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調查與思考

時間:2022-05-16 04: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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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調查與思考

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構建和諧社會,是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一項重要任務。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是構建和諧*的基礎,發展活力*、建設實力*、構建和諧*,農村基層組織責任重大。根據市委辦市府辦的統一部署,最近,我們組織力量,就新形勢下如何圍繞構建和諧*,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進行了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近幾年*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以來,我市農村基層黨建工作在求真務實、積極實踐的基礎上,大膽進行探索創新,創造了一些具有本地特色的做法和經驗,為全市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注入了新的生機和活力。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農村黨建工作責任制得到全面落實。根據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結合*實際,市委每年都制定下發《農村基層黨建工作責任書》,不斷完善農村黨建工作責任制,切實把農村黨建工作作為農村工作的一項“硬任務”來抓,明確各級黨組織的職責。縣、鄉、村三級每年都逐級簽定黨建工作責任書,認真落實工作責任,堅持書記抓、抓書記,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各地都健全完善了黨建工作專題研究、書記匯報會、工作例會、領導聯系點、部門幫扶和先進評選等制度,堅持半年度督查和年度考核評比,綜合運用考核成果,嚴格獎優罰劣,較好地發揮縣、鄉黨委在農村基層組織建設中的關鍵作用,使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工作走上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幾年來,市委堅持每年由常委帶隊,采取聽匯報、座談會、查臺帳、看實地、綜合評等方法,對各縣(市、區)農村基層黨建工作進行全面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評選出農村基層組織工作先進縣、“五好”鄉鎮黨委、“五好”村黨組織,并予以通報表彰。同時,還建立了黃牌警告制度,對農村基層黨建工作不合格的鄉鎮予以黃牌警告,鄉鎮黨委書記、黨群副書記、組織委員取消當年評先資格。

(二)農村基層組織“先鋒工程”建設工作扎實推進。從20*年開始,在全市262個鄉鎮、30個街道、5398個行政村黨組織全面開展“先鋒工程”建設工作,提出“通過五年時間,將全市70個鄉鎮黨委和1350個村黨組織,建設成為五強先進黨組織”的目標,兩年來,各級黨委通過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創建責任,落實工作措施,強化督查指導,扎實推進了“先鋒工程”創建工作。目前全市已有28個鄉鎮黨委、576個村黨組織達到了創建目標。今年“七一”期間,市委將集中表彰4個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先進縣(市、區)、13個先鋒工程“五好”鄉鎮(街道)黨委、36個先鋒工程“五好”村黨組織和16名優秀鄉鎮(街道)黨委書記、28名優秀村黨組織書記、130名優秀黨員。

(三)為民服務長效機制建設取得初步實效。近年來,各地把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作為推進黨的作風建設核心內容來抓,積極探索為民服務機制建設,扎實搞好為民服務工作,全面推廣為民服務“五站”機制建設經驗,為群眾提供良好的服務,及時化解農村社會矛盾糾紛,有效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密切了黨群干群關系。認真落實領導干部下訪制度,主動變群眾上訪為干部下訪,使一大批重大、疑難問題,得到了妥善解決。堅持完善了政務公開、為民辦事全程制、農技服務網絡和為民服務示范基地建設等為民服務制度,為群眾提供了方便,有效提高了辦事效率。探索實施了農村工作指導員制度,這項制度變干部松散聯村為專職駐村,通過進村入戶摸情況,使當前農村存在的突出問題、熱點問題得到一定的解決,實現了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載體和方法創新,受到了基層群眾的普遍好評。

(四)鄉村干部隊伍建設不斷加強。一是適時進行了鄉鎮班子的屆中調整。去年,全國人大決定鄉鎮一屆任期由三年改為五年以后,各地為了配強基層一線領導力量,對部分關系不協調、戰斗力不強的鄉鎮班子進行了調整充實。據統計,全市共調整鄉鎮黨委書記139名,鄉鎮長166名,黨政班子成員1144名。經過充實調整,全市鄉鎮領導班子年齡結構更趨合理,文化知識有了較大提高,年齡在35歲以下的鄉鎮黨委書記39名,占15%,鄉鎮長71名,占27%,班子成員中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2112名,占68%。二是按照優化結構和依法辦事的原則,加強以黨組織為核心的村級班子建設。根據黨章和《村委會組織法》的要求,對全市5398個村黨組織和5405個村委會進行了換屆選舉。通過換屆,一批政治堅定、公道正派、開拓進取、有帶富致富能力,熱心為群眾辦實事的黨員和村民進入了村級領導班子,為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注入了強大動力。選出的村兩委班子具有年齡輕、文化程度高、黨員比例大、交叉兼職多的特點。全市村支部書記年齡45周歲以下占48.6%,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36.3%(比上屆提高了7.3個百分點);村委會主任45周歲以下占66.6%,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29.5%(比上屆提高了5.5個百分點),其中黨員有2408名,占49.2%,兩委成員交叉兼職的有2296名。

(五)黨員隊伍不斷壯大充滿活力。各級黨組織緊緊圍繞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總目標,著眼于建設一支“素質優良、結構合理、規模適度、作用突出”的黨員隊伍,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加強思想教育,推進制度創新,黨員隊伍的素質明顯提高,在促進改革發展,保持社會穩定中發揮了重要作用。認真貫徹發展黨員工作方針,發展黨員工作取得顯著成績。截止20*年底,全市黨員總數已達318183名,其中35歲以下的黨員85436名,占27%;女黨員57*4名,占18%;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147501名,占46.4%。黨員隊伍結構不斷改善,分布更趨合理。三年來,全市共發展黨員395*名,其中女黨員12262名,占31%;年齡在35歲以下的27833名,占70.5%;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25239名占63.9%。各地普遍建立了發展黨員工作公示制、預警制、責任追究制和票決制,從制度上保證發展黨員工作的質量。逐步推行黨員分層量化管理,建立黨員先鋒責任制,充分發揮農村無職黨員的作用。

(六)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不斷規范。全面實行“村帳鄉鎮委托”制。制定下發《*市村務工作規則》,建立了村級協調、決策、管理、監督、矛盾控制和化解機制,實現村級組織職責明確、關系協調、運行順暢、管理科學、決策民主,使農村各項工作走上制度化、規范化和法制化的軌道。

二、當前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其原因

近幾年我市農村基層組織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還存在不少問題,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鄉鎮黨委、政府調控力弱化已成為當前提升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水平的“瓶頸”。隨著農村改革的不斷深化,農民獲得更大的自主權、自治權后,鄉鎮黨委、政府對村級組織和農村社會事務的調控力日益弱化,農村社會矛盾日益凸現。據市信訪部門統計,今年1—5月份,全市共發生群體性上訪事件248批(3890人次),其中市級是9批、143人次,縣級239批、3747人次(同比增長16%)。鄉鎮調控力弱化是一個比較復雜的問題,既有干部隊伍自身方面的原因,也有管理體制的原因。從干部隊伍自身方面來看,主要是當前部分鄉鎮干部工作作風、工作方式不適應社會形態的變化。有的鄉鎮干部對群眾缺乏感情,工作作風不深入,“走讀”現象嚴重,為民服務意識較差,不能很好地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有的干部總攬全局、駕馭市場經濟的能力不強,缺少帶領群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本領;有的農村工作經驗不足,缺少協調各方、善于做群眾工作的能力,不能及時妥善地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有的鄉鎮領導干部變動比較快,幾年時間換了幾任領導,影響了工作的開展,有的則長期在一個地方不變動,嚴重影響了干部的積極性。從體制方面來看,現有的縣鄉管理體制制約了鄉鎮黨委在農村基層組織建設中的作用。一是職能弱化。現行條塊分割的行政體制,直接造成鄉鎮政府職能被肢解,致使鄉鎮不能行使人、財、物的統一管理,極大地弱化了鄉鎮的功能。鄉鎮轄區內的七站八所從事的工作都是鄉鎮各項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但這些部門站所的人事、財經和行政隸屬都不在鄉鎮,鄉鎮很難管得到,存在著“看得見、管不著,管得著、看不到”的現象。二是責權不統一。這是鄉鎮反映最多的一個問題。目前,鄉鎮黨委、政府肩負著計劃生育、環保、安全生產、森林防火、綜治、禁毒、防汛抗臺、非法宗教治理、殯葬改革等眾多中心工作和“一票否決”的事項,造成“權在上面,責在下面,錢在上面,事在下面”的不合理現象,導致鄉鎮有責無權,權責脫節。鄉鎮黨委、政府對這些硬性工作投入了大量的精力,而對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就很難有主動的態度和足夠的精力去抓。三是財權事權不配套。鄉鎮作為最基層的一級政府,一方面,要承擔和上級政府一樣對社會事務的各個方面的管理任務,執行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另一方面,鄉鎮財政又是不健全的“一級財政”,這就造成鄉鎮財力不足,財政嚴重赤字,直接影響了鄉鎮的調控力。據統計,截止20*年底,全市鄉鎮負債累計達9.6億元,20*年度鄉鎮財政赤字金額高達2.5億元。由于鄉鎮負債赤字面廣金額大,基建負債和經常性負債同時存在,影響了鄉鎮黨委政府作用的發揮。

(二)隨著農村改革的深化和利益的調整,村級組織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日益突出,村務工作規范化管理亟待加強。據問卷調查表明,在當前農村存在的突出問題中,土地征用占30.6%,村務公開占17.3%,村級換屆選舉占16.5%,社會治安等占35.6%。從今年上半年全市發生的248批群體性上訪事件分析來看,一是改革和城市化進程中遺留的問題,大多是由于前些年土地被征用后政策沒有落實到位、土地補償欠合理、利益分配不均和失地農民未妥善安置等原因,而鄉鎮黨委、政府又無能力解決這些問題,導致黨群干群矛盾激化,引發群眾集體越級上訪。二是村級組織換屆遺留的問題,特別是村兩委關系不協調,矛盾比較大,目前全市還有43個村黨組織、231個村委會沒有換屆,有213個村選不出合適的黨組織書記,有348個村沒有選出村委會主任,有354個村委會成員不足3名。三是村干部的自身素質問題,突出地表現部分村干部工作能力弱、作風不好,自身不廉,處事不公,對村干部缺乏有效的監督,其中一些地方村務管理工作不規范不公開而導致群眾意見較大。

(三)農村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不明顯,部分地方“三宗”問題比較嚴重。當前一些地方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比較薄弱,黨組織活動方式比較單調,外出黨員多,管理工作沒有跟上。在家的黨員年齡老化、文化程度低、帶富致富能力差,群眾威信不高,影響力不大,先鋒模范作用發揮不明顯,特別是一些無職黨員,基本上沒有發揮黨員應有的作用。“左”的思想、小農意識、計劃經濟體制下的思維方式以及“等、靠、要”的思想,在農村黨員隊伍中還不同程度地存在。不少農村黨員改革發展意識不強,滿足于“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安貧守窮;有的雖有致富的愿望,但缺乏開拓創新的勇氣,做生意怕蝕本,入股辦企業怕砸鍋,從事販運怕上當,承包經營怕吃虧,怕這怕那,茫然無措。調查發現,部分農村黨員的家庭經濟收入還處在村里的平均線,有的還相當貧困,根本無法帶領群眾共同致富。群眾說,“黨員自身不富,何以富大家”。農村黨員隊伍的素質的差異性,不僅制約和影響了黨員先進性作用的發揮,而且導致黨員在群眾中的威信和影響力下降。在這次全市村兩委換屆選舉中,有1*7個行政村村委會中沒有黨員,個別村選不出合適的黨支部書記。同時部分地方宗教宗族宗派勢力影響較大。我市是天主教全國三大重點地區之一,全市信天主教的有近10萬人,基督教徒有60萬人,占全省的一半以上,信佛教、道教的人數眾多,無法統計,有的村信教群眾達80%,有的地方還出現了福音村、福音廠。盡管大多數宗教組織愛國守法,但畢竟影響到黨在農村的陣地,有消極的一面。同時,宗族宗派勢力對農村也造成許多負面影響,不僅干擾村級組織換屆選舉,也干涉村務工作,一些優秀的黨員因此選不進村級班子。今年全市村級組織換屆就有20個村黨支部、50個村委會就因宗派勢力影響,導致換屆選舉不成功。

(四)村集體經濟薄弱,農村基層黨建經費投入不足。一方面,全市村集體經濟發展不平衡,“空殼村”比重大;收入來源渠道少,發展速度慢;集體資產經營管理不善,流失比較嚴重;思想認識不到位,政策措施難落實等問題仍然存在。據統計,截止20*年底,全市村級集體總收入12.16億元。年收入1萬元以下的有1964個村,占36%;1—5萬元的有1002個村,占19%;5—10萬元的725個村,占13%;10—20萬元的548個村,占10%;20-50萬元的582個村,占11%,50萬元以上的584個村,占10.8%,其中100萬元以上的309個村,占5.7%。由于村級集體經濟薄弱,部分村出現了“集體經濟無實力,為民辦事無能力,支部缺少凝聚力,群眾缺乏向心力”的局面,以致村干部說話沒人聽,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不能充分發揮。另一方面,全市許多地方沒有把農村基層黨建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導致部分鄉鎮黨建活動難開展,措施難落實,設備資料缺乏,黨務工作管理不規范。部分村干部報酬難兌現,工作積極性不高,年老體弱老黨員生活得不到保障。據調查,全市5405個行政村有19596名村兩委主要干部、會計有工資或誤工報酬,其中年收入500元以下的有7806人,占39.8%;500—1000元的有3562人,占18.2%;1000—2000元的有2540人,占13%;2000—5000元的有2312人,占11.8%;5000元—1萬元的有1515人,占7.7%;1萬—2萬元的有1321人,占6.7%;2萬元以上的有540人,占2.8%。這說明絕大多數是比較低的。

三、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對策和措施

我市80%的人口在農村,構建和諧*,農村是重點,沒有農村的和諧穩定,就沒有整個*的和諧穩定。因此,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構建和諧*,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今后一個時期,我市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黨的*和十六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省市委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按照“夯實基礎、規范機制、推進創新、增強實效”的總體思路,緊緊圍繞全面實施“一港三城”戰略和發展活力*、建設實力*、構建和諧*,從思想上、組織上、作風上和制度上全面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為推進我市經濟社會又快又好發展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一)以農村基層組織“三級聯創”活動為載體,不斷提高基層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委《關于深入開展農村黨的建設“三級聯創”活動的意見》,按照“抓五強、創五好”的要求,精心組織實施“先鋒工程”,扎實開展“三級聯創”活動。一是整體推動抓創建。在鞏固前兩年創建成果的基礎上,新創一批“先鋒工程”“五好”鄉鎮黨委和“五好”村黨組織。通過五年聯創,使全市70個鄉鎮黨委和1350個村黨組織成為領導班子好、黨員干部隊伍好、工作機制好、小康建設業績好和農民群眾反映好的先進基層黨組織。認真落實市、縣、鄉三級領導干部聯村制度和部門掛鉤幫村責任制,把“三級聯創”工作納入各級黨委和書記目標管理責任制,工作成效作為年終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縣(市、區)委每半年要召開1次縣(市、區)委常委會、每季度召開1次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聯席會議,專題研究基層黨建工作;縣(市、區)委書記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經常深入基層和聯系點,精心指導工作,發揮示范帶頭作用,每年主持召開2次鄉鎮黨委書記會議,專題聽取基層黨建工作匯報;縣(市、區)黨政領導干部全年到聯系點指導檢查工作不少于4次,切實幫助解決一、二個實際問題;要明確有關部門抓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職責,形成齊抓共管、上下聯動的工作格局;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加強示范點的培育,發揮好示范點的輻射和帶動作用,整體推進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工作。二是分類指導抓創建。堅持統分結合,分類推動,對所有農村黨組織進行全面摸底排隊,制定創建規劃。按照“抓強扶弱帶中心”的要求,努力創建100個示范村,整頓建設100個后進村,鞏固提高100個先進村。對先進黨組織提出高標準,引導再上新臺階;對處于中間狀態的,幫助查找薄弱環節,做好補缺工作;對后進的,下派力量、下功夫抓整改,促進轉化提高。三是強化管理抓創建。強化目標管理,注重科學規劃;強化過程管理,加強督促檢查,實行“三級聯創、星級管理、四級聯動”,促進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責任制的落實。抓實“星級管理”,繼續采用創一個“好”、掛一顆“星”的方式,通過加“星”、摘“星”,對村黨組織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從財政和黨費中拿出一定的經費,建立基層組織獎勵專項資金,對創建工作成效顯著的縣(市、區)委、鄉鎮黨委、村黨組織給予表彰和獎勵,不斷推進“三級聯創”活動的深入開展。

(二)以理順條塊關系、加強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為切入點,切實增強鄉鎮的調控能力

1、理順條塊關系,鞏固鄉鎮黨委的“龍頭”作用。加強鄉鎮調控能力問題研究,不斷完善和改進鄉鎮執政方式,提高執政能力。從實際出發,分類指導,加快鄉鎮管理體制改革,積極推進鄉鎮撤擴并工作。堅持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科學規劃、合理布局,留足縣城和區域中心鎮的發展空間,促使其發展成為輻射和帶動區域經濟發展的中心;堅持因地制宜、區別對待的原則,既充分考慮當地自然、經濟條件,又兼顧歷史沿革、群眾意愿等因素,防止一刀切、簡單化。堅持積極穩妥、確保穩定的原則,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依法辦事,規范操作,確保穩定推進。對經濟強鎮,按照向中小城市發展的要求,賦予其城市管理所需的縣級政府管理權限和職能;對人口稀少的邊遠山區鄉鎮,要整合優化行政資源,逐步實行科學合理的撤并,擴大鄉鎮規模。要加快鄉鎮職能轉變,增強鄉鎮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功能。要繼續強化財政、稅收、工商、治安、民政、計劃生育、環保等執法職能,推動其經濟管理職能由行政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通過提供政策服務、技術推廣和培訓服務、市場信息服務,促進當地農村經濟社會的發展。鄉鎮黨委、政府要注重運用調控手段,引導農民進入市場;要采取靈活手段,扶持農業生產;要注重提高農民素質,促進富強文明;要探索村民自治條件下的農村領導方式,切實增強鄉鎮調控能力。

2、選好配強鄉鎮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一是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公平、群眾公認的原則,選好配強鄉鎮領導班子。把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廉潔奉公,作風正派,群眾擁護,有文化、有本領,誠心誠意為群眾辦事的優秀基層干部,選進鄉鎮領導班子,特別是配強鄉鎮黨政“一把手”。積極推進鄉鎮領導干部選任制度的改革,完善民主推薦、考察考核辦法,探索完善公開選拔的方法和途徑,改進民主選舉的辦法和程序,把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和充分發揚民主有機地結合起來。鄉鎮中層干部要推行競爭上崗和輪崗交流,駐村干部要實行“雙向選擇”。二是注重優化班子結構,提高班子的整體戰斗力。要通過換屆和調整,形成班子老中青相結合的梯次結構;要充分發揮鄉鎮老同志的作用,做好傳幫帶工作;要注意調動中青年干部的工作積極性,發揮好他們的骨干作用;要注意培養鍛煉年輕干部,通過“民主推薦、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等辦法,把靠得住、有本事、肯干事、群眾公認的優秀人才充實到基層領導崗位,優化鄉鎮領導班子的結構,使鄉鎮黨政領導班子中年齡在35歲以下的比例達到30%左右。三是加強后備干部實踐鍛煉。今年開始到20*年,每兩年從市直單位和縣(市、區)選派100名優秀后備干部到欠發達鄉鎮掛職鍛煉,每年從欠發達地區選派30名優秀后備干部到市直單位和發達縣(市、區)掛職。通過吃苦磨練,增進年輕干部與群眾感情,增強為民服務的意識,增加農村工作經驗,提高工作能力。

3、增強“走在前列”意識,創建“為民、務實、高效、清廉”的好班子。結合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聯系本鄉鎮實際開展“走在前列,前在那里;干在實處,實在何處”大討論,進一步明確在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方面走在前列、在構建和諧社會方面走在前列、在增強鄉鎮綜合實力方面走在前列、在“破難題、打硬仗方面走在前列。認真總結和反思近幾年來的工作思路、重點工作和重大決策以及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思想作風方面存在的問題,對照要求找差距,圍繞問題抓整改,著力解決發展中的突出問題,著力解決鄉鎮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中的突出問題,同時要開展創建“為民、務實、高效、清廉”的好班子、好干部的群眾性評選活動,充分發揮典型的示范帶頭作用。

(三)以落實“四權”為重點,積極推進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1、健全完善村級民主選舉制度。通過“兩推一選”黨內直選和海選等選舉制度,真正落實和保障黨員、群眾的民主權利。通過選舉,把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廉潔奉公,作風正派,群眾擁護,有文化、有本領,誠心誠意為群眾辦事的人,選進村領導班子,特別要選好配強村黨組織書記。要努力提高有高中學歷以上村書記、村主任的比例,提高有“雙帶”能力村干部的比例,積極選拔有志于農村工作的大中專畢業生到村任職,力爭通過三至五年努力,使致富帶富能力強、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45歲以下的村黨組織書記達到60%以上。按照村主要干部“一職兩備”的要求,加大村級后備干部人才庫建設。

2、全面推行村務規范化管理。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健全完善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見》和《浙江省村級組織工作規則》,建立村級協調、決策、管理、監督、矛盾控制和化解機制,規范村級重大事務決策程序。要逐步建立村級民主聽證會制度,凡涉及村民重大利益的事項,都要先舉行村民聽證會,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對村內重大事項,由村黨組織或村委會提出建議,村兩委召開聯席會議進行研究,然后召集黨員大會討論,再由村民委員會提交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按大多數人的意見實行民主決策。

3、建立規范有序的監督機制。建立村干部述職述廉和民主評議村干部制度。每年年終要組織黨員、村民代表和群團組織負責人對村干部述職述廉情況進行民主評議。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誡勉制度和任期經濟審計制度。完善村黨支部向黨員大會報告工作制度,村民委員會定期向村黨支部和村民代表會議報告工作制度、村“兩委”聯席會議制度和聯章聯簽制度。建立村民代表會議制度、村務公開制度和民主評議黨員制度。

4、加強對村民代表的教育和管理。村民代表素質的好壞,直接關系到黨和政府在農村各項政策的貫徹落實,關系到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引導廣大村民依法按規,把具備較高素質,在村民中享有較高威信,作風正派,辦事公道,有一定參政議政能力的人推選為村民代表。加強對村民代表的教育和培訓。鄉鎮黨委、政府要加強對村民代表的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參政議政的能力,鄉鎮人大要加強對村民代表的監督和管理,規范村民代表對村級重大問題的決策權。要建立健全村民代表會議制度,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

(四)以落實“三真”為要求,建立鄉村干部保障激勵機制,充分調動鄉村干部積極性

1、建立鄉鎮干部生活福利保障機制。一是建立欠發達鄉鎮干部考核獎勵專項資金。市財政每年安排300萬元,用于欠發達鄉鎮領導干部績效考核獎勵和鄉鎮其他干部崗位考核獎勵。二是建立鄉鎮困難干部補助專項資金。在縣(市、區)委組織部建立特困鄉鎮干部困難補助專項資金帳戶,列入縣(市、區)財政預算,市財政將給予一定的補助。主要對生活有困難的欠發達鄉鎮干部家庭進行適當補助,同時對遭遇自然災害的鄉鎮干部進行慰問。三是建立鄉鎮科技扶持資金。市財政每年安排欠發達地區人才發展資金100萬元,對欠發達地區進行巡回指導服務、開展人才技術協作和培養、培訓高層次人才和農村實用人才等。四建立鄉鎮干部定期體檢制度。由市、縣級財政安排專項經費,每兩年對鄉鎮干部進行正常的健康體檢。五是制定鄉鎮干部子女就學優惠政策。由縣(市、區)委組織部協同縣府辦、教育局制定出臺解決鄉鎮干部的子女入學問題優惠政策措施。六是切實解決鄉鎮干部住房困難問題。有條件的縣(市、區)每年拿出一定數量的經濟適用房,解決鄉鎮干部的住房困難。

2、健全完善村干部報酬保障和激勵機制。建立健全村干部目標管理責任制,建立和完善激勵機制。各地要研究制定《關于落實村干部報酬保障和激勵措施的意見》,建立村主要干部最低報酬補助制度、實誤實補制度和績效報酬制度。市財政每年拿出300萬元補貼欠發達地區經濟薄弱村干部的誤工補貼,各縣(市、區)也要安排配套資金,切實解決村干部的報酬問題。健全完善村干部綜合保險制度,積極創造條件,堅持自愿選擇的原則,引導和規范現職村主要干部參加社會養老綜合保險或商業保險。有條件的村,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同意,由村集體按規定繳納一定比例的現職村主要干部的養老保險費。現職村主要干部要全部參加疾病住院醫療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經費由各縣(市、區)、鄉鎮或村集體開支,對于欠發達地區,市財政將給予一定的補助。積極創造條件爭取每兩年安排村(居)兩委主要負責人進行一次健康體檢。

3、加大對優秀基層干部的選拔力度。要形成關心愛護基層干部的用人導向,讓優秀的干部在基層安心工作,把優秀的人才吸引到基層,把經過基層鍛煉的優秀干部選拔到領導崗位上來。縣(市、區)領導班子成員及其部門主要領導干部,一般要從在基層工作和經過基層鍛煉,靠得住、有本事、肯干事,群眾公認的干部中選拔。對長期在基層工作尤其在艱苦環境下取得突出成績的干部,要優先提拔使用,特別優秀的,可經上級組織部門批準破格提拔。對工作能力強、工作成績突出、群眾滿意度高的優秀村(居)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可以按照《浙江省鄉鎮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實施辦法》規定,選拔為鄉鎮領導干部。

4、建立健全從優秀村干部中選拔錄用鄉鎮機關工作人員制度。根據考試錄用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的有關政策規定,定期選拔部分優秀村干部到鄉鎮機關工作。按照既要有競爭,又能對優秀村干部適當傾斜的原則,由組織人事部門根據鄉鎮編制空缺情況和實際工作需要,確定一定的公務員考錄指標,單獨編制錄用計劃。對長期在村干部崗位上工作、實績突出并受到縣級以上黨委和政府獎勵表彰的優秀村干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事業單位在招錄(聘用)人員時,對優秀村(居)干部在同等條件下可以優先錄用(聘用)。

(五)以加快農村基礎建設為重點,著力推進農村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按照縣域城鎮體系規劃要求,加強中心村建設。從實際出發,合理調整村布點和規模,加大村規模調整工作力度。積極引導和鼓勵經濟薄弱、自然條件惡劣、人口較少、沒有發展潛力的行政村,按照資源共享、優勢互補、自愿互利的原則,積極開展撤村并村工作,可以村際合并和下山移民,也可以強村帶弱村,切實解決我市行政村數量過多、規模偏小、管理難度大、村干部職數偏多、基礎設施建設投入成本高,以及空殼村過多等問題。通過三年的努力,使我市行政村數量減少到4000個左右。市、縣今后對行政村的扶持政策,重點將放在有一定規模、經濟發展有潛力的村。縣(市、區)財政每年要安排一定比例資金,用于中心村和移民點的配套設施建設。加快舊村改造和新村建設步伐,做到建設與整治相結合。實施村級組織“安家工程”,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切實解決村級組織無辦公場所問題。要采取市里補一點、縣里出一點、結對部門幫一點、鄉村籌一點的辦法,徹底解決村級組織無辦公場所的問題。市財政每年將安排200萬元經費,補助欠發達地區村級辦公場所建設,各縣(市、區)也要安排落實相應的配套資金,同時在土地政策和規費方面給予全免。大力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積極鼓勵和支持村級組織,通過盤活集體資產,依法經營集體土地,興辦經濟實體,開展資本運作、土地整理、有償服務等途徑,拓寬集體經濟收入渠道,加快集體經濟發展,努力增強農村基層組織的物質基礎。落實對經濟薄弱村的結對幫扶責任制,加大資金扶持力度。縣(市、區)、鄉鎮每年都要安排一定資金用于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確保到20*年,實現基本消除集體經濟年收入1萬元以下“空殼村”,經濟發達縣(市、區)基本消除5萬元以下薄弱村的目標。下派農村工作指導員和科技特派員到欠發達鄉鎮重點村幫助工作。從今年開始到20*年,每年從市直機關選派農村工作指導員到重點村幫助理清發展思路,解決“三農”工作中的一些具體問題;每年選派50名科技特派員到欠發達鄉村工作,開展科技扶貧,幫助農民脫貧致富。

(六)以農村基層干部素質提升計劃為抓手,全面提高農村干部的素質和能力

今后五年,我市農村基層干部素質提升計劃的目標要求是:通過教育和培訓,使農村基層干部的理論素養和政策水平有明顯進步;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有明顯加深;農村工作的方式方法有明顯改進;領導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發展農村經濟,搞好三個文明建設的本領有明顯提高。同時,力爭通過5年努力,使我市90%的鄉鎮領導干部達到大專以上文化程度,60%的村主要干部達到高中或中專以上文化程度。

1、抓好崗位培訓。市、縣(市、區)委要按照基層干部每屆任期內輪訓一遍的要求,分級對鄉村干部進行崗位業務培訓,提高鄉村干部自身的業務素質,提高運用市場經濟規律指導農業農村工作能力、帶領群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能力、善于做新時期農民思想工作能力、處理復雜問題能力和依法辦事的能力,提高執政為民的本領。鄉鎮(街道)黨政正職由市里負責培訓,集中培訓時間不少于1個月;其他班子成員由市縣兩級共同負責培訓,集中培訓時間不少于15天;鄉鎮(街道)一般干部和村(居)兩委主要負責人由縣(市、區)負責培訓,集中培訓時間不少于7天;村(居)兩委班子成員由鄉鎮(街道)負責培訓,累計集中培訓時間不少于5天。市里每年舉辦4期村兩委主要干部培訓班。各縣(市、區)每年要組織農村基層干部開展調研、上掛見習、外出考察,以增強實踐經驗。

2、加強學歷教育。采取積極措施鼓勵干部在職參加繼續教育,凡40周歲以下的鄉鎮(街道)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未達到大專文化程度,45歲以下村(居)主要干部未達到高中(中專)文化程度的,要鼓勵他們多渠道地參加學歷教育。按照國家有關學歷教育的規定,在村干部中每年招收200人左右的大專學歷證書班。同時采取函授和短期面授相結合的辦法,繼續辦好村干部成人高中班。加強對村(居)后備干部的教育培養,并納入統一的培訓教育計劃。

各縣(市、區)、鄉鎮財政要把村干部學歷教育費用和各種培訓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確保培訓工作正常開展。對欠發達地區,市財政給予適當的補助。

(七)以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為目標,大力加強農村黨員隊伍建設

1、重視農村黨員發展工作。按照《全市發展黨員工作規劃》,注重在生產、工作第一線和農村優秀青年中發展黨員,不斷增添黨的生機和活力。堅持和完善發展黨員“三推一定”制度、公示制、票決制和責任追究制,確保黨員發展的質量。

2、加強黨員的教育工作。實施“農村黨員知識化”工程,提高農村黨員干部的科技文化素質,有針對性地對他們進行實用技術培訓,提高他們的勞動技能和帶領群眾致富的本領,充分發揮他們示范帶頭作用和先鋒模范作用。全面開展農村黨員“雙培雙帶”活動,把黨員培訓成科技致富能手,把符合條件的科技致富能手培養成黨員和積極分子,黨員教育培訓面要達到95%以上。通過設崗定責、“爭先創優”等活動,切實發揮農村黨員在生產經營、促進發展、維護穩定中的先鋒模范作用。建立健全鼓勵黨員充分發揮作用、施展才能的激勵機制,保護和調動廣大黨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加強黨員電化教育工作,鞏固擴大黨員電化教育網絡,深入開展黨員電教科技富民活動,提高黨員電教工作水平。每個縣(市、區)要鞏固好去年建好的示范基地成果,再建1至3個市級黨員電教科技示范基地和5個縣級黨員電教科技示范基地,培育10名市級黨員科技示范戶和50至100名縣級黨員科技示范戶。

3、重視農村黨員的關愛工作。堅持以人為本,在政治上、工作上和生活上關心愛護農村黨員,尊重和保障黨員的權利,維護黨員的合法權益,把做好黨員的思想政治工作與解決黨員的實實際問題結合起來,切實幫助農村黨員解決生產生活中的突出問題。各縣(市、區)要建立“關愛資金”,對生活困難的和年老體弱的黨員給予一定的補助。

4、加強農村黨員的監督管理工作。以一年一度的民主評議黨員作為主要措施,積極探索群眾評議黨員的做法,切實加大對不合格黨員的處置力度,不斷創新、改進民主評議黨員的內容、方法和手段,加大對黨員的激勵鞭策力度;規范不合格黨員處置工作,真正純潔黨員隊伍,暢通黨員隊伍的“出口”。根據黨員年齡、文化和從業等不同情況,注重分類分層管理,實現黨員監督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

5、重視鄉鎮組織員隊伍建設。鄉鎮組織員是農村基層干部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抓好農村黨員隊伍建設的“施工員”。他們長年累月工作在基層第一線,責任重,壓力大,工作辛苦,條件艱苦,生活清苦。各級黨委要更加重視組織員隊伍建設,切實增強落實“三真”要求的責任感,飽含真情、付出真心、用出真力,從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關心和愛護鄉鎮組織員,落實他們的政治和工作待遇,進一步調動他們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使他們始終保持飽滿的工作熱情,昂揚的精神狀態,積極投身到*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