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基層黨組織職能定位思考
時間:2022-10-20 06: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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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農村經濟和社會正處在一個新的轉型期。廣大農民群眾的行為規范、生活方式、精神狀態、價值觀念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農村經濟體制和組織形式也正處于深刻變革之時,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改革農村基層黨組織的活動內容和工作方式,對黨的基層組織的職能做出科學定位,是一個需要認真研究的問題。
一、新時期農村基層黨組織面臨的形勢
(一)農村社會組織形式多樣化,基層黨組織依托行政組織發揮作用的空間大大縮小
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經濟成分和經濟利益、社會生活方式和社會組織形式及就業崗位和就業方式等日趨多樣化,加上跨行業、跨產業、跨地區的結構調整和資源配置,打破了原有的以村為單位建支部、以組為單位建黨小組的設置模式。特別是當前農村推進產權制度改革,農村社會組織形式多樣化趨勢更加明顯,農民群眾的流動性增強,角色定位更加復雜。而基層黨組織職能缺乏相應調整,導致有的地方基層黨組織領導核心和戰斗堡壘作用難以充分發揮出來。
(二)資源日益分散,給基層黨組織功能的實現帶來挑戰
現代社會主體的多元化使得資源日益分散,基層黨組織面臨著多種權力協商、合作、競爭的局面,資源越來越難以控制。一方面,遍布于各個社區、各個行業、各個部門的黨員是基層黨組織可利用的重要人力資源。但是在許多新生領域和新的社會群體中,如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等,由于體制限制,很多尚處于黨的工作空白狀態。另一方面,村級自治組織在現代社會中的作用越來越突出,是基層黨組織可利用的重要組織資源。但有的基層黨組織受傳統管理思想的影響,仍習慣于代替這些組織工作,管了許多不該管、管不好的事情,結果是出力不討好;有的則根本沒有滲透到這些組織中去,黨的影響力實質上被弱化。除人力資源、組織資源外,文化資源是新時期基層黨組織服務群眾、教育黨員、凝聚社會的又一重要資源。但一些基層黨組織受傳統說教式思想教育工作的影響,對于利用社區文化、民間文化等文化資源的經驗非常欠缺。
(三)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不斷推進,給農村基層黨組織提出了新要求
從目前的狀況看,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在發展中還存在著很多不和諧因素:一是少數農村黨支部特別是黨支部書記擔心隨著村民自治進程的加快,黨支部在村民心目中的傳統權威地位發生動搖,黨的領導核心作用被削弱。二是村黨支部與村委會的關系缺乏協調配合。有的村委會曲解“自治”,把“自治”與無條件的“自由”、“獨立”相混淆,把對上負責與對下負責對立起來,使上級分配的合理合法的任務也很難得到完成;有的村黨支部包辦了應由村委會做的工作,村委會很難發揮作用。三是農民群眾的民主素質與其日益增強的民主意識不相適應。有些人把農村基層民主等同于“人人做主”、“必須我做主”、“只能我做主”;少數先富起來的村民謀求政治地位的愿望比較強烈,個別人甚至采取一些非正當手段謀取村干部職位;有的村民不珍惜自己的民主權利,從個人的好惡出發,不能公平、公正地對待選舉。這些狀況都對農村基層黨組織的職能提出了新的要求。
(四)和諧社會的提出對農村基層黨組織傳統的領導方式和內容提出了新的要求
改革開放以來,基層黨組織日益重視經濟發展,這是十分必要的,但基層組織發展經濟的主要方式往往是自己直接上項目、辦企業。基層干部也往往直接成為企業的董事長、總經理之類負責人。隨著經濟不斷增長,許多農村社會矛盾和問題日益突出,新的農村社會形勢要求基層組織工作重心由經濟向社會傾斜,以構建和諧社會為目標,實現農村經濟社會全面發展。這對農村基層黨組織傳統的領導方式和內容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變革基層黨組織的職能定位極為迫切。
二、目前農村基層黨組織存在的問題
(一)組織弱化導致職能弱化
當前,農村大部分年輕、有能力的黨員都走出本地尋求更大的發展,致使農村基層組織人才匱乏,黨員老齡化,組織弱化現象一定程度的存在。另外,一部分村干部由于經營管理水平偏低,對現代科技、市場經濟、政策法規等知識的了解不多,因而難以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工作無力開展。基層黨組織弱化會帶來職能弱化的后果,會使基層組織后繼乏人,基層黨組織戰斗力、凝聚力不強,使黨和政府對農村社會的控制力弱化。
(二)“兩委”關系定位不清,形成權責交錯的局面
從制度安排的形式來看,“兩委”關系是明確的,村黨支部處于領導核心地位,村委會在黨支部領導下依法組織村民自治。但實際上,理想化和多重化的組織目標設計淡化了黨組織的核心職能。而且,以村委會實施村政事務管理、黨支部主要發揮領導和監督權力為特征的組織運行模式帶來的也往往是組織間的相互掣肘和權力紛爭。
一般情況下,在各種實際村政事務活動中,黨支部都處于中樞地位,村黨支部書記成了村政事務工作的決策中心,對村里的大小事務負總責,村民委員會和村主任在處理村政事務時只是居于次要地位,要配合前者開展工作。因此,村黨支部的領導和監督職能現實性地演化變成了對村政事務活動過程的直接控制和參與,當村領導班子的決策方案與部分村民意愿不一致的情況出現時,沒有一個中間組織充當緩和或協調者的角色,本來能在村內得到解決的問題也只能通過上訪渠道來解決。
(三)思想政治工作和人文精神關懷被忽視
隨著我國社會轉型的不斷深入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人們的思想觀念,如價值觀、人生觀、倫理觀等都在發生著深刻變化。在這種情況下,人們的思想容易受市場經濟的負面影響和腐朽思想的侵蝕。領導工作中更應該加強思想政治工作,把物質激勵與思想政治工作結合起來。然而,有的基層黨組織忽視思想政治工作,忽視對群眾的教育,缺乏與群眾的溝通和對群眾的關懷。思想政治工作的弱化及人文精神關懷的缺失,致使農村社會公眾整體素質難以提高,甚至思想精神境界出現滑坡。
三、對新時期基層黨組織職能定位的思考
(一)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政治職能
農村基層黨組織發揮政治職能,當前最重要的是引導基層群眾政治參與。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人們經濟自主權大大增加,社會生活呈現多元發展態勢,農民群眾政治參與的愿望隨之增加,而基層民主政治的發展則為政治參與的實現提供了有利環境。但是,應當看到,人們政治參與的態度各不相同,有積極競選者,有激進參與者,也有政治冷漠者。這表明,為了使政治參與在制度化、法制化的軌道內有序進行,基層黨組織的積極引導非常必要。
(二)體現黨的領導作用
體現和發揮黨的領導作用,這是基層黨組織職能定位的必然要求。基層黨組織的領導職能體現在:一是深化改革。農村改革的取向是市場化及以市場化為基礎的工業化和城市化,這些工作必須依靠黨組織來推動,領導農民通過改革走向富裕之路;二是組織農民發展合作。解決農民在市場競爭中的弱勢地位,必須把廣大農民群眾以利益為紐帶組織起來,幫助引導群眾逐步從以個體勞動為主的小農經濟轉變為相互依存、分工合理、勞動和資本共同創造財富的新型勞動方式。領導農民發展合作,不能搞包辦代替、強迫命令,主要是通過動員、示范、維權等方式,激發農民群眾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三是領導農民民主自治。要把握村民自治的領導權,充分發揮自治機制在處理村政事務、集體資產、村民利益等各方面的作用,通過自治依法維護村民的各項民主權利。
(三)發揮引導、協調、整合和維護各方合法權益的職能
黨的基層組織發揮作用的正確方法和途徑是引導、協調、整合及維護各方合法權益,從而實現黨的領導。關鍵是要充分挖掘和運用黨組織的政治資源和優勢,做農民群眾的貼心人和帶頭人,切實維護好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當利益主體發生沖突時,黨組織要引導群眾理性、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四)發揮好服務群眾、凝聚人心的職能
作為黨在農村的基層組織,要做到“上級黨組織為下級黨組織服務,黨組織為黨員服務,黨組織和黨員為群眾服務”,就要充分利用黨組織各種資源,切實為農民群眾服務,做老百姓的貼心人,只有這樣,才能體現黨的價值,實現黨的目標。要做好一切于群眾有益的事情,在人民群眾的利益表達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四、努力推動基層黨組織職能轉變
(一)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推進基層組織創新
思想觀念創新是推進基層組織創新的首要前提,其關鍵是敢于破舊立新。思想的禁錮是對工作創新的最大阻礙,敢于解放思想,沖破一切陳舊觀念的束縛,基層組織工作才能富有創造性,為轉變職能創造條件。
農村經濟組織、經濟制度創新是推進基層組織創新的突破口。推進“兩個創新”是實現農村基層黨組織與經濟社會發展、與農民群眾利益相結合的具體途徑,可以有效促進農業生產方式的變革和推進黨的領導方式的轉變,有利于構建和諧農村社會。
工作機制和方法創新是推進基層組織創新的主要形式。針對農民階層的分化,農村基層黨組織的設置、工作方式要進行相應的改革。一方面,農村基層黨組織的設置,可以根據黨員就業的不同、區域分布的變化重新進行整合。以便把每一個黨員都納入一個組織之內,并能進行有效的管理教育。另一方面,對農村村政事務活動的管理方式也必須根據形勢進行改革,在完成好黨在農村的各項任務的前提下,盡可能地為各個階層的農民提供良好的服務。
(二)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提高農村基層干部整體素質
當前提高基層干部素質最重要的是進一步增強市場觀念,學會根據市場需求,把握結構調整的方向,掌握面向市場、適應市場變化的本領。在帶領農民群眾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中,要善于以市場為導向,以效益為目標,增加產品的科技含量,優化經濟結構,促進經濟持續發展和農民穩定增收。在引導農民進行經濟結構調整時,要堅持按照自然規律和市場經濟規律辦事,尊重農民群眾的意愿,改進工作方式方法,切忌強迫命令、“一刀切”和瞎指揮。
(三)改進思想和工作作風,密切黨群關系
要增強群眾觀點,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當前農村一些地方干群關系比較緊張,主要原因是一些干部的群眾觀點和對群眾的感情淡薄了,對新時期農村和農民的特點認識不夠,對農民的權利和意愿尊重不夠,對農民的生活關心不夠,主動為農民群眾服務不夠,因此必須加強對干部的群眾觀點、群眾路線的教育。要增強政策觀念,提高政策水平。現在農民意見最大、反映最強烈的問題,就是政策不落實,或者落實得不好,一些干部對政策不熟悉,把握不住政策界限,造成執行政策走樣。因此,要讓基層干部熟悉和掌握黨的農村政策,知道哪些能干、哪些不能干;善于用政策凝聚人心,把農民團結在黨的周圍;善于用政策推動工作,把農民的積極性、創造性最大限度地發揮出來。要增強法制觀念,改進工作方法,善于運用法律手段調解、疏導民事糾紛,化解社會矛盾,消除不穩定因素。
(四)正確處理“兩委”關系,加強和改進農村黨組織的領導
農村村民自治,必須在黨的領導下依法進行。一是理清農村黨支部與村委會之間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二是明確黨支部書記與村委會主任的工作職責;三是健全機制,加強管理,規范運作。遵循權利和義務雙向對等的原則,形成“兩委”協調配合的工作機制,既調動村民行使民主權利的積極性,又發揮基層黨組織和黨員的作用。同時要建立健全民主決策運行機制和激勵約束機制,完善“兩委”工作制度,推動農村各項事業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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