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進鄉村建設新農村經驗交流材料
時間:2022-12-03 03: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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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位于*縣西北部,面積374平方公里,共轄有一個社區、14個村民委、176個自然屯,總人口46萬人,農村人口占總人口的95%以上。農村生產呈多元化模式,有水稻、玉米、甘蔗、西紅柿及種桑養蠶等產業結構。前幾年,因“三農”問題引發了許多矛盾,群體性上訪事件在全縣各鄉(鎮)名列第一,嚴重影響了社會穩定,阻礙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步伐。為了切實解決好農村存在的突出問題,我鎮以“五五”普法為契機,以“法律六進”為動力,大力實施“法律進鄉村”活動。一年多來,農民的法律素質有所提高,群體上訪事件有效下降,由原來的上訪第一鎮轉變到現在的無上訪鎮。農民安居樂業,精神文明建設大為改觀。我們主要從以下幾方面開展工作:
一、統籌規劃、整體設計,做到“四個明確”
一是指導思想明確。我們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自治區和柳州市“五五”普法規劃,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為核心,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二是活動主題明確。我們開展普法工作的目的是通過開展廣泛深入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促使我鎮廣大農民,尤其是基層干部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得到明顯增強,基層政權建設得到明顯發展,依法辦事水平得到明顯提高,各類群眾性訪事件和治安案件得到明顯下降。
三是工作機制明確。由司法所與相關部門結合,建立由黨委政府領導、司法所牽頭、其他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協調運作機制。
四是工作職責明確。司法所負責對“法律進鄉村”工作進行統一計劃部署、統一協調管理和統一督促檢查。其他相關部門發揮指導、支持、幫助的作用。
二、結合實際、適應需要,強調“四性”
一是強調普法內容的針對性。我們以宣傳憲法賦予廣大農民的基本權利和基本義務,以及中央和自治區關于“三農”問題的基本方針、政策為主線,結合刑事、治安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圍繞與廣大農民生產、經濟活動密切相關的土地承包、轉讓、買賣、農產品銷售等方面的法律法規開展宣傳,把這些宣傳內容分類編印成資料送到鄉村。20*年以來,我鎮共向群眾發放宣傳資料30000多份;上法制課100多個課時,受教育人達2萬多人次;調解糾紛150多起,比上年減少一半以上,刑事和治安案件比20*年下降15%。一年多來,沒有群眾到縣級以上政府部門上訪,社會和諧穩定,各項事業快速發展。
二是強調普法宣傳的群眾性。開展“法律進鄉村”活動,必須要調動群眾的積極性,才能形成學法用法的熱潮。我鎮專門開展以縣、鎮文藝團體為主體深入鄉村進行法制文藝演出活動,充分發揮民間山歌隊的影響力和號召力,由司法所將身邊發生的案例編成山歌下發到農村,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如關于土地管理法規方面內容的有“地權所有要認識,屬于國家和集體。承包只有經營權,莫把一切歸自己。”等30多首以事喻法、以案釋法、以藝示法的普法山歌,深受農村群眾的歡迎。一年多來,縣、鄉(鎮)文藝團體演出法制文藝節目20多場,大力推進了農村法制宣傳教育活動。
三是強調活動開展的實效性。我們落實載體,把“民主法治村”創建活動和“法律進鄉村”工作結合起來。首先,在鎮里設立法制輔導站,同時成立以司法助理員為組長的駐村工作組。其次,在全鎮15個村民委(社區)建立村級法律服務站,16所中小學成立青少年法律服務站,形成了以站為中心,以工作組為軸線,以村為落腳點的放射狀普法網絡格局,進一步建設和完善村級法制宣傳欄、法制學校、法制圖書柜等基礎設施。再次,強化法制宣傳教育隊伍建設,在鎮級輔導站,以司法所人員和司法助理員以及相關部門的專業人員組成普法教員,負責輔導下級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在村級以“兩委干部”、人民調解員為普法聯絡員、宣傳員具體組織實施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這兩級隊伍的建設為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取得實效性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四是強調普法主體的服務性。我們堅持普法專業隊伍“為基層農村服務,為農民群眾服務”的原則,努力整合法律服務、法律援助、人民調解隊伍資源,通過開展大量的服務性工作,使“法律進鄉村”活動為農民群眾所認可、所接受并產生“共鳴”。
法律服務所和法律援助工作站是我鎮普法的主力軍。20*年來,法律服務所及各工作站在全縣率先開展大規模免費法律服務的活動,為412名黨員、15個村委會和48個重點屯簽訂了500多份免費法律服務合同。一年多來,共解答法律咨詢3000多件,訴訟8起,代辦非訴訟事務36件,法律文書51份,調解糾紛83宗。鎮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各村法律服務站設立了村級法律援助聯絡點,指派了聯絡員,形成了法律援助工作網絡,在維護農民合法權益方面發揮了很大的作用。如:20*年*縣三鑫公司雇用我鎮146名農民工進行采礦煉鐵作業;但是,從20*年元月至6月,公司未向農民工發放分文工資,拖欠金額達30多萬元,他們多次向公司交涉未果,生活窘困。在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幫助下,農民工終于在20*年春節前夕追回所有血汗錢,群眾親身感受到法律援助帶來的好處以及法律的公正和威嚴。
人民調解組織是普法的基礎隊伍,具有橫到邊縱到底的觸角職能。在“法律進鄉村”活動中,通過人民調解組織在排查糾紛、化解矛盾的過程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承擔起普法宣傳員、民間糾紛調解員、法律服務信息員三位一體的重任。一年多來,我鎮調解民間糾紛156起,調解率100%,調解成功率98%,防止民間糾紛激化20多起,勸返群體性上訪人員約200人次。法律服務、法制宣傳教育和人民調解工作做到了農民群眾在想學法時,有人講;發生糾紛時,有人調;需要訴訟時,有人幫。
三、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活動,做好四件惠及群眾的事情
一是繼續開展“四民主、兩公開”活動,努力改善干群關系。積極促進村民親身參與村級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和村務財務公開活動,激發村民的政治熱情和民主意識;推動村民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村民議事會議積極參與村級事務的管理和村級重大問題的決策,不斷提高農民的參政議政意識和能力,使廣大農民群眾能夠有序地參與管理村級經濟和社會事務,實現群眾當家作主的愿望;充分保障村民對村務、財務的知情權、管理權和監督權,加深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理解,增強農民群眾對黨組織的信任,達到改善黨群關系、消除干群隔閡、化解農村矛盾、密切干群關系的目的。
二是開展平安建設活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針對私挖偷挖鐵礦石、亂宰外地客商、吸毒“三大”治安隱患,開展創建“平安*”活動,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法律宣傳教育力度,開展分類綜合治理。對那些受利益所趨,參與私挖、偷挖鐵礦石的農民群眾進行普法宣傳教育,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對盛產西紅柿的大兆村山灣屯在農貿交易中亂宰外地客商現象,組織工作組到屯里開展“法律進鄉村”活動,增強農民依法經營的自覺性,促進農產品貿易市場恢復有序發展狀態;堅持按照“一對一幫教”模式、“吸毒人員跟蹤記錄”模式、“吸毒人員心理和法制教育”模式的工作思路,采取親情教育、社會教育和法律教育相結合辦法,使一部分吸毒人員走上了改正的道路。三是深入基層,了解農民群眾所想。從1999年至20*年,我鎮因“三農”問題引發的集體越級上訪案件達17件,引發群體性惡性案件的事件達30多件,出現了專門的上訪組織公然在街上設點募集上訪經費的現象,在社會造成了惡劣的影響,也增加了社會不穩定因素。為了有效解決這一遺留問題,20*年5月以來,我們開展了“村級信訪接待日”活動,每月20日,以全鎮司法助理員為骨干,由其他鎮、村干部配合,駐村設點接待群眾來訪,及時為群眾解決問題,解答法律知識,宣傳國家法律法規和黨的政策,改以往的“群眾上訪”為“干部下訪”。開展活動以來,共接待來訪1000多人次,成功化解了150多起糾紛,今年以來沒有發生集體越級上訪事件。
四是推進“法律進鄉村”活動,促進農村全面發展,改善農村生產環境和農民生活條件。抓好農村人口向第三產業轉移的引導,加強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勞動技能培訓,使他們學有所長,帶動農村經濟和生產發展;抓好醫療衛生工作,全鎮4萬多群眾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使我鎮的農村醫療衛生工作邁上了一個新的臺階;抓好道路建設工作,全鎮村村通了公路;抓好文化建設,發展和壯大了彩調隊、秧歌隊等文藝隊伍,使他們成為“法律進鄉村”活動的主要宣傳工具;加強了“村村通”廣播電視工作,全鎮有線電視用戶達3500多戶。農村工作的深入發展又極大地推進了“法律進農村”活動,進一步提高了農村群眾的法治意識和法律水平,促進了農村“三個文明”建設的發展。
“五五”普法規劃首次把農村和農民作為普法工作的重點,是黨中央、國務院對“三農”問題的重視。這次會議后,我們將認真落實自治區、市、縣普法工作部署,深入開展“法律進鄉村”活動,全面提高我鎮廣大農村群眾法治意識,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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