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思想解放活動意見

時間:2022-11-16 1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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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思想解放活動意見

根據市委王萍書記在全市政法工作會議上提出的“政法部門主題教育活動內容延伸、時間延長”的指示和市委政法委《關于在全市政法系統繼續深入開展“思想大解放、作風大轉變、服務大提升”主題教育活動的實施方案》要求,經研究決定,結合政法隊伍以“忠誠、為民、公正、廉潔”為主題的核心價值觀教育實踐活動,繼續在局機關深入開展“三大”主題教育活動。為確保活動扎實有效開展,特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工作目標

通過延伸開展主題教育活動,抓班子,帶隊伍,促工作,建和諧。切實解決當前干部工作作風中的“慵、懶、散”,領導作風中的“假、浮、蠻”,為政不廉的“私、奢、貪”,工作作風中低效率、亂作為等突出問題,實現干部作風明顯改進,履職服務質量顯著提升,工作激情明顯提高,全力服務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社會和諧穩定、保障改善民生,努力營造公平公正和諧穩定的法制和社會環境,為建設開放繁榮秀美幸福新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

二、時間安排和方法步驟

延伸開展主題教育活動從2月1日開始,至4月30日,共3個月。

(一)學習動員

1.動員部署。2月1日,召開延伸“三大”主題教育活動動員大會,貫徹落實全市政法工作會議和全市政法系統延伸開展“三大”主題教育活動動員大會精神,全面部署主題教育活動工作任務。制定主題教育活動實施意見和主題教育活動安排表,建立有效工作機制。

2.學習教育。結合政法隊伍核心價值觀教育活動,號召機關全體工作人員學習交警支隊“愛崗敬業、勤政為民”的精神,立足崗位,學習先進,爭當先進。組織機關全體工作人員重上井岡山,緬懷先烈,重溫入黨誓詞,現場開展革命傳統教育。組織黨員干部觀看井岡山精神學習報告會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進一步增強廣大黨員干部廉潔自律意識。開展“一名黨員一面旗”活動,組織黨員干部重溫入黨紀念日,重讀紅色經典,開展“司法行政怎么辦”和“機關黨員怎么辦”大討論,著力營造風清氣正的司法行政黨風、政風和行風。

(二)評議查擺

1.接受評議。結合“政法干警下基層大走訪”活動,繼續開展“大走訪、大宣傳、大談心”活動,深入基層調研,了解社情民意,廣泛征求意見。適時召開座談評議會,邀請有關部門單位干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法律服務對象代表參加評議,征求社會各界對司法行政工作的評價,了解掌握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建立健全投訴受理快速反應機制,公開干部作風問題投訴、舉報電話和電子信箱,拓寬和暢通群眾、企業和基層的投訴、舉報渠道,加大外部監督力度。

2.查擺問題。按照市委政法委“五查五看”集中剖析查擺整改活動的要求,分別召開領導班子會、班子擴大會、機關全體工作人員大會,組織全體干部職工聯系個人實際,深刻剖析查擺理想信念、宗旨觀念、廉潔自律、工作作風、班子形象等五個方面問題,客觀坦誠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查擺問題敢于“亮丑”,分析原因求深求廣,多找主觀原因,少找客觀借口。

(三)整改提高

1.督促整改。對剖析查擺和社會評議反饋的問題,認真進行梳理,深刻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意見,落實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限。結合創先爭優活動,機關各科(處、室)就整改問題、優化服務作出明確承諾。局主題教育活動辦將整改措施、服務承諾及落實情況,通過法治網、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等向社會公開,接受基層群眾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2、樹立典型。各行各業努力挖掘、發現、培育一批立得住、樹得起、有影響的先進典型,舉辦一次先進典型事跡報告會,宣傳先進典型事跡,弘揚先進典型精神,形成學習先進、爭當先進的良好氛圍,激勵機關全體黨員干部立足崗位作奉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局機關落實專人負責主題教育活動日常工作,要把主題教育活動作為加強作風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做到思想落實,組織落實,措施落實,工作落實,有計劃、有目標、有檢查,有總結。各科(處、室)要按照局機關主題教育活動部署,一著不落的完成主題教育各個階段的規定動作,通過活動切實解決1—2個思想、作風方面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

(二)精心組織,統籌兼顧。要把主題教育活動與創先爭優活動、學習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規定等工作緊密結合起來。要加強明察暗訪,強化效能問責,把主題教育活動開展與全省開展的集中整治活動相結合。要把主題教育活動開展與抓好全年工作緊密結合起來,正確處理主題教育活動與做好當前各項工作的關系,切實做到兩手抓、兩不誤、兩促進。要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加強主題教育活動的宣傳報道,不搞形式主義,不做表面文章。

(三)立足長遠,注重實效。要進一步完善局機關制度匯編,將主題教育活動中的好做法、好經驗提煉、固化為制度,把活動成果轉化為加強干部作風建設、優化發展環境的長效機制。機關40周歲尤其是35周歲以下、沒有基層工作經驗的干部,必須到基層司法所、市法律援助中心或醫療糾紛預防調處中心鍛煉,提高做好群眾工作、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及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