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亮照經營工作心得體會
時間:2022-05-29 03: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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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文主要從亮照經營的作用;經營戶不“亮照經營”的原因;不亮照經營造成的不良影響;對策與建議進行講述。其中,主要包括:亮照經營既是市場主體合法經營、誠信經營的體現、是消費者信得過的滿意見證、經營戶法律意識淡薄,不知亮照經營、經營場所限制,不便亮照經營、亮照經營的規定有待完善、對亮照經營監管力度不足、隱藏違法行為、引起誤解投訴、統一思想認識,明確目的、加大宣傳力度,營造好氛圍、加大查處取締無照經營力度、結合日常巡查,督促規范、集中公示,解決懸掛困難問題、樹立典型,示范引導等,具體材料請詳見:
營業執照是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的合法憑證。亮照經營是相關登記管理法律法規規定的經營者的法定義務,也是企業監管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年*月*日,××市局在××市召開規范亮照經營工作會議以來,我局在前一階段開展亮照經營示范點創建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全面鋪開亮照經營管理工作。到目前止,××區登記在冊市場主體共*戶(其中縣級以上城市和鄉鎮政府所在地的市場主體*戶),實現亮照經營率為*%(其中縣級以上城市和鄉鎮政府所在地為*%)。
一、亮照經營的作用
亮照經營既是市場主體合法經營、誠信經營的體現;也是工商部門權威的體現和“服務型工商”市場監管到位、服務規范有序的體現;更是消費者信得過的滿意見證。
二、經營戶不“亮照經營”的原因
(一)經營戶法律意識淡薄,不知亮照經營。一是有部分經營戶是因無照經營被工商部門查處后才補辦營業執照的,以為補辦好營業執照后就可以了,對亮照經營的要求不清楚;二是認為沒有亮照經營不是違法行為,不會被處罰;三是認為營業執照只是進入市場的證件,有了執照掛不掛效果都是一樣;四是認為營業執照只是一個程序問題,工商有登記了,放在角落里都沒有關系。
(二)經營場所限制,不便亮照經營。一是有部分經營戶由于經營場所小、貨物多,怕亮照的位置占據了一定的擺放空間,不主動將營業執照掛在醒目位置,這在小百雜、五金店的場所較為突出;二是在農產品集貿市場里的經營戶,經營場所不具備亮照的條件,即使可亮照,也擔心營業執照被盜而引發的法律責任。
(三)亮照經營的規定有待完善。目前,對于個體工商戶不亮照經營行為,《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八條規定:“根據《條例》第十九條和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個體工商戶應當亮照經營,明碼標價。”但沒有對其不亮照經營行為作出具體的處罰規定,給我們執法工作帶來了阻礙。
(四)對亮照經營監管力度不足。近年來,基層工商所監管任務重,監管力量不足,基層所將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收費、執法辦案和無證無照經營整治中,對不亮照經營的經營戶缺乏有效督促和教育。在去年流通領域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中,雖然我局一些工商所采取“上門服務”的方法,但這也無疑滋長了不亮照經營戶的惰性。
三、不亮照經營造成的不良影響
一是隱藏違法行為。對于不亮照經營現象,社會一旦變得習以為常,那么就會為無照經營、擅自變更登記事項、擅自偽造、涂改、出租、轉讓、或出賣營業執照等違法經營行為提供生存的土壤;
二是引起誤解投訴。合法經營戶沒有按規定亮照經營,使群眾誤解為無照經營,引發了大量的無照經營投訴、舉報。據統計,今年以來,我局共受理無照經營投訴257宗,在檢查中發現,其中43戶是有照而無亮照經營的經營戶,占投訴的16%。這無疑既增加了工商部門的工作量,又容易使群眾誤以為工商部門監管不到位,對政府工作產生負面的社會影響。
四、對策與建議
(一)統一思想認識,明確目的。首先,要高度重視,把規范亮照經營作為日常一項重要工作來抓,深入基層常督促常檢查;企業監督管理部門指導工商所開展工作;基礎工商所要落實工作責任制。其次,工商執法人員要統一思想,明確目的,對規范亮照經營的目的和意義要明確,要認識到經營戶不亮照經營所造成的不良影響,對規范亮照經營工作引起足夠的重視,把規范亮照經營納入市場巡查的一項重要內容抓緊抓好,長抓不懈。
(二)加大宣傳力度,營造好氛圍。要加大宣傳亮照經營的力度,通過各種形式向廣大經營戶和群眾宣傳政策法規,不斷增強廣大經營戶的法制意識,促使經營戶自覺守法經營。例如,辦證窗口工作人員在發放營業執照時,對經營戶開展亮照經營事前教育,明確要求,強調將營業執照正本懸掛在營業場所的醒目位置是法定義務,不亮照經營將會受到行政處罰。
(三)加大查處取締無照經營力度。貫徹落實省府辦〔**〕8號和市府辦〔**〕4號文,在開展亮照經營管理的同時,集中力量、集中時間,加大力度對無照經營進行集中整治,依法堅決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行為,減輕持照經營戶對亮照經營的抵觸情緒。
(四)結合日常巡查,督促規范。將督促亮照經營納入日常巡查,落實市場巡查責任制,把亮照經營監管效果納入績效考核范圍。巡查監管人員在市場巡訪中要為經營戶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重點解決不知掛、不便掛的問題。
(五)集中公示,解決懸掛困難問題。對于集貿市場、商業城中比較集中的簡易檔口、攤點,可以由市場開辦者、物業管理方統一收集營業執照復印件備案,并在顯眼位置上制作公示欄。如:會城東慶南市場、崖西中心市場等,對場內各經營戶的名稱、經營場所、經營范圍、持照人等注冊登記情況進行公示,接受工商部門檢查和群眾監督。
(六)樹立典型,示范引導。開展“亮照經營示范街”、“亮照經營示范區”活動的基礎上,以點帶面。如:會城大新路、新西隅等,全面推動經營戶亮照經營、守法經營,使我區亮照經營成為零售戶的自覺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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