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局政風建設工作實施意見

時間:2022-07-09 0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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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局政風建設工作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加強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規范從政行為,建立廉潔高效的政府運轉和管理機制,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強化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工作,進一步規范從政行為

政府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在公務和社交活動中,要嚴格遵守中央關于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不準在行使行政審批權和分配使用財政資金過程中搞權錢交易,為個人和小團體謀取利益;不準利用職權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等市場經濟活動,為個人和親友謀取私利;不準收受與其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個人的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的規定;不準默許或授意配偶、子女及身邊工作人員打著領導干部的旗號以權謀私。

要加強政風建設,堅決防止和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反對各種奢侈浪費行為。嚴禁搞沽名釣譽、勞民傷財的各種“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嚴禁超編制、超標準配備使用小汽車;嚴禁以開會、考察、招商、研討、培訓等名義變相公費旅游;嚴禁在各種會議中贈送禮品和紀念品;嚴禁向企事業單位攤派會議經費;嚴禁違反規定用公款為個人購買商業保險;嚴禁領導干部違規違紀建私房和用公款超標準裝修住房。嚴格控制新建和裝修機關辦公樓;嚴格控制各種名目的慶典和達標評比活動;嚴格控制出國(境)團組;嚴格控制會議和文件,切實解決“文山會海”問題。堅決制止以各種名義用公款互相宴請、送禮;堅決制止參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費娛樂活動;堅決制止在公務活動中超標準接待;堅決制止私自借用下級機關或企事業單位的車輛。

加強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自律工作。認真落實中央提出的“五個不準”的要求:不準利用職權在企業物資購銷、項目開發等經營活動中謀取私利;不準個人及其親屬違反規定投資入股與其所在國有企業有關聯交易、有依托關系的私營、民營和外資企業;不準將國有資產私自委托、租賃、承包給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他親屬經營;不準違反國有資產監管程序和企業規章制度,擅自決定對外投資、借貸、融資、擔保等重大事項;不準利用企業的商業秘密、業務渠道從事個人謀利活動,或將其提供、泄漏給他人及其他企業。

積極探索用改革的辦法解決領導干部職務消費中存在的問題。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進行移動通信工具使用管理貨幣化改革,出臺移動通訊工具話費管理辦法。鼓勵支持有條件的縣(市)區和單位積極穩妥地進行公務接待、公務用車和公務員福利制度改革。

繼續落實《*市人民政府機關處科級干部廉潔勤政行為規范》,加強機關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和培訓,加大督促、檢查和考評工作力度,切實解決處科級干部在廉潔勤政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全面提高機關工作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

二、加大查辦違紀違法案件的力度,嚴懲腐敗分子

在重點查辦貪污、受賄、挪用公款案件和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的同時,著重查辦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融、物資采購等領域和環節發生的案件,國有企業改革過程中造成國有資產嚴重流失案件,官商內外勾結作案、執法人員執法犯法案件,以及領導干部貪贓枉法、腐化墮落等案件。重視查辦基層干部以權謀私、侵害群眾利益的案件。

要集中力量查辦一批大案要案。建立完善監察機關與司法、行政執法和審計機關辦案工作協調機制,健全違紀違法線索移交和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制度。要嚴格執紀執法,對辦案不力的單位要加強督促指導并限期糾正,對瞞案不報、壓案不辦甚至干擾辦案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深入剖析大案要案,從中發現體制、機制、制度和管理上的薄弱環節,督促有關單位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加大對違紀違法人員經濟處罰和追繳力度,發揮經濟手段在遏制腐敗中的作用。

三、以解決嚴重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為重點,深入開展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

深入治理教育亂收費。在商河縣農村中小學實行義務教育“一費制”。禁止和糾正中小學校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和擴大收費范圍等亂收費行為。從嚴查處巧立名目收取贊助費、建校費和捐資助學費等違規行為。嚴格實行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限人數、限錢數、限分數”的規定。加強對招生考試工作的管理監督,嚴肅查處弄虛作假和營私舞弊行為。實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堅決制止亂攤派和搭車收費。

繼續糾正醫藥購銷中的不正之風。嚴肅查處藥品和醫療器械購銷中給予和收受回扣等商業賄賂行為,綜合整治藥品生產經營企業惡性競爭、藥品價格虛高、制售假劣藥品、虛假藥品廣告等問題。對國家規定列入招標采購范圍的藥品實行集中招標采購。加強醫德醫風建設,認真解決醫療服務中索要和收受“紅包”問題。

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嚴格執行農村稅費改革的政策規定,不準出臺新的收費項目和提高原有的收費標準,不準違規搞突擊清欠,防止農民負擔反彈。抓好農業生產性費用、農民建房收費和各種搭車收費等專項治理工作。全面實行農村訂閱報刊費用“限額制”,涉農稅收、價格和收費公示制,涉及農民負擔案(事)件責任追究制,使農民稅費負擔逐步減輕、涉農負擔案(事)件明顯減少。

繼續治理向機動車輛亂收費和整頓道路收費站點,嚴格規范執收執罰人員行為,對公路"三亂"多發的縣(市)區和地段實行重點監控。制定禁止非法增加企業負擔的若干規定,實行企業檢查審核備案制,組織企業評政府活動,鞏固企業減負成果。

認真整治群眾反映強烈的不正之風。深入開展民主評議行風活動,堅決糾正一些基層站所和窗口單位存在的"冷、橫、硬"問題,改善服務態度,提高辦事效率。深化行風建設"示范窗口"優勝劣汰的動態管理,完善行風評議工作規范,形成糾、評、建相互促進的糾風工作格局。

四、加快機制創新,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加快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以促進政府轉變職能、依法行政為重點,對現有行政審批項目進行再清理、再精簡,堅決取消不符合政企分開、政事分開及不符合世貿規則的行政審批事項。對保留的審批項目,要建立完善管理制度,規范審批行為;對取消的審批事項,要加強后續監管,防止管理脫節。繼續搞好行政審批載體建設,嚴格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大廳〉內部管理和監督,杜絕進駐中心〈大廳〉的審批項目廳內受理、廳外辦理行為。加快行政審批信息化工程建設,實行行政部門網上審批"一站式"辦理。建立和完善行政審批責任追究制度。

深化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繼續落實"收支兩條線"規定,重點抓好對有實權部門和基層站所落實"收支兩條線"規定情況的檢查。加快推進部門預算管理改革,市級行政執法部門要全面推行部門預算,有條件的縣(市)區可以進行試點。加強預算管理,擴大國庫集中支付和預算外資金收繳管理制度改革的試點范圍。規范收支行為,在市和縣(市)區兩級建立會計集中結算中心,在全市推廣章丘市農村財會電算化管理經驗。繼續整頓和規范行政事業單位的銀行賬戶管理,認真清理和規范政策外補貼,嚴禁設立"小金庫"。積極探索加強會計管理和監督的有效方法,嚴厲懲處做假賬行為。

深化政府系統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學的干部選拔任用和管理監督機制。全面推行縣級以下黨政領導干部、固有企業領導成員經濟責任審計,抓好縣(市)區政府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試點,并逐步擴大審計范圍。

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產權交易進入市場和政府采購等四項制度。強化有形建筑市場中介服務功能,切實做到與政府主管部門機構分立、職能分離、人員分開、財務分賬。認真落實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嚴禁以其他方式出讓經營性土地使用權,規范和限制協議出讓行為。加快產權交易市場建設,全面實行產權交易進入市場制度。加大政府采購工作的力度,進一步擴大政府采購規模和范圍。凡用財政性資金安排的采購項目,都必須實行政府采購。要嚴格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加大政府采購資金財政直接撥付力度;嚴格執行政府采購管理與執行機構分離原則,加強對政府采購工作的監督管理和制度建設。制定違反政府采購規定政紀處理意見,從嚴查處違反政府采購法的行為。

要按照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力"的權力運行機制的要求,加強對施政行為的制約和監督。建立重要崗位交叉管理、崗位輪換制度,加強對重大事項運作程序的監督。實行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制度,落實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質詢制度和民主評議制度。暢通監督渠道,既要加強行政系統內部監督,又要積極爭取、自覺接受人民群眾和人大、政協的監督,注重發揮好輿論監督的作用。

五、認真落實政府提速和行政效能監察的各項措施,進一步提高行政效率

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動政府工作全面提速。要按照中央和省里的部署,適時開展行政管理體制和政府機構改革,推動政府職能轉到市場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上來。要強化權力與責任的統一,加強對各級政府、各個部門工作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嚴格責任追究。進一步深化政務公開工作,完善重大決策的規則和程序,完善人民建議征集制度、重大事項社會公示制度、社會聽證制度、專家咨詢制度,辦好政務監督熱線,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提高決策的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建立*發展環境投訴中心,認真受理企業和群眾對發展環境問題的舉報投訴,嚴肅查處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作為、亂作為和違法違紀行為,進一步優化發展環境。醫院、學校等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單位都要實行公開辦事制度和承諾服務。積極開展行政效能監察,抓好行政效能和發展環境問題的投訴和評估、評議,落實行政告誡、行政過錯追究制度,強化對各級行政機關及公務人員履行職責、廉潔勤政等方面的監督檢查,促進政府機關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

六、切實加強執法監察工作,確保政令暢通

各級監察機關要緊緊圍繞發展這個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和國家法律法規及重大改革決策的實施,加強監督檢查,保證政令暢通。要針對土地市場、建筑市場、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中存在的問題,積極開展對國有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情況、《招標投標法》的貫徹落實情況、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情況的執法監察,督促各部門建立和完善相關制度,嚴格工作程序,依法行政。要及時發現、糾正單位和個人弄虛作假、違反規定的問題,嚴肅查處土地使用權出讓和建筑領域的違紀違法行為。要著重抓好市重點工程設計、施工、監理隊伍的選用及物資采購等環節的全過程監督,及時制止和糾正工程建設的"三亂"行為,確保把重點工程建成精品工程、效益工程和廉政工程。抓好對社保資金、國債資金、農村公路改造資金、賑災款物特別是抗擊"非典"專項款物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專款專用。積極參加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強化對違法經營特別是制售假劣藥品、食品等損害群眾利益、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問題的監管力度。做好重特大事故查處工作,強化責任追究,對造成巨大經濟損失或社會影響惡劣的責任事故,要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政府主要領導和職能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七、抓好責任落實,努力取得廉政建設新成效

要把加強對政府機關工作人員的嚴格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作為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來抓,深入開展廉潔從政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和"兩個務必"的教育,不斷提高政府機關工作人員的思想素質,使各級領導干部和全體工作人員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自覺抵御各種腐朽思想的侵蝕。

各級政府及職能部門的主要領導要履行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職責,部署檢查本地區本部門的反腐倡廉工作,閱批過問群眾舉報的重要信件,督促落實重要案件的查處。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也要根據分工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并對職責范圍內的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市政府各部門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分工,認真履行職責,決不允許敷衍塞責。要加強督促檢查,把反腐倡廉工作作為評價、考核部門和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的一項重要內容。對工作不力以及發生大案要案、造成惡劣影響的,必須按規定追究責任。

各級各部門領導班子成員必須深刻認識自己肩負的歷史使命,恪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堅持從自身做起,自覺做到嚴明紀律、轉變作風、廉潔從政,做全市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