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實施方案

時間:2022-03-07 16:45:53

導語: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實施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實施方案

一、康復救助范圍

具有縣戶籍(居住證),并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書,有康復需求和適應指征的0—14歲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等殘疾和孤獨癥兒童。

二、康復救助內容

(一)機構康復訓練。由定點康復機構為救助對象提供功能訓練,運動、認知、溝通及適應性訓練等基本康復服務。

(二)輔助器具適配。為視力殘疾兒童驗配助視器;為聽力殘疾兒童驗配助聽器;為肢體殘疾兒童裝配假肢或矯形器,適配輪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輔助器具。

(三)醫療手術補助。為聽力殘疾兒童提供人工耳蝸植入手術,為有需求的肢體殘疾兒童實施矯治手術等,對醫保報銷后個人自費部分給予一定補助。

三、康復救助標準

(一)機構康復訓練

1、聽力、言語、智力和孤獨癥兒童康復:康復訓練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15000元。

2、腦癱(肢體)殘疾兒童康復:康復訓練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18000元。

(二)輔助器具適配

1、聽力殘疾兒童:為適合佩戴助聽器的聽力殘疾兒童配發助聽器。助聽器救助標準每人不超過7000元。每人僅限1次。

2、腦癱(肢體)殘疾兒童:根據適配機構評估,為肢體殘疾兒童免費適配假肢、矯形器、輪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適配輔助器具。

(三)醫療手術救助

1、人工耳蝸手術補助。為有手術適應指征的聽力殘疾兒童植入人工耳蝸。在城鎮醫保和新農合等相關費用報銷后,自費結算部分,予以一次性補助1萬元(1萬元以內實報實銷)。每人僅限1次。

2、肢體殘疾矯治手術補助。對先天性馬蹄內翻足等足畸形、小兒麻痹后遺癥、腦癱導致嚴重痙攣、肌腱攣縮、關節畸形及脫位、脊柱裂導致下肢畸形等實施手術的,在城鎮醫保和新農合等相關費用報銷后,自費結算部分,每年予以一次性補助10000元(10000元以內實報實銷)。每人每年僅限1次,每人手術累計救助不超過3次。

四、資金來源

補助資金在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和其他康復資金中列支。所有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封閉運行,驗收核發”的管理原則。對項目未實施或未實施完畢不得報支;違反項目規定的不合理支出不得報支;支出票據不規范的不得報支。對項目主管部門和實施單位截留、挪用項目專項資金的,財政部門有權拒撥資金,監察部門對群眾有反映的問題要重點查處,確保財政專項資金有效、安全、規范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