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區客運市場綜治方案

時間:2022-07-15 02: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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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區客運市場綜治方案

為嚴厲打擊各類電動、機動二、三輪、四輪車(以下簡稱“三輪車”)等車輛違法違規行為,建立良好的城區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暢通,營造更加安全暢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經研究決定在春節前后組織開展城區出租客運市場綜合整治活動,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工作會議精神,在保持穩定前提下,進一步規范我市城區客運出租市場,建立良好營運秩序,使整治城區“三輪車”非法營運工作取得明顯成效,為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創造安全、暢通、有序、文明、規范的道路交通運輸環境。

二、整治內容和工作目標

(一)整治內容

嚴厲打擊以市區載客三輪為主的各類無營運手續車輛從事非法營運等違法違規活動。

(二)工作目標

把集中整治與日常管理有機結合起來,從嚴治標,著力治本。通過專項治理,實現以下目標:力爭通過整頓和規范,使三輪車非法營運得到遏制,退出市區營運市場,建立規范的城區客運秩序,“三輪車”長效管理機制有效建立。

三、組織領導和責任分工

(一)組建領導小組,實行聯合執法

局成立由局長任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各責任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城區出租客運市場綜合整治領導小組,每天安排稽查站、客運所各一個中隊一部車輛,同時抽調兩個交管所(每所3人,一部車輛)配合,組成兩個整治小組。

(二)責任分工

四、工作措施

1、每天整治時間為8:30-17:30。春節前后安排組織2-3次夜查,采取不定期、不定時的組織,利用早、中、晚原先管理相對薄弱的時間段,組織人員對載客“三輪車”等無營運手續車輛從事非法營運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2、在查處“三輪車”過程中,要采取流動巡查的方式,不得長時間在一個地點蹲點執法。在三輪車出入頻繁的地方,對接送乘客的可疑車輛進行重點檢查,在獲取三輪車非法營運的證據后,當場查處。對證據確鑿的一律查處。

3、準確界定殘疾人和傷殘軍人“三輪車”。對未經批準從事“三輪車”營運的殘疾、軍殘人員,其殘疾證件合法的,要以批評教育為主,或從輕處罰。

4、對載客三輪車按照規定實施嚴管重罰,使其不敢繼續營運。并在重點整治的基礎上,建立整治和取締市區載客三輪車非法營運工作的長效機制。發現載客三輪車營運現象,迅速組織查處,防止反彈。

五、相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開展城區出租客運市場綜合整治活動事關民生,事關穩定。各責任單位要從構建平安和諧、維護市場秩序、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充分認識其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加強領導,周密部署,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各責任單位負責人要親自抓部署、抓檢查、抓落實,確保此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強化配合,形成合力。城區客運出租市場綜合整治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量大,各小組分別由稽查站、客運所帶隊中隊長負責,為整治活動的第一責任人,相關單位負責人為分工責任人。抽調交管所一定要認真配合,加大執法力度,形成強大合力,抓好本次整治活動。對因工作不力造成市里通報或其它不良影響的,將取消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本年度評先選優資格,并進行責任追究。

(三)嚴格紀律,依法治理。“三輪車”車主人員復雜,數量較多,工作中稍有不慎,極有可能引發不穩定因素。各責任單位要教育工作人員既要堅持原則、從嚴治理、依法管理,又要注意工作方法,做到文明執法、文明管理,防止因工作不當造成不必要的矛盾和糾紛。

(四)加強督查,務求實效。局成立整治活動督查小組,對整治活動進行不定期的督促檢查,對相關情況進行全局通報,確保取得實效。各小組對整治情況實行日報制度,當天情況由牽頭單位安排專人于次日上午9:00前報局辦公室,匯總后報局領導審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