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計劃生育藥械市場整治方案

時間:2022-12-01 03: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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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計劃生育藥械市場整治方案

為貫徹落實全省計劃生育藥械市場專項整治行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徐州市衛生系統計劃生育藥械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根據《徐州市衛生系統計劃生育藥械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制定本方案。自2009年5月起至9月底,在全區衛生系統內全面開展計劃生育藥械市場專項整治行動。

一、目標任務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加強醫療衛生機構計劃生育藥械(指用于生育調節的藥品和妊娠控制的醫療器械,包括避孕、終止妊娠、促排卵等藥品以及宮內節育器、避孕套等醫療器械)使用的監督管理,規范執業行為,提高醫療和技術服務質量;嚴厲打擊計劃生育藥械使用環節的各種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取締無證使用活動;構建誠信氛圍,增強產品和服務提供者誠信守法意識和質量責任意識,提高行業自律水平;進一步完善執法體系,提出建立完善計劃生育藥械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和規范的建議,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監管能力,保障和維護群眾健康權益。

(二)工作內容和重點

專項整治的工作內容主要是:

1、查處違法使用計劃生育藥械和技術的行為。查處醫療衛生機構使用假冒偽劣計劃生育藥械的行為;規范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使用終止妊娠藥物、促排卵藥品的行為。

2、打擊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黑診所”及無相應行醫資質的人員非法進行人工終止妊娠和使用促排卵藥品的行為。

3、規范醫療衛生機構使用成人“性用品”的行為。

4、規范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在開展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中使用安全套等器械的行為。

5、建立完善計劃生育藥械監管機制,調查研究計劃生育藥械使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建立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體系的政策建議,為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奠定基礎。

專項整治的重點單位和部門:規范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婦產科、婦女保健科、計劃生育科/室、輔助生育科(中心)、不孕不育科(中心)和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性病、艾滋病防治科(專業)。

二、方法步驟

衛生系統計劃生育藥械市場專項整治行動自2009年5月起集中開展,集中整治活動各地自查與區級督查相結合,分四個階段實施:

(一)準備階段(2009年5月上旬)。成立區衛生局計劃生育藥械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附件2),結合衛生工作實際制定全區衛生系統計劃生育藥械市場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各相關醫療衛生單位要按照全區計劃生育藥械市場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要求,結合本地衛生工作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確保衛生系統專項整治行動的順利實施。

(二)自查整治階段(2009年5-6月)。各相關醫療衛生單位要按照本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組織開展專項整治的自查工作。從5月至10月將自查和整治情況于每月10日前報區衛生局。區衛生局將對各單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重點督查。

(三)綜合檢查與整改階段(2009年7-8月)。區計劃生育藥械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將組織相關部門,對各地開展專項整治的情況進行重點綜合督查。各地要根據督查的反饋意見,認真制定并落實整改措施,特別是針對專項整治中發現的問題,研究制定規范管理和加強監督的政策、制度,鞏固專項整治行動的成果。

(四)全面總結階段(2009年9月)。各地要認真研究分析專項整治行動的開展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認真總結,9月底前將專項整治工作總結書面報區衛生局。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相關醫療單位要高度重視專項整治活動,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把加強計劃生育藥械使用環節的監督和管理,作為事關人民群眾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事關社會和諧穩定的大事來抓。成立計劃生育藥械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制定本單位行動方案的實施細則,明確工作目標和重點,分解落實工作任務,全面掌握專項整治行動的開展情況,及時解決問題,完善監管措施。各相關醫療衛生單位把計劃生育藥械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實施細則及領導小組成員名單上報區衛生局。

(二)突出工作重點,嚴格依法管理。各相關醫療單位要按照區衛生局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突出整治的重點單位和重點部門,抓好關鍵環節的監管。特別是要加強對“黑診所”的打擊。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責令限期整改;對涉及違法、違規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查處。

(三)強化宣傳教育,營造良好氛圍。各相關醫療單位要充分利用各種會議、培訓班和相關執法活動,大力宣傳專項整治的主要內容和重大意義,提高職工的思想認識;要完善舉報投訴制度,廣泛發動和正確引導群眾共同監督,形成使用安全合格產品的良好氛圍,共同維護人民群眾的健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