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會所遺留問題會議紀要

時間:2022-12-30 09: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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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會所遺留問題會議紀要

2015年7月30日下午,縣委常委、開發區黨工委書記魏宏亮,縣政府黨組成員、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召集開發區管委會、縣國土局、縣財政局、縣住建局、縣行政審批局、縣征收辦、經發公司和鎮人民政府的相關人員,就鎮引進置業有限公司投資建設的商務會所相關問題進行會辦,會議聽取了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同志對商務會所項目存在的問題及處理方案的情況匯報,參會部門對該項目遺留問題的處理發表了充分的意見,現將會議議定的主要事項紀要如下:

一、總體原則。按照縣領導多次指示及協調會議精神的總體思維,各部門要在創新思路、提高效率,加快推進的基礎上,遵循以下兩個原則:一是遵循合理、合法、及時、有效地處理好商務會所爛尾項目的原則;二是遵循科學、和諧的化解經濟糾紛和社會矛盾的原則。

二、處理路徑。由市經濟開發有限公司與置業有限公司簽訂資產收購協議,將商務會所項目收購至經發公司名下。再由縣征收辦對經發公司所收購的資產進行征收,征收后交由縣國土局重新掛牌出讓。

三、政策扶持。由于該項目是以商務會所為主的服務業項目,縣政府同意為新投資商提供服務業引導資金4200萬元,用于扶持該項目的發展、經營。

四、重新掛牌。該項目由縣征收辦征收后,由縣行政審批局將用地性質調整為商住用地、容積率調整為2.0后,重新掛牌出讓(保留現有建筑物)。

五、補償問題。按與縣征收辦簽訂的征收協議執行。

六、建設順序。新投資商競得土地,并辦理相應手續后,須先行啟動商務會所建設,待商務會所竣工驗收后,方可啟動商住房建設。

七、工作職責。由開發區管委會和鎮總牽頭,縣國土局、縣財政局、縣住建局、縣行政審批局、縣征收辦、經發公司、法院指定專門負責領導,在統一的時間節點內處理相關手續,確保8月底前解決該項目的所有遺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