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交通事故賠償案件的幾點對策
時間:2022-04-28 10: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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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執行各類案件中,交通事故賠償案件的執行難度比其他案件大,該類案件表現出數量增長快、執結率低、社會反響強烈、工作難度大、極易轉變為上訪案件等特點。2005年,x縣人民法院立案執行此類案件39件,比上年同期增加13件,增長率33.3%,執結6件,占該類案件的15.4%,執行和解14件,占該類案件的35.9%,因當事人無履行能力而致使案件中止執行的占此類案件的48.7%。交通事故賠償案件不能及時執結,導致當事人對執法公正性與嚴肅性產生懷疑,嚴重影響社會穩定。而大足縣法院采取四個方面有力措施,通過多方努力,今年該類案件執行和解率提高23%、兌現率提高15%,執行上訪量大幅度減少的,為營造和諧社會創造了有力條件。
下面就談談該類案件四個方面的難點。
1、執行標的金額大。該類案件一般由醫療費、傷殘補助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等及其財產損害賠償組成,少則幾萬元,多則幾十萬元。
2、被執行人經濟困難。很多被執行人是一些城鄉閑散人員,為了謀求生計,貸款購車搞運輸,或受雇他人開汽車,運輸收入是其家庭生活的主要或唯一來源,賠償能力遠遠不能承擔其賠償金額。在交通事故中被執行人往往也是受害者,自己喪失了基本生活能力,甚至被判處刑罰,家庭經濟困難,根本無履行能力。
3、當事人之間的矛盾沖突大。交通事故已對申請人及其親屬造成傷殘或死亡,他們在心理、感情上受到了極大傷害,思想工作非常難做,稍有不善就會造成申請人上訪。被執行人在事故中往往也是車損人傷,經濟損失較大,他們總會以自己欠缺執行能力來對抗法院的執行,甚至部分被執行人為躲避債務舉家外逃。
4、被執行人缺乏保險意識。有的車主為了少花錢,心存僥幸,不保險或保險不全面及時。有的車主雖然參加了保險,但出事后不積極配合辦理相關的索賠手續,導致保險公司拒賠。
針對執行交通事故賠償案件的難點,總結以下幾點對策:
1、搞好財產保全,控制索賠款項。及時有效地采取保全措施,變現保全財產,查明肇事車輛是否參加保險,是否索賠,對未索賠和正在索賠的保險款予以控制,積極協助被執行人進行保險索賠,大大減少了執行難度,提高兌現率,緩解社會矛盾。
2、加強部門配合,尋求多方支持。首先加強與公安交警部門的配合,全面掌握公安交警部門對車輛的扣押、放行、場地使用費等情況,方便對車輛采取即使有效的執行措施。另外,該類案件的受害者大多數屬于社會弱性群體,更需要社會各方共同關注解決,積極尋求黨委、政府、人大的支持,也是妥善執行的有效方法。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3、靈活執行方法,促使執行和解。執行實踐中,經常遇到被執行人沒有一次性履行法律文書義務的能力,但被執行人履行義務的態度誠懇,而且被執行人有持續履行義務的能力的案件,執行法官應當考慮到讓雙方共同生存和發展,積極做好申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雙方在自愿的基礎上,訂立切實可行的還款協議,并監督協議的履行。這樣既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得以實現,又化解了社會矛盾。
4、提倡執行人性化,搞好宣傳工作。在執行中,執行法官要使用規范用語、文明禮貌,耐心細致做好當事人的思想工作,將心比心,換位思考,緩和矛盾;要細心留意每一個執行細節,巧挖每一條執行線索;要強化執行中的人情味,巧用真情去感召每一位被執行人;要尊重被執行人的人格尊嚴,增強自覺履行的主觀愿望,形成履行法定義務光榮的良好氛圍,從根本上防止和避免暴力抗法事件的發生。在當事人的鄰里鄉親范圍內做好法制宣傳工作,有利于案件執行工作順利開展;在新聞媒體上加大對執行交通事故賠償典型案例的宣傳力度,有利于創造良好的執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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