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投資創業意見

時間:2022-11-02 09: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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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投資創業意見

為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支持龍水工業園區經濟發展,按照**市人民政府《批轉市工商局關于優化開發區發展環境鼓勵投資創業意見的通知》(渝府發[2004]46號)文件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就優化龍水工業園區發展環境、鼓勵投資創業,提出如下意見。

一、試行并聯審批制度。在縣園區管委會和縣行政服務中心統籌下,對在工業園區內申請從事法律法規規定應經審批或許可經營項目的企業(含外商投資企業),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先行受理,并在2個工作日內抄告實行并聯審批的相關部門,相關部門在7個工作日內回復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逾期未回復的,視為批準。根據相關部門的批準意見,對注冊登記材料齊全的企業,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核發營業執照,并在經營范圍欄目中注明“涉及行政許可、審批的項目憑許可審批手續經營”。

二、試行企業主體資格與經營資格適當分離的登記管理制度。對在工業園區內申請設立法律法規規定應經審批或許可后方能登記注冊的企業(不含生產銷售民用爆炸物品、危險化學品、藥品、食品等涉及公共安全行業和從事金融、證券、保險、運輸等經營的企業),且籌建期較長,需領取營業執照從事籌建活動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先行頒發營業執照,確認其主體資格,經營期限統一核定為一年,經營范圍統一核定為“經營籌備,未經許可審批和變更登記,不得從事經營活動。”待企業完成籌建,取得相關批準文件或許可證(資質證)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再確認其相應的經營資格,核準變更經營范圍、經營期限。在核準籌備期限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相關職能部門依法查處。

三、試行內資企業注冊資本分期注入的登記管理制度。對設立注冊資本在20萬元以下的有限公司,允許其注冊資本在3年內分期注入,首期到位資金2萬元以上即可注冊登記,頒發一年經營期限的營業執照,在公司設立一年內將出資到位額追加到注冊資本50%以上的,可延長營業期限至3年,其余注冊資本可在2年內補足。申辦非公司企業法人,注冊資本金不足3萬元的,允許由其他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或組織進行擔保。

四、放寬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的限制。生產型或以商品批發為主的有限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由50萬元降低到20萬元;以商業零售為主的有限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由30萬元降低到10萬元;中介服務型有限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由10萬元降低到5萬元。對個人獨資企業或合伙企業不設定最低出資限額,不審查個人申報出資的權屬。

五、放寬企業集團的組建條件。支持企業組建集團,其母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由5000萬元降低到500萬元,母公司和子公司注冊資本總額由1億元降低到1000萬元,子公司數量由5個降低到3個,對參股公司和其他成員單位的數量不作具體要求。

六、放寬出資方式的限制。組建企業集團母公司,或國有企業、集體企業改制為公司時,允許以企業凈資產、股權作價出資。其中股權作價出資不超過新公司注冊資本的30%。

七、放寬企業對外投資能力的審查。企業應自覺遵守對外投資數額累計不得超過凈資產50%的規定,在申辦工商登記時,可不再要求企業提交資產負債表或相關證明文件,不再審查其對外投資能力。

八、放寬經營范圍的限制。尊重企業經營自主權,凡企業申請的經營范圍中不含有國家法律法規禁止或需前置許可審批的項目,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以企業申請的經營范圍為核準內容。

九、放寬企業冠名的限制。凡在工業園區內設立的企業,均可直接冠以“**”市名,不受其注冊資本大小的限制。

十、鼓勵發展高新技術產業。投資人以高新技術成果出資,應出具經全體投資人一致確認的高新技術成果說明書。以高新技術成果作價出資占企業注冊資本(金)的比例,可由投資各方協商約定。高新技術成果屬國有資產的,按照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規定辦理。

十一、進一步擴大外商投資領域。凡不屬于國家明令禁止投資的領域均允許外商投資(國家限制投資的領域按有關規定執行),并享有與國內企業同等的待遇。對外商投資企業經營范圍的核準表述原則上采用大類行業用語,對于無需取得許可證或批準文件的經營項目,由企業自主選擇申報,放寬經營范圍限制,拓寬企業自主經營的權利。

十二、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凡外商投資企業在我縣再投資,其出資比例超過再投資企業注冊資本25%的,作為外商投資企業對待。

十三、外商投資企業注冊資本中外國投資者比例低于25%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可登記為外商投資企業。

十四、鼓勵企業實施商標戰略。凡企業達到條件,急需認定為**市著名商標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優先認定。企業如遇商標侵權,不論案件大小,可直接向縣工商局投訴舉報,由縣工商局直接或牽頭辦理。

十五、鼓勵企業投資經營廣告業務。放寬對特大型企業(集團)兼營廣告的限制;放寬對國際國內優勢廣告企業以分支機構的形式從事廣告經營活動的限制。

十六、凡跨國公司或全國性大企業、大集團的投資,工商部門應主動上門服務,提前介入,落實專人負責協助其辦理登記注冊。涉及市工商局、外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關登記事宜的,應積極做好協調、申報、服務工作,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