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局人員編制方案

時間:2022-02-28 08: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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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局人員編制方案

根據《中共縣委、縣人民政府關于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騰發〔〕32號)精神,撤銷縣經濟貿易局,組建縣經濟局,加掛縣鄉鎮企業局牌子,為縣政府工作部門。其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如下:

一、職能調整

(一)劃入職能

原經濟貿易局(鄉鎮企業和個體私營經濟局)的工業經濟運行調節、產業政策、行業規劃,多種所有制企業發展的宏觀指導,推進技術進步與創新和中小企業、非公經濟管理、煤礦安全監管、鄉鎮企業管理及指導企業改革的職能劃歸經濟局承擔。

(二)劃出職能

1、原經濟貿易局承擔的全縣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制定重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計劃、促進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的職能劃入發展和改革局。

2、原經濟貿易局承擔的內貿管理、對外經濟協調職能劃入商務局。

二、主要職責

縣經濟局是全縣工業經濟運行調節、產業政策、行業規劃、多種所有制企業發展的宏觀指導部門,承擔著推進技術進步與創新和中小企業、非公經濟管理、煤礦安全監管、鄉鎮企業管理及指導企業改革的職能。其主要職責是:

(一)參與全縣經濟發展戰略的研究,制訂中、長期工業經濟發展規劃,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編制工業運行調控方案;負責全縣工業規劃布局工作,組織實施全縣工業的協調發展;

(二)對工業產業可持續發展進行綜合分析和研究,對宏觀經濟運行態勢進行分析、預測、監測,會同有關部門運用經濟、法制等手段,對經濟運行進行調控,指導產業結構調整,促進各產業之間協調發展,優化生產力布局,促進資源的優化配置,提出產業發展導向;重點行業、重要產品調整方案;指導行業進行制度創新和管理創新。

(三)組織擬定和實施地方工業產業發展政策,提出重點行業,重要產品調整方案,并檢查執行情況。對冶金、有色金屬、建材、建筑、煤炭、林產品、醫藥、礦產品、電力、機械、輕紡、食品等工業實施行業管理,擬定地方性行業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鹽政管理,搞好全縣易制毒特殊化學物品的管理。協調成品油、電力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電力行業的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研究和提出工業與環境、資源協調發展的對策,指導和協調工業污染防治和環保產業發展,組織資源綜合利用和再生資源回收;聯系管理工商企業的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中介組織。

(四)協調專項產業政策的制定,監督產業政策落實情況;研究并組織實施行業整合;負責全縣工業經濟信息網絡系統建設、收集、整理和經濟信息,組織推進企業信息化工作。

(五)研究提出改善經濟融資環境的政策措施,促進協調銀企關系,指導企業融資工作,指導和促進經濟信用擔保體系建設。

(六)指導企業改革,研究制定企業改革政策,提出改革發展思路,指導企業改革方案并督促組織實施。

(七)貫徹執行國家企業技術進步政策,研究提出支持全縣工業技術進步有關政策措施,負責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并組織實施,審核備案和上報省市核準工業技術改造項目并組織實施,擬定實施地方性產業發展政策措施;指導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工作。

(八)研究多種所有制經濟的狀況,提出優化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建議,促進各種所有制的公平競爭和共同發展;研究提出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公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強宏觀指導,協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維護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九)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鄉鎮企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對全縣鄉鎮企業進行宏觀指導,組織鄉鎮企業統計、信息工作,進行鄉鎮企業經濟運行情況分析;依法對鄉鎮企業進行管理。

(十)負責企業的治亂減負工作,指導并組織企業管理人員培訓,指導企業搞好職工教育工作;負責全縣權限范圍內的經濟系列、工程系列的職稱評定及工人技師的考核工作。

(十一)加強政治思想教育,搞好精神文明建設;抓好職能范圍內二級班子考核任免工作。

(十二)指導全縣非公經濟運行情況,負責全縣非公經濟會統工作。組織對非公經濟管理人員和職工的教育、培訓,幫助企業提高干部職工隊伍素質。幫助支持企業不斷提高管理水平,促進企業管理規范化、現代化。

(十三)完成縣委、政府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經濟局共設8個股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工作,搞好綜合協調服務;建立健全機關各項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情況;負責全局性的會議組織和文件起草;負責機關文秘、收發、信訪、檔案、機要、保密、財務、接待、保衛、后勤服務工作;負責機關房屋管理和物業管理工作,搞好固定資產管理、車輛管理、報刊雜志的征訂;負責機關信息化建設工作,督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組織好機關干部政治學習,搞好本系統內愛國衛生活動;負責局機關扶貧掛鉤工作。完成局領導和上級對口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黨委辦公室(加掛人事教育股、紀檢監察室、老干部工作股、工青婦辦公室牌子)

協助黨委領導抓好局機關和中小企業、鄉鎮企業及非公企業的黨務工作,組織黨內會議和文件的起草;負責黨內統計、黨費收繳、干部統計工作;承擔紀檢監察工作業務和信訪工作;指導企業抓好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法制建設,抓好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擬定黨員發展、培訓計劃,按干管權限對干部進行考核、考評和推薦任用。貫徹落實上級有關部門人事、勞動、工資政策并監督實施。辦理機關干部職工調動、調資、離退休手續,并指導企業做好此項工作。負責系統內企業干部職工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做好勞動工資和人事報表的匯總統計及上報工作。以及職工教育,并擬定企業員工培訓計劃,組織實施;抓好人才培養、使用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工程系列初級職稱評定及工人技師的培訓考核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干部職工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指導全縣中小企業、鄉鎮企業及非公企業工會、共青團工作及婦女計劃生育工作。開展困難職工的調查、建檔并做好困難職工的解困工作,作好各級勞模建檔管理工作;協助做好職工醫療互助工作。完成局領導和上級對口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企業管理、財審股

管理財政撥付的資金;協助局辦公室管理國有資產和搞好物業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專項資金;提出和編制部門預算方案,負責財務內審工作,做好機關財會報表;參與全縣國民經濟計劃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劃編制,對企業財務狀況進行分析,幫助指導、監督企業做好財務工作,有計劃地對企業財務進行內審。貫徹執行好《會計法》及相關的國家經濟法律法規,搞好職責范圍內會計人員的培訓學習工作。起草職責范圍內的會議報告和文件。參與編制和實施有關經濟運行的調控目標和措施,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加強生產經營管理工作。完成局領導和上級對口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經濟運行、統計股

負責統計指標的資料收集、匯總和編報,實施行業管理的統計工作,綜合研究分析國民經濟發展情況和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對經濟運行趨勢進行綜合分析,提出調控目標、政策措施;對經濟運行中涉及財稅、金融的政策性問題和資金情況進行分析研究,并提出建議;指導非公經濟統計工作,建立數據資料庫,貫徹執行好《統計法》及相關的國家經濟法律法規。分析監測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組織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進行經濟調控的意見及相應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調查分析行業、產品和市場供需情況,綜合平衡和銜接產、運、銷;完成局領導和上級對口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規劃發展股(加掛電力執法辦公室、重工業股、散裝水泥辦公室牌子)

參與全縣國民經濟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劃編制;根據國家方針政策,研究提出產業發展思路,提出貫徹行業管理的政策措施,抓好行業管理工作,指導行業結構調整,牽頭研究制訂相關行業的發展規劃和措施;負責組織產業布局和調整的總體規劃,提出政策性建議意見,協調產業與布局同步發展;建立和完善產業預警機制;監督、檢查產業政策的實施,落實鼓勵、限制和淘汰的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目錄;負責全縣工業規劃布局工作,組織實施全縣工業的協調發展。對國家、省、市關于經濟方面的法規和產業政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指導和幫助企業按照國家有關產業政策和投資重點,適時調整產業和產品結構,制定工業經濟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和投資規劃;負責鹽政管理;散裝水泥的管理;協調電力、成品油供需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電力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工作;協調交通運輸計劃的實施及營運調度。完成局領導和上級對口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六)中小企業股(加掛鄉鎮企業股、非公辦、煤炭工業股、企業治亂減負辦公室牌子)

負責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工作的宏觀指導和綜合協調服務;研究提出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監測分析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動態,協調解決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改善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融資環境的政策措施,建立和拓寬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融資渠道,協調解決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融資的有關重大問題,保障中小企業、非公經濟在市場準入、市場競爭中的合法權益;研究提出專項資金年度扶持建議并組織實施;承擔縣加快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貫徹執行國家鄉鎮企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鄉鎮企業信息工作;參與研究制定縣域經濟發展規劃和相關配套措施,協調落實專項資金,監督檢查資金使用情況;協助招商引資工作,引導和鼓勵各類企業在縣域和重點鄉鎮集約發展;協調支持縣鄉配套經濟,積極培育優勢企業。擬定并組織實施煤炭管理辦法,監督安全生產;督促執行煤炭行業規章、規范和技術標準;規范煤炭市場秩序;負責組織煤礦事故的調查處理和辦案結案工作;推進行業結構調整,促進行業有序整合;匯集分析行業經濟技術和市場信息,掌握分析生產經營動態,研究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上報審批省級安全技改專項資金并組織實施;搞好全縣易制毒特殊化學物品管理工作;協調建立企業發展社會化服務體系,研究提出企業服務體系和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協調落實企業獲得政府采購市場份額的有關工作,規范企業發展社會化中介服務市場;協調工商企業的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中介組織;承擔行政復議與應訴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全縣企業治亂減負工作,受與企業來信來訪,協調處理投訴日常工作;督促協調系統內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完成局領導和上級對口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七)技改科技股(加掛資源綜合利用辦公室、輕工業股牌子)

研究提出全縣工業企業技術進步和創新的計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審核備案和上報省市核準工業技術改造項目并組織實施;管理安排縣財政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指導企業信息化工作;促進工業群眾性技術活動的開展,推進技術合作與交流;研究提出并督促執行促進企業提高技術開發能力的政策措施,推進企業新產品開發工作;貫徹國家《清潔生產促進法》,依法組織協調和推行清潔生產工作;推進以節能、節水、降耗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開發和設備改造;組織開展資源綜合利用和資源回收利用工作;抓好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經濟項目前期工作,指導企業做好項目建設可行性論證、報批、評估等相關工作;實施輕紡、食品(蔗糖)、醫藥、造紙、飼料、包裝等工業行業管理;進行行業結構調整,協調行業內部關系,維護公平競爭秩序;研究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向有關部門提出建議;負責全縣報廢汽車回收監督管理工作;協調糖業發展,協助企業加強管理。完成局領導和上級對口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八)企業改革股

指導全縣企業改革,研究制定企業改革政策,提出改革發展思路,指導企業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推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引導改制企業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指導和協調企業實施戰略性改組,組建企業集團工作,組織和指導企業實施深化改革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再就業工作,搞好涉及企業改革的信訪工作,負責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工作和上市公司推薦工作。完成局領導和上級對口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一)人員編制

縣經濟局(鄉鎮企業局)行政編制16名,行使行政職能事業編制15名,工勤編制4名,總編制35名。

(二)領導職數

部門領導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股室領導11名。非領導職務職數,按《市鄉科級非領導職務管理辦法》(保辦發〔〕49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其他事項

(一)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提出全縣交通運輸發展戰略,重大布局、規劃和體制發展建議。縣經濟局協調交通運輸計劃的實施及營運調度。

(二)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全縣技術改造宏觀管理,縣經濟局主要負責市級和省經濟委員會核準權限范圍內的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管理,除此之外的工業及其他技術改造項目投資由縣發展和改革局納入固定資產投資管理。

(三)原縣經濟貿易局管理的散裝水泥辦公室,交由縣經濟局管理。

(四)原由縣經濟貿易局管理的縣鹽業公司,劃歸縣經濟局管理。

(五)縣加快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掛在縣經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