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稅局強化稅收征管調查報告

時間:2022-04-09 05: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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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稅局強化稅收征管調查報告

政府投資(含國債投資,下同)工程是建筑業稅收的重要組成部分,但由于政府投資工程地方配套資金難以及時到位及施工單位墊資建設較普遍的現象,容易造成實現的稅款不能及時入庫的現象,有的甚至長期拖欠,僅靠地稅部門單兵作戰,難以形成有效的監控手段。針對這種情況,縣地稅局在縣委、縣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堅持以構建依法治稅網絡為前提,以更新管理理念,創新管理方式為前提,努力破解了政府投資工程稅收管理難題。在有效解決政府投資工程稅收征管難題的帶動下,進一步增強了該縣各有關部門做好社會綜合治稅工作的責任感,保障了該縣社會綜合治稅網絡,強化地方稅收征管工作扎實有效的開展,實現該縣地稅收入持續穩定的增長。2012年該局入庫地方稅收收入首次突破億元大關,達到10902.43萬元,比上年增收2410.34萬元,增長28.38%。

一、政府投資工程基本情況

針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點多面廣,難以實現精細化管理的特點,該局不斷創新管理模式,以整合征管資源為切入點,將全縣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地方稅收在縣城區分局設立專業機構,實行集中統一的專業化管理,逐步形成了“信息共享、部門聯動、財政代征”管理思路,構建起“以項目管理為中心,以信息化為支撐,部門配合,動態監控”稅收管理新機制,實現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稅源的有效監控。2012年監控政府投資工程投資額1.7億元,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征收建筑業稅收1053萬元,比上年增收427.8萬元,增長86.5%,其中財政代征政府投資工程建筑業稅收761.42萬元,比上年增收416.48萬元,增長120.7%。

二、政府投資工程稅收管理主要措施和做法

(一)暢通涉稅信息來源渠道,構建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涉稅信息轉換平臺

1、構建綜合治稅網絡,廣泛采集涉稅信息。針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來源渠道的不確定性,稅務機關難以掌控的特點,我局加強了與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工作聯系,力求通過社會化管理提高稅源監控能力。在積極建議下,縣政府下發文件對相關縣直部門的信息傳遞提出了明確要求,并納入了政府督點和縣直部門工作目標考核體系。以此為契機,充分發揮社會綜合治稅的網絡優勢,廣開涉稅信息傳遞渠道,全面收集各類政府投資工程項目信息,所有信息通過加工整理,建立政府投資工程稅源控管臺帳,逐步提高與社會管理信息的共享度。如縣城建部門定期傳遞辦理開工許可建設項目信息;縣交通部門定期傳遞縣、鄉、村公路工程招投標信息;水利部門定期傳遞水利建設項目信息;發改委定期傳遞建設項目的立項情況信息;財政部門定期傳遞政府資金撥付信息。

2、整合媒體信息資源,收集重大項目涉稅信息。把各類權威載體的信息如“縣政府信息網”、“通訊”等,對一些重大項目的涉稅信息,及時進行收集、轉換,搞好政府投資工程建設信息確認,做好稅源預測及稅收效益分析工作。

3、建立政府、國債投資工程項目稅源信息管理平臺。根據建筑工程項目稅源管理需求,借助省局征管信息系統,將建設局、交通局、發改委等綜合治稅部門傳遞的所有開工立項建設項目信息與施工企業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分析比對后,采集錄入省局征管信息系統《建筑業工程項目登記》軟件,構筑起了較為完善的稅源信息管理平臺。《建筑業工程項目登記》軟件從項目信息采集、分項目地方稅收的申報、代開發票開具、實地勘察、工程進度、撥付工程款等方面入手,實行分項目跟蹤管理,集監控、查詢、預警、分析比對等功能于一體。依托這一信息平臺,從項目開工登記、工程完工進度、稅款申報、發票開具等各個過程均納入了監控范圍,實現了對每個項目稅收管理情況的全程跟蹤。

(二)加強職能部門聯動控制,實現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各環節有效監管

1、實施源頭控管,實現開工立項環節有效監管。發揮政府部門監管職能實施環節聯動控制是作好項目控制的基礎。為不斷提高建筑施工企業的納稅遵從度,提請縣政府專門下發《縣房地產建筑安裝業稅收一體化管理暫行規定》,文件中規定施工單位工程招標,國土、城建部門憑稅務機關出具的稅務登記備案證明發放施工許可證,施工單位在辦理竣工工程項目驗收時,必須持本工程項目納稅清算表和完稅證明方可辦理竣工驗收手續,否則城建部門不予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對于不服從稅收管理的企業單位,取消今后參與政府投資工程的資格,從源頭和多個環節上督促建筑施工企業依法履行納稅或代征義務。通過采取部門聯動、控制等措施,建立起了政府領導、地稅主管、部門聯動、綜合治理的長久有效機制。

2、實施工程項目管理,強化委托代征。一是推行建筑業工程項目申報制度。要求納稅人在納稅申報時對建筑項目全部進行按工程項目申報,嚴格按照合同和完工進度的要求落實稅款入庫。這樣有利于跟蹤監控每個項目的稅收完成情況和發票開具情況,對建筑項目的進展情況可以實施有效的動態跟蹤管理。二是大力實施委托代征制度。在財政局國庫集中支付中心撥付工程款時,統一代征施工單位實現的各項稅收,有效避免了稅收流失。目前,該局與財政局簽訂了委托代征協議書,近二年累計代征入庫各項稅款多1106.36萬元,其中2007年代征344.94萬元,2012年代征761.42萬元。三是實施所得稅核定征收。針對建筑施工企業成本核算失真、轉包、個人掛靠經營等現象,對建筑施工企業所得稅實行核定附征率就地征收管理。

3、強化數據信息真實性比對,實施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動態跟蹤監控。為真實反映出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稅收管理情況,對所有政府投資工程實行定期巡查,及時掌握工程進展情況,并按工程形象進度計算應納稅款與《建筑業工程項目登記》軟件信息進行比對評估,在發現問題時,及時分析原因,如按形象工程進度發現少繳稅款的工程項目,責成企業按規定補繳稅款;對地方配套資金(不通過財政支付的)或發包方直接購買材料產生的少繳稅款,通知施工單位補繳稅款。對上述稅款企業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入庫或長期拖欠不繳的,由地稅部門通過財政部門在政府撥付資金中扣繳。從而實現建筑項目的實地管理與軟件的有效監控相對接。

(三)建立聯席會議分析制度,實施發票環節嚴密控制

財政部門是政府投資工程項目資金撥付的總閘門,加強與財政部門的聯系,是抓好政府、國債投資工程項目稅收征管的關鍵,我局與財政部門建立了定期聯席會議制度,在聯席會議上財政部門及時向我局通報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資金來源、收入結構、資金撥付等情況,并同時報解代征稅款。地稅部門為財政部門做好正確履行代征義務的業務輔導,通報政府投資工程稅收征收情況等情況,使雙方全面掌握政府投資工程稅收管理現狀。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稅收征管中存在的問題,在聯席會議上進行共同研究探討,并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及措施。

嚴格發票監控,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全部實行代開發票管理。承建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納稅人憑《財政直接支付基建申請明細表》及財政代征稅款稅票,經稅收管理員對發票填開金額進行確認后,由該局辦稅服務廳代開建筑業專用發票,省局征管信息系統在《建筑業工程項目登記》軟件中自動形成監控信息,稅收管理員依托《建筑業工程項目登記》軟件,將發票所記載的內容與項目控管情況進行核對,落實是否進行分工程項目納稅申報。此外,財政部門憑地稅代開《建筑業專用發票》撥付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工程款,從而形成嚴密的雙向監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