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隊伍規范工作意見
時間:2022-12-29 02: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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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人民政府,風景區管委會,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認真貫徹《突發事件應對法》,加快應急隊伍建設,全面提升我市應急能力,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的意見》(國辦發〔〕59號)、《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全省應急隊伍建設的意見》(皖政〔〕6號)等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加強我市應急隊伍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
(一)基本原則。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專業化與社會化相結合,著力提高基層應急隊伍能力和社會參與程度;堅持立足實際,按需發展,兼顧各地財力、物力和人力,充分依托現有資源,避免重復建設;堅持統籌規劃、突出重點,逐步加強和完善各類應急隊伍建設,形成規模適度、管理規范的應急隊伍體系。
(二)建設目標。力爭通過2-3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市、縣(區)兩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全面加強重點領域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普遍建立鄉鎮、街道、村(組)、企業等基層組織和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同時,不斷規范應急志愿服務組織,基本形成統一領導、協調有序、專兼并存、優勢互補、保障有力的應急隊伍體系,使應急救援能力基本滿足本區域和重點領域突發事件應對工作需要。
二、建立健全全市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一)全面建設市、縣(區)綜合性應急隊伍。市、縣(區)兩級要以公安消防隊伍及其他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為依托,建立或確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在相關突發事件發生后,立即開展救援處置工作。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除承擔消防工作外,還應承擔并協助有關專業隊伍做好突發事件的搶險救援工作。要加強與專業隊伍的互動演練,不斷提高隊伍的綜合應急能力。
(二)深入推進街道、鄉鎮綜合性應急隊伍建設。要充分發揮民兵、預備役人員、保安員、基層警務人員、醫務人員等有相關救援專業知識和經驗人員的作用,要采取一定的獎勵措施調動和組織當地的勞動力資源參與到應急救援隊伍中來,組建或明確“一專多能”的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還要根據山區住居分散的實際,有效地組織好村、組綜合性應急救援小組。發揮就近優勢,開展突發事件的先期處置工作。主要是組織群眾自救互救,參與搶險救災、人員轉移安置、維護社會秩序;配合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做好各項保障;協助有關方面做好善后處置、物資發放等工作。要加強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嚴明組織紀律,經常性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不斷提高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應急保障能力。
(三)不斷強化旅游景區點和工業園區的綜合應急隊伍建設。要根據旅游景區點和工業園區的規模,整合現有力量,有針對性建立一支應急救援隊伍。旅游景區點要發揮導游講解員、安全員、醫務人員和管理人員的積極作用,經常性地開展一些應急培訓和演練,不斷提升處置突發事件的意識和能力。工業園區及規模以上企業都要建立一支由企業保安、物業管理員和職工組成的專職或兼職綜合應急隊伍,并配備必要的裝備、設備、器材和物資。工業園區內的企業要建立應急力量和資源共享機制,組織跨企業聯合應急演練,提高園區整體應急救援能力。
(四)切實加強學校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全市各類學校都要各組建一支由教職員工、物業管理員、學校保安和學生相結合的兼職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經常開展有針對性的應急演練,強化廣大學生應急意識,增強其自救互救能力。學校還應根據需要為應急救援隊伍提供必要的物質保障。
三、加強全市專業應急隊伍建設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在全面研究分析本行政區域各類突發事件的特點、發生頻率和造成損失的基礎上,全面加強各類專業應急隊伍建設,重點加強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一)強化防汛抗旱和地質災害應急隊伍建設。各地要根據山區水旱災害的實際,依托水利工程管理人員、民兵、預備役人員、農技人員、村民和相關單位人員等組建防汛抗旱專業突擊隊伍,村委會要組建由村民和屬地相關單位人員參加的村防汛抗旱隊伍。已組建的防汛抗旱隊伍要按照專業化、規范化要求,進行整合完善。防汛抗旱隊伍在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組織指導下,開展汛期巡堤查險、險情處置、人員安全轉移和干旱緊急情況下應急供水等,做到有旱抗旱,有汛防汛。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依托相關領域專業技術人員、地質災害危害點防災責任人等組建地質災害應急隊伍,主要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調查評估、趨勢分析,指導地質災害的群測群防,開展防范知識宣傳,報告隱患和災情信息,組織遇險人員轉移,參與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和應急處置等工作。防汛抗旱和地質災害應急隊伍要加強平時的隱患排查和整改,努力把隱患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
(二)加強氣象災害應急隊伍建設。各級氣象部門要依托人工增雨、防雹、防雷等氣象災害專業技術力量,并會同民政部門組織鄉鎮綜合信息服務站信息員、民政信息員、氣象災害危險區域防御責任人和相關單位人員組建氣象災害應急隊伍。氣象災害應急隊伍主要承擔接收和傳達預警信息,報告災害性天氣實況和災情,宣傳氣象災害防御知識,組織群眾轉移和避險,參與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和調查評估等工作。
(三)推進森林消防隊伍建設。要以專業森林消防力量為骨干,充分發揮林業企事業單位、民兵、基層干部群眾等力量作用,組建森林消防隊伍。從事大面積森林資源培育的企業、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和國有林場應建立森林消防力量。要建立與公安消防、當地駐軍、武警部隊、預備役部隊的聯動機制,加大對基層森林消防隊伍裝備建設的投入,加強撲火專業培訓和應急演練,滿足防撲火工作需要。
(四)強化地震應急隊伍建設。市地震局要依托全市地震專業技術人員和公安消防、醫療衛生等部門力量組建地震應急隊伍,主要任務是宣傳應急避險知識,開展地震監測會商,上報地震災情等信息,開展現場應急處置和調查評估等工作。
(五)加強礦山、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各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要會同企業管理部門,依托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和有關企業的救援力量、省級專業救護隊力量,采取政府與企業共建和區域聯運方式,組建礦山、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伍。礦山、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依法建立由專職或兼職人員組成的應急救援隊伍。不具備單獨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小型企業,除建立兼職應急隊伍外,還應當與鄰近建有專業救援隊伍的企業或單位簽訂救援協議,或者聯合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礦山及生產、存儲和運輸危險化學品單位所在地要建立隊伍調運機制,組織隊伍參加社會化應急救援。
(六)加強環境應急隊伍建設。各級環境保護部門要組織環境監察機構專業力量和相關單位人員組建環境應急隊伍,主要開展環境質量監測預警,加強飲用水源地、重點污染源、輻射污染源等重點領域環境監控,開展有毒有害化學品重點危險源及污染隱患調查,參與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等。
(七)加強道路搶通和運輸保障應急隊伍建設。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要組織高速公路經營單位、國省干線公路和縣道養護管理部門、路政部門、公路養護工程企業等組建道路搶通應急隊伍,高速公路經營單位要組建本單位道路搶通應急隊伍,主要承擔道路緊急搶通、清障保暢等任務。要加強與公安交警、氣象部門的信息溝通,提高協同處置能力。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要依托重點客、貨運輸企業組建運輸保障應急隊伍,完善應急運輸車輛儲備管理機制和征用補償機制,提高與相關部門的協同處置能力。
(八)強化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和水上搜救應急隊伍建設。各級公安部門要組織交警、消防等專業力量組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隊伍,主要承擔重大交通事故現場交通管制、施救被困人員、疏導交通等工作。要建立與衛生、危險化學品、道路搶通、氣象、環境等專業應急隊伍的信息溝通和聯動機制,快速有效處置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太平湖、深渡碼頭等重要湖泊水域所在區縣人民政府要結合各自特點和需要,以交通部門、海事機構為主體,會同公安、氣象、農業、衛生等部門,充分發揮專業打撈企業的作用,組建水上搜救應急隊伍,開展水上搜救、打撈等應急處置工作。
(九)推進市政公用事業保障應急隊伍建設。市政、供水、市容環境等主管部門和市政公用事業運營單位,要組織本地區有關企事業單位懂技術和有救援經驗的職工,分別組建各類市政公用事業保障應急隊伍,承擔相關領域應急搶險救援任務。重要基礎設施運營單位主要組建本單位運營保障應急隊伍。要充分發揮設計、施工和運行維護人員在應急搶險中的作用,配備應急搶修的必要設備,加強人員培訓,提高應急搶修保障能力。
(十)強化衛生應急隊伍及食品安全應急隊伍建設。各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要建立由醫療衛生機構、衛生學校等相關專業人員組成的衛生應急隊伍,完善專家庫,配備必要的醫療救治和現場處置設備,主要承擔傳染病、食物中毒、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和其他突發事件傷病人員醫療救治等任務。各級衛生、農業、質監、工商、商務、食品藥品監管、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能,組織專業力量組建食品安全應急隊伍,做好食品安全監測預警,參與應急處置和調查評估等工作。
(十一)加強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隊伍建設。各級農業(獸醫)主管部門要會同衛生、公安、工商、質監、林業等部門,建立由相關行政管理人員、動物衛生監督人員、動物疾控技術人員、有關專家、執業獸醫等組成的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隊伍,主要承擔疫點、疫區、受威脅區的封鎖、隔離、撲殺、銷毀、消毒、無害化處理、緊急免疫接種及高風險人群監測防控等任務。
(十二)強化電力和通信應急隊伍建設。全市供電部門要組織專業技術力量組建電力應急隊伍,承擔電力設施運行維護、應急搶修等任務。加強專業應急裝備、交通工具配備,開展技能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區域性聯合應急機制,提高應急保障能力。電信運營企業要依托專業力量組建應急通信保障隊伍。各級人防部門要充分發揮城市防空警報設施和機動指揮通信網絡優勢,建立應急通信保障隊伍。電信運營企業要加強區域性應急通信合作,增強應急通信保障能力。
(十三)推進特種設備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各地要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建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設施等特種設備應急救援隊伍,主要承擔風險隱患排查,開展應急救援處置等工作。擁有重要特種設備的大型企業要建立專職或兼職的應急救援隊伍。
四、加強應急管理專家和志愿者隊伍建設
(一)應急管理專家隊伍。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由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社會安全以及綜合管理等領域專家學者和實踐經驗豐富的行政管理人員組成的應急管理專家組,積極參與各類突發事件的防范和應對,提出對策建議。各有關部門可根據需要,建立相關領域的應急專家隊伍。
(二)應急志愿者隊伍。應急救援志愿隊伍是專業救援的重要輔助力量,是應急救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充分發揮共青團、紅十字會等組織的作用,以防汛抗旱、抗震救災、消防安全、環境保護、衛生防疫等領域為重點,在社區、企業、學校組建應急志愿者隊伍。要積極支持民間組織建立自籌資金、自我管理、自我發展的應急志愿者隊伍或組織。要采取有效方式,積極鼓勵應急志愿者隊伍投身應急管理科普宣教、應急救助和恢復重建等工作。應急志愿者隊伍組建單位要建立志愿者信息庫,并加強對志愿者的培訓和管理。
五、加強應急隊伍建設保障工作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級人民政府是推進應急隊伍建設的責任主體,各行業主管部門是專業應急隊伍的牽頭責任部門,要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因地制宜,合理規劃,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突出重點、整體推進”的要求,全力推進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專業應急隊伍建設,引導、扶持應急志愿者隊伍建設。
(二)加大投入,建立應急隊伍經費保障機制。加大應急隊伍經費保障力度,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和有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工作經費要納入同級財政預算。按照政府補助、組建單位自籌、社會捐贈相結合等方式,建立多元化的應急隊伍經費渠道。要加強應急隊伍裝備建設,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各級財政要建立應急隊伍投入機制,對應急志愿者隊伍開展培訓和參與應急救援給予適當補助。
(三)加強協同配合,完善應急隊伍運行管理機制。各地要進一步健全完善與駐地部隊的應急協同機制,提高各類應急隊伍協同應對能力。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應急隊伍及裝備統一調度、快速運送、合理調配、密切協作的工作機制。要建立完善專業應急隊伍資質認定、應急管理專家隊伍聘用、應急志愿者招募管理以及應急隊伍登記備案等相關制度。
(四)采取有效措施,加強應急隊伍的培訓和演練。各地、各有關部門每年都要制定應急隊伍培訓和演練計劃,通過邀請相關專家、實踐經驗豐富的一線應急人員,進行集中講授和現場培訓,開展相關應急管理知識、專業技能培訓,提高應急隊伍素質。各級政府要依托現有的設施和條件,建立或確定應急救援訓練基地。采用實戰演練、桌面推演、跨區聯合演練等方式,積極開展多種應急隊伍參加、多部門協同配合的綜合性應急演練,提高合成應急、協同應急的能力。
(五)完善相關政策,積極支持應急隊伍建設與發展。認真研究解決應急隊伍工作中的實際困難,落實應急救援隊員的醫療、工傷、撫恤、保險等制度,以及應急車輛執行應急救援任務時免交過路費等政策措施。研究制定應急救援隊伍裝備標準,建立企業應急隊伍的征用補助制度。對在應急管理、應急隊伍建設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開展應急隊伍建設示范工作,發揮典型引導作用,不斷提高我市應急管理水平。
(六)建立和完善應急隊伍的時間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建立和完善應急隊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視應急隊伍建設工作,認真制定應急隊伍建設方案,有計劃、有步聚地推進應急隊伍建設。至年底,各地各部門基本建立應急隊伍框架,有組織機構、有制度、有人員;至2011年底,逐步配齊配強應急隊伍人員、裝備、物資,提升現有應急隊伍的戰斗力;至2012年底,要通過健全和完善制度,加強學習,強化演練,不斷提升應急隊伍水平,做到機構健全、制度完善、經費保障、人員充實。各地要加大對應急隊伍建設的檢查、督查力度,應急隊伍建設牽頭部門要定期開展自查,及時補缺補差,確保應急隊伍建設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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