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領導實施方案

時間:2022-09-24 03: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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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領導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選人用人機制,更好地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建立公正、精干、高效的新型農技推廣服務體系,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瓜州縣事業單位領導人員聘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經縣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在全縣范圍內公開選聘農牧系統農業科技服務中心和種子管理站2個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現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為指導,以《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瓜州縣事業單位領導人員聘任管理暫行辦法》為依據,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干部“四化”方針,通過引入競爭機制,進一步激發事業單位內部活力,提高全縣農業技術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努力打造一支愛崗敬業、恪盡職守、開拓進取、奮發有為的農業技術服務干部隊伍,為全縣現代農業建設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二、基本原則

公開選聘農牧系統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必須堅持以下基本原則:

1、黨管干部原則;

2、任人唯賢、德才兼備原則;

3、群眾公認、注重實績原則;

4、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5、民主集中制原則;

6、堅持依法辦事原則。

三、崗位和職數

1、縣農業科技服務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2名。

2、縣種子管理站站長1名。

四、選聘范圍

凡在我縣工作且符合選聘條件和崗位資格的科級干部和專業技術人員均可報名參加公開競聘。

五、聘期和待遇

以上4個崗位均實行聘任制,聘期為3年,聘期內按照規定的職務級別享受相應待遇;聘任期滿后,該崗位繼續實行公開選聘,連續聘任的任職時間連續計算,職務級別及相應待遇不變。

六、條件和資格

(一)公開選聘條件

1、政治素質較好,能認真學習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政策理論,自覺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要的政策理論水平。

2、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工作勤奮,作風務實,在本職崗位上工作成績突出。

3、堅持和維護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有民主作風、全局觀念、大局意識,善于集中正確意見,善于團結同志,勤政廉潔,作風正派。

4、身體健康,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有勝任農牧專業技術推廣與服務的組織管理能力、綜合協調能力和實際工作能力。

5、堅持走群眾路線,密切聯系群眾,有較好的群眾基礎,能得到全縣大多數干部職工的認可。

(二)具體崗位資格

1、縣農業科技服務中心主任:熟悉農業和農村工作,具有一定的基層工作經驗,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任副科級領導職務2年以上(含2年),具有與所競聘崗位相近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或農口系列農業技術、工程技術中級以上職稱,鄉鎮、縣直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具有國家公務員、國家干部或縣聘專業技術干部身份的人員。

2、縣種子管理站站長:熟悉農業和農村工作,具有一定的基層工作經驗,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與所競聘崗位相近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或農口系列農業技術中級以上職稱,鄉鎮、縣直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具有國家公務員、國家干部或縣聘專業技術干部身份的人員。

3、縣農業科技服務中心副主任:熟悉農業技術推廣服務工作,參加工作滿3年以上(含3年),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與農業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或第一學歷為農校中專現學歷為大專以上,或具有農口系列農業技術中級以上職稱。鄉鎮、縣直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家公務員、國家干部或縣聘專業技術干部身份的人員。

(三)競聘類別

本次公開選聘農牧系統事業單位領導人員,設縣農業科技服務中心主任、縣種子管理站站長、縣農業科技服務中心副主任3個報名競聘類別,報名競聘者每人只能選擇一個類別,所選類別只作為競聘者最終競聘上崗的主要參考依據。

(四)不受理以下人員報名

1、近三年年度考核有被評定為不合格(不稱職)或未確定考評等次的;

2、在黨紀政紀處分期內的;

3、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紀檢監察部門立案審查的;

4、受過人民法院刑事處罰的。

七、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開選聘農牧系統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工作,從9月上旬開始至9月底結束,主要工作程序是:

(一)公告。由縣委組織部通過廣播電臺、電視臺、瓜州黨建網、瓜州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黨務政務公開欄等向社會各界公告,公布職位及職數、條件資格、選拔范圍、方法程序、報名時間、地點等相關內容。

(二)宣傳動員。各鄉鎮、各部門召開宣傳動員會議,組織干部職工學習實施方案,宣傳公開選聘農牧系統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目的意義,動員符合條件的人員積極報名參與競聘。

(三)組織報名。公開選聘農牧系統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報名工作由縣委組織部負責,采取個人申請,組織推薦的方式報名,報名時間為9月12日至9月17日。參加競聘人員報名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及復印件、組織推薦信、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張(同時拷貝電子版),并填寫《公開競聘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所有材料必須真實可靠,如弄虛作假,取消競聘資格。凡符合條件資格的干部均可報名參加,不接受電話報名。

(四)資格審查。報名截止后,由縣委組織部會同縣紀檢委、監察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按照各崗位公開選聘的條件資格,對報名者資格進行審查核實,將資格審查結果進行公布,并通知本人。每個競聘類別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比例不得低于1:5,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該職位的公開選聘,符合資格者發放《準考證》。

(五)筆試。經審查符合公開競聘條件資格的人員參加筆試,由縣委組織部組織實施。筆試的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試題統一命制,包括政治理論、政策法規、領導科學、專業技能、公文寫作和行政管理知識,卷面總分100分。突出工作業績和專業技能設定為加分項目,其中:近三年年度考核每獲得一年優秀者加0.3分;近三年獲得縣級表彰獎勵或榮譽稱號的加0.5分,獲得市級表彰獎勵或榮譽稱號的加1分,獲得省級表彰獎勵或榮譽稱號的加2分,獲得省級以上表彰獎勵或榮譽稱號的加3分,加分項可以累計加分,但最高加分不得超過5分。

(六)面試答辯。按照競聘人員筆試成績的20%與加分項的合計得分,以1:4的比例由高到低確定面試人員。面試答辯主要測試參加競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問題的能力、組織協調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臨場應變能力和科學決策能力。競聘者采取抽簽形式確定答辯順序,每人演講答辯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面試答辯前介紹自己的基本情況和工作經歷,闡述自己對報考職位的工作思路、履職設想和措施辦法,然后對面試題目進行答辯。面試答辯由縣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農牧系統全體干部職工全程參與,評委從縣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抽調9名領導干部組成。面試答辯評分按百分制現場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計算平均分,并將得分現場公布。

(七)縣委全委會推薦。將競聘人員筆試成績的20%、面試成績的30%相加后,以1:3的比例由高到低排列競聘人員名單,提請縣委全委會民主推薦進入組織考察的競聘人員??h委全委會推薦采取無記名劃票方式進行,當場計票并計算、公布推薦得票計分情況。將參加競聘者筆試成績的20%、面試成績的30%、全委會推薦得分的30%相加后,以1:2的比例確定進入組織考察的人員名單并現場公布。

全委會推薦得票計分辦法:推薦得分=推薦得票數÷推薦有效票數×100

(八)組織考察。組織考察人員名單確定后,由縣委組織部從公開選聘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抽調力量組成考察組,到競聘人員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進行考察,廣泛聽取意見,并在被考察對象單位進行民主測評,按百分制打分,計算出平均成績。民主測評贊成票不過半的,不得作為擬任人選??疾旖Y束后,由考察組寫出考察材料,對考察對象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并根據個別談話了解的情況對考察對象進行百分制打分。經組織考察,若考察對象均不勝任該職位,則取消該職位的公開競聘。

民主測評計分辦法:民主測評得分=民主測評有效票分數之和÷民主測評有效票數

組織考察得分=(民主測評得分+考察組打分)÷2

(九)綜合成績確定。根據競聘者筆試成績20%、面試成績30%、全委會推薦成績30%、組織考察成績20%的比例折算匯總得出每個競聘者的綜合成績,并及時公布。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加分項)×20%+面試成績×30%+全委會推薦成績×30%+組織考察成績×20%

(十)縣委常委會差額票決。根據競聘者的綜合成績和考察情況,由縣委組織部按照1:2的比例提出擬任建議人選,提請縣委常委會差額票決。

(十一)任前公示。經縣委常委會差額票決確定的擬任人選,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7天,接受社會監督。

(十二)發文任命。公示期滿后,對沒有不良反映或查證無問題的,按有關規定程序辦理任職手續,正式發文聘任。經查實確有影響任職問題的,報經縣委常委會研究后,取消任用資格。

八、原崗位領導干部安置辦法

對于不符合競聘條件資格和未競聘成功的原崗位領導干部,由縣委做組織調整或轉任非領導職務。

九、組織領導

公開選聘農牧系統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工作由縣委統一領導,縣委成立由縣委常委、組織部長張常榮同志擔任組長,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張鴻、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苗豐治、縣政協副主席趙明山3名同志擔任副組長,縣委組織部副部長、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魏軍賢、縣紀檢委副書記、監察局長戴生平、縣委組織部副部長、老干局局長潘永軍、縣農牧局局長王斌、縣農牧局黨委書記于生俊5名同志為成員的縣公開選聘農牧系統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委組織部,由潘永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協調處理日常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