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職能轉變調查與思考交流

時間:2022-04-08 09: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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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職能轉變調查與思考交流

農業稅的全面免征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工作的啟動,使鄉鎮政府和鄉鎮干部從催糧要款中解脫出來,呼之欲出的是鄉鎮職能如何適應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需要而進行必要的轉型。帶著這個課題,筆者深入到衡南、祁東等縣的部分鄉鎮進行了調研,對當前鄉鎮政府職能轉變面臨的問題及原因進行了剖析,對新形勢下鄉鎮政府如何高效、有序運行,加速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步伐進行了初步的探討和思考。

一、稅費改革后鄉鎮工作的可喜變化

農業稅的取消,可謂破冰之舉,結束了千百年來農民種田繳糧納稅的歷史,對密切黨群干群關系,調動農民積極性,優化產業結構等方面起到了積極的推動和促進作用。

一是贏取了民心,干群關系明顯改善。過去實踐表明,農民負擔、稅費征收問題是造成農村黨群、干群關系緊張的主要原因。隨著連續兩個中央一號文件的出臺,廣大農民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實惠,從農業稅全面取消,到向農戶發放糧種補貼和種糧補貼。從根本上杜絕了衍生在其上的各種亂收費,農民拍手稱快。從“取”到“予”,從向農民“催糧、催款”到“補貼、鼓勵”農民種田的過渡,讓農民從黨的政策中感受到了極大的溫暖,使黨群干群關系得到明顯改善,現在的農村人人都說黨的政策好,最大限度地調動了農民種田的積極性,農村過去的摞田荒變成了種田熱,據調研了解,衡南、常寧等縣市的2006年拋荒水田復耕率達98%以上,農民種雙季稻比種一季稻的面積大幅度上升。

二是拓寬了視野,工作重心逐步轉移。取消農業稅后,農村經濟工作的重點從農業轉向二、三產業,從農民轉向市場主體,一些鄉鎮不等不靠,逐步轉移工作重心,大膽創新,由過去以征收農業稅為主轉到以抓服務促發展為主上來,在政府職能轉變方面也進行了積極的探索。不少鄉鎮干部能夠解放思想,改進工作思路和方法,著力提高各項農業生產技能,全身心投入到農業產業化的戰斗中,使農村經濟呈現出經濟組織一體化、產業結構鏈條化、拳頭產品品牌化,種養項目多元化的局面。如在衡南的冠市、相市和祁東的金橋等鄉鎮大力發展煙葉生產和草席種植,使農民年人平增收至少在500元以上,其中冠市鎮有2個鄉鎮干部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時,分別在村組承包了700畝和200畝稻田種植煙葉,既傳授了農民技術,增加了農民收入,又提高了鄉鎮干部發展經濟和掌握實用技術的能力。

三是增大了壓力,目標職能重新調整。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工作,使鄉鎮的職能和工作目標發生了歷史性地變革,使干部的角色由過去的“錯位”到現在的“回位”,鄉鎮干部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壓力與挑戰。取消農業稅后,鄉鎮干什么?許多鄉鎮主要負責人在迷茫中思索調整,自覺地把推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服務農民群眾作為鄉鎮第一要務,不斷在招商引資,跑資引項下功夫,在領辦、創辦企業和發展民營經濟上作文章,在發展高效農業和調整產業結構上花心思。如我們在衡南松江鄉調研時發現,該鄉自農村稅費改革后,大力發展高效益低污染的化工企業,將干部分成企業、財貿、農業、計生等工作組,每年都召開全鄉農業和工業兩個經濟工作會議,先后新辦和壯大了隆豐、鼎立、佳順、瑜陽等產值超千萬的企業12個,2004年和2005年分別創利稅達1200萬元和2600萬元,預計2006年可突破3500萬。同時,一些干部面對新形式的變化,也開始思索今后工作的出路和方向,由困惑迷茫逐步變得清醒理智,重新定位,抓緊學習,逼迫自己變“萬金油”干部為專業對口的技術型干部,變說多干少的干部為能說會干的服務型干部,變愿苦熬不愿苦干的干部為真抓苦干、艱苦深入的實干型干部。

二、當前鄉鎮轉變職能面臨的諸多矛盾

從當前農村的實際情況看,鄉鎮政府處在由“指令、管理”的計劃經濟時期逐步向“引導、服務”的市場型、社會型過渡,管理、投入與服務同時并存。作為領導廣大農民實施這千秋偉業的組織者,鄉鎮政府擔負著無可替代的作用。但取消農業稅只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萬里長征走出的第一步,在新的形勢下,鄉鎮要轉變職能還潛伏著許多矛盾和束縛。

一是政府“權限”削弱與擔負職責難以吻合。稅費改革以后,鄉鎮管理農村社會的手段和任務發生了較大變化。鄉鎮在計劃生育、處理農村矛盾、發展農村經濟、領辦社會公益事業等領域事實上的調控能力和組織能力越來越弱。在職能部門逐步健全、法制法規漸趨完善、鄉鎮財力日益困難的情況下,農民群眾對鄉鎮職能轉變的愿望也越來越熱切。盡管現在農業稅不收了,鄉鎮的工作壓力減輕了許多,但信訪穩定、社會治安、計劃生育、招商引資、生產引導、基礎建設、上傳下達等事實上的日常事務依然繁重。從表面上看,鄉鎮仍然管理著當地社會的幾乎一切事務,鄉鎮干部在地方上依然享有較高的地位。但鄉鎮面臨兩種現狀,一是鄉鎮機構管轄不合理,諸如計生、教育、城建、鄉鎮企業、交通等部門的人、財、物都在縣里,但其工作在鄉鎮,以致管事的不管人,管人的不管事,出了問題鄉鎮逃不脫,形成了“兩張皮”。如衡南近尾洲鎮去年的“12.14”事件,因報廢客車上路營運發生重傷32人,死亡8人的特大交通事故,此事件與鄉鎮既有關,又關系不大,但責任追查下來,該鎮黨政主要負責人都受了嚴重警告等處分。二是作為鄉鎮機構改革和社會政治經濟發展所要求的強化社會服務的職能,卻由于缺乏服務意識、缺少服務能力等主客觀原因遲遲難以有效發揮出來。面對鄉鎮出現的這種職能“真空”,鄉鎮干部們或心存苦悶,惶然不知所措,難以把思想和注意力集中到工作上來。由于鄉鎮正面臨著巨大的權限危機,現在根本無法用行政命令手段解決好日常問題,其權威性和優越性正在逐步喪失。鄉鎮干部在農民面前沒了底氣,失去了號召力,從而常常陷入一種無能為力的苦惱中。

二是鄉村財政負債與承辦公益事業矛盾重重。現在的鄉鎮由于教育“兩基”達標、農村基金會歸并、貸款墊稅等原因都不同程度的負債,多的二三千萬,少的也有五六百萬,如何消赤減債,如何解決部分農民應交而沒交的老欠,既是影響新農村建設的關鍵,也是許多消除農民認為“守法付出代價”的不公平心理的關鍵,且隨時可能引發農村的不穩定。盡管鄉鎮財政負債,但農村許多公益事業和基礎設施建設仍需要鄉鎮政府去組織和實施。但目前公益事業資金難籌集,而且相關配套資金難落實,直接導致部分鄉村飲水難、用電難、通訊難、就醫難、子女就學難。隨著鄉鎮調控功能的弱化,單一靠政府投資公益事業的難度越來越大。由于鄉鎮政府無錢辦事,大多數農民群眾政策水平有限,或過分強調自身利益,總認為興修水利、維修道路等社會公益事業是“政府搞、集體辦”,對鄉村想方設法集資集勞興辦公益事業不理解,不參與,收費更是難上加難,以致農村許多農田水利等基礎設施抵抗自然災害的能力逐年下降,嚴重阻礙了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稅費改革后,鄉鎮公益事業建設資金主要按政策依靠“一事一議”來解決。但“一事一議”的程序、規則和約束機制不是很規范,實施起來阻力較大,難以成事。特別是近年來,從上到下層層強調減輕農民負擔,對“減負”的政策宣傳家喻戶曉,但對農民的義務及應繳納的部分服務性收費項目(如收取水費)卻宣傳不力,由此讓相當一部分農民認為只要向他們收錢,就與“減負”政策相悖,造成投入嚴重不足,許多公益設施老化陳舊卻無人無錢整修,農村生產生活條件難以得到明顯改善。

三是基層組織能力狀況與農民群體變化差距增大。農業稅取消后,村干部雖然任務輕松了,工作壓力緩解了,但他們工作的積極性卻有所降低。歷年來鄉鎮對農業稅完成較好的村干部都給予了一定的資金獎勵,這些獎勵成了村干部的主要經濟來源之一,農業稅取消后,這部分收入自然消失。在工資方面,一個村每年的轉移支付多的僅2萬多元,少的拿不到5000元,這對既要養家糊口,又要發展農業生產的村干部來說,只是“杯水車薪”。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當前農村黨組織軟弱渙散,許多村支部書記多年不敢、不愿培養年輕人入黨,怕他們影響自己的威信,搶奪自己的地位,以致許多復員退伍軍人、回鄉高中畢業生、種養大戶和致富帶頭人都沒有機會加入黨組織。在調查中,不少鄉鎮干部反映,不少村支部已經成為“三不支部”:即不開展黨支部活動、不教育培訓黨員、不發展新黨員。農村黨員“雙帶”能帶好自己就不錯了。由于這些村干部本身無法適應農村先進生產力的發展,他們既不能帶領農民群眾建設好社會主義新農村,也不能組織和引導農民去發展經濟,調整產業結構,更談不上領辦、創辦企業。而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農民素質的普遍提高,農民當家作主的意識不斷增強。原來的農民群體實際上已經分化成普通農民、農民工、基層干部、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主等若干階層,他們對事物的認識、情感和社會、經濟地位千差萬別,價值取向各有不同。復雜的工作對象從而產生了復雜的農村工作局面,對黨的農村組織建設帶來極大的沖擊和挑戰。

四是干部自身素質與群眾盼望需求不相適應。雖然要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但一些干部的競爭意識和開拓意識還不很強,迷戀計劃經濟時代的行政工作模式,發展經濟工作的能力較差,服務本領缺乏,難以解決新時期農民市場信息不靈、產品銷路不暢、結構調整不力、經濟收入難增等問題。概括來講,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心態偏差。調查發現,隨著農業稅取消,廣大鄉村干部從繁重的“催糧要款”任務中解脫出來,對此他們由衷高興。但當前干部待遇普遍偏低,加之鄉鎮領導職數逐步減少,廣大中層干部感覺提拔無望,難免產生悲觀思想。二是目標難明。調查顯示,過去各鄉鎮不管是領導班子成員還是一般干部,基本上有包村任務,而包村的首要任務就是完成農業稅和各項上交,并且這一任務還是衡量干部工資、福利待遇的主要杠桿。農業稅取消后,鄉鎮干部的主要任務轉移到幫助農民抓產業調整。部分鄉鎮干部從心理到能力狀況都還沒有及時調整過來,有的還認為農民收入增長的快慢跟自己并沒直接利益關系,這樣一來,工作積極性、主動性都有所下滑。三是能力不濟。許多鄉鎮干部習慣于傳統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在解決農民信息不靈、產品銷路不暢、結構調整不力上有欠缺。特別是真正熟悉農村工作,懂業務、懂技術的只占少數,與當前的形勢明顯不適應。有的缺乏科學的組織管理能力,有的缺乏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實力的能力,有的缺乏依法行政的能力,有的缺乏合作共事精神等等,凡此種種直接導致了鄉鎮干部工作手段的弱化,突出表現為“硬辦法不能用,軟辦法不管用,新辦法不會用”,與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的需求盼望不相適應。

三、束縛鄉鎮政府職能轉變的原因分析

束縛鄉鎮政府的職能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歷史造成的必然,也有現實發展的制約;有管理體制方面的缺陷,也有領導行為的障礙。概括來講,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配套改革沒有跟上,職能出現真空。雖然農民稅費進行了改革,但政治體制、干部管理模式等配套改革沒有跟上,如鄉鎮政府的職責劃定、鄉鎮部門的管轄權限、干部的獎懲機制等等。特別是鄉鎮有責無權,許多事情不能自主,不能管事,也難以管好事,出了問題又要追究鄉鎮領導責任的現象讓鄉鎮有苦說不出。比如農村稻田拋荒現象,鄉鎮只能去做工作,卻不能將田土收回重新發給愿意種田的農民,不能對拋荒者給予一定的處罰和制裁。同時,隱藏在農業稅背后不適應農村生產力發展的深層次矛盾已經顯現出來。如在債務產生的問題上,由于政府工作方式具有深刻的行政控制色彩,鄉鎮完全是圍繞上邊各種指令轉,為完成超出正常資源運作范圍的指令,鄉鎮領導人要么造假,搞形式主義;要么只有“硬來”,“借錢”辦事。如在公益事業問題上,農民沒有享受“國民待遇”,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多年來一直沒有像城市建設那樣納入公共財政預算。另外,目前對鄉鎮的“一票否決”太多太濫,而真正對加速新農村建設的否決又很少,讓鄉鎮領導成天就象在走鋼絲。加上現在文山會海,市、縣下鄉“督查、調研”太多,讓鄉鎮領導疲于應付,幾乎沒有很多時間去考慮大事,辦些實事。這是導致鄉鎮干部當上主要領導后就不安心基層,急于進機關的主要原因。

2、鄉鎮財政包袱沉重,運轉十分艱難。稅費改革以來,大多數以農業為主導的鄉鎮財政收入明顯減少,下撥的轉移支付資金難以填補資金缺口,而且許多轉移支付根本到不了鄉鎮,在市縣就被抽薪扣抵了。加上鄉鎮負債沉重,使得鄉鎮的日常運轉異常艱難,更難以抽出資金開展各項公共公益事業建設活動,難以在地方經濟發展中有較大作為,并由此形成惡性循環,使鄉鎮難以在短期內走出困境,鄉鎮財政已經開始步入“吃飯型財政”、“要飯型財政”的尷尬時代。在調研中,我們發現一個鄉鎮現有干部74人,其中離退休老同志就有42人。該鎮一年的各項開支共需190萬元,其中發干部補助要51萬元,接待費40多萬,其他非生產性開支90多萬元,而財政撥付經費僅110多萬元,缺口80萬元就需要鄉鎮自己去化緣,去跑項爭資。在此背景下,一些鄉鎮干部的獎金、津貼和種種福利待遇也就成了一張無法兌現的“空頭支票”。由于地域、資源、管理等方面的限制,鄉鎮與鄉鎮之間又存在一些差別,有的鄉鎮年終干部發補助達七八千元,有的鄉鎮卻只有二三千元,這種非干部能力、素質和工作成績帶來的差距,增添了鄉鎮干部思想的不穩定性,致使他們“嫌貧愛富”和“向往城市”。

3、農村經濟發展乏力,“堡壘”無力戰斗。當前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矛盾增多、難度增大,但歸根結底是由于農村經濟的落后所引起的。從實際來看,不少村班子之所以軟弱渙散,在群眾中沒有威信,絕大多數都是因為村集體經濟薄弱,缺乏帶領群眾共同致富的必要物質基礎。群眾長期不能得到任何實惠,必然對干部缺乏認同感、信任感,班子必然失去凝聚力、戰斗力。我們在調查中發現,越是經濟條件好、集體經濟越強大的村,村支部這個“堡壘”的號召力越強。相反那些經濟落后、債務多、集體經濟薄弱的村,“堡壘”沒有任何號召力。軟弱癱瘓村支部,其主要特點就是村支部書記和村干部年齡老化,帶頭致富和帶領群眾致富的能力不強,以致威信不高,號召力不強。而與之相反是,農民思想文化水平普遍提高,自主意識、決策能力和判斷思維能力增強,特別是新一代農民的文化科技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其視野更加開闊,思想更加活躍。他們不再盲目地相信干部,農民的“不安分”心態增加了農村工作的難度。

4、干部定位模糊不清,精神狀態不佳。農村稅費改革后,基層組織必須思考“干什么,怎樣干”的新課題;鄉鎮干部必須重視稅費改革呼喚“復合型”、“市場型”、“民主型”干部的新要求。但客觀地說,目前鄉鎮干部還不具備這種能力素質,仍然習慣于傳統的“種-管-收”、“催-征-罰”,沒有把工作重心轉變到定位在依法行政,以法律的手段、經濟的手段來管理村組事務上來;沒有定位到研究市場農業、規模經營和產供銷配套服務上來;沒有定位到積極發展農村經濟,自身示范做樣子,教育群眾換腦子,引導農民找路子,建立一個適應農村市場經濟發展的新機制上來。加之當前鄉鎮黨委班子換屆,職數精簡,一些班子成員提前退居二線;一些貧困邊遠鄉鎮補助、福利不能保證,家屬子女失業或就業困難;個別鄉鎮主要負責人獨斷專行,搞親一派疏一派,不能用人所長,才盡其用,使一部分干部思想消極,不思進取,精神狀態不佳。

四、在新農村建設中鄉鎮政府職能如何轉變

面對農業稅取消后鄉鎮工作運行中的困難和問題,在適當調整現行體制,創建新的運行機制的同時,鄉鎮只能克服改革的“陣痛”,主動適應社會的轉型,調整思路,轉變職能,積極探索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新途徑、新辦法、新舉措。

1、加速發展,突出特色,真正把工作重心轉移到經濟發展上來。鄉鎮必須調整工作思路,緊扣發展這一主題,把發展經濟和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作為第一要務來抓。當前要在以下幾方面著力:第一,必須看住市場抓企業。堅持以市場為導向進行結構調整,大力發展民營企業和鄉鎮企業,整合資源,壯大和發展本地的骨干企業和傳統工業,力爭把品種調優、規模調大、層次調高、機制調活,走農業產業化、集約化發展的路子。鄉鎮政府要走出去,引進來,通過親情、鄉情、友情,把當地在外的實業家和企業主的資金和技術引回來,讓他們為家鄉建設和地方經濟發展出資、出力,切實加大招商引資力度。要把發展農副產品精深加工及個體工商業放在突出的位置,大力扶持本地財源,促進稅收增加。第二,必須用好優勢育特色。要結合各地實際大力調整農村產業結構,充分挖掘自身優勢,在規模種植、養殖等方面揚長避短,因地制宜,形成一村一品、一鄉一業的地方特色。有傳統產業和特色產品的鄉鎮,要利用公司+基地+農戶的形式,大力挖掘和弘揚,形成拳頭產品和知名品牌,如衡南古城的西瓜、茅市的豆腐等都應再擴大,形成系列有競爭力的品牌。第三,必須發展科技強后勁。發展農村經濟也要朝高科技含量方向發展,堅持積極引進先進技術、引進農業專家型人才,走科技興農、科技興企的道路。上級科研和科技部門要將技術成果轉化為生產力,在鄉鎮建立基地,以點帶面,逐步推廣、普及,真正讓農民得實惠,科研單位增效益。

2、加大扶持,化解債務,逐步建立自主型和自給型的鄉鎮財政。首先,縣級財政在預算中,應充分考慮鄉鎮干部的“口糧”費和辦公費,從制度上優先確保鄉鎮財政經費支出。在一些稅收政策上,應給予鄉鎮合適的比例,并采取積極寬松的鼓勵政策,讓鄉鎮去開辟稅源或擴大增收,如煙葉特產稅、契稅、營業稅、增值稅等,以既得利益來調動鄉鎮干部加強稅收征管的積極性,增強發展后勁。上級相關部門在資金、項目上,要加強對鄉鎮的傾斜和扶持力度,尤其是農業基礎設施、農業科技推廣和農村教育、衛生、文化等方面,多為農村加快發展做一些打基礎、管長遠的工作。鄉鎮本身也要積極通過農發、水利、扶貧、小城鎮建設等項目積極爭取外部資金。其次,要逐步化解鄉村債務。在鎖定債務,分清債務性質的基礎上,縣(市)級財政管理部門要設立專門的鄉鎮債務項目并進行封閉管理,按照“分步、逐項、先易后難”的原則逐步化解鄉村債務。對稅改前存在的債務,要弄清賬、建好檔、分好類、站好隊,屬個人欠集體的要逐年還清,或用集體收入在分配時扣除;屬鄉鎮投資欠賬國家要逐年核消;屬公務欠賬,鄉鎮要逐年壓縮,節約本年度公務費分批還賬,國家核準后逐年補貼。第三,要重點培植本級骨干財源。要跳出單純靠農業求發展的圈子,把財源建設的重點轉移到二、三產業上來,積極構建以工業經濟為主導的多元化財源體系。還可通過開發、出讓、招商引資,盤活閑置資產,創新“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工作思路,盤活土地、森林、水利等自然資源,以資源入股做好經營文章。要建立農村土地儲備庫,鄉鎮經過市場運作,整合土地資源,提升土地價值,以拍賣、招標、出租等方式,有效盤活農村土地。

3、理順體制,簡政放權,著重解決鄉鎮政府與部門權責脫鉤問題。要準確界定鄉鎮政府的具體職能,靈活設置鄉鎮機構,按鄉鎮政府管理和服務兩大職能,依法管理,強化服務,合并職能相近的站所,大力精簡人員。特別是鄉鎮“七站八所”的改革,要迅速啟動,人、財、物全部下放,使鄉鎮真正成為一級政府。利用節約下來的有限資金,為群眾興辦實事,讓群眾看到改革的成效,從而自覺地支持改革、參與改革。要按職能相近、易于管理的原則把鄉鎮的輔助性、技術性的工作分離出來,交由相關職能部門執行,或對相關站所機構實行再合并,對富余人員進行再分流,縮編減員,提高工作效率。如可將鄉鎮綜治職能劃歸地方派出所,公安警力要從機關下沉到基層;地稅部門沒有必要直管,可以與財政局的農稅部門合并;計劃生育職責,由鄉鎮計生站獨立行使,成立獨立核算單位;將鄉鎮農技、農機、經管、畜牧、水利等涉農服務機構合并設置為農業服務中心;將鄉鎮文化、廣播合并設置為鄉鎮文化發展中心;企業辦可以更名為民營企業服務中心,為發展壯大鄉鎮企業和民營企業牽線搭橋,排憂解難。還可以試行并村制度,進一步精減村干部職數,減少鄉鎮行政運營成本。要大力推行鄉鎮干部兼任村支書制度,解決鄉鎮人浮于事和村級辦公經費緊張的問題。

4、提升素質,整活資源,切實增強干部發展經濟闖市場的能力。提高鄉村干部素質是實現鄉鎮政府職能轉變的基礎和前提,要把它作為當前干部管理的首要任務來抓。一要加強宣傳教育,堅持不懈地有針對性地抓好鄉鎮干部的學習培訓,特別是對涉及農民利益、農業發展和農村工作的一系列法律法規政策的學習,對于市場經濟、農業產業化、鄉鎮工作與社會發展等方面黨員干部現代必備知識的學習,敦促鄉鎮干部轉變“官本位”思想,實現由“官本位”向“民本位”轉變,實現管理農民向服務農民轉變。二要明確鄉鎮服務內容,解決鄉鎮干部干什么的問題。當前農民缺的是技術,要的是服務,要進一步明確干部開展技術服務、法律服務、政策服務、資金服務的具體內容和要求。鄉鎮政府要轉變到通過加強宏觀調控、規范市場、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上來,對那些可以由市場、企業和民間辦好的事情,政府部門則堅決“退位”,不再具體包辦事務性活動。三要搭建平臺,解決鄉鎮干部工作無抓手的局面。要積極創建和創新政策環境、創業環境,搭建干部創業的平臺,鼓勵干部帶薪從事產業開發、和農民合股創辦綠色產業開發基地等,通過抓龍頭、抓中介、抓大戶來引導、服務、示范,解決干部工作無抓手的局面。四要鼓勵干部職工轉崗創業。對富余人員要積極創造轉崗平臺,多渠道、多途徑培植分流載體,提供就業信息,鼓勵自主創業,平穩分流,逐步推向市場、推向社會。申請到其它經濟組織中工作的干部職工,可以離開工作崗位,每月發放工資總額的70%,保留一切待遇。可以積極支持干部自主擇業或輪流離崗創業。積極支持有經營資產、有發展空間的干部職工自主擇業或輪流離崗創業,“開渠放水”,發展“打工經濟”,鼓勵干部3—5年帶薪創業,到期脫離財政。

5、壯大集體經濟,發揮黨團作用,切實加強村組干部隊伍建設。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偉大實踐中,各級黨組織必須要考慮和抓好村級集體經濟的發展,在鼓勵、帶領群眾致富的同時,只有集體有了積累,集體有了實力,為群眾辦實事、好事才會真正有基礎,才能更好地組織群眾加快基礎設施建設,使農民群眾真正受益得實惠;村組班子有了威信和號召力,老百姓才會團結和戰斗在基層黨組織周圍,戰天斗地改變農村面貌,勇闖市場致富奔小康。因此,我們必須加強村組領導班子建設,建立健全婦聯、團委及科協、紅白理事會、文娛隊等群眾組織,尤其要不斷吸收和發展新黨員、新團員,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和團員的生力軍作用。當前,要在解決村干部“三難”的問題上下功夫。首先要健全選拔機制,解決好村干部“難選”的問題。可以推行村支部“兩推一選”的辦法,選拔懂經營、善管理、能帶領一方群眾共同致富的人進村級班子。要堅持繼續選拔優秀大中專畢業生到村工作和有目的地引導回鄉知識青年、退伍軍人和長期在外打工回鄉的人在農村創辦領辦經濟實體。要采取“組選、村報、鄉鎮發證”的管理模式,建立一支威信高、責任心強、思想比較開拓、有一技之長的村民組長隊伍,切實杜絕“摸勾、輪流、指定”組長的現象。其次,要完善教育培訓機制,解決好村干部“難當”的問題。要通過理順關系、發展經濟、創優環境來逐步加以解決農村基層干部難當的問題。同時,還要解決村干部“本領恐慌”的問題。要利用各級黨校、實用技術培訓基地,力爭通過1-2年的時間把村支部書記輪訓一遍,切實幫助基層干部更新觀念、增強致富本領。要有選擇地安排一批村主干到經濟發達地區跟班學習,學習先進理念和管理經驗。要加大典型的培植力度,選樹一批素質高、能力強的村級干部典型,發揮示范、輻射、教育、帶動作用,強化基層干部的責任意識、服務意識和奉獻意識。第三,要建立激勵約束機制,解決好農村基層干部的“難留”的問題。可以考慮給予村干部“準公務員”身份,要在政治待遇上給予適當的考慮,經濟待遇上給予必要保障,其工資發放納入縣財政,調動村干部的積極性,穩定村級干部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