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稅局科技創新工作交流材料

時間:2022-01-13 11: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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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稅局科技創新工作交流材料

一、科技創新稅收優惠政策的認識理解

稅收促進科技創新和技術進步主要是用政府有形的手牽動市場無形的手,通過減(抵)免稅款等少繳稅的信號,將企業的投資行為引至稅收優惠方向;通過有利于技術進步的稅收政策,把政府的部分收入讓渡給企業,影響企業技術進步的成本和效益,降低企業科技創新的風險,從而推動科技創新成果向現實生產力的轉化。近年來,為促進企業科技創新和技術進步,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國家和地方相繼出臺了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特別是從20*年1月1日起對企業技術創新有關優惠政策再次進行了調整。

(一)技術開發費稅前加計扣除。新政策規定,允許企業按當年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的15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即,企業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的技術開發費,在計征企業所得稅時按規定實行100%扣除的基礎上,允許再按當年實際發生額的50%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加計扣除。新政策取消了原規定中必須為盈利企業、發生費用比上年發生額增長10%以上等限定條件,將范圍擴大到所有查賬征收的內外資企業;同時變僅限于當年應納稅所得額扣除,為當年不足抵扣的可在不超過五年期限內延續扣除。

(二)職工教育經費計提比例提高。企業當年提取的職工教育經費按計稅工資總額2.5%以內,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據實扣除,政策由原來的1.5%提高到2.5%。

(三)科研設備加速折舊。企業用于研發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在30萬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計入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單位價值在30萬元以上的,可適當縮短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或加速折舊的政策,加速折舊和一次性列入成本費用只選其一,但不能計入技術開發費用。

(四)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新創辦的高新技術企業自獲利年度(原政策為投產年度)起兩年內免征所得稅,兩年后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新頒布的《企業所得稅法》明確,高新技術企業不論是否在高新技術開發區內,均按15%稅率征稅相應擴大了范圍。)

(五)設備投資抵免。凡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技術改造項目,購置國產設備金額的40%可抵免企業所得稅。投資企業實行投資額按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的優惠政策。

(六)社會資金捐贈創新活動。對企業向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和其他激勵企業自主創新基金的捐贈,在年度企業所得稅應納所得額3%以內部分、個人申報應納稅所得額30%以內的部分均予稅前扣除。

(七)新辦軟件生產企業及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從獲利年度起2年免稅、3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此外,高新技術企業計稅工資,轉制科研機構的稅收政策,企業技術中心、國家工程中心進口特定用品免征關稅和進口增值稅,產學研結合的稅收政策,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的優惠政策,其他科技中介機構的稅收扶持政策,以及科技專項、項目等特定進口設備、原材料、零部件的稅收優惠政策也進一步完善。

二、科技創新稅收優惠政策的落實實踐

(一)落實的措施

1、廣泛宣傳稅收政策,加強政策落實的督導檢查。我們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多種媒體,采取定期通告減免稅政策等形式,向廣大納稅人宣傳稅收政策,解答疑難問題。同時,結合每年開展的稅收專項檢查、執法檢查和稅收稽查工作,對優惠政策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違規政策進行清理,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同時,對需要取得部門資質證書的優惠政策,我們積極向省地稅局匯報并與相關科技、信息等職能部門聯系溝通,明確相關政策的執行口徑,保證政策執行的統一性。

2、簡化審批程序和環節,提高工作效率。對技術開發費加計扣除等優惠政策實行備案管理,取消了事前審批。同時,下放了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部分審批權限,僅投資額在2000萬元以上的由省局批,減少了審批環節,方便了納稅人辦理涉稅事宜。

3、嚴格審批管理責任,規范執法行為。我們在全系統實行了以“分環節逐級審核,定責任終身追究”為主要內容的《減(抵)免稅審批管理終身責任制試行辦法》。按照“嚴格審批、規范管理、權責對稱、公開透明”的要求,確定減免稅政策跟蹤問效的主體和責任人,誰審批、誰負責、誰監管,辦法出臺至今,未發現任何問題。

(二)顯現的效果

幾年來,我們在用足用好稅收優惠政策,促進企業科技進步和地方經濟發展方面取得了不可小覷的成績:2003年至20*年,全市有關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加計扣除企業自主創新投入的研究開發費用等14項目(次)共享受地方稅收減免3億元;21戶(次)企業的32個項目享受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投資總額88716萬元,抵免企業所得稅達35486.72萬元。

稅收優惠政策及時貫徹落實到位,有力地引導企業按國家產業、行業政策調整產品結構,給企業注入了新的活力,緩解了技術改造引起的資金緊張局面,涵養了稅源,為企業增添了發展后勁,為地方經濟騰飛貢獻了力量。如,唐鋼股份有限公司從2003年開始,累計提取技術開發費15.6億元,相繼投入到熱軋薄板的煉鋼及軋鋼、煉鐵冶煉工藝智能優化、冷軋及涂鍍產品、棒線材自動化控制系統等項目技術創新研究,使唐鋼在煉鐵環節具有了國內先進的軟、硬件系統,成為國內繼寶鋼、鞍鋼后第三個具有兩條熱軋卷板生產線的冶金企業,另外冷軋深加工項目的酸洗、冷軋、退火、平整、冷熱鍍鋅、彩涂等十條生產線相繼投產,棒線型材自動化水平逐步提高,使各項主要經濟技術指標全部達到了國內冶金行業前五名水平。又如,開灤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自2003年起7個技改項目享受國產設備投資抵免所得稅1.9億元,為其進一步實施技術改造,改善作業環境,保證礦井安全生產,奠定了良好基礎,為長遠發展積蓄了力量,企業利潤由2002年的1.77億元增至20*年的近5億元。

(三)發現的問題

國家近年有關高新技術企業稅收政策的實施,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高新技術企業科技投入的積極性,加速了企業的發展。但幾年來稅收支持科技創新的實踐中,我們仍發現了一些問題:

一是享受優惠政策的高新企業不多且真正享受到的實惠有限

國家現有的支持科技創新、實現產業化的稅收優惠政策很多,而且含金量很高,但是地稅機關卻找不到落實政策的對象。例如,我市享有技術開發費加計扣除優惠的企業只有14戶。享受高新技術產業優惠的企業更出現了空白。究其原因,一方面我市沒有國家級高新技術開發區;另一方面,納稅人對加計扣除政策不甚了解,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開發企業數量少。這反映出我市科技成果轉化為生產力特別是形成產業化的能力不強,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空間很大但任務艱巨,亟需舉措加大科研成果的轉化力度。

二是政策界線尚不很清,認定界定困難

如對高新企業的認定,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的界定尚沒有規范的標準。省科委《河北省高新技術企業及產品認定實施細則》(冀科工字[2000]013號)確定的標準與現行實際還有差距,可行性不高。《河北省企業技術開發費稅前扣除實施辦法》(冀地稅發[2000]61號)對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也沒有明確規定。

三是有些基層單位對減(抵)免稅工作缺乏日常分析監督檢查,對享受優惠企業的后續管理不到位

審批過后,很難及時跟進了解掌握變賣設備或對外投資的情況,對“企業將已經享受投資抵免的國產設備,在購置之日起五年內出租、轉讓的,應在出租、轉讓時補繳設備已抵免的企業所得稅款”等相關規定落實心力不足。

三、科技創新稅收優惠政策的完善建議

(一)重視四個原則

一是統籌創新原則

為促進產業、產品結構調整,2005年4月份取消了生鐵、鋼坯退稅,20*年6月1日起又對80多種鋼鐵產品加征5%至10%的關稅,將去年已經征收鋼坯、鋼錠、生鐵的出口關稅提高到15%,這就造成了同一企業在享受減免企業所得稅的同時又被提高關稅的窘境,企業并未享受到真正實惠,有違鼓勵科技創新的初衷。為此,建議打破單一稅種減免的局限,通盤統籌,實施多稅種、全方位稅收優惠,打破年底匯算時計算減免的舊制,提前謀劃,年中運作,從政策上、工作機制上創新和突破,真正實現促進企業技術進步,增強其自主創新能力的目標。

二是平穩過渡原則

新企業所得稅法將于20*年1月1日實施,20*年是執行現行政策的最后一年,亟需對現行的稅前扣除政策予以規范,力將稅收優惠的對象調整到主要側重于高新技術產業、資源綜合利用、節能行業上,以更好地體現國家產業政策,為各類企業營造相對寬松的、公平競爭的發展環境。由于高新技術企業均屬于資金、技術密集型行業,設備投資大、加工程度高,將會成為消費型增值稅和統一企業所得稅制度的主要得益者。新稅法實施面臨著新問題,國產設備投資抵免向環保、節能節水、安全生產設備投資抵免如何過渡。

三是簡便高效原則

設計政策時,稅收優惠的條件設置力求簡明扼要、透明統一、具有較強可操作性。盡量不出或慎出行政審批、部門審核認定政策,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管理漏洞。政策落實階段,盡可能簡化審批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將方便納稅人、促進自主創新早日投產見效為工作的出發點。

四是抓點促面原則

曹妃甸創建科學發展觀示范區、循環經濟示范區的遠景目標為促進全市企業科技進步、技術創新營造了良好氛圍。政府部門應抓住契機,立足*實際,進一步規范細化相關優惠政策,吸引更多更強的高科技企業落戶我市,帶動掀起全市科技創新的高潮。同時引導企業正確執行政策,切切實實享受到科技創新帶來的實惠。

(二)強調完善自身

1、嚴格依法治稅,營造優良稅收法制環境

我們將認真貫徹執行《行政許可法》和《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加強日常稅收征管,保證政令暢通和政策落實,確保完成各項稅費收入任務,為推進科技創新提供財力支持和資金保證。繼續全面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執法過錯追究制及減(抵)免稅責任制,加強執法考核,強化執法監督,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促進依法行政水平提高,進一步為科技創新創建良好的稅收環境。

2、落實優惠政策,營造優良稅收政策環境

我們將認真學習政策,深入研究政策,廣泛宣傳政策,把國家和省、市出臺的支持科技創新,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推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用準、用足、用活、用好。按照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的若干配套政策要求,重點在以下環節著力:(1)支持企業自主創新的投入;(2)支持企業加速科研開發儀器設備的折舊;(3)促進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4)支持企業加強自主創新能力的建設;(5)促進轉制科研機構的發展;(6)支持創業風險投資企業的發展;(7)扶持科研中介服務機構;(8)鼓勵社會資金捐贈科研創新活動。同時,開展多種形式的調查研究,深入了解和掌握高新技術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和經營發展趨勢,及時送政策上門,幫助企業落實好稅收優惠政策。

3、轉變工作作風,營造優良稅收服務環境

我們將進一步優化稅收服務程序,完善全程服務,簡化審批手續,對科技創新企業常規涉稅事項的辦理,只要申請資料齊全、合法,可即來即辦,以提高服務效率,方便納稅人。同時,主動接受納稅人和社會各界監督,不斷改進工作,提高稅收服務水平。

4、加強部門協作,營造優良社會服務環境

加強同發改委、科技、工會技協、國稅等部門的聯系與溝通,搭建政策交流平臺,建立經常性、制度性的聯合調查、聯合辦公和信息交換機制,統一政策口徑,形成支持科技創新的工作合力。同時,及時合作研究和解決我市科技創新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為企業技術進步和科技創新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