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監督稽查工作打算
時間:2022-07-22 05:2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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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通過稽查工作,加強依法行政、規范執法行為,進一步推進衛生部《衛生監督稽查工作規范》的貫徹落實;重點加強市本級衛生執法人員的工作質量和執法行為的稽查,樹立標桿,以帶動和提高縣(市)、區衛生監督機構的衛生監督執法工作質量和效率;及時發現衛生監督執法工作中的存在的問題,及時改進,保護執法人員和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提升全市衛生執法監督形象。
二、稽查對象
市本級內部科室(分所)、縣(市)區衛生監督機構及其衛生監督員。
三、稽查內容
1.衛生行政許可稽查:依據《行政許可法》、《衛生行政許可管理辦法》、《衛生行政執法文書工作規范》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對衛生行政許可是否合法、公開、及時、有效,執法文書形式和實質進行稽查。稽查的內容主要包括衛生監督機構對所作出的衛生許可行為是否有法定依據;對行政許可過程能否嚴格把握相關標準;是否與實際情況一致;衛生行政許可程序是否合法等。文書項目填寫是否齊全、卷面是否工整、修改是否規范;語言是否規范;能否按要求對文書進行報批、蓋章、簽字及歸檔。同時對衛生行政許可檔案的制作、歸檔、裝訂管理情況進行稽查。
2.衛生行政處罰稽查:依據《行政處罰法》、《衛生行政處罰程序》、《衛生行政執法文書工作規范》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對行政處罰的合法性、合理性,執法文書形式和實質進行稽查。稽查的內容主要包括處罰主體是否準確、程序是否合法、證據是否充分,依據法律條款是否準確;行政處罰的行為是否合理,是否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權,有無越權、顯失公正、濫用職權現象。文書選用是否準確、文書項目填寫是否齊全、卷面是否工整、修改是否規范;文書制作是否符合實體法要求、符合法定程序,語言是否規范;能否按要求對文書進行報批、蓋章、簽字及歸檔。同時對衛生行政處罰檔案的制作、歸檔、裝訂管理情況進行稽查。
3.舉報投訴查辦稽查:依據《省衛生行政執法舉報投訴處理工作規范》、《市衛生監督機構舉報投訴案件調查處理制度及規程》等規定對舉報投訴案件進行稽查。稽查內容包括是否使用全省統一的舉報投訴登記表,登記是否完整;是否按規定程序受理、查辦投訴舉報案件;是否對違法行為進行查處;是否按規定進行反饋;投訴案件查辦資料是否完整、歸檔,及時錄入軟件;是否做到件件有結果且符合時效。
4.經常性衛生監督及專項工作稽查:依據《全國衛生監督工作規范》對監督機構開展的經常性監督工作進行稽查。稽查內容主要包括是否能夠正常開展經常性衛生監督監測工作,經常性監督監測戶次數、監督頻次;經常性監督監測過程是否規范,是否建立企業監管檔案;經常性監督監測結果是否處理及是否符合要求。能否按質按量完成上級布置的各項工作任務,對專項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評估。
5.執法文書質量及管理稽查:依據稽查內容主要包括文書使用有無登記、浪費。
6.衛生監督員執法行為的稽查:依據《衛生監督稽查工作規范》、《衛生監督員管理辦法》和《衛生監督制、著裝管理規定》等相關管理規定,對衛生監督員執法行為開展稽查。稽查內容包括衛生監督執法人員的風紀風貌、行為規范稽查,檢查監督員著裝、證件證章使用等是否規范,有無濫用職權、違法違紀的情況。
7.衛生監督信息報告情況稽查:依據上級有關工作要求和市衛生局《市衛生監督信息管理報告制度》,對衛生監督信息填報、審核情況開展稽查,檢查有無遲報、漏報、填報不規范等情況。
8.參加培訓情況稽查:加強對參加市所舉辦的各類培訓班的人員參與情況進行稽查,促進培訓的參與率,提高衛生監督執法人員素質、水平。
9.突發事件處理情況稽查:對突發事件的報告、查處、案卷整理情況進行稽查,一查是否登記并按規定時限、程序報告;二查對突發事件是否認真調查處理,對違法行為是否依法查處;三查突發事件案卷整理是否完整,資料是否齊全,尤其是有無反映查處情況的資料。
四、方法及要求
按照整體工作進展情況,采取明查與暗訪相結合、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專項檢查與綜合稽查相結合的多種方法進行。稽查工作由市所綜合衛生監督科總體負責,各相關科室按照稽查計劃進行,責任單位在稽查工作開展前要認真制定稽查方案,通過所領導審批后,持稽查令開展稽查工作,并在稽查結束后一個月內將稽查工作總結或通報報至綜監科。
縣(市)區衛生監督機構,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及相關業務科室,要認真開展自查工作,及時查找出工作中的不足,規范衛生行政執法行為,提高衛生執法工作質量,全面提升衛生監督執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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