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調研思考

時間:2022-07-27 11: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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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調研思考

提高獎勵扶助標準自然是增加獎勵扶助金的數額,這一點沒有異議。如何擴大計劃生育家庭獎勵制度范圍目前還沒有具體的政策。通過在獎扶調查和核實過程中的實踐,在聽取部分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筆者在此淺談一下自己的看法,以望能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

一是將農村只收養一個子女或兩個女孩的納入計劃生育獎勵扶助制度范圍

目前納入獎勵扶助對象范圍的是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獨生子女戶和雙女戶,所以在調查核實階段特別注重調查申報納入獎扶對象的子女是否親生子女。只要不是親生子女,無論是合法收養還是非法收養的一律不納入獎扶范圍,引起了收養子女家庭的不滿。普遍認為反正他們只有一個孩子,為什么親生的給獎勵,收養的就不獎勵,并有人多次到縣人口計生局和負責審核的工作人員理論;有的老人怕收養的子女找借口不孝順或不負擔養老義務,從收養的孩子懂事之日起就避而不談其是收養的,一直說是自己親生的。通過審核人員耐心細致負責任的調查,將收養的秘密揭開后,反而引起了部分家庭的不和,雖然是極少數,但也給農村的社會和諧造成了一定影響,特別是對收養子女的農村老人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響。

收養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于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養父母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收養法第三條規定,收養不得違背計劃生育的法律、法規。

一些地方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也規定,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規定,有子女而收養的,按照子女數比照政策外生育子女的標準征收征收社會撫養費。

《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社會撫養費的征收,由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作出書面征收決定;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可以委托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作出書面征收決定。

按照權利義務相一致的原則,筆者認為,既然收養法規定了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一些地方的計劃生育條例又規定了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規定,有子女而收養的,按照子女數比照政策外生育子女的標準征收征收社會撫養費,且社會撫養費由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征收。當養父母年老時,就應象其他自己生育子女的計劃生育戶一樣,享受到國家的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政策。更何況,獎勵扶助金是由政府出資、財政保障,不是計劃生育一家的事,將收養子女的農村老人納入計劃生育獎勵扶助范圍,合乎民心、順應民意,有利于農村的和諧穩定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當然,何時納入、怎樣納入、需要辦什么手續,是需要進一步考慮和細化的。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和自己生育子女的一視同仁。只要戶口本上顯示只有一個子女或兩個女孩,就直接和其他人一樣按程序納入獎勵扶助對象范圍。

二是符合條件但提前生育或未辦理二胎生育證而生育兩個女孩的家庭應在一定條件下納入獎扶范圍

按照目前實行的計劃生育獎勵扶助制度,納入獎扶對象的必須是實行計劃生育戶。我國的一些地方性計劃生育條例在不同階段對農村規定了具體的照顧生育二胎條件,如山區只有一個子女,平原丘陵第一個子女系女孩,農村中男到女家落戶,雙方或一方是少數民族等。為完成人口控制目標,又規定了具體的生育間隔。但在實踐運行過程中,由于多種原因,有一部分符合照顧生育條件的農民卻違反生育間隔規定提前生育了第二個子女,或未辦理二胎生育證生育了第二胎。其實他們本來有可能是實行計劃生育戶的。這當然主要是他們自己的責任,但也不排除有我們工作不到位,宣傳、辦證不及時,極少數人為亂收費達不到目的故意不給符合條件的人辦證,讓內生變外生的因素。現在有的省市在修改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時取消了生育間隔,甚至還有人提出要對符合條件的生育二胎夫婦實行免費登記制度,這就給在一定條件下將符合條件但因種種原因本可以內生卻外生的人群納入計劃生育獎勵扶助對象創造了機遇。應在適當時機將這部分人納入獎扶對象范圍。條件是必須按當時規定足額繳納了社會撫養費,領取了結論證。提前生育的還應按提前生育的年數相應推遲享受獎勵扶助的時間,第二個子女必須是女孩。

三是條件成熟時將第二個子女是男孩的實行計劃生育家庭也納入獎勵扶助制度范圍。做到男孩女孩都一樣,只要實行了計劃生育,在你年老的時候,國家就有可能獎勵你。

以上只是自己的個人看法,不當之處,敬請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