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局執法抽查指導方案
時間:2022-06-14 04: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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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查方法
1、在市統計執法大檢查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協調下,組成多個聯合檢查組,實行工作責任制,采取聽取匯報、個別談話、現場檢查等方式,分別對各市區進行具體檢查。
2、在聽取市區匯報的基礎上,分小組、分專業查閱相關的規章制度、各類文件及有關報表;檢查統計工作的組織實施情況;檢查相關專業數據的采集流程、數據審核評估記錄和報告。
3、對抽中的鎮(街道辦)、企業等調查單位進行重點檢查。查看統計從業資格證書、原始記錄、統計報表、統計臺賬、有關文件等資料。
二、檢查的對象及數量
(一)檢查對象
1.市區、鎮(街道辦)各級人民政府;
2.市區、鎮(街道辦)各級政府統計機構;
3.負有提供統計資料義務的調查對象。
(二)檢查數量
檢查單位采用隨機抽樣的方法抽取,7月9日前,從各市區上報的數據庫中抽取2--5個(市區政府駐地為必抽)鎮(街道辦),市統計局執法檢查各自查業務組所涉及專業的法人單位各抽取10家(統計調查單位數低于10家的全部抽取)進行全面檢查。
三、檢查內容
(一)市區、鎮(街道辦)各級人民政府
1.領導人是否存在偽造篡改統計資料情況;
2.是否存在要求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偽造篡改統計資料情況;
3.是否存在打擊報復統計人員情況;
4.對本地區發生的嚴重統計違法行為失察情況;
5.設置統計機構、充實統計力量,支持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獨立行使統計調查、統計報告和統計監督職權情況;
6.為統計工作特別是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提供必要保障情況。
(二)市區統計機構
1.學習宣傳和貫徹執行《統計法》和《處分規定》的情況;
2.國家和省統計方法制度的組織實施、貫徹執行情況;
3.統計執法大檢查工作部署及自查自糾工作情況;
4.2008年以來發生的統計違法行為及查處情況;
5.對本地區發生的嚴重統計違法違紀行為失察情況;
6.工業總產值和綜合能耗、建筑業總產值、固定資產投資額、社會消費品零售額、糧食產量、勞動工資、城鄉居民收入、價格指數等主要指標數據質量情況;
7.統計執法檢查、統計違法違紀行為的查處情況;是否存在不作為、壓案不查、瞞案不報情況;
8.擅自組織實施統計調查或者變更統計調查制度內容,偽造、篡改統計資料,違法公布統計資料,違法泄露統計調查對象資料情況。
(三)鎮(街道辦)統計站
1.學習宣傳和貫徹執行《統計法》和《處分規定》的情況;
2.統計執法大檢查自查自糾工作開展情況;
3.統計站規范化建設情況。包括原始記錄、統計臺賬、統計資料的管理情況,設置統計機構和配備統計人員情況;
4.統計報表質量情況,重點檢查統計報表簽字、蓋章及代填代報現象;
5.偽造、篡改統計資料,或要求有關單位和人員偽造、篡改統計資料。
(四)調查對象
1.2008年以來主要統計報表的填報、簽字、蓋章等情況;
2.設置統計機構、配備統計人員和統計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建立健全原始記錄、統計臺賬、統計資料管理情況;
3.統計數據質量情況;
4.配合政府開展統計調查,及時提供真實完整的統計資料情況;是否存在阻撓、限制或干擾統計執法檢查情況。
四、檢查時間
1、7月12日前,市統計局各自查業務組確定參加檢查人員;針對省局對口處室要求,確定全市統計執法大檢查抽查過程中的“主要指標”交市統計局法規科。
市統計局召開各市區分管局長、檢查人員會議,對檢查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動員部署全市統計執法大檢查抽查工作。
2、7月12日至8月10日,各檢查組完成檢查任務,并整理好有關匯總材料,做好檢查情況匯報準備。
3、8月15日前,市統計局召開會議,聽取各檢查組情況匯報,對發現的問題確定處理意見,對下步工作做出部署。
五、工作程序
1、檢查人員在檢查前,首先取得被檢查單位的有關普查、統計調查報表、數據資料和自查報告(或工作匯報),掌握自查情況,為進行現場檢查做好準備。
2、各檢查組到每個單位進行檢查前,要制發《統計執法檢查通知書》,被檢查單位、負責人在《送達回證》上蓋章、簽名,接受檢查;檢查人員(送達)人員簽字送達。
3、檢查人員到市區統計機構、被抽中鎮(街道辦)統計站(科)、企業(單位)對普查、統計報表質量進行認真檢查,對報表數據、上報數據、微機錄入數據、實際數據進行認真核對,填寫《市統計執法大檢查數據質量檢查表》、制作《統計執法檢查筆錄》,被檢查單位、負責人、被檢查人在《市統計執法大檢查數據質量檢查表》和《統計執法檢查筆錄》上蓋章、簽名,表明意見,二名以上檢查人員簽字。
4、各檢查組要將檢查情況和處理意見認真全面整理后向市統計局領導匯報,按照執法檢查程序進一步核實反饋、處理,制定措施,督導整改。
六、檢查要求
1、各市區統計機構、市局各有關科室和各檢查組要充分認識這次檢查工作的重要意義,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服從統一安排,嚴格按照方案要求,扎扎實實地開展工作,確保不走過場。各市區統計機構要積極配合市檢查組做好抽查工作,做到不袒護、不遮蓋,切實幫助找出本轄區有關部門、單位存在的不足及問題,共同幫助改正錯誤,切實將問題消滅在基層;各科室負責人要統籌安排,抽人積極參加所擔負的專業檢查和整改,確保在國家、省檢查中不出問題。
2、實行檢查工作責任制,各檢查組對抽查結果的真實性負責。檢查組工作人員必須堅持原則,公道正派,深入細致,認真檢查,如實反映情況;謹言慎行,遵守保密、廉潔自律等有關規定,自覺接受監督;遇到意見不一致時,不得在被檢查單位人員面前爭論,服從帶隊領導的意見。
3、各市區要提前準備好書面匯報材料和各專業相關資料,做好迎查準備工作。
4、各檢查組要對每個市的抽查情況形成總結材料,于本組檢查結束后5日內報大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法規處),如有違法違紀現象需要立案的將材料一并報送。
5、檢查人員要遵守執法紀律,做到清正廉潔,公正無私,不接受宴請,不酒后到被檢查單位檢查工作,樹立文明機關和人民滿意公務員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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