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意見

時間:2022-11-23 04: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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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意見

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國家助學貸款的重要組成部分。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對于建立健全高校資助政策體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具有重要意義。為切實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和財政部、教育部、國家開發銀行關于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試點工作的精神,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貸款性質與條件

(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江蘇省分行委托縣(市、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以下統稱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向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由學生在入學前戶籍所在地辦理、以借款人信用作擔保的助學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一起承擔還款責任。

(二)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3)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并由普通高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正式錄取的新生,或在校全日制普通本專科生、研究生;(4)學生入學前戶籍與其家長戶籍均在貸款申請受理機構所在轄區內;(5)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對孤兒、烈士和因公犧牲軍人子女,特困家庭、重病戶子女優先資助。

二、貸款政策

(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根據家庭經濟困難程度確定貸款額度,每生每學年不超過6000元,貸款用于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

(二)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但最長不超過14年。學生在校期間和畢業后2年為“不還本金、只付利息”的寬限期;學制超過4年或應屆畢業生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延長寬限期,但貸款期限不變。

(三)貸款利率執行人民幣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不上浮。學生在校期間不支付利息,畢業當年9月1日起全額自付利息;畢業后第3年起按“等額本金法”歸還貸款本金。本息一年結算一次,提前還款的除應付本息外不加收其他費用。

三、業務管理

(一)貸款總額。各地各高校年度貸款總額度,由省教育廳、財政廳于每年3月按上年度高考錄取人數和在校生數合理確定。貸款額度適當向蘇北、黃茅老區和其他經濟薄弱地區學生傾斜,向緊缺、艱苦專業學生傾斜。

(二)資格審核。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所屬高級中學分別成立“學生信用和生源地貸款資格評議小組”,于每年4月底前完成參加高考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貸款資格審核工作。各高校根據《教育部、財政部關于認真做好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財〔2007〕8號)精神,結合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政策,于每年4月底前完成在校生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資格審核工作。通過資格審核的學生名單是確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對象的主要依據,有關部門和學校要嚴格把關。資助對象疏漏或不符合條件學生通過審核的,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須承擔相應責任。具體辦法由省教育廳、財政廳共同制定。

(三)業務網點與貸款發放。國家開發銀行江蘇省分行會同省信用合作聯社盡快完成對縣級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業務委托工作,按縣級行政區劃逐一確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經辦網點,同時注意解決老城區和農場的網點配置。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統一采取向資助對象所在高校匯款的方式發放,不得向借款人發放現金或向其他賬戶轉賬。

(四)貸后管理。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負責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計息、回收和年度訪談等貸后管理工作;國家開發銀行江蘇省分行依照覆蓋成本原則,按協議確定的比例支付費用,并根據風險控制需要對機構采取激勵措施。各高校應加強對資助對象的誠信教育,指導其樹立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的意識。省教育廳牽頭、有關部門配合,共同開發使用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管理信息系統,提高貸后管理水平。

四、財政貼息和風險補償

(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資助對象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補貼。江蘇籍學生在中央部委屬高校和省外普通高校就讀的,其貸款貼息資金由中央財政承擔;在省內普通高校就讀的,由省財政承擔。

(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按貸款發放額的15%一次性建立。江蘇籍學生在中央部委屬高校和省外普通高校就讀的,其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由中央財政承擔;在省內普通高校就讀的,由中央財政和省財政共同承擔,我省承擔部分由有關高校承擔1個百分點,其余由省財政承擔。

(三)財政貼息資金和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由省財政于每年12月20日前足額劃撥。

五、工作要求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在省政府統一領導下,由省教育廳、財政廳、國家開發銀行江蘇省分行、省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及各地政府共同開展。各地各部門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領導,研究制定措施,確保資助政策落實到位。各級教育、財政部門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要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細化工作方案,精心組織實施。要高度重視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宣傳工作,制訂切實可行的宣傳方案,用通俗易懂的語言介紹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具體政策和實施辦法,使這項惠民政策家喻戶曉、人人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