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工作方案
時間:2022-01-18 1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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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把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作為戰略任務,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保持現有土地承包關系長久不變。
二、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的原則
1、堅持確保穩定的原則。這次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試點工作,不是重新調整原有承包關系,重新組織發包農村土地。是在二輪土地延包土地臺帳、三十年承包合同不變、土地承包相關原始資料基礎上開展清查,通過清查進一步明確承包地坐落、面積、等級等,并制作相鄰關系平面圖,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
2、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對二輪土地承包以來,農戶之間承包地互換、轉讓的要在確權時以現承包人確權,及時變更承包關系。對當年開展二輪土地延包時隱瞞承包地面積導致農戶承包面積多出帳證面積,應根據實際耕地面積情況,將多出承包地面積計入帳證;對于延包后,由于自然災害等原因,農戶實際耕種面積小于承包面積,如有預留地或有退包和新開墾的耕地,按原承包合同面積補足,其確權面積按補足后的承包耕種面積確權登記。最終實現“四統一”、“五到戶”。“四統一”即:承包地面積座落與承包合同、經營權證登記簿、經營權證書相統一;“五到戶”即:承包地分配到戶、承包地邊界四至登記到戶、承包合同簽訂到戶、承包經營權證書發放到戶、基本農田標注到戶。
3、堅持尊重歷史的原則。對于在二輪土地延包時,因土地等級差別、林遮地等折合承包面積造成實際耕種面積與承包面積不符的,要按照實際耕種面積登記,但要實際折算面積。
4、堅持民主協商的原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工作,要充分依靠農民群眾。清查、丈量、確權、登記的每個環節必須要實行民主協商和民主決策。
三、試點單位的確定
根據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辦明電[2009]85號)要求,我市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試點單位確定為布海鎮義合村4組。
四、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的范圍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的范圍,主要是家庭承包和其它方式承包的農村土地。(農村土地是指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四荒”以及其他依法用于農業的土地)。對于土地權屬不清的,要依法確定所有權,再開展經營權確權登記。
五、試點工作的時間安排與測量所遵循的原則和方法
(一)時間安排。
第一階段:準備階段(2009年7月21日—7月31日)
1、成立機構。市里組建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和抽調部門專業人員成立工作隊,鄉級也要成立相應機構。
2、宣傳動員。市、鄉、村組織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的相關政策法規和業務培訓。以組為單位組織農戶開展宣傳動員,采取推薦的方式推選各戶代表,代表家庭全體成員參與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
第二階段:清查階段(2009年8月1日—10月30日)
3、實施清查。由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勘測核實面積,結合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臺帳等檔案資料,對村組土地承包關系、面積、地塊、空間位置進行清查測量。
4、梳理予盾。依據清查的農村土地面積,按地宗逐戶核查承包合同。發現問題,梳理矛盾,提出解決矛盾的具體措施和辦法。
5、審核登記。對清查的情況進一步審核,由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專業測繪人員根據相鄰關系制作承包地塊位置平面圖,由農業部門編制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經公示無異議后,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初始登記。對于權屬存在爭議的地塊,暫不進行登記,待爭議調處后再進行登記。
第三階段:總結驗收階段(2009年11月1日—11月10日)
6、總結上報。布海鎮要認真總結試點經驗、作法及解決問題的有效措施,并將試點工作總結于2009年11月10日前上報市農業局。
(二)測量所遵循的原則和方法。
實際測量必須在市試點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由市、鄉、村干部與組村民代表和專業人員共同參與下完成。在實地測量工作中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和尊重歷史的原則。
1、對林遮地按在二輪土地延包時的規定從林帶外行2米處算起,南面9米;北面12米;東面12米;西面9米。
2、抹牛地(含道)留三米。
3、測量用具,使用GPS衛星定位儀測量。
4、測量面積確定后,四邊相鄰者簽字確認,測量小組人員簽字確認。
5、測量后由專業人員制作出平面圖,標明地塊面積空間、方位等級等。
6、根據平面圖等相關資料,由集體資產管理機關建立經營權臺帳,并錄入微機建立信息統一管理。
7、宅基地面積按照德發[1997]1號文件執行(270-33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納入平均承包的合同記入經營權確權面積內。
8、對林遮地等在九七年延包時有證據記載折合的面積,按當年折合面積計算;無證據記載又不能證實的,按實有面積折合標準計算,記入經營權確權面積;在登記時注明折合標準和實際面積。
9、斷頭林地按整體林地計算。暫未造林的林地,不計入經營權范圍。
10、土地經營權或土地所有權有爭議的待有關部門確定后再予確權和登記。
11、對非平均發包的耕地、新開荒地按實際面積測量;按實際面積登記確認經營權。非平均發包的實際面積大于承包合同面積的,下一年起按實際面積收取承包金,不交承包金的,超出合同面積部分收回另行發包。超出合同面積的按實際面積收取承包金,登記確認經營權。
12、對農村所有和國家所有依法由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水面等四荒地,也要實地測量,并制平面圖,登記造冊。
13、水田或非平均發包的其它土地中,為生產方便設的車道、水渠、變壓器和為生活還搭建的臨時建筑和道路不計入經營權承包面積。公共使用的放水渠和道路占用的土地不計入經營權承包面積。
六、組織領導與職責分工及經費保障
(一)成立機構。為切實加強領導,保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試點工作順利完成,經研究決定成立德惠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單位分別為農業局、國土資源局、財政局、監察局、信訪局、司法局、民政局、林業局,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市委常委、市長)
副組長:*(市委常委、市委副書記)
林英昌(市委常委、副市長)
成員:*(農業局局長)
*(國土資源局局長)
*(財政局局長)
*(監察局局長)
*(信訪局局長)
*(司法局局長)
*(民政局局長)
*(林業局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農業局,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兼任。
(二)職責分工。各相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切實履行好職責。農業部門要加強政策指導,明確工作要求,完善操作規程,強化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的管理,做好土地承包糾紛的調解,協調有關部門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工作。國土資源部門要及時提供土地勘測情況和基本農田有關數據資料,配合農業部門做好基本農田入戶進證工作。信訪部門要做好上訪群眾的接待工作,實行專人負責,妥善處理上訪案件。司法行政部門要充分發揮各級調解組織的作用,加大排查力度,及時化解土地承包經營糾紛,并為符合條件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其他相關部門要按本部門的職責分工,積極參與此項工作,共同維護好農民的合法權益和農村社會穩定。
(三)落實工作經費。根據省發展改革委、省財證廳關于“不得批準設立專門面向農民的收費項目,不宜收取《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工本費。因測量、登記、發證等工作實際發生的費用,由市級財政給予解決,不得向農民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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