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三位一體工作匯報

時間:2022-05-30 10: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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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三位一體工作匯報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加強組織領導,增強依法行政觀念;創新體制機制,夯實依法行政基礎;明確工作重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進行講述。其中,主要包括:明確依法行政工作的領導責任、加大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督查力度、加強法制機構和法制隊伍建設、實行法制員委派制度、深化相對集中執法體制改革、推行法制精細化管理模式、推進行政服務標準化建設、堅持全員學法制度、完善行政決策機制、加強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工作、完善監督機制強化行政監督等,具體材料請詳見:

××市工商局圍繞建設“法治工商”目標,堅持“增強依法行政觀念、夯實依法行政基礎、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三位一體,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市場監管、行政執法各項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法治化軌道,多次被評為××市依法行政先進單位,提升了工商部門依法行政、規范高效的良好形象。

一、加強組織領導,增強依法行政觀念

一是明確依法行政工作的領導責任。把依法行政工作作為發揮職能作用、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舉措,納入議事日程,擺上重要位置,成立局長任組長的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健全依法行政責任體系,明確責任分工,明晰執法職責,確保了依法行政的各項舉措落到實處。

二是加大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督查力度。將依法行政工作納入年度考核內容,建立科學合理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指標體系,加大對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檢查力度,并與獎勵懲處、晉級提拔掛鉤,增強了干部職工的依法行政意識。

三是加強法制機構和法制隊伍建設。建立健全法制機構,配齊配強法制工作人員,配備必要的辦公設施,提供良好的工作條件,保證了依法行政工作順利開展。加大對法制干部的培養、教育、使用和交流力度,調動了法制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二、創新體制機制,夯實依法行政基礎

一是實行法制員委派制度。在公開考試的基礎上選拔23名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懂法律、愛學習的法制員,以市局名義委派到各監管執法機構從事法制工作。委派法制員歸市局法制科直接管理,在市局領導下開展法制工作,人員調整、業務工作開展不受所在單位限制,提高了法制員隊伍的整體素質,提高了全局法制工作水平。

二是深化相對集中執法體制改革。按照“監管與執法相統一”的原則,積極探索市場主體網格化監管模式與相對集中執法體制的結合點和結合機制,充分發揮網格化監管模式拓寬辦案領域、豐富案源、促進監管職能到位的作用,通過合理分配監管執法資源,收到了以監管促執法、以執法帶監管的良好效果,實現了監管、執法、維權、服務等工作“多贏共進”。1-11月全局巡查市場主體11萬戶次,辦理一般程序案件1338件,未發生一起違法違紀事件。

三是推行法制精細化管理模式。把法制精細化管理作為轉型時期落實“法制工作總抓手”的新型載體和平臺,通過科學設立法制崗位、明確執法依據、制定崗位職責、編制工作規程和作業流程圖、完善績效評定考核標準等,創新推行法制精細化管理模式,實現了法制工作的規范化、流水線管理,提高了全局法制工作水平。10月29日在××市依法行政經驗交流會議上作《推行精細化管理提高法制工作效能》的經驗介紹,得到廣泛肯定。轄區劉杜工商所拓寬法制精細化管理思路,積極探索基層工商所精細化管理模式,圍繞基層所工作制定了37項日常工作規程,繪制了清晰形象的工作流程圖,編印了集工作職責、標準、流程等于一體的精細化工作手冊,奠定了推進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的堅實基礎。

四是推進行政服務標準化建設。根據定編、定崗、定責的要求,對57個崗位建立健全了76項標準,明確崗位職責,完善工作流程,克服和避免了工作盲目性與隨意性。對現行制度進行全面梳理,健全了10項基本工作制度、6項執法監督制度和11項內部管理制度,編印成冊下發施行,提高了各項工作制度化水平。修訂出臺《行政執法監督辦法》、《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辦法》、《罰沒物資管理處理暫行辦法》和《施行政強制措施管理制度》,通過完善科學、合理的考核體系,推動了系統依法行政工作全面、科學發展。

三、明確工作重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堅持全員學法制度。把法律知識的學習培訓納入領導干部學體規劃,落實領導干部學法制度,通過舉辦法律講座、領導班子集體學習、以會代訓等多種形式,推動領導干部學法不斷深入。實行每月一法、每季一考,采取集中培訓、專題培訓、崗位練兵等方式,不斷加大干部職工教育培訓力度,今年舉辦法制培訓班12期,參訓人員達864人次。編發法制簡報,通過新法速遞、核審通報、精細化理論探討、辦案文書范例等欄目,為監管執法人員提供了切實可行的指導服務。

二是完善行政決策機制。按照科學決策、依法決策、民主決策的要求,建立健全重大事項的集體決策、法制審核等制度,完善了重大決策的規則和程序。注重發揮法制機構參謀助手和法律顧問作用,重大政策措施出臺前特別注意進行合法性論證,依法決策的水平進一步提高。

三是加強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工作。積極主動、全面細致開展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杜絕了文件“打架”現象。加強對抽象行政行為的監督,以市局或工商所名義制定、規范性文件時,堅持法制牽頭、統一審核把關的工作機制,規范性文件在呈負責人簽發前,要求經過法制機構的合法性審核,并報送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同級人民政府法制部門備案,并進行網上公布,從源頭上規范了執法行為。

四是完善監督機制強化行政監督。從構建多元監督機構、規范監督機制、細化監督內容、明確監督依據入手,不斷加強執法監

督,提升監督效能,全局監管執法行為進一步規范。在基層所設立紀檢監察室,配齊紀檢監察員,面向社會聘請政風行風義務監督員,與紀委優化發展環境辦公室、行風建設辦公室協作定期不定期開展明察暗訪,構建了全方位、立體式監督網絡。圍繞事前、事中、事后監督,制定出臺《執法監督員工作制度》、《行風義務監督員制度》等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干部職工學習檔案、執法檔案及廉政檔案,提高了執法監督規范化水平。將行政處罰行為作為監督重點,制定《一般程序案件精細化核審標準》,將一般程序案件從立案調查到結案歸檔的全部過程細化為17個大項、83個小項,細化監督內容,明確考核標準,推動行政執法行為在精細化管理軌道上有序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