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價局價費公示工作意見
時間:2022-04-11 09:16:00
導語:物價局價費公示工作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價費公示工作,是價格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價格公共服務進萬家活動的重要內容之一。做好價費公示工作,對于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規范經營服務行為,推進我市經濟社會科學和諧的追趕型、跨越式發展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為切實加強價費公示工作,經研究,現就價費公示工作有關事項提出如下意見。
一、價費公示的范圍和內容
價費公示的范圍:所有涉及價格和收費的行政事業單位、省、市駐縣單位和行業協會、經營服務組織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服務收費或商品價格都必須按要求向社會公示。其公示內容為價費項目、計價(費)單位、價費標準、收費對象、收費及定價依據、價格舉報電話及監制單位。
二、價費公示牌的制作和維護
本著“誰收費,誰公示,誰制作,誰維護”的原則,制作維護費用由價費公示單位自行負擔。所有價費公示牌,必須做到內容完整、清晰無誤、美觀大方、更新及時。有條件的單位,可采用電子視屏、電腦觸摸屏和局域網等方式公示價費。
三、工作要求
1.各縣(市、區)物價部門要把價費公示工作當作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切實擔負起價費公示牌的監制職責,縣(市、區)物價局要有班子成員分工負責,常抓不懈。
2.價費公示工作列為價格公共服務工作的重要內容。價格公共服務工作到哪里,規范性的價費公示就必須全面覆蓋到哪里。
3.建立價費公示工作的評價體系,將采用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的辦法予以評價。年終列入價格工作綜合考評。
- 上一篇:促進民兵預備役工作協調發展意見
- 下一篇:會計風險與審計風險差異思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