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實施方案

時間:2022-01-26 04: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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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黨和國家有關文化事業的方針政策,按照“統一規劃、分級負責,整體籌劃、分步實施”的原則,加強我市鄉鎮文化基礎設施建設,優化調整資源配置,提高公共文化服務能力,為滿足全市農民群眾基本文化生活需求提供保障。

二、建設要求

(一)選址要求。鄉鎮綜合文化站是農村公益性文化設施,選址要根據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總體要求,納入全市小城鎮建設規劃,建設在人口集中、方便群眾的地段,并為單體獨立建筑,不宜建在鄉鎮政府辦公場所內。

(二)面積標準。各鄉鎮綜合文化站新建面積不低于300平方米,人口較多、經濟狀況較好的鄉鎮,可根據自身條件適當增加面積。

(三)功能布局。綜合文化站基本功能空間要做到室內外相結合,室內基本功能空間包括:多功能活動廳、書刊閱覽室、培訓教育室、信息資源共享服務室、管理用房等;室外基本功能空間為文化活動廣場,包括:籃球場、健身場地、露天舞臺等。

(四)格式標準。各鄉鎮應按照專業規劃設計單位“五個統一”,即統一布局、統一造型、統一標識、統一結構、統一功能和建筑設計進行統一的規劃、建筑。

(五)資金使用。項目建設資金統一按照各鄉鎮工程建設進度給予拔付,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擠占挪用。

三、步驟及時間

(一)前期準備階段(2月15日至3月31日):由市文化局牽頭,市城建局、國土局等部門及鄉鎮密切配合,完成開工前設計、審批、招投標等一系列工作。

(二)施工建設階段(4月1日至8月31日):各鄉鎮要嚴格按照統一標準加強對工程質量、工期的管理,確保高質量、高標準完成此項工程。

(三)竣工驗收階段(9月1日至9月30日):市文化局組織相關部門對各鄉鎮的文化站建設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四、加強領導

實施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工程是我市加強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重要舉措,是關系廣大農村群眾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為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市政府決定成立*市綜合文化站建設領導小組,組長由市長助理*擔任,副組長由市文化局局長*擔任,成員由市發展和改革局、財政局、城建局、國土局、環保局等部門主管領導及各鄉鎮行政一把手組成。各鄉鎮也要成立相應的綜合文化站建設領導小組,由專人負責,加大財政投入力度,認真解決文化站在設施、場所、設備和人員培訓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確保按時保質完成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