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險基層服務體系構建方案

時間:2022-03-29 10: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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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險基層服務體系構建方案

為建立農業保險基層服務體系,防范農業生產風險,化解農村災害損失,保障農民切身利益。根據《市政策性農業保險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有關發展農業保險的精神和中國保監會關于政策性農業保險“五公開、三到戶”(惠農政策公開、承保情況公開、理賠結果公開、服務標準公開、監管要求公開,承保到戶、定損到戶、理賠到戶)的工作要求,切實增強農業、農村和農民抵御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風險的能力,建立農業保險長效發展機制,統籌城鄉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引導,自主自愿,市場運作,協同推進的原則。

政府引導,各地政府要通過制定農業保險政策,運用財政保費補貼等調控手段,積極宣傳、引導、鼓勵、推動廣大農戶自愿投保,保險機構承保,增強農民的保險意識,逐步建立市場化的農業風險防范機制。

自主自愿,各地政府,農戶,種植、養殖企業以及保險機構等有關各方自主自愿參與農業保險。

市場運作,農業保險要遵循市場經濟規律,投保、承保要按市場化保險的規則辦事。農民和種植、養殖企業是農業保險的投保主體,享有自主投保的決定權,履行保費繳納的義務和依法索賠的權利。

協同推進,各相關部門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和職能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配合,協同有序推進農業保險工作,真正把黨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實處。

二、組織領導

(一)成立市農業保險服務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

由市政府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金融辦主任任副組長,市委宣傳部、市農業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畜牧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水利局、市衛生局、市氣象局、人保財險支公司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農業保險服務體系建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政府金融辦,金融辦主任任辦公室主任,人保財險支公司經理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全市農業保險的組織、協調、實施工作。

(二)設立鎮(辦、區)農業保障工作機構

各鎮(辦、區)成立農業保險領導小組,由鎮(辦、區)分管農業的負責人任組長,財政所、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畜牧獸醫服務中心、人保財險保險辦事處、代辦處等負責人為成員。各鎮(辦、區)設立農業保險辦公室,人保財險保險辦事處、代辦處負責人為專干,負責辦公室的日常業務工作。

三、目標任務

(一)建立三級農業保險服務網絡

建立以市、鎮(辦、區)、村三級服務網絡為支撐,以鎮(辦、區)農業保險辦公室為平臺,鎮(辦、區)農業保險專干、村協保員隊伍為依托的農村保險服務體系。努力形成“布局全面、管理清晰、操作規范、服務到位”的農業保險服務體系。

(二)設立村組農業保障工作機構

各鎮(辦、區)在開展農業保險業務的村要從村干部中選聘1名農業保險協保員。協保員選聘標準和程序由各地政府和人保財險支公司共同確定,并制定協保員主要工作職責。鎮(辦、區)農業保險專干和農業保險協保員在人保財險支公司和鎮(辦、區)政府農業保險辦公室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并將此工作納入黨政部門年度考核內容。

(三)完善保障措施

要按照“險種歸屬、總量控制、差異管理、面向基層”的原則,圍繞工作目標、實施步驟、工作進程及保障措施,加大對農業保險服務體系建設的投入力度,在人力、物力上確保資源配置到位。人保財險支公司要根據工作的難易程度、標的特點、工作質量和效果等因素,安排農業保險服務隊伍工作經費。

四、實施步驟

(一)啟動階段(年9月)

各鎮(辦、區)要依據市政府文件,出臺本地農業保險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召開會議進行宣講布置,確定辦公場所、保險專干及協保員名單,報市農業保險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實施階段(年9月底)

完成各鎮(辦、區)農業保險服務體系建設的組織機構建設、人員聘任等工作。

(三)驗收階段(年10月)

各鎮(辦、區)農業保險服務體系建設工作完成后,要形成書面總結材料于年10月1日前報市農業保險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農業保險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農業保險服務體系建設的步驟和時間要求,對各鎮(辦、區)農業保險服務體系建設情況進行檢查驗收。農業保險服務體系建設完善后,農業保險覆蓋率要比上年增長10%。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強宣傳,迅速啟動

各鎮(辦、區)和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電視、電臺、網絡等新聞媒體宣傳保險知識和農業保險政策,讓農民了解農業保險;通過下鄉召開村民農業保險座談會、編印張貼墻報、發放宣傳資料等方式,深入宣傳推廣農業保險。要按照本實施方案,迅速啟動農業保險服務體系建設的各項工作。要結合當地實際,細化方案,盡快出臺農業保險服務體系建設的指導性文件,為農業保險及農業保險服務體系建設提供政策支持,形成“各鎮有網點、村村有人員”的農業保險服務網絡格局。

(二)履行職責,強力推進

推進農業保險,各相關部門工作職責如下:

農業、畜牧等業務主管部門應發揮災情疫情防控和專業技術優勢,充分發揮農業災情、重大疫情防疫防控體系作用,及時指導農民做好災情疫情預防工作,向人保財險支公司提供轄區內災情疫情等相關信息;充分發揮專業技術優勢,協助人保財險支公司做好承保前的風險評估、承保后的防災防損以及災后查勘定損工作,對種植業、養殖業保險各相關險種的數據予以監督、確認、協助確定損失程度及損失原因等工作;積極引導種植業、養殖業企業參加保險,配合農業保險,組織農民、農業企業等相關生產經營者參加農業保險。

民政部門在人保財險支公司承保“兩屬兩戶”工作中給予數據的提供、審核工作的支持。

財政部門應做好農業保險的財政政策統籌指導工作,落實農業保險的財政政策;安排好保費補貼資金預算,根據承保進度及簽單情況,及時撥付保費補貼資金,確保足額到位。

氣象部門為農業生產提供氣象信息,加強災害天氣的預報預警工作,對氣象原因造成的風險做出評估,共建“農保氣象災害預警平臺”,建立“農保災前預警用戶群組”。

宣傳部門要加強農業保險宣傳,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農業保險的目的、意義、保險方式和政策措施,做到家喻戶曉,深入人心。

人保財險支公司要按有關政策規定的條款、費率組織做好具體險種的承保工作,依法收取保費;與相關部門一起做好具體險種防災防損和災后賠償工作;對農業保險的災害損失要迅速查勘、定損,按照條款,應賠盡賠,足額到戶,切實保證被保險人利益。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分工,履行職責,相互配合,各鎮(辦、區)、有關部門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從服務農業大局、推進新農村建設出發,充分認識建立農業保險服務體系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緊迫性。要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部門相互協作、組織推動的工作格局,切實抓好農業保險服務體系建設工作,共同把農業保險服務體系建設工作落到實處。

(三)健全機制,加強考核

建立完善農業保險聯席會議制度,進行工作協調,信息溝通與情況交流,研究解決農業保險工作中的新問題,研討農業保險發展新領域,促進農業保險健康發展。

建立健全農業保險工作考核機制,制定鎮(辦、區)農業保險績效考核辦法,加強對政策執行能力的考核。對圓滿完成工作任務的鎮(辦、區),給予表彰獎勵;對沒有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的鎮(辦、區),予以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