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回避制度實踐思考
時間:2022-10-28 02: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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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交流和任職回避是既有交叉又相對獨立的兩個概念。干部交流主要指黨委(黨組)或者組織(人事)部門根據工作需要,通過調任、轉任、輪換、掛職鍛煉等形式,有計劃地對干部的工作崗位進行的調換;任職回避主要指為了保證不因地域、親屬關系等因素對黨政領導干部的公務活動產生不良影響,而對其所任職務、任職地區等作出相應的限制性規定。任職回避是干部交流的一種手段,干部交流是任職回避的原因之一。
推進黨政領導干部交流和任職回避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加強干部管理的重要舉措。領導干部的合理流動,不僅有利于增長干部才干、促進干部健康成長,而且對于提高干部隊伍整體素質、改善領導班子結構等都具有重要意義。
近年來,我區按照上級組織部門的要求,結合**實際,在干部交流和任職回避等方面進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收到了較好的效果。具體做法是:
1、形式多樣,堅持突出重點與整體推進相結合。一是加強了黨政“一把手”的交流。二是加強了掌管人、財、物部門和執紀執法部門領導干部的交流。三是加強了黨政領導班子其他成員的交流。近兩年來,共交流區管領導干部297人次,其中正處實職干部87人次,促進了領導干部的良性流動,提高了領導班子的整體效能。
2、確保實效,堅持干部交流與培養使用相結合。一是上派鍛煉。對一些長期在基層工作,能力較強、綜合素質較好的青年干部,派往市、區對口部門進行跟班學習,了解熟悉較高層次業務部門工作運作、決策產生的過程等內容,使他們開闊視野、增強大局意識,提高宏觀管理水平和綜合協調能力。二是下派掛職。安排區級機關的青年干部,到基層一線、村及社區掛職,從事具體負責工作,讓干部經受鍛煉、提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三是外派培養。將一些長期在某一領域工作、專業水平較高,但缺乏綜合工作經歷的青年干部,安排到綜合職能部門工作,使其全面發展。目前,干部“三派”交流已成為我區一項常規性舉措,每年均有10多名青年干部被派往各對口單位。
3、方法靈活,堅持組織調配與公開選拔相結合。在堅持常規性干部交流工作的同時,大力推行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工作。今年在全區范圍內開展了大規模的區管助理“模糊競崗”,共有153名符合條件的科級干部參與了競爭。在門檻設置上,打破過去常規,做到年輕人和“老同志”并重;在命題內容上,側重干事能力,做到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兼顧;在考核方式上,延伸考察領域,做到現實表現和歷史“痕跡”都看,并最終確定了8名區管助理人選。
但是,在實施該項工作的過程中,我們也遇到了一些問題,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在交流領域上還不夠寬泛。由于經濟發展位次不同的地區、性質效益不同的部門,其工作內容、工作環境條件、工資福利、生活待遇也不盡相同,在這些部門之間交流干部存在著實際因難;而不同部門、不同系統之間業務上的差異也比較大,特別是有相當部分的單位,對工作專業化要求比較高,使得不同系統之間的干部交流也相應比較困難。此外,干部交流在一段時間內打破了交流單位的工作格局和工作習慣,交流對象在未適應新崗位、新情況的條件下,交流單位干部的排外性也會表現得更突出一些。
二是在思想認識上還不夠到位。對干部交流和回避工作的意義、目的等宣傳得還不夠,導致在干部交流、回避工作中有時會出現一些主觀上的思想障礙。如被交流的干部從人員少的單位交流到人員多的單位、從條件差的單位交流到條件較好的單位,會被普遍認為是提拔和重用,但逆向交流,很多人就會認為是干部本身出了問題,給被交流的干部造成了較大的思想壓力。
三是在工作方法上還不夠完善。在干部交流和任職回避工作中,有時缺乏統籌的考慮,往往僅顧及到某一方面的因素和功效,而缺少長期整體的規劃。有的干部年年交流、年年換崗,年年都有新“氣象”;有的自始至終工作在一個崗位上,幾年甚至是十幾年都得不到交流;有的干部年齡偏大,跨行業交流后不能很快適應,影響了工作和干部本人的情緒;有些單位骨干力量因工作離不開,主要領導不愿其交流,而失去了交流的機會,等等。
實踐證明,干部交流與任職回避在培養鍛煉干部、優化領導班子結構、加強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今后,我們認為應從以下三個方面加以改進:
一、加大監督力度,構建交流回避工作的監督體系
合理有效的監督是規范干部任職交流和回避工作的重要手段,應不斷完善交流回避工作的監督制度,逐步建立一套能夠適應形勢需要的監督工作機制。
一是完善黨內監督體系。繼續擴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強化領導班子內部監督,特別是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準確掌握干部的籍貫、出生地、成長地、親屬關系和其他特殊利益關系等情況,作為干部任職交流、回避的基本依據。
二是構建社會監督體系。疏通監督渠道,健全監督制度,堅持在完善群眾監督體系、人民團體監督體系、行政監督體系、輿論監督體系等四個方面尋找突破。通過設立舉報投訴電話、設立監督投訴平臺等方式,方便群眾監督。
三是明確紀律約束體系。加強對干部交流回避工作落實情況的督查,建立干部交流回避通報制度和工作檢查制度。對領導不重視干部交流工作、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實的,應追究單位主要領導的責任;對應該交流回避的,因工作失誤沒有交流回避,應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組織決定,經教育無效、在規定期限內不到崗任職的,應按照規定嚴肅處理。
二、完善配套措施,提供交流回避工作的制度保證
領導干部任職交流和回避制度作為干部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能否順利實施,還有賴于和其他干部管理制度的配套銜接,惟有如此,才能整體推進,切實增強工作的整體效果。
1、完善機制,出臺干部交流和任職回避工作的配套制度。一是完善激勵機制。以“成就激勵”為核心,努力引導交流干部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適時對交流干部開展談心活動,對兢兢業業、安心工作的干部應及時鼓勵和表揚,對存在的苗頭性問題應及時提醒。二是完善培養機制。加強對交流干部的跟蹤培養,有計劃地選送優秀交流干部到高校、科研院所或出國(境)參加培訓;對工作實績突出、群眾公認度高,特別是交流到經濟欠發達地區或邊遠地區工作的干部,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提拔重用。三是完善關懷機制。以組織關懷為基礎,切實解決好交流干部的后顧之憂,建立起相應的交流干部福利等相關保障制度。
2、嚴把關口,明確干部交流和任職回避工作的基本要求。一是崗位公開,民主推薦。對支援性交流、掛職鍛煉性交流,在一定范圍內先公開擬交流職位、崗位要求、資格條件等,通過群眾推薦、個人自薦、領導推薦和組織推薦,依據需要確定人選。二是認真考察,離任審計。為徹底防止干部“帶病交流”,應在被交流干部離任前,做好相應的組織考察和離任審計工作,把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質、專業特長、工作實績等考準考實,依據考核結果,交流到合適崗位、合適班子,使人盡其才,更好地調動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增強班子的整體功能。三是崗前培訓,跟蹤培養。對從下一級新提拔到上一級崗位工作的年輕干部或跨部門、跨行業交流的干部,須進行有針對性的崗前培訓;對培養鍛煉性交流的干部,特別是掛職鍛煉的干部,也不能一“掛”了之,應進行相應的跟蹤培養。
三、制定總體規劃,保證交流回避工作的有效實施
干部交流回避是一項長期且復雜的工作,因此,在實施干部交流回避工作中,一定要做到總體規劃、精心組織、重點突出,確保被交流的干部在新的工作崗位上能做出新的成績。
一是明確交流主體。重點抓好以下干部的交流回避:有發展潛力和培養前途的優秀年輕干部;管人、管錢、管物、掌握政策調控權,權力相對集中崗位上的領導干部;在同一單位內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領導干部。通過抓好以上干部的交流回避,一方面可以培養造就優秀黨政管理人才,另一方面可以引導干部增強廉潔自律意識,有效地防止以權謀私等腐敗現象的產生。
二是正確把握方向。明確干部交流的主體流向和合適跨度。應有計劃、有組織、有針對性地把優秀領導干部交流到經濟建設的主戰場,交流到“急、難、險、重”的崗位,并使之成為干部交流的主體流向。通過交流,使干部換位思考、增強全局觀念,使班子成員的知識結構趨于合理,氣質趨于相容,從而減少內部磨擦、增強班子團結。在交流中,還要注意做好干部崗位輪換工作,使干部在多崗位上經受全面鍛煉。
三是科學制定規劃。應按照《干部任用條例》的規定和要求,加大領導干部任職地域回避和一些敏感、熱點專業職務的重點回避,把干部交流與班子換屆、班子調整和實行干部任期制度結合起來,與鍛煉、培養年輕干部結合起來,科學制定干部交流和任職回避的五年規劃及年度計劃。每次交流干部之前,應制定切實可行的具體方案,以防止干部交流時緊時松或連續性不夠、針對性不強等問題,使干部交流回避工作能夠健康有序地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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