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婚姻登記實施方案

時間:2022-10-30 1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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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婚姻登記實施方案

為了方便農村群眾就近辦理婚姻登記,根據國務院《婚姻登記條例》的有關規定、民政部《關于“十一五”期間深入推進婚姻登記規范化建設的意見》的有關要求和省領導的指示,市人民政府決定將婚姻登記設置到鄉(鎮)人民政府辦理。為了確保設立鄉(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工作順利開展,現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針,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七大精神,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婚姻登記條例》、《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和民政部《關于“十一五”期間深入推進婚姻登記規范化建設的意見》為依據,按照機關效能建設的要求,以方便農村群眾就近辦理婚姻登記為目的,充分發揮鄉(鎮)人民政府在婚姻登記中的作用,完善婚姻登記機關設置,加強婚姻登記管理,確保依法登記,促進全市婚姻家庭和諧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方便群眾、精減高效。按照方便群眾的原則,設立鄉(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以方便農村群眾就近辦理婚姻登記;按照精減高效的原則,合理設置鄉(鎮)婚姻登記機關。除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廈坪鎮、拿山鄉人民政府不設立婚姻登記機關外,其它鄉(鎮)原則上應設立婚姻登記機關。

(二)因地制宜、規范設置。按照民政部《關于“十一五”期間深入推進婚姻登記規范化建設的意見》和省民政廳制定的《鄉(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申報標準》(見附件1)的要求,鄉(鎮)人民政府設立婚姻登記機關要規范設置,實行申報審批制度,符合辦理婚姻登記條件的,即批準辦理婚姻登記;條件不符合的,待條件成熟后,再進行申報。未設立婚姻登記機關的鄉鎮,其婚姻當事人可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婚姻登記。

(三)明確責任、強化管理。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繼續辦理婚姻登記工作。鄉(鎮)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婚姻登記各項規章制度,實行執證上崗和政務公開,加強內部管理,規范工作流程,開展人員培訓,提高登記質量,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三、方法步驟

為切實維護婚姻登記的法律效力,鄉(鎮)人民政府應在省民政廳審批之后,方能成為婚姻登記機關。其方法步驟如下:

(一)鄉(鎮)申報。鄉(鎮)人民政府按照民政部《關于“十一五”期間深入推進婚姻登記規范化建設的意見》和省民政廳《鄉(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申報標準》,認為符合條件后,填寫《鄉(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申報表》(見附件2),向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申報。

(二)縣級審批。市民政部門在收到鄉(鎮)申請后,對鄉(鎮)開展婚姻登記的條件進行審核,將符合條件的進行匯總,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向設區市民政局申報。

(三)設區市復核。設區市民政局對縣級市民政部門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鄉(鎮)進行復核,形成復核意見,經設區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省民政廳申報。

(四)省民政廳審批。省民政廳對各設區市申報單位進行審查,將符合辦理婚姻登記條件的鄉(鎮)審批確定為婚姻登記機關。

今后,對鄉(鎮)婚姻登記機關要加強指導,實行依法管理,每年定期進行督促檢查,對不符合辦理婚姻登記條件或違法違規登記的,予以整改,情節嚴重的予以通報。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設立鄉(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是省委、省政府落實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加強機關效能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鄉(鎮)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其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好事辦好,實事辦實。市、鄉(鎮)民政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當好政府的參謀和助手,加強檢查和指導,確保申報工作的真實情和準確性,確保鄉(鎮)婚姻登記機關符合辦理婚姻登記的條件,確保能夠依法登記,確保能夠為當事人提供優質婚姻登記服務。

(二)配備專職人員。婚姻登記是國家一項重要基礎性民事登記,是政府對公民婚姻關系的確定或解除進行行政確認的制度,是牽涉到千家萬戶直接利益的民生工程。確認婚姻關系的過程,是由婚姻登記員代表政府完成的,這一過程也是政府依法行政的一個重要方面。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為鄉(鎮)婚姻登記機關,從在崗在編人員中選配好責任心強、懂電腦的專職婚姻登記員1-2名,經考核合格,負責婚姻登記工作,并保持人員的相對穩定性。

(三)確保工作條件。市、鄉(鎮)人民政府要按照民政部《關于“十一五”期間深入推進婚姻登記規范化建設的意見》的要求和省領導關于“鄉(鎮)婚姻登記機關添置設備的經費由縣鄉財政負責安排,設備條件達不到要求的不能開展辦理”的指示,市、鄉(鎮)財政要加大資金投入,完善婚姻登記工作所需的電腦、打印機、檔案柜、辦公桌椅、制度牌等設施設備,為群眾提供方便。

(四)開展崗前培訓?;橐龅怯浄尚詮姡橐龅怯泦T的工作直接關系到婚姻當事人的切身利益。按照民政部要求,婚姻登記員必須執證上崗。為此,省、市民政部門要舉辦婚姻登記員業務培訓班,全面提高市(縣)所轄鄉(鎮)婚姻登記員的業務素質、服務水平。同時,鄉(鎮)也要經常督促婚姻登記員加強業務學習,以提高婚姻登記工作的合格率。

(五)經費管理?;橐龅怯浌ぷ魇且豁楅L期的民生工程,為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市財政安排一次性啟動經費15萬元。同時,每年為各鄉(鎮)婚姻登記機關解決辦公經費3000元(含辦公費、網絡費、設備維護費),按15個鄉(鎮)計全年安排經費5.1萬元,并列入市財政年度預算。鄉(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除按標準向當事人收取工本費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或者附加其他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