構及大部分的中小企業對該基金的申報要求及操作程序均不甚明了,對創新基金申報的規范運作存在畏難情緒,加之創新基金服務機構本身也缺乏材料的審核經驗,未能給予企業及時明確的指導,以至于2003~2005年3年間,福州市僅有28個項目獲得科技部立項。經過各級管理部門的共同努力,特別是2006年福州市設立地方科技創新資金后,進一步拉近了與科技部創新基金項目申報條件的距離,福州市每年爭取到的國家創新基金項目呈逐年遞增的趨勢。但就目前情況而言,在國家創新基金項目申報和管理工作方面,無論從申報項目的數量上看,還是從爭取基金的規模上看,我們都遠遠地落后于其他沿海兄弟城市,這無疑將導致福州市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滯后,對我市經濟發展將產生消極影響。由于地區科技、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客觀上造成創新基金申報工作成效的差異。但除此之外,擁有一批專門為中小企業提供申報國家創新基金技術服務的人才隊伍也是重要的因素之一。以2006年、2007年福州市、寧波市申報國家創新基金的情況(見下表)進行說明:

從上表可以看出,寧波市2007年爭取國家創新基金項目37項,比2006年增加14項,增長61%,2007年獲國家創新基金資助額2045萬元,比2006年增加995萬元,增長95%。而同期福州市僅爭取國家創新基金項目19項,比2006年增長36%,獲國家創新基金資助額1035萬元,比2006增長116%,雖然進步明顯,但與寧波市相比,無論從項目立項數量還是從獲得創新基金額度,寧波市都是福州市的近一倍,這與寧波市多年來重視發揮科技服務機構的作用分不開的。因此,加強福州市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的建設,培養一批熟悉國家創新基金申報程序和管理工作的專業隊伍,建立一種為科技型中小企業申報創新基金提供從申報材料組織到技術、管理、財務方面技術咨詢的全程專業技術服務的新型科技服務機制,對促進我市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壯大,提高申報國家創新基金的工作成效,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2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的作用和定位

2.1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發揮的作用

創新基金項目申報自1999年科技部、財政部共同創立起,就嚴格按規范的申報程序運作,它相對國家其他科技計劃項目,申請材料準備工作難度會大一些。福州市負責國家創新基金項目申報、監理、驗收等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由于人員編制配備等客觀原因,在上述工作中難以統籌兼顧、面面俱到;同時,企業普遍反映對項目申報程序、要求等相關事宜了解不夠,項目材料難寫,企業財務報表編制質量要求高,提出了申報材料的深度不好把握、對文件精神理解有偏差、對網上申報及附件錄入上傳等申報環節不熟悉等問題。因此,利用創新基金服務機構聚集的專業人員優勢,來協助科技型中小企業完成項目申報的各項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的主要任務是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科技導入、項目評估、專家咨詢等知識服務。在以往長期的科技服務中與不少中小企業建立了聯系,比較了解中小企業的情況;在科技查新、項目咨詢、可行性分析等業務中已經積累了豐富的工作經驗;另外,創新基金服務機構還初步組建了一支穩定、可靠的專家隊伍,能夠勝任各個技術領域的咨詢、調研任務。所以,在幫助中小企業完成項目申報前期準備工作方面,創新基金服務機構已經具備一定條件和優勢,不但能發揮科技服務機構的優勢,也會極大地提高創新基金項目申報和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質量。

2.2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的業務定位

2.2.1規范項目申報材料,把握編撰技巧

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項目評審的唯一依據就是企業通過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網絡上傳的申報材料,不進行實地調研,也不約見項目當事人,材料組織的完善與否,是影響項目立項的關鍵。項目可以進行適當的包裝,但包裝不是弄虛作假,而是通過詳細分析、評估本企業擁有的核心技術和生產市場方面的優勢、劣勢、發展潛力以及財務狀況,把本企業的內在價值以及科技創新方面的潛力充分挖掘出來。

申報材料的撰寫有一定的規律和技巧。一個項目有時既可以申請貸款貼息又可以申請無償資助,這時企業就要判斷申請哪一種資金支持方式。二者在資金數額上沒有多大差別,但相對來說,貼息容易獲得,因為貼息涉及到銀行貸款,能達到有效吸引金融機構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投資的目的,起到了創新基金的引導作用。

創新基金申報材料要求反映企業經營管理、財務管理、技術開發、生產銷售、產品質量、資金流量、應收應付、債權債務、發展規劃等,因此申報創新基金不僅要了解一個項目,而且要了解企業運行的全過程,要證明企業負責人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較高的市場開拓能力和經營管理水平。而目前福州市有些中小企業特別是孵化器里的企業,第一次操作,不知從何說起,申報材料普遍存在過于簡單、技術創新點不突出、項目成熟性把握不好、項目投融資闡述不完善以及夸大企業的經營業績等問題。

創新基金服務機構應對當年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相關文件資料進行全面的分析研究,掌握項目指南變化情況、重點支持領域及各領域申報的必備要求與限制條件等,指導企業準確定位,找準切入點,把握優勢領域,結合企業自身特點組織申報;其次,還要指導企業從研發力量、技術依托和產品性能等方面考慮問題,選擇適合企業自身發展特點的項目進行申報;此外,申報材料還要體現項目的技術先進性、項目成熟性、市場可容性,以及企業經營業績及債權債務等經濟指標、技術創新及激勵機制、營銷策略、人力資源情況等,材料應充分展示企業資源優勢與完成項目的技術可行性。

2.2.2善于捕捉項目推薦申報

創新基金服務機構應善于利用自身與政府各級管理部門、高校、科研院所聯系密切的優勢,從工業高科技計劃、農業科技計劃、星火計劃、社會發展計劃、科技合作計劃以及科技成果推廣計劃中選擇優秀項目;從國家“863”計劃、科技攻關計劃及專利成果中挖掘項目;還可以從企業委托查新項目、新產品開發計劃項目中尋找好項目,另外還可以從各行業技術中心創新項目中挖掘項目推薦上報。工作中,應圍繞創新基金申報條件,在不違反相關限制規定的情況下,靈活應用申報規范,最大限度地為企業創造申報條件,爭取盡量多的項目往國家推薦申報,遵循“以數量求質量,以質量促立項”的原則。

2.2.3履行服務機構職責,推進項目實施

科技創新基金要求具有創新基金工作職能的服務機構協助科技管理部門(項目組織單位)做好項目的征集、篩選和認證工作,并接受推薦單位、項目組織單位委托,協助項目監理、驗收工作。

創新基金服務機構要組織專家對創新基金項目的實施進行跟蹤管理,促進地方、企業、專家、科技管理部門職能的實現,積極幫助企業協調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把項目申報、實施、監理、驗收工作逐步落到實處。

創新基金服務機構還要嚴格監督企業匹配資金到位情況,包括創新基金支持是否按計劃到位,省科技廳及地方科技管理部門匹配資金、金融機構貸款、企業自籌及其他資金是否落實。

2.3提升創新基金服務機構服務水平的對策

創新基金服務機構對于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重要性已為理論和實踐所證明。可以說,創新基金服務機構正是基于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迫切需求而產生的。為切實提高福州市創新基金服務機構對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項目申報的服務能力,需要從政策法規、經營管理、業務拓展、人才培養等方面多做努力。創新基金服務機構可以借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這個平臺,充分展示自己在產學研合作、與政府職能部門聯系密切及熟悉創新基金項目申報程序與運作等方面的優勢,開展特色服務,推動科技服務機構的建設,拓展科技服務機構需求空間。可以采取:

(1)由政府科技部門牽頭聯合縣(市)區政府及地方科技服務機構共同實施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服務網絡計劃。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發展最直接的動力是地方中小企業的服務需求,創新服務只有植根于地方,并在此基礎上形成區域性的網絡,才能卓有成效地為廣大中小企業提供服務。

(2)加大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的培訓宣傳工作力度,大力宣傳創新基金的戰略意義、現實意義和重要作用,可采用編輯宣傳材料或制作多媒體,召開工作會議,舉辦培訓班、座談會、技術講座,通過新聞媒體、網絡、報刊進行宣傳等方法,使更多企業真正了解創新基金的作用意義、性質特點、申報要求、申報程序;對參加評審的專家進行宣傳,使他們在了解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的申報及評審要求的基礎上,對自己手中的項目進行評估,考慮是否提出申報請求。

(3)在政府推行中小企業產學研合作的過程中,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如生產力中心協會、各行業技術創新中心等社團組織的作用,通過行業協會等組織溝通雙方,由行業協會或行業技術創新中心等確定對整個行業有用的共性技術,然后再經由大學或研究機構進行研發;或建立產學研技術創新聯盟,吸收專業行業協會、行業技術創新中心參加,通過他們與企業界以及與大學和研究機構的密切關系,促進產學研合作的有效開展。

(4)充分利用現代科技信息網絡資源,依托海峽信息網、福州科技信息網、福州農業服務信息網等已有設施,建立科技項目、專家數據庫,建設全市科技服務網絡平臺,實現信息共享,不斷完善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的服務功能。

(5)加強隊伍建設,提升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的服務質量和水平。可以通過向社會公開招聘方式,選拔創新和服務意識強、富有敬業精神的優秀人才從事科技服務工作。科技服務機構人員應注重自身綜合業務素質的提高,關注并了解國家創新基金工作動態及變化特點,熟練掌握創新基金網絡工作系統及相關操作規程,提高服務能力,對當年國家創新基金項目申報指南的重點支持領域及各領域申報限制條件應熟記于心。只有這樣,才能對企業的各種咨詢提供及時的指導幫助。

以市場為導向加強服務能力建設是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發展的永恒主題,創新基金服務機構首先是一個市場主體,是市場競爭的一份子,為了自身的生存和發展,必須敢于面向市場。因此,如何認真研究市場,深入了解市場,把握市場脈搏,找準市場定位,是廣大創新基金服務機構普遍面臨的課題。科技服務作為一個新興的產業還在發展過程中,各種資源需要我們去挖掘,服務領域需要我們去開拓,生存和發展的空間需要我們通過開展特色服務、精品服務、有效服務去占領。沒有特色就沒有生命,沒有特色就沒有發展。創新基金服務機構應當根據本地區的市場需求,結合自身實際,不斷鞏固主導業務,拓展新興業務,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