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隊伍狀況調查報告

時間:2022-04-17 04: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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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隊伍狀況調查報告

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建黨9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提到,人才是第一資源,是國家發展的戰略資源。從講話中我們可以看到,人才對于國家建設發展的重要意義。人民法院作為國家審判機關,擔負著依照法律規定行使審判權,解決各類社會矛盾,維護社會關系穩定和社會環境安定的艱巨任務,對維護國家的長治久安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因此,對人民法院來說執法辦案是第一要務,而承擔這一歷史性責任的法官隊伍則是人民法院隊伍建設中的支柱力量。要完成黨和人民賦予的重托就必須建立起一支素質強、水平高的人民法官隊伍,把審判人才的引進和培養置于首要地位。但是,目前我們法院在法官隊伍建設上存在與科學發展觀要求、與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新司法需求不相適應之處。筆者對法院隊伍建設情況進行了深入調研,現就隊伍建設的現狀、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以及建議談一點自己的認識和看法。

一、法院法官隊伍現狀

1、隊伍整體情況。法院現有干警31名,其中男干警25名、女干警6名,干部身份25人,工人身份6人。年齡分為35歲以下6人,占到全院干警數的19.4%;36歲至40歲以下7人,占到全院干警數的22.6%;40歲至45歲以下5人,占到全院干警數的16.1%;46歲至50歲以下5人,占到全院干警數的16.1%;50歲至55歲以下5人、56歲以上3人,占到全院干警數的25.8%;全院平均年齡43歲。學歷分別為研究生2人、大學13人、大專11人,其它5人,政治面貌為中共黨員21人、非黨員10人。

2、法官隊伍現狀。法院現有法官14名,其中男法官13名、女法官僅1名,年齡35歲以下1人、36歲至45歲以下3人、46歲至55歲以下8人、56歲以上2人,平均年齡48.5歲。學歷分別為研究生2人、大學6人、大專4人、其他2人,政治面貌為中共黨員12人、非黨員2人。審判員13人、助理審判員1人,法官等級分別為四級高級10人、一級2人、二級1人、四級法官1人。

3、法官職務情況。現僅有的14名法官中黨組成員6人,其中兩人為部門負責人,占法官總數的42.9%,其余8名一線法官中有5人為部門負責人,3人為業務庭的審判員、助理審判員。

二、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1、嚴重缺編影響著審判人才的進入。目前,我院共有中央政法編制31個,其中有3個編制是在全省法院招錄法官助理、定向委培政法干警和聘任制書記員時省上統一下達的。現有的31名干警中有工勤人員6名,這些人員占到全院干警總數的19.3%。他們長期在法院工作,其中一部分人已經具備了從事審判工作的能力,但是由于身份限制卻不能從事審判工作,而且由于他們占用了政法編制,使一些專業人才難以引進。如果不能增加新的編制或是由省級統一下達編制指標,我們就只能維持現狀,不能再招錄新的審判人才進入,由僅有的8名一線法官審理全院全年包括民商事、刑事、行政、執行等在內的所有案件。

2、法官隊伍向老齡化發展。我院目前的14名法官平均年齡48.5歲,其中56歲以上2人,50歲至55歲以下4人,有1人臨近退休,但仍在一線辦案,還有1人再有兩年時間就到法定退休年齡,這些人員占到全院法官總數的42.8%;46歲至50歲以下4人,占到全院法官總數的28.6%;45歲以下的審判員4人,僅占到全院干警數的28.6%。46歲以上的法官將近占法官總數的三分之二,46歲以下青年法官僅占法官隊伍的四分之一,隊伍老齡化嚴重。

3、法官斷層問題嚴重。如果說引進新的人才是解決法院隊伍壯大與否的關鍵,那么解決法官斷層問題才是真正解決有多少人去辦案、根除案多人少問題的根本。要進入法院是一道門檻,而根據《法官法》,進入法院后干警要真正進入法官序列又是一道更高的“門檻”。目前,通過公務員考試、國家司法考試是進入法院最基本的條件,我院自2002年司法資格考試以來,有4人通過考試,至今仍有7人有資格參加司法考試而未通過,無法取得審判資格,不能走上審判崗位。同時,目前還存在的問題是,即使本院有通過司法考試的或新招錄的有法律職業資格的人員也會由于待遇低、條件差等問題向發達地區流動,向提拔快的單位流動,有審判職稱的兩名同志已調到中院工作。我院在近9年里通過司法考試的和新招錄的公務員中已有2人調到外地工作,這二人均為取得法律執業資格的人員。加之人員退休,對新招錄人員年齡、學歷、畢業院校、工作經歷等方面限制制約,由此導致的法官斷層問題逐漸顯現。

4、法官所占比例低。法院現有法官14名,其中院領導6人,真正在審判一線的法官只有8人,僅占全院總人數的25.8%。我院承擔審判執行任務的業務庭局九個,而一線法官僅有8個。目前,除民事審判庭外的刑事審判庭、行政審判庭、立案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工作局5個審判執行業務庭和3個基層人民法庭都不能依法組成合議庭,并且包括刑事審判庭、行政審判庭、執行局及棋盤、五里鎮、焦坪三個基層人民法庭均為庭(局)長一人具有審判資格。今年9月份,又有一名審判員(庭長)面臨退休,由此帶來了更為嚴峻的問題。立案庭和審判監督庭兩個重要業務庭無具有審判資格的人員,目前僅由書記員負責日常工作,致使大量的立案、接訪、訴前調解、案件評查及案件再審工作難以順利進行。院黨組只能將退休法官返聘,以協助做好部門的工作,對于目前的工作來說,這種做法治標不治本,不能解決根本問題的。根據《法官法》的規定,退休人員的審判員資格已被免除,同樣是不具有審判資格的人員,返聘只能解決工作量的問題而非質的問題。在未來近兩年內還有兩名人員退休,即使能很快補充新鮮血液,新招錄人員卻可能因為實踐經驗、資質能力、上級有關規定等原因仍不能很快走上審判崗位,我們仍舊面臨法官力量嚴重不足的問題。

5、我院現有書記員、法警11人,其中一名臨近退休,還有一名書記員屬于招聘的專職書記員,根據人民法院分類管理的規定,司法考試即使能夠通過也不能任命為審判人員。還有兩名同志已通過司法考試,由于內部的審批手續繁瑣,至今尚未批復下來,不能投入到審判崗位使用。還有7名同志有資格參加全國司法考試,這些同志都是參加司法工作多年的老同志,雖然不是審判人員,但有一定的工作經驗,如果司法考試能夠通過,就能立即進入工作狀態。通過做工作,今年僅有兩名同志報考,從這各層面上看,靠內部挖掘潛力,彌補審判力量也是不行的。

6、法官待遇不高。由于法院業務性較強,人員流動緩慢,法官職務晉升的機會和空間相對較小,法官待遇普遍偏低。與其他法律職業相比較,法官工作任務繁重,心理壓力較大,工資待遇較低,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法律人才一般都不愿意到法院工作。由于管理體制的問題,法官的中立地位甚至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極大挫傷了法官工作的積極性。

7、個別法官素質不高。從隊伍的學歷水平看,全日制高等院校法律專業的畢業生較少,全院只有3人,而通過函授、電大、自學考試取得本科、專科學歷的人員較多。另外由于經費短缺,對于現有法官的培訓力度不大,《法官法》提高法官學歷要求后,很多法官只是迫于形勢的需要參加了本科學習,只求混個本科證書,業務素質并沒有提高,很難委以重托。有些法官想深造研究生學歷,但由于學費較高,實際參加的人員很少,影響著法官素質和能力的提升。從一些細節可以看出,越來越多的辦公軟件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的應用也向一些老法官提出了挑戰。

三、加強法官隊伍建設的建議

1、增加政法編制。上級編制部門要結合法院工作實際,提出合理的增編計劃,制定中央政法編制的分配和使用方案,嚴格對新增編制的管理,專項編制專項使用,防止利用關系擅自接收工作人員隨意進人的現象,進一步規范政法機關的進人體制。積極爭取地方黨委、政府同意,酌情為基層法院增加地方事業編制,用于工勤人員、書記員和司法警察的招錄。

2、把能用留得住作為我院選拔法官的重要條件。造成我院法官隊伍人才斷層及老齡化等一系列問題,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條件高、流失多,人難進,進來的人留不住。實事求是的講,的經濟社會現狀并不需要過高學歷的法官隊伍,相反高學歷的人員也不愿意到來,即使來了也留不住。縣委熊書記對法官隊伍建設提出的“能用留得住”的用人要求是保持隊伍人員穩定和健康發展的關鍵。

3、多措并舉解決法官斷層問題。對特殊人員應適當放寬條件,已擁有司法資格的法院現有工勤人員,應通過相關人事部門直接錄用為干部,以增強審判力量。要配備一定的行政后勤人才,減少行政崗位占用有審判資格人員的數量,優化用人結構。將新進法律專業人員放在審判崗位培養,使他們盡早走上審判崗位,解決法官老齡化及斷層問題

4、提高法官素質。法院系統招錄工作人員應參加全省法院系統統一招錄,嚴把進人關,面向社會公開選拔,擇優錄用,確保招錄人員質量。逐年增加從大中專院校招錄法律專業學生人數,以改目前法院工作人員法律科班出身少的局面,使法官隊伍逐步走向專業化。加強法官職業培訓,制定嚴格的培訓規劃,加強法官業務培訓,不斷健全完善法官職業專門培訓體系,通過各種途徑提高法官素質。

5、加強法官職業保障。大力解決法官職級偏低問題,適當增加非領導職務職數比例,明確司法警察、書記員等審判輔助人員的非領導職務職數,保證法院干部的職級不低于黨政機關條件相當的干部。對基層法院法官干警的差旅費、醫療費、辦案補助、各種補貼等由地方財政統籌解決。要支持法官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嚴懲暴力抗法和對法官進行打擊報復的不法分子,堅決維護法官的合法權益和人格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