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推行行政指導工作方案

時間:2022-08-07 1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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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推行行政指導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全面推行行政指導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市政府辦公室《關于推行行政指導工作的意見》和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全面推行行政指導工作的實施意見》的精神,加強民生改善和社會管理創新等工作重點,充分運用行政指導手段,創新監管模式,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提升服務民眾、服務基層、服務發展的能力,為我鎮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基本原則

行政指導是行政機關適應經濟和社會管理需要,為有效實現行政目的,基于其行政職權和行政管理相對人自愿而實施的符合法律規定及其精神的引導、指點、教育、勸告、建議等非強制行為。其主要原則為:

1、自愿原則。行政機關實施行政指導應以行政管理相對人自愿為前提,不得采取強制或變相強制等方式迫使行政管理相對人接受行政指導。

2、合法原則。行政指導的工作內容和實施方式應在法定職責范圍內進行,不得超越法定權限、違反法律規定和政策規定,不得侵害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3、合理原則。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應優先采用行政指導等非強制方式,采取的方法應必要、適當,平等對待行政管理相對人,綜合考慮指導成效,避免給行政管理相對人帶來不必要的負擔。

4、公開原則。行政機關實施行政指導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外都應公開,將行政指導的依據、內容、方法、程序及行政管理相對人的權利等在辦公場所、工作網站公示,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對人的知情權、參與權和救濟權。

5、便民原則。行政指導的實施程序應簡明高效,針對不同類型事項,采取靈活多樣的方法,為行政管理相對人提供優質服務。

三、主要方式和內容

行政指導可以綜合運用政策輔導、走訪約見、規勸提示、獎勵引導、示范推薦、信用公示、信息批露、警告告誡、案件回訪、行政建議等方式開展。當前行政指導推行工作正處于探索階段,應重點在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領域,實施以下幾項內容:

(一)服務發展建議。行政機關根據服務職能,在日常監管中為行政管理相對人提供方向性建議和意見,幫助其建立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引導其規范自身行為,自覺合法經營,促進其健康有序發展。

(二)行政監管勸勉。針對行政管理相對人存在內部制度缺失或管理疏忽等問題,有可能導致違法行為的,行政機關可以約見其法定代表人或相關負責人進行談話勸勉,督促其完善制度,整改存在的問題和隱患,避免違法違規行為產生。

(三)執法事項提示。行政機關根據日常執法數據分析,在某一違法行為易發時段到來之前,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行政管理相對人宣傳、解釋法律法規,提前告知行政機關各項監管要求,提示、引導、督促其按照法律法規及政策要求履行義務,盡可能減少違法行為發生。

(四)輕微問題警示。行政機關對行政管理相對人違法情節較輕,無主觀故意并能及時糾正的違法違規行為,應當警示其立即糾正,并告知其正確的行為規范和要求,而不再對其實施處罰等措施。

(五)違法行為糾錯。在實施行政處罰或強制的同時,應當責令行政管理相對人停止并改正違法行為,防止違法后果進一步擴大,告知其應當遵守的行為規范,引導其自覺守法。

(六)重大案件回訪。行政機關對重大行政處罰或強制案件,在案件處理結束后應當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回訪,鞏固執法效果,促使行政管理相對人繼續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規范自身行為。

四、實施步驟

(一)制定方案(6月25日—6月28日)。各行政執法部門成立推行行政指導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本單位工作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

(二)組織實施(7月1日—7月31日)。研究建立推行行政指導的相關制度,具體包括行政指導工作規范、程序規定、激勵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考核評估辦法等。

(三)深化落實(8月1日—10月31日)。在具體事項辦理和執法案件辦理程序中,融入行政指導,相關辦理流程、裁量標準、執法文書、網上運行程序節點、案件材料等要體現行政指導內容。要統一行政指導文書格式,注重行政指導各類資料的收集歸檔。

(四)總結提高(11月1日—11月29日)。對行政指導推行情況、工作成效和工作經驗進行總結,并對下一階段工作做出安排,進一步嘗試擴大行政指導推行的范圍。

(五)考核評比(12月1日—12月31日)。結合全縣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對各部門行政指導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考核評價。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廣泛宣傳。行政指導推行工作已納入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落實,在力量配備、人員經費、工作保障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要通過各種途徑和方式加大宣傳力度,調動行政管理相對人與行政機關雙向互動與配合的積極性,為行政指導工作開展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二)穩步推進,轉變職能。推行行政指導是一種新型管理方式的探索和創新,是加強機關效能建設、提升服務水平的重要措施,各單位要適應當前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要求,突出重點,穩步推進,在推行工作中力爭實現管理理念的轉變。

(三)勇于實踐,優化環境。行政指導工作涉及面廣,推行任務重、難度大,各單位要積極主動開展工作,勇于嘗試新的工作方法,充分發揮行政指導積極能動、柔性靈活的特點和作用,為市場主體營造更加寬松的發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