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廳群體上訪突發事件方案

時間:2022-03-14 1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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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廳群體上訪突發事件方案

為妥善處置群體性上訪突發事件,根據建設部及省政府有關指示精神,制定建設廳處置群體上訪突發事件工作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處理原則,以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精神和確保社會穩定的責任感,認真細致地做好群體性上訪事件的接待處理工作,積極穩妥地處理好群眾上訪過程中的突發事件。

二、組織領導

廳成立處置群體性上訪事件領導小組,以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廳黨組書記為組長,廳分管負責人為副組長,廳辦公室主任、分管副主任和有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處置群體性上訪事件的協調工作,廳辦公室主任兼辦公室主任,廳辦公室分管副主任,房產處、建管處、規劃處、城建處各一名副處長為辦公室副主任。建設廳處置群體上訪事件領導小組見附件,領導小組成員隨著職務變動自動調整。

三、處置要求

1、帶著深厚感情和高度責任感,認真聽取上訪人員反映的問題,耐心細致地做好政策解釋工作。

2、對合理的要求,能解決的及時解決;一時難以解決的,要講清道理。對不合理的要求,要耐心說服教育;對無理取鬧的,在說服教育無效時,要協助公安部門依法果斷處理。

3、廳信訪接待室要對群體性上訪事件建立登記,定期分析。

4、對規模較大、情緒激烈的群體性上訪突發事件,在接待的同時,辦公室或責任處室要與地方有關部門取得聯系并要求地方有關部門派得力人員盡快到場,解答群眾反映的問題,積極疏導上訪人員盡快返回本地妥善處理。

5、對工作難度大的群體性上訪事件,要制定處置方案,報廳領導小組負責同志同意后安排接待處理。

四、處置方法及責任單位

1、群體性上訪接待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協調組織。對群眾反映的問題,簡單的、政策明確的由信訪接待室解答;復雜的、政策性較強的由信訪接待室商請有關處室派人解答;對于人數多、難度大的群體性上訪人員的處置方案,要先向廳領導小組報告再作妥善處理。責任單位:廳辦公室。

2、涉及城鎮房屋拆遷問題的,由信訪接待室商請住宅與房地產處解答;涉及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以及建筑質量與安全問題的,由信訪接待室商請建筑市場管理處和設計處解答;涉及城市建設問題的,由信訪接待室商請城市建設處解答;涉及規劃問題的,有信訪接待室商請規劃處、城鎮處、城建處(風景辦)解答;

涉及其它問題的有相關處室負責解答。

3、對揚言采取恐怖或過激行為,或到敏感地帶聚集鬧事的,或在廳信訪辦、機關辦公樓前采取過激行為的,由廳辦公室及時向公安部門和地方有關部門通報。責任單位:廳辦公室。

4、上訪人員圍堵廳機關辦公大樓,影響正常工作秩序時,由物業公司的值班和保安人員維持好現場秩序,耐心勸說,請上訪人員依法到信訪接待室反映問題,勸說無效時應向廳辦公室和公安部門通報。責任單位:物業公司、信訪接待室。

5、如遇上訪人員突發重病,現場工作人員應在第一時間通知120急救中心和大院門診部。如在接待現場發現一般病情病人,信訪接待室要及時通知門診部派人到場檢查處理。責任單位:信訪接待室。

6、處置群體性上訪事件需要用車時,由辦公室負責調度。責任單位:廳辦公室。

7、處置群體性上訪事件需要費用時,由綜合計劃處向廳領導請示同意后先行支付。責任單位:綜合計劃處。

五、建立初訪責任制,做好群體性上訪事件的預防工作

建立群眾初訪責任制,對減少和預防群體性上訪事件的發生十分重要。建設系統各級主管部門都要建立群眾初訪責任制。要明確責任,采取措施,提高對初訪問題的一次性辦結率。凡屬初訪時能解決的問題,因責任心不強或工作不力造成再次上訪、越級上訪或群體性上訪的要建立通報批評和責任追究制度。

六、各地建設主管部門可參照本工作預案,結合各自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地處置群體性上訪事件工作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