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副鄉(鎮)長選派管理實施辦法
時間:2022-12-19 11:06:00
導語:科技副鄉(鎮)長選派管理實施辦法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選派科技副職,是加強領導班子建設,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科技進步的需要,是“科技興烏”的一項重要舉措。是造就培養一批縣、鄉經濟發展需要的管理人才的有效途徑。為了切實把這項工作做好,促進縣、鄉經濟的繁榮和發展,現結合××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選舉范圍和人選條件
⒈選派科技副鄉(鎮)長,應從縣行政事業單位、國營企業和學校在職科技干部中選擇。
⒉選派的科技副鄉(鎮)長,必須是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思想作風正派,勇于改革創新,有較強的事業心和政治責任感,有一定的組織領導能力、政策水平和管理經驗,有某方面的技術專長,有志于為發展農牧業經濟做出貢獻的科技工作者。
⒊科技副鄉(鎮)長,應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兩年以上工作實踐,年齡在歲以下,身體健康者。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二、選派程序
⒈選派科技副鄉(鎮)長應按自愿報名,單位推薦,接受單位考察,確定人選后,雙方單位簽訂合同的辦法進行。也可以由縣鄉公開招聘或縣委根據鄉鎮所需人才直接提名。物色人選確有困難,由縣委組織部上報地委組織部,地委組織部與地區人事局、科委共同向有關單位下達選派名額。
⒉推薦的人選由組織、人事部門進行考察,雙方同意后簽訂合同書。縣依法履行任命手續并報地委組織部、地區科委、人事局備案,抄送派出單位裝入本人檔案。
⒊每鄉(鎮)原則上只配一名科技副鄉(鎮)長。科技副職不占鄉(鎮)領導職數和編制。下派時只帶組織關系和行政介紹信。
三、科技副鄉(鎮)長工作職責
⒈在鄉(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除主管全鄉(鎮)的科技工作外,應積極參與政府的領導工作,參與鄉(鎮)農牧業改革和經濟發展規劃等重大問題的決策。
⒉科技副鄉(鎮)長要堅持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大力宣傳黨的農村各項政策,引導農牧民走依靠科技致富的道路。根據需要把人才、技術、信息引向農牧業生產第一線,幫助解決本鄉(鎮)科技疑難問題,促進農牧業發展。
⒊要重點抓好鄉(鎮)科技事業的發展,參與引進技術項目、技術改造項目,重點工程項目等方面的科學決策,推動橫向經濟聯合。
⒋領導并管好鄉(鎮)“五站”,組織健全技術管理和服務體系,因地制宜開發資源,大力發展鄉鎮企業。
⒌發揮科技副鄉(鎮)長的橋梁、紐帶作用,在互惠互利的原則下,促進選派單位和接受單位之間,建立長期、穩定的協作關系。
四、科技副鄉(鎮)長的待遇
⒈科技副鄉(鎮)長在選派任職期間,原單位一切待遇不變。
⒉科技副鄉(鎮)長在任職期間,執行自治區財政規定的現行補助標準,為本鄉(鎮)出差、開會、辦事,同鄉(鎮)干部同等對待,但這期間不再享受生活補助費。
⒊科技副鄉(鎮)長在任職期間的浮動工資、生活補助費、差旅費由所在鄉(鎮)發給。現行工資低于任職(副科級)工資最低檔的差額部分也由所在鄉(鎮)發給。
⒋科技副鄉(鎮)長任職期間,算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時間,派出單位對派出人員政績突出,有突出貢獻的可作為提拔作用和評聘高一級專業技術職稱的重要條件。對于有重大成果,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所在單位應給予表彰和獎勵。
⒌科技副鄉(鎮)長任職期間,享受縣上制定的其它優惠政策。
五、選派單位的責任
⒈經常檢查和了解派出的科技副鄉(鎮)長的政治思想表現和工作情況,定期聽取工作匯報。依靠單位的力量幫助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難題和困難。
⒉與鄉(鎮)黨政領導保持聯系,在技術、人才、信息等方面主動給予支援與合作。
六、接受單位的職責
⒈鄉(鎮)長黨政領導,應積極支持科技副鄉(鎮)長的工作,要確立經濟發展必須依靠科技進步的思想,并以此教育干部、群眾講科學、用科學,指導農牧業生產等。
⒉建立科技管理服務網站。各鄉、村建立科技推廣機構,以保證各項科技措施的全面實施。要積極鼓勵、支持科技人員從事科技承包、咨詢服務或創辦科技經濟實體。
⒊主動與派出單位加強聯系,建立長期、穩定的技術合作關系,共同開展各種科技合作活動。
⒋接受單位的主要領導,應積極支持配合科技副鄉(鎮)長選好科技致富的典型村、戶。以典型引路,帶動周圍的農牧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⒌積極建立科技培訓體系。舉辦各類短期專業培訓班,有計劃、有步驟地培訓鄉、村干部、科技示范戶和農牧民群眾,提高科學文化素質。
⒍鄉(鎮)黨委、政府,要積極為科技副職創造條件,保證他們能夠集中精力,抓好科技工作。在科技副職分管的工作范圍內,要使他們有職、有權、有責,要主動幫助科技副職熟悉情況,協調同級干部之間的關系,關心照顧他們的生活,妥善解決他們的困難。
七、組織、人事、科技管理部門職責
⒈科技副職的選派、管理工作,組織部要發揮牽頭作用,負責擬訂政策,協調關系并督促檢查工作的落實情況。
⒉人事局要切實參與日常管理,按照縣鄉(鎮)要求,負責人選的推薦、培訓。按政策規定解決科技副職的職稱、工資、獎勵及其他優惠待遇。
⒊科委、科協應積極介于這項工作,加強對科技副職的業務指導,解決其科技工作方面的問題,在計劃立項資金等方面給予優先保證。
⒋組織、人事、科技管理部門要分工合作,擔負起各自的責任。經常深入基層,及時掌握科技副職的思想工作情況,為他們排憂解難,關心他們的成長和進步。
八、其他有關事宜
⒈選派科技副鄉(鎮)長的單位和接受單位簽訂合同書時,應明確任職目標、任職期限、合作項目、互惠互利條件等,合同書報地委組織部備案。
⒉對科技副職的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進行管理。科技副鄉(鎮)長由縣委組織部、鄉(鎮)黨委與派出單位共同管理,以縣委組織部管理為主。
⒊科技副職任職期間,每年要寫一份述職報告,交縣委組織部,抄報地委組織部及派出單位。
⒋縣鄉每年都要按管理權限對科技副職進行認真考察,經考察不勝任工作或因其它原因不宜繼續擔任時,經有關方面協商按規定程序給予辦理免職手續。任職期滿后,確因工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作需要,連任或延長任期,在征得本人自愿、派出單位同意后,按規定程序重新辦理任免手續。
⒌縣、鄉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科技副職座談會,聽取科技副職工作總結交流經驗,表彰和獎勵優秀科技副職。
⒍縣鄉都要設立“科技副職基金”資金可采取財政撥一點、派出單位贊助一點的辦法籌集,用于科技副職工作的啟動資金和活動資金。
⒎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前的規定中與本辦法規定不一致以本辦法為準。
中共××委組織部
××年月日
××科技進步先進鄉(鎮)
標準
一、鄉(鎮)黨委和政府科技意識強,有依靠科技進步振興農村經濟和推動社會發展的緊迫感和責任感。經常聽取科技工作匯報,確定研究和解決科技工作中的問題。
二、制定了依靠科技進步振興經濟的政策、措施和辦法,并且在培養人才、引進人才、普及科學知識、推廣應用科學技術和發展經濟等方面取得明顯成效。
三、配備科技副鄉(鎮)長、科技副村長,設置鄉(鎮)科委;制定科技副職和科委的工作職責,建立檢查其工作制度;科技副職和科委的工作確有成效。
四、依靠科技進步振興農村經濟成效顯著,經濟發展速度或經濟指標在全縣位居前列。
五、農村經濟服務組織和主要產業技術協會建立健全,在種植業、養殖業、林果業、加工業等方面發揮明顯作用,農村產業化進程加快,經濟效果明顯。
六、勞動者技術和技能培訓全面、深入,勞動者素質明顯提高。
七、鄉(鎮)建設和環保有規劃,人民群眾的生活環境條件明顯提高。
八、增加科技投入,鄉(鎮)對科技的投入要占當年鄉(鎮)實際支出的以上(不包括其他渠道給予的專項資金)。
九、教育、文化、衛生、體育、計劃生育等方面的工作達到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標準。
十、落實科技興縣目標責任制,全面完成目標任務,考核結果優秀。
檢查辦法及標準:
檢查科技進步方面的規劃和推動科技進步的政策及規定。
鄉(鎮)黨委、政府每年展開次以上研究科技工作的會議。查看會議記錄、紀要、形成的其他文件、總結報告,檢查其工作是否落實及效果。
查看有關政策、措施和辦法的文件,查看總結報告。
科技人員繼續教育面在以上。
考察科技示范戶、示范村和示范項目。科技示范戶和示范村的比例達到和。
查看科技副職名冊、工作職責、制度、項目計劃和工作總結。鄉(鎮)科委須有一名專干。
鄉(鎮)科技副職的配備率達,村級科技副職的配備率達。
農業增加值高于前三年平均值——,且增長速度高于本縣平均水平。
工業增加值高于前三年平均值——,且增長速度高于本縣平均水平。
農村人均收入高于前三年平均值——,且增長速度高于本縣平均水平。
農業先進技術的覆蓋面達以上,優良品種的覆蓋率達以上;畜群良種覆蓋率達以上。新品種、新技術、推廣每年不低于項。
種植業、養殖業主要品種的單產高于本地區平均水平。
鄉(鎮)骨干企業有穩定的技術依托單位(人)或有較強的自主技術開發能力;技術開發經費達到企業銷售收入的。
查看經濟、技術服務組織和協會的章程、工作計劃、工作總結。
實地考察農村產業工作情況,是否和全縣產業化進程相一致,并查看工作報告。
查看工作計劃、教材、方式。
農村基層干部的年培訓面在以上。
農村勞動力的以上接受科普教育,每個村民小組有——名農民技術員。
考(察)鄉鎮建設,檢查環保工作,查看規劃。
科技信息網絡完備。
建有固定的科技活動中心并積極開展活動。
鄉(鎮)自己安排的科技經費支出占鄉(鎮)經費經常性支出的以上,科普經費落實。以年度財務報表為準。
適齡兒童入學率:小學以上,初中以上。
的鄉(鎮)人口享有或達到初級保健水平。
人口自然增長率控制在年度目標責任書規定的指標以內。
查看目標責任書和考核結果。
××科技興縣辦公室
×年月日
- 上一篇:個人工作總結
- 下一篇:學習《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