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價格監督網絡工作思考
時間:2022-04-09 1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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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農村價格監督網絡是加強農村價格監管的重要舉措之一。最近,根據國家計委關于建立農村價格監督網絡的工作部署,在縣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縣已初步建立并形成了縣、鄉、村三級農村價格監督網絡格局,全方位覆蓋廣大農村,為價格工作服務“三農”、切實減輕農民負擔、保護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緩解農村社會矛盾、促進農村經濟健康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同時也延伸和拓寬了縣級價格工作的領域。那么如何在這片拓寬的領域中很好地發揮價格監督網絡的作用,這是我們縣級價格管理部門必須思考的問題。
一、做好農村價格監督網絡工作意義深遠
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事關改革、發展和穩定大局。黨中央、國務院對此高度重視,總書記和總理都曾就如何貫徹十六大精神、做好農業和農村工作做了重要指示,強調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指出“沒有農民的小康就沒有全國人民的小康,沒有農村的現代化就沒有國家的現代化”。黨的工作中心就是我們的工作重點,農村的價格和收費問題又事關農民的切身利益,各地經驗證明,做好農村價格監督網絡工作,是價格主管部門圍繞“三農”搞好服務的一個切入點。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有利于各級政府減輕農民負擔政策的落實
近年來各級政府出臺的有關減輕農民負擔的政策措施不少,各級價格主管部門也取消了一大批不合理的涉農價格收費項目,降低了部分收費標準,同時也建立了涉農價格收費公示制度,加大了價格監督檢查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各類涉農亂收費問題依然屢禁不止。加強涉農價格收費監管,仍然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價格工作的主要任務,建立農村價格監督網絡,充分發揮農村價格監督站、監督員的作用,可以擴大價格監督工作在農村覆蓋面,及時發現和查處涉農價格收費中存在的價格違法行為,切實貫徹各級政府出臺的減輕農民負擔的政策。
(二)有利于涉農價格收費公示制度的推行和鞏固
作為加快民主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20*年底,我們在全縣十一個鎮鄉3*個行政村范圍內,全面推行了涉農價格收費公示制度,成立了涉農價格收費公示領導小組,涉農價格收費公示牌懸掛到各個行政村,公示手冊分發到各家農戶手中,將涉農價格和收費置于農民群眾的監督之下,把政策交給群眾,讓農民明明白交費,得到了廣大群眾的擁護和支持。有了好的制度,還必須有人去落實。建立農村價格監督網絡,是落實、鞏固、完善涉農價格和收費公示制度的重要措施;有效地發揮農村價格監督網絡的作用,是推行涉農價格和收費公示制度的組織載體和持久長效推進的依托,兩項工作互為依存,密不可分。
(三)有利于農村價格監管工作途徑的新開辟
我縣價格監督網絡的現狀是:由于幾年來價格監督檢查人員編制從原核編11人,在崗13人,裁減到核編10人,在崗6人,檢查力量明顯削弱;職工價格監督組織由于人員經費的不到位,導致從原城關、坎門、楚門三大集鎮6人,到目前的全部撤銷。隨著我縣城區范圍的不斷擴大,經濟和社會的日益發展,價格監督檢查工作量不斷增加,檢查力量嚴重不足,農村亂收費現象屢禁不止。如何在農村價格監督檢查中,實踐黨中央、國務院提出的為“三農”服務要求,如何切實減輕農民負擔,這個問題已擺到了價格監管的重要議事日程上,我們應該清醒意識到面對幅遠遼闊、經濟落后、交通不便的農村價格管理工作的薄弱環節,如果僅靠我們價格主管部門微薄之力監管,是難以做好農村價格監督工作的。發揮農村價格監督檢查網絡的作用,正是彌補這一不足的有效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緩解農村價格監管力量不足的矛盾。
二、農村價格監督網絡建成后存在的問題
我縣農村價格監督網絡雖然已經初步建立起來,農村市場價格秩序得到明顯的規范,工作邁出了可喜的一步,但與上級要求和我們的初衷、廣大群眾的期望還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個別鄉鎮領導認識不足,重視不夠。一是存在淡漠情緒。認為農村價格監督網絡工作只是一種形式,對加強農村價格管理,減輕農民負擔作用不大,沒有充分認識到這項工作對整頓規范涉農價格和收費秩序、減輕農民負擔的重要作用。二是存在厭煩情緒。認為現在要求公示的東西太多,既搞政務公開、村務公開,又要建立農村價格監督網絡實行價格和收費公示,同時收費公示了,鎮鄉對涉農這塊就不能多收費,束縛了手腳。因而對農村價格監督網絡工作產生了一定的厭煩情緒。三是存在畏難情緒。認為農村價格監督站落實在鄉鎮、村,點多線長面廣,工作難度很大,因而對搞好農村價格監督網絡工作信心不足。認為只要把農村價格監督站的牌子掛起來就算完成任務,部分鎮鄉遲遲未能落實村級價格監督員聘任工作。
(二)價格監督員素質亟待提高。價格監督員作為聯系農民群眾的最基層人員,是農民群眾意見、建議最直接的反映者,是農民群眾監督亂收費的忠實代表。稱職的監督員應該要政治合格、業務較熟、工作認真、服務熱情、無私奉獻,但從目前聘請的監督員看,工作有熱情,但普遍缺乏價格及經濟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知識,因此迫切需要從業務上加強培訓。此外,監督員的結構還應是多層次、多方位的,在村級監督員隊伍中,應吸納一些有一定學歷、代表不同職業的普通村民或離退休干部。
(三)農村價格監督網絡的宣傳范圍尚需擴大。雖然農村價格監督網絡已經建立起來,但從目前情況看,仍有部分農民群眾還對此比較陌生,不知道身邊的監督員是誰,不清楚監督員的人員構成,不明白監督員的工作職責和范圍,加之農民群眾自身的法律保護意識不強,維權能力差,若遇涉農價格和收費問題也不知向何處投訴,仍處于以前的盲從狀態。因此必須采取多種形式加大對農村價格監督網絡的宣傳力度,讓農村價格監督網絡效應家喻戶曉。
三、完善和發揮農村價格監督網絡作用的對策
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是價格主管部門一項長時期的重要任務,必須從長計議,常抓不懈。農村價格監督網絡作為農村價格監督檢查力量的有效補充,要使它能長期堅持下去,就必須使監督網絡發揮應有的作用,有作用就有生命力,沒有作用就會流于形式。在其建成后暴露出諸多問題和困難下,如何繼續加以完善和發揮其有效作用呢?
(一)加強聯系,提高認識。監督員是非專職的,受時間、精力、交通條件等約束,因而平時上級業務部門與監督員聯系、交流的時間很少,監督員也不能及時了解價格主管部門的政策,加之對農村價格監督網絡的認識不夠,這在一定程度上將影響工作的質量。因此,在工作中我們要建立有效的聯系制度,及時傳達各級政府和價格主管部門的有關價格政策和文件精神,確保政令暢通,讓農村價格監督員能充分認識到農村價格監督網絡工作是減輕農民負擔,密切黨群關系、干群關系、樹立黨和政府良好形像的一項重要工作,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
(二)健全制度,強化管理。一是要明確職責,根據農村價格管理的現狀以及黨和政府對加強物價管理、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要求,現階段農村價格監督網絡主要的工作職責是:(1)負責宣傳價格法律、法規和政策,監督有關單位正確執行價格和收費政策。(2)協助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落實涉農價格和收費公示制度,做好涉農價費公示欄(牌)的內容變更、維護管理工作。(3)調查、反饋涉農價格和收費政策的執行情況協助效府價格主管部門、農(漁)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對涉農價費違法案件的查處。(4)接受農(漁)民群眾對涉農價費問題的反映,解答價格政策、法規咨詢,化解農村價格矛盾。(5)開展農村價格調查研究,掌握轄區內重要商品市場價格動態及時做到下情上報。(6)辦理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二是要建立工作制度,根據農村價格監督網絡主要的工作職責建立相應的工作考核辦法。把各鎮鄉價格監督站的組織建設、宣傳貫徹黨和政府的價格方針政策、落實涉農價格收費公示、舉報投訴接待反饋情況等列入工作目標考核的主要內容。通過健全考核辦法建立和完善激勵機制、落實工作責任。
(三)組織培訓,提高素質。建起了農村價格監督網絡,就必須帶好這支隊伍。再好的工作計劃,也都要依靠人來完成。面對聘任的農村價格監督員大多對價格政策不是很熟悉的實際問題,我們必須加大培訓力度,讓他們盡快地掌握價格法律、法規和政策,更好的履行監督涉農價格和收費的職責,成為價格主管部門的好幫手,成為農民群眾的代言人。培訓的方法是多樣的,可以是舉辦培訓班,請行家講課;也可以是采取以會代訓方式,在工作經驗交流中得以提高;還可以通過各種文字資料和參與檢查實練進行學習。只有監督員的業務素質提高了,監督網絡才能真正有效地發揮作用。
(四)上下聯動,“三管齊下”。建立和完善農村價格監督網絡,既是價格工作延伸到農村的方式協助管理的一種好形式,又是減輕農民負擔,增加農民收入的有效措施。為更好的地發揮農村價格監督網絡的作用,在工作中我們要做到“三管齊下”,把開展農村價格監督工作和涉農價格收費公示工作以及12358價格舉報工作有機地結合起來,形成有效的監督機制。讓農民群眾在充分享有價格政策知情權的情況下,自覺地通過便捷的舉報投訴途徑來伸張和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在工作中價格主管部門要做好價格監督員的堅強后盾,讓他們參與到涉及農村重大價格活動中來,凡是價格監督站、價格監督員反應的農村亂收費問題,必須給予高度重視,限時解決,形成上下聯動的態勢。公示是基礎,監督是保障,舉報是途徑,三項工作互為依托,互為促進。只有做到“三管齊下”、上下聯動才能提高農村價格監管的質量和效率。
(五)加強宣傳,擴大影響。一是要通過鄉鎮監督站、監督員積極宣傳涉農價格和收費政策,提高價格政策的透明度。最好的監督就是群眾的監督,農村中大量的糾紛很大程度上都是由于政策的透明度不高引起的。把政策交給農民,農民就有了自我保護的基礎,也有利于干群之間的理解和溝通。二是要通過各種媒體和現有的對外網頁,大力宣傳農村價格監督網絡工作,擴大網絡的影響,讓農民群眾知道當自己的合法價格權益受到侵害時,身邊的監督員就是他的“維權衛士”。監督員通過為周圍的維護合法權益,解決糾紛等一系列活動,還能提高在群眾中的威信,從而增強監督員的榮譽感和責任感,有利于監督員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職責。這樣,就能在擴大農村價格監督網絡影響的同時也擴大了價格主管部門的影響,樹立價格主管部門執政為民的良好形像,最終有效地發揮農村價格監督網絡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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