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基層組織建設交流
時間:2022-08-26 05: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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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縣工作時間不長,最近對全縣的基層黨組織建設工作進行了一次調研,我認為有以下幾個方面的感受:
一是在提高村組干部報酬上出新招,村組干部工作積極性明顯增強
近年來,村干部任務重,工作量大,但報酬低下,致使部分村干部不安心工作或出勤不出力,影響了農村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為了調動村干部的積極性,自2004年6月30日全區村黨支部書記電視廣播大會后,**縣委率先出臺了提高村干部待遇的政策規定,將村干部年工資由原來的2000元左右調整到5000-6000元,組干部年工資由300元左右提高到800元以上;每年年底拿出相當可觀的獎金,獎勵工作做得好的村組干部。還保證每村每年有一定數量的辦公經費,并實行村賬鄉管,使各項開支合理,穩定了村組干部隊伍,使他們增添了工作干勁。
二是在提高村干部文化素質上出新招,村干部為民服務能力和意識明顯增強
**縣委為了提高村干部的科技文化素質、理論水平和各種修養,與有關學校洽談,聯合辦學,在縣黨校率先開辦村干部大專班,聘請專家學者講學,學時兩年,各項成績合格者,發給國家認可的大專畢業證書。第一期大專班已經開學,村干部踴躍報名,經篩選,50名村干部首批上學。學員們說,這樣邊學習、邊工作,既提高了文化素養和綜合能力,又為我們更好地為黨工作,為人民服務夯實了堅實的基礎。
三是在村干部養老金保險制度上出新招,使村干部老有所養,病有所醫
多年來,我區一直沒有建立完備的村干部養老機制,致使年老退職村干部老無所養,病無所醫,身心方面都造成了很大的壓力,帶來了一些社會負面效應,不同程度地影響了在職村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在全區率先制定了《村干部基本養老金保險辦法》。規定凡是年滿18至60歲(女55歲)所有村干部,都可以參加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按照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保險費用采取縣鄉(鎮)財政拿一點,村集體收入(指有村集體經濟收入的,集體經濟沒有收入來源的不能向群眾攤派)支一點,村干部個人出一點的辦法。保費按規定限時間劃入縣社保局賬戶,專款專用,不得挪作它用。這樣,今后年滿60歲(女55歲)的村干部都能按月拿到養老金。
四是在幫扶困難老黨員上出新招,使老黨員生活得到進一步改善
根據**縣委調查顯示,具有40年以上黨齡的老黨員們在過去的社會主義實踐和改革中幾乎都擔任過村組干部,現在他們老了,身體狀況不容樂觀,家庭生活有的還很困難。為了解決這一問題,縣委率先制定了《農村黨員黨內互助金制度》,互助金滾動發展,逐年增加。主要來源于“五個一點”:從上級組織部留存黨費中拿一點,從縣財政經費中劃一點,從縣民政部門救濟困難老黨員專項經費中撥一點,全縣公務員黨員捐一點,優秀黨員企業家贈一點。每年分兩次發給老黨員,使那些在基層兢兢業業工作40年以上的老黨員老有所養,老有所安,化解了抵觸情緒,提高了黨在人民群眾的威望。個別老黨員要求退黨的不退了,全縣以前退黨的6名老同志要求恢復黨籍,還有的老黨員到有關部門核對自己的黨齡。與無形中凝聚了人心、鼓舞了士氣,形成了合力,加快了全縣經濟和社會事業的綜合發展。
縣委遵循農村基層黨組織是黨在農村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的規律,以制度創新入手,制定了一系列加強基層黨建和組織建設的制度,如《關于進一步加強村級黨組織建設的若干意見》、《關于加強村級工作的規定》、《關于村級干部管理辦法》,從大中專畢業生中選優、從農村退伍軍人中選拔以及面向社會公開選聘等,選賢任能,加快改善村“兩委”班子干部知識、年齡和能力結構的步伐。村組干部實行了“三推一審一選”、績效工資制度,加大了民主測評力度,從根本上保證了“干部能上能下、工資能高能低”新機制的落實。制定了《關于加強農村黨員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關于加強和改進農民共黨員管理教育工作暫行規定》,充分發揮農村黨員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黨在農村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還制定和完善了村干部輪流值班制度,鄉村干部聯合辦公日制度,村干部培養選拔制度,民主評議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制度,村干部和黨員教育培訓制度,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制度,村集體經濟財務管理制度,村干部績效掛鉤工資制度等等。切實形成了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權的良好體制。他們從制度建設著手,扎扎實實提高村干部待遇和綜合素質,實實在在辦理村干部養老保險,認認真真解決農村老黨員的后顧之憂,穩定黨的執政基礎,確保農村經濟社會全面發展,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