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小康環保行動計劃方案

時間:2022-12-28 04: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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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小康環保行動計劃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和諧*的總體目標,堅持以人為本、和諧發展,以創建環境優美鄉鎮和生態村為載體,引導農民樹立清潔生產理念,提高農村經濟發展質量,建設生產發展、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社會主義新農村。

二、基本原則

(一)協調發展,互惠共贏

正確處理農村環境保護與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實施農村小康環保行動計劃與建設新農村的關系,把農村小康環保行動計劃融入到新農村建設大局中去,在發展中落實保護,在保護中促進發展,堅持節約發展、清潔發展、安全發展,實現可持續的科學發展。

(二)突出重點,全面推進

緊緊圍繞農村環境污染防治這一重點任務,優先解決農村地區突出的飲用水環境污染、土壤污染、畜禽養殖污染、工業企業污染、生活垃圾污染等問題。加大資金投入和政策引導,重點保障農村污染防治必需的生活污水處理、生活垃圾收集和運輸、養殖廢棄物處理與利用、飲用水源保護等基礎設施建設。同時,進一步搞好試點示范,以點帶面、點面結合,全面推進農村小康環保行動計劃的實施。

(三)統籌規劃,分步實施

按照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和要求,統籌規劃農村環境保護工作。重點規劃“十一五”農村環保工作的目標任務和重點工程項目,以項目作支撐,把農村環境污染防治與促進農村經濟發展有機結合,優先解決影響面大、矛盾突出的問題,分步實施,扎實推進。

(四)因地制宜,政府主導

各鄉鎮人民政府要根據當地自然、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采取相應的環保對策和措施,重點加強農村環保基礎設施與環保能力建設。

縣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加大財政對農村環保的支持力度,制定有利于農村環保工作的相關政策,引導公眾積極參與農村小康環保行動計劃的實施,充分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段,建立激勵機制,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全面落實小康環保行動計劃。

三、工作目標

到2010年,初步解決農村環境“臟、亂、差’’問題,農村地區工業企業污染防治取得階段性成效,農村飲用水環境得到改善,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得到基本控制,生態示范創建活動全面展開,農村環境監管能力得到加強,公眾環保意識進一步提高,農村環境得到初步改善。基本達到“清潔水源、清潔家園、清潔田園”目標。

——建設1個工業企業污染治理示范工程。

——在全縣選取并基本完成20個行政村的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理系統和30個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示范建設項目。

——建設3個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

——建設4個環境優美鄉鎮,4個生態村。

——加強我縣的環境監測、監管和宣教基礎設施建設。

——完成3處農村飲用水源地環境保護示范工程建設。

四、主要任務

根據我縣農村存在的環境問題和近期治理目標,重點要完成以下4項任務。

(一)加強生態保護

1.做好農村飲用水源地保護工作。特別是農村人口相對密集居住區的集中飲用水源;防治農村工業和農業生產及農民生活對飲用水源的污染;開展農村飲用水源水質調查與評估工作,建立農村水源水質監測制度。

此項工作由各鄉鎮人民政府牽頭實施,縣環保、水利、衛生等部門按各自職責做好工作。

2.加強自然生態保護。積極開展生態示范系列創建活動,建設一批環境優美鄉鎮、生態村,努力實現農村生態環境的良性循環。突出抓好縣域內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建設管理工作,

此項工作由縣林業局、各鄉鎮人民政府牽頭實施,縣環保局及其他有關部門配合。

(二)強化污染治理

1.按照國家環保部部署,積極配合市環保局開展土壤環境現狀調查工作。

此項工作由縣環保局配合。

2.治理畜禽養殖業污染。科學劃定禁養區和限養區,對超標排放的養殖污染企業進行治理。遵循資源化、無害化、減量化和綜合利用優先的原則,因地制宜,采取生產沼氣、建設有機肥生產廠以及堆肥、工藝處理等模式,提高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利用率與達標排放率。

此項工作由縣環保局和農業局按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3.治理鄉村工業污染。在服從鄉鎮及行政村總體規劃的前提下,制定鄉鎮及行政村環境保護規劃,對鄉村工業統籌安排,合理布局;對工藝落后、設施簡陋、污染嚴重的鄉村工業企業,予以限期治理、取締或關閉;鄉鎮工業發展要與小城鎮建設相結合,有條件的地區,應建設鄉鎮工業小區,對污染進行集中防治。

此項工作由縣城建局、各鄉鎮人民政府牽頭實施,縣環保部門配合。

(三)開展創優活動

按照《國家農村小康環保行動計劃》要求,引導和推動一批具有較好社會基礎、較強經濟實力、良好環境的村鎮率先開展生態示范系列創建工作,達到環境優美鄉鎮、生態村的標準。生態示范系列創建工作要著眼于以環境優化農村經濟的增長,突出地方特色,因地制宜發展生態經濟。一是發展生態農業。大力發展優質安全農產品,保障食品安全,促進農民增收。二是提高鄉村工業檔次和效益。*鄉村工業要實行清潔生產,積極發展循環經濟,促進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和秸稈等再生資源轉化及循環利用,提高能源和資源利用水平。

此項工作由各鄉鎮人民政府牽頭實施,縣環保、農業等有關部門配合。

(四)推進環境建設,要大力推進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建設

各有關部門要配合建設部門采用適用技術處理生活污水和垃圾。要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工作,強化農村環境監管。要在現有鄉鎮建保所的基礎上,繼續加強鄉鎮環保機構建設與人員配備。

此項工作由各鄉鎮人民政府牽頭實施,縣城建、環保部門配合。

五、重點建設工程

(一)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建設

1.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理系統示范建設

到2010年,完成20個行政村建設垃圾收集—轉運設施。

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設施配置:根據村莊規模和衛生要求配置一定數量的垃圾筒(箱),及時收集村莊生活區產生的垃圾廢物。根據村莊人口規模、清運路程,配置一定數量、規模的垃圾轉運工具、中轉站。

2.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示范建設

到2010年,完成30個行政村污水處理設施示范建設。優先在我縣農村水環境污染較嚴重的地區及水污染治理重點流域,建設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示范工程,根據我縣的實際情況,選擇沼氣池、化糞池、污水凈化池、人工濕地、地埋式污水處理等技術模式,建設農村污水處理設施。

(二)生態示范系列創建工程

到2010年,創建省級以上環境優美鄉鎮4個,生態村4個。

按照環境優美鄉鎮及生態村考核指標要求,在具有較好社會基礎和較強經濟實力的鄉鎮、村,率先開展環境創優工作,建設一批環境優美鄉鎮、生態村,實行以獎代補,對獲得稱號的鄉鎮、村予以獎勵。

(三)農村飲用水源地保護示范工程

到2010年,完成3處農村飲用水源地環境保護示范工程建設。優先在飲用水源水質污染較重、對當地群眾身體健康構成嚴重威脅的農村地區及水污染治理重點流域,選取3處農村飲用水源地,建設農村飲用水源地環境保護示范工程。開展農村飲用水源地周邊污染源調查與評價,布設水源地水質自動監測系統,劃定水源保護區范圍,建設水源周邊截污工程,設置水源保護區標志,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制定水源水質保護相關規定和辦法。

(四)工業企業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設

到2010年,完成1個工業企業污染治理示范工程。重點在工業企業污染較重的農村地區、污染治理基礎設施不配套的部分工業園區和工業集中發展區,建設和完善工業企業的污染防治基礎設施,鼓勵、引導工業企業采用節能降耗新技術,推行清潔生產,發展循環經濟,減少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

(五)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

到2010年,完成3個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設。在重點流域、區域和規模化畜禽養殖企業發展較快的地區,建設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根據養殖場所在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種植業和養殖業布局等具體情況,因地制宜地選擇生產沼氣、堆肥、各類環境工程等技術模式,治理畜禽養殖業污染,力求實現養殖污染物的資源化綜合利用,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

(六)農村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工程

到2010年,我縣要完成1—2個農村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設。

根據我縣種植業和養殖業布局,因地制宜地選擇生產有機肥、沼氣、堆肥、糞尿處理及秸稈氣化技術,綜合利用各類環境工程等技術模式。

(七)綠色(有機)食品生產基地建設工程

到2010年,完成建縣綠色藠頭基地示范工程建設。積極支持和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綠色(有機)食品生產基地環境調查與評估,編制綠色(有機)食品生產基地發展規劃,開展產地水、土壤、大氣環境質量定期監測。

(八)土壤污染與農村面源污染綜合治理工程

根據市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的有關數據和結果,針對不同土壤污染類型(重金屬、農藥殘留、有機污染、復合污染等),選取有代表性的區域(污灌區、固體廢物堆放區、礦山區、工業廢棄地等)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示范工作。大力發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有機)食品,實施沃土工程,避免或減輕土壤污染,促進土地資源的保護和合理利用。指導農民合理使用農藥、化肥、農膜等,積極發展生態農業,搞好作物秸稈、畜禽養殖廢棄物的資源化利用,妥善處理村鎮生活垃圾和污水,綜合防治農村面源污染。

(九)農村環境保護能力建設工程

加強和完善我縣的環境監測、監管能力建設,建立農村環境應急預警系統。要在現有環保機構和裝備的基礎上,加強環保人員和環保裝備的配備工作,使之與我縣環境保護工作需要相適宜。

六、保障措施

(一)組織領導

實施“農村小康環保行動計劃”是一項具有綜合性、復雜性、長期性、艱巨性的系統工程,縣政府成立以分管副縣長為組長,環保、農業、林業、水利、城建、財政、衛生、民政、交通等相關部門為成員的領導小組,負責行動計劃的組織與實施。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負責實施方案的制定、調度、協調和考核工作。

(二)政策措施與資金投入

縣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要研究制定有利于農村小康環保行動計劃實施的政策措施,制定促進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綠色(有機)食品發展、有機肥推廣使用等有關政策,促進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型新農村的建設,引導農村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向投資主體多元化的方向發展。及時建立我縣農村小康環保行動專項資金,并制定具體可行的農村小康環保行動專項資金的支持計劃。這些資金重點支持以下工程建設:

——農村環境污染綜合治理基礎設施建設工程;

——農村飲用水源地環境保護示范工程;

——鄉村工業企業污染防治示范工程;

——綠色(有機)食品生產基地建設工程;

——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

——土壤污染綜合治理示范工程;

——環境優美鄉鎮、生態村創建工程;

——環境保護能力建設工程。

(三)宣傳教育

要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宣傳實施《行動計劃》的目的、意義和內容,廣泛開展“綠色村莊”、“綠色學校”、“綠色家庭”創建活動,提高廣大農民環境意識,引導廣大群眾自覺保護農村生態環境,形成良好的生活和消費習慣。動員和發動農民群眾積極參與農村小康環保行動計劃實施工作,通過樹立和宣傳典型,發展生態文化,弘揚生態文明。

(四)監督檢查

縣政府將行動計劃內容列入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直有關部門的工作考核目標,定期檢查考核;建立評比獎勵機制,對在實施小康環保行動計劃工作中表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要建立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縣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日常抽查、督導,并于每年11月組成檢查組,對全縣農村小康環保行動計劃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報送市農村小康環保行動領導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