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校基層工會換屆工作意見

時間:2022-03-03 09:4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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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校基層工會換屆工作意見

根據《中國工會章程》的規定,結合我縣的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我縣學校各基層工會2015年4月都要進行換屆。經請示縣總工會和縣教育局黨委,現就有關換屆工作的具體事項提出如下意見,用以指導規范本次換屆選舉工作。

一、換屆工作的基本要求

1.基層工會委員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同時進行換屆選舉。工會委員會委員和正副主席、經費審查委員會委員和主任,必須按照工會章程規定民主選舉產生,可以連選連任,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委任和指派。

2.凡會員在200人以上的,設工會委員7~9人,經審委員3~5人;會員100人至199人的,設工會委員5~7人,經審委員3人;會員25人至99人的,設工會委員5人,經審委員3人;會員在25人以下的,設工會委員3人,經審員1人。

3.凡會員人數在100人(含100人)以上的中小學實行會員代表大會和教職工代表大會結合制度,須選舉代表。其他會員人數在100人以下的單位一律實行會員大會制度,不選舉代表。

4.召開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時,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或會員代表出席才能進行。大會進行選舉和作出決議,必須經應到全體會員或會員代表過半人數通過。

5.大會選舉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采用候選人多于應選人數一人差額選舉辦法進行正式選舉。正副主席,可以由大會直接選舉產生,也可以由工會委員會選舉產生。具體選舉方法由各單位決定并在會員(代表)大會上通過,并予以公示。

二、工會領導人員候選人的條件和產生方法

1.任職條件

①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積極支持和參與教育改革;

②事業心強,熱愛工會工作,有群眾工作的組織領導能力;

③廉潔奉公,作風民主,熱心為教職工服務,敢于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④具有本級學校教師具備的合格學歷,懂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

⑤工會主席候選人的年齡,原則上:男不超過55歲(196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女不超過50歲(196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2.候選人的產生辦法

候選人可采取會員推薦、同級黨組織推薦、上屆工會委員會推薦、上級工會推薦、會員自薦等形式。候選人的推薦都要自下而上反復篩選,由工會基層委員會集中并報請黨支部討論后,4月10日前將工會委員候選人(差額)和工會主席候選人(等額)預備名單及基本情況(附表一)報縣教育工會。經縣教育工會審查,轉報縣總工會和教育局黨委統一意見后,提出候選人推薦名單,方可進行工會主席選舉。選舉結果與候選人名單不一致時,以選舉結果為準。

三、換屆工作的程序

1.召開工會委員會,制定換屆選舉方案,提出大會議題議程,報基層黨支部討論。

2.各基層工會要在4月10日前,向縣教育工會報告,并報送同級黨支部。報告的內容包括:會議召開時間、議題、選舉辦法以及正副主席、經審主任候選人名單、推薦過程等。

3.工會研究起草工會工作報告、工會財務工作報告、工會經費審查報告,督促行政起草提交大會審議的有關議案、材料。

4.大會開始前,召開預備會議,由工會報告會議籌備情況,通過大會議題議程,選舉大會主席團,決定其他事項。

5.召開正式大會時,實行代表大會制的由主席團主持會議,實行會員大會制的由工會委員會主持會議。主要議程:

①通過大會主席團成員名單

②通過大會議程

③工會工作報告

④介紹工會委員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候選人簡歷

⑤通過大會選舉辦法(舉手表決,經大會通過后生效)

⑥提名通過大會選舉工作人員名單(監票、計票人)

⑦分發選票、投票、計票

⑧公布選舉結果并說明應報上級教育工會正式批復

⑨新當選工會主席講話

6.及時上報工會委員會、正副主席和經審委員會、主任的選舉結果(附表二、附三)。不履行報批手續的,上級工會不予承認。

四、幾點注意事項

1.各基層工會要向黨支部作好匯報,向學校行政人員傳達這次會議精神,并組織會員認真學習此意見。

2.各單位要妥善安排,保證應到選舉人都能參加選舉,不準擅自缺席。

3.選舉必須充分發揚民主,體現選舉人的意見,不準拉幫結派,強迫選舉或不選舉某人。

4.要統一印制選票,候選人名單按姓氏筆畫為序排列;選舉后,選票由監票人封存,交工會存檔。

5.其他不盡事宜和換屆工作出現新情況,請與縣教育工會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